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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治报】一场跨越三地的法律对话——2025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走进西北政法大学

7月16日,港澳青年学子参观西北政法大学校史馆,聆听西北政法大学发展史。袁大维 摄 本报记者姜争民通讯员杨勃陈梦琦 ​7月14日,2025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在京举行开幕式。本次交流周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西安市法学会承办,来自香港、澳门的法学院系学生和青年律师,在北京和西安两地参加法律相关活动。 7月16日,古城西安烈日炎炎,近百名港澳与内地学界大咖、青年学子齐聚西北政法大学,在校长范九利热情洋溢的欢迎词与阵阵掌声中,开启了2025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的西安之旅。 在西北政法大学校史馆与博物馆,港澳学子们在讲解员的生动讲述中,触摸着西北政法大学80余年的办学脉络,从红色法治基因到现代法学教育成果,深厚的历史底蕴让不少人发出感慨。“踏入校园就被这份厚重打动,校史里藏着中国法治发展的缩影。”香港大学学生张俊乐说。 在西北政法大学诚意楼,五间配备先进设备的智慧教室,成为此次交流的重点场域。大家围绕涉外法治、检察协作、宪法学体系、法学教育对比、人才培养五大议题,展开了一场场高密度的思想对话。每个小组由1名专业教师引导15名学生,从议题背景解析到观点自由交流,学术氛围浓烈而鲜活。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议题组,国际法学院讲师、中国低空经济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刘静深入剖析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状与挑战,并分享了西北政法大学与港澳高校在此领域的经验与创新。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谭堃聚焦“检察公益诉讼的区际协作”,从实践难题到解决方案,为三地法律合作提供了新思路。“第一次来西北政法大学,就被这里的专业打动。”澳门科技大学学生朱慧欣坦言,此前对“检察公益诉讼区际协作”知之甚少,经老师结合案例的通俗讲解,不仅厘清了概念,更对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实力印象深刻。她笑着补充:“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西安,历史底蕴太迷人,让我更进一步加深了对千年古都西安的印象。”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井凯笛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分享中,强调了本土法学理论的重要性。其研究成果让张俊乐深受启发:“老师对宪法体系的解读,帮我打通了很多之前模糊的认知,原来法理背后藏着这么深的文化逻辑。”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发展路径对比”议题前,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贺小丽用翔实的数据与案例,解析了内地与港澳在法学教育模式、职业资格体系上的异同。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洪籽晴听得格外专注:“老师用半小时拆解两地教育差异,从课程设置到职业选择,全是我们关心的细节。同学间的讨论更有意思,不同视角碰撞出好多新想法。”她坦言,一个小时的交流太短,真想再多听一会儿。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陈凌云则围绕“民法典时代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分析了新时代对法律从业者的能力要求。澳门大学法学院学生梁梦婷在听完分享后,对“五院四系”中的西北政法大学的底蕴有了更深体会:“老师讲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和澳门的法学教育侧重点很不一样,这种对比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短板。” 经过一天的深入研讨,每个小组均形成3项核心共识,由港澳与内地学生代表共同汇报。从“加强区际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到“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从“深化法学教育数据共享”到“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这些共识既立足学术前沿,又紧扣现实需求。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王怡辰坦言:“这次交流周通过与港澳同胞的深入交流,不仅深化了对法治融合发展的认知,提升了专业素养,更深刻感受到青年法律人的深厚情谊。” “交流周虽短,却让我们看到了三地法律体系的共通与互补。”参与总结的香港学生代表潘婧说。 7月16日至18日,港澳青年学子还走访参观了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仲裁委、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等地,领略了西安的历史文化和现代风貌。 【西部法治报】一场跨越三地的法律对话——2025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走进西北政法大学https://esb.xbfzb.com/h5/html5/2025-07/19/content_20399_24195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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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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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朱彦:厘清广告边界让执法“标尺”更清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近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一)》(以下简称《指南一》),旨在进一步规范广告领域涉企执法行为,有效区分商业广告和其他商业营销宣传,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准确适用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夯实基础。 