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纪念中国民用航空法颁布二十周年学术论坛

西北政法大学 2015年08月25日

6月27日,“面向‘一带一路’的航空法治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唐华宾馆召开。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主办,西北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承办,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西部机场集团、民航西北管理局、中航集团为本次研讨会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研讨会紧紧围绕着“纪念《民用航空法》颁布二十周年暨中国航空立法改革”这一主题展开。

研讨会开幕式和会议专题研讨分别由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刘伟民和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刘萍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炎,中航集团总法律顾问聂颖,西部机场集团副总裁秦占欣,民航西北管理局处长朱勇珉先后致辞,他们均表示了对与会嘉宾的感谢与欢迎,也表达了对《民航法》修订、改进和完善的期待。

研讨会分三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主题:纪念《民用航空法》颁布二十周年——中国民航法治二十年回顾与展望,由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董念清教授主持。

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刘伟民教授做主题发言,其发言的题目是《完善航空法,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刘伟民教授从多个方面进行发言,并且带来了李家祥局长的演讲内容。他从五个方面论证了《民航法》是部良法,从九个方面提出了《民航法》的修改建议:应以法律确认民用航空业的重要地位,引导、推动和保障发展;以法律促进空管体制改革,解决民用航空业发展的瓶颈障碍;建立航空运输市场经济法制体系,适应“航空自由化”的挑战;以法律明确机场定位,确立机场管理机构法定职权;完善适航管理法规,保障和促进航空制造业快速健康地发展;明确机长法律地位,加强航空人员安全管理;完善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适应国际航空法的新发展,修订《民用航空法》,刷新相关规定;创建军民航融合式发展模式,以法律形式确保军民航协调发展。

中航集团总法律顾问聂颖做主题发言,其发言题目是《用法律的方法解决民航发展中的问题——<民用航空法>修改的几点建议》。聂总从黑名单制度、航班延误、超售、运输总条件这四个方面展开具体论述。他根据现实情况结合理论分析带来了一场诙谐而有趣的演讲,带动了在场所有人的热情,专家们积极提问,讨论热火朝天。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王瀚教授做主题发言,其发言题目是《中国航空法治存在的问题与航空立法改革的思路》。王瀚教授说明了举办此次研讨会的目的:缅怀为中国航空法治化进程做出卓越贡献的前辈,如故去的民用航空法起草小组组长徐克继先生和中国航空法理论研究的奠基人赵维田先生;总结中国航空法治二十年发展历程和民航法实施的经验,航空法专家们必须考虑中国未来航空法的修订和法治创新,在建设航空强国和参与全球航空治理的大视角下推进中国航空法治现代化改革,紧紧把握国际航空法律秩序的变革和发展,深入国别航空法比较研究,为中国航空立法改革提供法理支撑,在科学立法原则指导下,积极推进中国航空立法改革;新时期中国航空法的研究需要协同创新,全面推进。他进一步指出,“一带一路”宏伟蓝图为中国民用航空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为推动新一轮全球民用航空合作和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民用航空作为最安全、最高效、最快捷的运输方式,在促进互联互通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不断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更好地支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必须使规范航空运输的法律制度走向完整、统一,实现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午研讨会进入第二单元,主题:中国民航立法修改与航空立法改革——中国航空立法改革的核心问题与立法方式,由中航集团总法律顾问聂颖主持。发言人有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马选玲、国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峰、中国民航大学郝秀辉教授、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董念清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于丹以及西北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研究人员燕福民、师怡、张望平、周亚光、张丝路博士。以上发言人依次就下述题目进行发言:《从实践角度看航空安全制度的完善》、《<民用航空法>修改需要考虑的几点安全和经济管理内容》、《航空运输总条件的立法地位与<民用航空法>的修订》、《民航空难事故的损害赔偿研究——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承运人责任制度的修改》、《我国航空器物权法之完善之思考》、《<民航法>修订中的通航法律问题》、《<民航法>修改中的航空货物运输法律规则探析》、《<民用航空法>中关于“国际运输”规定的反思》、《<民航法>修改中的反垄断法问题》、《国内承运人迟延责任的修改意见》。

第三单元主题:新时期中国航空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由中国民航大学郝秀辉教授主持,邀请高峰、吕艳芳、马选玲、刘伟民四位专家发言。以上专家的共识是航空法需要复合型、外语能力强的人才,培养航空法人才需要加强法学教育与航空法实践的联系。

最后,王瀚教授对研讨会做了总结和点评。他表示,我国下一步航空立法改革,一是要解决我国的空域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协调民航与军航的关系;二是要解决航空市场秩序与航空市场经济监管的职能问题。这两个问题应该成为下一步航空立法的基点。此外,在“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下,拓展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周边国家的双边适航合作,推进双边适航协议签署,为航空产品交流创造良好的双边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航空立法和航空立法改革。王瀚教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同时邀请大家莅临10月份的第二届国际通用航空法治论坛。

本次研讨会莅会嘉宾和校外专家、学者包括中航集团总法律顾问聂颖,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炎,西部机场集团副总裁秦占欣,民航西北管理局处长朱勇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吕艳芳,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马选玲,国浩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高峰,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董念清,中国民航大学教授郝秀辉,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于丹,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通用航空产业园管理办公室郭超主任,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陆航,中国民航报记者李暄,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蔡韵,甘肃政法学院教师张辉,交通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刘伟民等。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王瀚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副院长刘萍教授、潘俊武教授、樊林波副教授、庾国庆副教授以及西北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的研究团队及研究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中国社科报》、《中国民航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做了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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