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在长安校区图书馆召开。校教学督导专家张鸿骊、张红波、同满宏,各院(部)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王麟主持。 教务处副处长张天栋通报了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和教务处组织的课堂教学检查、试卷和毕业论文核查、新专业教材选用督导、本科生评教、教学秩序维护等情况。15个院(部)汇报了各自中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参会领导和专家在听取各单位汇报及查阅相关工作支撑材料的基础上,投票选出了四个中期教学检查优秀单位,分别是民商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和商学院。 王麟在总结中谈到,本学期校领导和新一届教学督导专家组深入教学一线,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督导工作。各院(部)的工作各具特色和亮点,特别是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考试命题质量、毕业论文查重、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开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应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我校下一步本科教学工作推进的重点一是深化改革、强化建设。新一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方案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将进一步夯实人才培养基础;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管理。课堂教学检查始终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中之重,只能不断加强,不能削弱。应进一步完善各门课程的教材、教学大纲、课程说明、课件、教学进度表等基本教学文件,严管教学不规范行为。改进试卷评阅和论文指导、答辩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教务处集中走访了各学院,各学院在推进以评促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希望今后能重点围绕教务处制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说明、课堂教学、实习、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考核等七项审核评估工作自查要点,深入自查,认真整改。
2016-07-107月8日,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七届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司法局等有关领导出席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党政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校党委书记宋觉、校长贾宇和党政办、宣传部、科研处、研究生教育院、高教研究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论坛是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学术研讨交流活动。论坛的主题是“服务国家战略与法治人才培养”。 贾宇在发言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宏伟任务,强调要实施整体发展战略,构筑学生、学术、学科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贯彻落实这些新要求、新论断,发展中国特色法学,应着力突出中国化,以需求为导向,由通识化向职业化转变。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文泽、甘肃政法学院校长李玉基、山东政法学院校长吕涛和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也先后在高峰论坛作了主旨发言。通过研讨交流,与会的8所政法院校在服务国家战略,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加强校际之间多元化合作等方面进一步达成了共识,成果丰硕。 本次高峰论坛正式召开之前,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理事会研究决定,吸收上海政法学院为联盟正式成员。至此,“立格联盟”成员单位已有7家,山东政法学院为联盟观察员单位。
2016-07-10旗帜飞扬,掌声响亮。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增长才干,7月8日下午在行政楼二楼报告厅,我校隆重举行了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校党委副书记赵健,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张军政,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副教授古丽那尔,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副教授刘建国,保卫部副部长、保卫处副处长陈建宁,校团委副书记燕楠等同志及各院系团委书记、实践项目负责老师、各分队学生共200余人参加了活动。仪式由校团委书记宋白主持。 赵健指出,社会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增长知识、丰富阅历、提升才干的重要课堂和必要环节,对同学们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他鼓励同学们怀揣梦想、勇敢前行、广接地气、增长才干、不辱使命、满载而归,并对参加实践的同学提出了四点希望:第一要牢记使命,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第二要珍惜机遇,在实践中增长知识才干;第三要主动吃苦,在实践中砥砺意志品行;第四要心有母校,在实践中讲好西法大故事。 张军政对本次社会实践的总体工作做了安排,燕楠宣读了校级实践团队名单,陈建宁为同学们做了安全纪律教育,经济法学院2014级余若凡同学作为学生代表发言。会后,刘建国老师为在场同学作了题为《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的专题培训。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自五月份以来开始宣传动员,经过初审、答辩、评审等环节层层筛选,最终从63支申报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中确定了23支与专业特点、学科优势紧密结合,内容丰富,方案详实的优秀团队,他们将奔赴新疆、内蒙、山西、辽宁、江西等多个省份开展实践活动。
2016-07-08日前,陕西省文化厅授予我校侨联景雯老师“终身成就艺术家”称号,以表彰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中国古典诗词谱曲二百余首的突出贡献,并于7月7日晚在西安音乐学院学术厅隆重举办陕西省终身成就艺术家系列——景雯《中国古典诗词歌曲》作品音乐会。 景雯简历 景雯,1939年生于中国四川泸州市,毕业于西安师专中教语文专业。从事教育工作35年,现为西北政法大学退休教师。 因酷爱中国古典诗词及音乐,长期探索为古诗词谱曲,现已集古典诗词歌曲近200首,其中包括独唱、重唱、四部混声大合唱等,形式多样,为音乐人和业余爱好者喜爱。中央电视台开辟了《词韵诗情》专栏,将她谱曲的“静夜思”“江城子”“游子吟”及两首“长相思”等5首诗词歌曲作成MTV和人物专辑“枫叶红时”专题片同时向海内外播放。“咏鹅”及“塞下曲”也在省、市及全国性的作曲比赛中获创作奖。部分歌曲己选入基础教育音乐课的欣赏教材中。 90年代至今景雯已在国内外举办个人作品音乐会8场。2000年应美国华府诗友社之邀在华盛顿举办名为“为古诗词插上音乐的翅膀”的专题讲座及音乐作品欣赏会;2010年美国国会图书馆又邀请她在“玛丽•碧克馥”影剧院举办了中国古典诗词歌曲专题讲座和音乐会,当地开设中文课程的学校学生及教授演唱了古典诗词歌曲。华盛顿的数家报刊均有专题文章及报导,倍受华人赞誉,反响热烈。 目前美国国会图书馆收藏了景雯《中国古典诗词歌曲80首及台湾出版的“民族魂•民族英雄郑成功”》的诗词歌曲集及CD和DVD并颁发了收藏证书。 2014年又应台湾台南文化协会之邀,携西安音乐家访问团赴台,参加“民族英雄郑成功开台353周年纪念大会”,会后演出了郑成功诗词歌曲,受到台湾同胞及各国友人的热烈欢迎和赞赏。
