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马锡五之子马秦宁:父亲常说“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 2023年04月25日
  • 新京报
关注西法大官网
微信
微博
Qzone
网址
打印
阅读



马锡五之子马秦宁:父亲常说“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4月22日,由新京报社与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共同成立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新京报社举行揭幕仪式。马锡五之子、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马秦宁参加了揭幕仪式,他表示:“我父亲常说,苍天在上,人民为大,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以我父亲为代表的老一辈司法工作者集中智慧创造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功经验,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今天的社会已经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但不管怎么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深入群众之中的工作方式永远不会过时,仍然激励着一代代法律人。”

马锡五之子、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马秦宁。 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摄

马锡五被陕北民众称为“马公道”

新京报:您和您父亲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马秦宁:我父亲的一生颇为传奇,他出生于1899年,跨越了晚清、民国和新中国三个时期。父亲出生在陕北志丹县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走上社会那天起,他就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人民群众的苦难以及人民对当时社会生活的绝望,父亲一清二楚。他性格豪爽,热衷于助人为乐,村里的百姓都信任他,他愿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被陕北民众称为“马公道”。只要是老百姓的事,他都会热心帮助解决,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阶段。

新京报:也就是说,在很早的时候,您父亲就有了解决民间纠纷的经验,后来他是怎样把这些经验发扬光大的?

马秦宁:后来,我父亲遇到了陕北革命领袖刘志丹,并在刘志丹的带领下走上了为民族解放和为人民幸福而奋斗的道路。在革命实践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为人民得解放、为民族求独立,是我父亲一辈子追求的信念。他先后从事过兵运、抗捐、发展地方武装、建立地方政权,以及经济后勤保障等工作,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建设作出了贡献,刘志丹同志称他是“红军的大能人”。父亲的群众工作经验就是在当时的群众工作中积累起来的,他的工作成绩受到毛主席的表扬,并专门为他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踏上司法之路,创造群众参与的方式

新京报:您父亲是从什么时候真正开始司法实践的?

马秦宁:1942年后,父亲出任陕甘宁陇东地区专员并兼任陇东法庭庭长期间,正式开始司法审判工作。父亲仅仅读过三年私塾,文化水平也不是很高,一开始从事司法方面的工作,困难还是很大的。好在父亲从事的工作一直都是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群众基础很好,对群众工作非常熟悉。父亲又是陕甘人,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的,知道群众的基本情况。因此,他兼任陇东庭长时就坚持下基层,到群众中去了解案情,和群众面对面地沟通交流,这样既能获得第一手资料,也解决了群众“畏官”和“怕打官司”的问题。

新京报:您父亲在怎样的条件下创造出深入田间地头、贯彻群众路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

马秦宁:当时,陕甘宁地区的交通不方便,偏僻地区的群众到县城打官司路途很远,很不方便,我父亲就经常到群众中去调查了解情况。我父亲主导案件审理,群众往往会踊跃发言,群众参与实际上就是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过程,便于从中了解案情。他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采用“公开审判”和“群众参与”的方式,所有的案情事实都在明面上,群众就容易接受这样的审判结果,所以案件处理完后,原告与被告及群众都非常满意。

一生心系人民,不送孩子上干部子弟学校

新京报:在您记忆中,父亲是怎么工作的?

马秦宁:我九岁的时候,父亲调到北京工作,我们一家人也跟着来到北京。但我父亲仍然坚持群众路线,他有这样的情怀,并且坚守了一生。那时候,有很多陕北老乡会来北京找我父亲,我父亲告诉工作人员,一律不能拒之门外,他会把老乡请到家里,给他讲老家的变化,如果有什么案件,他也会让秘书记下来,便于和当地协调。他告诉我们,他做这个工作,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为老百姓办一件事,老百姓都会记住你、感激你、感谢你背后的共产党。

