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北法律评论》是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贾宇校长主编、法学研究所负责编辑编务的法学学术集刊,集刊原则上每年出版2卷,自2006年创刊以来,已连续出版四卷。集刊从第五卷开始拟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西北法律评论》刊登各部门法学领域内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立法研究、案例分析、域外法学与比较法学、法学书评等法学研究稿件。《西北法律评论》热诚欢迎广大法学研究同仁、法学专业研究生踊跃投稿。
二、《西北法律评论》自创刊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集刊的所有稿件被《法学学术网》连续刊载,并被许多专业网站转载,引用率不断上升。《西北法律评论》经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认可,在西北政法大学职称评审时按核心集刊对待。
三、《西北法律评论》要求来稿字数一般控制在8000—15000之间,敬请提交电子版,文章中的各种引文、数据、资料等务必核实,文责自负。
四、《西北法律评论》文章注释采取当页脚注,每页连续重新编号,序号一律采用“①、②……”的形式。著作的引用方法为: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及出版时间、页码(例如:【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刊物文章的引用方法为:作者、文章名称、刊载刊物及其卷(期)号(例如贾宇:“略论上海合作组织的前景、问题以及我国的对策”,载《西北法律评论》第三卷。);外文引注请按国际标准注释。
五、《西北法律评论》来稿作者应于文章首页页下注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学位等;文章若为研究课题(项目)成果,请于文章首页页下、作者简介上方注明项目的立项时间、名称、立项编号等。
六、译文稿者,敬请译者(投稿者)自行解决版权的授权问题。
七、请于文章最后,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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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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