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者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解疑答惑。 本报讯(记者 周炜)年关将至,您还在为讨工钱犯难吗?昨日上午,来自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的志愿者们向农民工朋友发出邀请:讨薪就来咱“诊所”,劳动法专家、专职律师将免费为您诊治各类讨薪“杂症”。 昨日是全国法治宣传日,围绕“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雁塔区在文化新天地广场设立法治宣传日活动中心会场。雁塔区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工商、税务等10多个部门,结合各自特点和群众需要分别设立了法治宣传咨询点,公证、律师咨询点,积极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结合以往年底广大农民工朋友经常遇到的讨薪难问题,本次活动还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在现场设立咨询点。针对市民王先生讲述的自己原来工作的公司撤销后面临的讨薪难题,大学生志愿者在现场记录之后,诚挚邀请王先生去他们学校“诊所”,让劳动法专家或专职律师为王先生讨薪“把脉”。闻此,市民张女士也连忙上前向志愿者们求助。 “目前,我们已累计接待咨询560多起,代理案件40多起。”志愿者李雪介绍说,“诊所”是由国际劳工权益基金会出资创办的学生社会实践教学与劳工法律服务机构,配备有劳动法专家、专职教师和律师,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针对年底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他们诚挚邀请广大农民工朋友:讨薪就来咱“诊所”。咨询热线:(029)8818625、88182627、88182629,也可直接发电子邮件到ldfzs2008@163.com,“诊所”地址在长安区韦郭路中段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楼B座五层。 (记者 李明 实习生 王旭东 摄)
2010-12-13本报拉萨8月27日讯(记者 马疆虎) 今天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拉萨举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培中,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贾宇出席并致辞。 西北政法大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其前身是1937年我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丰厚文化底蕴的大学。通过70多年的发展,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已具备了相当的办学规模、较强的学科实力和师资力量,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成为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我国的司法战线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我国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协议》商定,为加强西藏检察机关高学历、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从2010年到2015年的6年时间里,西北政法大学每年定向从西藏检察机关招录20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计划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单独下达;建立西藏自治区检察实务研究中心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研究实习基地;聘请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学者担任西藏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建立西藏法治论坛;西北政法大学选派优秀教师进藏支教培训。 此次合作,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检察机关与高校的联系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和协作双赢,全面提升我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促使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于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来源:西藏日报2010年8月28日第二版
2010-09-16本报拉萨7月20日讯(记者 马疆虎)日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西北政法大学将为我区检察机关开办一个法律硕士研究生班,单独录取我区检察干警入学深造,定向为我区检察机关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培养20名。 同时,西北政法大学还与区人民检察院达成多项合作意向,包括与我区检察机关开展学术交流,专家、教授来藏举办业务讲座、解答西藏检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疑惑;派人到西藏检察机关挂职锻炼,具体指导工作;进行课题研究,目前,双方合作研究的《藏区习惯法“回潮”与社会稳定问题研究》课题已完成前期工作。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贾宇表示,将利用西北政法大学师资雄厚、长期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司法机关合作经验丰富等优势,全面加强与西藏检察机关的“检校合作”,共建检察人才培养新平台,努力为西藏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来源:西藏日报2010年7月21日第二版
2010-09-16□专家观点 本报记者陈丽平 青岛拟立法规定“妻子有权查丈夫‘私房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北政法大学妇女与家事法律研究所所长、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伟。 “私房钱”不是法律术语 “应首先界定‘私房钱’的定义和内涵。”张伟指出,“私房钱”不是法律术语,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据了解,公开征求意见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利,不受个人收入状况的影响。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的状况,有关登记机关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这一草案中的提法比较妥帖。”张伟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它包括双方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它受另一方意志的制约,尤其是重大财产的处分权),同时这些权利的行使,首先要基于权利人享有知情权,否则这些权利的行使就无从说起。 张伟认为,从这个角度说,青岛拟立法让妻子有权查丈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的状况,是有上位法依据的,即可根据婚姻法的上述规定行使知情了解权。 婚姻法的规定过于简单 “目前,我国法律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也有需要完善之处,”张伟提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欠缺可操作性,还有不少疏漏和不严谨之处。 张伟提出,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仅有3条,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则有近40条。