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赵云君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了生态文明建设,为什么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赵云君:文明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它代表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整体面貌。从历史上人类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在对工业文明反思基础上提出了生态文明,即生态文明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动准则。 党的十八大报告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建设,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也彰显了中华民族对子孙、对世界负责的精神,必须守住“绿水青山”。但是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不仅相关制度不完善,也没有相应的推进机制,使得生态文明建设在很多地区成为一句口号,无法推进。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环境。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展开? 赵云君: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在全社会制定或形成的一切有利于支持、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引导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规定和准则的总和,其表现形式有正式制度(原则、法律、规章、条例等)和非正式制度(伦理、道德、习俗、惯例等)。具体来讲包括三大方面: 第一、完善科学决策制度,提高对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领导力。 (1)改革党政干部考核评价任用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作为评价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中不作为的问责力度;(2)要增加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在经济发展决策中的话语权,经济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先;(3)增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监督问责职能;(4)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制定重大发展规划和引进发展项目时必须做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坚决实行一票复决制。 第二、强化法治管理制度,提高生态文明制度的执行能力。 (1)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进程,特别是地方人大应加快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条例,同时推动现有各种法律的生态化调整;(2)加强资源环境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和提高执法水平;(3)加大司法力量对建设生态文明的保障作用。总之要做到在生态环境制度建设方面: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形成道德文化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行动能力。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软制度体现。 (1)将生态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执政观、政绩观、价值观;(2)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企业家进行环境知识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3)培育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形成 “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的社会主流风气,把保护环境内化成公民的自觉行动。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到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对我们来讲应该是一个新的名词,这个制度到底什么意思,如何健全这种制度? 赵云君:产权是指主体对于财产拥有法定关系并由此获得利益的权利,包括所有权、支配权、收益权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是为了使自然资源具有明确的主人,由他获得使用这些资源的利益,同时也承担起保护资源的责任。土地承包和林权改革是这类产权制度的典型 现在土地和矿产资源都是国有,属于全体人民所有,但全民所有在操作层面反而会使权责不清,造成资源滥用、效率低下、严重浪费。因此有待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 具体来讲:(1)建立明晰的资源产权关系。根据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多样化特征,应分门别类建立起多样的所有权体系。对于产权界限比较清晰的自然资源,应在平衡公共利益和所有者与使用者利益前提下,根据其使用、经营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大小,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分配或拍卖给不同的产权主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对于产权边界模糊而难以界定、外部性很大的自然资源,应继续以公共产权主体为所有者,但需要改变目前政出多头的所有权结构,由统一的机构行使所有者管理权;(2)促进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市场化。要打破传统的“公有--公用--公营”的运行范式,就必须引入自然环境资源使用权通过市场竞争有偿获得的产权安排制度;(3)建立资源产权交易市场。对资源采取招标和拍卖的方式出让,促进资源产权化;(4)继续完善产权的法律制度,重点是资源资产产权交易主体、产权交易规则和产权招标拍卖等制度 主持人:在这次公报中提出要“实行生态补偿制度”,请问这种制度的内涵和在实际中如何实施? 赵云君:生态补偿制度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补偿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从国情及环境保护实际形势出发,目前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有4个方面,: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 补偿方式包括:(1)政府补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征收“生态税”、政府“赎买”;(2)市场化补偿: 排污权市场交易模式、水权交易模式、林权制度改革。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划定生态红线。您能否解释划定生态红线的意义和生态红线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赵云君:生态红线是指最基本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是维护一定生态环境质量所必须坚持的防护底线。 一般有3种形式:(1)特定地理区域红线,如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被列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地区就主要发挥生态屏障和生态效益的功能;(2)自然资源使用上限;(3)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 主持人:平时我们从各种信息可以看出,主要的环境污染源是企业。而从公报内容可以感觉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好像是政府的责任,那么您觉得作为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和责任应该是什么? 赵云君: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企业应该是生态文明真正的践行者之一,生态文明观念最终都要内化为企业行动准则。从当前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国家的制度强制推行,但从长远来看,要成为各类主体的自觉行为。对企业而言,无论是政府的强制推行还是企业自觉,都必须尽快实行生态化转向。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绿色生态模式。 所谓绿色生态模式是指遵循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也就是指企业在任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于别的生产方式都存在价值的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这是一种在恢复生态系统和保护环境的同时带来革新、繁荣的有意义的工作和真正安全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恢复环境的生机、活力与企业的获取利润将成为同一个过程。 目前在国际上有两种主要的绿色生态模式:(1)单个企业的循环利用。在这种模式中,企业通过减少原料用量、再利用、再循环的方式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环境保护目标;(2)组建生态工业园区,使多个企业组成生物链系统。这超越了单个企业的生命周期分析,把生态系统的概念运用于多个企业的运做,使它们的“新陈代谢”之间联系起来。丹麦的凯隆堡是目前世界上工业系统运行最为典型的代表。 建立绿色生态模式,要求强化企业绿色行为,为此企业必须做到:理念的绿色化、工艺的绿色化、生产的绿色化和制度的绿色化这四方面的综合运用。其中理念的绿色化是前提,工艺的绿色化是基础,清洁生产是关键,制度的绿色化是保证。
