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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学科研凝心聚力 “三进”工作铸魂育人

2020年12月,西北政法大学组建“法治学院”,旨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成立以来,法治学院秉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育人理念,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法治学院承担全校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教学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成效显著。 把牢抓手不放松 2020年11月,西北政法大学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是全国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研究机制的13家创始单位之一,法治学院教师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队伍的骨干力量。该中心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推进实体化建设,完善组织结构,出台规章制度,恪守政治性与学术性并重的特殊定位,在学术研究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研究、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大众化解读、国际化传播、集成化统筹、一体化贯彻,积极推动学术研究成果向教学领域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教学工作转化。 2021年10月,西北政法大学依托法治学院开展建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虚拟教研室”获批成为陕西省首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单位。该虚拟教研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为后盾,由法学理论教研室、数字法学教研室、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打造“虚拟网络教学矩阵”,初步形成了开放动态、包容弹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发展共同体,努力成长为一支立足法学、覆盖全校、辐射全省、面向全国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学研究团队。 课堂覆盖无死角 为积极贯彻落实“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要求,法治学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积极承担这一教学任务,于2021年暑期积极备课,编写了与“马工程”教材配套使用的10余万字的教案、参考资料、课件、知识图谱和知识点记诵口诀。2021年9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面向全体法学专业本科生正式开课。2022年春季,法治学院对法学以外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通识选修课。2022年秋季,法治学院对法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业学位课,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方向课。2023年,法治学院协助教务处在《本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中设置了包含9门专业选修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教学体系。 自2022年起,法治学院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法学专业课为特色的“高等政法院校法治学系列教材”,现已出版《中华法治文明》(2023)、《区块链法学》(2023)、《中国判例制度史》(2024),《社会治理法学》已完成书稿撰写。法治学院于2023年受教育部门委托研制了《普通高等学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重点指南》并已提交验收。 见行见效结硕果 法治学院积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新文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首批国家级别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法治学教学体系创新实践研究”顺利通过中期检查。2021年,“法治学课程体系创新与教学内容改革研究”立项为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攻关项目并以优秀等次结项。2022年,“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研究”立项为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项目。2023年,“大数据、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与法治发展重要论述”立项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法治学院已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指南》等14个教学指导文件的研制工作,部分教学指导文件已在校内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实践中应用。 法治学院重视跨平台、融媒体的宣传工作,与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陕西省党校、陕西省社科院、陕西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录制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媒体宣传活动系列短视频》;与西安丝路声脉文化有限公司、丝路之声广播剧创研基地合作推出立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耳、入脑、入心的《法系天下》系列广播剧,已在全国30多家电台播出,扩大了影响力和传播范围。 未来,法治学院将继续在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深化理论研究,加强课程建设,推动实践创新,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深厚理论底蕴和突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张书友 张永林 王永恒) 【中国教育报】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学科研凝心聚力 “三进”工作铸魂育人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24-04/12/content_637793.