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商事治理法律机制研究所承办的“商法通则”暨商法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河南大学、《法学杂志》编辑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工商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九州同律师事务所等国内高校、实务部门、律所的代表以及我校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的师生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与会代表通过研讨,形成了基本共识:商法的独立性是客观存在的,商事法律的特殊性也勿容置疑,因此,“商法通则”的制定非常必要。工商登记对于商事主体而言,更多地是一种信息公示机制,而非资格赋予机制。我国应该建立商事审判理论与实践体系,法官的商事审判思维和律师的商事纠纷解决意识之构建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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