此外,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到底是权利取得还是财产的实际取得?如何具体界定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有财产如何管理与行使知情权及所产生的费用和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夫妻约定财产能否撤销?夫妻约定财产如何公示?这些都未予以明确,另外,夫妻财产制选择的形式也较少。 “这些问题均需要通过修改婚姻法加以具体、明确的规定。”张伟建议,我国应设立兼采夫妻共同财产和分别财产制之长的复合形态,制定适应国际发展趋势和符合我国实际的夫妻财产制度,包括设立夫妻非常财产制等。 对其他地方有借鉴意义 对青岛市“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的状况”的规定,张伟持审慎认同的态度。 他同时强调,对草案的内容特别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规定,立法机关应当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进行正确的宣传引导。同时,还应当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青岛地方立法的上述规定,对其他地方制定类似法规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张伟最后说。
2010-09-02要认清你们所处的伟大时代,并积极投身于属于你们的这个伟大时代。这个时代很精彩。在你们今后的人生当中,要记住,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是最重要的,那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人生价值,然后再做事业、做学问。无才无德不可怕,怕的是有才无德 □贾宇 同学们在校的这几年,是极不平凡的几年。我们共同经历了国家的许多大事,也共同见证了学校发展的重要时期。 我们不会忘记,2006年11月18日,在学校更名为大学的那个庄严、神圣而美好的夜晚,也是在这个令我们骄傲的宏伟广场,高朋满座、举校欢庆,我们一万多名师生齐声高呼“西法大、西法大”,共同见证了学校发展里程中的那一个重要时刻。 我们不会忘记,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后,西安余震不断,我们师生共同在中心广场度过的一个个不眠之夜。地震无情,大爱无疆。我们共同担当,为汶川加油,为祖国加油,与全国人民一起,让世界感受到了中国人民的刚毅与坚强。而2010年“4·14”玉树地震后,募捐箱前慷慨解囊的身影、中心广场真诚祈福的灯火、座谈会上推心置腹的话语,诠释了我们西法大人与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合力应对灾难的柔情。 我们不会忘记,2009年,为了申请西法大早应获得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全校师生团结一心,共同努力。面对未曾预想的困难,面对突如其来的不公正待遇,为了西法大人的尊严、为了老师们有足够的颜面在讲台上继续宣讲公平正义、为了同学们走向社会后有足够的信心维护法律尊严,我们无私无畏,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进行了合理合法、有理有节的抗争。这是中国教育史上前所未有的大事,也是中国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大事。 细细回味同学们这几年的人生历程,你们和历届学子一样,留下更多的是课堂内外渴求知识的身影、运动场上挥洒青春的英姿、辩论赛中妙语连珠的智慧,林阴道上、花前月下男女同学们甜蜜而欢快的笑声……甚至那段因甲流肆虐而失去自由的日子,也终将成为我们人生最美好的回忆。 现在,你们要离开了,要离开母校去开创属于你们自己的事业。过去的几年,也许你在学校很成功,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辩手等等,应得的荣誉一个都没有少;也许你很失落,学习上技不如人,交朋结友上也是孤家寡人,甚至连初次约会异性,也是惨遭淘汰出局,成了被遗忘的角落。但是,今天我要对同学们说,这一切都别太在意。你一定要知道,这只是人生的第一章,今后的路还很长,还有更多的艰难困苦在等着你,也有更多的鲜花和掌声在迎接你。真正的人生磨砺和人生辉煌才刚刚拉开序幕。 同学们要远行了,作为你们的老师、你们的学长,我的心里有千言万语在涌动。挑挑拣拣,送给你们三句话: 第一句是,要认清你们所处的伟大时代,并积极投身于属于你们的这个伟大时代。这个时代很精彩。一方面,改革开放30年后,中国确实富起来了;另一个方面,中国人之间的贫富差距也进一步拉大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还没有带动大家都富起来。这导致我国转型期的社会矛盾令人震惊地加剧。中国共产党执政60年后面临前所未有、世所罕见的历史考验。个别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腐败堕落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司法不公导致冤案叠出,佘祥林案件、赵作海案件等重大冤假错案的被揭露,大大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的官僚主义和腐败横行,导致成千上万群众冲击党委、攻击政府、烧毁警车的重大群体事件频频发生。这一切,都反映出中国已进入了一个矛盾加剧、动荡多发、急需改革、广需人才的时代。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社会大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国策。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是时代的要求,更是人民的需要。时势造英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社会成功转型的伟大时代,我们西法大的骄子们注定有事可做、大有可为。 第二句是,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个是与物的关系,一个是与人的关系。处理好与物的关系,就是要乐于享受有限的财富,善于控制无限的贪婪。大家都知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有钱总比没钱好。但请同学们记住,钱财永远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按照霍曼斯的边际效应理论,更多的财富并不能带给人更多的快乐。所谓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夜眠七尺。翅膀上坠了金子的鹰是飞不高的。我希望你们在物质追求方面能够量力而行、随遇而安、知足常乐、乐善好施。这样,你当官就不会是个贪官,创业就不会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当个普通公民,也会自得其乐,绝不会铤而走险、人为财亡。处理好与人的关系,还是我以前常说的三句话,“看人长处”、“帮人难处”、“记人好处”。“看人长处”,你看着人就顺眼,就能与人处好关系,就懂得用人所长。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有懂得与人友好相处的人,才能成大事。懂得用人所长,你也就拥有了领袖的素质。“帮人难处”,就是在别人困难的时候一定要伸出你关爱援助的手。我常讲,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人在春风得意的时候你帮他,他不一定会记得你。在别人有难的时候你给予了帮助,人家会记你一辈子的好。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人家也会同样帮助你,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记人好处”,就是要常怀感恩之心。要知道,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每一点进步、每一滴收获,都离不开父母、师长、家人、朋友的帮助。永远记得别人的好,才能每天拥有阳光,每天都有朋友相伴,终生都有幸福相随。 第三句是,要终身致力于立德、立功、立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中写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这“三不朽”是儒家最高的人生理想,在今天也并不过时。“立德”是指做人,“立功”是指做事,“立言”是做学问。首先,你要做一个有德的人,做一个好人。