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视角下的工程管理暨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法学研究中心成立论坛成功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 2019年03月21日

3月17日,由民商法学院主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所、天同(西安)律师事务所、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司法视角下的工程管理暨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法学研究中心成立论坛”在长安校区成功举行。我校副校长张军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研究所所长刘莉,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主任卢刚,北京市天同(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杜晓成作为发起单位代表出席论坛,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政治处处长严磊、西安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董克明、陕西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建生、西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茜等嘉宾出席论坛,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律师、法务、专家学者、学生以及建设工程领域相关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近500名代表参加论坛。

论坛伊始,民商法学院院长张翔教授主持中心成立仪式。张军政和刘莉分别致辞。随后,张军政与中心主任张翔,副主任刘莉、梁宁辉、杜晓成,秘书长翟嘉共同上台完成了中心启动仪式,标志着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法学研究中心的成立。

中心成立仪式结束后,进入到上午的主题发言阶段,由杭州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曲笑飞主持、点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美国工程成本协会会员张大平围绕“认识中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审核确定工程造价”,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土木工程高级工程师、同济大学工学博士曹文衔以“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质量缺陷如何合理归责”为主题,民商法学院院长张翔围绕“建设工程合同中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债权的保护”,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翟嘉以“建设工程工期顺延的司法认定”为主题分别发言。

下午的主题发言阶段,李琪作为司法解释二的起草人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究——《司法解释二》解读”为题做发言,《法律科学》主编、民商法学院韩松研究员进行点评。最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学系主任张伟涛、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中铁一局集团总法律顾问)翟建明、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文衔、《法律科学》主编韩松四人就“裁判规则对市场主体行为与市场秩序的影响——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为题进行了圆桌讨论,并与现场的企业家、律师、学生等进行了互动交流。(供稿: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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