新京报:您父亲坚持原则、守护情怀,对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马秦宁:影响确实很大,举例来说,我上学时,他不让我上干部子弟学校,而是送到了普通小学。我高中毕业后,他又把我送到了新疆建设兵团,他对我说,只有吃了苦、受了锻炼,才能更健康地成长。这种影响不只是得益于他的“言传”,还有他做的事情、他的经历、他受到的尊重等,也一直在影响着我们。比如评剧电影《刘巧儿》的故事原型,其实就是我父亲在陕北判过的一个案子,在那个案子中,刘巧儿的原型叫做封捧儿,其父贪慕虚荣,使得封捧儿婚姻不得自主。我父亲在深入调查之后,维护了封捧儿的婚姻自由。几十年后,封捧儿七十多岁了,有一次见到她,她还拉着我的手说:“马专员好人啊!”为什么会有这么持久的影响力,是因为父亲真正为老百姓做了事情,改变了群众当时对婚姻的认识,懂得了如何争取自己的幸福,所以老百姓永远记得他。

相关新闻

  • 首届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参评公告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促进全国法学资源共建共享,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首届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三秦助托教育公益委员会支持的全国性法治研究奖项,评奖结果拟于2023年11月向社会公布,并举行评奖发布暨交流研讨会,届时邀请获奖作者参会研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中国大陆地区法学与法律工作者撰写的革命根据地法制史、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相关领域的学术成果均可参加评奖:(1)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开出版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2)虽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在法治实践中得到较好运用的决策咨询报告。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本届评奖:(1)不在上述申报范围内的成果;(2)担任评审专家的成果;(3)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4)违反学术规范的成果。 二、奖励等级和数额 拟设特等奖一项,奖励人民币3万元;一等奖5项,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二等奖10项,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15项,各奖励人民币0.5万元。奖励金额均为税前。 三、申报办法 请申报者在本公告后的附件中下载《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参评申报表》《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参评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 四、申报材料 1.《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参评申报表》纸质版1份、word版1份; 2.《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参评承诺书》纸质版1份、PDF签名版1份; 3.专著纸质版2册(套),在每册封面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论文纸质版3份,包括所载刊物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应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每份封面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决策咨询报告纸质版3份(套)及 “在法治实践中得到较好运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份,在每份封面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者可选择邮寄报送的方式报送申报材料: 请申报者在2023年9月30日前(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将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54号信箱 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 收(邮编:710063)。 请申报者同时将《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参评申报表》和《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参评承诺书》的电子版发送至申报专用邮箱maxiwu2021@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和文件名请标明:单位+姓名+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鹏老师 联系电话:13259876363 联系人:杜若璇 联系电话:18591753362 附件:首届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参评申请表.doc 附件:首届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参评承诺书.doc 首届马锡五人民司法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2023-07-06
  • 马锡五司法精神

    报告主题:马锡五司法精神 报告人:刘惠生,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举办单位:研究生院 报告地点:雁塔校区三号教学楼3506教室 报告时间:  2023年06月20日19:00至2023年06月20日21:00

