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为推动落实《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西北政法大学交流总结实施“双千计划”的经验,重点解决各地各部门开展“双千计划”不平衡的问题,推进“双千计划”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法学教育、研究与法律实务紧密结合,牢牢把握法学教育、研究的正确方向,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优秀接班人、后备军。 秉承“立身为公,学以致用”的办学思路和优良传统,西北政法大学一直以来重视实践与教学的紧密联系。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作出了全国罕有的创新尝试,积极与司法实务部门全力合作,在全国率先选派法学青年教师到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让他们在法律职业岗位接受轮训。五年以来,这种以实践促教学的创新性院校合作新模式,对人才培养,教学模式创新、教师知识结构改变、校园文化氛围改变作用重大,为青年教师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学习机会,拓展了教学研究视角,丰富了授课素材,使教学、法学研究更加贴近国情、民情,还为基层法院和政法院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表示,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这是育人的根本问题。作为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政法院校,在不同的办学时期,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工作与满足国家重大特殊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承担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办学方向。 西北政法大学围绕法律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性质定位和培养思路,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方面,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探索。 第一方面,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学校在7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办学传统,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法治信仰,是我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具体体现。 第二方面,“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送出去”,旨在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从2008年以来的六年间,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兼任科(局)长助理的共计2批5人次。 “请进来”, 旨在优化法学教师队伍结构。学校在2008年制定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在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目前西北政法大学已经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 第三方面,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经过长期的探索,我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西北政法大学在法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从事不少于六个月的见习法官助理、见习检察官助理等实践工作;在法学博士人才培养方案中也规定,在培养期间至少要到实务部门从事不少于十个月的调研。 第四方面,搭建“校院合作”、“ 校检合作”法律职业教育平台。2008年以来,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的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贾宇称,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法学教育改革必须准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法学教育应当遵循高等教育普遍规律和法律人才培养特殊规律两大基本规律。第二,法学教育应当结合学校特点,适应党和国家政法工作的重大和特殊需求,突出自己的特色。第三,应当坚持法律人才“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人才标准。法学教育要实实在在地全面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知识传授与人格养成相统一的育人理念。
2013-10-25来源:《雁塔预防》月报 不穿检察服的“检察人” 编者按:2008年以来,雁塔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合作进入到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由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和人才洼地的现实处境,借助高校资源的现实需求更为迫切。在全省基层院首创学者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制度,合作成立“检察实务理论研究中心”和“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借助高校资源优势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高校教师挂职担任科(局)长助理,开展“一对一”课题研究,“请进来”定期举办名家讲座,“走出去”举办检察实务讲堂等,他们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探索和创造,形成了雁塔检校合作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的景象,成为一道颇为特殊的风景。 “检校合作”落到实处就是检察官与学者的合作。雁塔“检校合作”风生水起蔚然成风,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一批有思想有激情有个性的检察官和学者。今天我们走进两位年轻的挂职学者,看他们从学者到检察官的转身,感受“检校合作”中人的魅力。 郭永亮:“我在理论与实践融合的路上奔跑着、收获着” 郭永亮,1971年生,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侦查学教研室支部书记,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主要从事侦查学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承担了《侦查讯问》、《职务犯罪侦查》、《现场勘查》、《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参与西安市公安局等课题多项,先后在核心期刊发表了《论我国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试论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的赋予》等论文。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西北政法大学教学主楼墙壁上的法偐。正是缘于这样的思考,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我这个整日在大学讲台上给学生们讲侦查的先生走进了雁塔区检察院反贪局挂职反贪局长助理,变成了一个真正学习侦查的学生。一年略多的时间,我亲身参与到这个全国优秀检察院的办案研究工作,这种由先生到学生的变化,于我来说,绝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改变,而已成为一种心灵的蜕变和升华。现在我又回到了讲台上,当我再给学生讲起侦查时,我对侦查工作的感悟更多了,我的理论研究更有针对性了。一年的时间感触很多,除过专业上的提升,我对检察事业也萌生出不少的感情,特别是了解和认识了一群在反贪战线上工作的检察干警,他们的付出和精神让我终身受益。 刚接触反贪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雁塔区的反贪举报工作毫无例外的受反腐宏观局势的影响,举报线索多呈现出被举报事情发生时间长、举报知情范围广、被举报人难找到、举报人不愿露面的特点。看似一条好线索,其实很难深入调查。有的线索刚拿到手,就有人来询问办案进程了。这些办案的基本问题成为每个反贪干警需要面对的难题。但是,困难早已使雁塔检察院这支反贪队伍团结为一个坚强的整体,这是一支有魄力、有智谋而又坚韧的队伍。在这里,领导们身先士卒,同干警一起分析线索,查找、询问被举报人,干警们更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有大案的时候,连续一个月周末不休息,这让作为一名老师的我常常自愧不如。 “反贪局把每一个初查成案的案件看成跟自己的孩子一样。”这是刚挂职时一位院领导跟我说的。如何要求“自己的孩子”?雁塔检察院的做法是制定办案规范,严格办案要求。从接受线索、线索评估、线索清理到初查计划制定、安全预案制定、初查终结、提请立案,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主管领导重视办案规范,侦查人员自觉履行规范。所以,在办案工作区,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法警在向侦查人员详细登记办案工作区使用信息,谈话对象在详细填写健康登记表,侦查人员在为被举报人接水、带饭。我多次听过办案人员对被举报人这样的建议,“你回去可以把我们给你说的话问一下律师”,严密细致的规范将自侦案件的风险降到最低。 “素能检察”是雁塔检察院定位的发展目标之一。“检校合作”则是雁塔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倾力打造的品牌。即便如此,雁塔检察院内部形成的浓厚的理论研究氛围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想:院内设有图书资料室,为每个干警都订有业务报纸期刊,要求领导、干警都要撰写调研课题。2012年下半年,各种形式学习新刑诉法的活动组织得持续不停,更还有各种业务培训别有特色。这种上上下下对理论学习的“认真劲”深深触动了我。 虽然挂职一年的时间很短,但我想,自己会在理论与实践融合的路上继续奔跑着、收获着,并一直走下去…… 干警眼里的刘仁琦:既是好老师,也是大男孩 刘仁琦,1979年生,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主讲刑诉法学、证据法学。主持或主研国家社科规划、陕西省、西安市法学会等课题6项,在《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近20篇,参编著作5部。2010年担任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自2011年成立“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工作部”以来,负责该工作部的日常运行,并多次为省内、省外援助律师进行培训。 2012年7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博士刘仁琦来到了公诉科,正式开始挂职科长助理。“这个老师很爱笑”是公诉干警们对刘仁琦的第一印象。也难怪,79年出生的刘仁琦看着还有点青涩,但他每每笑着出现在干警面前,笑纹掠过嘴角,毫不掩饰地牵起两排兴奋的牙齿,再加上一口极具有辨识性的东北话,就会让人感受到他的亲和。每个工作日的早晨,刘仁琦都会在8:30之前赶到雁塔区检察院开始自己忙碌的一天。干警们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位法学理论知识深厚,分析案件头头是道,生活中又幽默风趣的东北老师。遇到疑难案件时,大家总是第一时间来到他的办公室,听听他的见解,每周一次的科务会案例讨论,也都可以听到他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在一次次的争论中迎刃而解,公诉理论调研工作也在他的指导下不断向前深入。 2012年底到2013年初,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先后举办了“十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雁塔检察院公诉科共选派了四名干警参加比赛,刘仁琦责无旁贷的担起了“培训老师”这一重任,从深化公诉人的法学理论功底到增强公诉人的实战能力,从指导审查报告的写作到论辩技巧的训练,刘仁琦从每个公诉人的特点出发,制定出了不同的培训方案,带领着选手们全力以赴的备战比赛,他开创的“一对一”个性化论辩技巧培训更是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最终,公诉科选派的三名干警荣获了“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两名干警荣获了“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成为唯一有两名干警同时被授予“全省十佳公诉人”的基层检察院。 工作中,刘仁琦是一个兢兢业业、严谨认真的人,但生活中的他又是一个充满温情与幽默的大男孩,对于公诉科的每一位干警来说,他不仅是“良师”更是“挚友”。去年三季度,公诉科开展结案大会战,每位干警都要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为了缓解干警压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刘仁琦联系了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公诉科干警进行心理疏导,通过这种方式,干警们不仅释放了长期以来的办案压力,而且对自身和同事的个性特征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冬末春初,雾霾天气时不时造访西安,刘仁琦贴心的为公诉科全科干警购买了专业的防护口罩,提醒大家在上下班和外出时要戴上口罩保护自己的身体,他的细心与温情犹如一缕春风,温暖了每一个人的心。公诉科里总被大家津津乐道的还有他与快递公司的维权故事,对于一般人来说,快递公司的延迟送货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较真”的刘仁琦却认为维权要从小事做起,当延迟送货事件发生在他的身上时,他据理力争,最终快递公司向他道歉承认工作失误,刘仁琦说: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我们更应该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起他在检察院挂职一年最大的感受是什么?他说:一名公诉人不仅要精通业务、秉公执法,更要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尽最大能力为社会做点事。
