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金融消费评议机制论坛暨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2017年第四次培训会》在我校成功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 2017年12月25日

11月30日下午,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和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联合主办的“海峡两岸金融消费评议机制论坛暨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2017年第四次培训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论坛特邀台湾铭传大学专任助理教授、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评议员林盟翔做《台湾金融消费评议机制的最新发展》主题报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冯宪芬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傅瑜副教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王建敏副庭长,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杨岚副处长与谈。台湾永丰金控总机构、永丰银行前法令遵循主管资深专业协理林建廷,陕西各金融机构代表、律师事务所代表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共计200余人参加此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上,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助理岳金禄先生主持并向大会报告了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近期主要工作,包括调解中心正在积极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和陕西高院的合作,推动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的建立,制定《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管理办法》等。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致开幕致辞。他认为,金融消费者在交易中较金融机构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两者之间的纠纷矛盾愈加凸显。次贷危机后,国际社会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日益重视,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出台法律予以保护。2011年以来,大陆地区也逐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建立了相应纠纷解决机制。这种纠纷解决机制从保护弱势群体出发,有效规范各个金融机构业务行为。相信本次论坛和培训对陕西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会起到推进作用。

主题报告阶段,林盟翔教授、王建敏副庭长、冯宪芬教授、傅瑜副教授、杨岚副处长分别做了发言。自由讨论环节,苇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韬就金融消费调解中心组成人员资格评定,陕西省高院民二庭王建敏副庭长就消费者不接受调解结果起诉时法院对评议结果所持态度等问题与林盟翔教授进一步进行讨论。

强力在总结中表示,希望各个金融机构能有所收获。金融服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同时更需要有情怀,推己及人。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地方金融服务,扩大地区发展优势,从而使金融秩序更加稳定,更加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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