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餐饮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不断增强,但食品安全问题却频频发生,不仅辜负了消费者信任,也影响了大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今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我国首部专门规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构建了全链条责任体系与创新监管机制,从责任界定到监管执行全面优化,破解监管难题。在责任体系构建上,《规定》推出四大创新举措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明确餐饮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等的定义,解决了长期以来监管对象模糊的问题,让监管工作有了清晰指向;二是明确企业总部的统筹管理作用,应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三是针对门店、分支机构、企业总部,分别规定了每日、每周、每月应当开展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以建立健全“企业总部调度、分支机构排查、门店管控”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将责任精准分解到每个层级,避免出现责任真空地带;四是硬性要求企业总部每年将一定数额的营业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对因保证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从资金层面保障食品安全管理落地。 在监管机制创新方面,《规定》针对连锁餐饮监管痛点构建科学化框架。在监管层级上,按门店数量实行分级负责,10000家以上由省级监管、1000-9999家由市级监管、999家以下由县级监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解决了基层“管不了、管不好”的困境;在监管手段上,强制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风险隐患的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提升风险发现效率;在法律责任上,细化违法情形及罚则,《规定》第二十七条特别明确企业总部通过订立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刚性。 责任体系构建与监管机制创新双重举措结合,让连锁餐饮监管告别“碎片化”,显著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与威慑力。这种“责任可追溯、投入有保障、监管无死角”的体系,有效改变了“总部甩责、门店失管”的乱象。 《规定》有助于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监管与发展双赢。《规定》的实施不仅是监管层面的强化,更是推动连锁餐饮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风向标”,助力实现监管与行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方面,《规定》提出标准化建设要求,明确“企业总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需要,制定涵盖原料采购、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配送管理、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操作规程,督促分支机构、中央厨房、门店等严格按照企业总部操作规程开展餐饮服务活动”,通过硬性标准倒逼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将发展重心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从各方面保障食品安全。 另一方面,《规定》推广智慧化监管手段,规定“企业总部应当结合实际,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方式,对原料进货查验、巡查检查、人员培训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电子化记录,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水平”,加速行业数字化升级,为连锁企业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既减少了传统人工巡查的人力与时间成本,同时又提高了管理效率与精准度,帮助企业优化运营流程。 从长远来看,《规定》将发挥市场筛选作用,淘汰一批责任意识淡薄、管理混乱的企业,净化市场环境,推动整个连锁餐饮业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规定》还完善法治体系与强化社会共治,夯实治理现代化根基,在法治建设与社会参与层面双向发力,为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在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方面,《规定》作为专门规范餐饮连锁业态的部门规章,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效衔接,构建起“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完整监管链条,让连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定》秉承“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立法思路,为后续食品销售连锁、网络食品交易等新业态监管规则的制定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这种“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的立法模式,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治理逐步向精细化、法治化、现代化转型。 在强化社会共治方面,《规定》将餐饮加工过程公开化,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让消费者从食品安全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监督者”;明确的责任体系与严厉的罚则向社会释放了“食品安全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当消费者能清晰感知企业的安全管理举措与监管部门的监管有力时,市场消费信心将得到显著提振,为餐饮业持续复苏注入强劲动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当连锁餐饮企业以严格的安全管理守住质量底线,以科学的运营模式减少粮食损耗,当消费者以“珍惜粮食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践行自觉行动,我们便能构建起“安全可控、节约高效”的餐饮消费生态。 【法制网】段阳伟:连锁餐饮监管新规助力监管与发展双赢: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51205/Articel05003GN.htm
