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活起来”、让学生“走出去”,这对于新闻传播这样一个实践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来说,如何真正做到“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改革。1月19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海外网品牌频道经营方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雁塔校区2号教学楼举行。此次海外网品牌频道和西北政法大学(以下简称“西法大”)新闻传播学院就品牌频道内容生产上达成的共识,对海外网品牌频道网站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给西法大新闻传播学院在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建设上提供更多真实媒介环境。新闻传播学院崔保峰老师正在为嘉宾讲解全景演播室工作流程陕西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刘宝平、省教育厅信息保障处处长李享阳、海外网品牌频道运营总监周晓荣、陕西自然博物馆馆长李战岐、《市场观察》杂志西北中心主任梁永杰应邀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出席签约仪式的还包括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杨宗科教授,校党政办赵全宇主任,校教务处处长陈京春教授,研究生院院长孙昊亮教授,以及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教授、副院长王俊荣教授等师生代表。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王健教授主持了本次签约仪式。仪式上,西法大校长杨宗科教授对此次与海外网品牌频道的携手合作表示了高度的肯定,“我们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这个学科的特点,可以用四个词概括:第一历史悠久;第二法新结合;第三实践育人;第四全球视野。”杨宗科校长指出,新闻传播学院与海外网品牌频道的合作能够把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于学科的发展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希望在协议签订后,未来能够真正做出“共赢”的成果,取得更好的成绩。在国家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的背景下,这样的合作显然会取得值得期待的成绩。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教授在会议上介绍道,按照双方协议内容,海外网品牌频道网站资源将与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实践教学紧密合作,一方面,利用学院的实践教学平台和实验室,对海外网品牌频道的内容制作提供良好支持,协助打造主流媒体的内容影响力;另一方面,海外网品牌频道也为学院的学生提供针对真实媒体环境下的媒介技能训练,和作品发表、实习实训的良好平台。“在与西安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的成功合作之后,这是我们第三个校企合作的平台。这也将是研究生实务教学和社会公共服务紧密结合的一次重要实践。相信通过和海外网品牌频道的合作,能够让我们的学生提前适应真实的媒体工作状态,为未来的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孙江院长表示。“作为党中央重要的外宣新媒体平台,海外网品牌频道在运营上也一直在尝试如何将内容打造地更有影响力。希望我们和西法大新闻传播学院的合作,能够在这方面取得一个大的突破,特别是希望能够借助学院实验室的力量,帮助我们在视频内容制作上寻找更多着力点。”海外网品牌频道运营总监周晓荣表示。签约仪式上,与会嘉宾应邀参观了新闻传播学院全景演播室、舆情大数据实验室等实践教学基地,在听了相关负责老师的详细介绍后,对未来校媒合作的具体方式和内容都有了更为明确的期待。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刘宝平寄语称,“最好能利用学科优势,真正在内容上做出竞争力。做到不可替代,甚至优先选择。”“这次的合作是一个非常好的项目,”刘宝平表示,海外网的受众非常广泛,能够和这样的平台进行战略合作,对于高校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很有帮助。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也会对学生未来走上社会之后提高适应能力带来很大帮助。海外网品牌频道运营总监周晓荣和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王俊荣教授共同签订合作协议求真务实,勇于担当。这是进入新时代后对于所有行业、所有领域的共同要求。对于新闻传播学科而言,“真实”便是传媒行业的实际运行与发展;对于高校培育人才而言,“担当”便是从实际出发,真正让学生做到学有所长、实现人才的全面健康发展。相信这次西法大新闻传播学院与海外网品牌频道的战略合作,将对该学科人才培养的责任担当交出一份更加圆满的答卷!(文/宦佳 图/戴阳)
2019-01-20(法制日报2018年12月19日第12版)11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海南大学国际司法与仲裁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六届“南海法律高端论坛”在海南文昌举行。来自外交部、自然资源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大学、海南大学等单位的9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论坛。开幕式由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张新宝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特聘院长高之国教授分别致辞。与会代表就“中国海洋法问题新发展”“再议海洋新秩序”“海洋保护区问题”“‘区域’资源开发及BBNJ问题”“军民融合及自贸港问题研究”五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一、中国海洋法问题新发展张新宝教授对近5年CLSCI期刊刊发国际法论文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和评析,他指出了国际法近年发文的一些特点,包括:发文量总体不高且近年来下降明显、各期刊的发文数量分布不均、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发文量均超过国际私法、国际法三个学科各自的研究重点非常突出、基础研究和热点问题研究并重、选题的挖掘更加具体和细化、内部的融合和借鉴趋势显现等。在海洋法选题方面,他指出要加强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中相关法律问题、海洋开发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法一般的制度、“一带一路”相关法律问题等的研究。同时,他也建议,我国国际法学者们要针对一些重大课题,特别是涉及我国国际话语权的话题,在国外的一些主要期刊发表文章。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书记贾宇从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改革开放以来三个历史阶段梳理了中国海洋法治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情况。她提到,民国时期主要体现为初步的海洋管理法规和南海海洋国土意识,而1949年至20世纪70年代末则主要为高度关注海防安全同时实施海洋管理。改革开放40年来是实现从海洋法制到海洋法治的过程。海洋法制建设快速发展中表现出鲜明的海洋法立法特色:创设新概念,如管辖海域、深海海底区域;创建新制度,如监督检查;拓展新疆域;加强资源保护;充分行使公约赋予的权利;与国际法“对接”等。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院长余敏友教授将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国际海洋法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他认为,40年来中国国际海洋法学发展有四大特点:始终以国家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为研究对象;始终追随中国不断融入、参与和塑造国际海洋法秩序的进程;不断探索和创新海洋法研究模式;人才队伍日趋壮大,国际影响力逐步上升。但同时伴有三大隐忧:理论研究有待深入持久;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研究有待加强;结合国家利益研究的精准度有待提高。因此,他建议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洋法体系,为新时代海洋强国战略提供法治保障;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海洋法律屏障;提升运用国际海洋法的能力,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法律制度建设;推动国际海洋法体系纳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全球海洋治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教授提出,在争议海域,我国可考虑妥善利用国家单方行为的形式,根据情况变化转化角色和国家行为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具体手段包括:在东海、南海明确承认各国航行权;承诺维护海洋环境、不妨碍各国航行权;放弃一些无损于我国权益的主张,对于“岛屿与周边海域”的提法应当慎重;坚决抗议美国等域外大国单方面恶化南海形势的做法,对于某些国家强占我国岛礁行为的抗议应当明确、及时、反复。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少华提出,自贸港区法治建设原则应为简政放权、竞争中立、裁判中立、社会自治;建设路径则是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角度上从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从企业依附转向商人自治、从封闭社会转向开放社会。中海油总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研究员张良福建议:以务实、开放的心态处理“南海行为准则”的法律地位问题,借鉴印度洋行为准则不对域外国家开放也不强调域外国家权利的做法,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中,我国应尽可能地减少导致域外国家介入的内容,增加约束域外势力的内容。