【陕西日报】如何防范毒品?记者对话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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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苏欣雨 霍海澎

访谈嘉宾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褚宸舸

陕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王龙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尚武

2025年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为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本报特邀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和高校专家,从不同角度解读毒品的危害,以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记者:经过多年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吸毒会成瘾众所周知。但是,吸毒的危害绝不仅仅是成瘾。请概述其危害,以及如何做好防范?

褚宸舸: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有很大的危害。从个人角度来看,吸毒成瘾属于复发性的脑病,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会导致人格扭曲,引发自残、自杀等行为或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从家庭角度来看,吸毒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家庭功能受损。从社会角度来看,吸毒败坏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会消耗巨额社会财富,易导致肇事肇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防范毒品,首先,要筑牢自我防线。个人是抵御毒品侵蚀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关口。因此,每个人都应强化对毒品伪装性的辨识能力,坚决拒绝陌生人递送的不明饮品、香烟等。其次,要建立健康的情绪疏导机制。吸毒行为极易由“缓解焦虑”产生,个人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可有效降低成瘾风险。最后,要树立“拒绝第一口”的底线意识。吸毒的口子一旦打开,想要收住非常困难。

记者:我们知道,禁毒领域的“暗战”是非常隐蔽而激烈的。请问当前我省毒品犯罪呈现哪些新趋势,打击毒品犯罪面临哪些新挑战?

王龙:通过长期高压严打、综合治理,全省毒情形势总体可控。但受国际毒潮泛滥大环境影响,省内禁毒斗争形势依然复杂,毒品违法犯罪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趋势:一是毒品滥用结构更加复杂。毒品滥用种类由传统的海洛因、冰毒向更易获取、价格更低、效果相似的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转变,大麻及大麻制品、合成大麻素、“笑气”、丁烷等滥用问题明显增多。二是制贩毒活动日趋隐蔽。“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寄递”等非接触式毒品犯罪方式已成新常态。同时,个别具有生物化工背景的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非法研制生产非列管成瘾性物质,对缉毒侦查工作提出新挑战。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深入开展“清源断流”行动,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力求斩链断根、除恶务尽。

记者:吸毒成瘾是吸毒人员戒毒面临的最大挑战,战胜毒瘾靠什么?

尚武:吸毒者要戒除毒瘾,除了要进行生理脱毒,还要给予心理干预,消除其心理依赖。同时,需要家庭关怀和社会帮扶。因此,戒除毒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吸毒者自身要有顽强的意志力,还需有社会各方的通力协作。因此,我想要告诉大家:远离毒品,永远别碰第一口。毒品没有“侥幸”,一次尝试就会毁掉一生。战胜毒瘾不是只有意志力就可以,戒毒之路异常艰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认清危害,远离毒品。

记者:现在毒品的伪装性和诱惑性更强,青少年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尚武:毒品是全球性公害,青少年是毒品预防的重点人群。青少年因其好奇心强、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成为毒品的受害者。因此,青少年要主动通过课堂、禁毒宣传、官方媒体等学习毒品知识,了解毒品的种类、危害和成瘾机制,特别是对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第三代毒品的伪装性、迷惑性加强学习掌握。不要轻信“吸毒减肥”“偶尔吸无妨”等谎言,不要搭理“毒品能治病”“免费请你吸”等鬼话,不被“潮流体验”的“画皮”所迷惑。家庭要织密监护网络,父母的榜样作用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至关重要,家长要掌握吸毒行为的一些特点,及早发现和干预。如发现青少年吸毒或出现药物滥用行为,可寻找专业机构进行正确戒治。

记者: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广泛配合和大力支持。在防范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还需要做好哪些“功课”?

褚宸舸: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做好禁毒工作,要构建法治化缉毒防控体系。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跨部门禁毒大数据平台。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全链条监管,严格管理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法院、检察院要深化行刑衔接与量刑规范化。各级党委需统筹禁毒社会工作队伍,提供专业干预服务。社区须建立宣教执法联防网络,强化娱乐场所监管。社会各界应激活专业化协同力量,尤其是群团、社会组织要加强宣教。唯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打好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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