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隆重召开

西北政法大学 2012年12月05日

      12月4日上午,由陕西省法学会与我校共同主办的“纪念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暨陕西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雁塔校区隆重召开。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维民、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自成、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我校副校长王瀚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延安大学、榆林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我校科研处处长冯卫国教授、刑事法学院院长王政勋教授和国际法学院院长李万强教授及宪法学科的老师、硕士生共计八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主持。

      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宣读陕西省法学会关于成立宪法学研究会的批复文件,会议秘书处通报了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宣读了陕西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经由法定选举程序获得大会通过。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宪法学会理事、宪法学学科带头人董和平教授当选为陕西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纲、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李华等16人当选为副会长。会长董和平教授作了表态发言,并向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维民颁发了名誉会长证书。

      副校长王瀚教授、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自成,分别在成立大会上发表致辞。王瀚副校长在致辞中指出,三十年来,八二宪法在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重要成就。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广大宪法学工作者围绕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保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将成立大会选在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纪念日这一值得纪念的日子召开,一定能够铭记人心。

      刘自成副书记在讲话中首先代表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安东同志,并代表陕西省政法委,对这次学术研讨会的召开和陕西省宪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就宪法学研究会未来的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强调指出,宪法理论研究和宪法学研究会的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陕西地方法治建设,要围绕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实施监督保障机制等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多想办法、多做工作,让宪法内容家喻户晓,使宪法意识、宪法权威深入人心,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

      在随后举行的“纪念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纲同志回顾了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年取得的成就,并针对宪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陕西师范大学法学系主任王蓓教授从制度比较、文化比较的角度谈了自己对“权力与权利”等宪法问题的看法。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刘兴平同志给大家介绍了法院审判实践中贯彻实施宪法的一些新探索。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永安先生结合自己二十年的律师执业经历,谈了理顺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政府功能与权力边界的问题。西北大学政治传播研究所所长华炳啸副研究员做了题为“八二宪法与未来中国宪政改革的前景”的发言。

      董和平教授最后围绕“民主”、“人权”这两大核心问题,提出今后中国的宪政建设要在扩大党内民主、落实人大制度、强化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普及宪法文化、树立中国宪政品牌,这也是未来宪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关注的问题。

      学术研讨会是我省法学界纪念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的重要活动,会议气氛热烈,成果丰硕,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和我校宪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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