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斌通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标志着市域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明确“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市域在国家治理结构中处于关键层级,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以城带乡的引擎作用、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与基层相比,市域具备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调动一切治理因素的天然优势,化解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的能力更加明显,但治理对象复杂多样、治理风险严峻重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认真推进,才能更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促进治理理念、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更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一、构建多元主体群策群力的社会治理体系 多元主体群策群力参与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党政、社会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因此,要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集中发挥党政、社会和群众的治理智慧,持续保持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共谋治理的优良传统,理性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形势,成功破解市域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各种痼疾和难题。尤其是,既要充分发挥党领导市域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全地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又要加强政府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还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统筹兼顾不同阶层群体的多样性、差异化诉求,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积极参加服务社会、防控风险、化解纠纷等工作,激活社会治理的基层细胞,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最大程度实现党政、社会和群众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形成解决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难题的强大合力。 二、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 市域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也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党领导下干部群众社会治理智慧的结晶,不仅被誉为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与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典范,也发展成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因此,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贯彻于社会治理全过程,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打造具有市域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当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挥区、镇、村三级联动作用,特别是在乡镇构建起“一个中心(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统筹+多部门(司法、人社、法庭、社区民警中队)驻点联合+村居基层预防”的大调解格局和“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链条解决”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街道办加速建设综治中心,以延安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创新,以“一线工作法”助推平安创建,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优化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在乡镇一级实现便民服务、矛盾化解有机融合,着力实现群众办事、解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这些实践均是巩固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参考和有效路径。 三、立足市域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治理模式 要立足市域,因地制宜,体现优势,探索形成贴合各地治理实际、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治理模式,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提供源源不断的实践和经验支撑。这是由我国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决定的,也是与全国各地差异明显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状相匹配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强化顶层设计,通盘考虑,提出明确的方向和任务,也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地方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目前,浙江省诸暨市推进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建设,强化“线上”与“线下”密切互动,凸显大数据优势,形成以“平台”为核心的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政社联动、全市一体的共治共建模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实施“1133”牧区社会治理模式,通过构建一个实战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套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打造驻村工作、人民调解、政法服务三支基层工作团队,探索社会治理信息化、综合服务流动化、固定场所集中化工作模式,实现了服务方式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作风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善了党风、政风和民风,形成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牧区样本”。这些符合地方实际的经验,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推动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总之,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发展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社会繁荣稳定与人民安居乐业。 (本文系“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成果)
2020-12-17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包括“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也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科学设计基层治理体系,优先提高基层治理水平,通过完善各类自治章程的方式,发挥社会治理共同体作用,推动基层治理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对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重视自治章程建设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社区建设的逐步推进,城乡社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立和运行的法律依据是自治章程,虽然我国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大多数社区并没有形成明确的自治章程。作为社会规范,自治章程不能通过中央或地方立法的形式完成,恰恰需要自治组织自身制定并监督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深化,首先需要解决有章可循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能代替村民、居民组织的自治章程。村民组织和居民组织作为自治单元,起草、通过并实施自治章程,是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实施的重要内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则是基层群众实施自治的组织形式,其本身并不解决自治事项和范围等问题。因此,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自治章程必不可少。自治章程是村民、居民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实行村民、居民自治的基本规范。 “枫桥经验”重视自治章程的制定。枫桥镇陈家村的村民自治章程,详细规定了“村民权利与义务”“自治机构及其职权”“经济组织与财经事务”“道德组织与文化生活”“附则”5个部分。作为自治活动的基础规范,自治章程从宏观上构建了社区治理体系,并成为社区开展自治的依据。新时代,只有进一步完善自治章程,才能更好地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升级转型。 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章程作用 城乡社区治理的依据,除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还需要详细的社会规范。加强社会规范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制度供给问题,才能为依法治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除村民自治章程、居民自治章程、社区自治章程等总体性自治规范之外,各类社会组织都必须重视各类章程的建设,做到依章设立、依章运行。具体到社区治理,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社区自治组织,诸如社区医疗卫生组织、社区治安保卫组织、社区调解组织、社区文化组织、社区各类志愿组织,都必须依法登记,依法参与社区治理。 制定明确的章程,是各类社区自治组织成立的前提。社区组织能否发挥积极的社会治理作用,章程对社区组织目标、任务、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约定非常关键。实践中,往往出现社区组织重登记但活动不规范的现象,主要原因是社区自治组织不重视章程的作用,在运行过程中背离了章程的规范,随意性较大,以致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因此,社区治理中最关键的是形成以村民、居民自治章程为中心的各类社会组织自治章程体系,并充分发挥章程的作用。对于社区组织而言,章程不仅是依法设立的基础,而且是依法活动的依据和指南。社区章程的完善,要重视组织成员的资格规定,重视成员的权利义务内容,重视章程的监督实施机制。只有高度重视社区章程体系建设,才能为社区自治组织“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凝聚共同体意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必须以全面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本路径,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社会治理共同体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 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必然要求社会治理实现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的负担。通过自治章程建设,明确自治组织的功能和自治事项,实现在党组织领导下基层群众的依法自治,推动社区高质量发展。 推动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同心同向,形成合力。