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研究》网络首发丨张正智:抓住三个着力点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调解研究》编辑部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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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三个着力点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调解研究》2025年第1辑
作者简介:张正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一系列政治优势,比如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优势,组织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体制优势,都成为社会治理有效实施的独特条件。青岛法院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方面围绕矛盾纠纷运行态势加强请示报告,另一方面紧紧依靠党委、党委政法委妥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促推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的治理效能。自2023年以来,提请青岛市委调度重大复杂案件5件,推动青岛市委政法委出台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8项举措,各基层法院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报告万人起诉率265次,2024年辖区案件体量占比最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4.78%。
府院联动是有效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司法与行政优势互补、效能叠加的重要工作机制,是我们重要的制度优势。青岛法院把府院联动作为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助力矛盾源头预防的重要抓手,于2023年12月推动召开全市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与青岛市政府共同组建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推出两批次共46项重点任务清单,其中37项涉及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同时,联合青岛市司法局推出加强诉调对接13项举措,聚焦纠纷多发领域,与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青岛证监局等43家行政机关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依托府院联动促进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实现资源耦合、效能倍增。
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是一项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系统性工程,只有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调动和集聚各类解纷力量,才能形成协同联动化解的最大合力。近年来,青岛法院逐步与13部委下的25家调解机构建立“总对总”对接关系,陆续将438家特邀调解组织、2798名特邀调解员会聚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辖区58家人民法庭对接社区、村委等928家基层治理单位,协助村社就地化解纠纷6328件。推动7个行业协会组建住建领域纠纷联调委,会同保险行业协会、汽车行业联合会等打造“法院+协会”合作化解纠纷机制,最大限度凝聚行业治理力量。
“定分止争”典出《管子・七臣七主》,既是司法最原始也是最基本的功能。“定分”是以法律手段明是非善恶、定权利归属,“止争”是寻求案件办理效果“最优解”,实现纠纷实质化解、终局化解。做实定分止争,既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目标追求,也是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基本立足点。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坚持调解优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之一。落实调解优先实践要求,人民法院不仅要将司法调解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更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做到以调促和、以调息讼、以调止争。近年来,青岛法院着力打造“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一方面规范落实先行调解制度,2024年委派委托调解成功案件15.5万件,诉讼中法院调解成功案件7.5万件,20.1%的民事纠纷和19.5%的行政争议以调解或和解方式化解;另一方面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与青岛市司法局会签工作意见,以14项措施共促人民调解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综合运用同堂培训、工作会商、庭审观摩等机制,强化对行政调解的法律指导,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复议案件体量首次超过诉讼案件,调解和解率实现新提升。
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意味着司法断案不是“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的简单机械推导过程,而是要将天理、国法、人情一体融会到裁判结果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到让当事人信服、让纠纷一次性解决。青岛法院准确理解和严格把握公正司法的内涵,要求法官在办案中融入司法责任、法官良知、人心温度、价值取向,充分运用生活常识、经验法则,特别是对于新类型、热点敏感案件,更须综合考量社情民意、行业发展、惯例风俗等因素,在裁判时既义辞严讲清“法理”,又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体悟到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共情共鸣,全力实现定分止争。在这一理念和要求的牵引下,青岛法院近年来妥善审结“微信踢群第一案”“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等一批具有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更加清晰透彻、更好地回应争点,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接受度和认同感持续提升。
“如我在诉”是人民法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也是定分止争的题中应有之义。践行“如我在诉”,就要牢记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青岛法院坚持“如我在诉、情同此心”,一方面增强避免“程序空转”的意识,重塑当事人“一件事”与法院“一个案”之间的关系,把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事情解没解”,追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根本上解决当事人问题,尽最大努力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工作做到位做扎实;另一方面树立“穿透式审判”思维,要求法官通过正确分配举证责任、积极行使释明权、穷尽调查手段和合理心证,最大限度发现案件的客观真实,探求争议产生的根本原因,在实质性化解个案纠纷的基础上,争取推动连带纠纷、次生纠纷、同因纠纷的整体性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法治是规则之治,更是治理之治,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承担着促进治理的法定职责。人民法院要充分延伸司法职能,以司法之力促推社会治理从“非诉”的优先方式向“无讼”的最高境界进发。
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中央政法委和山东省委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是推进社会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支持和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通过探索“法院+综治中心”的实践路径,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发挥法治与综治同频共振的优势,让基层群众“只进一扇门,化解心中结”。青岛法院积极融入地方综治中心建设运行,激活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组成部分的功能作用,打造“法官@社区”“互联网+社区”等一系列人民法庭特色工作模式,运用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普法大集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弭于萌芽,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重要方式。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需要聚焦社会治理淤点堵点,依托司法数据分析,做到靶向施策、精准治理,从源头上防范纠纷的发生。青岛市委早在2021年就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的意见》,支持法院全面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会同青岛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司法建议工作的十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建议制发和反馈落实各环节。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制发司法建议441件,其中围绕信用卡纠纷所制发的司法建议,推动万单起诉率、预查废证明、支付令、以保促调等措施广泛应用,推动该类纠纷数量从源头上减少34.6%,实现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实纠纷预防“大文章”。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法治实践的基本要素,是公正司法的生动注脚,是最好的法律教科书。通过以案释法,能够旗帜鲜明彰显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潜移默化影响人民群众的思维方式、指引行为的准则边界,让案例成为以法治力量引领社会风尚的“风向标”。青岛法院充分发挥案件体量全省最大、案例资源富集优势,建立“识别—撰写—会商—完善—推报”闭环式培育机制,着力打造“青法特色、全省前列、全国争先”的精品案例,用有力量、有温度、有是非的案例讲清“小案大道理”,促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2024年,全市法院共有84件案例在全国全省推广,主动发布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内的典型案例319件,努力让崇德尊法、和合无讼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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