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7期在我校雁塔校区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强乃社编审作题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主要线索”的讲座,讲座由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邱昭继教授主持,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研究生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强乃社结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普遍理论背景和国际国内形势,指出当代中国学术应当回归自身,从中国人民的生活实践出发,形成自我主张,如此才能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我们现在需要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强老师进而从现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空间转向、话语理论等角度论证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内在合理性。
强乃社围绕主题,讲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发展的四个核心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中国的革命时期,尤其强调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在延安时期的初步形成。第二阶段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奠定时期:由革命到建设的转变期。第三个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改革开放后的法律实践。第四个阶段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新时代:重点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法哲学反思。
与谈环节,严存生教授、李其瑞教授、山小琪教授、王金霞博士和蔡瑞雪博士围绕如何对待西学、中国学术的主体性、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发展历程等进行讨论。
(供稿: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 撰稿:吴魁、董佳丽 摄影:董佳丽、汪祎媚 审核:邱昭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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