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19:30,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处、校团委协办的“公法与人权”第31期、“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专题学术讲座(七)、人权研究中心校庆系列学术讲座专题(十四)在线上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做题为《宪法的守正与创新:八二宪法的变与不变》的讲座,常安教授主持,井凯笛副教授、徐翔博士、赵小静博士、杨博文博士与谈,校内外师生400余人在线上参会。

李忠夏回顾了“八二宪法”的历史变迁,阐释了“八二宪法”的时代精神,并展望了“八二宪法”的未来远景。“八二宪法”具有三重历史定位,应当置于新中国、近代中国与传统中国不同历史语境中考察。“八二宪法”的时代精神映射出守正与创新两方面要素,社会主义、人民主权、民主团结、国家结构、民主集中、基本权利,是“八二宪法”中一以贯之的精神内核。同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推动了“八二宪法”的与时俱进,并最终形成公私二元并存的宪法规范结构。中国宪法的功能属性,强调国家建构、社会秩序的塑造与个体利益保护的统一,以功能转型推进宪法的制度设计,有助于中国宪法学与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
与谈环节,井凯笛指出,应当从宪法文本之上、中、下三重视角进行解读。徐翔博士指出,对宪法中体育条款变迁之考察,可以更好地理解“八二宪法”中体育条款的历史使命与规范内涵。赵小静指出,系统论方法在宪法教义学与具体权利阐释中的功用值得探讨。杨博文指出,国家社会二元对立模式打破之后,如何以系统论的语言描述现有社会状态以及政治系统如何安置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挖掘。
讲座最后,常安总结:线索、框架、视角在论文写作和学术思考中尤为重要,应当做到线索明确、框架清晰、视野开阔;应当重视历史方法,看到宪法的时间维度与历史意义;宪法学研究中反思精神一以贯之,应当在反思中不断推进宪法学的学科发展。
(供稿:人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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