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界学术年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分场在我校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 2015年10月26日

10月24日,陕西省社科界第九届(2015)学术年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分场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由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和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承办,会议主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马克思主义时代化”,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部部长梁亚娟、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长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委党校等高校的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研讨。

开幕式上,梁亚娟部长在致辞中指出,要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紧密结合,坚持正确方向,立足国情,在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基础上,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推动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汪世荣助理简要分析了当前依法治国的现状,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法学界以外的社会各界中,依法治国的观念并未深入人心,希望各位在研讨中能够积极互动,共同探求解决方案。

主题研讨阶段,长安大学刘吉发教授做了题为“政治治理:当代中国政治实践的时代定位”的发言,认为革命、发展和治理是政治实践的三部曲,全面依法治国的提出标志着对治党与治国形成了新认识,标志着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标志着法治从治理方式转换为治理形态。西安市委党校李世平博士做了题为“对当前法治建设的思考”的发言,认为当前法治建设的主要阻碍因素一是社会存在方式还是伦理性存在而不是理性的存在,二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为此推进法治建设必须转变生存方式、转型传统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法哲学。西北政法大学刘进田教授做了题为“法治文化建设及其文明转型意义”的发言,认为法治文化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基础上,以限制政府权力为手段价值,以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社会正义为目的价值的思想文化体系,法治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文明转型意义;从法治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看,要求从自然经济、农业社会、臣民社会向市场经济、工业社会、公民社会转型;从法治文化对待政治权力的态度看,要求从论证权力向限制权力转型;从法治文化的目的价值看,要求从群体本位向保障公民权利和个人自由转型;从法治文化的内在价值秩序来看,要求从善优先于正义向正义优先于善转型;从法治文化的侧重来看,要求从重视具体实质正义转向更加重视形式程序正义。西北政法大学高展军教授做了题为“新常态下企业廉政文化与企业品牌建设关系探讨”的发言,认为企业廉政文化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内容,企业品牌建设对企业廉政文化具有倒逼的积极作用。西北工业大学肖周录教授做了题为“社会转型期法治建设的思考:价值选择、秩序重构和制度安排”的发言,认为马克思主义要从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向建设的马克思主义转型,中国的法治不能照搬别的国家的模式,社会转型期的法治建设要从价值选择、秩序重构和制度安排三个层面深入探讨。西北政法大学王有信副教授从价值主体、价值依据、价值目标、价值形态、价值实现五个方面从价值论角度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解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方建斌教授做了题为“从时代变迁的视角看依法治国”的发言,认为依法治国是中国几千年来社会治理规律的法理总结,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又面临新形式和新要求。西北政法大学徐子棉副教授认为,现代法治将其基本的价值观念、制度和理性秩序构成的一些核心要素赋予了国家治理之中,其中主要有公正要素、自由要素、效率要素、秩序要素。西北政法大学马京平副教授认为,法治的要求是良法获得普遍有效性,当前实现法治的困境主要是制定法如何成为良法、法律如何被普遍遵守及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出路在于发展市场经济、进行法治教育和权力合理化。西安理工大学鲁宽民教授做了题为“网络法制化是依法治国的时代命题”的发言,认为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需要法治,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要使网民按法治精神共享共治,规范网络社会。西安市委党校苏凤昌教授认为,应该区分理论上的依法治国、实践上的依法治国、知行上的依法治国和宣传意义上的依法治国。

与会学家学者针对会议主题发言进行了热烈的提问互动和讨论

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院长刘进田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理论有助于我们理解依法治国的必然性,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是指导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制度史理论、社会发展动力理论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都与依法治国有内在联系,本次会议提出并讨论的法治与治理、法治与人治、法治与文化、法治与社会等15个方面的问题都可以从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角度做出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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