二、再议海洋新秩序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王泽林通过对大陆国家远海群岛的相关国家实践进行梳理,分析了其是否构成习惯国际法的争议。并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划定直线基线是否都必然主张了完整的海洋权利?相关直接利益国家的反对是否阻止习惯国际法的产生?或者仅对该国不产生法律效力?大陆国家远海群岛是否一定要以直线基线的实践来证明其整体性?等等。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小奕认为,美国的航行自由计划以“国际水域+过度海洋主张”为借口,违背人类共同利益和历史潮流。美国对航行自由的宣传已经偏离了其正常的发展轨迹,所以航行自由面临着又一轮的“破”与“立”进程。在这新一轮的进程中,中国可以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因此,我国应将航行自由纳入我国的外交政策和海洋战略。海南大学国际司法与仲裁研究中心主任高圣惕教授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附件进行解释,提出在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已经做出建议时,在公约规范下,沿海国在划定外大陆架的界限时,无权偏离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建议。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显滨秉持“三要件说”否认俄加两国对北极航道的“历史性水域”主张,即东北航道不是俄罗斯的“历史性水域”,不具有内水属性;西北航道不是加拿大的“历史性水域”,不具有内水属性。其主张构建以“地理海峡”和“被外国使用”为中心的国际海峡界定标准,坚持以文义解释规则和适当顾及原则适当限制“冰封区域条款”的适用范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江河主张适用适度国际主义——中国和东盟的一体化将化解了区域内唯一一个大国,即中国的大国政治所带来的悲剧,并将东盟小国政治的依赖性转向区域内部进而排除了域外大国的干涉这一司法方法的弊端。促进了大国政治和小国政治的互动,使得南海争端得以和平解决。三、海洋保护区问题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全永波教授提出,中国具有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机遇,但同时面临海洋环境生态治理国际规则、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国际合作的不足等挑战,他建议中国通过完善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规则、加强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落实、推进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与协调等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白佳玉认为,南海符合设立特别敏感海域的标准,建议向国际海事组织申请南海适用特别敏感海域制度。她提出:在全球层面,周边国家应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基础上向国际海事组织积极申请设立南海特别敏感海域,共同协商环境保护合作问题;在区域层面,北极理事会模型能够为今后指导南海国家间的合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建立南海区域环境合作治理制度不仅是保护海洋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解决方法,也为周边国家提供了一个沟通和合作的平台,从而最终实现和平解决南海海上争端问题。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德才认为,南极模式不能适用于解决南海问题。首先,不具备前提条件:南极模式适用于全球公域但南海不是全球公域;南极模式要求非军事化但南海不具备实现条件;南极模式要求冻结领土主张但南海缺乏相应国际政治条件。其次,以南极模式来解决南海问题损害我国南海权益:冻结领土主张等于否定我国的南海权益主张;片面非军事化意味着要求我国岛礁去功能化;南极模式将为域外国家介入南海事务创造平台。在此基础上其提出针对以南极模式来解决南海问题理论构想的应对策略:重视岛礁防卫的主权属性,来披露片面非军事化的谬误;重视半闭海理论以避免域外国家的不当介入;重视谈判协商是解决南海问题的唯一出路。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教授蒋小翼指出,海洋保护区目前存在由小到大的规模化发展、全球海洋保护区网络化发展、由国家管辖范围之内扩展到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她认为建立公海保护区的程序必须以目标为导向,最适合的模式为“全球模式”,应包括总体程序、总体框架、选划程序、指定程序、协商和评估、决策程序等。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斌指出,公海保护区的建立缺乏明确的国际法依据,公海保护国际法律机制呈碎片化。他提出在机制互动视角下公海保护区全球机制构建的路径包括明确公海保护区全球机制治理的功能定位、有条件认可现有的区域公海保护区实践、强化国际机制之间的沟通联络等。四、“区域”资源开发及BBNJ问题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周江教授认为,开发时代到来之际的国际海底管理局重新定位包括:应然定位——分享者,代表全人类行使权力、使全人类从共同继承财产中受益;开发时代的必备素质——执行力,面对真实的利益再分配、需要发展壮大,有效监督,成本效益管理;有执行力的分享者,体现在管理局的规则制定的活动中、管理局对公约和执行协定对其赋予法人权力的纵向挖掘上、对规则的实施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晏瑲指出,区域性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应该可以被视为最具可操作性的全球治理方案。他认为中国参与区域性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策略包括以区域多边合作为指导原则、以构建区域性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法律框架为实施路径、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共建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衡指出,区域内资源开发规章草案争端解决条款设计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各方的相关意见与现有机制和实践。其指出2018年的两份草案比较接近三份勘探规章中的争端解决条款,在制定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特别是审查机制并没有得到解决,只是暂时回避。而各方意见太多可能也是2018年两份草案删除审查机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到目前为止,从制定模式到具体内容,争端解决条款的设计似乎还没有得到充分讨论,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澄清。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何海榕认为,BBNJ协定与公约的关系其实是一个补充与完善的关系。BBNJ机制构建的谈判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事情,还要考虑怎么去执行机制的问题。她提出,中国在BBNJ谈判或者最后协定达成过程中,中国应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个阵营中扮演协调或者调解的作用。在调解和协调的过程中,结合我们国家目前自己的实际情况,推动一些诉求或者说在规则的建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生赵青认为,随着区域渔业的发展,目前的非船旗国对公海渔船的管辖权正在逐渐从相对性走向普遍化,从多样性走向统一化。除了覆盖范围的扩大,其实施的有效性因其对区域渔业组织成员国渔船强制适用而得到保障。但是,一般来说,非船旗国不可对违法行为人和涉嫌违法渔船采取强制措施,其执法前后也受到程序上通知船旗国的掣肘。五、军民融合及自贸港问题研究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卫彬教授提出,条约解释应按照当时意义进行静态解释,但是部分条约条款术语随时间流逝其含义也在发生变化,故而采取演进解释方法。目的解释论、国际习惯法和《维也纳条约公约》第31-32条可为演进解释提供法理基础和依据。应当说,国际法院和仲裁庭呼应时代的发展变化、人权价值的趋向及“对一切”义务等应然要求,采取演进解释不仅具有现实需求,也是能动造法功能的体现。但是,对于如何适用演进解释抑或静态解释并没有形成明确的具体规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凤城指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法律保障的程序性问题是立法研究的关键性问题。因此,程序正当化、合理化是军民融合立法研究的关键性问题。立法拟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包括:何谓规范意义上的军民融合发展;明确实施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总原则和新要求、与其他国防与军队法律法规相协调;规范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的权责和程序;探究军民融合发展实施的动力机制,尤其是要探索运用市场经济的新手段、新方法夯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基础、着重探索中国特色的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及其军民融合中的法律保障等。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李明杰指出,海洋领域军民融合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战略研究滞后、体制机制对接不够、业务化保障能力差。他提出通过以军民融合思维完善现有涉海相关法律制度、建立海洋信息资料的分级、分类和共享法律制度、建立军警民协同维护海洋安全和海外利益保障的制度等推进海洋军民融合法制保障建设。