其次,你若有能力,可以建功立业。统一国家、振兴民族是立功,投身教育、服务人民是立功,一般人说的挣大钱、做大官,也可以归于“立功”的范畴。第三,如果你还拥有一颗伟大的头脑,你就可以著书立说,藏之名山,流传后世,永垂不朽。人人都想“三不朽”,希望人人都“三不朽”。但天之生材不齐,自然并非人人有条件立言、立功,而立德、做个好人,是人人都可以努力做到的。所以说,在你们今后的人生当中,要记住,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是最重要的,那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人生价值,然后再做事业、做学问。无才无德不可怕,怕的是有才无德。 你们离开母校了,我们在后面看着你们。从今往后,你们的形象,就是西法大的形象;你们的荣光,是所有西法大人的荣光! (本文为作者在西法大2010年毕业典礼致词节选)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2010-07-19本报讯 (记者 林晓雪)6月18日,国际知名的华裔“神探”李昌钰博士再次受邀来到西北政法大学讲学。这是他在去年10月受聘为该校司法鉴定中心名誉主任和荣誉教授后第二次来西安做学术报告。 在说起最喜欢做的事情时,李博士坦言就是给学生上课,把成功失败的经历与大家分享。如今他独立撰写的以及和他人合著的专业著作已有二十余本,发表的论文达到了两百余篇,并编辑了十种学位专刊。李博士说:“我坚持每天只写一页书,内容有感想、办案经过、研究结果等,这样一年下来就有365页了。” 在“全民阅读”活动中,李博士的精彩讲座让同学们学会了阅读的技巧,也丰富了西北政法大学的“读书活动”内容。 (陕西电视台公共政法频道《法眼观天下》20100618)
2010-06-212010年5月26日上午,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能容纳500人的AJ33教室气氛庄严,座无虚席,过道、走廊里都挤满了学生。9时许,由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 “这起案件是我院首次尝试定罪量刑程序分开审理。辩护人是西北政法大学的两位知名教授,我们也派出了精兵强将支持公诉,选择在大学校园里开观摩庭,就是想借助高校智力资源,推进岗位练兵。”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同振魁告诉记者。 雁塔区检察院借力高校,提高干警的能力和水平的思路开始于两年前。2008年初,同振魁到雁塔区检察院上任不久,就感觉到“这个底子不错”的全国先进院扑面而来的压力和挑战。作为西安市经济总量最大,经济发展最快、最活跃的辖区,雁塔区的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多。该院现有的74名检察人员中,一线办案干警只有47人。按照万分之一点五的人员配备标准,雁塔区检察院编制缺口达80人以上。 如何在现有干警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既要完成办案任务,又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还要提升办案效果,同振魁认定,只有充分挖掘干警的潜能,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能力,培养检察精英人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同振魁把目光投向了离雁塔区检察院只有两站地距离的西北政法大学。 同振魁的想法得到了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的理解和支持。 2008年5月13日,阳光明媚,雁塔区检察院门口响起了阵阵掌声,西北政法大学与雁塔区检察院合作成立的“检察实务理论研究中心”、“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正式挂牌。雁塔区检察院与高校检学合作迈出了第一步。 学者挂职,注入新的活力 2008年5月29日,《陕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经雁塔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西北政法大学杜发全教授为雁塔区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同时,区委组织部正式发文任命杜发全教授为雁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 高校学者到检察院挂职并不是件新鲜事,为何这则消息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同振魁向记者解释,以往高校学者到基层政法单位挂职仅是虚职,而雁塔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是有职有权,既通过法定程序任命,又得到了组织部门发文确认成为领导班子成员,也就是说,他们不仅有权审签案件、参与检委会决策,而且作为党组成员要参与全院重大事项的研究,并直接分管具体业务。 杜发全到检察院上班一个月后,政工科科长来找他取指纹备案,这意味着他这个挂职副检察长也要和院里所有的干警一样,每天要指纹签到。尽管已经过法定授权和组织任命等一系列严肃的程序,但正是这个不大不小的细节让杜发全真切地感受到检察院的务实。“他们没有把我当外人。”杜发全回顾当时的情景时说。 审批案件、参加检委会疑难案件讨论,参加院里的文体活动、出席干警的婚丧嫁娶,杜发全尽可能地融入这个全新的环境,很快完成了从“杜教授”到“杜检”的角色转换。 “挂职学者直接参与党组会、检委会的研究决定,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增加了班子的创新性、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振魁说。 干警们也很快感受到了挂职副检察长带来的新的气息。 2009年3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应邀到雁塔区检察院做专题讲座。其后,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陈兴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吴宗宪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台湾东吴大学陈子平教授等14名知名学者先后到雁塔区检察院进行专题讲座。 这些专家讲座被干警们称做是“精神大餐”。每逢讲座,大家都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齐聚会议室,与专家热烈讨论。“如果没有检校合作的这一平台,我们基层检察院的干警很难有机会接触到这些学界大腕,很难了解到最前沿的法学理论和实务动态。”侦监科干警贾羽中说。 “理论水平高,为人和气,有什么问题随时都可以推开办公室的门向他们咨询和请教。”侦监科干警周一帆谈起第二任挂职副检察长郭洁时说,“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她对我们的指导和帮助很大。有一次,在审查一起骗取银行贷款案中,办案人员对案件的认定存在较大的分歧。我们找到郭检,经过她的一番分析讲解,大家很快统一了认识。” “一对一”课题组,培养业务骨干检 校合作协议签订两个月后,2008年7月,在挂职副检察长杜发全的积极倡导下,雁塔区检察院成立了西安市第一个基层院研究室。 “调研是提高干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证明问题能力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杜发全说,“基层干警做调研,不是单纯为写论文而写论文,而是要通过写论文学会思考问题,学会讲道理。” 那时提起调研,干警们就头疼。没有选题、没有思路、没有时间……如果能与高校教师合作,把学者深厚的学术功底与干警扎实的法律实务经验结合起来,一定会产生高质量、有深度的调研成果。研究室主任王淑珍上任以来一直在思考如何鼓励干警积极从事调研工作。 2008年9月26日,一场特殊的拜师仪式在雁塔区检察院举行,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委党校10位专家学者分别与10名实务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组成了“一对一”调研课题组。 接下来的几个月,参加“一对一”课题组的干警过得艰难而充实。工作中的难题变成了调研的课题,调研方法也从无章无法渐渐有模有样。“别的不说,单单收集数据这一项就收获很大。”干警贾翀说。 8个月后,“一对一”课题组举行了成果汇报会。