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阳光明媚,温暖如春,离退处在雁塔校区田径场成功举办了离退休教职工运动会。 运动会在《红梅赞》的热舞和嘹亮的校歌声中拉开帷幕。离退休党总支文体委员、大会执委会主任孟繁琨老师主持开幕式。离退处处长陈永康代表离退处、离退休党总支祝贺2016年度离退休教职工运动会胜利召开,并向参赛运动员、裁判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离退休党总支书记李争社宣布运动会正式开始。 共有150余名离退休同志参加了运动会。老同志们兴致勃勃地参加了套圈、拍球、垒球掷准、投篮、飞镖、保龄滚球等6个个人项目和抢种抢收、赶猪接力2个集体项目。各参赛队队员全力配合,竞争激烈,一片欢声笑语。伴随着动感的音乐,大家在比赛中你追我赶,团结互助,重新焕发出青春活力,运动场一派热闹欢快的景象。 因场地原因,我校已连续3年未能举办离退休教职工运动会,此次运动会受到了离退休老同志们的普遍欢迎。离退处文体协会的孟繁琨、姜淮超、王艳琴、王永固、陈桂本等老师不辞劳苦,前期为组织运动会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2016-11-1111月9日下午,科研处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2016年度第二学期科研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我校最近一段时间的科研工作,并启动了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学院科研院长、科研秘书、省级基地负责人及成员、实体研究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以及科研处全体人员共计五十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副处长程启悃主持,副校长王瀚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 科研处处长王政勋教授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王政勋、程启悃对我校近期通过的《西北政法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奖励办法》,从起草原因、起草意义、起草目的、起草过程和内容等方面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的解释、宣讲,对即将开展的5个校级重点基地的周期评估工作作了说明,并表示科研处下一步将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研究制定我校的《学术期刊分类办法》。项目科科长王玉兰通报了我校第一批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周期考核验收情况和2016年度第二批学术著作申报的基本情况。 王政勋对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学校根据各学院教授、副教授的总人数确定了各学院、研究院的最低项目申报数量,并希望各学院、研究院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完成学校确定的申报数,力争使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的申报数、立项数上一个新的台阶。王政勋还对我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老师们提出的科研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反馈、回应、解释和表态。 王瀚最后作了总结讲话,并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研制度建设工作。王瀚指出,《西北政法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奖励办法》的通过使我校在科研管理方面进一步增加了激励机制,完善了我校的科研制度体系,必将有助于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我校将继续推进期刊目录标准文件、学术休假等制度建设,不断加大保护科研人员利益的力度。 二是学术平台建设工作。王瀚强调,关于第一批青年学术创新团队,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不同等级的扶持力度。同时我校将开展第二批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工作,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形成15个左右能够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合作研究,能够推出更多更优的科研成果,能够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的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在年底前完成5个校级重点研究基地、非在编研究机构的考核工作和六个实体性研究机构的年度工作检查工作。 三是项目申报工作。王瀚认为,我校目前在项目申报中存在着“重国家社科项目,轻教育部、司法部项目”和“重国家社科一般项目,轻后期资助项目”两方面的问题。科研处和各学院要针对以上问题,及时制定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方案,及时组织召开项目申报会、经验交流会、项目申请书论证研讨会等会议,争取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达到150项,立项数达到15项。
2016-11-1111月8日,受校长贾宇委托,总会计师刘鹏伟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校2017年教育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办等职能部门和涉及有专项工作任务的相关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财务处副处长马玲传达了省教育厅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会议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具体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对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四个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四个一流”重点支持保障项目进行说明,要求校内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省教育厅下达项目要求,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编制专项资金三级项目方案,并按照规定时间先上报学校,最后经学校确定后上报省教育厅。会议要求对教育专项资金已明确任务的21个三级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定自行通过财政项目库系统软件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 总会计师刘鹏伟就做好2017年教育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第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申报, 按照规定申报项目数量和金额进行申报,并实行项目归口管理。 第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要求11月18号前学校将将所有项目申报完毕。 第三,教育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等发放、不得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债务、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用于支付罚款及捐赠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与建设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第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进行项目调整或资金二次分配,更不得挪用或套取专项资金,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未使用或者损失浪费行为也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加强项目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编制必须内容,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有关部门审核监督。