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常健提出,海南作为改革的桥头堡,尤其要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要以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引领,和有规则的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在内的经济体制和社会创新,通过立法先行、制度建构和规则引领,实现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和稳健成长,尤其是探索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限的分工,监管协调,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规则。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阙占文认为,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应属于独立国际义务。跨界环评虽源自预防跨界环境损害之目标,已然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成为一项独立实践。跨界环评属于行为义务,而非结果义务。如果将环评义务解释为预防跨界环境损害的附属义务,将使其变为结果义务,而非行为义务。考量环境影响评价义务应衡平国家主权与不得造成跨界损害义务。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博士生马天提出,应在充分运用好“海洋强国战略”“军民融合战略”等国内政策的同时,发挥出社会主义特色军民融合法治体系的优势性作用,构建出符合中国长远利益的海上构建物信息系统布放审批制度。使其能够在严格保障国家地理信息与军事机密安全的前提下,又能兼具一定的经济性、社会性与时效性。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石冠彬认为,司法机关应当以尊重意思自治为基本价值追求,为私法自治提供司法保障,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营造自由、平等、公正的氛围,为商人形成交易习惯、商事规范自然演变提供正确的价值引导,最终也能促使特区商事条例立法的突破,为第五次商法规范推动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稿件来源: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海南大学国际司法与仲裁研究中心)
2018-12-21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 (栗翘楚)16日上午,由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法学会、中国统计信息咨询中心首页大数据共同主办的陕西省法学会传媒法治研究年会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学术报告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漆思,陕西省法学会党组织书记、副会长杨建军分别对会议致辞。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陕西省法学会传媒法治研究会会长孙江,中国教育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统计信息咨询中心执行主任江青分别发布2018年度陕西省公检法司系统微博微信影响力榜单、陕西平安指数榜单。2018年度陕西“双微”影响力年度榜单依据“清博大数据”WCI指数和BCI指数,综合分析包括陕西省各级公检法司部门微信公众号480余个,微博账号450余个账号,依据微信/微博两个维度,交叉产生了陕西省公、检、法、司微博微信共计8个榜单。本年度“双微”榜单呈现三个鲜明特点:一、公安系统传播力指数整体高于其他系统;二、同一榜单内部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三、区县级“双微”账号成为新的主力。会上分别发布了本年度陕西省公检法司系统“双微”影响力前五名榜单以及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成就榜。此外,本年度陕西省平安指数为70.12,全国排名第15位。铜川、延安、安康、商洛、汉中五城市分列陕西十个地级城市平安指数前5位。在105个区县级平安指数发布中,延安富县、宝鸡陇县、榆林清涧县、铜川宜君县分列前5位。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总编鲍静聚焦数字思维与数字能力,发表了题为《新时代: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旨报告。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爱军从政治传播的发展历程与特性、传统政治传播与网络政治传播异同比较、网络政治传播的政治治理三个方面进行了题为《从传统政治传播到网络传播》的主旨报告。会议主题还引发现场多位与会专家进行讨论。
2018-12-17(记者 陆航)12月7日,“《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航空法律论坛”在西安召开。来自国内外从事航空法研究的学者以及航空管理机构和从业者代表,聚焦航空法律问题,围绕“不循规旅客非法干扰行为的法律规则”“航空安保国际合作与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的法律应对”“无人机安全监管及国际航空安保法的新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积极参与全球航空安全治理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民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提供航空整体解决方案,极大丰富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在浩瀚的天空中构架起了合作的桥梁。2018年7月,《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北京公约》)正式生效。作为国际航空安保公约缔结的重要成果,《北京公约》为民航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国际法依据和保障。“民用航空在加强世界各国互联互通、促进政治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树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加强民航领域航空安保国际合作,倡导学术界参与国际组织立法,可以促进国内法治理论探究,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法律体系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保护全球民航体系。”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告诉记者,《北京公约》中文文本为正式法律文本,是国际航空领域航空安保统一立法的重要成果,为国际社会协调立场,统一行动,加强航空安全合作,实施国际航空安全治理提供了全新的国际法律依据,将为国际社会防范民航领域的恐怖主义活动、打击民用航空非法行为,维护航空安全发挥国际法法治保障作用。黄解放表示,从第一部关于航空违法犯罪的《东京公约》通过至《北京公约》正式生效,国际航空安保公约体系发生了重大的更新。《北京公约》在国际航空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当代全球航空安全提供了全新国际法律规则体系。加深对《北京公约》与我国现行国内立法衔接关键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进一步推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民航法律制定,迈向安全、协调、绿色的国际民航新时代。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瀚介绍,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航空运输业的蓬勃发展,在国际民航组织与各缔约国的不懈努力下,诞生了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三大公约,即《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确立了关于民航安保的国际公约体系基本框架。然而,随着航空运输业的飞速发展,与民航相关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也层出不穷,例如将航空器作为武器,或实施生物、化学和核武器攻击等。在这一背景下,2010年,国际民航组织在北京举行了航空安保外交会议,目的是更新《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议定书,共有76个国家的代表和4个国际组织的观察员与会。大会通过了《北京公约》和《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的补充议定书》(以下简称《北京议定书》)。为国际民航立法提供中国经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 实现互联互通是关键,交通运输是基础。航空运输具有国际化程度高、速度快、适应性强,适合长距离的人员往来、货物流动等特点,在互联互通中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航空公司积极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航班,取得了重要进展。围绕“互联互通”“反恐安全”两大主题,中国已与100余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其中与“一带一路”沿线的60余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与东盟签订了首个区域性航空运输协定。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董超洁表示,航空运输具有速度快、覆盖面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我国现行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建立了包括安全检查、机场控制区通行证、驻停航空器专人警卫、承运行李货物专人监管等内容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基本制度,为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安全、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将为推进我国民用航空法在修订过程中落实《北京公约》精神,进一步完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民用航空安全运行,稳步迈向安全、协调的国际民航新时代发挥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航空安保合作,遵守国际公约,以负责任的态度,深入开展相关研究,为航空运输产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安全便捷的交通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不懈努力。