调研成果涉及检察机关自侦、侦监、公诉、民行、控申、预防等各项业务及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等,不仅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而且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从理论层面展开了论证。其中两篇论文的作者还应邀参加高检院、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有关研讨会并获二等奖。 “这种和高校学者结对子联合攻关的方式,不仅让我掌握了科学的调研方法,更重要的是提高了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诉科副科长董晓瑜说。 “以前案子结了就算完事,办100个案子也是一个水平,现在结案后都愿意写些东西了。”干警王艳文说。 “一对一”课题组成员党军虎告诉记者,他从“一对一”课题研究中受益良多,自己的理论知识储备增强了,思路和眼界也拓宽了。 “‘一对一’研究模式是一种首创,一方面使法学理论界参与到检察理论研究中,为专家学者提供丰富的实践素材和研究平台,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另一方面也使干警通过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思考,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王政勋教授说。 “一对一”课题组带动了全院的理论研究氛围。一份数据可以表明雁塔区检察院三年以来的巨大变化:2003至2007年,调研成果总计13篇;2008年41篇;2009年68篇,其中省级以上刊物发表43篇,是上一年的近3倍。 吸纳高校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社区帮教 2009年5月22日,西北政法大学的两名研究生小钟和小刘来到雁塔区检察院。这一天她们被委以重任,担任一名尚在读初二的未成年犯刘春(化名)的矫正志愿者。 “今天给你介绍两位姐姐,以后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她们都会给你提供帮助,有什么不开心、不顺心的事,也可以找她们。希望你能真正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认真改正,重新回到阳光下。”侦监科科长许英对刘春说。 许英告诉记者,雁塔区有中、小学校119所,在校学生10万余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发案数量呈上升趋势,但他们大多为偶犯、初犯。从2003年起,雁塔区检察院就尝试对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未成年人开展社区帮教。这种帮教与社区矫正相比,主要针对的是未成年未决犯,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检察机关在经过一定时间的帮教和考察后,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近年来,我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办案组,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不少干警也反映,每次面对那些十几岁的问题少年时,总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检察官的身份和年龄的差距都决定了我们很难走进孩子们的内心。”许英说。 检校合作为许英和她的同事摆脱这一困境带来了机会。 2009年5月20日,雁塔区检察院联合国际司法桥梁组织、西北政法大学启动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该项目聘请北京大学陈瑞华、北京师范大学吴宗宪教授为顾问,并遴选25名在校研究生担任志愿者,与未成年人办案组共同对问题青少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这些志愿者有爱心、有热情,而且懂法律,接受过基本的心理培训,更主要的是他们与被矫正者年龄接近,容易沟通,这是吸纳高校学生,参与未成年人社区帮教最大的优势所在。”许英说。 志愿者何晓辉告诉记者,其实即便是同龄人,要走近那些孩子,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的第一个帮教对象小党是一起抢劫案的从犯。“刚开始时,我给他打过许多电话他都不接,后来我就通过QQ和他联系,他对我的留言答复是‘滚蛋’。我虽然很生气,但也没有放弃。后来我得知小党喜欢健身,就经常向他请教一些健身知识,他才开始接纳我。” 志愿者李妍最初对如何接近她的帮教对象小卢也是一筹莫展,“当我得知小卢的家庭是做化肥生意的,小卢职高毕业后也将很快成为父亲的助手时,我上网查了好多有关化肥的知识,总算是找到了一些共同语言。” 雁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楚俊玲告诉记者,吸纳高校志愿者参与社区未成年人帮教一年以来,雁塔区检察院共对9名失足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措施,并对其中6人作了不起诉决定,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的“雁塔模式”。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认为这是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惩防中继圆桌审判、前科消灭之后的又一“发明创造”。 检校合作两年,同振魁实现了当初把挑战变成跳台的设想。在雁塔区检察院,一系列变化悄然发生:全院干警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专家型人才,各项工作不断创新……2010年2月,雁塔区检察院跻身全国模范检察院之列。“实践证明,充分利用高校人才资源开展检校合作,不仅有利于高校不断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更有利于检察机关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的一个形式,我们下一步将继续拓宽检校合作方式和渠道。”6月2日,同振魁在院党组“落实全国人才会议精神”的会议上说。
2010-06-12本报讯 (记者 王罡 通讯员 胡昌日)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些话题,正成为西北政法大学师生讨论得最多的内容。 为了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实践、进学生头脑”,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西北政法大学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 领导带头,营造良好氛围。西北政法大学从培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人才的基本目标出发,制定了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意见,校长贾宇挂帅,带头解读,其他校领导和知名法学教授也分别在各自分管领域和不同场合,多次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活动,在全校营造了良好氛围。 精心安排,做好教学工作。该校认真论证设计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的教学方案,将其设定为一门全校各专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通识必修课,设2学分、34学时。为此,专门成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研中心,选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的法学教授、副教授28人组成。教研中心老师集体备课、分组讨论、认真讲授,同时,专门单列21万元专项经费,提供保障。通过这些举措,促使教学取得良好的效果。最近,从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联合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表明,绝大多数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态度认真,对教学方式满意,学习效果良好。 发挥优势,推进深入开展。