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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林:着力健全新时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水平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 发布者:个人债务与金融纠纷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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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健全新时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水平

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调解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崭新课题和长远系统工程,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议题。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中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现了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及社会治理方式的现代化。

  截至20246月底,全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48.5万人,累计解除矫正672.9万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75.6万人。社区矫正对象作为我国一类数量庞大在社区中服刑的罪犯,由于其违法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和罪犯身份的标签效应,该群体更容易出现严重心理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将会成为其再犯罪的重要诱因,成为社会治理的重点人群。故更应该加强源头治理,将其纳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重点关注的特殊群体,才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建设平安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以来,特别是在全国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后,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响应,把加强和创新重点人群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动以社区矫正对象为主要群体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业力量支撑实现高水平服务的浙江模式。浙江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健康浙江建设工作要点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制定出台了地方标准,依托专业力量进一步推动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的高水平发展。全省通过“浙里连心”平台,采用数字化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赋予“绿、蓝、黄、橙、红”五色心晴码,绿码为正常值无需干预;低风险蓝码对象实现机器人智能自助训练;中风险黄码、橙码对象深入了解其心理和情绪障碍的成因并输入系统,由心理专家在48小时内提出建议,采用智能干预、定期团队辅导或人工干预等方式进行心理干预;针对高风险红码对象,专业团队在48小时内须开展实地走访和心理干预。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心理评估-建档-分级管理”模式,建立“入矫谈话-全面筛查-个案咨询-反馈调整”的心理矫治工作流程,实行入矫、矫中、解矫三段评估制度,实施心理健康个案跟踪和定期研判制度;对重点对象开展再犯罪风险评估精准画像,加强风险防范预测,及时预警,实现有效管控;针对危机事件,通过心理问题预测、危机事件预警等大数据模型,形成“危机事件倾向识别-智能危机干预-推送人工服务-上报预警信息”的完整危机预警与干预链路。通过向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全省在66个县培育出多个知名地域品牌。据统计,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档案建档率超过95%,心理测试率超过96%,风险防控精准画像率达到90%以上。

  杭州市上城区借助专业团队力量,打造“阳光雨露”项目,开设线上直播课,建立了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的矫正个体评估体系,同时与区卫健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杭州市拱墅区依托“墅心平台”,开展心理测量与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疏导,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多元识别、监测预警、科学筛查、分级处置和转介治疗工作机制。台州市玉环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心理矫治,与天宜社工机构合作成立“心服务·新天宜·馨矫正”项目,启动“心启源”等社会多元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心理帮扶项目,综合运用心理健康教育、定点心理咨询与疏导、上门心理辅导或社区探访服务、心理危机干预及疾病转介等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跟进服务及心理矫治。

  多元主体衔接实现高效治理的江苏模式。江苏省遵循预防为主、分类施策、重点帮扶的原则,落实一人一案、一人一策,逐人建立心理测评和咨询档案,推进和构建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全员化、全流程和全方位覆盖体系。全省大力推动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场所标准化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各地社区矫正机构依托社区矫正中心设置专门心理辅导室,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服务工作。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心理健康协会和高校的协作,整合优势资源,提高工作成效。加强人才队伍力量建设,优先招录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专业社工,积极引入由心理、教育、医学等专家和离退休干部组成的社会志愿者心理干预力量,提供一对一、多助一心理健康教育帮扶和心理健康干预。目前,江苏省社区矫正机构共聘请291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专业服务;各地社区矫正机构通过招录、培训等方式打造自己的专业团队,全省共培养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社工219名,其中三级咨询师160名、二级咨询师59名;全省97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190余个专业社会组织入驻,常态化开展工作。

  苏州市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家校社政司”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支持体系,成效显著。组建心理咨询师和专业社工团队,定期访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家庭。近年来,全市累计入户走访890余次,实施家庭治疗模式25次,有效促进了亲情沟通和情感和解。构建校园辅助体系,建立心理辅导站,组织“五老”志愿者、教师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学业辅导,确保“学业不掉队、矫正增信心”。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学校、家庭信息互通机制,推动情况互明、机制互动、危机互帮。近年来,累计助力4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考入大学、3人自主创业、7人顺利就业。搭建社会融入平台,联合相关机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帮助掌握就业技能的同时引导提升交际能力,为融入社会夯实基础。完善政府政策支持与心理服务的融合,确保有效性与人文关怀并重。如常熟市司法局制定《“润心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与心理卫生协会联合组建了一支由执业医师为骨干,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志愿者等人员为中坚力量的心理服务团队。吴中区司法局制定《关于社区矫正志愿者实行“招募制”的试行意见》《政法老同志参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开启“政法五老 阳光同行”“感念党恩·护苗逐梦”“童行人·一起向前”等帮教项目,帮助解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及生活难题,照亮成长路。同时强化司法帮扶力量,实现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室全覆盖,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提供心理评估和咨询服务。

  宜兴市司法局拥有5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24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打造出了心理咨询精英团队,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黄萍心理工作室,建立心理测评筛查、宣传引导、个案跟进、危机干预的全流程工作模式。打造明珠“她力量”女性赋能项目损害修复品牌和“追光少年”未成年对象损害修复项目,强化与专业型社会组织联动,与市心理学会合作建立会商机制,共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