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吕尔学表示,中国民航积极主动融入民航国际合作领域,已经批准、加入26项重要的国际民用航空多边公约。同时,中国民航一直致力于国际民航法律的跟踪、学习和研究,近30年来,深度参与了多部民航公约的制定修订。《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民航实力与地位的高度认可,体现了中国民航的高度国际化和领先的航空安保理论研究水平,希望中国民航法律建设的实践,能为国际民航立法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经验。《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与另外三大公约一起,将为打击民航领域的恐怖主义活动和其他犯罪行为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吕尔学提出,步入新时代,国际民航和中国民航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我们应当与其他缔约国一起,加强《北京公约》与《北京议定书》的研究和推广,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使更多国家能够积极加入,通过《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搭建起一个各国通力合作的平台,共同维护国际民用航空的安全。会议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与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承办。
2018-12-13中国青年网西安12月9日电(记者 代红玉)在外人眼中,她们尚是需要保护的学生群体,然而她们却以己所学,努力捍卫他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西北政法大学19岁女大学生熊镇、李金霏公益援助四川民工王先生打官司,并成功帮忙讨回13万余元工钱的事迹获得网友纷纷点赞。熊镇(左)、李金霏(右)获得锦旗。蔺洁丽 摄看遍了图书馆所有相关书目 熬夜通宵写代理词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寓区坐落着一栋不起眼的二层小楼,楼里有一间标识着“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的小房间,房间面积不足二十平米,服务辐射范围却覆盖西安市乃至西北部分地区。帮民工王先生讨薪的案子便产生于此。熊镇、李金霏都是“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的成员,今年4月23日,两人在“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设在未央法院的法律咨询台值班时,结识了正处于艰难处境的王先生。熊镇在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值班。蔺洁丽 摄“建筑工地不给钱,他拿自己的钱给工友垫付后,经济非常紧张。”了解情况后,李金霏给王先生留了法律援助部的名片,希望能够帮助他代理这起诉讼。王先生正式打来电话委托代理时,距离开庭只有四天时间了。时间紧、任务重,对建筑行业不熟悉、一份关键性的文件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是当时两人遇到的最大困难。“打电话问亲友建筑行业惯例,去图书馆翻看了所有相关的书目。”李金霏表示,虽然当时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但两人全力以赴收集其他辅助性材料,为了保证代理词的连贯性,两人还熬夜通宵准备材料。李金霏整理相关材料。蔺洁丽 摄过程一波三折 但只要准备充分就不害怕一审整体非常顺畅,法官支持了熊镇、李金霏提出的所有诉请。但接下来的调节却一波三折,在约好的调节时间,建筑公司负责人迟迟不到,数次放鸽子,且对总金额提出质疑,最终又提起上诉。“对方有法务公司,但是我们证据充足,我也相信法律的公正,所以并不害怕。”经过两人的努力,在二审中,王先生和建筑公司达成和解,10月31日,西安市中院下发民事调解书,王先生拿到了分期支付的第一笔3万元款项。随后在11月份,王先生又收到了第二笔款项2万元,根据约定,剩余款项将在明年2月份全部付清。许多群众来到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咨询。蔺洁丽 摄别人眼中了不起的实践 于她们而言只是日常工作为了表达对“姐妹花”的感谢,王先生特制作了锦旗,送来“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在法庭上落落大方、据理力争的“姐妹花”却对此突然表现得非常羞涩,她们说:“其实学长学姐做的更好,他们有更突出的成绩,只是我们被大家知道了。”面对网友的盛赞,她们也显得非常谦逊,“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是我们部的宗旨,大家也许觉得我们做的事很不一样,但其实对我们来说只是日常工作。”回顾整个过程,两人表示最高兴的就是帮助了有困难的人,并和当事人成为了朋友,“天冷了,他们给我发信息让多穿衣服,觉得很开心,很温暖”。据悉,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成立于1984年,是西北地区第一个由学生自发组成的法律援助团体,成立至今接访群众15万余人,代理案件4100余起。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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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12月2日,位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的西安北至机场线城际铁路施工工地,来自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者,为施工一线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天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启动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务公司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者来到工地,通过表演情景剧、开展法律常识讲座、提供法律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宪法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焦宏涛摄(陕西工人报 2018年12月4日第1版)
2018-12-042018年11月16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模拟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麻某重大抢劫一案,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庭经过当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多个环节,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麻某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麻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不上诉。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审判程序层次分明,诉讼环节井然有序,西北政法大学师生300余人参与旁听,省市电视台等十几家媒体记者对庭审进行了现场报道。现场座无虚席此次活动,是碑林法院通过对重大刑事案件公开审理,重拳出击、严惩罪犯,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彰显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同时呼吁并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到平安建设中来,共同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这次庭审也是碑林法院自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所进行的首次刑事案件公开开庭活动,碑林法院在此次庭审过程中,向广大师生们生动的展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中促进被告人认罪悔罪、鼓励退赔退赃、弥合因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创伤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庭审结束后开展了生动的交流互动庭审结束后,碑林法院办案法官以及公诉人、辩护人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交流互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向现场师生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讲解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现实表现,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依法严惩"套路贷"、"校园贷"等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的规定,从不同角度回答了师生们提出的诸多问题。现场气氛热烈,师生意犹未尽,纷纷表示在此次零距离的庭审活动中受益匪浅,不但学到了法律知识,了解了司法实践,而且熟知了国家政策,明确了法治方向,并诚挚邀请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们在适当的时侯再来学校开庭、作报告。碑林法院法官向西北政法大学师生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板宣传台前师生们人头攒动碑林法院法官向师生们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在公开开庭的同时,碑林法院将此次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两率一度”、争创“平安鼎”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在庭审现场外设置了扫黑除恶宣传台,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师生们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并针对发生在校园和青少年群体中的"套路贷"、"校园贷"等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层次的宣传和讲解,鼓励引导大家遵守法律法规,呼吁大家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中来,共同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平安鼎”的良好氛围。