2013-11-25赵国栋:奋斗的青春 没有抱怨,只有拼搏。他是大山的儿子,做过村官,为村民致富出谋划策。他也是社会的儿子,知恩图报,用心回馈社会。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委会给予赵国栋的推荐理由 赵国栋,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现为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定向培养的政法干警。在从大学生涯走向工作岗位的过程中,他自立自强,先后获201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仅10名)、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我们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入选第12届陕西省五四青年奖章40名候选人之一,目前入围中组部和新华网组织的全国最美大学生村官成长榜样100名正式候选人之一。他用流淌着奋斗的青春经历告诉人们,实现中国梦,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来自大山 回归大山 2007年9月,带着家里东拼西凑来的300元钱,20岁的赵国栋背着铺盖独自一人跨进了榆林学院的大门。在办理了学费缓缴手续后,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解决好生活问题。于是,他就在别人吃饭的时候,在学校餐厅帮忙收拾碗筷,因为这样每天三餐吃饭不要钱,一月餐厅还给150元的补助。作为班长兼团支书,当赵国栋发现班里还有和他一样贫困的两名学生时,就给餐厅的老板说了声,于是3个人一同在餐厅里干了起来。 赵国栋来自富平县一个特困的山区农村家庭,父亲无一技之长,母亲常年患病,兄弟成年之际不幸亡故。然而身为特困生的他却从不抱怨,自立自强,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没有钱就自己想办法去挣,带家教、当服务生、勤工俭学,虽累却从不说苦。品学兼优的他,两次享受国家助学金。 本科毕业时,赵国栋受到了多家用人单位的邀请,但他毅然选择回到家乡,走进大山,在富平县塔北村任“大学生村官”。塔北村地处偏远山区,条件相当艰苦,但困难并没有打倒他,他积极与村上的“两委会”领导班子一起探讨如何使塔北村的村民走上富裕的道路。根据当地农民实际以及村委会在外地的考察,塔北村成立了“土鸡蛋生产销售合作社”,实行土鸡蛋“分户生产,统一销售,装箱优化,专人负责”。同时他还与村委会鼓励村上的村民发展林果业,种植核桃,进行规模化种植,邀请农林专家来本村进行专门的指导。 在做好农村工作的同时,他依旧没有放弃自己的专业学习,利用晚上挑灯奋战,准备圆自己的硕士梦。2012年3月,他考取了定向西部基层检察院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的法律硕士。在考试前选择岗位时,他又一次选择了地处偏远山区的延安市黄龙县检察院。用老师和同学们的话说“赵国栋就是从一个山村又走进了另一个山城,赵国栋的生活始终离不开大山”。 赵国栋自己选择基层,他还积极宣传青年人要敢于去基层工作的理念。2012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他写给全国大学生的自强寄语:“我们这一代年轻人要敢于立足现实、扎根基层、贡献青春、完善自我、服务社会,这样,我们的青春才能在平凡中闪光”。 再回大学 青春绽放 2012年3月,赵国栋进入西北政法大学,开始了研究生生活。面对再次学习,他倍加珍惜,潜心钻研法学知识,目前已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5篇,并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他的导师朴宗根对其评价是:“他很单纯,不浮躁,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而且凡事都很认真,面对学术问题,态度始终严谨积极,眼光长远,会是一位优秀的基层工作者。” 爱国理性,对党忠诚,这句话对他来说绝不是空话。2012年4月10日,中央决定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的新闻播发后,当晚他就撰写了《高校青年的呐喊: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正确领导》。4月16日,中国大学生在线刊登了这篇文章。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中,他被团省委邀请作为青年代表参与了“陕西省各界青年代表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他提交的书面发言《一颗红心永向党扎根基层志不移》与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分别于2012年12月24日、26日被人民网刊发,随后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 学习期间,赵国栋还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他利用邮箱、电话咨询等方式为参加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司法考试等考试的考生提供免费答疑解惑;长期为社会各界人士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只有1.65米的个头,已累计献血3000毫升。他说“国家用助学金帮我圆了大学梦,我就应该去尽自己的所能回报社会、感恩社会”。 抢险救灾 网络募捐 2013年7月初,赵国栋回到黄龙县检察院进行硕士阶段的实习。7月底,黄龙县由于强降雨遭受灾情,多处桥梁道路冲垮。他跟随检察长冯海龙多次到达受灾村庄,指导群众开展救灾工作。 一次到灾区给乡镇和村干部宣讲法律责任并实地查看受灾情况后,回到检察院已经是晚上8点,冯海龙与赵国栋探讨如何利用社会力量救助受灾群众。赵国栋想到自己前段时间被授予“我们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并且建立了QQ群,于是产生了想通过网络通报灾情、获得援助的想法。当晚,他连夜起草了《黄龙县灾区情况通报》,并在QQ群、新浪微博上发布。凌晨三点,便有企业家提出愿意无偿援助黄龙灾区。 随后,赵国栋又给自己的微博博友中多名有影响力的大V发短信,请他们关注并转发微博。随后,他的微博被大量转发,有企业家开始主动打电话联系赵国栋。每收到一批物资,赵国栋都认真登记,确保每一批物资及时到达群众手中,并在QQ空间、新浪微博上及时发布接收援助的情况及物资发放情况,接收群众的监督,打造阳光募捐。在几天时间内,赵国栋为仅有不到5万人的黄龙县募集援助物资总价值20多万元。 在做好救灾募捐的同时,赵国栋还利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进行法治宣传、农业特产介绍等,多条微博点击量达5万次以上。 自强不息 青春无悔 赵国栋两度选择把青春安放在大山,他自强不息、扎根基层、爱国奉献、热心公益的事迹被媒体宣传后,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2012年5月15日,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他“201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荣誉称号(全国10名),这是自2009年团中央授予他“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后再一次对赵国栋努力的肯定。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委会给予他的推荐理由是“没有抱怨,只有拼搏。他是大山的儿子,做过村官,为村民致富出谋划策。他也是社会的儿子,知恩图报,用心回馈社会”。此后,他还多次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邀请作为青年代表参加了“纪念建团90周年”、“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等活动。 2012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对他的事迹作了专题报道《赵国栋:青春献给大山》,随后人民网、腾讯网、新浪网等30多家新闻媒体分别作了《自强谱写青春拼搏成就梦想》、《赵国栋选择大山无怨无悔》等相关报道。 2012年6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隆重举行第四届优秀学子学风报告会。赵国栋《让青春在平凡中闪光》的发言,多次被现场师生的掌声打断。 2013年5月,他荣获了“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 2013年7月,他被陕西省文明办、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我们身边的陕西好青年”。 采访手记: 惟奋斗 才无悔 延安日报 王垠山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知识能力,改变我们的未来;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外貌,但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内涵和素养,时刻展现笑容;很多事情是不期而至的,我们无法选择它何时开始。但是,我们却可以决定它的结果,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努力。”这段人生励语一直伴随着青年干警赵国栋追逐青春梦想。 赵国栋说,在接受采访或者与他人交流,自己一向不愿意过多地提及这些,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什么样的父母来关心呵护、怎样的成长环境,这是无法选择的。他的父母都是没有一技之长的老老实实的农民,守着几亩薄田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地过日子。童年于自己不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甚至在2004年的时候,家里还处于每年春天就要靠挖野菜、吃杂粮来填饱肚子。但这一切并没有成为他进步的羁绊,他坚信,贫困是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贫困是人生一所难得的大学,他选择了自助、自救和自强。如今,通过自身努力,赵国栋同样也接受了大学本科教育,并且硕士在读。黑暗总是有尽头的,无法选择的,要学会努力去改变。 一滴水放进大海才能不干。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有真正出彩的人生。把个人理想与中国梦对接起来,才是务实的行动。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赵国栋“我的青春我做主”。他当学生是一名好学生,当村官是一名好村官,当干警是一名好干警。他追逐青春梦想的成功足迹,用自己的励志大片致敬终将逝去的青春。贫穷不是借口,困难不是理由。与其抱怨社会、抱怨自己找不到工作、抱怨自己在找工作时专业不对口、抱怨父母没关系、抱怨家庭无经济实力,不如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天。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奋斗过的青春才是最美好的,才是回忆最充实的。赵国栋用自强不息的经历告诉人们,惟奋斗,才无悔!