2016-07-087月5日,我校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长安校区行政楼四层大会议室举行,谢德成、李瑰华、张翔等三名教授受聘担任我校首批法律顾问。校长贾宇,副校长宣力、李玉朝出席,党政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基建处、经济开发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宣力副校长主持。 首先,党政办公室主任李平安汇报聘任法律顾问有关筹备工作开展情况,宣读学校的聘任决定,介绍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接着,贾宇校长为三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三位法律顾问作表态发言,他们表示,能够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既是荣幸和光荣,也是责任和使命,他们将认真履职,全力以赴,为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和维护学校及师生员工合法权利做出更大贡献。几位法律顾问还根据各自的专业领域,结合学校实际,对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清理校规校纪、深化后勤用工改革、对外缔约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贾宇指出,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是在国家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这个大前提和学校明确依法治校理念这个小前提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必将对学校提高依法治校水平、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利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政法类院校,我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应该争取成为示范和表率。 贾宇校长希望三位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健全制度,做到有法可依。要根据上位法,结合学校实际系统地清理校规校纪,完善学校制度体系。二是要补齐短板,化解潜在风险。要针对临时用工、对外缔约等问题,想办法,出思路,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三是要应对纠纷,保证学校权益。积极参与各类纠纷处置,为学校应对纠纷、诉讼、仲裁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最大程度维护学校权益。四是要当好桥梁,促进民主治校。要积极做好学校决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当好师生员工和学校决策层交流的桥梁,促进意见沟通和信息交流,提高民主治校水平。
2016-07-076月30日,我校与威海市南海新区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长安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举行。 威海市副市长、教工委书记傅广照,威海南海新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张海军,文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吴玉军,威海南海新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丛磊,陕西省山东商会会长孙忠宝,我校校长贾宇,副校长李玉朝,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培训中心主任义海忠,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国庆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张海军书记首先介绍了双方的合作背景、意义,并对合作项目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同时也希望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双方之间能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将南海新区的政策优势、环境优势和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科研资源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贾宇校长在致辞中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历史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基本情况,并指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双方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所取得的重大成果,标志着双方合作步入了实质性阶段和更高的层次,必将对推动双方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贾宇希望双方在相关领域找准合作项目,搭建合作平台,拓展合作领域,努力做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确保双方合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傅广照副市长在讲话中对西北政法大学给予高度的评价,希望通过本次合作项目的开展,促进威海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全面合作。傅广照对威海市整体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指出威海市非常重视教育,重视校地合作,愿意为双方的合作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李玉朝副校长与张海军书记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教学研究实践基地建设、成人继续教育、公务员高级研修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2016-07-067月1日晚,经过2周43场激烈角逐,我校2016年教职工篮球赛圆满落幕。男子组比赛,机关分会代表队获得冠军,民商法学院分会代表队获得亚军、国际法学院分会代表队获季军。女子组比赛,机关分会代表队获得冠军,经济学院分会代表队获得亚军,商学院分会代表队获得季军。行政法学院分会、公安学院分会获得优秀组织奖,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会、外国语学院分会获得精神文明奖。校党委副书记赵健、工会副主席姚喜平、校团委书记宋白和有关学院党委书记、分会主席现场观看比赛,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奖。 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先采用小组循环赛,再采用淘汰赛,最后决出冠、亚、季军。整个比赛期间,运动员们在场上尽情发挥出了良好的竞技水平,抢断、快攻、妙传、投篮,展现了精湛的球技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场下不断传来观众的呐喊加油声,现场气氛热烈,展现了我校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达到了凝聚团队力量,提高身体素质,增强交流,增进友谊的目的。 本次教职工篮球赛由校工会主办,体育部、教职工篮球协会承办,13个分会21支男、女代表队的200余名教职工参加了比赛。
2016-07-056月30日晚,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戏曲晚会在我校雁塔校区举行,由我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离退处、团委主办,政法戏曲协会承办。 晚会以京剧、豫剧、秦腔、眉户等戏曲形式缅怀革命先烈走过的艰苦岁月,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唱出了对党和祖国的深厚感情,表达了永葆共产党员本色的坚定信念。 乐队 主持人(王艳琴、孟繁琨、边晓宏) 首先是京剧专场: 《沙家浜》选段《军民鱼水情》(王慧媛、王永固),这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唱腔高亢,声如洪钟,唱出了军民鱼水一家亲。 接下来是秦腔专场:主持人介绍说咱们这支秦腔队伍上过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和西安电视台。唱得都有板有眼哦! 《红灯记》选段(王莉、陈雪丽等)三位“铁梅”,三位“奶奶”,演唱各有特色,表演妙趣横生。 《沙家浜》选段《祖国的好河山寸土不让》(张汉良),爷爷中气十足,豪情万丈。 《洪湖赤卫队》选段(李菊仙、马敏珍等),把渔民对党的感激之情唱得丝丝入扣。 《西安事变》选段《丹心爱国可对天》(张敏莉),这位张奶奶说她今年71岁了,从小热爱戏曲,最爱秦腔。唱腔和台风果然不错! 眉户《梁秋燕》选段《阳春儿天》(冯莉、杨宁霞),唱得婉转动听,演得生动活泼。眉户与秦腔并列为陕西两大剧种,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梁秋燕》是眉户剧的代表曲目,是一出农村青年男女反对封建买卖婚姻,为争取婚姻自由而斗争的现代戏。关中民间说“看了梁秋燕,三天不吃饭”。可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啊! 眉户《大家喜欢》(王莉、王艳琴等)。唱得欢快,演得活泼。
