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
为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范九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健全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制度和政策体系。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强调,要进一步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奋力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这为西部法学院校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力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
西部大开发离不开法治保障。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台,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完善了国家安全和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支持西部地区法学院校发展,进一步优化法学学位授权点布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要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保驾护航。西部法学院校承担着为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法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是20世纪50年代国家按大区设置的5所政法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始终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西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学校发展的战略定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建设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在培养传承红色基因、德法兼修、理实并重的时代新人,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勇做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等方面勇于担当作为,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提供了法治人才保障和法学理论支撑。
加快建设环境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学校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育。早在20世纪80年代,学校就开始在本科生中开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是全国较早开设该门课程的院校之一。学校于1998年获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二级学科硕士点,开始培养环境法治高层次专门人才,每年招收13名左右研究生。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后,设立西北地区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方向并开设了相关课程。学校构建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体系。近二十年来,每年面向1000余名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了专业必修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及《环境资源法学案例研习》《自然资源法律实务》《能源法律实务》《企业环境责任法律实务》《环境资源概论》《环境法诊所》等专业选修课。面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专业必修课《环境法基本理论》《环境法热点问题研究》《污染防治法专题》《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同时面向法科研究生开设《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专题》等公共选修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2023年获评省级一流线上线下课程。
学校高度重视环境法师资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业务精湛、职称学历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学校在经济法学院设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11名教师具有高级职称。专职教师团队中多人担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西安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等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多人受聘为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咨询专家、省自然资源委员会委员、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法律顾问等。
环境法师资队伍结合国家和西部地区环境与资源保护现实需求开展学术研究,在生态环境补偿、环境健康权利、秦岭黄河法治保护、双碳法治等领域产出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环境法教师主持申报的“西部国际河流开发与保护法律保障制度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环境治理合作法律问题研”“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业PPP模式的法律制度完善研究”“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立法问题研究”“我国旱灾防治法律体系研究”等项目获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近十年来,环境法师资队伍出版《环境与公共健康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环境资源法前沿热点问题研究》《决胜绿色法庭: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机制研究》等专著,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干旱区资源与环境》《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环境法专业学术论文200余篇。2023年7月,学校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2023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环境法师资队伍着力推进成果应用和转化,打造一流社会服务体系,充分运用专业知识服务西部大开发:主持《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环境教育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集中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环境法师资队伍围绕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完善陕西秦岭生态补偿问题产生了积极作用;1名教师入选生态环境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发布的“2024年十佳生态环境志愿者”名单。
加快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为共建“一带一路”贡献法治力量
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立足中国-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法治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法学学科实力雄厚,哲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协同发展的优势,着力构建具有自身特色和区域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起步早,学术积淀深厚。在著名国际私法学家刘振江教授与刘海山教授的带领下,在几代学人的努力下,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领先的国际法学研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咨询服务与信息资料中心。学校于1984年招收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9年成立国际法学院。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步入快车道,共培养涉外法治人才3004人,其中本科2394人、硕士586人、博士24人。获批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招收“西北地区对外开放法律问题研究”方向法学博士研究生。获批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首届50名涉外律师法律硕士顺利毕业。学校联合西安外国语大学开展“法学+德语”“法学+俄语”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实施教育部“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首批5名同学已经到国际组织实习。
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成立国际仲裁学院,明确基地在机制建设、学生选拔、课程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六大方面的工作任务,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认可。2023年,国际法教师团队荣获第二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获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构建全英文课堂教学、英文模拟法庭训练、英文法律文书写作训练和参加国际化学术讲座“四位一体”的双语培养机制。同时,学校在国内多个法院、仲裁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畅通“中国+中亚国家”实践实训渠道,建立沿线国家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不断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
学校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学术研究能力强的高水平涉外法治研究队伍,专职研究人员40人、兼职研究人员20余人。研究人员中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获得者5人,国家级学术团体副会长3人、常务理事6人,1人受聘为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学校依托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司法部“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和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的研究力量开展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政策研究,提供涉外法律方面的咨政建议、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立法建议等智力支撑,服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的涉外法律、国际经贸合作与贸易摩擦预防、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涉外法治需求。在涉外法治领域,学校教师先后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40余部,在《中国法学》《中国国际法学刊》《东亚与国际法学刊》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200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3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30余项,其中,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3项、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1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与西安国际港务区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学校产出的研究成果和提供的智力服务为共建“一带一路”和提高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贡献了法治力量。
加快建设国家安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为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于2016年1月成立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国家安全、反恐怖主义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单位之一。学校依托法学优势学科,设立了国家安全法学、反恐怖主义法学和人权法学等新兴和交叉学科,通过对西北地区国家安全法律问题、反恐怖主义法律问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问题等深入研究,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西北地区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通识必修课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和《国家安全教育》,开设《民族区域自治法学》《西部舆情与社会治理》等选修课,大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和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编写了《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中国反恐怖主义法教程》《国际恐怖主义犯罪问题研究》《反恐怖与去极端化前沿问题探究》《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教程》等一系列国家安全、反恐怖主义专业教材,在全国国家安全法治、反恐怖主义法治教育教学中走在了前列,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国家安全学院自成立以来,培养本科毕业生近1000人、硕士毕业生近300人,培养反恐怖主义和国家安全法律问题方向博士生近30人,毕业生大多在西部地区法治实务部门就业,为西部地区的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学校坚持“四为”方针,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西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建成一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人权研究中心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获批陕西省委统战部、陕西省民宗委“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西北地区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获批为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反恐怖主义研究院、民族宗教研究院入选“一带一路”智库联盟。学校拥有一支致力于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法律问题研究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0余人。学校教师聚焦反恐维稳法律问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进行系统研究,出版系列专著数十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民族研究》《边疆史地研究》《世界宗教文化》等权威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的“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法律机制研究”“新疆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问题研究”“‘反恐’背景下网络民族宗教极端信息治理研究”“中亚宗教极端主义与新疆稳定研究”等项目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学校先后举办了五届“总体国家安全观·长安论坛”,在学术界和实务部门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学校主办“人权与国际团结”“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新疆妇女权益保护的成就与优势”“新疆妇女权益保障的成就”“高质量发展与新疆人权事业成就”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中方边会及学术研讨会共7场,会议均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等广泛报道。学校在反恐维稳法律问题、国家安全法治体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立法改进、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资政成果丰硕。
西北政法大学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西北、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把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加快建设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通过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融合发展,以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传统法学学科与国家安全法学、社会治理法学、人权法学等新兴交叉学科学引领协同创新,精准对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民族团结与边疆稳定等国家战略需求,为奋力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