2013-11-06《 光明日报 》( 2013年10月30日 04 版) 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 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对于这个育人的根本性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多年来创新机制,以服务国家重大特殊需求为目标,以培养卓越法律职业人才为切入点,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育人之路。 焦灼:法学博士办不了离婚案 资料显示:在我国,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紧缺,具有任职资格的人才更是稀缺。 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在西部地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缓解法官短缺问题的意见》。 然而,法学教育中固有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脱节,导致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不对称,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多。 “司法考试实施之前,法官、检察官的从业人员是多样化的,有教师、转业军官和政府官员等多种知识背景的人。司法考试开始后,按规定,法院和检察院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司法考试通过证书,但现实中,司法考试是中国最难通过的考试之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 更让贾宇忧虑的是,法学博士竟然办不了一个离婚案——一次,学校在模拟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子,一位法学博士当日充当法官。让大家非常意外的是,这个理论知识突出的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 还有一件事情也让贾宇如鲠在喉:前些年,该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研究生进修班,学校委派的老师给中院的法官讲解法律条款、法规制定、法学教育历史发展等问题,但在法律运用、操作、实践方面的一些说法却闹了笑话,法官们意见很大。 “这些事实就是传统教学模式遭遇现实尴尬的最直接体现。”贾宇说。 与贾宇一样,西北政法大学的领导和不少老师也有同样的忧虑。大家都认为,理想的法学教师一定要同时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 基于此,学校希望具有扎实理论基础的教师,能尽快了解我国基层司法现实,将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机结合,为陈旧的法学高等教育打开突破口。 但是,突破口在哪里呢?怎样才能实现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联姻”呢? 专家:既要“请进来”更要“送出去” 卓越人才培养需要卓越的制度保障。 “法律教育本身就是职业教育,而职业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师者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水平。”对于法律教育的性质和定位,西北政法大学的办学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2008年,经过酝酿,一个院校合作的全新司法实践模式,终于新鲜出炉了——组织西北政法大学的青年教师到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在给法院提供人才的同时,也让教师充分接触中国司法“原生态”实践! “学院派”苦于缺少实践、“业界”困于没有专业性人才的难题,就这样解开了——坚持“送出去、请进来”,为建设一支过硬的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西北政法大学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 “‘送出去’,就是要着力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贾宇说。 为此,2008年以来,西北政法大学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或兼职。贾宇告诉记者,这些挂职副院长或副检察长的教师,都是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按照领导干部任职条件进行考察,并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而担任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的教师,也均由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按照规定程序任命。同时,法律实务部门对这些教师朝九晚五指纹打卡上下班,并完全按照本院干警管理。“这就意味着他们具有实际的权力,是‘全投入’。”贾宇说。 “法学与临床医学一样,不临床则无法做出好成绩;如果没有经过实践,不知社会需要什么,则必然培养不出真正合格的法律人才。”贾宇告诉记者,“改变教师知识结构,改变校园文化氛围,是发展教育的首先一环。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因为‘接地气’而变得更加‘有底气’,用法律实践经验反哺课堂教学,切实有效地提升了学校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 “请进来”,则是旨在优化法学教师队伍结构。 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出台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办法》规定,学校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还要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实务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并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校院合作”“校检合作”的法律职业教育平台,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有专家表示,政法部门与大学“院校合作”模式,开创了陕西省乃至全国的先河,对于整个高等教育,这也将是一次破冰之旅。 学生:既懂“理论”更会“实践” 教育的终极目标是提高人口的综合素质。 多年来,为培养“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高素质、派得上、用得着的卓越法律人才,西北政法大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在法科硕士和博士人才培养方面,西北政法大学十分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国内,该校是首家自发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高校。学校现有民事法、公益法、农村社区、行政法、劳动法,以及立法和刑事辩护等多个诊所,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西北模式”。 据悉,截至2013年7月,该校仅法律诊所就开办教学58期,结业学生1587人,接受案件法律咨询1.6万余件,援助代理各类案件411件,已结案件337件,开办学生模拟审判23次。(记者 杨永林 张哲浩)
2013-10-30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走进高校新闻特别行动 从“接地气”到“有底气”——西北政法大学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纪实 法学博士竟然办不了离婚案,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这样的事情确实在西北政法大学“模拟法庭”里发生过。 一次,学校模拟审理一起离婚案,一名法学博士担任模拟法官,尽管这位博士理论知识丰富,却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这让我们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在司法实践中遭遇尴尬。”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 还有一件事情也让贾宇如鲠在喉:前些年,该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研究生进修班,学校委派的教师给法官讲解法律条款、法规制定、法学教育历史发展等问题,但在法律运用、操作、实践方面却“张嘴就闹笑话”,法官们意见很大。“一位优秀的法学教师,不仅应该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必须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贾宇说。 “学院派”苦于缺少实践,“业界”却困于缺少专业性人才。为此,西北政法大学开始探索组织青年教师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在给法院提供人才的同时,也让教师充分接触司法实践。 2008年以来,西北政法大学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或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或法官助理的有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有5批12人次,兼任科(局)长助理的有2批5人次。 这些挂职副院长或副检察长的教师,都由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按照领导干部任职条件进行考察,并经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而担任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的教师,也均由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按照规定程序任命。同时,法律实务部门也要求这些教师朝九晚五指纹打卡上下班,并完全按照本院干警管理。 教师们通过一到两年的“挂职”或“兼职”,既丰富了人生经历,真正接触到了司法实践,更加深了对国情的了解。“从旁观者变成了建设者,从局外人变成了局内人”,从而大大提升了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使科研创新紧扣社会现实,教学内容更贴近实际需要。 “改变教师知识结构,改变校园文化氛围,是发展教育的重要一环。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因为‘接地气’而变得更加‘有底气’,用法律实践经验反哺课堂教学,切实有效地提升了学校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贾宇说。 西北政法大学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同时,还放手推动“请进来”计划。学校制定并出台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从兄弟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实务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 2008年以来,学校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校院合作”、“校检合作”的法律职业教育平台,并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姚剑和陈京春说,挂职锻炼不但使他们增长了见识,开拓了视野,同时也使他们的视角在体验与实践中发生了巨大改变,这对教学产生了很大帮助。现在,他们授课的内容更加鲜活生动了,课堂气氛也更加活跃了。 多年来,为培养“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高素质、派得上、用得着的卓越法律人才,西北政法大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3个覆盖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作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之一,西北政法大学积极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2009学年以来,学校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学所有课程之中,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信仰养成有机结合。通过教育活动,有力增强了学生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法科硕士和博士人才培养方面,西北政法大学十分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国内,该校是首家自发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高校。学校现在有民事法、公益法、农村社区、行政法、劳动法,以及立法和刑事辩护等多个“诊所”,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西北模式”。 据悉,截至今年7月,该校开办“法律诊所”58期,结业学生1587人,接受案件法律咨询16948件,援助代理各类案件411件,已结案件337件,开办学生“模拟审判”23次。(记者 柯昌万 通讯员 冯丽)