2025-12-15近年来,随着数字化与智能化技术的加速演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日渐发生了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提出,鼓励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支持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和无障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面向数智技术应用衍生的社会风险,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应构建一个智慧运行、健康有序的宣传教育体系,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强大数字动能。 数智技术赋能法治宣传教育的价值图景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智技术的迭代与应用,在多元内容生产、智能平台搭建、精准对接需求等维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实现系统性变革。 第一,多元生产,供给优质普法内容。数智技术驱动下,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供给的核心特征在于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及智能化工具的全流程应用,从而形成优质、高效、适配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供给体系。智能化技术极大地降低创作门槛,推动形成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部门协同、高校与研究机构提供学术支撑以及公众参与创作的多元主体供给生态。例如,福建厦门公安在“直播带货式”普法实践中融入反诈、交通安全、打击谣言等知识;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通过“法普AI”小程序平台,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市民提供关于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专业解答。此外,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以快速生成“宠物伤人”“高空抛物”“交通肇事”等一系列生活化、情景化普法视频,并在预测模型中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元素,增强共情效果。 第二,智能平台可构筑法治教育载体。智能平台通过搭建一体化、交互式的数字基础设施,可构筑起智慧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智能化平台将原本孤立的普法讲座、案例库、法律文书模板、专家解读视频等优质资源进行系统性汇聚与分类整合,可形成一个内容丰富、结构清晰的法治宣传教育“中央厨房”。智能化平台突破物理场地与固定时间的限制,可以为用户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法治教育服务。这种全时在线、触手可及的服务模式,可有效延伸法治宣传的时空边界。例如,中国普法网搭建的智慧普法平台,整合了法律法规库、司法案例库等内容资源,公众可通过PC端、微信小程序及线下智能终端机访问,参与在线学法和法律知识竞答,从而使其有效实现“智慧普法”。 第三,精准对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法治宣传教育聚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大数据、算法等技术可以依托多维度用户画像与实时分析能力,基于个体的身份特征、区域分布、浏览偏好等数据,精确识别不同群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与信息需求差异,从而实现内容的分众化推送和个性化服务。例如,政务、媒体、教育等智能化平台可向企业经营者推送民商事法律规范,向老年人重点传播防范诈骗及财产安全等法律知识,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劳动者权益解读,对青少年开展防范校园暴力与霸凌法治教育等。同时,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准确识别公众在不同情境下的法律关注点与真实需求,围绕消费权益、劳动关系、社区纠纷等常见议题,利用大模型算法引导内容创作者通过短视频、微短剧、“AI机器人”互动问答等形式,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普法叙事,使普法内容更具有贴近性和感染力。 数智技术赋能法治宣传教育面临的现实挑战 实践中,数智技术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信息传播渠道与规模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信息过载、“数字鸿沟”及技术主导的多重风险,对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与效能构成严峻挑战。 首先,信息过载与算法偏好削弱法治宣传权威。一方面,海量信息无序涌现可能造成受众认知疲劳与选择困难。当各类普法平台、自媒体乃至AI生成内容呈现爆炸式增长时,大量真伪难辨、参差不齐的信息充斥网络空间,公众难以有效筛选和识别,反而因信息冗余导致权威普法声音淹没在信息洪流之中。另一方面,基于掌握用户偏好的优势,在智能算法推荐技术驱动下,平台内容分发极易形成“信息茧房”和“回音壁”效应,用户因大量接收与其兴趣喜好和认知水平相近的意见观点,从而忽略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严谨性和辩证性。 其次,“数字鸿沟”与素养差异可能引发法治教育成效的差距拉大。数智技术普及失衡和公众智能应用素养的差异,可能加剧不同社会群体在获取优质法治资源上的不平等。偏远地区、老年群体、低收入阶层等在智能设备使用、网络覆盖质量和资费承受能力上处于劣势,其访问线上法治讲座、法律咨询App、数字化法律文书库等新兴普法渠道的机会可能受限,这无形中使其被排除在数智普法的主流通道之外。此外,个体在信息检索、内容甄别、工具运用等方面的技能差异也决定了其能否有效利用数智化法治资源。数字素养偏低的用户更容易在海量信息浪潮中受到虚假法治信息误导,无法获得有价值的权威指引。智能素养差异产生的认知差距,使得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可能因技术赋能方式的不平衡,拉大不同群体之间的认知差距。 最后,智能主导与平台依赖可能弱化公众法治素养。当智能平台成为公众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入口,便捷化的信息推送和标准化的方案供给容易助长人们的惰性思维和被动接受心理。公众习惯于接收算法精心筛选和包装后的“知识快餐”,满足于对具体法律问题的即时性、结论性回答,可能逐渐丧失主动深入探索法律渊源和深度思考法律原理的内在动力。由于过度依赖技术工具获取法律信息及辅助决策,可能导致公众将法律问题简化为技术性问题,难以深刻理解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的法治精神,最终导致法治宣传教育陷入“工具理性”主导下的技术困境,从而背离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构建法治社会的根本目的。 