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举办中美哲学教育高层论坛系列学术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 2012年06月19日

      应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张周志院长的邀请,美国圣路易斯大学哲学与文学学院院长及艺术与科学学院院长Michael D. Barber教授,于6月5日至6月12日来西安参加由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主办的中美哲学教育高层论坛,并与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商谈合作意向。在此期间,哲学院安排Michael D. Barber教授围绕他所研究的社会现象学做了多场学术报告。Michael D. Barber教授对于他一周来在我校学术访问的愉快经历感到十分欣慰,希望与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全方位长期合作。

      Michael D. Barber教授1985年从耶鲁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社会现象学、社会科学与宗教哲学等领域的研究,是全球第四代现象学研究的著名学者和重要代表人物。他的主要著作有《社会的类型化与晦暗的他人:知识社会学在舒兹现象学中的地位》(Social Typifications and the Elusive Other: The Place of Sociology of Knowledge in Alfred Schutz's Phenomenology)、《舒兹思想评传》(The Participating Citizen: A Biography of Alfred Schutz)、《平等与多样性:对偏见和歧视的现象学研究》(Equality and Diversity: Phenomenological Investigations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等。


自我与他人:认同与理解
——记Michael D. Barber教授的学术报告《人际遭遇》

      6月8日下午,Michael D. Barber教授在Ⅱ402教室做了题为The Interpersonal Encounter(人际遭遇)的首场学术报告。报告由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张周志教授主持,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外国哲学的部分教师和哲学专业、社会学专业学生及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了报告会。
     
      Barber教授的报告以理查德•扎纳最具影响力的著名论文开始,梳理和分析了胡塞尔、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阿尔弗雷德•舒兹(Alfred Schutz)、多里昂•凯恩斯(Dorion Cairns)、理查德•扎纳(Richard M. Zaner)和他本人四代现象学家的他人理论及其争议,展示了胡塞尔的共现理论的现象学的明证性及其优势所在,最终为人际遭遇这一社会现象做出了充分的现象学描述与分析。

      这位60多岁的老人在课堂上的生动讲解为学生们带来了对现象学的全新体认和对他人交遇的深度理解。Barber教授将报告的重点放在胡塞尔的他人意识理论上,即共现(appresentation)理论。在面对一个他者时,我们如何将其识别为另一个人,一个他我(alter ego)?进而,我们如何处理自身和他人的人际关系?这是几代现象学家共同思考的重要课题。舍勒和舒兹已经表明,我们不能够简单地依靠类比推理,而是能够由他人的外部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特征直接感知其内心情感。这里的关键所在是他人的直接性在现象学上的明证性,这决定了相应的他人理论的优劣成败。胡塞尔为此提出了一种超越了以往的移情和心灵投射理论的现象学的共现理论。后者主张,以他人的体现为中心,未被体现者一同被共现出来,从而在自我的意识领域完成了对他人的构造。Barber教授指出,对于共现,我们不可极端地认为被共现者根本不可通达,因此需要某种推理;相反,共现意味着比显现更多的内涵,被共现者是对显现者的添加,但这份添加不是类比推理;胡塞尔对于他人被给予性的共现说明包涵了一种隐喻意义。在Barber教授看来,现象学的他人哲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认为我们能够通过自省内心从而更好地理解他人,同时也会为自己带来幸福。巴伯教授还详细讲解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人类社会和人类意识层面的功用和区别,激发学生们思考公平正义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在报告中,Barber教授和同学们进行了愉快而深刻的交流。同学们针对报告提出了诸多问题和看法,Barber教授一一做了解答,其饱含激情的言辞、细致入微的分析、清晰透彻的说明和生动恰当的实例赢得了同学们阵阵掌声,整个课堂充满了活跃的气氛。