2013-10-29法学教师一线挂职法官检察官院校授课 在中国司法“原生态”中加钢淬火 法制日报西安10月28日电 记者 台建林 “我们接触到了中国司法的‘原生态’。” 10月28日清早,西北政法大学行政大楼,教师舒洪水在等待电梯。 2008年,舒洪水曾经同时具有两个身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博士生。法院工作经历让这位青年教师受益匪浅。 舒洪水在法院挂职,缘自西北政法大学与地方法院、检察院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法学教师要“走出去”到一线司法机关挂职,还要把司法工作者“请进来”到学校授课。 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了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58所、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22所、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12所。 “西北政法大学有幸成为第一个培养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法学博士人才的学校,以及首批所有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之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我们当初‘走出去’、‘请进来’的路子走对了。就是要让我们的青年法学教师到司法一线去加钢淬火”。 政法大学校长的焦灼 一个法学博士办不了一起离婚案 西北政法大学久负盛名。 盛名之下,贾宇校长也有焦灼:长期以来,学校的法学教育恪守着和其他政法院校一样的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辅之以适量的模拟教学。 在这一模式之内,许多教师从学校到学校,从学生到教师,很少接触、甚至从未接触司法实践活动。学校曾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审理一起离婚案子,让一个法学博士当“法官”,这个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一个法学博士办理不了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这是传统教学模式产生的尴尬。”贾宇说。教师队伍中固有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脱节,导致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不对称。 “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这是育人的根本问题。”贾宇介绍,围绕法律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性质定位和培养思路,西北政法大学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 ——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学校在7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办学传统。2009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担任主任、28名教授组成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研中心,校领导和各学院院长带头每年为学生讲授法治理念课程。从2009至2010学年以来,共有22397名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学生接受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从2008年以来的5年间,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学校在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德镳,全国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等兼职教授坚持每年为学生讲课、作报告,深受学生欢迎。 ——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原则,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内首家自发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高校,现有民事法诊所、公益法诊所、农村社区诊所、行政法诊所、劳动法诊所、立法诊所和刑事辩护诊所,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西北模式”的成熟经验。 一个青年法学教师的自信 挂职就是“行万里路”中的那一里 2012年3月9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个简朴而又隆重的仪式正在举行。 这一天,西北政法大学第五批青年教师将要到此担任法官助理。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副校长杨宗科来为青年教师们壮行。自2008年起,学校每年向雁塔区法院输送青年教师担任法官助理。 雁塔区法院院长王联社等为新聘任的5名教师法官助理颁发聘书。 青年教师姚剑是上一批教师法官助理。“我办过案子,再讲法学理论感觉就大不同。如果说学校教研是‘读万卷书’,那么在法院挂职就是‘行万里路’中的那一里。法院归来再上讲台,我更加自信。”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杨宗科介绍说,教师通过1到2年的挂职兼职,丰富了人生经历,接触到中国法治的“原生态”,他们更加了解国情,逐渐“从旁观者变成建设者,从局外人变成局内人”。发现“中国问题”,提升了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使科研创新紧扣社会现实,教学内容贴合实际需要,教师的教学科研因为“接地气,而更有底气”,用法律实践经验反哺课堂教学,有效提升了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 来自最高法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已有14个省、市、区的部分中基层法院曾接收过数量不等的法学院校教授、业务骨干到本院挂职副院长、院长助理、庭长助理。28个省市区法院,均有不同数量的法官被有关法学院校聘为兼职教师或研究生导师。 检察长的喜悦 一批青年法学教师参与创新检察工作机制 2012年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同振魁与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杨宗科签署了一项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宋志军、刘仁琦、郭永亮三位青年教师,将出任雁塔区检察院公诉、反贪、侦监三个部门的科(局)长助理。 数年来,雁塔区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开展了全方面、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采取了包括高校学者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制度、合作建立“检察事务理论研究中心”和“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等在内的一系列创新性措施,已初步形成了雁塔区检察院的检校合作新模式。 同年9月14日下午,西安市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决定深度合作:政法大学选派教师、学者到基层院挂职,检察院也将选派业务骨干到院校任实务教师。随后,西安市委组织部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就此联袂下发红头文件。 深度合作一年间,新成效历历可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掰指算来: ——挂职教师通过学术授课、举办讲座、辩论比赛、院校观摩、让干警和法律研究生面对面交流、办理干警学校图书借阅卡、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等形式,为检察干警搭建学习平台,提高了检察干警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挂职教师积极促进检察理论研究、破解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推动成果转化。未央检察院宋志军狠抓未成年人“6+1”保护机制研究,雁塔检察院陈京春牵头打造“一对一”调研品牌,蓝田检察院姚剑牵头制定《快速办理审查批捕案件工作机制》,参与策划“问法白鹿原”之刑事程序法治与人权保障研讨会,效果良好; ——检察官任教,在教学中结合所授内容,采取提问、相互探讨、案件评析等不同的教学形式,用大量生动的案件充实到解释法学理论的理解中,学生反映法律学习也变得轻松起来; ——促进了政法院校课程教学的完善。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官教学纳入西北政法大学教学计划和体系,根据大学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修改教学计划,增设新内容,完善课程设置,使教学内容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授课时间不断延长; ——检察官任教授课既是一个授课的过程,也是一个重新梳理知识、总结、提升、思考的过程,通过与学校、学生交流,受到启发,触发灵感,对检察实务工作有了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实施“双千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 西北政法大学“送出去、请进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本报讯 (记者 安克明)作为从1937年成立的陕北公学演进发展而来的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政法院校,西北政法大学如今又以法学教育改革的新成效迎来一个重要时刻: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即将在此召开“双千计划”现场会。 “双千计划”是指分期分批选聘1000名左右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这是落实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 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与满足国家需求紧密结合。2008年,中央启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西北政法大学被中央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2011年,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校首批入选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开始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该校申报的“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高级法律人才培养项目”获得通过。 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探索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从2008年以来,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在从其他高校聘请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目前该校已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经过长期的探索,该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表示,该校将以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和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的建设为契机,把法学教育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