我国广告法明确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广告的呈现形态也在不断演变:在网络平台直播间里,主播热情洋溢地口播推荐商品,这究竟属于普通商业宣传,还是应被纳入广告范畴?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用户分享“好物”体验,若背后涉及品牌合作,是纯粹的个人分享,还是带有商业目的的广告行为?这些现实中频繁出现的案例,对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 从实践来看,在部分案件中,监管部门将某些商业宣传认定为广告,企业却认为这只是普通的推广活动;也有企业利用广告与其他商业信息边界模糊的漏洞,打擦边球,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由此可见,执法标准模糊既容易导致“泛化”执法,使企业在经营中战战兢兢、动辄得咎,也可能出现“机械化”执法,以致对新型广告形式反应迟缓、监管滞后,使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者逍遥法外。而无论哪种情形,执法模糊都会损害法治公信力,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因此,制定清晰、可操作的广告执法指南,为商业广告和其他商业营销宣传划定清晰的“楚河汉界”,对于广告监管工作至关重要。 《指南一》紧扣“何为商业广告”这一核心问题,在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基础上,对商业广告定义进行深入阐释,明确指出商业广告应当由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发布,并同时具备营销性、媒介性、受众不特定性、非强制性四个特征,从而为区分商业广告与其他商业宣传构建了科学的判定框架,提升了对商业广告底层逻辑的认识。 针对广告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广告与其他商业信息难以区分的疑难问题,《指南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列举了广告法律法规适用的“负面清单”,以进一步厘清广告法律法规适用范围,明确监管职责边界,为监管执法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引,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广告业执法的统一性与透明度。 以电商平台上常见的“达人探店”为例,若探店视频是由商家付费委托达人制作并发布,具备明确营销意图,通过网络向不特定受众传播,那么则符合《指南一》中对商业广告的定义并兼备其所明确的四大特性,必须受到广告法严格约束,达人与商家都要对内容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反之,若达人是自发地分享探店体验,无商业委托,仅为个人的感受,那么就不属于广告监管范畴。可以说,对商业广告判定标准清晰的界定,既为监管部门执法提供了可靠的“标尺”,也能让企业准确预判自身行为边界,从而有效降低违法风险。 《指南一》作为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发布的执法指南,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其必然会对广告认定工作产生实质且深远的指导作用,并有望逐步推动司法裁判更加标准化,终结“同案不同判”乱象。对市场主体而言,也需要将其视为日常经营宣传合规管理及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指南一》精准回应了监管者与市场主体对执法精准性的共同需求。 《指南一》的出台,是广告市场监管法治理念迈向精细化、科学化的具体体现,彰显了监管部门直面新业态并寻求新方案的法治智慧。当法律规则能够敏锐回应技术驱动的业态变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实现精准平衡,市场活力便能在深厚的法治滋养下持续迸发。期待《指南一》的落地实施,以及针对广告法适用执法系列指南的陆续出台,不断健全广告监管制度,稳步提升广告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形成更加公平的广告市场竞争环境。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法治网】朱彦:厘清广告边界让执法“标尺”更清晰 http://www.legaldaily.com.cn/commentary/content/2025-07/21/content_9223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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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三门峡】【大河报·豫视频】学党史 话合作!西北政法大学学子为三门峡陕州区香梨“译”路搭桥

7月 10 日,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瑾带队抵达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开展为期10天的暑期实践活动。 活动伊始,实践团成员来到陕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接受红色教育,重温革命历史,坚定理想信念。随后,师生一行前往西李村乡人民政府,与地方干部开展座谈交流。会上,双方就资助政策讲解、法治宣传、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入交流,探讨合作新路径。最后,师生一行深入玉露香梨种植基地调研,为后续的双语直播带货和品牌推广做准备。 本次实践活动外国语学院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学生入户开展英语支教活动,提升乡村学生的外语水平,同时面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玉露香梨,实践团还将开展外包装翻译、产品宣传文案撰写以及双语直播带货等服务,助力农产品拓展更广市场。 此次实践活动响应国家“三下乡”号召,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社会实践平台,也为西李村乡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双方表示,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顶端三门峡】学党史 话合作!西北政法大学学子为三门峡陕州区香梨“译”路搭桥https://m.topnews.cn/news/1458D5E445B14E71?categoryId=10244 【大河报·豫视频】支教+助农,知名高校走进三门峡陕州区https://news.dahebao.cn/dahe/appcommunity/2194472?newsId=2194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