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马航MH370失联引发的国际法问题”研讨会

西北政法大学 2015年08月26日

      3月27日晚8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和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共同主办“马来西亚航空MH370航班失联引发的国际法问题”研讨会。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我校副校长王瀚教授,国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法学院院长李万强教授,国际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张学安教授,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亚军教授以及来自航空管理和航空运输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应邀出席。国际法学院青年教师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同学积极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会议由国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萍教授主持。

      研讨会上,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认为,马航MH370航班失联是民航史上最为复杂、最为迷惑的事件,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各国救援领域广泛,涉及空中、海上、陆上、外层空间搜救问题,对航空经济、航空安全、民航多边合作和航空法律实践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引发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航空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复杂的法律问题,从航空法和国际法视角分析马航事件,有以下几方面值得特别关注的问题:第一,马航失联飞机搜救中心的设立及其法律地位和职能,马来西亚总理在缺乏飞机残骸确证情况下单方面宣布失联飞机坠毁不具有航空事故构成上的法律效力,航空事故救援法律构成;第二,空难赔偿通常涉及六个方面的赔偿法律关系:航空运输责任赔偿、航空保险赔偿、航空产品责任赔偿、航空安全监管和飞机搜救的政府责任、航空环境损害责任赔偿、飞机对地面和水面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各个层面的赔偿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均不相同,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规则》只是调整航空运输责任的统一法规则。由于每位乘客和其他主体诉求、投保等情况不同,航空索赔适用的法律不同、诉讼地不同,同一航班罹难乘客最终获得的赔偿可能存在巨大差异;第三,马航失联航班可能引起跨国航空运输赔偿诉讼,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则涉及平行诉讼管辖和诉讼地的选择,也涉及相关诉讼的国际民事司法协助问题,在哪国起诉最为有利需要进行个案涉及的法律适用和法律利益评估;第四,这次事件还引发了其他需要关注和研究的法律问题:民用航空领域反恐法律问题,国际航空安全监管法律问题,国际航空电讯安全法律问题、空难援救的国际合作问题,航空公司并购、破产等法律问题。

      中国民航西北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我校航空法研究所研究员朱勇珉处长从民航技术、行业管理角度解释航班的“失联”和“失事”,同时介绍机组与地面是如何保持联系的;强调此次事故的调查、搜寻、救援、赔偿等问题应依据国际民航组织系列附件中的规定以及《蒙特利尔公约》来进行;他还特别提到,如果飞机上有犯罪,还会涉及犯罪心理学。

      中国东航西北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法律事务室主任、航空法研究所研究员赵进主任指出马航事件对航空运输业、东南亚旅游业和商务投资已产生直接影响。他就马航事件中“事故”的认定、调查、救援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由于缺乏确切的证据,目前确定事故的条件还不具备,下一步开展事故的调查,调查的主体、构成、程序十分重要。他还分析了在航空救助中海洋权益、领空权益的让渡是否是国际法义务,卫星数据共享以及数据误导责任,协助性救援的救援补偿等法律问题。

      王泽林副教授和航空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博士研究生燕福民老师就此次事件涉及的某一方面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王泽林老师就劫机的行为性质、飞机的故障、飞行员是否可能有过错提出了一些看法。燕福民老师以《芝加哥公约》附件为依据分析了航空搜救、调查、安保和安全管理相关问题,并对国际航空搜救中的国家义务以及持假护照登机的乘客是否有权获得赔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研讨会最后,王瀚教授提出以下问题供大家会后开展跟踪研究:1. 机组人员的亲属能否依据《蒙特利尔公约》获得赔偿;2. 持假护照登机者能否依据《蒙特利尔公约》获得赔偿;3. 马来西亚政府在什么情形下可能承担责任;4. 航空产品责任能否与航空运输赔偿责任合并诉讼;5. 诉讼地如何选择。王瀚主任提出期望,继续跟踪马航搜救进展和各方面新情况,适时再召开学术沙龙,从国际法和航空法专业角度深入研究法律问题,形成咨询报告和法律谈判方案供社会和政府参考使用。

      2014年3月8日凌晨,马来西亚航空一架载有239人的MH370航班与空中管制中心失去联系。这架航班上共载有来自14个国家的227名乘客,其中,中国乘客154名。截止3月19日,参与搜索和救援的国家已增至26个。3月24日晚,马来西亚总理宣布,根据新的数据分析,MH370航班终结于南印度洋。马航失联事件具有很高的社会关注度,引发了航空史上最复杂最困惑的法律问题,此次研讨会从航空法、国际法角度展开讨论,将学术研究与重大国际事件和热点国际法律问题相结合,提升了国际法学研究视角,凸显了国际法学的实践魅力,增进了我校师生对热点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和关注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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