2013-10-29走出校门充分接触司法活动“原生态” 融入现实培育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西法大创新法学教育为全国提供鲜活范本 本报讯 (记者 冀 平)法学博士审不了离婚案。六年前,在模拟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中,一位法学博士当日充当法官。让大家非常意外的是,理论知识突出的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这件事对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触动很大。他说,近年来,我国法学院发展很快,目前全国有600多所大专院校开设了法律专业,在校法律专业学生30多万。但在这种“人才繁荣”表相的背后,是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的不对称。也由此萌生了高校法学人才必须充分接触司法活动——“原生态”的创意,开创了大学与法院合作的陕西起航。而那位审不了离婚案的法学博士,作为西北政法大学赴基层实践的首批法官助理,前往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成为中国“学院派”司法实践的力行者。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西北政法大学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走出了一条“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大学与法院合作的新路径,为全国高校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提供了鲜活范本。 “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送出去”,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从2008年以来的六年间,该校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兼任科(局)长助理的共计2批5人次。教师通过1到2年的挂职兼职,接触到中国法治的“原生态”,发现“中国问题”,接地气,而更有底气,有效地提升了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请进来”,优化法学教师队伍结构。在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该校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目前,该校已经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 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经过长期的探索,该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全国高校首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自发地建立了民事法、公益法、农村社区等7类法律诊所,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西北模式”的成熟经验。截至2013年7月,法律诊所总计开办58期,结业学生总计1587人,案件法律咨询总计16948件,援助代理各类案件总计411件,已结案件337件,开办学生模拟审判23次。 搭建“校院合作”、“校检合作”法律职业教育平台。2008年以来,该校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中央政法委及西北地区政法委的领导亲自参与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高级法律人才项目申报和培养方案的制定,西安市中级法院、西安市检察院参与该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论证,学校专任教师与实务部门的人员组成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的联合教学组,为学生共同授课,共同开展课程建设,并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科研合作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3-10-28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为推动落实《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西北政法大学交流总结实施“双千计划”的经验,重点解决各地各部门开展“双千计划”不平衡的问题,推进“双千计划”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法学教育、研究与法律实务紧密结合,牢牢把握法学教育、研究的正确方向,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优秀接班人、后备军。 秉承“立身为公,学以致用”的办学思路和优良传统,西北政法大学一直以来重视实践与教学的紧密联系。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作出了全国罕有的创新尝试,积极与司法实务部门全力合作,在全国率先选派法学青年教师到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让他们在法律职业岗位接受轮训。五年以来,这种以实践促教学的创新性院校合作新模式,对人才培养,教学模式创新、教师知识结构改变、校园文化氛围改变作用重大,为青年教师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学习机会,拓展了教学研究视角,丰富了授课素材,使教学、法学研究更加贴近国情、民情,还为基层法院和政法院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表示,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这是育人的根本问题。作为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政法院校,在不同的办学时期,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工作与满足国家重大特殊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承担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办学方向。 西北政法大学围绕法律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性质定位和培养思路,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方面,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探索。 第一方面,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学校在7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办学传统,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法治信仰,是我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具体体现。 第二方面,“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送出去”,旨在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从2008年以来的六年间,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兼任科(局)长助理的共计2批5人次。 “请进来”, 旨在优化法学教师队伍结构。学校在2008年制定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在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目前西北政法大学已经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 第三方面,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经过长期的探索,我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西北政法大学在法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从事不少于六个月的见习法官助理、见习检察官助理等实践工作;在法学博士人才培养方案中也规定,在培养期间至少要到实务部门从事不少于十个月的调研。 第四方面,搭建“校院合作”、“ 校检合作”法律职业教育平台。2008年以来,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的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贾宇称,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法学教育改革必须准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法学教育应当遵循高等教育普遍规律和法律人才培养特殊规律两大基本规律。第二,法学教育应当结合学校特点,适应党和国家政法工作的重大和特殊需求,突出自己的特色。第三,应当坚持法律人才“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人才标准。法学教育要实实在在地全面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知识传授与人格养成相统一的育人理念。
2013-10-25来源:《雁塔预防》月报 不穿检察服的“检察人” 编者按:2008年以来,雁塔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合作进入到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由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和人才洼地的现实处境,借助高校资源的现实需求更为迫切。在全省基层院首创学者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制度,合作成立“检察实务理论研究中心”和“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借助高校资源优势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高校教师挂职担任科(局)长助理,开展“一对一”课题研究,“请进来”定期举办名家讲座,“走出去”举办检察实务讲堂等,他们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探索和创造,形成了雁塔检校合作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的景象,成为一道颇为特殊的风景。 “检校合作”落到实处就是检察官与学者的合作。雁塔“检校合作”风生水起蔚然成风,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一批有思想有激情有个性的检察官和学者。今天我们走进两位年轻的挂职学者,看他们从学者到检察官的转身,感受“检校合作”中人的魅力。 郭永亮:“我在理论与实践融合的路上奔跑着、收获着” 郭永亮,1971年生,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侦查学教研室支部书记,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主要从事侦查学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承担了《侦查讯问》、《职务犯罪侦查》、《现场勘查》、《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参与西安市公安局等课题多项,先后在核心期刊发表了《论我国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试论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的赋予》等论文。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西北政法大学教学主楼墙壁上的法偐。正是缘于这样的思考,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我这个整日在大学讲台上给学生们讲侦查的先生走进了雁塔区检察院反贪局挂职反贪局长助理,变成了一个真正学习侦查的学生。