他们充分发挥政法院校的学科优势,在校内校外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以来,学校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之外,安排了一系列的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会,充分利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宣讲交流,组织学生开展专题知识竞赛和辩论赛等形式巩固学生学习效果。在校园网、校报、宣传栏、各部门自办刊物等中开辟专栏刊发师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和理论研究心得文章,每天在校园广播中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最新动态。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在全校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途径的宣传教育网络,确保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实际,在服务法治社会中建功立业。该校发挥专业学科和师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对省内外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9月以来,先后为陕西、青海、甘肃等地的党政机关、政法部门进行专题讲座40余场次;在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基地的4期培训班中,该校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专题列入到授课内容中;坚持为广东、浙江、青海等地的政法部门委托进行的干部培训讲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09年“12·4”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中,有1000余名教师学生向社会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通过法学理论研究与服务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在指导实践、服务社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06-10作为全国首个专门讨论动物保护相关领域问题的大学生辩论赛,5月28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的以“保护动物是出于道义还是利益”为辩题的决赛,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比赛现场座无虚席。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宋觉研究员、陕西省畜牧兽医局杨黎旭局长、动物守护神机构代表李桦女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及各主办单位代表出席现场观看了整场比赛。最终,西安财经学院赢得了决赛的胜利,捧走首届“联盟杯”。 比赛伊始,关于动物保护主题的一幕小话剧以一种引人入胜的方式让人们切身体会到了“联盟杯”的宗旨--提倡动物保护理念,携手共建和谐生活。而这也是支撑人类文明持续进步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从1821到2010 1821年,理查德马丁向爱尔兰国会议员提出了关于马匹待遇的法案,这条法案所导致的,可以称得上为现代立法实践中第一次的辩论,在议员们一片哄笑声中不了了之,但是当第二年两名在伦敦史密斯菲尔德市场虐待马匹的英国人被起诉时,马丁的条例草案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终于在1822年“马丁法”正式通过,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保护动物的重要法例。 288年后,全国8支大学生代表队齐聚西安,就动物保护立法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精彩辩论,年轻人的活力感染了古城。据本次活动承办方之一--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教育联盟相关负责人表示,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加入到保护动物的行列中来,我国的动物保护事业正在借由教育的力量在社会中普及开来。 本次辩论赛是全国首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的决赛,“联盟杯”是在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在现阶段动物保护立法必要性的背景下,为各高校间的交流竞赛与联系沟通提供的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主办方希望各高校的同学及社团可以借此大赛,与其他院校互动交流、开展项目合作,广泛宣传和普及动物保护的知识,共同进行一次“尊重生命、关爱动物”的教育活动,深化大学生“善待动物、尊重生命、禁止虐待动物”的道德理念,推动我国动物保护相关立法。 在近一个月的赛程中,来自西安、山东、河北等八所高校的代表队已围绕有关动物保护的“城市动物园市场化利弊”、“现阶段动物福利的可行性”、“宠物所有人对遗弃动物的责任”等辩题进行了预赛选拔、预赛、半决赛三个阶段的多场比赛。而在大赛期间,作为全国首家保护动物的高校学生社团--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教育联盟,在西安以至全国高校,积极招募会员,同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如分发宣传手册及宣传海报,开展“让法律温暖动物”的签名活动等,在各赛区院校中取得了一定的关注与影响力。 在当今世界,虽然我国的动物保护相关立法处于较为落后的情势,但是丰富的国外经验教训、我国学者的科研精神和青年学生的活力都是我们所具有的财富。历史并不说谎,细数这一座座里程碑,我们有理由对前景拭目以待。 从道义到利益 本次决赛的辩题颇为引人注目,动物保护究竟应是出于道义还是利益,这是在人性、伦理以及立法研究中都无法绕过的一点。 反方提出“符合公共利益是动物保护的极高要求”,有理有据。正方所希望的“保护动物应遵循人性最深层的道义”也发人深省。 诚然,经过文艺复兴和思想启蒙运动的洗礼,“马丁法”的创立是出于人文主义精神的发展,而对于中国传统中“君子远庖厨”我们也都并不陌生,直到现在我们也在很多时候凭借一个人对待动物的方式来品评其人其性情。但是在全球经济化、一体化的发展之中,对动物的虐杀成为新的贸易壁垒,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也逐步提升,道德关怀再也无法胜任成为单一的指导准则。 来自西北工业大学的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周录评委借用马克思的观点传达了比赛的意义。他在点评中强调,利益是道德的基础,离开道德的利益并不是真正的利益。辩论的双方虽持有两极向的观点,但他们的目的都是为解决现实问题提出更为理性的分析和决断。比赛结束后多元化的世界向我们展示了新的发展及宽广的可能性,综合考虑道德与利益起作用的范围与方式,从中发现通往未来的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承办单位之一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的孙江教授表示:“兼具博爱感性的心灵与理性缜密的思考绝非易事,但幸好我们身处一个社会之中,我们可以通过寻找和合作形成强大的力量来推动这一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在气氛紧张的辩论过后,陕西长安画派著名画家、“中国和谐画家”张长索润笔挥毫,为大家现场作画,一时间,全场观众沉浸在张长索先生为大家创造的水墨意蕴之中。少许,张先生将画作赠送给主办方西北政法大学。同时给各优秀组织高校赠送自己的题字:顺天应人。 决赛结束后的颁奖典礼上,颁奖嘉宾为获得冠、亚军的西安财经学院代表队、西北政法代表队颁发了奖杯与奖金,同时活动也评选出了“优秀团队”、“优秀组织”、“优秀辩手”等奖项。另外,还有两项特殊奖项:动物守护神机构获得“特殊贡献奖”,进行现场绘画表演的“长安派”著名画家张长索先生被授予“爱心公益奖”。 从祭坛走向生活 动物在我们的生活中始终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被掠食者到神坛上的牺牲,从餐桌到人们的家庭,动物的演员身份也在逐渐变化。 如今,随着科学系统的不断完善,人类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可持续的、和谐的发展观为人们所接受。动物不仅作为地球生态平衡中不可割裂的部分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而且他们正在真正的融入人们的生活。这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正确的自然观。 陕西省省委党校法律部副主任何力教授在点评时将目前动物保护的点点努力喻为浪花,坚信终有一天这条长河定会波涛汹涌,保护动物的真挚愿望终会实现。 当然,保护动物,也是保护我们自己。毕竟人类的命运和地球的未来不可分割。
