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一方是朝气蓬勃的当代大学生,一方是人生路上犯了错误的被教养人员。没有鄙视和成见,只有平等和坦诚交流。昨日,在省戒毒劳教所,西北政法学院58名大学生和劳教所百余名少年教养人员面对面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交流。 “看起来我们年龄差不多,你就叫我大哥吧。”来自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大一学生卢明坤满脸坦诚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小钱,主动介绍起了自己的学习和家庭情况。“说心里话,我很羡慕你们,小时候我也有过自己的大学梦。”卢明坤的坦诚让小钱敞开了心扉。 “现在大学放松了对年龄的要求,只要你好好改造,出来后发奋学习,仍旧可以实现小时的愿望。希望你鼓起勇气,坚定信心。请相信:只要你过好每一天,你就会朝自己的目标迈进一步。”“初次看到你,就知道你是个朴实、坦诚的人。”活泼热情的谭溪来自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一班,她的开场白让对面的小崔一下子放松了许多,完全没有了先前的戒备心理。 面对面的交流,大学生们的坦诚和微笑令问题少年感动 本报记者 赵航 摄 得知小崔要在劳教所教养3年时,谭溪像对自己的弟弟一样充满爱心地说:“3年很快就会过去,只要你好好改造,你就可以提前回家。我相信你,你肯定会提前出去的。我也请你相信自己,我们都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哥哥姐姐们能来看我们,和我们面对面谈生活、谈未来,我很感动。哥哥姐姐们的话让我感受到了蓝天下的生活是多么真实、多么美好,他们真诚的眼神、平静的语气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关怀、什么是爱,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和哥哥姐姐们一样在蓝天下过自由的生活。”半个小时的对话很快就过去了。来自安康的小王对自己的过去表现出了无限的懊悔,对即将离去的哥哥姐姐们流露出了无限的留恋。 “这次活动对我们来说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帮教,也不是简单的社会实践。”海蓝同学告诉记者,通过与少年劳教人员的对话,他们了解到了自己生活、学习的环境多么美好,他们将倍加珍惜目前环境和条件,奋发学习,对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省戒毒劳教所特色办主任赵旭称,与劳教所的强制性教育相比,大学生与少年教养人员对话,有文化优势、知识优势和年龄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后,省戒毒劳教所还会举办类似活动。
2005-03-15专家观点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贾宇、谢望原作客法治讨论区谈死刑废除问题 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在重庆举行 民意的支持不是废除死刑的必要前提 死刑的废除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全社会做充分的讨论,要有一定的民意支持。但并不等于说这样的问题要多数社会公众支持。现在废除死刑的国家也没有一个是经过全民公决决定的 废除死刑后应该增加长期徒刑和真正的无期徒刑 废除死刑后,不仅要增加长期徒刑,还要有无减刑、假释可能性的真正的无期徒刑,这样就可以解决预防犯罪人再犯罪的问题。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吗? 废除死刑是必然的趋势,有三个方面的理由:第一,死刑的废除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纵观整个人类刑罚的发展史,各国的刑罚都是由苛酷到轻缓,由残酷到人道,这与人类文明的发展是相适应的。就死刑而言,仅它的执行方法就变得越来越文明。而且各国都是越来越少的适用死刑。第二,死刑的废除是世界的潮流。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或者在实质上废除了死刑。保留死刑的国家中又有很多国家只对极少的几种犯罪。第三,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大家会发现死刑并不能对严重犯罪产生有效的威慑力,用死刑来减少甚至消灭犯罪,只是人们的一种迷信。 专家观点 - 废除死刑意味着削弱罪犯为罪孽所付出的代价 [2005年02月06日13:43]- 中国死刑必将走向废止 [2005年01月28日16:11]- 访谈实录:当前形势下死刑制度的去留问题 [2005年01月19日14:13]- 废除死刑后应该增加长期徒刑和真正的无期徒刑 [2005年01月19日12:49]-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吗?(图) [2005年01月19日12:43]- 民意的支持不是废除死刑的必要前提(图) [2005年01月19日12:02]- 贾宇、谢望原作客法治讨论区谈死刑废除问题 [2005年01月19日08:22]- 中国死刑存废之辩:人道主义还是杀人偿命? [2005年01月18日15:26]- 成本与生命孰重 废止经济犯死刑可行吗? [2005年01月18日15:21]- 生命权刑法保护的基本原则 [2005年01月14日13:42] >>更多 相关报道 - 我国死刑核准改革程序启动 现行核准权存在冲突 [2005年01月29日09:08]- 特别策划:死刑是存是废? 专家、网友观点碰撞 [2005年01月20日02:10]- 减刑假释尚存黑洞 废除死刑从何谈起 [2005年01月19日20:05]- 司法部建议“增设长期刑 减少死刑适用” [2005年01月17日08:34]- 北京准许死刑犯临刑会见家属 体现人文关怀 [2005年01月17日08:31]- 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在渝举行(图) [2004年12月15日08:46] >>更多 网友评论 - 死刑减少适用的几个前提 [2005年01月19日19:36]- 争鸣:“废止经济犯罪死刑”不是纵容腐败 [2005年01月18日15:23]- 对废止死刑增设长期刑说“不”! [2005年01月18日14:47] >>更多