一年略多的时间,我亲身参与到这个全国优秀检察院的办案研究工作,这种由先生到学生的变化,于我来说,绝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改变,而已成为一种心灵的蜕变和升华。现在我又回到了讲台上,当我再给学生讲起侦查时,我对侦查工作的感悟更多了,我的理论研究更有针对性了。一年的时间感触很多,除过专业上的提升,我对检察事业也萌生出不少的感情,特别是了解和认识了一群在反贪战线上工作的检察干警,他们的付出和精神让我终身受益。 刚接触反贪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雁塔区的反贪举报工作毫无例外的受反腐宏观局势的影响,举报线索多呈现出被举报事情发生时间长、举报知情范围广、被举报人难找到、举报人不愿露面的特点。看似一条好线索,其实很难深入调查。有的线索刚拿到手,就有人来询问办案进程了。这些办案的基本问题成为每个反贪干警需要面对的难题。但是,困难早已使雁塔检察院这支反贪队伍团结为一个坚强的整体,这是一支有魄力、有智谋而又坚韧的队伍。在这里,领导们身先士卒,同干警一起分析线索,查找、询问被举报人,干警们更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有大案的时候,连续一个月周末不休息,这让作为一名老师的我常常自愧不如。 “反贪局把每一个初查成案的案件看成跟自己的孩子一样。”这是刚挂职时一位院领导跟我说的。如何要求“自己的孩子”?雁塔检察院的做法是制定办案规范,严格办案要求。从接受线索、线索评估、线索清理到初查计划制定、安全预案制定、初查终结、提请立案,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主管领导重视办案规范,侦查人员自觉履行规范。所以,在办案工作区,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法警在向侦查人员详细登记办案工作区使用信息,谈话对象在详细填写健康登记表,侦查人员在为被举报人接水、带饭。我多次听过办案人员对被举报人这样的建议,“你回去可以把我们给你说的话问一下律师”,严密细致的规范将自侦案件的风险降到最低。 “素能检察”是雁塔检察院定位的发展目标之一。“检校合作”则是雁塔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倾力打造的品牌。即便如此,雁塔检察院内部形成的浓厚的理论研究氛围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想:院内设有图书资料室,为每个干警都订有业务报纸期刊,要求领导、干警都要撰写调研课题。2012年下半年,各种形式学习新刑诉法的活动组织得持续不停,更还有各种业务培训别有特色。这种上上下下对理论学习的“认真劲”深深触动了我。 虽然挂职一年的时间很短,但我想,自己会在理论与实践融合的路上继续奔跑着、收获着,并一直走下去…… 干警眼里的刘仁琦:既是好老师,也是大男孩 刘仁琦,1979年生,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主讲刑诉法学、证据法学。主持或主研国家社科规划、陕西省、西安市法学会等课题6项,在《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近20篇,参编著作5部。2010年担任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自2011年成立“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工作部”以来,负责该工作部的日常运行,并多次为省内、省外援助律师进行培训。 2012年7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博士刘仁琦来到了公诉科,正式开始挂职科长助理。“这个老师很爱笑”是公诉干警们对刘仁琦的第一印象。也难怪,79年出生的刘仁琦看着还有点青涩,但他每每笑着出现在干警面前,笑纹掠过嘴角,毫不掩饰地牵起两排兴奋的牙齿,再加上一口极具有辨识性的东北话,就会让人感受到他的亲和。每个工作日的早晨,刘仁琦都会在8:30之前赶到雁塔区检察院开始自己忙碌的一天。干警们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位法学理论知识深厚,分析案件头头是道,生活中又幽默风趣的东北老师。遇到疑难案件时,大家总是第一时间来到他的办公室,听听他的见解,每周一次的科务会案例讨论,也都可以听到他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在一次次的争论中迎刃而解,公诉理论调研工作也在他的指导下不断向前深入。 2012年底到2013年初,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先后举办了“十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雁塔检察院公诉科共选派了四名干警参加比赛,刘仁琦责无旁贷的担起了“培训老师”这一重任,从深化公诉人的法学理论功底到增强公诉人的实战能力,从指导审查报告的写作到论辩技巧的训练,刘仁琦从每个公诉人的特点出发,制定出了不同的培训方案,带领着选手们全力以赴的备战比赛,他开创的“一对一”个性化论辩技巧培训更是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最终,公诉科选派的三名干警荣获了“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两名干警荣获了“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成为唯一有两名干警同时被授予“全省十佳公诉人”的基层检察院。 工作中,刘仁琦是一个兢兢业业、严谨认真的人,但生活中的他又是一个充满温情与幽默的大男孩,对于公诉科的每一位干警来说,他不仅是“良师”更是“挚友”。去年三季度,公诉科开展结案大会战,每位干警都要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为了缓解干警压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刘仁琦联系了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公诉科干警进行心理疏导,通过这种方式,干警们不仅释放了长期以来的办案压力,而且对自身和同事的个性特征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冬末春初,雾霾天气时不时造访西安,刘仁琦贴心的为公诉科全科干警购买了专业的防护口罩,提醒大家在上下班和外出时要戴上口罩保护自己的身体,他的细心与温情犹如一缕春风,温暖了每一个人的心。公诉科里总被大家津津乐道的还有他与快递公司的维权故事,对于一般人来说,快递公司的延迟送货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较真”的刘仁琦却认为维权要从小事做起,当延迟送货事件发生在他的身上时,他据理力争,最终快递公司向他道歉承认工作失误,刘仁琦说: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我们更应该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起他在检察院挂职一年最大的感受是什么?他说:一名公诉人不仅要精通业务、秉公执法,更要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尽最大能力为社会做点事。
2013-09-022012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正式启动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层面对法学教育进行的一次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是为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这项计划既是对全国高校法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的一次重要评价,也代表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对于全国设置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首批人选的高校,不但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一大批法治建设急需的卓越法律人才的使命,同时也承担起了探索构建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责任。因此,对于首批人选的高校而言,不仅是迎来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更是向国家申请了一项光荣的任务。 一、突出实践价值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导向 “计划”旨在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执法和司法人才。“计划”突出实践价值,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法律的本真要求突出实践价值。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主要不是人们通过理性逻辑创造出来的,而是在社会实践中生成的。法学教育特别要处理好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当然要建立在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知识上,所以传统的课堂讲授和书本阅读也很重要;但是法律作为一门实践理性的技艺,要真正扎实地掌握法学知识、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习得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都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够真正实现。高校应当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价值,让学生在与法律的亲密接触中触摸法律的“纹理”、解构法律的“材质”、探寻法律的“密码”、感悟法律的真谛。 中国法治进程要求突出实践价值。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期望越来越高,要求法学教育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培养出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法律职业的类型和法律职业分工向精细化发展,学生能力素质结构与司法实践需求不相匹配;高校教育理念提升、教学内容更新、教法革新滞后于司法实践;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知识的传承局限于封闭的自循环体中,没有建立起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的体制机制。与此同时,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之后,法学研究由立法法学开始向司法法学转型。与侧重于立法技术和条文解释的立法法学不同,司法法学更关注具体的法律问题,更关注如何运用法律条文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更关注法律人才法律思维、法律技术和法律方法的培养和训练。而法学教育的内容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学研究的这种转型。因此,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和法学研究的转型,都要求法学教育树立正确的实践观,突出实践价值。 二、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础 “计划”的主要措施是构建教育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合作、国内高校与境外高校联合培养的机制,打破高校封闭式教育,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从而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奠定基础。做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教育资源的“跨界整合”。积极推动学校与实务部门建立合作育人的“五同”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上构建起高校与行业之间互动共赢的模式。 教育资源的“跨境整合”。探索建立“国内一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在国内法学院校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之间实现“四互”——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探索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资源的“跨时整合”。人才培养是人类长河中极具生命力、影响力的活动。不同历史阶段,在遵循人才培养规律、适应各自时代要求方面,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孔子的“因材施教”对现在的高等教育仍具有借鉴意义。