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法律保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西北政法大学 2015年08月26日

      10月25日,法律保障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来自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甘肃省法学会、陕西省法学会、西安市法学会、新疆大学、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以及来自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浙江省法学会、福建省法学会、温州市法学会、台州市法学会、舟山市法学会、泉州市法学会、漳州市法学会、华侨大学等地方法学会及高校的近60名代表出席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旨在探讨“一带一路”建设法律保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如何构建“一带一路”法律保障机制、沿线各省市法学会及法律院校可以提供哪些资源以及如何做好短中长期计划与发展战略等问题。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谷昭民主持,我校副校长王瀚,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李立,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萍,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杨建军等专家参加会议。

      西北政法大学王瀚教授、杨建军副教授,华侨大学许少波教授,云南大学罗刚教授,福建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晓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丁丁,新疆大学乌买尔•买合木提教授,兰州大学刘光华教授,甘肃政法学院史玉成教授等法律专家学者分别就“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合作机制发表了真知灼见,并对互联互通、贸易投资、非传统安全、标准制定、金融货币以及争端解决等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多角度的讨论与探索。

      代表们表示,将充分发挥本地区、本单位的资源与优势,密切联系中国法学会倡议并发起的“中国—东盟法律论坛”、“中国—亚欧法律论坛”、“中国—拉美法律论坛”、“东北亚法律论坛”、“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东亚-拉美法律论坛”、“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和“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八大区域论坛,积极参与到法律保障的建设中来。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今年李克强总理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一带一路”建设作了部署。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对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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