2018-11-17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1月12日第8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都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教育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10月20—21日,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承办,主题为“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第二届《法学教育研究》专题研讨会在西安召开。来自国内30余所大学、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同《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西北政法大学五个法学院、《法律科学》编辑部、高等教育研究所等部门的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学者从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大学创新教学等方面展开了研讨与交流。本报编发部分与会学者发言摘要,以飨读者。甘肃政法学院校长 李玉基教授坚持以本为本 推进四个回归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学工作应以培养“四有”好教师为抓手,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目标,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首先,要抓好师资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君子式”教师。在促进教师提升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学科建设能力的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教制度,建构教师与学生之间良性互动机制,引导教师形成主动服务学生的意识。其次,要抓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加速推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大力引进各类优质教学资源;积极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方式进行教学改革;改革学生学习评价方式,建立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以及能够反映学生独立思考与创新能力的学业评价体系,加强过程考核。最后,要抓教学质量提升与保障。制定各专业质量标准,建立完备的质量评价体系,实行院校两级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运行体系建设。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王洪才教授大学创新教学的理论旨趣与实践诀要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签署《成都宣言》,其中一个主题就是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这给教育学界提出一个问题,为何要回归常识?因为大学教学无效性已成为当今高校的一个普遍现象。宣言强调以系统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学观不再具有吸引力,学生感受不到学习的价值,从而很难进行深层次的学习。传统教学以系统知识为目标和中心的教学观,只适用于知识匮乏的时代和知识传承目的,而不适用于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尤其不适用于人工智能大发展的时代。大学创新教学理论基本旨趣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只有根据学生需求和能力水平设计教学才能事半功倍;强调知识的生成性,主张学生建构自我知识;强调以能力发展为中心,知识传授仅是手段;强调教师是学生发展的引导人、辅导者和调控者。实现“四个回归”需要创新教学,使教师回归本分、使教学回归常识、使教育回归初心。创新教学就是让教学和科研结合在一起,让教师从立德树人的角度来重新塑造自我,让教育回归到培养人的初心,让学生具有梦想。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张建文教授法学教育的根本矛盾及解决路径法学教育的根本矛盾,一是本科法学教育所面临的通识性教育和职业性教育之间的矛盾,二是教学模式改革中以教师为代表的专家意见和以学生为代表的非专家意见之间的矛盾。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技术发展对教育意味着什么?迄今为止,人的学习方式没有根本变化。新技术虽然创造了便捷的学习环境,促进激发了学习者内在的学习热情、学习动力和学习兴趣,但是未改变教育对象的根本难题,即人性的难题。在新时代,传统的教育经验并未丧失基本价值。法学教育要教会学生在面对相互冲突的主张、诉求时,做出正确、负责任的价值判断。法学教育肩负着政治责任,即教会学生始终秉持对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有益的立场。在教育设计和标准制定问题上,到底是要听以教师为代表的专家意见还是以学生为代表的非专业人士意见?以前老话叫名师出高徒、严师出高徒,现在有些人主张,无需名师、严师,照样能出好学生,然而,这是一个误区,还是要听从专业人士的意见。《法学教育研究》执行主编、西北政法大学高教所所长 闫亚林研究员紧扣新时代脉搏 服务中国法学教育发展 《法学教育研究》的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西北政法大学内部刊物《政法教育研究》。2009年,为提高办刊水平,学校对《政法教育研究》转型升级,与法律出版社合作创办《法学教育研究》。创刊至今,《法学教育研究》已连续出版21卷,发表文章560余篇,逐步形成了注重理论创新、回应实践难点、开阔学术视野、重视人文传承的鲜明特色,如连续刊发八届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高峰论坛校院长的办学治校思想,在引领法学教育研究话语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形成了刊物的品牌效应,凝聚了一批有影响有潜力的作者群,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2017年,刊物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17—2018)集刊目录,标志着刊物初步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新时代,法学教育必将获得更大的发展。关于《法学教育研究》未来的发展,首先,坚持学术创新,这是学术研究的生命。其次,借助互联网优势推动法学教育研究成果的创新转化。再次,加强与院校和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保持开放与共享。西南大学法学院 杨攀副教授 杜志红副教授“互联网+”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需求、困境与出路网络化教学环境和国外法学教育网络化灌输式法学本科教学构成深刻挑战。法学本科教学具有信息属性,需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加快教学信息流动,促进教学相长、教学创新。“互联网+”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困境主要来源于教师、学生、法学院及其背后的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三个方面。教师担心投入得不到肯定、出现差错、引起学生反感和失去权威感和成就感;学生在掌握知识、时间投入、学习压力和学习成就感方面存在疑虑;法学院及主管部门存在教学管理理念落后、人才培养质量有效评价机制和竞争机制欠缺方面的问题。推进教学改革需要树立教学互联网思维、发挥教师的全方位作用、重视基于网络的学生自主学习、运用基于网络的问题探究式教学法;需要完善法学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及竞争机制,建立有利于“互联网+”改革的教师评价机制,建立符合网络社会需求的学业评价机制。山东政法学院校长 吕涛教授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必须从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入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具有政治性、道德性、实践性、开放性特点,必须坚持德法兼修、德法交融,对接法律职业资质,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的原则。课程体系既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效落实的重要载体,也是学校教学建设的基本单元,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本科法学教育应当立足应用型法治人才定位,逐步建立完善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适度的学分要求、丰富的选择空间”法学课程体系。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可归类分成七大模块,即以思政课程为引领,以美育和体育课程为依托,以理论课程为基础,以实践课程为重点,以第二课堂为延伸,以助考课程为辅助,以个性化课程为补充,同时辅之以“互联网+教学”等先进教学方法为手段,有效传递课程内容,并推动各组成部分有机联系、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完整的课程体系。根据“一流”本科建设和“四个回归”的要求,这一模式将在实践中继续发展完善。