2013-09-022012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正式启动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层面对法学教育进行的一次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是为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这项计划既是对全国高校法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的一次重要评价,也代表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对于全国设置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首批人选的高校,不但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一大批法治建设急需的卓越法律人才的使命,同时也承担起了探索构建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责任。因此,对于首批人选的高校而言,不仅是迎来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更是向国家申请了一项光荣的任务。 一、突出实践价值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导向 “计划”旨在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执法和司法人才。“计划”突出实践价值,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法律的本真要求突出实践价值。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主要不是人们通过理性逻辑创造出来的,而是在社会实践中生成的。法学教育特别要处理好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当然要建立在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知识上,所以传统的课堂讲授和书本阅读也很重要;但是法律作为一门实践理性的技艺,要真正扎实地掌握法学知识、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习得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都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够真正实现。高校应当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价值,让学生在与法律的亲密接触中触摸法律的“纹理”、解构法律的“材质”、探寻法律的“密码”、感悟法律的真谛。 中国法治进程要求突出实践价值。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期望越来越高,要求法学教育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培养出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法律职业的类型和法律职业分工向精细化发展,学生能力素质结构与司法实践需求不相匹配;高校教育理念提升、教学内容更新、教法革新滞后于司法实践;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知识的传承局限于封闭的自循环体中,没有建立起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的体制机制。与此同时,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之后,法学研究由立法法学开始向司法法学转型。与侧重于立法技术和条文解释的立法法学不同,司法法学更关注具体的法律问题,更关注如何运用法律条文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更关注法律人才法律思维、法律技术和法律方法的培养和训练。而法学教育的内容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学研究的这种转型。因此,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和法学研究的转型,都要求法学教育树立正确的实践观,突出实践价值。 二、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础 “计划”的主要措施是构建教育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合作、国内高校与境外高校联合培养的机制,打破高校封闭式教育,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从而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奠定基础。做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教育资源的“跨界整合”。积极推动学校与实务部门建立合作育人的“五同”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上构建起高校与行业之间互动共赢的模式。 教育资源的“跨境整合”。探索建立“国内一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在国内法学院校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之间实现“四互”——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探索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资源的“跨时整合”。人才培养是人类长河中极具生命力、影响力的活动。不同历史阶段,在遵循人才培养规律、适应各自时代要求方面,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孔子的“因材施教”对现在的高等教育仍具有借鉴意义。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创办的高等教育,虽然教学设施简陋、教学内容不够系统,但是培养出了一大批具有政治远见、奉献精神,为民族解放和新中国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其中的培养经验值得我们好好总结学习。今天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就应借鉴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努力构建起体现中国国情、时代特点、学校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实现特色培养是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重点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高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地缘环境、学科优势、文化传统有诸多差异,而且承担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类型也不同(5所政法大学获得全部“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资格),因此,高校应因校制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现代大学最有价值的办学经验,应是在人才培养上形成了自身特色,形成了好的传统、机制、条件和文化氛围。据笔者考察,美国斯泰森大学法学院在美国是一个规模较小的法学院,但它非常注重学生司法审判实务方面的训练,屡次赢得全美法庭论辩比赛大奖,也正因为这方面的特色,该校得到美国司法界的好评和学生的认可。 西北政法大学苦练内功,踏踏实实搞自己的特色,在法律人才培养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中国法学教育悄然发生变革时,即先后推行了法科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实训、青年教师制度化的分批到基层政法实务部门进行为期12个月的挂职锻炼、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和本科生导师制等制度创新,在所有学生中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程等。这些重要举措,在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学校结合自身在推动法学教育改革所取得的经验,向中央报送了《法律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并经中央领导做出重要批示,所提多处建议被中央司法改革方案采纳。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所作的努力,为学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特色的形成奠定了扎实基础。 按照分类培养的思路,学校积极推进“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形成各自培养特色。“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着力强调科学教育与实践训练并重、专业能力与人文素质培养并重,充分利用地域文化资源,培养出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类型要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既要符合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需要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的一般标准,同时要研究和了解中亚、西亚和俄罗斯、原苏联的法律问题,培养出满足西部大开发所需的涉外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要充分考虑到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基层的实际需求,培养出了解西部地区复杂区情,专业基础扎实、具备一定社会工作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 四、学生人格的提升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这个人才培养规格涵盖了心理性、伦理性、知识性和职业性的要求。在这个综合体系中,信仰法治、追求卓越体现的是学生主体人格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确证。在成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各种要素中,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 西北政法大学的育人理念是“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法治信仰”,就是把法治的精神实质内化和升华为学生毕生的信念与追求,就是坚信,要解决中国目前凸显的各种矛盾和存在的诸多问题,保证国家的稳定发展和持续繁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除了法治别无他途。为此,自2009年起,学校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定为专业必修课,安排了34学时2学分,选聘高水平师资,专题精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国立场”,就是要求年轻人要有国家主人翁和建设者的立场,不要站在一个消极的评论者立场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指手划脚。