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讲座

西北政法大学 2015年08月26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识,校党委宣传部和党委学工部在五月期间特邀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段建海教授、刘进田教授、马京平副教授为主讲,邀请何小勇、高静、孟鸿、刘建国等青年博士为辅讲,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举行系列讲座。他们在讲座中通过理论与事例的结合,分别从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详细解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解读

      5月11日,段建海教授以《个人道德生活价值观》为题,以“关系本位”为视角,从梁漱溟的“关系本位”伦理论谈到马丁•布伯的“我——你”关系思想的“主体间性”理论,为个人道德生活观的树立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依据。他通过“爱国是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相互眷恋”、“敬业是职所与个人价值的共同实现”、“诚信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诺”、“友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四个方面的详细阐述,说明了相互尊重基础上的个人道德理性的重要性。讲座中,他提出“敬业心必须在单位与个人相互尊重的平等互动的关系状态下形成,个人必须为职所之事业的发展不余遗力,才能在相互理解、相互作用中既成就了集体的事业,也完成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个人道德生活的价值观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平等互惠的行为规范和建立在道德自觉基础上的共同创造的自由境界。”等观点。辅讲老师高静、孟鸿两位博士围绕讲座主题,分别以《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诉求》、《当代大学生诚信危机刍议》为题,理论联系实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做了进一步深入解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解读

      5月18日,刘进田教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解读》为题,从中国历史传统出发,分别解释了“非家庭”和“非政府”的具体内涵,对社会的独立性作了深层次的解读,深入介绍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四个价值理念的含义,概括了四个价值之间的关系,揭示了它们之间密切的联系和深刻的逻辑架构。讲解中,他还向大学生提出了“弘扬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核心价值观”的希望,并提出“以核心价值观塑造人格、以核心价值观评判是非”等四点具体要求。作为辅讲,副教授马京平以“法治在第二个倡导中的优越地位”为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法治作了全新的解读。针对现实中存在的法治问题,他在倡导对法治信仰精神塑造的同时,强调唯有思维与行为一致,才能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进程不断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解读

      5月25日,马京平副教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解读》为题,结合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内容,提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反映了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根本要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则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的基本主张。他认为,富强是经济建设的发展目标,民主是政治上的重要原则,文明是文化价值目标,和谐则是社会价值目标。这四者的关系辩证统一,彼此互为条件,互为基础。大学生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人人格的塑造相结合,并时时将其作为个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积极投身到我国社会制度的完善和社会机制的建设中去。辅讲老师何小勇、刘建国博士围绕讲座主题,分别以《辩证地看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内涵》、《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几个角度》为题,做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和解读。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重要论述实现了政治理想、社会导向、行为准则的统一,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追求。而此次系列讲座从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详细解读,使得全校师生对其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将其内化于心武装我们的头脑,必须做到外化于行,落实到我们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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