2016-07-057月1日上午10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宣读《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我校积极组织师生以多种形式收听收看大会现场直播。各学院、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师生通过电视、网络、广播集体收看收听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直播。校党政领导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的集体观看。 收听收看后师生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振奋人心。讲话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展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使大家深受鼓舞、倍感自豪。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学校的建设发展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文)
2016-07-05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深化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招录制度改革,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工作纳入队伍建设规划,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落实。 第三条 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招录一定数量的律师、法学专家从事法律法规起草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把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招录、遴选法官、检察官时,应当根据工作实际预留适当数量的岗位用于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 第五条 公开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化、职业化; (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第六条 参加公开选拔的律师应当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 (二)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良好的职业操守; (三)具有独立办案能力,执业经验丰富,或者通晓境外法律制度并具有成功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经验,或者精通某些特殊专业领域的法律实务; (四)实际执业不少于五年,从业声誉良好。 第七条 参加公开选拔的法学专家应当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 (二)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优良的师德和学术品行,公道正派; (三)自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善于理论联系实际; (四)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或者科研五年以上,有突出研究能力和优秀研究成果,具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第八条 律师、法学专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一)被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 (二)有妨害司法公正行为的;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惩戒、处罚的; (四)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人员编制限额内制定公开选拔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公开选拔的岗位、条件、程序。 第十条 对参加公开选拔人员能力和素质的考察考评工作应当科学规范,注重能力素质、职业伦理、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律师协会或者法学会,应当在充分听取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工作单位、从业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就参加公开选拔人员的政治态度、专业能力、品行操守出具评估意见。 第十一条 拟任法官、检察官入围人选的专业能力评审由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负责。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政府法制部门可以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律师对入围人选进行专业能力评审。评审应当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承办案件卷宗或者论著、面谈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公开选拔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处理。 第十三条 律师、法学专家被选拔为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适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禁止性规定,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得在企业、律师事务所及营利性机构兼职。 律师、法学专家被选拔为法官、检察官的,其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或者从事司法鉴定、司法拍卖等与司法活动利益相关职业的,应当按照任职回避的要求不再担任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合伙人或者退出股份、调整工作。 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按照本条规定要求不再担任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合伙人或者退出股份、调整工作的,视为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第十四条 鼓励法学专家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上述单位应当为法学专家挂职锻炼创造条件。 第十五条 被选拔为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律师、法学专家,比照所任职单位同等资历人员确定职务、级别、待遇。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央政法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2日起施行。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27日 01 版)
2016-07-044月16日,学校召开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推进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出席会议并讲话,纪委副书记杨华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部分内容。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人事处、财资处、审计处(内控办公室)相关同志分别结合自身职责,汇报交流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推动校内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学校廉政风险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障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牢固树立“监督有责、监督负责、监督尽责”的理念,摒弃部门本位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凝聚监督合力。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厘清各部门监督职责,打通监督协同壁垒,压实监督工作责任,着力破解当前校内监督存在的分散化、碎片化、衔接不畅、合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加快构建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舆论监督、人事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协同发力、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校内“大监督”工作格局,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监督贯通融合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切实扛起监督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监督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提升监督能力,加强政策法规、监督业务、财经纪律、审计规范等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守工作纪律与保密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隐瞒问题、通风报信等行为;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纪律保障监督工作落地见效。 (供稿:校纪委 撰稿:段宝国 审核:王浩)