“国际视野”,就是要有国际和历史的眼光,做到博览古今中外,吸取各方之长,结合中国国情对之改造利用。“平民情怀”,就是永远和人民保持一致立场,把自身价值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学校人才培养当然应该追求精英、一流、卓越、尖端,但这不应该意味着要养成虚幻的贵族气和自以为是的傲气,不能忽视平民情怀和敬畏生命的教育。不少师生认为,这一“十六字”育人理念在中国道路、传统文化和法治化、全球化等话语体系中达到了一种平衡和交融,有利于学生现代性人格的培育。目前,这一理念在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中得到广泛认同,成为学校大学精神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需求导向、联合培养、强化实践、追求卓越”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遵循的路径 建立在以上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思考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以往法学教育改革的经验,依据“计划”实施意见,西北政法大学形成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整体思路,就是以“需求导向、联合培养、强化实践、追求卓越”为基点,逢山开路,逢水搭桥,开辟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无障碍通道。 1.需求导向 从大的层次讲,把需求导向作为学校顶层设计的原点,将“面向西北,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国家和社会的现实需求”作为学校的战略定位,贯通到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上,围绕社会需求培养人才,面向司法实践、围绕社会现实问题开展科研创新,以特色服务社会,以服务谋求发展,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从小的层次讲,将需求导向贯通到教育教学过程中,从教学计划做起,明确国家和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然后根据这个培养目标进行反向设计,设计出卓越法律人才应具备的实践能力体系,这些能力要素按照递进关系包括“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提高能力”、“专业创新能力”三类,具体包括运用技术手段和方法去发现、固化、提取证据,探究法律事实的能力;社会调查与数据分析、信息检索能力;运用法律思维模式分析问题的能力;融会贯通地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能力;法律辩论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与当事人沟通能力;协调当事人、法庭、政府机构等之间关系的能力;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合理使用非诉讼的方法解决争端的能力;创造性地使用法学内外的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等10种能力。并以此构建起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每个能力的培养设计一两个能力模块支撑,每个能力模块设计若干课程或教学环节组成,按照实践需求导向和能力素质主线重新整合设计课程体系。 2.联合培养 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学校加强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在注重合作广度与深度、合作实效与质量基础上,初步建立起“学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起合作育人机制。邀请司法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材编写、实践课程设计和专业教学活动,通过实务讲座、案例教学、讲授实务课程、指导模拟审判、主持法庭辩论、指导学生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等方式参与实践教学。定期邀请法院、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来学校开庭审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 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加强“双师型”队伍培养。学校从2008年起每年选派一批青年教师到司法机关法律职业岗位兼职,每批为期1年。截至目前,共选派了44人次到司法实务部门锻炼,这项制度从规模和机制以及取得的实效看,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教师的实践锻炼,既保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又对教师有很大帮助,使这些从名校出来的博士在上讲台前先沉到司法一线,带着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接通“地气”再上讲台,实现了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与司法实务部门司法水平的共同提升。学校还从实务部门聘请了50余名实务经验丰富、理论素养高、热心法学教育事业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兼职教师,共同组成法律实践教学的高水平教学团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待遇规定,将他们的职责落到实处。 与司法实务部门共同建设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系统)共建有大型综合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以实践教学为核心的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合作教学活动。同时,学校还在陕西、甘肃、宁夏、河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海南等地的公检法机关建有58个专业实习基地(实习点),每年可以满足1500人进行专业实习。 3.强化实践 为了克服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不足,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卓越人才,西北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改革和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体系,具体包括:课内实践、课外实践,校外实践、论文写作和专业实习5个环节;实验课、实务课、实训课、课外实践、校外专业实践、校外社会实践、论文写作、专业实习8个模块。其中: 课内实践由实验课、实务课、实训课组成。经过多年努力,建有3个课程群31门课程组成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形成了以100余场现场开庭录像、4000余件典型司法案例,以及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训课教学指导用书等组成的内容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附属于专业课的课内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数达到各门课程总课时数的18%以上,实现了对学生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提高能力的全面培养。 课外实践指在校内课外进行的学生能力训练活动。包括校内开庭、模拟法庭比赛、法庭论辩等专业竞赛。校外实践包括校外专业实践活动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两个模块。学生通过学生课外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了解法律实务工作程序、关注社会热点法治话题、体会法律职业思维特点。 4.追求卓越 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既要依靠精巧严密的培养机制、系统优化的培养环节,更要重视大学精神的涵养、学生道德规范的提升和人文素质的培养。 涵养大学精神。学校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和延安大学,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弘扬“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精神,秉承“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进入新时期,学校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对大学精神进行丰富和完善,赋予大学精神新的内涵,形成了“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这些大学精神在育人过程中的自觉实践,对于形成西北政法大学历届学子“扎实、踏实、朴实”的学风和作风,发挥了潜移默化的显著作用。 重视学生道德素质的提升和人文素质的培养。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为每一名本科生配备导师,要求导师每个月至少与学生约谈一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养成科学的学习习惯,克服青春的成长烦恼,与学生结下终生的师生情谊。重视哲学、文学和艺术类课程的建设。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在学生中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学风优化。学风问题在高校是一个十分庄重的话题。之所以庄重,是因为它不仅是个人治学问题,而且是与国运、民命相连,与社会风气、民族精神相通,一个学校的学风好坏对于人才的培养有直接影响。加强学生诚信体系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尤为重要。法学学生倘若缺乏诚信意识、不讲学术道德,即使专业学得再好、技能培养再全面,也不会成为一名好法官、好检察官,也不会成为国家法治建设所需的卓越法律人才。
2013-08-24我校87级校友、河南省新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元明
2013-05-18来源: 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楼前,挂着一张巨大的微信二维码招贴画。学生们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关注学校就业办主办的微信服务平台。正是这张二维码招贴画,让该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13年毕业生马志刚及时获取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来学校招聘的信息,在被称为“最难就业季”的时间段里,得到了一份工作。 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校就业处开通了微博、微信、人人网公共主页、QQ在线咨询、远程视频面试室,通过各种各样的数字化手段,将最新的就业信息第一时间发送至毕业生手上。记者注意到,教育部办公厅4月28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高校充分发挥网络招聘服务及时、高效、便捷的优势,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及就业网、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完善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查询和更新功能,开展远程视频面试、就业创业模拟实训、网上测评、在线政策咨询、求职帮扶、在线招聘预约等服务,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摇朋友还是摇出未来 “你们都在通过微信摇朋友,这摇不出未来,不如关注校就业办的平台,有可能摇出工作,就看到了未来。”在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的一次针对毕业生的求职培训上,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李君向毕业生介绍刚刚开通的微信平台。当时,坐在台下的马志刚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关注了一下学校的这个就业求职新平台。 今年3月底的一天,正在外地面试的马志刚因为求职过程不太顺利而心情沮丧。突然微信推送信息提醒他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将于第二天到学校招聘,他发现招聘条件自己都符合,于是他立刻打电话给学校招生就业办了解具体信息。