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法制交流支援项目海外成果发表会”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 2015年08月26日

      2014年12月29日,“中韩法制交流支援项目海外成果发表会暨中韩金融法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会议室举行。此次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和韩国法制研究会共同主办。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韩国法制研究院李源院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韩国法研究中心及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朴宗根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王麟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学安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富青教授、副院长李集合教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晓刚庭长、西市安中级人民法院姚建军庭长、韩国昌源吴勇桂法官、韩国釜山高等检察厅检察官朱英奂、韩国庆熙大学朴烜日教授、韩国济州大学法学院金汝善教授、韩国金融监督院北京代表处代表李圭晔博士、韩国法制研究院李相模博士和朴矿栋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谢德成教授、杨为乔副教授、凤建军副教授、王莹莹副教授、席小娟副教授、李亚萍博士、常鑫博士以及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共计百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第一阶段为开幕式,主持人朴矿栋博士宣布论坛开始,致辞环节,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首先表达了对韩国贵宾以及各位专家学者的欢迎,其次介绍了中韩两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密切交流与合作,最后表达了对于此次论坛的衷心祝愿以及对今后中韩交流合作发展的希冀。 

      此次论坛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2014年韩国法制研究院法制交流支援项目海外成果发表,朴矿栋博士与强力教授分别介绍了出席论坛的韩方和中方人员。首先,李源院长就韩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发表了主题演讲,比较了复议和诉讼两种制度在提起、对象等方面的异同并分析了各自的优缺点;朴矿栋博士对韩国的法制研究项目以及法制支援项目分别作了介绍,希望中方能够给予更多关注和交流;李相模博士介绍了韩国法论坛以及宪法、合同法等相关书籍,表达了和西北政法大学继续交流合作的愿望。综合讨论环节,王麟教授首先针对李源院长演讲中的概念作出了解释,分析比较了中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异同,提出了韩国制度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刘亚军教授结合中国实际,就韩国区域法制研究院工作的成果发表了自己的体会;郭富青教授分析了韩国法制研究院的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原因,就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方面提出了三个问题。最后,韩国的专家学者对各位教授、同学提出的问题予以一一作答。

      论坛的第二部分为韩中金融法制的主要现状与交流方案,杨为乔副教授就活跃证券市场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困局发表了主题演讲,举例分析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李圭晔博士介绍了韩国公司的家族治理以及公司收购中国家的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对收购的影响;吴勇桂法官对于韩国的商法规定的股东大会的决议撤销和不存在之诉做了分析;朴烜日教授从机械交易所的技术性特征角度介绍了韩国动产抵押制度ABL;姚建军法官简要介绍了中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分析比较了中韩关于确认股东会议无效的相关规定;王莹莹副教授分析了中国设立动产抵押的必要性,并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强力教授就中国金融法的现状及课题展开了主题演讲,从中国金融发展改革的历史演变、中国金融体系的基本架构、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法制对策三个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朴烜日教授就强力教授的演讲,提出了关于中国如何接近BIS rule的问题,强力教授对此问题做出了回应;金汝善教授以济州岛为例,分析了中韩FTA的金融服务;凤建军副教授围绕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及ISD展开了深刻讨论;席小娟副教授从财税法角度出发提出了FTA预算相关条款以及韩国金融税赋的问题,金汝善教授作了简要回答。

      论坛第三部分为综合讨论中韩纠纷的展望和课题,朱映奂法官结合亲身经历,介绍了韩国对金融犯罪的处理方式;吴勇桂法官以中韩司法交流为契机,表达了今后交流合作的希望;王晓刚法官从涉外商事审判的角度分析了司法公正、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张学安教授就区域法律研究的合作模式和争端解决问题发表看法,李亚萍博士有关环境问题提出了疑问并得到金汝善教授的回应。

      最后,强力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简要总结,提出了中韩FTA早日到来的美好愿景,十八点四十分,强力教授宣布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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