2016-11-1011月8日下午, 贾宇校长在我校长安校区校务楼会见了巴西终身检察官、马拉尼昂联邦大学法学教授卡修斯先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李立、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副院长穆兴天教授、刑事法学院宋志军副教授参加会见。 贾宇校长向卡修斯教授详细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及近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尤其在反恐怖主义法方面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在国内居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前列,得到了国内外同行的支持和肯定。卡修斯教授作为知名的刑法、反恐怖主义法专家,双方具有较强的合作契合点,可以开展在学生交流、教师交流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务实合作。 卡修斯教授表示很高兴有机会参访西北政法大学,并与我校师生开展学习交流。作为研究刑法、反恐法专业的教授及检察官,他希望能够与我校在刑法、反恐法研究方面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也希望明年能够将巴西优秀的检察官、法官组团来我校进行比较法研究。卡修斯教授邀请贾宇校长在2017年参加在巴西举办的“第四届国际调解及争端解决”国际论坛。 访问期间,卡修斯教授还分别就“巴西打击恐怖主义政治:法律框架和执行-国内和地区路径”以及”巴西刑法及刑诉法:反腐败法律改革”为题给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作了专题学术讲座。
2016-11-10为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经招就处积极联系,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联合举办、二十余家西安高校参与联办的 “2016年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大型校园巡回招聘会”于11月5日在我校长安校区体育馆顺利召开。 2016年西安大学生就业创业联盟大型校园巡回招聘会于11月5日在我校长安校区体育馆顺利召开 本次招聘会共有326家单位参会,涉及金融、房地产、制造业、IT业、律所、生物医药、教育培训等多个行业3千余个岗位。作为西安市范围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毕业生招聘会,本次招聘会吸引了2万余名校内外毕业生前来应聘,我校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全体毕业班辅导员参加了此次大会,在会场积极组织学生入场,与用人单位推介交流。 本次招聘会吸引了2万余名校内外毕业生前来应聘,毕业生有序排队入场 为了更好的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大会现场引进了专业机构,特别设立了职场形象打造专区、简历诊断专区、面试指导专区、政策咨询专区和综合服务区,为毕业生打造“招聘+指导+咨询+服务”的四位一体一站式平台。招聘会现场人头攒动,毕业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进场,积极应聘,与用人单位代表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不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当场达成初步意向。 招聘会现场,毕业生有序排队应聘 此次招聘会的筹办和组织得到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联办院校的高度认可,招生就业处联合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体育部、后勤保障处、门诊部、各学院协同工作,确保了招聘会有序、顺利、安全地进行。 招聘会现场,毕业生投递简历积极应聘面试 为了应对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校招生就业处及各学院今年及早启动了就业工作,做了充分地准备和调研,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日常专场招聘会和大型招聘会工作同时推进,为我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2016-11-10经教育部党组同意,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近日在天津大学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高校廉政研究机构研讨会。校纪委书记罗新远应邀参加会议并作了题为《浅析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现实借鉴意义》的大会发言。 会议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司长张东刚主持,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致辞。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副组长李立新出席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等3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50余名专家学者,安徽、云南、福建、江西、广东等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长及天津市市属高校约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立英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广东省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阙定胜,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利,天津大学纪委书记汪曣,江南大学副书记、纪委书记周小浦,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斌雄作了大会发言。 研讨会设三个分论坛,分别是“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高校育人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高校实践‘四种形态 ’主要措施、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构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党政领导班子清廉的长效机制研究”。与会专家学者针对从严治党、法治反腐、廉政理论等问题阐述了理论研究成果和实务工作经验。
2016-11-0710月30日,由中国银行法学会主办,我校经济法学院具体承办的全国第四届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西北赛区决赛在我校举行。来自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学院、陕西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学院的六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担任裁判组组长,兰州大学法学院李艳霞老师担任监督组组长。 经过个人必答题、小组必答题、抢答题以及风险题等竞赛环节的激烈竞争,我校代表队始终稳扎稳打,最终以领先第二名50分的成绩,获得西北赛区冠军,取得代表西北赛区参加今年11月12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全国总决赛的资格。甘肃政法学院代表队在比赛最后时刻,答对50分分值的风险题一道,获得西北赛区第二名。兰州大学代表队屈居西北赛区第三名。 最终,我校代表队获得西北赛区一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甘肃政法学院代表队、兰州大学代表队获西北赛区二等奖;陕西科技大学代表队、西安财经学院代表队和陕西理工大学代表队获得西北赛区三等奖。 值得一提的是,在比赛互动环节中,现场的观众同学们不仅表现出东道主的热诚与好客,更在现场问答中展现出法律人的公平意识和良好的专业素养,为比赛的成功举办增添了靓丽的一笔。
2016-11-072016年11月3日上午,由省委高教工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组织的复查验收专家组一行七人到我校检查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检查组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朱选朝带队。 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汇报会在长安校区校务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我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主持并代表学校对检查组的到来致欢迎辞,副校长李玉朝汇报了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检查组组长朱选朝同志介绍检查组成员,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汇报结束后,检查组人员分三组,分别对我校长安、雁塔校区的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查阅“平安校园”创建资料和召开师生座谈,对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验收。 下午,检查组对复查验收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主任张玉明、副主任陈国栋,我校党委书记宋觉出席了会议。