2010-05-30本报讯 (记者 林晓雪 实习生 郭珺)5月22日上午,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成人员杨国华博士应邀来到西北政法大学,为莘莘学子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WTO与当代国际法治》。同时他被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在讲座中,杨国华博士从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对它的高度重视等方面层层论证了WTO对中国法治的影响,阐述了WTO在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直接与国际接轨、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全球一体化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2010-05-25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在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实践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精神,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充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弘扬党的革命精神传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信念,在大力弘扬优良传统,用延安精神铸魂育人,着力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实践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创新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工作 (一)高位谋划绘就路线图。坚持以思政铸魂、学科筑基、红色引领,将红色文化深度融入学校文化建设、融入思政教育,积极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工作开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建设途径,强化保障措施。印发《西北政法大学传承红色基因 创建红色文化育人模范大学实施意见》,制定近十年内红色文化育人阶段性发展目标及任务建设实施计划,稳步推进红色文化育人模范大学建设。成立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深入挖掘红色校史,编印系列校史图文资料,拍摄红色校史宣传片,形成传承有序的红色基因校谱。与延安市、咸阳市、西安市有关区县合作保护建设陕北公学旧址、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等红色校史教育基地,定期组织“传承红色基因重走校史路 --‘寻根之旅’活动”,组织新入校学生、新入职教师前往校园“红色打卡处”,了解学校红色历史,强化师生对厚重红色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切身感受,增强勇担时代使命的责任感。 (二)创新提升教育实践。学校将红色文化积极与学科建设、课程教学、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相结合,积极开展红色文化育人实践,深刻把握“八个相统一”要求, 将传承红色基因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为思政教育注入“鲜红”底色。举办以“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先锋”为主题的思政教育系列活动,采用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方法,增强思政育人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组织师生赴延安革命纪念馆、马栏革命纪念馆、南泥湾革命旧址、渭华起义纪念馆等革命旧址,让学生成为历史“参与者”,以红色文化认同感提升民族自豪感和时代责任感。发挥法学学科资源优势,为法学本科生开设全国高校首门革命法制史课程 --《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组织专家学者编写国内首部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教材 --《陕甘宁边区法制史概论》,设立重点教改项目“红色基因融入本科实践教学的探索”,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与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及延安新闻纪念馆合作开展新中国新闻出版事业史研究,深入推进红色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师生头脑,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积极营造育人环境。充分认清校园环境建设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育人条件的重点工程。深入发掘延安精神发展史和学校 86 年校史所赋予的独特红色文化基因,学校建设中积极融入红色文化资源,建设校园红色文化景观和红色文化墙,完善学校校史馆、西汉御史大夫张汤墓遗址陈列馆、图书馆、模拟法庭等多个现代化教学场馆,积极修缮维护学校大礼 堂等一批具有历史文化特征的校园建筑,使红色文化育人氛围遍布校园各处,形成具有学校特色、气派、风格的校园文化环境,让红色基因“润物细无声”,激发广大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热情、促进校园文明风气的形成、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美好心灵,将西法大学子对党和国家的感激之情内化为自身积极进取、刻苦学习的动力,为红色文化育人实践提供了良好氛围。 (四)第二课堂开创新局面。积极打造高质量育人体系,制定《西北政法大学构建“德法兼修、理实并重”高水平有特色第二课堂活动体系方案》《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人文艺术第二课堂建设方案》,把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融入第二课堂,发挥学科优势、精心组织编排系列红色法治教育类话剧“汉吏张汤”“庄严的审判”“人民法官马锡五”在省内部分高校公演,在全省师生间产生广泛影响。构筑“以红色文艺活动为引领、以学生文化活动为重点、以社团文化活动为补充”的第二课堂育人新格局。同时,学校还通过开展缅怀英烈、党史知识竞赛、红色主题团体操表演、与西安电影集团共同开发电影党课、在陕北公学旧址前演绎“老延大新闻班”教学情景剧等系列活动,营造红色文化氛围,涵养师生家国情怀。在红色文化的教育感召下,80 多年来,西北政法大学为党和国家培养了18万余名革命和建设人才,其中4万余名毕业生扎根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等边疆和艰苦地区,建功立业,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红色文化传承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目标内容的系统性、层递性欠缺。红色文化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大学阶段与初高中阶段红色文化教育传承缺乏系统性、层递性,缺乏明确的目标一体化设计,特别是在大学与高中教育阶段存在内容“断层”和结构性缺失,传承目标的递进性体现得不够明显,导致育人效果不佳。 (二)活动设计的实践性、体验性不强。 