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创办的高等教育,虽然教学设施简陋、教学内容不够系统,但是培养出了一大批具有政治远见、奉献精神,为民族解放和新中国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其中的培养经验值得我们好好总结学习。今天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就应借鉴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努力构建起体现中国国情、时代特点、学校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实现特色培养是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重点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高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地缘环境、学科优势、文化传统有诸多差异,而且承担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类型也不同(5所政法大学获得全部“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资格),因此,高校应因校制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现代大学最有价值的办学经验,应是在人才培养上形成了自身特色,形成了好的传统、机制、条件和文化氛围。据笔者考察,美国斯泰森大学法学院在美国是一个规模较小的法学院,但它非常注重学生司法审判实务方面的训练,屡次赢得全美法庭论辩比赛大奖,也正因为这方面的特色,该校得到美国司法界的好评和学生的认可。 西北政法大学苦练内功,踏踏实实搞自己的特色,在法律人才培养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中国法学教育悄然发生变革时,即先后推行了法科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实训、青年教师制度化的分批到基层政法实务部门进行为期12个月的挂职锻炼、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和本科生导师制等制度创新,在所有学生中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程等。这些重要举措,在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学校结合自身在推动法学教育改革所取得的经验,向中央报送了《法律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并经中央领导做出重要批示,所提多处建议被中央司法改革方案采纳。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所作的努力,为学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特色的形成奠定了扎实基础。 按照分类培养的思路,学校积极推进“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形成各自培养特色。“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着力强调科学教育与实践训练并重、专业能力与人文素质培养并重,充分利用地域文化资源,培养出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类型要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既要符合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需要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的一般标准,同时要研究和了解中亚、西亚和俄罗斯、原苏联的法律问题,培养出满足西部大开发所需的涉外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要充分考虑到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基层的实际需求,培养出了解西部地区复杂区情,专业基础扎实、具备一定社会工作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 四、学生人格的提升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这个人才培养规格涵盖了心理性、伦理性、知识性和职业性的要求。在这个综合体系中,信仰法治、追求卓越体现的是学生主体人格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确证。在成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各种要素中,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 西北政法大学的育人理念是“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法治信仰”,就是把法治的精神实质内化和升华为学生毕生的信念与追求,就是坚信,要解决中国目前凸显的各种矛盾和存在的诸多问题,保证国家的稳定发展和持续繁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除了法治别无他途。为此,自2009年起,学校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定为专业必修课,安排了34学时2学分,选聘高水平师资,专题精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国立场”,就是要求年轻人要有国家主人翁和建设者的立场,不要站在一个消极的评论者立场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指手划脚。“国际视野”,就是要有国际和历史的眼光,做到博览古今中外,吸取各方之长,结合中国国情对之改造利用。“平民情怀”,就是永远和人民保持一致立场,把自身价值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学校人才培养当然应该追求精英、一流、卓越、尖端,但这不应该意味着要养成虚幻的贵族气和自以为是的傲气,不能忽视平民情怀和敬畏生命的教育。不少师生认为,这一“十六字”育人理念在中国道路、传统文化和法治化、全球化等话语体系中达到了一种平衡和交融,有利于学生现代性人格的培育。目前,这一理念在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中得到广泛认同,成为学校大学精神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需求导向、联合培养、强化实践、追求卓越”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遵循的路径 建立在以上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思考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以往法学教育改革的经验,依据“计划”实施意见,西北政法大学形成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整体思路,就是以“需求导向、联合培养、强化实践、追求卓越”为基点,逢山开路,逢水搭桥,开辟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无障碍通道。 1.需求导向 从大的层次讲,把需求导向作为学校顶层设计的原点,将“面向西北,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国家和社会的现实需求”作为学校的战略定位,贯通到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上,围绕社会需求培养人才,面向司法实践、围绕社会现实问题开展科研创新,以特色服务社会,以服务谋求发展,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从小的层次讲,将需求导向贯通到教育教学过程中,从教学计划做起,明确国家和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然后根据这个培养目标进行反向设计,设计出卓越法律人才应具备的实践能力体系,这些能力要素按照递进关系包括“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提高能力”、“专业创新能力”三类,具体包括运用技术手段和方法去发现、固化、提取证据,探究法律事实的能力;社会调查与数据分析、信息检索能力;运用法律思维模式分析问题的能力;融会贯通地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能力;法律辩论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与当事人沟通能力;协调当事人、法庭、政府机构等之间关系的能力;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合理使用非诉讼的方法解决争端的能力;创造性地使用法学内外的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等10种能力。并以此构建起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每个能力的培养设计一两个能力模块支撑,每个能力模块设计若干课程或教学环节组成,按照实践需求导向和能力素质主线重新整合设计课程体系。 2.联合培养 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学校加强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在注重合作广度与深度、合作实效与质量基础上,初步建立起“学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起合作育人机制。邀请司法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材编写、实践课程设计和专业教学活动,通过实务讲座、案例教学、讲授实务课程、指导模拟审判、主持法庭辩论、指导学生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等方式参与实践教学。定期邀请法院、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来学校开庭审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 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加强“双师型”队伍培养。学校从2008年起每年选派一批青年教师到司法机关法律职业岗位兼职,每批为期1年。截至目前,共选派了44人次到司法实务部门锻炼,这项制度从规模和机制以及取得的实效看,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教师的实践锻炼,既保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又对教师有很大帮助,使这些从名校出来的博士在上讲台前先沉到司法一线,带着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接通“地气”再上讲台,实现了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与司法实务部门司法水平的共同提升。学校还从实务部门聘请了50余名实务经验丰富、理论素养高、热心法学教育事业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兼职教师,共同组成法律实践教学的高水平教学团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待遇规定,将他们的职责落到实处。 与司法实务部门共同建设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系统)共建有大型综合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以实践教学为核心的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合作教学活动。同时,学校还在陕西、甘肃、宁夏、河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海南等地的公检法机关建有58个专业实习基地(实习点),每年可以满足1500人进行专业实习。 3.强化实践 为了克服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不足,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卓越人才,西北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改革和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体系,具体包括:课内实践、课外实践,校外实践、论文写作和专业实习5个环节;实验课、实务课、实训课、课外实践、校外专业实践、校外社会实践、论文写作、专业实习8个模块。其中: 课内实践由实验课、实务课、实训课组成。