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来西北政法大学做学术讲座

西北政法大学 2009年04月02日

2009年3月29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为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和民商法学院教师举办学术讲座。讲座的题目为“侵权责任法立法中的若干问题”。本次报告由副校长王瀚教授主持。

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拉开帷幕。王利明教授指出,不同于别国的民法典,我国的民法典是分阶段进行并逐步完善的。就侵权责任立法而言,现代的侵权责任法是从“责任法”中分离出来的,其出发点在于受害人的救济,是一种“救济法”。因此,侵权法的立法应强调以人为本,注重保护受害人的切身利益,并且应当具有更强的包容性,以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需要。以此为出发点,王利明教授以侵权责任的各项构成要件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为线索,深刻而清晰地展示出作为“救济法”的侵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与功能,并揭示了现代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

王利明教授的讲座既立意高远、磅礴大气,又谦抑随和、理论分析与实例兼顾,展现出一代杰出民法学家的学术风采。整场讲座过程中,听众爆满、气氛活跃、掌声不断。在讲座的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积极踊跃的提问,王利明教授均进行了细致的解答。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求实、好学的风气,也得到了王利明教授的肯定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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