    2023-06-20
  • 【法治时代杂志】王健: 2022年法学教育大事回眸

    2022年法学教育大事回眸 编者按:2023年2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指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就法学教育界而言,刚刚过去的2022年绝对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发生了不少对法治社会、法学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让我们一起跟着王健教授回眸2022年法学教育的大事件,体会法学教育的重大变化,把握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前沿。 一、法学界积极开展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研究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这是继提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目标之后,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作出的又一重大论断,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发展都具有重大启发和指导意义。法学界围绕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问题立即展开热烈讨论。 2022年6月30日,《法学研究》编辑部在线举办了“法学期刊发展与‘三大体系’建设”研讨会。中宣部社科工作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期刊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20多家期刊代表,围绕如何在“三大体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法学期刊的作用进行交流研讨,凝聚共识。 2022年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高端学术论坛。教育部、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中央党校和全国主要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以线上线下方式,围绕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建构中国自主的基础法学、部门法学、交叉学科的知识体系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以“加快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为题,在华东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研讨会上对此作了全面阐释,指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工程,也是法学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通过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国法学将实现从西方理论的“搬运工”,到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的根本转变,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他号召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努力构建自主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用这一体系教书育人,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中央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于成效。自2018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法学家》杂志社已就法学“三大体系”建设连续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刊出系列专题论文。2023年将赓续其事,以“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和法治体系”为主题继续征稿和研讨。征稿和研讨的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法学解读,构建自主性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法治体系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关系,具体法制移植、国外学说引进与法治体系建构的本土性,当代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具体契合度审视,中国法学知识生产中的“特色学说”与“普遍学理”之间的关系,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和法治体系的具体建构等。这些都是当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大理论研究课题。目前关于该主题已发表的宣传和阐释性文章不可谓少,但在具体某个学科领域深入的实证性研究和基于本国学术经验的提炼总结性的作品还明显不足。有鉴于此,《法学家》杂志社的征稿启事特别强调“倡导结合法学各个子学科、领域中的具体问题和知识脉络进行言之有物的深入讨论,而非泛泛而谈”,为该主题深入研究指明了方向。 二、法学界成功举办年度法学教育“两会”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前者简称教指委,后者简称研究会,合称“两会”)举行一年一度的工作会议和学术研讨会,是中国法学教育界坚持了二十多年的一个传统。2022年年会以在线方式进行。承办者辽宁大学法学院提供了充足的腾讯会议服务系统,自12月16日至18日,连续举行了教指委年度工作会议、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学术论坛、诊所法律教育年会和“诊所法律教育中国化”论坛、模拟法庭教学年会“模拟法庭实践与创新”论坛,在因疫情影响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成功举办了本次年会,大约40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本年度“两会”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法学教育”。在开幕式环节,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成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王新清、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分别代表各方面致辞。王新清代表教指委表示,教指委将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重做好法学核心课程教学要点编制、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以团队建设和数字化转化方式推进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并形成课程思政教学指南,以及通过课程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四方面工作。张文显会长作为党的二十大代表,在致辞中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等原创性重大理论,强调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法学界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其中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创新和战略部署,以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引领法学教育现代化。张文显就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作了报告,对未来一年工作进行了规划和部署。致辞之后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报告,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副会长卓泽渊先后主持了第一、第二两个环节的主题报告,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依次作了主题报告。 本次年会设四个分论坛,分别探讨四个议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学教育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衔接;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114位专家作了发言。论坛闭幕式,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对年会作了全面总结。本年度“两会”召开时,正值全国上下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年会论坛主题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设计依据。