4月13日,陕西省教育厅“人工智能导论”核心素养课程建设专家组副组长陈璞花副教授等一行4人在我校开展课程随堂听课与现场指导,副校长孙昊亮、教务处和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人及“人工智能导论”课程团队成员全程参与。 听课过程中,专家组分赴课堂一线,观摩课程教学全过程,重点关注课程目标落实、核心素养融入、教学方法创新及学生参与状态,细致记录教学亮点与优化方向。课后,专家组与我校教学团队进行了深入交流,肯定了我校“人工智能导论”课程的建设成效,认为课程精准对接核心素养培育要求,特色鲜明、贴合需求,实现了人工智能与法学专业交叉融合,同时就课程内容优化、教学细节完善等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孙昊亮对专家组指导表示感谢,他指出,核心素养课程是推动高等教育从“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的关键,学校将以此次指导为契机,强化课程顶层设计、深化教学改革、推动核心素养与法学专业深度融合,筑牢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根基。 (供稿:教务处 撰稿:魏子涵 审核:董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部署,扎实推进202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1月14日下午,我校在长安校区校务楼四楼大会议室召开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工作推进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委员、招生就业处处长燕福民,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杨军主持。 孙昊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提出“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为学校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他强调,面对依然严峻的就业形势,全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就业工作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做好202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强化招培就一体化推进,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改革创新,为就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会上,全体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精神;传达了陕西省教育厅“优企引才”定向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通知精神,并就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报工作进行安排;宣布了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通报了202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作出部署,要求各学院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做实做细指导服务。同时要求各学院赴相关高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和招生宣传工作。 (供稿:招生就业处 撰稿:李旻昱 审核人:燕福民)
4月22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工作处副处长刘世虎一行来校,围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开展专题调研座谈。副校长单文华出席并主持会议。 单文华对刘世虎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司法部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学校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表示感谢。他从学科体系、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及协同培养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学校在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方面的整体布局。他表示,学校将持续加强与司法部的对接合作,深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发挥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作用。 刘世虎系统介绍了司法部在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表达了与学校进一步深化协作、共同推动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的意愿。他表示,期待双方以此次调研交流为契机,聚焦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和理论研究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交流,携手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座谈交流环节,双方围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开展深入交流研讨。 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有关负责同志,我校教务处、民商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及教师代表参加座谈。 (供稿:党政办公室 撰稿:昌盛 审核:刘淑宝)
4月17日,我校在校务楼第一会议室召开2026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推进会。副校长孙昊亮出席会议,校党委委员、招生就业处处长燕福民主持会议。 孙昊亮强调,本科招生宣传是学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事关学校生源质量与长远发展。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紧扣学校办学特色与人才培养优势,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要多措并举,整合优质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全面提升招生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全力确保2026年本科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提质增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源基础。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围绕学校2026年本科招生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汇报,重点部署了招生宣传的核心任务,明确宣传目标、渠道布局与时间节点。宣传部、校团委、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就招生宣传资源统筹、校园文化展示、校友力量联动、品牌传播推广等方面交流思路、分享举措,凝聚协同推进招生宣传工作的合力。 (供稿:招生就业处 撰稿:康佳茜 审核:燕福民)