当夜他买到车票赶回学校,第二天参加了招聘面试,最终如愿以偿,成为西藏自治区办公厅的一员。 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副主任李君告诉记者,现在的大学生基本都在用微信,他所从事的工作主要就是信息服务,利用微信这个新平台,能够把就业信息第一时间送到毕业生的手上。 据了解,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10月开通微信就业信息平台,基本上每天都会发送就业信息、就业政策、专场招聘会等内容,至今已有3000余人关注,占到所有毕业生的三分之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于今年4月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和微博公众平台。两年前,学校还设立了远程视频面试室,试图方便企业和学生降低招聘与求职成本。该校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倪伟告诉记者,现在的就业市场情况变化很快,以前每次收到消息,要通过给各学院书记打电话,再通知辅导员给学生发短信,时间慢不说,信息错误率也高。有了新平台之后,“即便学生不在电脑前,也能及时得到最新的就业信息”。 从邮件、短信到微信“一对一” 对于兰州大学的毕业生来说,关注学校就业办的新浪微博和人人网官方主页是成为毕业“必修课”之一,在这里不仅能得到最及时的就业信息,还能看到关于书写简历、面试技巧等内容。为了让更多的兰大学生看到,很多微博和人人网状态都@了其他兰大组织。 据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指导教师李志龙介绍,负责发布这些信息的“幕后人员”是就业网和兰大就业办公室事务团队的学生,只要是与就业相关的真实信息他们都会酌情发布,有些求职技巧还经过了负责学生的“本土化”加工。 李志龙觉得,数字化只是手段,拓宽了就业信息的传播渠道,与网站相比,微博、人人主页可以增强学校的主动性,学校正在考虑增加短信定制就业信息的功能。 已经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岗位上工作9年的倪伟回顾了就业信息发布手段的变化:2004年他刚毕业时,一些毕业信息通过邮件、短信传到辅导员那里,辅导员再联系班里的同学挨个告知,有时收到通知时,招聘已经结束;2007年,手机上网逐渐普及,学校通过网站及时公布就业信息,但是学生有时疏于上网查看,就业办发短信通知又成本过高;如今,使用智能手机的学生增多,由学校老师和学生研发的“西电手机就业网”客户端也上了线;此外,学生也可以通过上网查看微博、微信及时了解信息。 倪伟特别谈到,他的工作中有一项是针对每年毕业生中占5%~10%的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工作。这些学生心理脆弱,不愿公开向老师、同学寻求帮助,除去常规的帮扶工作外,微信具有的“一对一”的特性,能很好地照顾这类学生的隐私,又能及时使他们的就业问题得到解答。 多一个信息就多一份就业机会 较早在高校推进微信就业信息平台的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正在升级微信平台,他们希望通过微信的个性化开发模式,可以将微信与就业网站平台打通,增添毕业生个性化服务,例如法学专业学生在微信回复“律师事务所”就可得到所有此类招聘信息。新的微信平台不久之后将会上线。 “如果微信能增加办事功能,就可以帮助毕业生减少奔波之苦。”马志刚告诉记者,不少毕业生由于实习、找工作等原因不在学校,很多事务性的工作需要学生时不时返校,这样既耽误事又浪费钱,他建议是否能通过微信解决一些信息采集、回馈等工作,免去毕业生的舟车劳顿之苦。同时,他希望平台的信息量越大越好,“对于毕业生,多一个信息就多一份就业机会”。 在倪伟的设想里,就业信息平台应当更加细化,比如开发就业指导师的平台,学生可根据不同就业指导师的特长选择导师,在微信中进行一对一的咨询与辅导。 对于远程视频面试室,倪伟表示现有的平台虽然功能齐备,但与很多企业视频接口不兼容无法使用,希望教育部能统一开发平台,让更多的学生和企业享受到视频面试的便利。
2013-05-16雅安地震,血库告急,陕川一家,西法大青年在行动。4月22日下午,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学生联合会、我校团委、校学生会和学生志愿者组织在我校长安校区学生会前丁字路口举办为雅安灾区义务献血活动。 14点30分,陕西省血液中心紧急调动献血车开赴我校长安校区。14点45分,在早已原地待命的学生志愿者的帮助下,献血准备事宜快速得以安排,积极踊跃的师生们有序参与到了献血队伍中来,纵然天空阴云不断,现场同学们的热情却丝毫不减,献血车前也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晚间21:40分,采血活动顺利圆满结束,共有全校173名师生献出了55400毫升献血。 灾难无情人有情,陕川相连情更亲,我校师生以实际行动为雅安灾区奉上了一份厚重的温暖情谊。(来源:西北政法大学网站)
2013-04-26张光是西北政法大学一名副教授。去年,根据学校的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兼职政策,他在雁塔区法院任法官助理一年。一年的挂职经历,让这位年青的法学博士收获颇丰:“挂职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通过实践解决了‘法学博士不会办案的问题’。同时,也发现了很多之前想不到的问题,去掉了象牙塔里的清高气,让我不会在教学中越来越偏离现实。” 在西北政法大学,还有很多教师像张光一样,在挂职锻炼中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在法律人才培养中,西北政法大学针对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近年来,先后推行了法科研究生实训、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和本科生导师制,在全校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些重要举措,在全国处于独创或领先地位,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起在全国率先选派青年教师挂职兼职司法机关法律职业岗位,接受为期1年的司法实务锻炼。此项措施至今实施6年,先后有46名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现了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与司法实务部门司法水平的共同提升。 参加挂职兼职工作的教师在工作实践中学习的同时,进行实务调研,参加疑难案件的论证研讨,既保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又对个人教学、科研提高有很大帮助,使教师对社会法治现状的认识更加深刻,在教学研究中能够更加自觉地结合社会实际,转变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曾在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的高珊琦教授谈到,课堂上公式化教学多,而只靠纸上得来的案例分析是不够的,在实践中得到很大的锻炼。 为了让学校教学紧扣社会现实,充分接“地气”,西北政法大学还努力发挥法学学科优势,积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了一条以特色服务社会,以服务谋求发展的道路,实现了大学和社会的“互动双赢”。 目前,西北地区政法实务部门中高层次法律人才严重短缺,专门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安全稳定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专家少,有影响的、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缺乏,法学智力支撑严重不足。为此,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服务国家需求,申报成功“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培养能够专门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型法学博士人才。该培养项目的获批实施,对于西北地区的稳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填补了西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科博士点布局空白,增强了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实力,对法治陕西建设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强化应用性对策研究,为促进依法治国进程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撑。2008年学校向中央政法委提交的《法律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引起周永康同志的高度重视,所提多处建议被中央司法改革方案采纳。贾宇教授发表在人民法院报《权威与公正:法治国家司法之本》,被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批示要求将该文的主要精神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获得法学研究成果的全国性最高奖项——“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此外还产生“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研究”、“西部地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研究”、“西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一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该校教授每年为各级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讲座上百场,贾宇教授作为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主讲专家,先后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党校以及山东等10省市为各级领导干部作法制讲座。该校教授参与了多部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有多条建议在正式颁行的法案中得到采纳。与此同时,一大批学者分别担任中央政法部门咨询员、省内外政府法律顾问。副教授潘俊武在外交部挂职锻炼期间,成为国家应对某外交纠纷专家组的核心成员。 西北政法大学关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及法治保障的思路和对策。近年来,先后与诸暨市政府合作开展“枫桥经验”研究,与陇县人民法院合作开展“能动主义司法模式”研究,与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这些项目成果对推动地方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中央政法单位高度重视和学术界的充分认可,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如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所倡导的,学术研究少些宏大叙事,多关注中国司法实践。在这种理念的引导下,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师中形成了面向司法实践、扎实深入调研的新风,科研项目立项数量稳步增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位居我省前列,多项科研成果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 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西部地区的稳定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同时,通过主动服务社会,教师接通了“地气”,科研创新紧扣社会现实问题,进而为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打开新视野。