李玉朝主持意见反馈会。 朱选朝对我校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校省级“平安校园”工作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项指标体系落实到位,学校广大师生参与率高,对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机制,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显著提高,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健全,安全教育工作扎实有效,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同时对学校整改工作提出三项建议:“平安校园”创建要抓小抓早抓苗头,更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对重点部位进一步加强管理,消除消防死角,个别部位要配备大型灭火器;做好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预判和风险评估评估机制,维护校园稳定。 宋觉代表学校做了表态发言。他指出,学校对创建“平安校园”十分重视,态度认真,学校层面认识明确、清醒。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工作积极,各部门密切配合,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检查组对我校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不少问题。学校将以此次复查验收为契机,增强动力,趁热打铁,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平安校园”建设永远在路上。针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学校要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落实,相关部门要继续自查自改,消除稳定安全隐患。学校将继续完善“平安校园”责任追究机制,将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张玉明介绍了本次全省高校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和此次复查验收工作的基本情况,要求学校党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在思想上要再重视,创建工作要再加压,创建工作要重点突出,要维护思想、政治、秩序稳定,并就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做好信息工作、建立创建工作联动机制、完善预案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6-11-05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九八○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要继续坚持。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一、坚定理想信念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全体党员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苦干实干,在胜利时和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困难时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赞誉和诱惑考验,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聚焦现实问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适应时代进步和事业发展要求,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国防、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 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党员、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党校学习。坚持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中央领导同志作专题报告制度。健全党内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把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讲清楚,帮助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分清是非界限,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新形势下,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 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对党中央作出的决议和制定的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保留意见,也可以按组织程序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军队,各人民团体,各地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党组织要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 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五、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全党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坚决反对“尾巴主义”,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 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领导干部下基层要接地气,轻车简从,了解实情,督查落实,解决问题,坚决反对作秀、哗众取宠。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事件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积极主动做好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工作,不准组织、参与、纵容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活动。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和难题,不上推下卸,不留后遗症。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在研究讨论问题时要把自己当成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领导干部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不准搞独断专行。 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该以组织名义出面不能以个人名义出面,该由集体研究不能个人擅自表态,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 七、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更好发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委员作用。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 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要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并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要抵制这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行为。 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能搞家长制,要求别人唯命是从,特别是不能要求下级办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下级应该抵制上级领导干部的这种要求并向更上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报告,不应该对上级领导干部无原则服从。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 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践行正确政绩观,发扬钉钉子精神,力戒空谈,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无私无畏,做到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十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 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监督意识,既履行监督责任,又接受各方面监督。 