数智技术赋能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既要强化数智技术赋能增效,更要在规范技术应用、弥合“数字鸿沟”和人机协同共生的基础上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有序开展。 第一,规范技术应用,把准数智技术的价值导向。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专门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场景的算法应用指南,强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公益普法责任。建立算法备案和透明度机制,对影响重大的推荐算法进行必要审查,防止其传播片面或错误的法律观点,确保其符合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目标和价值导向。此外,构建人机协作的内容审核与质量把关机制。AI负责高效识别海量信息中的明显错误和低质内容,人工专家则针对复杂、敏感内容进行专业评判,确保每一条普法信息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第二,弥合“数字鸿沟”,推动数智技术普惠发展。政府应加大对偏远地区、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网络覆盖质量和带宽速度,为重点群体、特殊群体获取智能终端设备提供支持。从硬件层面消除“数字鸿沟”,为普惠性法治宣传提供基本保障。各普法责任主体应针对不同群体的数字能力特征和接收习惯,设计多样化智能服务接口,确保每个群体都能找到更加适配的法治信息获取方式。同时,开展系统性的数字素养与法治素养双提升行动。通过社区教育、职业培训、学校教育等多种途径,将数字素养教育融入法治宣传教育之中,引导公众有效利用数字工具查找权威法律信息、获取法律意见及寻求法律援助。 第三,人机协同共生,激发数智技术的教育效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加强普法主体智能素养训练。通过开展数字工具应用、数据思维培养、算法原理认知等专项培训,提升普法工作者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受众需求、使用人工智能应用辅助内容创作以及利用智能平台精准触达目标受众的业务能力。智能普法平台应构建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评估体系,运用学习分析技术,持续跟踪记录每位参与者的知识掌握情况、兴趣偏好和学习行为特征,动态生成个性化的内容推荐和学习建议。同时,鼓励政府部门联合企业、高校开发法治素养多维评价工具,精准定位和深层次地评估公民法治素养水平,确保数智技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长远目标。 【民主与法制时报】杨柳:数智技术赋能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探析:http://e.mzyfz.com/paper/2530/paper_67625_13775.html
2025-12-15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着力构建具有鲜明汉中特色的国际传播战略体系,12月12日,汉中市国际传播协作交流会暨汉中市国际传播中心揭牌运行活动举行。中国外文局副总编辑、中国对外书刊出版发行中心主任陈实,中国日报社事业发展部主任龚铮铮,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舒平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红艳致辞。 活动现场,与会领导共同为“汉中市国际传播中心”揭牌。市委宣传部分别同西北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理工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双方将携手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推动我市国际传播中心的协同建设与发展。为汇聚全球智慧、凝聚传播合力,我市还特别聘请了40位各行业专家和一批外国友人分别担任“汉中市国际传播顾问”“汉中海外推荐官”,并为参会代表颁发聘书。在交流发言环节,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嘉宾代表作主旨发言。发言嘉宾立足本校资源特色,系统阐释了各高校在国际传播领域的独特优势与实践经验,并围绕汉中市国际传播工作的现状与前景进行了深入交流,为进一步提升国际传播能力贡献了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意见建议。“汉中海外推荐官”代表、陕西理工大学爱尔兰籍教师秦海乐表示,会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托自身海外资源与影响力,多讲汉中故事、多推汉中特色,吸引更多海外朋友了解汉中、走进汉中。 【汉中日报】汉中市国际传播中心揭牌运行 https://mp.weixin.qq.com/s/xu-V4Sb3nygwZCv9RuGaWA?scene=1&click_id=1
2025-12-13来源: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新闻中心 记者:李东方 陶柯宇 张鹏飞 秦俊峰 苏泽渊 【起点新闻】深入开展宣讲 推动全会精神深入人心 https://qidian.sxtvs.com/timing/share/content/10684465?1765456730309=
2025-12-11
2025年,在共青团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与支持下,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的援助员们,用专业知识与真挚情怀,书写了一份又一份有温度的“法治答卷”。 帮的都是实在事:从工资到押金,从欠款到赔偿 援助员们处理的案件,大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有购买瓷器却迟迟未收到货的当事人,有面对租房纠纷却被中介以合同不可改为由强签一年并拒退押金的租客,还有房屋所有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消费权益受损的服务合同纠纷等等。面对这些让人糟心的事,援助员们不仅认真梳理案情、指导当事人诉讼,代写法律文书、帮助申请劳动仲裁等,还给予耐心的情感疏导。“当事人那句‘谢谢你啊小姑娘’,让我心头一暖。法律不是枯燥的条文,而是可以握在普通人手中的温暖力量。”援助员韩雯杰说。 除了普通人遇到的各种生活困境,劳务纠纷是援助员们日常中接触最多的案件类型。迟迟未收到电子零配件加工款的当事人,未签劳动合同却被扣工资的劳动者,还有在三个工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看到当事人拿到起诉状时眼里的希望,我更加坚信,每一个微小的正义都值得守护。”援助员李丹碧在帮助当事人连续撰写三份起诉状后感慨道;“多亏你们,让我觉得这么远的事,也有人认真放在心上。”当赵雨薇听到当事人这样说“那一刻我明白了:距离从未阻隔正义,因为信任本身,就是最坚固的桥梁”;“用专业与耐心,为身处困境的人指引方向,这也是‘援助’二字最珍贵的含义。”李成娟说。 援助员蒋尚勇曾帮助一家因合同纠纷陷入困境的企业。他在酷暑中认真梳理案情、代写诉状并指导维权,最终有效遏制了当事人资产损失扩大。“连一份解暑的西瓜饮料钱都不收,这份专业与品格让我由衷钦佩。”当事人在感谢信中写道。蒋尚勇表示,初次见到学长学姐收到锦旗时,心里便暗暗向往;而当自己真正通过专业援助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感谢时,才深深体会到法律工作的温度与意义。