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杨宗科教授弘扬“老延大”优良传统 培育新时代德法兼修法治人才西北政法大学有着办学育人的红色血脉和革命基因,弘扬“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培养德法兼修、理实并重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学校在新时代的根本任务和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的高等法学教育开端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延安时期,始于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初步完善于延安大学,并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西安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时期逐步形成和壮大,西北政法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高等法学教育的直接延续。西北政法大学有着81年的办学历史和60年的本科教育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法学教育的主要传承者。1933年,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大学专门设立了司法班,培养法律人才。1937年,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司法部决定设立司法讲习班。从1939年开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开始全面培训边区司法人员。1940年,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成立,设立法律、行政、财政经济三个系。1941年,延安大学正式成立,下设法学院,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办的第一所法学院。1944年,延安大学与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合并,重新组建了延安大学。1949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正式整建制转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以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四部为基础,学校主体部分组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1954年12月,学校归属国家教育部,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8年,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开始了普通高等法律学历教育。1963年,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进入新时代,继承“老延大”优良传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西北政法大学需要持之以恒的首要工作。围绕立德树人要求,学校从思想修养与职业伦理、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三个维度,进行了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实践。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 汪怿研究员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思考从人才需求角度来看,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涉及两方面问题,即为什么重视和发展法治人才,如何建设法治人才队伍。法治人才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顶层设计角度来看,依法治国过程当中需要法治人才。二是从社会进步角度说,民众越来越具备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三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提出建构创新驱动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法治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要求法治人才能深入到融合化的经济体系过程中。法治人才专业化标准日益强化,但目前法律专业的伦理标准、知识体系、话语体系与未来发展要求之间尚存在一定差距。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说,要把宽视野、广布局和远谋略深深渗透到法学教育和整个课程体系当中;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要有强大人才要素、顶尖领军人才和核心团队作支撑,要把法律和技术、信息、资本融合在一起,要有新的思想、好的制度和新的技术,要改革人才培养机制、交流机制和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骆梅英教授“卓越”导向下留学生法学本科专业课程建设与教学方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法学教育国际化呼唤供给侧改革。全英文法学本科项目的新兴发展,在促进留学生法学教育多元供给的同时,也在向世界讲好改革与法治的“中国故事”。相对于中国法LLM项目,法学英文本科项目呈现出基础性更强、学制更长、内容更综合等特点,但其面临的中国法英文教材缺乏、留学生背景多元与“前置知识”不足、实习实践教学的开展面临“制度性障碍”等问题也更为突出。进一步提升留学生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需要在课程设置上解决好“国际化”与“在地化”的关系,在教学方法上实现“原理性”与“案例式”的结合,引入普适性案例,丰富教学的“语料库”并不断革新课堂教学的方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刘坤轮副教授“学训一体”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模式的展开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韩国为参照,综合考察各国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态度,各国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开设方式、教学方法、学分设置、开课年份、职业准入考试份额等多种要素可以发现,在法学教育相对发达、规范的国家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既是法学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也构成法律人塑造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处于实质匮乏境地,应强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推进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早日融入规范的法学教育潮流之中。法律职业伦理的强化不仅需要在认知层面获得认同,也要在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周海涛教授关于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思考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教学督导评估是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基础,探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相关问题、完善监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在教学质量标准上,存在着质量标准建设与教学改革不适应的问题,教学质量标准建设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以学定教、以学施教、以学促教、以学评教,提高教学质量标准与教学改革的契合度。在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上,面对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监控相对薄弱的问题,要坚持完善相关制度、扎实推进改革实践,充分重视实践教学的重要价值,对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作出制度安排,建立促进教师落实执行的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实践教学监控体系。在基本状态数据上,面对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认识偏差、利用不充分等问题,要坚持回到数据基本建设,正确认识数据收集的价值,发掘收集数据的管理和发展功能,重视通过数据收集捋顺保障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教学监控信息化上,面对教学质量监控思想滞后、体系落后、方式传统等问题,要坚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监控方式的创新。在教学质量监控反馈机制上,面对反馈的覆盖面不全、及时性不够、影响力不高、跟踪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充分发挥监控的发展性功能,建立集信息收集、结果反馈、实践改进为一体的闭环监控系统。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卢春龙教授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基础与路径:基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思考本科教育在人才培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各高校要想把人才培养工作做好,首先要做好本科教育。要建设好一流本科教育,高等院校需要坚持三条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及本科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地位。