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院成功举办纪念《纽约公约》通过五十周年纪念大会

西北政法大学 2008年08月02日

7月27日上午,由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陕西省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的“纪念《纽约公约》通过50周年暨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西安市建苑大厦隆重举行。来自陕西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律协、省法学会、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仲裁委员会、渭南仲裁委以及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等单位的政府官员、法官、仲裁员、学者、律师近百人出席了会议。《陕西日报》、《陕西律师》、《西部法学》等新闻出版单位对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

五十年前,即一九五八年六月十日,联合国通过了《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纽约公约》。经过五十年的发展,《纽约公约》的缔约方从当初的40个,增加为今天的143个。近些年来,各国国内法院适用《纽约公约》的案例也达到上千余件。可以说,《纽约公约》是国际条约在国际社会得到普遍遵守与良好执行的典范,是国际法领域最为成功的条约之一。从实际功绩来看,五十年来,《纽约公约》在促进各国国内仲裁立法的健全与完善、推动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以及扩大国际经济交流方面发挥了至为重要的作用。国际社会普遍认为,《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大厦所依赖的最为重要的一根支柱”,“有资格成为整个商法历史上最有效的国际立法实例”。 在《纽约公约》通过五十周年之际,国际国内社会举办了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今年2月1日,联合国与国际律协(IBA)联合在纽约举办了纪念大会,来自五十多个国家的六百五十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向大会发了亲笔贺信。6月10日,国际商事仲裁协会(ICCA)在都柏林举行了庆祝大会。6月6日至8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共同举办了纪念座谈会。

7月27日上午,陕西省法学界的同仁为了一个同样的目的齐聚在一起,纪念这一伟大的公约。在开幕式上,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与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俊星先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纽约公约》给予极高的评价。在会议的上半段时间,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李万强教授介绍了《纽约公约》的起草史、《纽约公约》对以往国际仲裁条约的重大发展以及《纽约公约》的历史功绩。与会代表还饶有兴致地观看了IBA录制的对“现代国际仲裁之父”、《纽约公约》的起草者、荷兰籍国际法学家彼得·桑德斯教授的采访录像。在会议的下半段时间,来自学术界、仲裁界、司法界以及律师界的代表纷纷发表了纪念讲话。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详细地阐释了《纽约公约》基本内容,认为中国1987年加入《纽约公约》是中国仲裁立法走向现代化与国际化的重要标志,西安市“四化”发展目标的实现急需更高层次的仲裁服务。潘俊星先生就中国仲裁的国际化与本土化的有机结合发表了独到的见解。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叶善庭长介绍了我省司法实践中适用《纽约公约》的情况,并就仲裁界与司法界的沟通与协调提出了有益的看法。省律协涉外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加律师则从律师执业的角度对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谈了自己的感受与认识。另外,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周健教授等代表也在高度评价《纽约公约》的同时就我省仲裁法学研究与仲裁事业的发展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作为我省法学界的一件盛事,《纽约公约》纪念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郭捷副校长致开幕词


潘俊星秘书长致开幕词


王瀚副校长作会议主题发言


周健教授发言


金叶善庭长发言


曾加律师发言


李万强院长(左二)主持会议


吕延峰主任律师主持会议






与会代表观看录像




会议现场


参会代表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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