红色文化传承活动缺乏足够的交流互动,活动设计与学生认知能力、学段深浅结合性不强,使得教育活动多为简单的宣传引导,丰富和深刻的教育场景创设不够,学习感悟红色精神的环境营造不足,实践性、体验性缺乏,致使活动效果打折扣。 (三)课程教育的嵌入性、特色性不足。传承红色文化作为一种思想教育方式在不同教育阶段对纳入必修课程的 要求不同,对教材内容的丰富性和生动性也欠缺可行的标准依据。部分传承教育活动仍停留在统一的思想理论宣教层面,区域特色化内容挖掘有限,少有基地化、项目化的传承机制。学校红色教育资源总体上不够丰富多元,缺少特色内涵梳理,仅为简单的推介和倡导,对学生的教育和影响不够 深刻,无法较好地持续联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四)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吸引力不足。当前利用红色文化育人的形式大多仍是通过较为传统的形式展开,看似多样的红色文化教育形式,实际上却走着几乎完全相似的路子,教育途径形式缺乏创新,缺乏人文关怀和贴近生活的互动交流,容易使教育对象产生厌烦抵触情绪,难以形成积极引导的效果,需要结合新时代特点进行创新。 三、凝心聚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 (一)统筹布局强化“组织力”。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系统推进,为持续深化红色文化资源发掘利用工作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强化组织保障,以创建红色文化育人模范大学为契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统筹投入建设经费,强化对红色文化育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工作联动,制定创建红色文化育人模范大学实施意见,明确目标定位与工作任务,协调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教务处等单位同向同力,形成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工作。强化组织师生参加弘扬伟大延安精神主题活动资源整合,统筹校史资源和当代资源、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物质资源与文化资源,对红色校史、校园文化、实践基地、科学研究、课堂教学等进行高效整合,丰富红色文化育人的载 体和抓手。 (二)实践活动增强“体验性”。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是验证真理的唯一方式,为了让学生充分体验红色文化资源内涵,需要将红色文化资源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唤起学生内心的真实领悟。常态开展“寻根之旅”等学习教育活动,以集体或个人形式,组织学生前往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和纪念馆进行参观和学习,依托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情景式现场教学,使学生在实践中亲身体验红色文化资源所蕴含的精神内涵。在校园活动方面,高度重视培养红色环境,将红色文化资源融入学校文化建设中。开展红色文化 教育活动来纪念特殊日子,建设独特的文化建筑、校园红色文化景观等,将校园历史建筑改造为红色文化讲堂,营造红色文化育人氛围,使大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巩固对红色文化的认同感,实现心灵的升华。 (三)创新课程促进“融合度”。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将红色文化资源融入日常的课程教学之中。在教育内容上创新,充分依靠本地红色教育基地,挖掘本地红色文化资源, 探索红色文化资源所具有的教育价值,使红色文化资源与课本的不同章节能够实现高度的融合,使大学生在学习教材的过程中,积极领悟红色精神。例如,开设革命历史课程、编修革命历史教材、开展革命历史重点课题研究探索、成立革命历史专项研究组等,为红色文化教育提供丰富载体。在教育方法上创新,改变过去单一的理论灌输方法,以学生为中心,将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如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建立红色资源育人数字案例库,或组织知识竞赛、开发电影党课、演绎情景剧、经典人物大讨论、播放红色影视资料以及组织专题报告会等,以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使学生真正感受到红色文化资源对于自身成长成才所具有的价值。 (四)拓展路径增进“认同感”。借助新兴媒体弘扬传播红色文化。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全媒体时代,各种新兴技术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对当代大学生产生了 特别影响。当代大学生已经逐渐习惯“事事有网、时时有网”的生活方式。新兴媒体的涌现为红色文化资源推广和传播提供了更广泛途径,积极运用各种新兴媒体来加速红色网站、红色公众号、红色微博、红色短视频等建设,提升红色文化资源在互联网中的影响力。高校在进行网络传播时,应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地位,传承正面价值观,提升内容与形式的契合度,采用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紧密结合红色文化资源和大学生们关心的日常生活,创作出温暖而高质量的作品,从而真正打动大学生,激发其内心真正的认同感和获得感,让大学生真切地感受到红色文化资源的价值,使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得以传承,让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学生能够生动地体验革命历史,感知领悟红色文化,自觉传承红色基因,真正做到走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校史馆馆长高见,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 (原文发表于中共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等主办的《调研与决策》2024年第4期) 【调研与决策】发挥资源优势 赓续红色血脉 ——西北政法大学弘扬传承红色文化的实践与思考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指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说,中国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说,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在国际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时,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在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申天娇说,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契合宣言和行动纲领宗旨,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中国少数民族发展权保护、脱贫攻坚对保护人权的意义、中国人权教育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为推动我国新时代刑事辩护高质量发展,深化刑事辩护理论研究,2024年6月1日,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主办,上海段和段(杭州)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西北政法大学第五届刑事辩护高峰论坛”在杭州市隆重召开。 论坛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朝琦致欢迎辞。马朝琦对会议代表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发展历史、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级研究院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并期待与会嘉宾在本次论坛上可以达成更多共识、产出更多成果,为推动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完善、刑事司法进步做出贡献。 