      张周志教授对于Barber的报告做了系统的概括,并予以高度评价。张教授从笛卡尔以降近现代西方主体哲学关于“我思”的研究的逻辑进路,以及胡塞尔现象学的意识还原方法的缘起,一直梳理到舒兹的社会现象学关于他人意识的理论,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介绍了现象学的意识显现和共显理论及其方法论意义,帮助同学们理解讲座,并生动地概括社会现象学的他人意识的共显理论的目的,就是如何克服人际认同中一叶障目的成见或歧视而善解人意。张教授指出,在社会人之中,如何完全客观地共现他人是社会现象学研究的核心问题,真实地感知他人与认识他人是我们认识这个社会和世界的心灵基础,也是全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Barber教授对于舒兹、马克斯•舍勒等社会现象学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意义重大。(丁元)

社会科学的目的与方法
——记Michael D. Barber教授的专题讨论课“社会科学的方法论”

      6月10日下午,Michael D. Barber教授在长安校区BJ32教室就“社会科学的方法论”进行了专题演讲和讨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的刘剑涛博士主持本次演讲讨论,并邀请英国约克大学硕士马转女士担任翻译,来自全校多个院系的学生参与了研讨。
 
      Barber教授首先重点讲述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构成、区别、各自的研究方法等基本理论。在19世纪统一科学的理想下,人们试图抛弃目的,用经验的方法研究社会科学。然而,这样的方式并不适合社会学的研究。 自然科学认识的是自然世界(the natural world),而社会科学研究的是社会世界(the social world),二者是相统一的,但在具体研究方法上则存在差异,不能试图用自然科学的经验的方法研究社会科学。社会科学中包涵着社会研究者与社会实践者,社会研究者是社会行为的解释者,是对社会实践者行为的主观意义及目的进行研究。关于社会科学方法论,教授着重介绍了马克思•韦伯发现的理想型(ideal type)研究方法。

      在介绍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知识之后,Barber教授与学生进行了为时60分钟的课堂讨论。同学们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向教授提问,问题范围不仅包括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还涉及了法学、伦理学以及哲学。教授都耐心地一一进行了解答。他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是社会研究者在价值中立的前提下对社会实践者的研究,而通过一定的研究方法得到的数据、资料并非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所在。关于伦理学,教授认为伦理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有交集并且共有的部分,但这三者又存在差异,我们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应当进行具体辨别。至于中国学生在学习法律时所遇到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差异性进而涉及到的具体学习方法问题,教授则从哲学的视角诠释了他的观点,他主张差异的存在仅是形式和表面上的,其本质的价值追求还是一致的,因而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应注意掌握比较的学习方法。

      18点20分,这场颇具美国风味的有关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专题演讲和讨论圆满结束,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Barber 教授所带来的生动有趣而富有哲学沉思的讨论,Barber教授同样对同学们的深刻的问题与精彩的言谈表示感谢和鼓励。(胡雪)

主体间性与儿童成长
——记Michael D. Barber教授的学术报告“主体间性与儿童发展中的笛卡尔残留”

      6月11日下午2点30分,来自美国圣路易斯大的Michael D. Barber教授在长安校区二号教学楼405教室做了题为“主体间性与儿童发展中的笛卡尔残留”的报告。本次报告由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主办,副院长山小琪主持。