党内监督必须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 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必须依纪依法进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十二、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 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组织。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党的各级组织要担负起反腐倡廉政治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宣传教育,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各级组织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要坚持不懈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016-11-03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 习近平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现在,我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成立文件起草组,由我担任组长,刘云山、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参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一、关于文件稿起草的几点考虑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不少同志建议结合新的形势,制定一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文件。 2014年1月12日,我在给刘云山、王岐山同志的批示中指出:“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于当时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团结,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当前,《准则》对我们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仍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30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请你们考虑是否适当时机由中央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一个决定,提出新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一段时间以来,围绕制定准则、修订条例,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由有关方面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就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关于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的要求,中央纪委机关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工作。 这些前期研究形成了一些重要成果,中央政治局综合分析,决定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这个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我国发展新特征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抉择。 几年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这次六中全会再以制定修订两个文件稿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都分别通过一次中央全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这是党中央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会议题的一个整体设计。 第二,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设好、管理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都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也是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我们党抓党的建设,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要不断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实践要求加以创新。因此,有必要通过六中全会,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总结,看哪些经过实践检验是好的,必须长期坚持;哪些可以进一步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哪些需要结合新的情况继续深化。所以,党中央决定同时制定准则、修订条例,这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安排。 第三,这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暴露出他们在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暴露出他们在政治上也存在严重问题,教训十分深刻。这就使我们认识到,要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说过:“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发生的种种问题,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一系列新的举措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坚持正风肃纪、标本兼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出现许多新气象,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全党全社会高度认同。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很多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一些问题还可能再冒出来,必须继续努力,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看到,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 总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制定一个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时机成熟、条件具备,要求迫切,意义重大。 二、关于文件稿起草过程 今年3月1日,党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这次征求意见,从反馈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认为,党中央决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并制定修订相关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对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家认为,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内容范畴、方向目标、原则要求、方法途径等方面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大家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认真吸收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在8个月时间里,文件起草组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文件稿。