2005-03-06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贾宇教授(右)主持“死刑问题实证研究”讨论 新闻背景 2002年夏,本报关于延安“枪下留人”案件的连续报道,在中国法学界掀起了对死刑复核程序乃至死刑存废问题的讨论;2004年11月,有学者透露死刑复核权即将收归最高人民法院;12月11日,在重庆举行的第二届“死刑问题研究国际研讨会”上,中外法学家为中国死刑问题把脉,更有学者为中国废除死刑列出了时间表。 从“枪下留人”到“法下留人” 2004年12月11日到12日,第二届“死刑问题研究国际研讨会”在重庆举行,该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联合举办,70多位中外法学家就中国死刑的严格限制和最终的废止之路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2002年6月,延安发生惊心动魄的“枪下留人”案件,此后经本报以及各地媒体的连续深入报道,死刑犯董伟的命运受到全国广泛关注。3个月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董伟被维持死刑并枪决。当年12月,第一届“死刑问题研究国际研讨会”在湖南湘潭举行。法学界透过此案,再次审视和追问死刑复核程序,中国的死刑存废问题也由此进入了普通民众的视野。可以说,“枪下留人”案引发了对“法下留人”的更深思考。 68个死刑罪名——死刑适用过度? 在那些人命案中,死者被暴力犯罪夺去了生命,给家属留下的是刻骨的仇恨和悲痛,而对犯罪者,法律也将给予应得的惩罚。如何罚当其罪,从而使正义得以伸张,冤屈得以慰藉,是法律永远的追求。但处决的枪声是否就完全意味着公正呢?2003年发生在河南平舆的特大杀人案中,丧心病狂的罪犯黄勇残害了十多个无辜的青少年,和“枪下留人”一案相比,董伟因为偶然的争吵将宋某打死,而在这两起案件中,黄勇和董伟都被判处了死刑。不同的案情获得的是相同的结果,这是否就是公正的呢? “我国刑罚在全世界都算是严厉的。”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贾宇告诉记者。他是国内最早关注死刑问题的专家之一,此次受邀再次参加“死刑问题研究国际研讨会”,并主持“死刑问题实证研究”单元的讨论。在大会上,他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就死刑问题的专访。 据介绍,1997年修订刑法后,可判死刑的罪种由原71个略减少至68个。截至2004年1月,世界上已有79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明确废除了所有罪行的死刑,15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军事犯罪或战时犯罪除外),还有23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事实上废除了死刑(包括过去10年内没有执行过死刑等),上面这些国家中也包括英、法、德、加拿大、南非、俄罗斯等大国。目前世界上有78个国家和地区依然保留死刑,中国是其中之一。 “中国刑法中死刑罪名的泛滥乃至司法实践中对死刑的过度适用之现状,与当今世界的法治发展进步趋势是背道而驰的。”中国人大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这样认为。 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近年来,“严格限制死刑并最终废除死刑”已不再只是法学家的呼吁,也引起了司法界的关注,此次参加会议的就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滕炜,还有来自各地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多位领导和学者。 减少对死刑的过分依赖 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朱占平律师是此次“死刑问题研究国际研讨会”上唯一受邀请的专职律师代表。2002年,他是延安“枪下留人”案中董伟的代理律师。12月20日,他接到自己代理“陈先华杀人案”的终审判决。 2002年12月28日,洛南县城关镇七岔口村民陈先华到村民詹某家借斧头时,突然“发疯”,挥斧头砍死了詹某,并将其余4人砍伤。经一审判决,认定陈先华故意杀人,虽经法医鉴定,陈先华行凶时属于限定责任能力,但法院认定情节严重,不能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朱占平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二审辩护,最终陕西省高院采纳了朱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陈先华虽然犯罪情节严重,但属于精神病患者,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遂依法判处陈先华死刑缓期执行。 “其实我国刑法规定得很明确,对‘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就可以适用死缓,但司法实践中,死缓制度的作用发挥得并不充分。死刑作为最严厉的惩罚,剥夺的是人的生命,所以死刑的适用一定要慎之又慎。我们质疑死刑,正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朱占平这样说。 记者了解到,在相当多的死刑案件中,因为凶手被判处了死刑,所以物质赔偿也成了泡影。长期研究死刑问题的贾宇教授也说到了这一点:“随着死刑犯个体生命的消灭,受害人的补偿失去了实现的可能。