第二,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第三,坚持以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为抓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中国政法大学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具体举措包括:符合学校情况的人才培养目标与理念;坚持德法兼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综合素质与特长并重的招生制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考核聘任制度;完善人才培养综合评价体系与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及时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小班授课的比例、推广研究性的教学模式;提升本科生科研能力;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开展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陈京春教授信息时代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新走向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在全程化实践教学、同步化实践教学、情境化实践教学、协同化实践教学、课程化实践教学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实践教学资源尚不能充分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实践教学尚不能充分吸纳司法实践的新生事物,高校与实务部门尚未形成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实践课堂建设与“金课”的标准尚有差距。在信息化时代,随着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和网络化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技术将不断充实实践教学资源,促进实践教学与实务的同步性,有利于实现协同育人的无缝对接,有利于打造实践实训“金课”,有利于提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丁卫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中澳丝路班”的实践与反思西安交通大学同时拥有“应用复合基地”和“涉外基地”,是为国家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最为重要的20所政法院校之一。面向新时代,如何回应国家需求,打造具有西安交大国际化特色风格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创新“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西安交通大学立足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以“中澳丝路班”的创办及其教育教学实践为例,从培养方案的制定、招生工作的展开与教育教学的运行实践三方面总结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的成功经验,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图为新时代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提供可资参考镜鉴以及展开比较个案研究的典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 徐伟功教授中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若干问题探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系统性工程,其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具备综合素养、具有国际视野、服务对外交往、维护国家利益”;其培养目标可以概括为“德才兼备的国际化、复合型、精英式的涉外法律人才”;其实质标准包括“知识标准、能力标准和素质标准”三个方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完善法学专业(涉外经贸法方向)本科全程培养方案;加强法学专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和国际班的建设;借助“文澜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应着重以下四个方面的知识体系的建设:国际法知识体系、法学学科知识体系、涉外知识体系、涉外纠纷解决技能知识体系。吉林大学法学院 刘小平副教授法学本科生要精读原典为探讨在法学本科生中开设精读原典课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课程形式,我们结合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实验班开设的英文原典精读课程经验,得出以下结论。一是目前introduction式教学注重固化的专业知识体系的讲授,缺乏对问题语境、原理理由、精神理念和思想方法的把握,不利于培养合格法律人。二是目前的通识课程可能沦为一种introduction式课程,最多造就一些“知道分子”,无法弥补前述缺陷。三是原典精读能成就本科生问题视野、分析批判能力,引领学生跟着大师进入“知识”“观点”“思想”的生产过程。四是原典精读课程的重点在于“比慢“”较真”,由此探索出一种适合本科生的教学模式。
2018-11-14省委副书记贺荣10月20日在西北政法大学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彰显学科特色,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为实现追赶超越发展、法治陕西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贺荣说,陕西是高教大省,要深入学习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九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加强党建引领,抢抓发展机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把我省高校法学资源优势发挥出来。西北政法大学作为西北地区法学教育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要突出法学学科特色,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国内“一流学科”。要依托陕西丰富的红色资源,着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贺荣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西安成立,形成了陕西面向“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服务优势。学校要充分利用实务部门资源,加强人才培养,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为陕西发展“三个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贡献力量。(记者 田毅)
2018-10-21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以良法促善治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传统西方中心主义法治叙事难以应对人类共同挑战,中国以恢宏的法治实践和独特治理效能,为法治文明对话提供了新视角。提炼并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的必然之举。立足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分析其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探索法治实践深化与法治传播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时代呼唤中国法治叙事 全球化使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成为时代主题。有学者提出,“文明冲突”并非历史必然,以平等、尊重为基础的“文明对话”才是人间正道。“叙事”作为传递价值理念、塑造集体认同、解释实践逻辑的核心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法治领域,长期以来,西方现代化模式被塑造为“唯一成功叙事”,非西方世界的法治探索则被视为例外或偏离。然而,金融危机、地缘冲突等暴露了西方治理模式的深层矛盾,其法治叙事的光芒日渐黯淡。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法治现代化道路不止一条。系统提炼中国法治实践经验,形成既能解释自身成功之道又能与世界沟通的中国叙事,是紧迫的时代课题。这并非制造新的话语霸权,而是丰富人类法治文明,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参考与可能。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体现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卓越成就。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中国法治叙事的核心所在。其一,明确了根本保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确保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避免了陷入“党争纷沓、决策僵局”的治理困境。其二,确立了价值旨归,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超越了形式法治的局限,追求实质性的公平正义。其三,体现了系统观念,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展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其四,具备了全球视野,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是以法治实践构建中国叙事。新时代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是中国叙事最可信的素材。在法治国家层面,宪法权威得到有力维护,宪法实施和监督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成果斐然。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互联网法院的先行探索以及智慧法院的全面建设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效率。 在法治政府层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各级政府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行政决策的程序法治化有效遏制了“任性用权”。 