2013-04-12陕西是中华法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也是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法治建设的实践地。在美丽的西北政法大学校园里,曾发现了西汉御史大夫、《越宫律》的编订者张汤墓葬。如今在墓葬遗址上屹立起的廉亭和张汤墓遗址陈列馆,成为该校独有的法律文化景观。 西北政法大学在75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延续着陕北公学、延安大学的红色血脉。日前,本报记者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就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问题,采访了该校校长贾宇教授。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是最大的社会管理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报》:据我了解,您曾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等部门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中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为题为多地的党政领导干部作过报告。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您如何看待这一变化? 贾宇:党的十八大报告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在以往强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同时,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彰显出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保障必然使社会管理格局更加完善,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国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在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是全方位、系统化地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大方略。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法治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提供了基本的参照和依据,它是一种全方位、系统化的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大方略,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介入比较全面、深入和系统。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在国家基本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形下,我们主要依赖政策来治理国家。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管理的很多方面主要依赖完全的市场化管理,但单纯的市场化管理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特性规律表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建立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举,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是最好的社会管理创新。 需求导向 联合培养 服务大局 追求卓越 《中国社会科学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请您谈谈学校实施这一计划的体会。 贾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全国有60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在校法科学生已达数十万。但是,我国法学教育存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就业形势不好;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 西北政法大学拿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三个基地,这是对我校法学教育水平的国家认证。我们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西部民族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校发展的战略定位。推进西部地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安全、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我国的重大战略需求。西北政法大学是20世纪50年代国家按大区设置的5所政法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多数毕业生扎根西北边疆和民族地区,已成为该地区政法战线上的中坚力量。2011年学校成功申报了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这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高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体系。 我个人理解,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基点是需求导向、联合培养、服务大局、追求卓越。学校在实施该计划时,首先要明确国家和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然后请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来参与设计,共同讨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研究相关的教学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联合培养。所谓“服务大局、追求卓越”是指我们要培养出既懂法律问题、又懂西部问题的卓越人才。而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就要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进行综合改革,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基础上促进学生能力全面提升。关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但要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律人才的标准,同时还要结合学校地处西部的地域特色,围绕中亚、西亚的法律问题,俄罗斯的法律问题,新疆和周边国家合作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还更要充分认识到,西部欠发达地区需要卓越的法律人才,学校要明确这一类型培养人才的目标和方向,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为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信仰 中国立场 国际视野 平民情怀 《中国社会科学报》:近年来,您在毕业典礼上对毕业生多次提到“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字分别代表什么含义? 贾宇:这16个字是我对西北政法大学的学子们提出的成才目标,也是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理念。 所谓的法治信仰就是要信仰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国立场就是国家主人翁和建设者的立场。爱国主义在任何时代都需要,很多年轻人容易隔岸观火,站在一个消极的评论者立场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指手画脚。这种立场,就决定了这样的年轻人在中国的国家发展、社会发展中一无所成,因为他是一个旁观者,不是建设者,所以看待问题必须有中国立场。要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制和文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把法治向前推进,而不能站在外人的立场对国家的发展指手画脚。国际视野就是看待任何一件事情时,不仅要有爱国的、现实主义的立场,还要有国际和历史的眼光,不能做井底之蛙。只有真正做到博览古今中外,吸取各方之长,结合实际对之改造利用,才可能站在人群的前列、立于历史的潮头。平民情怀就是要把自己定位为一名普通公民,把自身价值的体现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人才培养当然应该追求精英、一流、卓越、尖端,但这不应该意味着要养成虚幻的贵族气和自以为是的傲气,不能忽视平民情怀和敬畏生命的教育。 (实习记者高博对本次采访亦有贡献)
2013-04-11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现象很多,但诚信缺失并不是中华民族与生俱来的秉性,当前的状况是中国治理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现象。 中国社会长期是人治的社会,即依赖领袖权威和道德教化来治理的社会。在传统的中国人治社会里,还是可以保持一定的诚信水平的,长期的官场士大夫文化,对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人治模式会压制公民个体的自由和创造力,严重阻碍社会进步。所以,抛弃人治,走向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也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这也早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 问题在于,法治不是一蹴而就的。个人迷信没有了,权威崇拜没有了,理想信念没有了,而法治信仰、民主理想和科学精神还没有建立起来。恰恰在这样一个转型期,金钱至上、享乐主义实际上成为主流的价值观,于是,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中的不讲诚信、不择手段也就自然地大行其道了。 当今中国之治理,除了法治别无他途。所以,作为基本国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也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根本标志,在于宪法、法律在国家社会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司法裁决具有终局性的公信力。一个社会中的司法机关是否具有公信力,对于构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政务诚信。官场不诚信,一表现为不依法行政,二表现为以权谋私。有了司法权威与公信,“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和惩治腐败的法律体系就会产生威力,官员用权就不能不有所顾忌。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商务诚信。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就没有市场。因为市场经济要求主体平等、竞争自由、诚信守规。有了司法权威和公信,权贵经济就会无所遁形,市场欺诈者会落得人财两空,经济领域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就会改变。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社会诚信。中国人历来讲“以吏为师”,官员不诚信是全社会不诚信的坏老师。法治的关键效能,在于把权力关进笼子。当权威而有公信力的司法控制了政治权力和金钱权力的滥用,诚实、守信、守法的公民社会就可以期待。 那么,今天的中国司法具有公信力吗?答案并不乐观。司法公信力缺失的责任在于司法机关自身吗?是的,但不全是,准确地说,司法公信力缺失的主要责任不在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对于其公信力缺失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于:司法人员和司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屡有所闻,司法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低下而办错案的情况屡见不鲜。没有公平,就没有权威,这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些问题既不是司法机关独有的,也不是不可能解决的。 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是否打算真的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司法人员中有人腐败,我们就冠名叫“司法腐败”,把那些兢兢业业依法办案的司法人员都笼罩在这顶大帽子的阴影下,而政府官员中的腐败现象并不比司法机关少。还有,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访取得领导人的批示来改变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决,这在真正的法治国家里是不可思议的。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在全面论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之后,特别强调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并且对建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提出了要求。可以说,十八大报告揭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要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当务之急的前提是要建设司法公信。只有司法公信才能保障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的建设。