8月初,文件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部分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 从反馈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准则稿和条例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两个文件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围绕加强党内监督作出具体规定,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大家认为,两个文件稿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 大家一致认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立和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迫切要求,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 大家还认为,党中央就两个文件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体现,是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优良作风的体现。文件稿主题鲜明、思路清晰,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务实管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文件稿经全会审议通过后,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对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在这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两个文件稿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共提出1955条修改意见,扣除重复意见后为1582条,其中原则性意见354条、具体意见1228条。党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两个文件稿作出重要修改。 三、关于文件稿起草的原则和基本框架 在文件稿起草过程中,文件起草组着力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举措,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新观点新举措,体现时代性、创新性。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动全党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着力处理好新准则、新条例和老准则、老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做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坚持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统一,既从政治上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出原则性要求,又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搞面面俱到。 准则稿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 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条例稿共8章、47条,也分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新准则稿和1980年准则的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于1980年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个准则,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那个特殊时期,对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和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促进党内的团结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0年准则,既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又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归纳,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丰富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比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和基本准则,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关于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关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关于坚持党性,关于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关于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关于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关于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等等。这些都要继续坚持。 为什么还要制定一个新准则呢?党中央的考虑是,1980年准则虽然至今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由于这个准则针对的是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主要矛盾,现在党内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当时尚未遇到,而当时比较突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现在已经不突出了。党的十八大和修订通过的党章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比较原则,需要具体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少涉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但比较分散,需要系统化。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也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拿出新的办法和规定。我们制定和颁布新准则,不是要替代1980年准则,而是要在坚持其主要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规定。本着这一精神,在文件稿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第二,关于以高级干部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同时,准则稿、条例稿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起草两个文件稿过程中,着重把高级干部突出出来。比如,准则稿第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准则稿中需要对高级干部提出要求的也都作了强调。准则稿结尾时进一步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 条例稿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比如,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等等。 准则稿最后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这项工作正在进行。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建议,把准则稿搞成条例那样的体例。我们考虑,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这次制定的准则,是一个思想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的文件,要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形成的宝贵经验和基本规范,阐明党关于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和立场,有很多问题需要讲讲道理。做到这些,用条例那样的体例是难以容纳的。至于涉及的一些具体规定,有些党内有关法规已经明确了,有些要进一步在今后其他有关法规的制订中贯彻落实。现在的准则稿同1980年准则风格是一致的。