这也是我们质疑死刑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他认为,死刑是原始社会血腥的以血复仇制度遗留、演变的结果,必然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废止;其次,大量调查表明,死刑并不具备预防犯罪的有效威慑力,在存在死刑的国家和废除死刑而以无期徒刑作为最高刑罚的国家,死刑的威慑力与无期徒刑的威慑力是一样的。死刑真正发挥的现实功能只是满足民众的报应观念,而这种死刑的报应观念已不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要求。 “在采用其他刑罚能解决犯罪的情况下,应该尽量采用其他刑罚方法,减少对死刑的过分依赖。另外,社会治安需要综合治理,过多地依赖死刑并不是明智之举。”贾宇说。 死刑复核权收归已成定局 2004年2月6日,在盗窃中打死女主人的河北高阳县农民高攀即将被执行死刑,临刑前高攀提出自己不满18周岁因而被“枪下留人”,其后家人和代理律师为高攀申诉,要求对其年龄进行鉴定,不料12天后高攀被执行了死刑…… 事情发生后,高攀的代理律师、中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向全国人大递交《公民建议书》,要求修改有关死刑复核的制度。其实,早在延安“枪下留人”案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复核权下放到省一级高院的做法就开始受到法学界的质疑。 从1983年之后,为“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将杀人、抢劫、强奸、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授权给省一级法院行使。这导致相当多死刑案件的二审程序和复核程序实际上合二为一,死刑复核程序在本质上缺席。更重要的是,死刑复核权的下放不仅违反了法律的精神,也造成了法治的不统一。以经济犯罪为例,因为各省的经济情况不一样,在甘肃被判死刑的,在广东就不一定了。 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贾宇与国内其他一些法学专家们一直在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尽早将死刑案件的复核权全部收回,为控制死刑提供基本的程序保证。 据透露,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筹备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工作,死刑复核权即将回归最高人民法院,这必将对“少杀”、“慎杀”乃至死刑的最终废止产生深远影响。 大学生理性看待死刑存废 为了调查民众对死刑的态度,从而为死刑问题的研究提供实证,贾宇教授组织了对1873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法学类、非法学类本科生。“您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治安状况如何?您认为中国可以废除死刑吗?您认为死刑的执行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问卷设计了40个与死刑有关的问题。只有二成多的人认为中国不可能废除死刑,近八成大学生对中国必将废除死刑抱乐观态度。 在接受调查的非法学本科生中,赞同保留死刑的占82%,赞同废除死刑的占18%;在法学类本科生中,赞同保留死刑的占74.1%,赞同废除死刑的占25.5%。“通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人赞同保留死刑。在目前,保留死刑的拥护者队伍非常庞大,在我国现阶段甚至不远的将来,要在民众层面形成废除死刑的主流民意,尚有相当大的难度,但18%和25.5%的赞同者比例也不小。”贾宇评价说,“在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死刑的存废问题也从来不是全民投票决定的,而是由国家的决策者和立法机关来决定。” 对于“死刑复核权是否应该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的问题,赞同者都在60%以上。而且有100%的非法学本科生和99.5%的法学本科生都支持设立死刑专门复核机构,这表明几乎全部学生都主张用更专业和严格的复核来减少死刑的误判,以避免最基本的人权受到最具毁灭性的侵犯,表明了主张“慎刑”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中国2050年前能废除死刑? 在这次会议上,许多法学家已经形成共识:中国应努力减少与严格限制死刑,并将逐步废止死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甚至为死刑的废止列出了一个时间表。 赵秉志教授认为,中国死刑的废止进程,应与社会文明程度、法治发展状况等相适应,也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他设想,根据党中央提出的21世纪阶段性发展目标,中国可以在三个阶段废止死刑:一是在2020年我国进入小康社会时,先行逐步废止非暴力犯罪(包括经济犯罪等)的死刑;二是再经过一二十年的发展,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废止非侵犯生命的暴力犯罪的死刑;三是在社会文明和法治发展到相当发达程度时,最迟到2050年,全面废止死刑。 对此,贾宇教授认为,其实很难为中国的死刑改革列一个时间表。因为死刑的改革是和社会的进步、变革密切相关的,而我们很难为社会的全面发展设定一个准确的时间表。“对废除死刑这样的变革而言,决定性的因素很复杂,早几十年或晚几十年事实上都不是我们学者所能计划的。如果综合国内外各种因素来预测,我个人对死刑的改革持乐观态度,也许10年或20年,大部分非致命性犯罪的死刑也就废止了。这需要学者们的努力、政治家的远见、社会文明的进步,我们所做的就是看见方向,认清原委并传达思想。”