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2013-03-25我校司法官教育院赵国栋同学在2012年11月23日共青团陕西省委组织的各界青年代表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上所提交的书面发言《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与他最近撰写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文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被人民网分别于2012年12月24日、12月26日刊发。 文章如下: 《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 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2/1224/c117092-19998765.html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2/1226/c117092-20019046.html 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院2011级法硕班班长、党小组组长 赵国栋 举世瞩目的十八大在北京隆重开幕,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作为十八大的灵魂贯穿了整个报告。这是一个让全国人民奋发团结的报告,是一个激人奋进的报告。我做为一名曾经的大学生村官,看到了国家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视。作为一名定向的基层检察院的政法干警学员,我简单谈一下自己的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体会: 坚定的党性是第一要义。作为一名定向基层检察院的青年学生党员,如何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展现个人价值、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做创先争优的表率,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认真对待这一问题。我觉得政法干警体制招录下的所有学生都必须要有一颗忠诚于党的红心,这是政法干警学员当好学生与将来从事政法工作的保证,如果我们的学生没有忠诚于党的信念,没有忠诚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没有忠诚祖国的信念,没有忠诚于政法事业的信念,即使专业知识学的再好,那也是徒劳,而且培养出这样的学生后果更是极其可怕的。同时,我们政法干警的招录学生,必须树立热爱群众的意识,必须具备奉献意识,因为我们毕业定向单位都在基层,而且大部分都在边远基层,所以在这个学习阶段就必须树立这两种意识,以便将来能够奉献自己的热情,让自己的青春在自己工作的那片热土得到充分的展现。 扎实的专业水平是立身之本。我们要珍惜国家给予我们学习的机会,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从政、专业理论和实践锻炼等方面的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中国法治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与接班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十八大报告中的第五部分的第四点,专门强调了依法治国,作为我们政法干警的学生,我们自己首先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宣传中去,尽自己所能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扎根基层的信念坚定不移。 我们这一代青年要敢于立足现实,扎根基层,贡献青春,完善自我,服务社会,这样,我们的青春才能在平凡中闪光。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作为我们政法干警培养的学生,我们就一定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响应国家号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同时这也是十八大报告中“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相吻合。目前,大城市的人才已经出现饱和,但是基层却缺乏人才,所以无论是我们政法干警培养的学生还是普通高校的其他学生,我觉得都应该去积极的转变就业观,抛弃虚荣心,一定要敢于去扎根基层,让自己学有所用,因为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促进我们青年人的成长;立足目前的国家就业现实,正确估量自己,抛弃痴迷物质享受的观念,抛弃推崇“高富帅”和抛弃羡慕“白富美”的错误人生观,坚定信念,大胆的走向基层的工作岗位,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们一定要以昂扬的斗志和高度的责任感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内涵,以优异的成绩实践十八大的精神实质,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我坚信,我们的党、我们胜利的大会一定能够引领着我们、引领着我们的国家走向更加富裕和富强!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院2011级法硕班班长、党小组组长 赵国栋 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殷切期待、肩负着继往开来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了。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成长。此次党在十八大报告的倒数第三段专门用一段谈论青年工作。这在自十一大以来的报告中属于首次,为什么党如此关心青年工作,因为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 大学生属于当代青年的主体之一。作为高校的学生青年,更应该积极的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下面就高校青年学生如何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谈自己的几点意见: 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光荣历史使命。十八大报告通过回顾和总结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走过的艰难而又光辉的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所取得的成绩,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无论是在战火纷飞的战场,还是在和平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中,都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党的十八大报告是新形势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纲领和行动纲领,报告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理论,特别是对青年工作,更是用了整整一段来阐述,足见党对我们青年的关心。所以作为当代青年主体之一的高校的大学生,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做一个有信仰有理想的人,不仅仅是党和国家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我们对自己负责的一种态度,一种有担当的表现。有了信仰,在挫折面前我们才能内心无惧,有了信仰,风雨兼程的路上我们才能走得愈加果敢。这种信仰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永不消减的热爱与忠诚,对我们今后的学习、生活都具有重要价值。同时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青年责任和光荣使命,向我们的老前辈学习,认清形势,立足现实,提高自身素质,勇于担当,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扩展为“五位一体”即在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闭幕时,党对它的执政纲领——党章进行了再一次的次修改,将“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可见在整个十八大中,处处都闪耀着科学文化的身影,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正是完成这一重要历史使命的主力军。时代在召唤大学生去坚定地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我们高校学生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是“科学发展”政策的受益者。我们在受益的同时,也应是“科学发展”的实践者和完成者,应当义不容辞地挑起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从而成为振兴祖国的中坚力量。历史的责任已一步步落到我们青年学生的身上。所以青年学生必须通过刻苦学习、勤奋努力,掌握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做到学以致用,把专业理论的学习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有意识地在实践中提高组织、协调、表达等未来职业生涯能力所必需的社会化能力,从而促进青年学生全面的发展。 转变就业观念 ,敢于深入艰苦地方。十八大报告提出“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三峰叠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加加大。然而与就业压力相对的却是西部偏远的基层却缺乏人才、呼唤人才。因此作为新时期的青年学生,一定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转变就业观念,拓宽视野、放远眼光,敢于到艰苦的地方去和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历练自己,去面对现实,客观认识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锻造不畏艰难困苦的毅力,在艰苦的磨练中成长成才,实现人生价值。“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自磨砺出”,越是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的地方,越能磨练人的意志,越能培养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品格和作风。 我们青年学生一定要响应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陆昊同志的号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发奋学习,锤炼品格,开拓进取,努力成长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012-12-27(孙湳奚,朱双战报道)5月17日,2025《环亚星声代》全国新人选拔首场活动在西北政法大学校园内火热启幕,为全国音乐追梦者点亮了逐梦的第一盏灯塔。这场由环亚音乐、坤宝德传媒、国颂禾颐、声浪时代娱乐联合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与校团委倾力承办,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新媒体中心协同联动的音乐盛宴,不仅是一场才艺的竞技,更是一次青年文化与时代精神的深度交融,为高校音乐生态注入蓬勃生机。 以梦为马,共筑音乐新生态 作为全国性音乐人才孵化平台,《环亚星声代》始终秉持“公平、开放、创新”的核心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怀揣音乐理想的青年搭建通往梦想的桥梁。活动自启动以来,迅速点燃了西北政法大学校园内的音乐热情,吸引在校学子及往届校友踊跃参与。通过“青春西法大”公众号及校园海报的便捷报名通道,数百名选手以流行、摇滚、民谣等多元曲风,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对音乐的热爱与创造力,诠释了“以音乐为语言,以青春为底色”的文化自信。 权威评审,护航音乐梦想 本场选拔赛评委阵容堪称“星光熠熠”:央视音乐频道表演嘉宾、中央音乐学院与中国音乐学院双料教资认证者王晶老师,以深厚的艺术造诣为选手提供专业指导;著名综艺选秀导演、环亚音乐排行榜颁奖盛典副主席李蓉女士,凭借敏锐的行业洞察力挖掘潜力新星;西安音乐学院王文瑜老师,则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助力校园音乐人才培养。三位评委从演唱技巧、舞台表现、情感张力等多维度综合评判,为赛事注入权威性与公信力。 青春交响,奏响时代强音 初赛现场,选手们以音符为笔、舞台为卷,将个人风采与时代精神熔铸成一首首青春之歌。从深情吟唱的民谣到热血激昂的摇滚,从流行旋律的创新演绎到原创作品的惊艳亮相,他们以音乐为纽带,传递青年群体的文化主张与价值追求,展现了新时代大学生“以艺载道、以声传情”的使命担当。通过连续两天的精彩比拼,最终晋级了51人,其中还有5位同学来自咱们陕西省警察学院。现场观众掌声雷动,线上线下互动热烈,共同见证了这场属于青年的音乐狂欢。(晋级名单详情请关注“国颂禾颐”公众号,现场视频请关注“环亚星声代”官方账号) 我唱你听,直播间热闹非凡 本次赛事首场直播成绩亮眼,观看人数轻松突破20000+,实时弹幕互动热烈,满屏的加油点赞刷爆直播间。屏幕内外热情同频,同学们现场热情鼓掌,粉丝们化身“云端亲友团”,在评论区疯狂打call,为这场音乐盛会注入澎湃活力。 匠心赋能,共绘美育新图景 特别鸣谢明星合作企业四川省巴中市光雾山5A级旅游景区对环亚星声代的大力支持;西安城科美业培训学校作为陕西赛区唯一指定妆造合作伙伴,以“缔造时尚美学,培养美业精英”为使命,为选手量身打造舞台形象。 星光不灭,梦想永续 《环亚星声代》西北政法大学专场的成功举办,是高校美育实践与音乐产业深度融合的生动注脚。未来,赛事将继续以音乐为载体,凝聚青年力量、激发文化创新,为新时代文艺事业培育更多兼具艺术素养与社会责任感的青年人才。让我们共同期待,从校园走出的新星们以音乐为翼,翱翔于更广阔的天地,成为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发展的时代弄潮儿! 【中国教育导报】2025《环亚星声代》燃情启幕西北政法大学--以青春之声共筑时代音乐华章 http://www.yzbln.com/news/77363-0.html