2016-11-03为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11月13日,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在雁塔校区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座谈会。副校长张荣刚、孙昊亮,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教师代表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等参加会议,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陈玺主持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及相关文件,重点研读了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强化国家安全法治保障等核心内容,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培养造就更多适应国家战略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等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要求上来,为后续深入交流研讨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张荣刚结合全会精神与法治建设实际,围绕数据安全治理从“管控”到“赋能”的法律范式转变展开深入阐述,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筑牢数据安全屏障,既要为数字中国建设保驾护航,又要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数据安全治理范式的进阶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契合国家战略走向的重要举措,必须准确把握“管控”与“赋能”的核心内涵,推动数据安全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孙昊亮表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部署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高等政法教育发展指明了清晰方向。当下,应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从人才培养全链条角度落实以下具体要求:一是完善以能力素质为核心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合,通过搭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平台,引导学生参与司法实务实习和法治志愿服务,在实践中锤炼法治思维、提升专业能力;二是强化人才交流协同,主动对接科研院所、政法机关及重点企业,拓宽人才联合培养渠道,汇聚优质资源助力高素质法治人才成长;三是将全会精神全面融入本科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创新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等方法,提升教学内容的时代性与针对性;四是聚焦就业导向,建立人才培养与法治行业需求的动态衔接机制,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切实提升毕业生的岗位适配力和就业竞争力。 在交流研讨环节,各学院代表立足本学院学科特色与工作实际,分享学习体会与落实思路。经济学院代表结合经济领域法治建设需求,提出要将全会精神融入课程教学,培养具备法治思维的经济人才;马克思主义学院代表从理论研究角度出发,强调要深化对全会精神的学术阐释,为学校思政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商学院(管理学院)代表围绕企业法治管理等内容,探讨如何将数据安全、法治建设等理念融入商科人才培养体系。 陈玺结合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的办学定位与发展方向作重点发言。他表示,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作为学校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阵地,必须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将全会精神全面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一方面在法律硕士培养中强化数据安全法治、数字经济法治等前沿领域课程设置,邀请实务专家参与教学,提升学生应对新型法律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依托学院科研平台,组织教师围绕数据安全治理、法治人才培养等关键课题开展联合攻关,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同时搭建更广阔的实践平台,让学生在服务法治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专业素养,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输送更多德才兼备的优秀法治人才。 张荣刚作总结发言,对本次座谈会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位代表的发言紧扣主题、思考深入,提出了诸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全校各单位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持续深化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聚焦人才培养核心任务,强化科学研究战略支撑,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水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撰稿:强乐颖 审核:陈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助力学校新文科、新工科建设,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2025年12月9日,我校在长安校区举行第七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决赛。比赛由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刘三阳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陕西师范大学傅钢善教授,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优秀思政课教师、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夏永林教授,西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陕西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姚聪莉教授,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首届全国高校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二等奖、首届陕西省高校课堂设计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周屈兰教授担任评委。校党委书记赵万东、副校长孙昊亮出席,教务处处长李大勇、副处长王鹏飞主持比赛。 本届大赛自2025年10月启动,经学院初赛、学校复赛选拔,最终确定25支教师团队进入校级决赛。经过激烈的角逐以及五位评委打分,获奖等次如下: 五位评审专家对比赛进行了点评。他们认为,本次大赛充分体现了“实”和“新”的特点,教师们在教育教学理论方面比较扎实,且能运用新案例、新技术参赛,教师们的教学创新水平较往届有较大提升。同时也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深刻理解大赛的主题,聚焦一流人才培养;二是注意边界,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特色、人才培养需求等开展课程阐述;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凝练教学痛点;四是要挖掘课程特色,增强表达感染力,扩大教学创新的影响力。 李大勇强调,本次大赛是对我校近年来在教学创新领域探索与思考的一次集中展示,希望老师们能将本次比赛中的创新成果融入到日常教学之中,让每一堂课都精彩纷呈,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供稿:教务处 撰稿:王筱蕾 审核:李大勇)