2004-12-23新闻链接 案例一:2004年11月12日晚11时30分,海南东线高速路122公里处发生一起车祸。海南某公司的韩某被大货车挤压到护栏上两个多小时,万宁市人民医院的120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仅仅是摸黑简单地察看了一下情况,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救援措施就返回急救车上了。韩某因失血过多,两小时后死亡。 案例二:2004年5月19日下午,吉林乾安县某村80余名群众去县政府上访,遭阻止发生拥挤,16岁的少年陶汉武意外跌倒昏迷。“当时大家向县政府工作人员请求,让他们用手机给120打个电话叫救护车来,结果对方回答说‘没手机’。大家又请求借用一下县政府的固定电话叫救护车,他们却说‘电话不好使’。孩子的父亲跪下,哀求工作人员帮忙叫救护车,结果,没有一个人理会或者吱声。”终因耽搁半小时后,陶汉武经抢救无效死亡。 早在2001年,32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曾提出,在刑法中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近日,以上两则消息又将“见死不救罪”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大家都在讨论一个问题“见死不救”这种最为极端的道德恶行,是否可以用法律拯救呢?该不该在刑法中设立“见死不救罪”呢?昨日,本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我省的法学专家及市民。 设“见死不救罪”没必要 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贾宇认为,在刑法中设立“见死不救罪”一方面行不通,另一方面没必要。如果对事件中的旁观者不论身份、特定义务均按“犯罪”来罚,没有特殊性。这种所谓的“见死不救”在国际上是没有先例的。若事件中涉及的当事人是特殊身份,如“110”、“120”工作人员,及对当事者有监护义务的“见死不救”,可以用现行《刑法》进行量刑定罪,因此,没必要设立“见死不救罪”。而且设立这个罪名也缺乏可操作性,如果事件中有几十名、甚至上百名“看客”因没有特殊义务,而仅对他们的漠视行为一一定罪打击面太宽。 之所以在社会中出现一些漠视生命的人,主要是道德沦丧的问题,“见死不救”就是极端的表现。改变这种现状主要靠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良好风气的树立,才能杜绝见死不救的现象出现。 设“见死不救罪”是有可能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研究生导师王健教授说,对于当前社会上许多人道德水准低,应该有一个必要的强制措施即法律手段来解决,从客观依据来说,在刑法中设立“见死不救罪”是有可能的。 但王健教授也认为,设立“见死不救罪”可能会影响到了其他群体的利益,如果界定不好,会对他们的权益造成侵犯。 王健教授建议对“见死不救罪”的犯罪主体进行严格界定,界定在合理范围内,使这个“罪”设立后能真正发挥作用,对一些被救助人群起到保护作用。如果界定好了,设立“见死不救罪”是可能的,合理的。 市民观点对对碰 昨日,西安市法律界人士及市民也对在刑法中设立“见死不救罪”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庭付德清法官认为,从刑法结构来说,见死不救不足以构成犯罪。目前公民的道德水准和素质还比较低,设立“见死不救罪”不太适宜。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巨黎江律师认为,救助是个人修养问题,属道德范畴,法律不可能解决任何一个道德范畴的问题,而且“见”与“没见”很难界定。他认为设立“见死不救罪”把法律与道德范畴混为一谈,无可操作性。 家住菊花园的张先生在网上看到有关“见死不救罪”的内容后,专门给本报打来电话,极力赞成设立“见死不救罪”。他说,现在的人都各顾各,在别人遇到危难时,很少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应该用“见死不救罪”来制裁这些漠视他人生命的人。 如果您对设立“见死不救罪”有什么看法,请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9—82243110。 本报记者 赵丽莉 实习记者 心雨
2004-12-20成波头也顾不上抬,一直低着头快速写着课堂笔记。与成波一样,教室里83位学员要么飞快记录,要么凝神倾听,整个教室显得安安静静,只有王周户教授站在讲台上神采飞扬地讲课。 这是记者3月26日上午在西北政法学院《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上看到的教学情景。该学院法学三系的党总支副书记王贤深有感触地说,政法学院以前曾举办过多少次各式各样的培训班,哪一次也不像这次学员如此聚精会神。 30多岁的成波是西安市灞桥区国土资源局的副局长,处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线。他说,《行政许可法》在来之前也学习过,基本有所了解和认识,到政法学院通过两天来的专门学习,深深感到这部法律非常重要,经过老师讲授这部法律的产生背景和现实意义及大量具体工作中的实例,使学员们眼前敞开,心中豁亮,多少平时工作中的疑虑迎刃而解。在同一培训班上的杨西民说,在这短短几个月时间要学会运用新的法律开展工作,老的办法已经不行了,所以大家心里非常着急。 这个培训班是由西安市政府法制局与西北政法学院联合举办的,从3月17日开始到4月3日结束,对西安市所有承办行政许可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1326人分为9期进行培训。学院领导和系里充分挖掘高等院校的教育资源,调集全院、全系最优秀的教师承担这项重任。 从去年秋季开始,西北政法学院的行政法专家就不断接到校外各个方面的邀请,走出校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王周户教授,王麟、王德星副教授等为核心的专家教授团队,在完成学校教学任务的同时,尽力为地方社会事务服务,并以现实工作中取得的实例,更好地促进教学和科研工作。 两天学习结束后,还要通过考试才能过关。蓝田县水利局渔政管理监督站和水土保持科的干部陶养前、刘西良,下午坐在课堂上认真答卷。他们在最后的论述题中,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仔细论述了《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他们如何转变工作作风,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效率。 一期期的干部从行政机关走进学堂,一批批经过学习培训的学员又走上岗位,他们在课堂上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接受培训,虽然课堂上显得十分平静,但能感受到他们急切的心情。