“锦旗让我觉得,我们真能守护普通人心里的那份公平,更让我愈发坚信法律的价值。”王新阳感慨道。 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是一个普通人维权成功的故事,也是援助员们不懈努力的成果。 以青春践法治,用初心暖民心 “法律不是书本上的字,是能用的工具。”这句话正被无数学生援助员亲身体验和验证。“一边学知识,一边办实事”,在“学中做、做中学”,这既为学生未来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打下坚实基础,更培养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一面锦旗,十分责任。”韦书宝的话语道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荣誉属于过去,而持续精进专业、帮助更多人,才是对这份认可最好的回应。正如李佳睿所说:“我们会继续用行动,去传递法治应有的温度。” 据悉,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在2025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约4300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1100余份,并成功代理案件40起,未来,西北政法大学法服的学子们将秉持“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初心,用奋斗的青春继续书写有温度的法治故事。 【陕西共青团】一面锦旗,十分责任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用青春书写有温度的法治故事 https://www.sxgqt.org.cn/home/news/info.html?id=356375
2025-12-11
法律援助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也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程中,高校法律志愿服务正以其独特的专业性与青春活力,成为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有生力量。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的青年学子们,正是这支力量中的典型代表。2025年,在共青团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与支持下,他们运用所学,累计接待群众约4300人次,解答咨询1900余次,代写文书1100余份,成功代理案件40起,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具体而微的现实关切中,书写了一份又一份有温度的“法治答卷”。 帮的都是实在事:从工资到押金,从欠款到赔偿 援助员们处理的案件多与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连。从网购瓷器未收到货,到租房中介拒退押金;从房屋产权争议,到消费服务纠纷……面对各类难题,学生们不仅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诉讼指导、仲裁申请及文书代写等服务,还常常给予当事人情感支持。“当事人那句‘谢谢你啊小姑娘’,让我心头一暖。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可以握在普通人手中的温暖力量”,援助员韩雯杰这样感慨。 劳务纠纷也是援助工作中常见的类型。面对被拖欠加工款的供应商、未签合同却被扣薪的劳动者、辗转多个工地追索工资的农民工等群体,援助员们以细致工作回应每一份期待。援助员李丹碧在连续为当事人撰写三份起诉状后说:“看到他们眼中重燃的希望,我更加坚信,每一个微小的正义都值得守护。”援助员蒋尚勇曾帮助一家因合同纠纷陷入困境的企业。他在酷暑中认真梳理案情、代写诉状并指导维权,最终有效遏制了当事人资产损失扩大。“连一份解暑的西瓜饮料钱都不收,这份专业与品格让我由衷钦佩。”当事人在感谢信中写道。 每一封感谢信、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是一个普通人维权成功的故事,也是援助员们不懈努力的成果。“用专业与耐心,为身处困境的人指引方向,这也是‘援助’二字最珍贵的含义。”援助员李成娟说。 以青春践法治,用初心暖民心 “法律不是书本上的字,是能用的工具。”这句话正被无数学生援助员亲身体验和验证。“一边学知识,一边办实事”,在“学中做、做中学”,这既为学生未来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打下坚实基础,更培养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正如援助员韦书宝所说“一面锦旗,十分责任。” 据悉,西北政法大学为全国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联盟牵头发起单位之一。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是全国成立最早的高校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之一,目前已累计接待群众逾20万人次。未来,西北政法大学法服的学子们将秉持“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初心,用奋斗的青春继续书写有温度的法治故事。 【法治网】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用青春书写有温度的法治故事 http://www.legaldaily.com.cn/fxjy/content/2025-12/11/content_9305100.html
2025-12-11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建议》牢牢把握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部署了一批政策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建议》提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从覆盖范围方面看,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的普遍富裕;从内容构成方面看,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普遍富足;从实现进程方面看,共同富裕是循序渐进的奋斗过程;从实现方式方面看,共同富裕是所有人共建共享的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围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提出加强民生建设、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举措,以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主线。目前,我国城乡共同富裕面临城乡收入依然差距大、城乡保障待遇差距明显、城乡营商环境不统一等。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我们需要应用法治思维破解现实中的难题。