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由陕西省贸促会、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我校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国际法学院联合主办的“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成果发布会暨国别法律政策解读培训会在西安举行。陕西省贸促会副会长李建华讲话并发布成果,陕西省贸促会副会长武福杰主持会议。陕西省国资委,我校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国际法学院,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市区贸促会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我校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国际法学院先后多次承担了中国贸促会、陕西省贸促会等单位的委托课题,已完成“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吉尔吉斯共和国)”、“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澳大利亚)”的研究课题,本次会议发布了相关研究成果。本次发布的研究成果包括《吉尔吉斯斯坦经贸国别法律服务指南》、《吉尔吉斯斯坦国别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澳大利亚经贸国别法律服务指南》、《澳大利亚国别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澳大利亚经贸法律汇编》。
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航空法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周亚光博士结合国别法律研究成果,分别对吉尔吉斯共和国与澳大利亚的投资贸易环境、法律政策规定等内容做出了详细介绍。本次发布的研究成果系我国首部系统、专门研究吉尔吉斯共和国与澳大利亚的法律著作,内容全面、深入、前沿,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受到企业界的一致好评与广泛关注。此外,国别法律汇编是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对我国“一带一路”法律与信息库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是2013年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在西北政法大学设立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科研服务综合性高校智库平台。研究院院长由王瀚教授担任,现有专职研究人员34人,具有博士学历人员23人。自成立以来,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先后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大国际法律问题,承担了中国法学会、中国贸促会、陕西省贸促会等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并产生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受到国内外学界与企业界的广泛关注。(供稿: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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