中国社会科学网西安讯(记者 陆航 实习记者 熊施锐)5月22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的2025航空航天产业仲裁大会在西安召开。与会专家聚焦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背景下的争议解决机制,围绕仲裁制度创新、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法律前沿等议题展开探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低空经济法治研究院在大会上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航空航天产业是社会经济跃迁升级的行业指向标,是代表未来科技引领方向的聚合产业,是国家综合实力的标杆旗帜,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盾牌,更是代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探索未知世界、播撒文明火种的国际合作领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我国航空航天产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关键窗口期和黄金机遇期,但同时也伴随着行业纠纷的增多,亟待建立更专业、高效、安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持续提高航空航天仲裁能力的同时,深化研究,不断壮大航空航天智库。 航空业是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承载着联通世界、促进交往的使命,在资源全球化配置和跨国生产贸易中拥有特定优势,能促进全球市场有效联通和科技进步,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国际民航组织前任秘书长柳芳表示,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党中央明确指出要加快“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因此,我们要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航空仲裁的国际交流,抓紧培养复合型航天航空仲裁人才。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聚焦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提出要加强学科建设的引领作用,聚焦前沿国际法领域,构建面向未来的涉外法治知识体系和研究平台;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国际法+行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要拓展全球合作领域,依托各大科研平台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推动航空航天领域仲裁的创新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争端解决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司长张月姣发表题为《国际仲裁沿革、现状与展望》的主旨演讲,系统梳理了国际争端解决的历史脉络。她表示,未来的航天仲裁专业性将不断增强,必须选聘兼具深厚法律素养与航空航天实务经验的仲裁员,并在仲裁程序规则设计中引入行业专家评估机制,提升程序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随后举办的圆桌讨论围绕“仲裁制度创新与航空争议仲裁实践的发展”“低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低空经济争议的仲裁之路”“商业航天争议仲裁的前瞻与未来”三个议题展开,来自航空航天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法律从业者就行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争议解决发展趋势和仲裁实务热点问题交换了观点,形成多元化的建设共识。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曾煜婷】 【中国社会科学网】推动航空航天仲裁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505/t20250523_5875395.shtml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5年第3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17期)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范九利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法学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一环。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作出安排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实现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思路,法学院校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教育,重点从为谁教、谁来教、教什么、怎样教、教得怎么样等方面系统思考新时代法学实践教育的目标、主体、内容、方法、评价等问题,为新征程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 一、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一,培养面向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法治人才培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中,能否坚持实践导向,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能否培养出真正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二,顺应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快速发展,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办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还滞后于实践。法学院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只有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并且有效发挥积极作用,法治中国的愿景才能逐步变为现实。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三,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断提高,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加强法学实践教育,可以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意义,学会正确运用法律,从而提高其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传统法学教育对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关注度不够。《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明确规定:“法学类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这意味着,法学院校应当实质性参与到法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校外实践教学。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学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有助于实现法学理论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得法学专业学生不仅掌握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也能够具备较强的法治实践能力。 二、打造一支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 法学专业教师是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法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必须坚持以实践为导向,打造一支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更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法治人才的需求。 第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法学专业教师的理论素养。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需要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了根本遵循。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首先要求法学专业教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基础上,夯实自身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中,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法学院校要积极引导法学专业教师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在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中做到“两个结合”以及“两个借鉴”,即能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中国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能够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第二,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与发展机制,强化法学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应当推动国内外法学院校交流合作,组织教师到国内外知名法学院进修或短期访问学习,定期举办高水平教学研讨与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及实务界专家分享最新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促进不同学科领域间的交叉融合。应当为法学专业教师安排法律实务技能的培训,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模拟法庭、案例讨论、课题研究等形式,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等合作提供实地考察或者挂职锻炼的机会,提升法学专业教师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应当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并鼓励法学专业教师投身法治实践活动,为教师创造便利条件,设置专项基金资助法学专业教师参与公益法律援助项目,支持并奖励从事政府委托课题研究、从事决策咨询研究、参与重大案件审理或立法咨询等活动的教师。