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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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央视新闻、朝闻天下】“《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我校人权研究中心参与承办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指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说,中国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说,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在国际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时,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在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申天娇说,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契合宣言和行动纲领宗旨,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中国少数民族发展权保护、脱贫攻坚对保护人权的意义、中国人权教育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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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新华社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石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主题边会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边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脱贫攻坚、荒漠化治理、反恐、残疾人体育权利等议题,交流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范九利表示,中国通过不断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切实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可以将中国经验分享给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促进全球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方强认为,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法律研究和人权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具体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表示,从构建完整的脱贫攻坚法律体系,到最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持续为减贫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自摩洛哥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何晓娜表示,中国对扶贫、经济发展和法律改革的承诺,证明了其韧性、适应性和致力于促进人类尊严和福祉的奉献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郭淼表示,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通过环境政策、环境义务及责任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予以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中国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宪法精神又尊重人权的反恐法律体系,在开展反恐行动时,中国始终坚守宪法规范的基础,并将人权保护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表示,近年来,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法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成就显著。 【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f3e02e7cd24889f98e1ded4ae8b5a171&timestamp=7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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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田文昌口述:西北政法早期的研究生教育

整理者按: 1978年8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恢复设立北京、西北政法学院的通知》(78法司字第82号),两校迅速筹备复校并计划于1979年开始招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1979年4月,西北政法设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着手当年的招生工作。同年8月,在当年报名的54名考生中(实考49人)正式录取了政治经济学专业张振伯、胡家戍、卫云棠、张大军和哲学专业王干才、刘本炬共6名研究生,是为西北政法学院校史上首次招收研究生。1980年8月又录取了田文昌、叶裕琳、龚明礼(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忠槐(曾任西北大学法律系主任、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余向栋(从事律师业)5名刑法专业研究生。西北政法学院的法学研究生教育由此起步。     首批刑法专业研究生在郭怀都、周柏森、解士彬老师指导下于1983年毕业,随后又在西南政法学院进行了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1983年刑法专业第二次招生,录取贾宇(本校法律专业79级应届毕业生)、余欣喜(黄石师范学院政教专业应届毕业生)两名研究生。 1984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学位授权审核中,西北政法学院的刑法专业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学校随之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贾宇、余欣喜完成学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成为本校颁发的1号、2号硕士学位证书获得者。  