11月20日,“安理杯”第九届法律文书大赛颁奖典礼在我校雁塔校区人权报告厅举行。我校副校长孙昊亮,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屈金冈出席典礼,各有关高校、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我校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共同参加典礼。 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法律文书大赛的成功举办,一是学校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重要体现;二是学校面向法治实践,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三是学校立足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区位优势,服务“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四是聚焦法科研究生核心素养,延续红色育人传统、打造特色赛事品牌的长期坚守。 屈金冈表示,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学教育实践的重要部分,法律文书的精准性、说服力与创造性,是法律人不可替代的专业底色。在AI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青年法律工作者要主动求变应变,锤炼扎实的专业能力,在传承中不断突破,在协作中不断创新。 获奖学生代表马书晨、张盼分享法律文书写作思路与心得。我校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王丽美、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志杰对获奖作品分别进行点评。 本次比赛以法律文书写作为载体,共有来自23所高校的556名学子参加,经过初赛、决赛两轮角逐,最终决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名以及优秀组织单位3个。 我校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已连续举办9年,赛事影响力与辐射面持续扩大,现已成为西北五省区各高校之间友好交流、相互学习的重要平台。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之路,积极探索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供稿: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撰稿:李谦盛 审核:张学龙)
12月6日,由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主办、我校经济学院承办的主题为“‘十五五’擘画蓝图 坚持高质量发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长安校区图书馆举行。我校副校长马朝琦教授、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会长 、陕西师范大学孔祥利教授出席会议,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的专家学者、我校师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开幕式由我校经济学院院长王胜利教授主持。 马朝琦代表学校向与会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本次专题学术研讨会,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部署,推动全会精神在学术界和实务界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会长孔祥利在开幕式上致辞。他表示,“十五五”时期是陕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挖掘《资本论》在新时代的实践价值,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杨三省教授,孔祥利教授,陕西省统计研究所郭秦川研究员,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石英研究员,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蒋万胜教授,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钟卫国教授,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田义文教授、我校经济学院李隆玲副教授分别作报告。 本次学术会议圆满举办,不仅彰显和提升了学校的学科实力与学术声望,更汇聚了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力,实现了深度协同与资源共享,共同承担起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 (撰稿:经济学院 撰稿:刘红艳 审核:王胜利)
12月7日,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冠名支持,我校主办,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民商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盈科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二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在我校长安校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盈科中国区董事会董事、盈科西北区域监事会副主任、盈科西安管委会主任张海斌,陕西十三家知名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学校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学生代表观摩比赛。 郭武军在致辞中表示,准律师大赛既是在校学生向各位精英律师求教的“实景课堂”,又是学校携手以盈科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知名律所,促进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希望各位选手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友谊,以赛促学、以赛促行,争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张海斌在致辞中表示,本次比赛不仅是一场竞技,更是法学教育与实务相融合的关键纽带。他勉励选手珍视赛事过程中的学习与协作,这些经历都将成为未来法律职业道路上弥足珍贵的财富。同时,他表示盈科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支持青年法律人的成长,并始终愿与年轻一代携手同行、共赴前程。 陕西忠信诚律师事务所路延军律师在发言中表示,律师应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多重法律手段,并要以政治、社会、法律、市场、媒体“五位一体”的视角管理案件。民商法学院院长程淑娟教授在发言中表示,法律实务的核心在于将学术理论与具体事实相结合以解决问题,她鼓励大家投身法律事业,为行业贡献力量。 经过初赛、复赛的激烈角逐,来自宁夏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十一所高校的十二名选手脱颖而出,与来自十二家律所的实习律师组队角逐决赛。决赛分为限时答题、知识抢答、案例分析三个环节。最终得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组,以及优秀奖、入围奖、最佳人气团队奖若干组。 法治征程,青年担当。本次比赛不仅提升了参赛选手及广大师生对法律的敬畏与热忱,更坚定了法治信仰,夯实了专业素养,为中国法治建设注入了积极力量。 (供稿:民商法学院 撰稿:徐静逸 向俊伊 何思彤 审核:朱茂)
12月7日,以“椰风海韵忆长安 封关之际话新篇”为主题的西北政法大学海南校友会2025年年会在海口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出席并致辞,近百名学校、兄弟院校校友会、各地校友会代表及在琼校友参会。 刘志彬介绍了学校近年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开放办学等领域的成绩。他希望海南校友会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加强与母校及各地校友会联动,成为凝聚情感、汇聚资源、共谋发展的纽带与家园;推动母校与海南在人才培养、智库服务、成果转化、实习就业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校地共赢。他还期待校友发挥专业优势,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涉外法治服务、营商环境优化、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中贡献力量,让法治成为自贸港建设的鲜明底色与坚实保障。 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校友总会秘书长刘霖杰,代表学校和校友总会向海南校友会赠送姚喜平教授创作的书法作品。 分享环节,民商法学院原院长张翔教授、刑事法学院汪鹏副教授,分别以《买卖型期前抵债协议的履行请求权》《涉外刑事法治视域下跨境电信诈骗案件的认定路径》为题,结合理论与实务作精彩分享。 年会由海南校友会副秘书长车玲主持,会长薛松致欢迎辞,海南高盟HABL组委会主席、西南政法大学海南校友会秘书长吴贵仲代表兄弟院校致贺辞。 与会嘉宾欢聚互动,多地校友会代表携特色文创登台,年会圆满落幕。 在琼期间,刘志彬一行赴海口海关缉私局学习调研,双方围绕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协同合作等主题交流座谈。 (供稿: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撰稿:周建利 审核:刘霖杰)