2004-08-10本报讯(记者 高敬毅 薛海勇)西北政法学院以增强积极分子入党动机纯洁性为核心,培养造就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学院党校自1985成立以来,19年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0781人。既保证了党员质量,又加大了发展数量,使毕业学生党员数占到毕业学生总数的30%以上。 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新形势下,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有些学生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不同程度地存在功利思想和盲从意识,因此,纯洁入党动机成为积极分子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西北政法学院首先充分发挥院党校的教育阵地和熔炉作用,各级党组织按照“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的原则,将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有培养前途的大学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时选送到院党校学习和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辅导讲课、小组讨论、义务劳动、观看教育片、撰写心得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加深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增强理想信念,纯洁入党动机。学院党校自成立以来,坚持每学期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从最初的每期培训100人发展到现在每期培训近千人,增长近10倍。院党委副书记、院党校校长高霄说:不管你带着怎样的功利思想而来,或存在一定程度的盲从意识,但走出党校你的追求和信仰就不能再盲目。
2004-07-117月14日,“新传-立格联盟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现场教学”五校联合暑期夏令营(北京站)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开营仪式。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姚泽金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王立艳、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刘志彬致辞,参加夏令营的部分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出席开营仪式。 据介绍,立格联盟是全国政法类大学联盟,成立于2010年5月,由英文单词“legal”(法律)音译而来。五校联合在北京、上海、重庆、武汉、延安五地同步探索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创新在国内尚属首次。 此次夏令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的场景创新、模式创新、要素创新,践行在赓续红色血脉中培养时代新人的使命,让广大新闻学子在历史与现实辉映的多重场景中思考肩负使命与传播创新。“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五所高校的新闻学院通力合作,联合举办此次暑期项目,通过师生互派、五地联动、同步授课,合力打造一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思政教改大课,力争做到让课堂有温度,让理论有魅力,让信仰更坚定。”姚泽金表示。 此次夏令营安排了丰富多彩的实景教学内容,以北京站为例,学员们将在14日、15日赴钱端升博物馆、京报馆旧址、人民日报新媒体中心、光明日报社等参观学习,每个实景教学场地都有业界、学界的知名导师进行对应主题的讲座分享。例如,在钱端升博物馆,澎拜新闻时事新闻中心资深记者林平主讲《报道中国法治:回顾与展望》;在京报馆旧址,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屈高翔主讲《邵飘萍新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上海、重庆、武汉、延安也将同步开展实景教学。上海站安排的教学点有近现代出版博物馆、中共一大会址、上海解放日报社等,重庆站安排的教学点有邹容烈士纪念碑、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新华日报》总馆旧址等,武汉站安排的教学点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辛亥革命博物馆等,延安站安排的教学点有延安文艺纪念馆、新华通讯社和解放日报社旧址等。”