这可谓是法学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此外,全国许多法学院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贯彻落实活动,如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的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等研讨会。 三、全国各地制定本地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 近十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此相继出台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这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在中央总体规划指导下统筹本地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对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成为法治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在我国地方法治建设史上前所未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的这些文件在遵循中央统一要求前提下,结合各自具体实际明确了2021年至2025年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措施和组织实施保障,对各项任务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政府各主要组成部门、地方人大法工委、法院和检察院以及法学会、律协、党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等众多部门。 各地的方案措施各具特色。《陕西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举措》围绕陕西省法治人才培养总体要求,提出了培养方向和途径、培养领域、保障机制、组织实施等40项措施任务,强调“六要”和“六兼容”的法治人才培养方向和培养途径,即政治站位要高、专业本领要硬、为民情怀要深、创新意识要强、职业品格要正、国际视野要广,理念上的家国情怀与专业素养兼容、培养目标上的知行兼容、培养规划上的综合与专项兼容、培养模式上的守正与创新兼容、培养机制上的开放与多样兼容、培养评价上的供需兼容。《辽宁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针对全省基层法治人才力量相对薄弱、高层次法治人才匮乏等问题,从总体要求、培养方向、高校培养、在职培养、重点领域培养、完善机制、组织实施7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争取到2025年构建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辽宁特点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实现法治人才规模总体适度、结构趋于合理、素质明显提高、活力充分释放的目标。 总的来看,首先,各地方案措施的制定出台,首次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关于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两级安排部署,这两者之间以及其与法学院校不同隶属关系之间如何进行统筹协调,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其次,无论中央还是地方,这些规划举措的实施,突出体现了法治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的全方位、各领域概念,即法治人才培养不能像传统观念上只是教育和法治部门的工作,而是涉及党和政府的许多组成部门,在实际推进中要求各个部门的参与、协调和支持,其关键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如何加强统筹协调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最后,各地出台的方案措施都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和法学研究的新精神和新要求,这对地处不同地方的法学院校的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同时也要看到,这是各地法学院校扩大办学资源、破解发展瓶颈和难题、加快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 四、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正式建立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工作任务。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办发厅字〔2015〕25号)对这项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和要求。根据这个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于2022年2月28日印发了《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司发〔20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正式建立。 《指导意见》明确职前培训要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标准、强化能力训练、加强分类指导等原则,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先选后训”“谁选谁训”的要求,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法律职业岗位、不同地区人才需求差异和法律职业用人部门需要等因素,坚持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有序有效组织实施职前培训工作,提高职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的目标是使参训人员达到从事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初任标准。培训对象是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以及拟申请执业律师和公证员的人员。培训方式包括集中教学、岗位实习与综合训练两个环节。集中教学环节主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知识培训。在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阶段则采取教学练战一体化方式,在实务导师指导下参与审判、检察、辩护、公证、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培训时长通常为一年,最后经过实质性业务考核鉴定。职前培训的组织管理,由统一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职前培训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或者有关行业自律组织,具体实施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加强培训的组织保障和组织领导等内容。 职前培训是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前培训制度的建立,完善了我国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为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提供了基础性制度保障。作为法学院校毕业生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之后和进入法律职业人员队伍之前进行职业能力培养的一个必经环节,职前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有关要求,无疑对法学教育有着直接影响。学校教育和职前培训之间各自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分担,应当成为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实务专家共同关注和协同应对的一个新课题。 五、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发布 2022年9月13日,学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新的学科专业目录和目录管理办法,即《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学位〔2022〕15号)。这是我国自施行学位制度以来,继1983年版、1990年版、1997年版和2011年版之后颁行的第五个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新版目录在法学门类下新设了“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两个可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一级学科;新设“知识产权”和“国际事务”两个硕士专业学位;将原有的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两个专业学位分别提高到了专业博士层次,即增设了法律博士、社会工作博士;在交叉学科门类下设置了可授予法学学位的“国家安全学”“区域国别学”两个一级学科。