之后,1986年法学理论(1984年招生)和哲学,1990年法制史(1987年招生),1993年经济法(1984年招生)、国际法(1984年招生)、民法(1986年招生)和政治经济学,1995年诉讼法(1992年招生)和宪法与行政法学(1992年招生)、1998年环境法学等包括法学、哲学、经济学三个门类11个学科专业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截止到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结束(此前为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与实践的初创期),学校已培养硕士研究生共计102名(见附件名录)。西北政法大学早期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后来学校事业发展,特别是重点学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24年是西北政法大学开办研究生教育45周年和获批硕士学位授权40周年。为了纪念这段历史,我们特请第一届刑法专业毕业生田文昌先生对当年在校攻读研究生的情形进行回忆和讲述,以存校史,并为今天的研究生教育提供历史借镜。田文昌先生拨冗口述录音,亲自校订个人简介,并校正录音整理文字,为这项工作给予了宝贵的支持和帮助。西北政法大学授予的第一位法学硕士学位获得者,现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对早期研究生教育的某些细节给与了认真的指导和说明。同为首批由本校授予法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欣喜,提供了他个人珍藏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图片,允许本文使用,在此谨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有关此项校史挖掘整理中的不完善、缺漏甚至讹误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并请在丰富和扩展线索方面予以宝贵指导。  口述人  田文昌  1947年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后迁居辽宁省抚顺市。1968年下乡插队,1971年回城。早年做过中学教师、建筑公司维修电工。1980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成为该校首批刑法专业研究生,1983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后任教中国政法大学,曾任法律系副主任。1995年辞职,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专事律业。  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高校客座教授,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终身荣誉会员。  田文昌律师教学、研究和办案成果丰硕,发表论文、译文、专著和教材数百万字。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第一线》等栏目先后多次对田文昌律师进行专访报道。被评为“CCTV2013年度法治人物”。  整理者 王健  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现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副秘书长(第五届),全国自学考试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五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等职。  在西北政法读研的那三年时间,有些故事,有些做法,有些回忆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别的学校肯定都没有过的事儿。这是很值得记录一下的。先说这么几个事儿。 师生关系  我们这几位导师都不错,郭怀都老师对我们亲切、关怀,平易近人,当时他年龄已经比较大了,一开始接触得比较多,后来少一些。后来接触比较多、受益比较深的,主要就是周柏森和解士彬这两位导师。  我们和这两位导师的关系,经常是到他们家里去请教、学习。他们也经常到我们住的地方来,基本上就是亦师亦友的关系,特别的密切,特别的平等,特别的自由。 周柏森教授指导刑法学研究生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有次周老师的小女儿(好像在西安交大读博士,或者读硕士,我忘了,反正在读研)跟我说一件事儿。她就跟我说:很奇怪,你怎么跟我爸的关系那么好,那么平等,在我们家里,说争就争,说讨论问题,一点儿没有地位之分。她说她跟导师说话的时候都是提心吊胆的,不能随便乱说,思前想后,毕恭毕敬地。没想到我们几个跟她父亲的关系这么平等,这么亲切,这完全是没想到的,说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说不是我们做到的,是你爸爸做到的。因为你爸爸这样对待我们,我们才能这样对待他。这就是我们当时读书的例子,很典型。解老师就更不用说了,解老师年轻,跟我们在一起经常是无话不谈。这种师生关系,当时也是比较少见的。  另一个更值得说的事儿,就是我这两位导师胸怀的博大。在我接触的中国学者中,我没有遇见第二个。  什么意思呢?我在西北政法读研的三年期间,曾经游学全国,周老师、解老师都是从北京来的,他们认为西安信息比较闭塞,于是两位导师主动轮流帮我写信,写给全国刑法学界的专家。我带着他们的信,利用寒暑假的时间拜遍了当时国内几乎所有的刑法学专家。  除了“五院四系”,还有社会科学院、公安大学。可以说,当时能够拜访的刑法学家,我基本上是一个没落,包括国际刑法的、比较法学的那些学者。除了刑法学家以外,还有法理学专家、经济学专家、哲学专家,我拜访了几十个,有的人是一次,有的是多次,高铭暄老师、马克昌老师、王作富老师、曹子丹老师都不止一次,是好几次地到他们家里去求教,真是做到了博采众长。  而这种活动起源和成行,全是这两位导师支持的结果。你想一想,有自己的导师主动给你写信让你去拜访别的老师求学,而且不止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的吗!所以我想这体现了周老师、解老师的太难得的胸怀。  正因为这两位导师这样的胸怀、这样无私地支持我,所以我在调研期间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面拓宽了很多,而且不同的观点也接触了。我记得,当时条件也差,寒暑假时间也有限,经济条件也不行,买不起卧铺,夜里头坐着硬座,白天拜师求学,有时候就吃一顿饭。  虽然很艰苦,但是收获特别大,以至于我毕业到政法大学工作以后,很多我拜访的老师都还记得我,好多年了一提起来,都问我怎么样,关注我的进步,关注我的发展,而且随时有情况,都能跟这些老师请教。所以我认为这段历史是非常值得记录下来的。这是对后人的一种激励。  还有就是他们对学问的求真、求深和对学生指导的倾心。  再举个例子,我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初稿写成了,在修改的时候,解士彬老师就住在我的宿舍里头改了一整夜,给我详细地指导,改了几个来回。首先他给我改稿子,我三万多字的论文初稿,他看了以后基本上变成了红色,用红笔改的部分甚至超过了我的原文。特别是字写得非常小,又很漂亮,写得满满的,连空都没有了。