    在本次报告中,Barber教授主要从胡塞尔的现象学出发,针对儿童发展中的一系列现象与主体间的经验等做了细致分析,说明主体间性与儿童成长的复杂关联。

    Barber教授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相互联系的四个部分。第一,胡塞尔:获取他者经验的限制(Husserl: The Limits of Reaching Another’s Experience)。Barber教授从他者经验的不确定,舒茨的本质性的实际经验(the essentially actual experience)来说明胡塞尔所说的获取他者经验的限制。第二,被动综合与共社群性(Passive Synthesis and Syncretic Sociability)。Barber教授从孩子通过已经成为习惯性的行为经历来获得对于自己周围环境的认知来说明我们被我们所拥有的经历塑造。而这体现着胡塞尔所说的在被动综合(Passive Synthesis )下自身在“我”控制下的构成,以及被动综合(Passive Synthesis )所需要的共社群性(Syncretic Sociability)。第三,反思之流(The Stream Reflected On)。在这部分内容中Barber教授了首先辨析了舍勒“在自我经历之前,我们存在于他者的经验之中”的观点和舒茨的“他者的思想需通过我”的观点。其次Barber教授结合自身经历来说明一段经验是被个人的所拥有的不同记忆的意识流的被动唤醒所决定。第四部分:分享式注意与认同的能动形成(Joint Attention and the Active Formation of Identity)。在这部分,Barber教授首先对分享式注意做了简单说明,接着指出,在分享式注意这一过程中,孩子希望自己能够分享大人的注意力;孩子在这一关系网的参加中,被动吸收主体间性行为与社会期望模式,在随后的发展中根据社会的进程与自我的身份角色形成了成人身份。最后,Barber教授总结道:自我的原本经验意识从来不会和他人的相同,自我对动作与思想的反思属于自我的意识流,而这来源于被动综合,能动综合和分享式注意的强调。

    在报告进行过程中,Barber教授还和同学之间用英语进行了积极的交流沟通,Barber教授的幽默与平易近人令同学印象深刻。(柴玉)

一种为他的伦理责任
——记Michael D. Barber教授的学术报告“人类关系中的非对称性与对称性:莱维纳斯”

      6月12日上午8点,Michael D. Barber教授在长安校区Ⅱ306教室做了题为Asymmetry and Symmetry in Human Relations: Emmanuel Levinas (人类关系中的非对称性与对称性:莱维纳斯)的学术报告。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外国哲学教研室主任张波副教授担任主持,刘剑涛博士点评。

      Barber教授首先指出,在人类关系中同时存在着自我与他人的非对称性(Asymmetry)与对称性(Symmetry),而且,非对称性位于对称性之下,更为基础。非对称性的经典例子有事故中的反应、礼仪中的他人优先和街头的乞丐等等。非对称性涉及的他人并不总是和我具有互惠关系的人。对于这种非对称性的洞见绝非经验概括。非对称性体现于所有的关系中,比如商业、政治与教育。

      Barber教授继而从几个方面就对称性做了阐明。首先,在正义方面,从第三人称角度来看,自我对诸多他人负有责任。教授指出了平等、互惠和互利在社会世界中的重要意义。其次,对称性体现于生活中的平等。但是,即便如此,依然存在着深层次的对每一方的非对称性责任,而且,我们要承认,并非所有人的需要都可以满足。再者,互惠也是对称性的体现。在社会中,互惠源于责任,只有肩负起对他人的责任,我们才可以从这种相互的责任中收益。此外,我同样也是众多他人中的一员,我拥有权利,同样也要限定我对他人的责任。从国家起源的角度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种对称性。Barber教授回顾了霍布斯的理论,并且探讨了一个人对所有人的责任问题,以及社会契约论。Barber教授通过这些阐明了在国家建构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称性。最后,他还探讨了狭隘的平均主义的例子,并且指出了其问题所在以及出路,即为他人的关怀应当成为目的。

      最后,Barber教授对报告作了总结。他指出,在作为正义基础的非对称性责任与狭隘的平均主义之间存在争议,但是,责任优先于互惠。对他人的责任并非始于我自己的决定,而是始于他人的召唤。

      随后,同学们就诸多问题开始与教授互动。基于教授所讲的国家起源中反映出的对称性,有同学将其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联系到了一起,提出了同样是根据契约理论建立起来的社会却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对称性的原因问题。对此,教授从社会制度和文化宗教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与阐述。同时,也有同学对教授所讲的责任问题提出了不同文化对爱国主义的评价问题。Barber教授则结合具体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从人类关系非对称性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整个交流过程充满了活跃的气氛。(闫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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