新版目录增设的法学新学科新专业,比较充分地反映了新时代法学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发展成就,积极回应了学科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的需要。新版目录还首次采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合编体例,一改过去专业学位目录只是作为学术学位目录配属附件的做法,真正实现了两者在学科专业目录体系中的地位平等。新版目录管理办法对于在已有相应学位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以及在现有目录之外如何设置新学科新专业等方面,也都做了较以往更为宽松合理的规定,使发展学科专业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这些规定对于探索解决国际法学的一级学科设置问题,也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可行路径。 学科专业目录是人为创制的知识分类表,又反过来影响和约束人们生产、传播和运用知识的方式。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变化,对于形塑学科专业所需各项资源要素的配置方式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新版目录的颁行,必将为法学院校在重点学科建设方面带来新变化。 六、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实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2022年3月31日,司法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2〕16号),计划到2025年,建立起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遴选1000名高端领军人才、培训1000名职业进阶人才、培养1000名青年后备人才,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司法和教育行政部门在2021年联合实施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教研司〔2021〕1号)的基础上,2022年7月再次联合设立,并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了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教研厅函〔2022〕5号)。根据全国各区域对国际仲裁需求情况,该项目在北京、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武汉、重庆、广州、深圳、厦门、西安11个城市进行布局,由专业师资和学科专业平台条件较好、年招收法律硕士规模在百人以上的20所法学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承担培养任务,计划在2023年至2025年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名国际仲裁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按照培养计划,国际仲裁专业方向的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类本科背景,修业三年,其中课程学习51学分,主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专业外语、法律职业伦理、国际公法原理与实务、国际私法原理与实务、国际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国际仲裁原理与实务、国际商事规则、国际商事调解、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及若干专题课程;实践教学与实训19学分,主要进行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检索、模拟国际商事仲裁、法律谈判和专业实习等训练;最后是5学分的学位论文写作,完成一篇2万字以上的学位论文,形式包括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完成全部学程需75学分。 培养方式上重实习实训,鼓励参加国际仲裁培训,鼓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法律硕士(涉外律师)项目一样,该项目特别强调法学院校与仲裁实务部门的联合培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武汉、重庆、成都、南京、杭州、西安、青岛、海南、大连、长春、哈尔滨仲裁委共20个机构参与了该项培养计划。这些仲裁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与法学院校共同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共同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供充足的仲裁实务训练资源。 总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项工作,以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储备一批涉外仲裁后备人才,是我国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是当前推进我国法学教育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一个重要举措。 七、中国政法大学等政法院校举行校庆系列纪念活动 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迎来建校70周年,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迎来建校85周年,这些高校在这一年里都隆重举行了系列纪念活动,回顾走过的路,探索未来发展之路。 四五月间,中国政法大学连续密集举办了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治人才培养论坛、数字时代法学教育变革世界法学家高端论坛、“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法学期刊的创新与发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研讨会等一系列重大学术活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探讨法学教育如何应对互联网及数字技术带来的网络化、数据化、人工智能化等挑战,加强法学三大体系建设,涉外法治人才的目标定位、培养模式与创新、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比较与借鉴等热点话题。学校还出版了《七秩辉煌:中国政法大学校史1952—2022》《法大凝眸:老照片背后的故事》《法大记忆:70年变迁档案选编》《法大群英:参与共和国立法的法大人》升级版,以及《诗情法意》《守望法大》《法大人物》《媒体法大》《吾爱吾师》《政法往事》《法大爱情》等70周年校庆校史系列丛书,多维度、全方位展现法大70年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 华东政法大学举办了建校70周年大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法学教育”主题研讨会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梳理建校70年发展成果和重要经验,聚焦新时代法学教育的发展蓝图和法治人才培养方向,绘制一流政法大学发展定位建设任务和实现路径。编纂出版了《华东政法大学志》,前校长何勤华教授出版了《华政的故事》。 中国人民大学先后举办了庆祝建校85周年“中国红色法学教育传统与当代法治人才培养”论坛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高端论坛等校庆系列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了建校85周年大会暨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会等系列活动。此外,山西大学法学院举办了建校120周年法学论坛,探讨一流学科建设与法学学科发展。上海交大法学院举行了建院20周年院庆大会和“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分别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专业博士培养、新文科视域下的数字法学与学科交叉、新时代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等议题。 法学院校重大庆祝纪念活动的举办,表明了中国法学教育界对自身发展历史的尊重,也表达了对法学事业未来发展的美好期待。 八、法学院校积极申报2022年教学成果奖 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可授予的最高奖,分学段和类别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奖励等次,自1989年创办以来每四年评选一次。