这才使我知道什么叫写论文,原来我自己以为我的文笔不错,洋洋洒洒用了很多辞藻。后来经解老师这么一改,才发现路子不对。解老师在我的宿舍里头搞了一整夜,给我一边讲一边改,后半夜实在累了,说你让我闭上眼休息上十几分钟,然后接着再弄。于是我们俩都坐在那,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然后起来再修改论文。  一个导师对学生做到这个份儿上,我认为也是很少见的。正因为这样,我受益非常深,不仅是学问上,在做人的问题上,一个导师能够这样对待自己的学生,也是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后来我当了教师,我从导师身上学到了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学生。这不仅是一个学问的传承,而且也是一个精神的传承,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我很多做人的原则、做学问的精神,对待学生的态度,都是从我的导师那儿学来的。这种指导、这种提升是非常难得的。  学位论文答辩  再说个答辩的事儿。毕业答辩,由于当时西北政法学院还没有取得授予学位的资格,所以后来我们和老师、学校领导,选择到西南政法学院去答辩。当时的答辩非常有意思。我已经到中国政法大学报到工作了,又回过头来,我们四个人(按:首批刑法研究生有田文昌、叶裕琳、龚明礼、陈忠槐、余向栋共五人,叶裕琳因故未参加答辩)由解老师带队,到了西南政法学院答辩。  当时西南政法学院答辩委员会的主任叫邓又天。答辩的时候呢,我亲身感受到西南政法学院的学风,那种最好的学风。我后来说,那种答辩值!那种气氛,那种庄严,那种严格,是其他学校没法比的。  答辩在大礼堂,几百人旁听,在当时的那种条件下,还有录音机录音。那种场面很吓人,也把你搞得很紧张。后来我听到、看到的答辩,就一个小教室,一个答辩委员会,没有几个人旁听,很随便,也很放松,跟当时西南政法那个答辩场景完全不一样。当时那种情况下,我们确实有点紧张。  我的论文题目是《论我国刑罚的目的》,题目比较大,理论性比较强,比较抽象,争议也比较大。当时导师组一研究,把我的答辩放到最后,让我压轴。所以他们几个说完以后,第四个我来答辩。  不出所料,答辩的时候非常激烈。  我记得印象最深的是,当时答辩组里有个年轻教师,叫康松林。他当时才四五十岁,是最年轻的,也比较冲,我们两个就激烈地争论起来了。因为论文里面既有刑法问题、法理问题,又有哲学问题,有目的和手段的关系问题,容量比较宽。康老师跟我就在几百人面前争得非常激烈,不说面红耳赤吧,但也到了白热化程度。我开始也紧张,争论起来后倒是放松了,我就像跟其他人辩论一样。  最后呢,结局非常好,我赢得了很多人的赞赏。后来胡云腾跟我讲过(胡云腾和江必新当时是西南在读的硕士生,他们就在旁听的几百人当中),他们当时就议论说,这个人太厉害了,口才这么好,思维这么清楚,将来是当律(师)的材料。果然被他们说中了。  由于答辩特别激烈,他们科研处的处长,事后还专门跟解老师表示歉意,说康老师的这种提问太过了,有点不应该,对学生压力太大。解老师当时就很潇洒,说没问题,这种做法一点儿也不过,应该这样做,这才是对学生的一种真正的考核。我当时也说一点问题没有,千万用不着道歉。我觉着康老师的这种提问和治学非常得好,所以最后皆大欢喜。  答辩结束后,又和答辩组的所有老师、在校的研究生搞了个座谈,邓又天老师、伍柳村老师(我记着他后来到了成都的四川大学),还有董鑫在座,我记得最核心的就是这几位导师。康松林最年轻,还有一个老师叫什么我忘了,最后在一块座谈。他们对我的评价都特别高。我记得解老师说,他们似乎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规律,就是自学考试的人,往往水平更高,比科班出身的水平还高。好像他们那边也有个自学考试的。  所以这一次答辩,也反映了我们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的水平。在这之前,我们在五所政法学院里边排到最后,很多人瞧不起我们。但是这场答辩,不仅是我,他们三个答辩也很精彩,都引起了轰动。所以说当时这个答辩,是给西北政法争了光的。我们回来后,解老师汇报以后,周老师和学校领导也都非常赞赏,非常兴奋。  关于学位论文  再说一点关于我学位论文的问题。当时我这个论文题目,难度比较大,争议也比较大。因为研究刑罚的目的论,我是第一个。当时我对刑法总论问题比较感兴趣,就选了这么一个题目。  选这个题目呢,老师们为我担忧。因为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谈惩罚。我们当时的观点,刑罚就是教育、改造,是继承苏联原来的一些老的观点。而且没有参考书,国内的参考书根本就找不到。  这一点,我非常感谢高铭暄老师。关于这个问题,我请教过高老师多次。有一次让我最感动、印象最深的就是我去他家,高老师腰椎间盘突出犯病了,躺在床上下不了地。我很不好意思跟他谈。结果老先生跟我谈了两个来小时。我要走了,不让我走,说没谈完,谈得非常深。  最后高老师指着家里的书,书架子上的两本俄文专著,一个刑罚学,还一个什么书,让我做参考。很厚的两本书,我全文复印,后来就用这两本书做参考。这两本书除了用做参考,也提高了我的俄语水平,我基本把这两本俄文原文书都通读了,做了好多重点批注。后来主要以这两本书为基础,又零星参考了其他一些资料,最终形成了这篇论文。  这篇论文写成以后,到学校的时候,当时就通不过。不是解老师、周老师通不过。解老师、周老师都没问题。当时我们研究生也少,我们的论文系主任要看,院长要看,院长是王陆原。当时的系主任亲自跟我谈了好几次。他们的想法比较保守一些,就认为这观点不行,通不过。周、解两位老师都替我捏把汗。  最后是高(铭暄)老师、马(克昌)老师,我得到了他们的指导,论文又请教了一圈,有四五个老师都写了评语。其中高老师、马老师的评语都非常的肯定,特别是高铭暄老师,写了将近三页的评语,对我的论文充分肯定。当时要没有高老师的充分肯定的评语,这论文通过与否都是一个问题。所以在这一点儿上,我特别要感谢高老师。  还有一个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故事,去年高老师学术馆在浙江成立的时候(按:2023年4月7日在浙江省玉环市举行了“高铭暄学术馆开馆仪式暨高铭暄学术思想研讨会”),我也去了。  图片来源:新华网  很大一个学术馆,居然在一层最显著的展柜位置,摆出了我的《刑罚目的论》手稿。那不是我论文的手稿,是我毕业之后,在论文基础上出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很薄的专著,叫《刑罚目的论》。我写那个书的时候,请高铭暄老师作序。当时条件很差,全书是手抄本、工工整整的,我记得还是我朋友帮我抄的,非常工整的魏碑体,一大本子,高老师给我写的序。这么多年我都忘了,高老师居然保留着,我都没有这个版本了。高老师在他家里找出了我这个原稿,放到他的展柜里边,而且把他写序的经过、改过的最原始的手稿也附在一起,让我特别地感动。  当时记得他的学生姜伟呀、胡云腾呀,还有很多人都很“嫉妒”,说高老师展柜里面,六十多个博士,展出的文章,都没几个,最显著位置的却是我的论文,还有贾宇的论文也在那放着。他们那些学生,大部分人都没有,这简直是“喧宾夺主”。所以对高老师而言,我不是亲学生,却胜似亲学生。回来以后,我又找到了当时高老师借我的那本俄文刑罚学,把复印的书稿送给了高铭暄学术馆,现在在学术馆里也展出来了。  这些故事都很有意思。其实也反映了当时西北政法的老师带研究生的严谨。当然我这里边谈的有些个保守观点,那都是时代所造成的。高老师对我这么有争议的文章居然也通过了,这其中也更得益于我的周、解两位导师的全力支持和充分肯定。所以写论文的这个过程很有故事,包括通过论文答辩的过程,都有很多故事。  余欣喜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986年刑法研究生论文答辩现场   【中国法律评论】田文昌口述:西北政法早期的研究生教育  https://mp.weixin.qq.com/s/WgDEwqKrjH0GKwtiW4m4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