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介绍。 参加开营仪式的教师代表深情寄语夏令营学生。“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前夕,也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的重要时刻,我们五校联合的暑期夏令营在北京开营。希望大家都能拓展视野,精进学养,加深实践,有所收获。”光明日报社北京记者站站长董城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系主任徐锐则希望同学们“重返鲜活的历史现场,追寻先辈们的红色足迹,用我们的镜头记录所见、所思、所感,加深对国情、社情、民情的感受,筑牢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学生们对未来两天的夏令营活动充满期待。“在此次夏令营中,我们将要走进历史场馆,从先辈们的故事当中获得感召与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无数的新闻工作者们用纸笔记录了中国革命的壮丽篇章,他们坚持真实与公正,用脚步丈量土地,用笔尖传递声音,用眼睛发现故事,用思考挖掘本质。今天的我们更要沿着前辈们的道路,稳扎稳打,开拓进取,真正走进田间巷陌,走到百姓身边,鞋子上沾着泥土带回来的故事将会有蒸腾的烟火气,充满了真实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写出大家理解的、有共鸣的、有意义的好故事。”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闫嘉对记者说。(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瑞一 通讯员王婧怡) 【光明日报】“新传-立格联盟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现场教学”五校联合暑期夏令营在京开营 https://app.guangmingdaily.cn/as/opened/n/06534eeff9e54f6586783f6485666e92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指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说,中国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说,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在国际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时,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在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申天娇说,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契合宣言和行动纲领宗旨,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中国少数民族发展权保护、脱贫攻坚对保护人权的意义、中国人权教育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日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赴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隆子县开展了为期7天的系列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和普法宣传三大方面展开实践调研。 为推动边远地区乡村振兴,积极探索产业引领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西北政法大学社会实践队深入忙错村、隆子县沃洛特色产品综合销售有限公司,参观黑青稞种植基地,同忙错村村党支部书记格桑、驻村第一书记钟佳玮等相关负责同志,围绕黑青稞产业创新融合新模式开展了访谈交流,探讨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为乡村振兴增添活力。 同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大团结,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联合隆子县中学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深入探访斗玉珞巴民族乡,并在珞巴族服饰非遗传承人小加油的指导下试穿珞巴族特色服饰,以实际行动推动非遗保护和活态传承。除此之外,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联合列麦乡完全小学,开展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律知识科普课,将法律种子播撒在孩子们的心田。 通过十余天的赴藏系列实践活动,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以青春力量汇聚民族力量,铸牢团结意识。 【人民网+】【原点新闻】【中华网】【起点新闻】【陕西教育新闻网】【环球网】“乡”约盛夏,遇“践”青春 ——西北政法大学赴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隆子县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http://app.people.cn/h5/detail/normal/5882196885963776 https://yuandian.xiancity.cn/application/fcinformation/mobile/#/ArticleDetail/379613/undefined https://shaanxi.china.com/m/jiaoyu/20000878/20240716/25897555.html https://qidian.sxtvs.com/timing/share/content/10518206 http://www.sxjybk.com/2024/0718/94700.html https://m.huanqiu.com/article/4IelIdUAMEZ