  徐州市铜山区、新沂市与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家团队合作,打造“九色鹿学堂”“心唤新·浪回头”等项目,南京秦淮区与南京市大连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合作开展心理矫治项目等,通过校局合作开展专业心理服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制度保障实现高质运转的湖北模式。湖北省印发了《湖北省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用于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重视专业队伍建设,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与有关部门和村居(社区)共同搭建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社会化工作平台,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打造了“蒲公英回家”“周四有约”工作品牌,有序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建立了完善的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体系。

  武汉市作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框架,建立月报告制度,落实经费保障,构建由市司法局主导、区司法局主持、街道(乡镇)相关部门为主体,上下联动的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体系,统一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方案(试行)》的自评量表、他评量表、症状自评量表进行测试,并通过《武汉市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的调查评估模块,开展风险评估,完成线上问卷调查、定性分析后,形成综合分析结果报告,建立一人一册的心理档案,形成常态化心理评估机制、风险排查机制、重点对象心理咨询和干预机制、心理健康教育机制等。2023年,武汉市社区矫正对象一对一心理咨询人数为3324人,高风险干预率达100%2024年上半年为1428人,高风险干预率达100%

  宜昌市按照市级牵头,统筹资源集中议价包重点、县级协同,因地制宜分别签署全覆盖的原则,采取“第三方规定动作+县市区自选项目+重大个案市级负责”的形式,引入心理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行品牌建设项目化管理,在全市范围确定12个矫正品牌,形成以心理矫治为主体的“1+N”特色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西陵区推动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与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度融合,建立由政府主建、卫生主管、各部门共用的区级、街道和社区三级心理咨询室;扩充志愿者队伍,吸纳有心理专业知识的大学生、居民参与到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中来。

  

  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调研地区紧紧围绕把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为中心任务,全面履行《社区矫正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积极开展特色教育和社会帮扶,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加强领导,形成统一规范的配套制度。通过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考评范围,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配套出台制度规范和地方标准,提供政策支持,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效果评估、档案建立和信息保护等要求,推动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规范化运作。

  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模式。各省市积极探索,目前形成的典型工作模式主要有几类:培育自有专业团队。通过招聘和培育社工人才,鼓励社工主动加强心理专业知识学习,获得相关职业资格,重点培养标杆,辐射带动其他社工参与,组建心理服务专业团队为社区矫正机构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司法社工服务,由专职社工向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向社区矫正机构派驻专职社工或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测评和日常心理咨询、团队辅导等;社区矫正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部分地区社会组织同时也服务于其他党政部门,既能保证社区矫正机构的心理服务需求,也减轻社会组织场地租金压力,增加收入,有利于社会组织的成长和良性发展。开展与精神卫生医院、院校的合作。一方面,引进精神科医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诊疗服务;另一方面,将心理相关专业师生纳入社区矫正志愿者,建立合作机制,既为学校师生提供实践机会,也能够充实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力量,实现合作共赢。建立监狱、戒毒所合作机制。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基础上,发挥派驻民警的专业和经验优势,利用监狱、戒毒所心理专业工作人员资源,为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等。协调配合,建立与卫健部门的合作机制。与卫健部门建立定期会商、联动转介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尤其是对有严重心理精神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心理咨询师或司法行政部门通报,卫健部门、医院协调配合,及时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开展心理治疗或精神专科治疗。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本土品牌。调研地区通过总结提炼,普遍打造了富有特色的本地品牌,做到有重点、有抓手、有成效、有亮点。采用线上直播、云课堂、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扩大辐射范围和品牌影响力。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和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打造特色心理教育项目,不断提高教育帮扶针对性。

  分类管理,实现风险预警。调研地区均建立分类管理和预警机制。浙江省、江苏省依托线上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和女性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数字画像,实现动态监管,达到风险防范预警。湖北省以线下矫正信息收集、结构性面谈、心理量表测试和诊断为依托,构建静态与动态评估相结合的矫正个体评估体系,对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群体类别及低中高三级危险等级分类,针对性制定矫正方案,实现分级分类分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强化风险预警。

  

  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检视

  

  随着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专业化水平待提高。实现社会心理服务专业化是发挥社会心理服务功能和提升社会心理服务效能的着眼点。而专业化支撑的背后,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力量指导以及理论与实践结合。尤其是针对罪犯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人才队伍建设及专业力量指导仍需强化,理论和实践也尚未有效融合。

  从整体来看,目前大多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业心理矫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其对社会心理的认知定位、知识掌握、工作积极性等都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心理服务的实效。同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在实践过程中缺乏多学科专业力量的科学指导。社会心理是一门集合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性学科,社会心理服务是一项涵盖个体、多群体、应急、监测等多领域、多层面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多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指导,才能科学长效发展,并最大化实现其效能。而能够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心理咨询社会组织及社工数量有限,与庞大的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相比,存在较大的供需不平衡。并且,该部分人员大多数提供的是普适性的心理健康服务,缺乏犯罪心理学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针对性不足。