应当健全完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轨制法学教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制度,对于在科研成果发表、教材编写、教学改革、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三,多措并举健全完善产教融合机制,形成法学专业协同育人“共同体”。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同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吸纳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治人才组建多元化教学团队,通过专兼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既精通法学理论又熟悉法律实务操作的教学队伍,参与课堂教学、案例研讨及毕业论文指导等工作。探索建立实务导师制度,特别是对于法科研究生培养,除了配备一位校内导师外,还应为其配备一名实务导师。 三、构建“三个课堂”有机联动的法学实践教育教学体系 法学教育的“三个课堂”各有侧重。“第一课堂”侧重理论教学,“第二课堂”强调法学专业学生的校内实践活动,“第三课堂”要求学生走出校门参与法律实践活动。为确保法学教育内容与法治中国建设实践有机衔接,需要构建“三个课堂”有机联动的法学实践教育教学体系,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法学实践教学体验,在学以致用中全面提升法律实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一,开展案例教学和实务训练,驱动法学专业“第一课堂”变革。法学专业教师既要在课程教学中重视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精心设计模拟案例,引导学生深入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学理论问题;又要重视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法律实务课程,定期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所授知识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强化“第一课堂”课程思政建设,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过程中,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宪法法律权威,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学生坚守法律职业道德底线。 第二,组织多元化“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法学院校既要支持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深入调查研究,也要鼓励并协助学生在实习中了解法律职业实践情况。既要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比赛和法律辩论赛,也要搭建和拓展学生接触法治实践工作的平台,设立校园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应用类学生社团等平台,让学生有机会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此外,为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要同涉外企业、国内外法学院校和国际组织建立联系,搭建涉外法治学习平台,支持学生参与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鼓励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实训,组织学生参与国际性的法律知识竞赛,切实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探索完善“第三课堂”保障机制,促进法学专业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法学实践教育的“第三课堂”旨在为学生提供更为广泛且能够深入接触法律实践的机会。法学院校应当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在线学习以及其他形式的非传统学习体验类的教学实践活动。比如,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法学创新创业比赛,参与或发起法律援助项目,鼓励学生在寒暑假参与社区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专门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技能提升的在线课程,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模拟法律实习场景,定期为学生举办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指导活动,实行理论考试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融合运用多元化教学方法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仅要求法学教育内容与时俱进,而且要在教学方法上充分体现实践性和应用性,这既是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法治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 第一,强化案例教学法的实践运用。要发挥好教学团队的作用,精心挑选案例,建设不同课程的教学案例库。教师在讲解案例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案情本身,更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应用于案例分析中,鼓励他们敢于对已有结论提出质疑观点,在案例分析中发展批判性思维,从而帮助学生在所学法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之间实现融会贯通。 第二,引导教师积极开展互动式教学改革。互动式教学强调教师在师生平等交流基础上,与学生加强互动,实现不同观点之间的交流、碰撞和融合,在激发教学双方主动性和探索性的过程中,有效提高教学效果。对于法学教育而言,应当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教师组织学生采用头脑风暴、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教学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实践、调查、探索、分析、总结,让学生们能够更多参与到课程学习当中,让课堂“活”起来、“动”起来。 第三,加强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为提升法学教育教学质量、适应信息化教育发展趋势,需要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资源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线上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为此,法学教师需要做好相应的资源整合与开发工作,挖掘整合各类法律文献、案例研究、法律法规等资源。同时,可以结合法治建设实践开发互动式学习材料,比如使用音频、视频、动画等材料展示庭审过程,或者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创造“沉浸式”的模拟法庭体验等。 第四,鼓励教师积极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法。翻转课堂是一种混合式教学模式,更加重视学生在课前学习的主动性,学生主要通过各类国家级、省级和校内线上教学资源的学习来发现和解决问题,课堂上根据教师的安排和引导,通过汇报、评论、讨论、辩论、模拟等方式实现知识的内化。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很强,以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为驱动,合理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度、积极性,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学理论知识。在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结合所授专业知识特点和教学实际需要,深入研究哪些知识可以通过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实现更好的教学效果,切实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建立健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制度 坚持以实践为导向健全完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保障。要着重加强实践教学成效评估,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教育质量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应用机制等,有效提升法学实践教育质量。 第一,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传统的法学教育更多侧重于传授法学理论知识,更加关注教学过程及其成效,对学生实际学习成效缺乏系统性监测与评估。可探索成立由法学专业教师、学生代表、教育管理专家及法律实务界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围绕法学实践教育“三个课堂”实施的各个环节,从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基地、学生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社会评价等方面,合理确定各项监测和评估指标,制定明确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标准和评估办法,突出对法学实践教育效果和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 第二,制定规范高效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程序。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过程中,公开透明的评估过程可以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法学实践教育的状况。建议规范高效开展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明确评估工作流程、职责要求和具体期限,及时发布法学实践教育质量监测的相关信息,建立多渠道的师生沟通平台,广泛吸纳法学教师、法学学生、校友及用人单位等参与评估过程,接受校内外各方的监督,定期发布教学质量评估报告,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此外,法学院校要规范自我评估、同行评议、学生反馈等评估程序,从多元的评估结论中获取有益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估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三,完善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结果的运用机制。法学实践教育质量评估结果不能只停留在报告阶段,而是要通过制度化手段推动其转化为改革法学实践教学、提升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和满足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的实际行动。可探索建立“解读报告–制定措施–整改落实”的评估结果运用机制,切实推动法学实践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法学院校既要建立评估结果的反馈与沟通机制,在评估结束后立即向相关方提供详细的法学实践教学质量评估报告,搭建开放的沟通平台,确保利益相关者了解评估结果,允许各方就评估结果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又能够根据评估结果,准确识别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改进计划。此外,还应设立专门的整改落实监督小组,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必然需要坚持实践导向,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法治建设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学生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中堪当时代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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