赓续红色血脉,探索育人新模式——五大政法高校在延安联合启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现场教学暑期夏令营 为进一步改革创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探索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教学新模式,7月14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承办的“新传-立格联盟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现场教学暑期夏令营”在延安开营,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等五大政法高校新闻传播专业共40余名学子在革命圣地延安走进延安新闻纪念馆、延安革命纪念馆、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纪念馆、枣园革命旧址、杨家岭革命旧址等地,在现场沉浸式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教学实践路径探索。 立格联盟是全国政法类大学联盟,成立于2010年5月,英文单词“legal”(法律)音译而来。五校联合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教学新模式在国内尚属首次。 “通过行走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现场教学,让学生回到历史现场,真正感知先辈奋斗足迹,为自己开展新闻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动力。”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孙江表示,此次“新传﹣立格联盟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现场教学暑期夏令营”是五校的首次,通过开展教学交流、参观调研、作品评比等活动,从各地优质红色资源中赓续红色血脉,汲取精神养分,培养更多新闻专业人才。 “站在清凉山的窑洞前,感受革命先辈们在荆棘载途之中,凭借坚定理想信念和顽强意志品质砥砺前行,犹如暗夜中的星辰,熠熠生辉。”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研究生张有威激动地说,要以参加夏令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理论研究能力,坚守初心、矢志不渝,以无畏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在新闻传播实践中为国家和社会散发自己的光与热。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2022年开始,学院与国内多所新闻院校开展合作,依托各地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各校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学研究优势,共同打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教学新平台、新模式、新方法,合力培养具有坚定信仰的新闻传播专业人才,相关成果获得2024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从2022年与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联合开展的“从石库门到宝塔山”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暑期夏令营到2023年与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举办的“黄浦江-宝塔山-太行山: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现场教学”暑期夏令营,再到本次新传-立格联盟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现场教学暑期夏令营,参加主体和覆盖区域不断拓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不断丰富。未来,学院将继续探索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模式,为复合型人才培养贡献政法智慧。 【中国社会科学网】【光明日报】【西安发布】【我是延安】五大政法高校延安集结 共启红色教育新篇章 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407/t20240716_5764584.shtml https://app.guangmingdaily.cn/as/opened/n/578c853ace764796a721eaa7558da37f 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2347/6933491.html?isShare=true https://cmstop.cloud.yanews.cn/p/198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