  多元主体合力待开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整合相关社会力量,实现其合理布局、良性互动、通力合作和共建共享。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所涵盖的服务对象需求与侧重各不相同,这就对社会心理服务的主体提供了更多机会,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心理服务的社会力量未被充分整合调动,多元社会主体仍未广泛参与到社会心理服务的各个阶段和环节之中,各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学校等未能在实践中形成自发的良性互动,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互支撑的多元社会心理服务供给格局仍未形成。

  调研显示,大部分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仅限于开展心理测评,形式单一,缺乏后续跟进干预手段和能力。参与提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的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水平不均衡,提供服务质量不稳定,地域差异性较大。部分社区矫正中心尚未设置或者未规范化设置专业的心理辅导场所,保障力度不足。部分地方存在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区域,地方财政相对困难制约了工作有效开展。

  统筹协调机制待完善。完善的统筹协调机制是实现社会心理服务有序、高效、协调开展的基础工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及心理健康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多元主体有先后衔接顺序的接力式供给,需要多元主体相互协作系统化开展。不同体系和内容间的协调配合程度,对社区矫正心理服务效能以及能否切实打造全视域、全过程、全周期的服务模式具有重大影响。目前,心理咨询人员专业能力良莠不齐,缺乏评估机制和评价标准。而提供心理服务的社会组织缺乏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标准和监管手段,在此条件下,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评判社会组织依据和专业性的能力,难以进行有效筛选,无法对提供的专业服务进行效果评估,不利于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的有效发展。尽管我国部分地区与卫健部门建立了合作机制,但是数据壁垒仍然存在,面临资源共享不足、信息交换不及时、转介治疗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进路

  

  新时代语境下,应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融入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布局,建立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断优化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重点人群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助推中国式现代化。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协调多元主体。首先,大力孵化培育本地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提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的主力军,各地区要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孵化、培育、引领符合本地需求的专业社会组织,可以依托社区矫正中心为其提供办公场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营造生存和发展良好环境,鼓励支持其参与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同时,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其次,推动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社工队伍,组建社工心理服务团队,联合社会工作部门、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等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晋升和教育培训制度,鼓励支持社区矫正心理服务提高心理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加强工作积极主动性,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最后,组建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与本地区高校、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建立合作机制,一方面发展心理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成为社区矫正志愿者,为其提供实训平台;另一方面与民主党派建立合作机制,依托相关社会志愿者服务品牌,如中国民主同盟“黄丝带·同心帮教”社会志愿者服务项目,利用其现有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优质专业人才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志愿者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心理疾病预防、心理健康促进等服务,补充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力量。

  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方法。首先,加强与监狱、戒毒所合作。在社会组织及院校资源缺乏的地区,可以通过与监狱、戒毒所建立合作机制,利用派驻民警和其专业心理从业人员资源,充分发挥具有犯罪心理相关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势,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心理健康服务和教育。其次,依托本地已有的心理援助热线资源,设置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援助专线,加大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心理知识和宣传,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最后,充分运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通过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设立的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可利用中小学、高等院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开展专业性和针对性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搭建社会心理服务云平台,整合需求和供给于信息系统上,集宣传教育、疏导干预、监测预警为一体,及时提供在线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构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进行社会心态预测预警。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规范工作流程。要建立入矫-矫中-解矫全流程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开展规范,统一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建立分级分类管控制度体系、风险筛查预警机制以及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人员管控和危机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智慧应用。以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为契机,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将线上心理测评、信息汇总分析与线下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相结合,提高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打造本地特色品牌。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总结实践经验,拓宽思路,不断优化创新,集中力量,探索开展特色心理项目,打造和深化本地品牌,不断扩大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品牌影响力和辐射范围。

  完善考核体系,促进规范发展。建立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准入和考核机制。卫健部门应当加强心理咨询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出台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增强职业素养,提升职业能力。建立从事心理服务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督导机制。卫健部门要联合民政部门等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心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体系建设。按照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民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评估,依托第三方实施考核评价。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差距,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质量。

  健全合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与卫健部门的衔接配合,完善合作机制。畅通转介治疗渠道。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与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建立及时、高效、便捷的联动转介机制,依托三级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为需要心理治疗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绿色通道,由医生提供专业诊疗服务。加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司法行政部门要与卫健部门打通信息渠道,特别是针对重点人员,应当落实数据对接,建立信息沟通、定期通报机制,开展多部门合作,实现业务协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与沟通,定期会商研判,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好人才培养。卫健部门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心理专业人员培训,建立人才信息库,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心理服务专业水平。

  加强经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各地要在落实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保障开展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经费落实,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尤其针对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与卫健部门协调设置或增加专项经费对其治疗予以保障。在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可探索不同途径引入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共建共享。

  强化保密责任,保障合法权益。在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开展中,应当注意对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未成年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相关数据信息保密,通过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形式,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在使用第三方平台时,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保密等级的政府内网系统存储相关数据信息。在宣传时也应当注意隐去相关信息,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心理服务工作。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