2022年的申报评选中,许多法学院校积极申报,目前已公示了11项本科类教学成果和8项研究生教育类成果,计有西南政法大学的“精准服务国家战略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西政实践”“以民商法精品一流课程‘六准’深度融合助推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践”“‘一轴四轮双驱’:商法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法学教育从司法面向到社会面向转型,推动法治人才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中国人民大学的“国家急需法学交叉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以区块链与数字经济为例”“思政铸魂、知识扩容、内外融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课程体系改革”;中国政法大学的“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甘肃政法大学的“‘一校两院’协同培养汉藏双语法治人才综合改革与实践研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涉外法治领域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辽宁大学的“卓越法治人才‘四协’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卓越法治人才‘五育一体’协同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上海政法学院的“聚焦中国上合基地国家战略任务,打造二维一体涉外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西北政法大学的“基于‘枫桥经验’研究的法科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天津大学的“铸魂立根聚力赋能:‘五新一体’的天津大学新法科建设”;江汉大学的“一体两翼、协同赋能:诊所式卓越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山西师范大学的“‘教育政策与法律’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研究”;黑龙江大学的“地方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四川警察学院、公安部藏区研究所的“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的涉藏警务硕士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教学成果的总结凝练有着严格的形式要求,在内容上强调教学方案的方向性、先进性、导向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形式上要求规范性和完整性,成果必须是能够切实反映较高教学水平并提高教学质量,取得显著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教育教学方案,有实际运用和推广价值,能够在教学理论和实践上改进、提升、创新。 九、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束,法学学科水平总体状况有进有退、进多退少 学科评估是学科水平评估的简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评价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整体水平高低的一项专门活动。虽然本质上不同于具有行政强制性质的学位点合格评估,但它对博士点或硕士点的学术声誉,特别是学科资源分配方案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学位中心先后于2004年、2009年、2012年、2017年完成了四轮评估,第一轮评估有23个法学学科参评,第二轮47个、第三轮86个、第四轮144个。前三轮评估结果以百分制呈现,第四轮评估改以分档方式,即按得分将排名在前70%的学科分9档,将9档分为ABC三类,每类再细分为上中下三个位次,总体形成水平高低10个等次的学科体系。学位中心在努力扩大参评范围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程序以及有关数据的采集、公示、核查与声誉调查、结果计算、结果发布等技术手段,每次均公开评估结果。 第五轮评估自2020年11月启动,2022年结束并向各参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根据学位中心公布的《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和参评邀请函(学位中心〔2020〕43号、44号),这次评估以聚焦立德树人、突出诊断功能、强化分类评价、彰显中国特色为基本原则,强调过程评价和用人单位评价,评估方案力矫“五唯”顽疾,在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方面采取了许多实质性改进措施。 评估的参评范围是目前凡有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学科(不含军事和公安类以及“特需”项目博士点、硕士点),是否参评遵循自愿原则,评估目标是对学科在2016年至2020年间的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状态进行诊断式评价。全国七成以上的法学博士点和硕士点参加了评估(截至2021年年底法学硕士授权点220个),评估结果呈现方式类同第四轮,即分四档十个等次。从参评单位的一般反映看,本轮评估的法学学科的总体水平有进有退、进多退少,个别单位的学科有跨越式进步。此次评估结果以定向反馈不再公开的方式处理,终于实现了过去多年来一再强调淡化排名、仅供参评单位自我诊断和以评促建的理想。这是这次评估的一个突出特点。 十、第五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成功举办 2022年9月24日,第五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以在线方式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湘潭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来自乌干达、南非、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塞内加尔等非洲国家10余位大学法学院院长,以及23位中国知名高校法学院院长和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本届论坛以“后疫情时代中非法学教育合作的挑战与机遇”为主题,从中非法律与文化交流合作、数字时代下法学的网络教育、法学教育国际化、区域化合作等多个方面,阐述中非法学教育合作面临的挑战和新的机遇。张文显会长、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校长巴尔纳巴斯·纳万圭(Barnabas Nawangwe)、湘潭大学校长李伯超在论坛开幕式上先后致辞。本次论坛设三个议题,双方与会者分别就中非法学教育交流合作回顾、中非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面临的挑战、中非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合作机遇进行了研讨。湘潭大学顾敏康,意大利巴勒莫大学教授、南非开普敦大学非洲法中心原主任萨尔瓦托·曼库索(Salvatore Mancuso)对论坛作了最后总结。 早在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就举办了“中国-非洲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2013年,习近平主席访问南非,在此背景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发起创办了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以韩大元为团长的中方16所法学院院长赴开普敦参加了首届论坛。这两次会议是中非自1956年建立外交关系后中国法学界对外交流史上前所未有的创举,结束了中非双方法学领域彼此陌生的状况,开启了中非法学交流合作的大门,为后来的进一步推展和深化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过去十年间,来自中国与非洲各国法学院校的领导和专家就中非之间法学教育的政治背景,法学院校交流合作的现状、问题与新机遇,法学教育交流合作的领域与途径以及合作机制、合作模式,在法学研究领域和法学院课程体系的转型与发展、教学法与训练方式的改进,“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以及疫情形势下法学教育合作的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分享了信息,交流了彼此的经验,为增进了解、交流互鉴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本次论坛是第八届部长级会议通过“达喀尔行动计划(2022—2024)”明确列入“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后召开的第一次论坛。论坛将在过去成就的基础上,把中非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达喀尔行动计划”还提出了鼓励和协助中非高校共建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和法律人才培训基地的目标和任务。这些都会将中非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习近平主席把中非友好合作精神概括为八个词32个字:真诚友好、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主持公道、捍卫正义、顺应时势、开放包容。因此,这不仅是我们推动构建高水平中非命运共同体的根本基础,同时也是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得以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本文系2021年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多学科交融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2021060068)的阶段成果

    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