经济法具有“分配法”“发展促进法”“国家干预法”的属性,可以从社会本位理念、差异化主体制度、宏观调控、市场规制等方面,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和制度供给,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统筹城乡主体,激励被干预主体内生动力,培养适应城乡共同富裕发展阶段需要的现代农民 在推动城乡共同富裕阶段,农村居民的“思想富裕”“技能富裕”是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企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该阶段要实现农村居民进一步形成持续致富的能力,可对农村居民进行再培训再教育,使其通过接受再培训再教育走出去,与市场对接,从而有效支持城乡实现共同富裕。 一是统筹城乡师资,抓实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在城乡共同富裕阶段,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工作,构建配套机制,形成有效的城乡帮扶机制。比如,在教育领域,实现精准帮扶,一所城市重点小学、重点初中对接一所偏远乡镇的普通小学、普通初中。 二是统筹城乡职业教育,抓就业。城乡共同富裕阶段要区分对工业产业工人和农业技术工人的培养,更加精准化地培养农业产业技术工人,引导农村毕业生留在农村,通过农业职业学习逐步掌握现代化的农业技能,服务农业产业提升,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科技化和智能化。国家要加大投入,针对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需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农村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培养大量的农业产业工人,以满足城乡共同富裕中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在这些人才培养中,要注重引导,把农业产业工人培养成热爱农业、有理想、有追求、有抱负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是统筹合作教育,抓提升。在城乡共同富裕阶段,学历教育成为农村居民现代化的重要指标。要扩大农村居民多层次、多渠道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提升学历,不能将农村教育水平固定在职业教育的区间。要在统筹合作中打造“农业农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三位一体的培养机制,形成和职业教育的联动机制,打通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让职业教育增加含金量,让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统筹城乡市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 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客观存在的城乡差异。经济法通过法律的宏观调控,可以解决实体经济中出现的产业结构失衡、失业、通货膨胀及价格机制失灵等问题,且主要通过财政、税收、计划和金融四种手段进行调控,进而有了财政法、税收法、计划法和金融法。城乡共同富裕阶段,对城乡领域的宏观调控不是孤立的,而是四种调控手段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共同推进。 一是统筹城乡规划,用计划法与产业政策法保障具体措施实施。促进城乡共同富裕,要充分使用规划,传递城乡领域的宏观信息,引导城乡主体行为和预期目标,更好地协调城乡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经济法中产业政策法的优势,如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统筹城乡事务,助力农村经济,特别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 二是统筹城乡财政,适度加强财政倾斜力度。财政的主要内容是资源配置、分配收入和调控经济,财政法作为调整财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预算法、税法、国债法和政府采购法。促进城乡共同富裕,要求国家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的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标准一体化。让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逐步改善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提升消费水平。鼓励农村居民加大对自身文化素养提升的投入,从温饱型向发展型转变。使用更加灵活和精准的税收政策,对不同产品分类减税。通过税收政策的扶持,支持农村产业现代化,合理引导农村企业实现现代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功能、宏观调控和激励作用。 三是统筹城乡金融,激活农村资本。促进城乡共同富裕,要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的支持作用。创新农村金融模式,加快农村要素流动。打破土地对农村居民的束缚,形成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退出和流转机制,让土地货币化、资本化,彻底让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使劳动力、土地和资本要素能够自由流动。统筹城乡金融发展,引导商业金融回归农业。要通过智能终端引导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开展银行、保险和理财业务,培育农村居民的致富能力。通过多层次的供给助力已实现脱贫的农户持续增收,在城乡共同富裕中后期,金融工具要实现从政府主导向市场配置转变,支持农村产业升级,延长产业链,推进农业现代化。 统筹城乡营商环境,激发监管红利,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 统筹城乡市场,构建城乡一体的营商环境,实现城乡市场标准化管理,共同参与市场竞争。 一是统筹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农村市场。改善营商环境,是国家激发干预主体内生机制的重要举措。促进城乡共同富裕,需要改善农村营商环境,实现城乡营商环境的标准一体化和执法环境一体化。一方面,加大力度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对农副产品进行全流程监管,实现共同维护。 二是统筹城乡标准化建设,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保护知识产权。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培育农村经营主体的质量意识,维护市场对农产品的信心。增强农村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使农村经营主体主动维护自身品牌,参与市场竞争,甚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达到质量标准,以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 三是通过科技创新,助力“三农”现代化。在技术创新中,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商品经营中,要注重打造农业产品的品牌意识;在品牌构建中,要充分发挥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的优势。 经济法为城乡共同富裕夯实制度根基,提供路径指引。新时代实现城乡共同富裕,要激励被干预主体内生动力,培养现代农民;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优化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激发监管红利,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 【民主与法制时报】倪楠: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经济法治保障http://e.mzyfz.com/paper/2527/paper_67553_13761.html