在法治社会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活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日益完善,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逐渐形成。这些全方位、开创性的法治实践构成了中国法治叙事。 中国法治叙事面临的挑战 我国拥有丰厚的法治实践基础,但中国法治叙事融入全球对话仍面临挑战,存在“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等问题。 “他者”视角的误读与偏见。国际舆论惯用“民主—威权”二元框架裁剪和评判政治、法律实践,忽视了中国法治道路在特定历史社会条件下蕴含的治理逻辑与显著效能。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见阻碍了全球南方的叙事传播。 “自我”叙事能力的短板。概念话语“翻译”困境突出,如“全过程人民民主”“诉源治理”等概念的翻译难以准确对应西方法学话语,直译易致误解。叙事方式有时较生硬,缺乏具体、生动案例,以贴近对象国民众习惯的叙事话语与方式传递理念和价值的叙事能力较弱。学术、政策与传播话语转换融合尚不充分。 对话平台的“西强我弱”。多数国际学术平台、主流媒体仍由西方主导,中国设置议题、传播理念常处于被动回应地位,较难掌握话语主动权。 构建中国法治叙事体系 要构建与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叙事体系。理念层面:坚守“文明对话”的平等与包容立场。倡导互学互鉴,尊重各国法治多样性。既要向世界阐明中国道路,又要提炼应对人类共同治理难题的普遍规律,以引发共鸣。 内容层面:提炼融通中外的标识性概念。挖掘中华法系“礼法共治”“德主刑辅”等精髓,赋予其现代内涵。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具体国际法治规则,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外空治理等新兴领域提出中国方案。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具体故事传递中国法治理念。 方法层面:创新叙事传播的路径与方式。推动叙事主体多元化,鼓励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通过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民间交往等多渠道讲述中国法治故事。搭建利用多边平台,主办高端论坛、民间对话,推动中国学术与法治文化“走出去”。精通话语转换,培养深谙中国法治精髓、通晓国际传播规律的专业人才队伍,创新策略与方法,借助社交媒体、文化产品等形式,增强叙事亲和力。 法治文明对话不应由一种声音垄断,中国以成功的法治实践为全球对话提供了新的叙事可能。这一叙事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扎根中国实践,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与世界平等交流。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法治叙事能力,才能阐明中国法治道路、展现中国法治故事背后的思想力量。这不仅关乎国际话语权,更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责任。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译介与传播研究”(2022K02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法治叙事为全球对话注入新动力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3月13日上午,“《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 赵万东表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举措,希望宣讲团迅速架起法典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扛起时代责任,全方位、多层次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坚持研以致用、深学细讲,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确立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迈向了系统化、集成化、法典化的全新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建设,由专业教师、在读学生与校友共同参与。 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团长韩利琳教授、副团长薛亮教授表示,将立即行动,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到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的力量。 【西部法治报】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成立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网络安全治理要求、推进网络犯罪防治工作,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董昊赟指出,坚持党建引领是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保证。唯有以党建为核心牵引,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空间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与现代治理机制系统性变革,才能持续优化网络空间环境,更好履行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使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网络安全屏障。 党建领航定向,夯实公安网络治理政治根基 董昊赟认为,党建引领是公安机关激活新质战斗力、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党的领导贯穿网络犯罪治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她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引导公安民警增强网络犯罪治理的政治、思想与行动自觉;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数据泄露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打击犯罪、守护民生的实际行动中,确保公安网络犯罪治理工作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党建赋能提质,构建警务发展新形态新体系 针对数字化、信息化带来的公安工作新挑战,董昊赟表示,需以党建引领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推动党建与警务模式创新深度融合,统筹技术革新、机制优化与人才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联建、支部共建打破警种壁垒、整合内部资源,引导党员民警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中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网络犯罪侦查、技术防控党员攻坚突击队,推动警务工作实现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静态管控向动态治理、粗放作业向精准打击的转变,构建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精准打击的全链条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网络犯罪治理专业能力。 党建融合数智,推进主动警务模式提档升级 董昊赟强调,智能化、数智化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的关键支撑,党建引领为数智融合驱动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与动力源泉。 各级公安机关要推动党建与数智化建设深度融合,将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数智化警务发展优势;强化民警数据赋能意识,把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能力纳入党员民警教育培训和考核体系,引导党员民警带头学用数智化技术;以党建引领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阻断,从源头遏制网络犯罪,让数智化成为提升警务处置能力的核心抓手。 党建聚力协同,织密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董昊赟指出,仅靠公安机关单一力量难以适配新时代治理要求,党建是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协同治理的核心纽带。 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主动牵头,与网信、工信、金融、司法等部门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建立跨部门党建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推动资源共享,搭建数据共享与智能化研判平台;以党建凝聚全社会治理力量,消除防控漏洞,构建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参与、全社会协同的综合治理格局,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董昊赟总结,网络犯罪治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核心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激活新质战斗力,推动警务工作转型升级,将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犯罪治理实际效能,为保障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公安保障。 【中国日报网】董昊赟:坚持党建领航 筑牢网络安全治理根基:https://cnews.chinadaily.com.cn/a/202603/11/WS69b1213da310942cc49a29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