2025年,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的援助员们,用专业知识与真挚情怀,书写了一份又一份有温度的“法治答卷”。 帮的都是实在事:从工资到押金,从欠款到赔偿 援助员们处理的案件,大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有购买瓷器却迟迟未收到货的当事人,有面对租房纠纷却被中介以合同不可改为由强签一年并拒退押金的租客,还有房屋所有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消费权益受损的服务合同纠纷等等。面对这些让人糟心的事,援助员们不仅认真梳理案情、指导当事人诉讼,代写法律文书、帮助申请劳动仲裁等,还给予耐心的情感疏导。“当事人那句‘谢谢你啊小姑娘’,让我心头一暖。法律不是枯燥的条文,而是可以握在普通人手中的温暖力量。”援助员韩雯杰说。 除了普通人遇到的各种生活困境,劳务纠纷是援助员们日常中接触最多的案件类型。迟迟未收到电子零配件加工款的当事人,未签劳动合同却被扣工资的劳动者,还有在三个工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看到当事人拿到起诉状时眼里的希望,我更加坚信,每一个微小的正义都值得守护。”援助员李丹碧在帮助当事人连续撰写三份起诉状后感慨道;“多亏你们,让我觉得这么远的事,也有人认真放在心上。”当赵雨薇听到当事人这样说“那一刻我明白了:距离从未阻隔正义,因为信任本身,就是最坚固的桥梁”;“用专业与耐心,为身处困境的人指引方向,这也是‘援助’二字最珍贵的含义。”李成娟说。 援助员蒋尚勇曾帮助一家因合同纠纷陷入困境的企业。他在酷暑中认真梳理案情、代写诉状并指导维权,最终有效遏制了当事人资产损失扩大。“连一份解暑的西瓜饮料钱都不收,这份专业与品格让我由衷钦佩。”当事人在感谢信中写道。蒋尚勇表示,初次见到学长学姐收到锦旗时,心里便暗暗向往;而当自己真正通过专业援助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感谢时,才深深体会到法律工作的温度与意义。“锦旗让我觉得,我们真能守护普通人心里的那份公平,更让我愈发坚信法律的价值。”王新阳道。 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是一个普通人维权成功的故事,也是援助员们不懈努力的成果。 以青春践法治,用初心暖民心 “法律不是书本上的字,是能用的工具。”这句话正被无数学生援助员亲身体验和验证。“一边学知识,一边办实事”,在“学中做、做中学”,这既为学生未来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打下坚实基础,更培养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一面锦旗,十分责任。”韦书宝的话语道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荣誉属于过去,而持续精进专业、帮助更多人,才是对这份认可最好的回应。正如李佳睿所说:“我们会继续用行动,去传递法治应有的温度。” 据悉,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在2025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约4300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1100余份,并成功代理案件40起,未来,西北政法大学法服的学子们将秉持“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初心,用奋斗的青春继续书写有温度的法治故事。 (供稿:校团委 撰稿:赵欣辰 审核:徐京平)
12月11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发布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陕西省协同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立项公示,我校郭淼教授申报的《中华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生发展研究》与李伟弟副教授申报的《陕西着力建设红色文化传承弘扬高地路径研究》成功入选。 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陕西省协同研究基地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落实“两个结合”要求的重要平台,此次重大项目立项聚焦文化传承与发展关键议题,旨在为陕西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我校两项入选课题紧扣时代主题与地方特色:郭淼教授的课题深入探索中华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生逻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学术参考;李伟弟副教授的课题则立足陕西红色文化资源优势,研究传承弘扬高地建设路径,助力陕西打造文化品牌、激活红色基因。彰显了我校在文化研究领域的学术积淀与科研实力。 近年来,我校持续深耕特色学科领域,鼓励科研团队立足国家战略与地方需求开展创新研究。下一步,学校将为课题研究提供有力支持,推动研究成果落地转化,为服务陕西文化强省建设、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贡献高校智慧与力量。 (供稿:科研处 撰稿:袁媛 审核:尚海洋)
12月12日,汉中市国际传播协作交流会暨国际传播中心揭牌运行活动在汉中举行。中国外文局副总编辑、中国书刊中心主任陈实,中国外文局中国书刊中心副主任董彦,中国日报社事业发展部主任龚铮铮,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舒平出席。我校党委副书记张军政参加活动并作主旨发言。 活动中,张军政与中国外文局副总编辑、中国书刊中心主任陈实,中国外文局中国书刊中心副主任董彦,中国日报社事业发展部主任龚铮铮,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单舒平,汉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红艳等嘉宾,共同为“汉中市国际传播中心”揭牌,并与汉中市委宣传部共同签署了《共建汉中市国际传播中心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校地双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共同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一起探索国际传播的西法大路径,共商校地合作的发展方向,合力共建具有鲜明汉中特色的国际传播战略体系。 签约仪式上,张军政应邀作主旨发言。他表示,我校依托“战略锚定方向、网络支撑落地”的一体化整体布局,构建起“法新结合、双向赋能”的独特传播体系,打造“顶层设计-学科支撑-人才保障-实践转化”的全链条传播生态。他表示,学校立足上述条件,凝练出三大核心优势。一是区位与地缘优势,地处古丝绸之路起点西安,在区域法治传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二是转化优势,获教育部专家高度评价,教学与实践转化机制成熟高效;三是学科交叉优势,新闻学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评级上升,与法学深度融合形成复合能力。就共建汉中市国际传播中心,深度挖掘校地合作潜力,张军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共建“汉文化国际传播智库平台”,让历史文脉“立起来”。立项《张骞与丝路国际传播》多语种研究丛书、“生态保护中的中国智慧”英文课程,为藤编、羌绣申请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共搭“实践育人与传播转化平台”,让青春力量“动起来”。发挥学校实践教学优势,在汉中设立“国际传播实训基地”,打造多语种传播内容。三是共办“丝路汉风国际交流品牌活动”,让合作声音“响起来”。联合举办“张骞与丝路国际传播论坛”,开展“汉风丝路学生交流计划”,打造VR沉浸式汉文化体验项目。 古丝绸之路见证了西安与汉中的文明共振,今日“一带一路”更呼唤校地的协同发力。学校将持续发挥“法新结合”的专业优势,深度融入汉中发展大局,让汉风古韵借法治之基稳立世界,让丝路精神以传播为桥连接中外,共同书写校地合作赋能国际传播的新篇章。 (供稿:党委宣传部 撰稿:吴亢 审核:燕福民)
12月4日上午,我校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举行第十二届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暨“宪法晨读”活动。副校长孙昊亮出席,教务处处长李大勇主持活动。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体参会师生观看了国家宪法日宣传片,在经济学院2024级卫文斌同学的带领下,郑重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第二阶段,全体参会人员同步线上参与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络直播,进行线上宪法晨读。 通过本次宪法宣誓仪式及宪法晨读活动,广大师生深入了解宪法精髓,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从中汲取伟大民族精神的力量,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学习宪法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学生宪法知识的储备量,使同学们对宪法精神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今后,学校将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与法治教育,实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实践教学目标,营造“多层次、多元化、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党政办、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全校20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供稿:教务处 撰稿:殷晓明 审核:李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