经过多年努力,建有3个课程群31门课程组成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形成了以100余场现场开庭录像、4000余件典型司法案例,以及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训课教学指导用书等组成的内容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附属于专业课的课内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数达到各门课程总课时数的18%以上,实现了对学生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提高能力的全面培养。 课外实践指在校内课外进行的学生能力训练活动。包括校内开庭、模拟法庭比赛、法庭论辩等专业竞赛。校外实践包括校外专业实践活动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两个模块。学生通过学生课外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了解法律实务工作程序、关注社会热点法治话题、体会法律职业思维特点。 4.追求卓越 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既要依靠精巧严密的培养机制、系统优化的培养环节,更要重视大学精神的涵养、学生道德规范的提升和人文素质的培养。 涵养大学精神。学校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和延安大学,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弘扬“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精神,秉承“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进入新时期,学校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对大学精神进行丰富和完善,赋予大学精神新的内涵,形成了“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这些大学精神在育人过程中的自觉实践,对于形成西北政法大学历届学子“扎实、踏实、朴实”的学风和作风,发挥了潜移默化的显著作用。 重视学生道德素质的提升和人文素质的培养。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为每一名本科生配备导师,要求导师每个月至少与学生约谈一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养成科学的学习习惯,克服青春的成长烦恼,与学生结下终生的师生情谊。重视哲学、文学和艺术类课程的建设。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在学生中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学风优化。学风问题在高校是一个十分庄重的话题。之所以庄重,是因为它不仅是个人治学问题,而且是与国运、民命相连,与社会风气、民族精神相通,一个学校的学风好坏对于人才的培养有直接影响。加强学生诚信体系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尤为重要。法学学生倘若缺乏诚信意识、不讲学术道德,即使专业学得再好、技能培养再全面,也不会成为一名好法官、好检察官,也不会成为国家法治建设所需的卓越法律人才。
2013-08-24我校87级校友、河南省新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元明
2013-05-184月25日,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期刊社承办。全国检察机关、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参会。会议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推动检察理论研究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 与会专家围绕检察学学科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基础理论及前沿问题等议题深入交流。专家认为,检察学学科建设应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实践,加强概念提炼、知识谱系梳理和方法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在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强化规范分析和实证支撑,促进理论成果向办案规则、治理机制和制度完善转化。围绕办案实践,专家建议,应完善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执法司法衔接、跨区域协作等机制,在网络空间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深化系统治理与协同治理。 会议认为,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协同支撑。下一步,应以检校协同为抓手,搭建常态化学术交流平台,深化基础理论、重点领域和支持体系研究,拓展数字检察、涉外检察、文化遗产保护等新兴领域研究,推动形成更多原创性、实践性成果,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和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检察日报】立足实践探究前沿 积极推动检察学学科建设
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筹建签约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4月25日,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暨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该校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等多单位联合承办,聚焦检察学学科发展与公益诉讼实务前沿,汇聚全国80余位检察实务界、高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共研学术议题。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常安主持。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推动新时代检察理论创新的重要实践,学校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检校协同育人、协同研究,助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研究要坚持实践导向与问题导向,强化检校合作与成果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筑牢理论根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了陕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成果,提出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推动实务经验向理论成果转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 开幕式后,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同步举行,与会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常安副校长宣读获奖名单,充分肯定本次征文大赛的学术价值与人才培育意义。 主题研讨环节,多位实务专家与学者围绕检察学自主概念体系建构、学科知识谱系、网络公益诉讼、基层公益诉讼监督、区域环境公益诉讼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来自多地检察机关及高校的参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与学术研究,分享前沿观点、剖析实务难题。评议嘉宾从学术规范、理论深度、实务对接等角度,为相关研究提出优化建议,助力检察学研究提质增效。 研究生论坛为青年学子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来自国内多所知名高校的博硕士研究生,围绕生态环境、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热点问题分享研究成果。点评专家充分肯定青年学子的学术潜力,鼓励其立足实务、夯实理论,提升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与针对性,培育检察公益诉讼领域青年学术人才。 闭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挂职副厅长、西北政法大学期刊社社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付玉明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会议研讨深入、成果丰硕,达成多项学术共识,未来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拓展数字检察、涉外检察等新兴领域研究,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提升成果转化效能。 此次研讨会搭建起理论界与实务界交流互鉴的优质平台,有效推进了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对深化检校协同、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将持续发挥专业研究优势,打造集科研、教学、实践于一体的高水平法学研究基地,助力国家公益诉讼法治建设。 【中国日报网】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
新闻传播教育如何与行业前沿同频共振?学生如何在校期间就能触碰到真实的职场脉搏? 4月29日下午,“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活动走进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这不是单向输出的宣讲活动,而是一次媒体、高校与新兴行业之间的深度“能量交换”。 本次活动由群众新闻网与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共同主办。作为该系列活动的首次高校之行,首站选择了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旨在将主流媒体资源与高校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为在校学子搭建起连接校园与职场的桥梁。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王森、院长陈琦,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以及学院和媒体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帅、子午时空无人机培训学校校长李杰等企业代表也应邀参加。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陈琦在致辞中表示,面对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行业趋势,高校人才培养亟需与一线实践深度对接,此次与群众新闻网的互动正是推动产教融合的一次积极尝试。 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围绕传媒职业素养与行业前沿趋势展开授课。她结合自身从业经历,从内容生产逻辑的迭代、主流媒体如何拥抱新技术等角度切入,与现场师生分享了对当下新闻传播岗位核心能力的观察。 活动现场穿插了三轮抽奖环节,以轻松互动调动氛围。奖品均由群众新闻网及合作方提供,涵盖新媒体工具礼包、行业培训名额等。 除授课与交流外,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无人机培训的具体情况。随着无人机航拍、低空数字采集等技术在新闻报道中日益普及,相关实操能力正成为传媒人才的职场加分项。 群众新闻网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新闻”客户端的核心价值与产品业务进行了系统介绍,帮助在场学生更直观地了解主流新媒体平台的运营逻辑与岗位需求。 作为陕西省重要的主流新媒体平台,群众新闻网近年来持续探索“新闻+服务+育人”的融合发展路径。此次走进西北政法大学,是该系列职场服务活动的一次具体落地。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在人才培养、内容共创、实习实践等方面加强协作,助力新闻传播后备力量成长成才。 【群众新闻客户端】“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走进西北政法大学:https://app.sxdaily.com.cn/sxrbs/site1/mweb/ja9id/content_20016834.html?xyt=177751310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