2025-12-10“一句谣言,可能毁掉一段友谊;一次调解,却能挽回两颗真心。”在西安市育才中学的报告厅内,一场由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枫桥经验法治宣讲分团带来的情景剧《玩笑的边界》,让在场师生屏息凝神、掌声频频。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点部署,推动“枫桥经验”向校园延伸,在共青团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西北政法大学调解服务中心值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枫桥经验法治宣讲分团,于12月3日赴西安市育才中学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校际交流活动。活动以“情景剧展演+互动问答+专题宣讲”的多元形式展开,将法治知识融入生动叙事,引导中学生在体验中感知法治、在生活中运用法治。 情景剧《玩笑的边界》,真实再现了校园中因言语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宣讲团成员通过层层递进的剧情和富有张力的表演,直观呈现了谣言传播对人际关系的伤害,以及通过调解实现和解的过程。剧中“道歉与握手”的温情场景,深深打动了在场师生,也传递出“依法调解、以和化争”的法治智慧。 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围绕“身边小纠纷如何妥善处理”“调解协议有什么效力”等问题踊跃提问,宣讲团成员结合实例耐心解答,并赠送法治主题文创书签,鼓励大家积极学法、主动用法。 专题宣讲环节,宣讲团成员以《民法典》为依据,系统阐述调解服务的功能与流程。通过对比诉讼、私了与专业调解的差异,生动说明调解具备的“省时、免费、灵活”等特点,引导学生形成“遇事找法、化解靠调”的理性认知。 活动最后,会场全体师生共同诵读宪法条文,在庄严氛围中巩固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本次宣讲活动是高校与中学携手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次有益实践,也是“枫桥经验”融入校园治理的生动体现。西北政法大学调解服务中心及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枫桥经验法治宣讲分团将继续开展系列普法行动,推动法治教育走进更多学校与社区,以青春之力传播法治声音,护航青少年在法治蓝天下茁壮成长,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持久而温暖的年轻力量。 【陕西共青团】“宪”在开讲 法护青春 | 西北政法大学调解服务中心开展宪法日校际普法实践https://www.sxgqt.org.cn/home/news/info.html?id=356357 【法治网】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赴西安市育才中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http://www.legaldaily.com.cn/fxjy/content/2025-12/04/content_9301219.html
2025-12-04日前,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亚学生法律文化研习营系列活动之“锦堆灰扇面制作活动”。来自中亚的师生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与协助下,在扇面上勾勒中国山水意境、书写传统文化意蕴,在跨文化交流中找到了共情。据悉,为期7天的研习营期间,还举办了学术专题讲座、实务机构参访、中华文化体验、中欧班列一线行等多项活动。(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孙海华 视频提供:西北政法大学宣传部) 【中国青年报】https://s.cyol.com/articles/2025-12/02/content_Q4RgBEIW.html?gid=Zr5xz31e
2025-12-04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日前,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在陕西西安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赵昌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建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主持开幕式。 赵昌华指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理论创新、实践赋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他强调,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研究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研究会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刑法学领域的研究阐释,聚焦刑法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立足中国国情,总结提炼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成功经验,构建中国特色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针对新时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刑事对策建议,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依规办会上发挥表率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致开幕词。“人民教育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在开幕式上作书面讲话。 本次年会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刑法保障”为主题,设置有主旨报告、多个平行论坛及研究生论坛。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陕西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法治日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举办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51203/Articel09005GN.htm?spm=zm1012-001.0.0.4.VdjvVb
