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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为公民行使防卫权提供有力支撑

本报记者 张英 霍海澎 苏欣雨 访谈嘉宾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法制大队民警 王玲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 褚宸舸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副主任 贺军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这意味着,被打还手将不再被认定为“互殴”。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被打还手与“互殴”的界限在哪里?从刑事领域到治安管理领域,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变化带来了哪些深层次的意义?带着这些关切,记者采访了我省基层公安民警、法学专家和检察官。 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明确正当防卫合法性,避免“各打五十大板”“谁受伤谁有理”不合理现象发生 记者:从执法的角度来看,斗殴与正当防卫如何区分?公安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方面需要哪些对应的调整和处理? 王玲:在公安机关以往的执法实践中,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伤情鉴定结论是作为处罚的重要依据。因此,一些根据伤情作出判定的治安案件,看起来显得“谁受伤谁有理”。 从现象上看,相互斗殴与正当防卫确实具有相似性,都是使用暴力,可能造成对方损伤。但从本质上看,两种行为动机却是截然相反的,一种是不法行为,一种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个别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案件存在“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实际上是模糊了“法”与“不法”的界限,让“正”与“不正”混为一谈,显然不利于社会正气的弘扬。 如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明确正当防卫合法性。这意味着,未来的治安案件中,“各打五十大板”等不合理现象将减少,公安机关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需强化调查取证,避免“各打五十大板”的简单化处理,避免“谁受伤谁有理”的情况发生。 记者:为什么要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添“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内容? 褚宸舸:一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有效衔接,统一了法律适用的标准;二是解决实践中“正当防卫”与“互殴”执法界限模糊的问题,避免“谁受伤谁有理”“法向不法让步”;三是有利于鼓励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被打还手算不算互殴”,其中的法律细节如何界定? 褚宸舸:要看还手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一是要存在实际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能是假想出的侵害或侵害的可能性。二是主观上要具有防卫的意图。公安机关可结合现场证据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的限度等。三是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四是未明显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 正式确立正当防卫作为违法阻却事由的地位,有利于消除防卫权行使的后顾之忧 记者:如何从现实层面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贺军:实践中,经常因“唯结果论”的执法惯性导致“制度变形”,如将防卫反击简单地认定为“互殴”,背离“制止行为不受处罚”的立法宗旨。与此同时,“不法侵害”与“必要限度”的界限很难把握,导致在执法中出现脱离具体情境苛求防卫手段“精确对等”,影响了执法效果和对公民正当权益的保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在行政法律规范层面正式确立正当防卫作为违法阻却事由的地位,有利于实现三重平衡,即消除防卫权行使的后顾之忧,以严格标准防范权利滥用,通过差异化规则实现法益均衡保护。 记者:在行政法律规范层面确立正当防卫制度的进步意义有哪些?下一步如何确保正当防卫制度准确应用? 贺军:此次修订标志着治安管理领域防卫权保护的重大进步。在权利保障上,构建“防卫合法确认+过当梯度责任”框架,为公民对抗不法侵害提供明确指引。在执法规范上,确立“行为+结果”双要件标准,为执法裁量提供客观基准。在法律统一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形成体系呼应,再次宣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重大原则,在治安管理领域贯彻了保障人权的精神,让法律条文转化为公民对抗不法侵害的“防护盾”。 下一步,建议在3个方面协同推进正当防卫制度的准确应用:在立法上,建议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判断标准,如行为强度对比、侵害紧迫性等要素,并增设针对暴力侵害的特殊防卫条款,实现与刑法规则的衔接。在执法中,注重通过典型案例引导理念转型,确立“过错方先动手”“防卫人已采取避免冲突措施”等界分标准,推动从“结果导向”向“行为评价”转变。在普法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公众更好地消除“防卫即互殴”的认知误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陕西日报】为公民行使防卫权提供有力支撑 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913353.html?isDigital=true&isShare=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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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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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10 日,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瑾带队抵达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开展为期10天的暑期实践活动。 活动伊始,实践团成员来到陕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接受红色教育,重温革命历史,坚定理想信念。随后,师生一行前往西李村乡人民政府,与地方干部开展座谈交流。会上,双方就资助政策讲解、法治宣传、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入交流,探讨合作新路径。最后,师生一行深入玉露香梨种植基地调研,为后续的双语直播带货和品牌推广做准备。 本次实践活动外国语学院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学生入户开展英语支教活动,提升乡村学生的外语水平,同时面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玉露香梨,实践团还将开展外包装翻译、产品宣传文案撰写以及双语直播带货等服务,助力农产品拓展更广市场。 此次实践活动响应国家“三下乡”号召,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社会实践平台,也为西李村乡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双方表示,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顶端三门峡】学党史 话合作!西北政法大学学子为三门峡陕州区香梨“译”路搭桥https://m.topnews.cn/news/1458D5E445B14E71?categoryId=10244 【大河报·豫视频】支教+助农,知名高校走进三门峡陕州区https://news.dahebao.cn/dahe/appcommunity/2194472?newsId=2194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