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田文昌律师、段和段全球董事局执行主席庄欣旺、浙江省律师协会专职副会长陈三联,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开幕式环节,同时进行了“西北政法大学第五届刑事辩护高峰论坛”征文颁奖仪式,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杨文斌为12位来自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获奖论文作者颁发了奖状、奖杯、奖金。 开幕式结束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田文昌老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院长熊秋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分别做主旨发言。 田文昌老师以《理念定位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决定因素》为题,作主旨发言。田老师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的适用冲突,其本质就是法律制定过程中的理念定位不清导致的条文模糊,并认为理念更新是走出修法困境的必由之路。 熊秋红教授作了名为《刑事司法现代化与辩护制度的演进》的主旨发言,从讨论刑事司法的现状出发,建议以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对刑事辩护制度进行实质化的修改,并出提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张建伟教授作了名为《刑事辩护:现状与未来》的主旨发言,提出了辩护权的发展走向应从注重“国家责任”转为“国家责任兼顾辩护人责任”;基于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提出律师开展诉讼活动应在法秩序下平和进行。 本次论坛共分为“刑事辩护制度完善的理念”“刑事辩护的新形态与新问题”以及“刑事辩护相关原则、规则的完善”三个单元。 来自高校及科研院所、公检法系统、律师界的近300位会议代表参加本次论坛。本次论坛同时开通了线上视频直播、图文直播。 据悉,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成立于2017年7月,长期致力于刑事辩护学科发展、文化推广、人才培养及律师培训;2024年度,已经录取国内首批30名“刑事辩护方向”研究生;研究院组织编写的刑事辩护理论、实务、实训等系列教材国内反响强烈,定期出版的《中国刑事辩护》集刊业界认知度较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培训模式”被广泛认同,并正在国内不断推广;“刑事辩护高峰论坛”至今已经举办五届,已经成为国内刑事辩护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业会议。 上海段和段(杭州)律师事务所汇集各领域法律实践专家,执业范围涵盖刑事辩护、行政诉讼、诉讼仲裁、法律顾问、涉外业务、金融证券、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多领域,提供专业性、综合性、多层次、高标准的法律服务。 【凤凰网】【法治网】【今日头条】西北政法大学第五届刑事辩护高峰论坛隆重召开 https://zj.ifeng.com/c/8a8dernQZez http://www.legaldaily.com.cn/zfzz/content/2024-06/03/content_9005094.html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76604455527907849?wid=1717555679969
6月29日至30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兰州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体系化研究”学术研讨会暨《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第二届专题研讨会在兰州大学成功举办。此次会议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共同就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化研究的重要议题展开深入探讨。 会议开幕式由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迟方旭教授主持,兰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相关领导分别致辞,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寄予厚望。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合影留念。 本次研讨会共设四个单元,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体系化研究”这一主题,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维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与法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源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各位专家学者纷纷发表了精彩的主题演讲,分享了他们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领域的成果和深刻见解。 中国政法大学李德顺教授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维的基本原则”为题,探讨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维的辩证性、历史性、实践性等特点。天津大学张恒山教授则以“马克思的权利观对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启示”为题,分析了马克思权利观的核心内容及其对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启示意义。 四个单元的研讨中专家学者们分别就青年马克思的法学批判视角、作为法社会学的马克思法哲学、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学科体系、列宁农民权利保障思想、女性异化理论视阈下辅助生殖技术的危害与法律规制等议题进行了精彩的报告和热烈的讨论。 本次研讨会不仅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交流平台,也促进了学术界对这一领域的深入思考和探索。相信通过这样的学术研讨活动,将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在大家意犹未尽的探讨中,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李其瑞教授作会议总结,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迟方旭教授致闭幕辞。“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体系化研究”学术研讨会暨《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第二届专题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之路仍将继续,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学术成果和创新观点的涌现。 【中国网】“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体系化研究”学术研讨会暨《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第二届专题研讨会圆满举行http://sl.china.com.cn/wap/pcarticle/195708.s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