2025-12-03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以良法促善治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传统西方中心主义法治叙事难以应对人类共同挑战,中国以恢宏的法治实践和独特治理效能,为法治文明对话提供了新视角。提炼并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的必然之举。立足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分析其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探索法治实践深化与法治传播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时代呼唤中国法治叙事 全球化使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成为时代主题。有学者提出,“文明冲突”并非历史必然,以平等、尊重为基础的“文明对话”才是人间正道。“叙事”作为传递价值理念、塑造集体认同、解释实践逻辑的核心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法治领域,长期以来,西方现代化模式被塑造为“唯一成功叙事”,非西方世界的法治探索则被视为例外或偏离。然而,金融危机、地缘冲突等暴露了西方治理模式的深层矛盾,其法治叙事的光芒日渐黯淡。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法治现代化道路不止一条。系统提炼中国法治实践经验,形成既能解释自身成功之道又能与世界沟通的中国叙事,是紧迫的时代课题。这并非制造新的话语霸权,而是丰富人类法治文明,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参考与可能。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体现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卓越成就。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中国法治叙事的核心所在。其一,明确了根本保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确保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避免了陷入“党争纷沓、决策僵局”的治理困境。其二,确立了价值旨归,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超越了形式法治的局限,追求实质性的公平正义。其三,体现了系统观念,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展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其四,具备了全球视野,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是以法治实践构建中国叙事。新时代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是中国叙事最可信的素材。在法治国家层面,宪法权威得到有力维护,宪法实施和监督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成果斐然。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互联网法院的先行探索以及智慧法院的全面建设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效率。 在法治政府层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各级政府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行政决策的程序法治化有效遏制了“任性用权”。 在法治社会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活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日益完善,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逐渐形成。这些全方位、开创性的法治实践构成了中国法治叙事。 中国法治叙事面临的挑战 我国拥有丰厚的法治实践基础,但中国法治叙事融入全球对话仍面临挑战,存在“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等问题。 “他者”视角的误读与偏见。国际舆论惯用“民主—威权”二元框架裁剪和评判政治、法律实践,忽视了中国法治道路在特定历史社会条件下蕴含的治理逻辑与显著效能。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见阻碍了全球南方的叙事传播。 “自我”叙事能力的短板。概念话语“翻译”困境突出,如“全过程人民民主”“诉源治理”等概念的翻译难以准确对应西方法学话语,直译易致误解。叙事方式有时较生硬,缺乏具体、生动案例,以贴近对象国民众习惯的叙事话语与方式传递理念和价值的叙事能力较弱。学术、政策与传播话语转换融合尚不充分。 对话平台的“西强我弱”。多数国际学术平台、主流媒体仍由西方主导,中国设置议题、传播理念常处于被动回应地位,较难掌握话语主动权。 构建中国法治叙事体系 要构建与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叙事体系。理念层面:坚守“文明对话”的平等与包容立场。倡导互学互鉴,尊重各国法治多样性。既要向世界阐明中国道路,又要提炼应对人类共同治理难题的普遍规律,以引发共鸣。 内容层面:提炼融通中外的标识性概念。挖掘中华法系“礼法共治”“德主刑辅”等精髓,赋予其现代内涵。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具体国际法治规则,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外空治理等新兴领域提出中国方案。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具体故事传递中国法治理念。 方法层面:创新叙事传播的路径与方式。推动叙事主体多元化,鼓励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通过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民间交往等多渠道讲述中国法治故事。搭建利用多边平台,主办高端论坛、民间对话,推动中国学术与法治文化“走出去”。精通话语转换,培养深谙中国法治精髓、通晓国际传播规律的专业人才队伍,创新策略与方法,借助社交媒体、文化产品等形式,增强叙事亲和力。 法治文明对话不应由一种声音垄断,中国以成功的法治实践为全球对话提供了新的叙事可能。这一叙事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扎根中国实践,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与世界平等交流。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法治叙事能力,才能阐明中国法治道路、展现中国法治故事背后的思想力量。这不仅关乎国际话语权,更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责任。