4月15日,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马朝琦参加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视频会议,省教工委委员、教育厅副厅长申雪峰出席会议,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3所高校及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做交流发言,安排部署2026年全省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 马朝琦就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要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转化;要学习先进典型,取长补短,深入挖掘我校特色优势,推动我校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日常工作加速加效,特色工作提质创新更加鲜明;要结合岗位实际,把会议要求贯彻到当前工作中,紧盯难点工作和重点任务,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发挥党员骨干的示范作用,推进自愿自助网格化管理,努力挖掘先进事迹,打造行走的思政课,鼓励离退休教职工继续发挥专长,助力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建设让党放心、让离退休教职工满意的工作部门。 离退休管理处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供稿:离退休管理处 撰稿:石葛蕾依 审核:马光明)
3月27日,我校高级法律研修(渭南)班开班仪式在学校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开班前,校长范九利会见了参会的渭南市、省委依法治省办等相关领导,就深化校地法治人才培养、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等事宜进行深入交流。 开班仪式由副校长常安主持。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华忠诚,渭南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田瑞,渭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宫欣旺,渭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军伟等领导及全体参训学员参加仪式。 郭武军在致辞中介绍了学校办学历史、学科优势与法治人才培养成果,表示此次研修班是校地协同培育法治人才、服务法治渭南建设的重要举措,学校将依托优质师资与学科资源,精心设置实务导向课程,全力做好教学与服务保障。田瑞在讲话中对培训工作提出要求,希望学员严守纪律、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教师代表周敏、学员代表刘亚楠先后发言,表达了认真教学、潜心学习的决心。与会领导为学员代表佩戴校徽,勉励学员珍惜学习机会、提升专业能力。 本次研修班由我校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与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联合举办,聚焦法学前沿理论、司法实务技能等核心内容,助力关中地区法律实务工作者更新知识、提升素养,为法治陕西、法治渭南建设注入新动能。 (供稿: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撰稿:崔岚秀 审核:高翔)
近日,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山东大学)、《高校辅导员》编辑部面向全国高校举办的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文章征集活动中,我校学工干部余瑞撰写的《延安精神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逻辑与实践进路》荣获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 长期以来,我校学工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以法治特色为育人底色,立足红色文化育人模范大学建设,构建“红色基因+铸魂育人”红色思政育人体系,将价值引领深度融入人才培养全流程,为培养时代新人提供保障。此次论文获奖,是学工干部深耕思政实践的生动体现,彰显了我校学工队伍建设和思政教育工作的显著成效。 (供稿:学工部(学生处) 撰稿:余瑞 审核:蒋国纲)
4月24日至26日,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与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中国国际法学会2026年学术年会”在上海举行。中国国际法学会原会长曹建明、李适时出席年会开幕式。外交部副部长华春莹在年会开幕式上作视频致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宇、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华东政法大学校长肖凯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我校副校长单文华带队参会。 单文华在“涉外法治建设与国际法学术研究”主题边会中的“涉外法治建设中国际法的学科定位与研究方向”议题中指出,国际法学科是事关涉外法治建设发展的基础性学科,国际法是衔接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关键桥梁,应大力国际法研究与运用,突出中国在国际法发展中的话语贡献,并建议推动跨学科、跨部门协同,培养兼具国际视野、家国情怀与卓越实战能力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我校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瀚分别主持议题五和边会四。在议题五“国际航空法和国际空间法”中,他表示,希望通过学术外交影响国际立法进程,为我国航天强国建设与和平利用外空的战略目标提供智识支持。在边会四“国际货物运输法的新发展:以海商法的实施和《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为重点”中,他表示,该公约的制定与通过为我国海运与金融实务接轨国际新规则、提升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提供了机遇,对我国涉外法治发展具有重大价值。我校《法律科学》副主编孙尚鸿,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院长助理刘静也参会发言。 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司法实务界、法律服务行业等1500余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及青年学生参会。 (供稿: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撰稿:刘静 审核:李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15日,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我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在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举行。校长范九利,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出席活动并为基地揭牌。 范九利在致辞中指出,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基地,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大安全”教育走深走实的关键一步,更是我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生动实践。他强调,学校要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强化阵地作用、提升教育实效,把国家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用好展板、案例、视频等多种形式,讲好国家安全故事,普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让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形成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生动局面。 揭牌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共同调研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基地和反恐教育教学馆。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院长舒洪水教授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题作“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讲。 党政办、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陕西汇生源实业有限公司代表100余人参加活动。 (供稿: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撰稿:王卓、高炜 审核: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