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译介与传播研究”(2022K02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法治叙事为全球对话注入新动力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3月13日上午,“《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 赵万东表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举措,希望宣讲团迅速架起法典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扛起时代责任,全方位、多层次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坚持研以致用、深学细讲,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确立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迈向了系统化、集成化、法典化的全新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建设,由专业教师、在读学生与校友共同参与。 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团长韩利琳教授、副团长薛亮教授表示,将立即行动,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到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的力量。 【西部法治报】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成立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网络安全治理要求、推进网络犯罪防治工作,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董昊赟指出,坚持党建引领是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保证。唯有以党建为核心牵引,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空间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与现代治理机制系统性变革,才能持续优化网络空间环境,更好履行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使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网络安全屏障。 党建领航定向,夯实公安网络治理政治根基 董昊赟认为,党建引领是公安机关激活新质战斗力、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党的领导贯穿网络犯罪治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她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引导公安民警增强网络犯罪治理的政治、思想与行动自觉;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数据泄露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打击犯罪、守护民生的实际行动中,确保公安网络犯罪治理工作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党建赋能提质,构建警务发展新形态新体系 针对数字化、信息化带来的公安工作新挑战,董昊赟表示,需以党建引领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推动党建与警务模式创新深度融合,统筹技术革新、机制优化与人才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联建、支部共建打破警种壁垒、整合内部资源,引导党员民警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中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网络犯罪侦查、技术防控党员攻坚突击队,推动警务工作实现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静态管控向动态治理、粗放作业向精准打击的转变,构建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精准打击的全链条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网络犯罪治理专业能力。 党建融合数智,推进主动警务模式提档升级 董昊赟强调,智能化、数智化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的关键支撑,党建引领为数智融合驱动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与动力源泉。 各级公安机关要推动党建与数智化建设深度融合,将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数智化警务发展优势;强化民警数据赋能意识,把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能力纳入党员民警教育培训和考核体系,引导党员民警带头学用数智化技术;以党建引领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阻断,从源头遏制网络犯罪,让数智化成为提升警务处置能力的核心抓手。 党建聚力协同,织密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董昊赟指出,仅靠公安机关单一力量难以适配新时代治理要求,党建是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协同治理的核心纽带。 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主动牵头,与网信、工信、金融、司法等部门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建立跨部门党建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推动资源共享,搭建数据共享与智能化研判平台;以党建凝聚全社会治理力量,消除防控漏洞,构建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参与、全社会协同的综合治理格局,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董昊赟总结,网络犯罪治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核心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激活新质战斗力,推动警务工作转型升级,将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犯罪治理实际效能,为保障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公安保障。 【中国日报网】董昊赟:坚持党建领航 筑牢网络安全治理根基:https://cnews.chinadaily.com.cn/a/202603/11/WS69b1213da310942cc49a29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