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社区医疗卫生、环境、治安乃至社区文化,都是社区居民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升级转型,才能更好地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文系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2020-12-14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世荣 近日,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并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社会建设,是人民调解制度创新发展的新契机,为人民调解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广阔的空间。 一、人民调解的公共法律服务定位 人民调解制度是被誉为法治的“东方经验”,是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在公共服务的硬件建设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在城市建设、高铁建设、机场建设等方面,居于“领跑者”的行列。但是,公共服务的软件领域,诸如汽车的售后服务、物业管理、小区治理、社会组织的发育、公共法律服务,等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距离。大力发展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是改善民生、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充分展现制度优越性,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如佛山市南海区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手段、方法、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符合社会治理需求的大调解格局,在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释放出积极的治理效能,丰富和发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有效的调解需要关注每一个关键环节 每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就赢得一次民心。入情、入理、合法的调解,不仅有助于对缓和当事人的矛盾和对立情绪,促成问题的解决,也有助于恢复双方之间的和睦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百姓安居乐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关注调解的每一个关键环节。 首先,重视人民调解员的选任。人民调解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 “布衣法官”,既是调解活动的主持者,也是调解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对人民调解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南海区除了重视发挥金牌调解员、品牌调解室的作用,还大力培养青年人才进入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的年龄构成,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奠定了人才基础。 其次,重视调解程序依法运行。调解开始之时,调解员要引导当事人达成关于同意调解的合意。一方面表示调解基于双方自愿,另一方面教育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尤其强调双方互相尊重,调解协议一经达成,要即时履行,促使调解协议发挥良好的社会效果。 再次,重视对双方当事人的回访。在调解协议得到执行之后,调解员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事后回访,有助于避免矛盾再次激发,提升源头治理效能,提高调解制度的规范化水平。关注纠纷解决成效,注重书面记录回访情况,是南海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特色。 三、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共治”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发挥国家、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作用。人民调解组织属于“共治”中的社会组织,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之一。南海区的经验表明,人民调解组织致力于多样化、专业化发展,有效推动了社会治理关口前移,促进了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因此,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能够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 一方面,要制定一套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供给。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调解组织及人员管理制度、考评制度、晋升制度、激励制度等,实现对事前选任、事中监督、事后奖惩等整个环节的全覆盖,为调解组织更好履行职责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调解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智能化。在信息化时代,不仅要继续保持线下调解的优良传统,也要构建便捷、高效的线上调解平台,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新手段、新方法、新载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更好满足不同群体的调解需求。与此同时,要加快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大数据运用,增进调解案例、调解数据、调解专家等资源的共享,确保各种基层矛盾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使“有矛盾,找调解”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本文系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团队”成果)
2020-12-14
将“枫桥经验”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 ——访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 光明日报记者 靳 昊《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14日05版) 有安全稳定的环境,发展和改善民生才有可能,这是70多年来我国发展的一条宝贵经验。“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安全稳定,但影响稳定的问题和矛盾仍然不少。”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指出。“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褚宸舸表示,“枫桥经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强调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其基本做法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党的十八大后,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 “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是利益之争、权利冲突,‘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褚宸舸认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也有利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褚宸舸强调,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从中国之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整体去理解。探索“枫桥经验”的制度化、标准化以及在网络、企业治理等新领域的实践,创新、研究、总结“枫桥经验”的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将“枫桥经验”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从法治层面贯彻落实好“枫桥经验”。 “十四五”规划建议强调,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褚宸舸认为:“调解既是一种群众自治的做法,也是一种公共法律服务制度。相对于诉讼而言,其具有快捷、便利、成本小、即时履行等优势。”他表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处在社会转型期,部分社会成员的心理适应性面临严峻挑战,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对此,“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加强心防,既是现代社会公民对幸福生活健康发展追求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纠纷矛盾的重要手段。”褚宸舸说,当前应着力构建多力量合作,多部门、多机构协同的风险预防机制,“尤其要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发挥家庭成员相互心理支持的作用。” 当前,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等成为影响平安中国建设的突出问题。如何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褚宸舸认为,应坚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深入研判新时代各种风险及其治理原理,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社会的职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多种手段综合防控。构建源头治理,打防结合、整体防控,构建防范、控制、服务相互融通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强调人民治安理念,贯彻“枫桥式”社区警务模式。塑造风险防范共同体,以人民为中心,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重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强调以理服人。
2020-12-14
西北政法大学开展“一二·九”运动85周年主题活动 【西北政法大学】为纪念“一二·九”运动八十五周年,更好地引导和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弘扬“一二·九”运动精神,近日,该校通过组织师生参观瞻仰烈士陵园、观看爱国电影,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等,营造积极向上的红色校园文化氛围,鼓舞青年学子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并将爱国热情转化为前行的动力,做时代的追梦者、圆梦人,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
2020-12-1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三级教授 魏 奇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勾画了二〇三五年9大愿景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的12项任务的美好蓝图,明确提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并强调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一、坚定教育自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教育自信是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的重要力量。 坚持教育自信,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和教育制度,自觉地通过教育传承、创新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坚持教育自信,就是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批判地吸收国际先进教育经验,不做简单的“母版”“模板”“翻版”和“再版”,海纳百川、直面问题,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保持清醒的战略定力,“识变、应变、求变”,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求新局,“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真正走出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坚实道路,进而更加坚定、从容、稳健地迈向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二、坚定教育使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这深刻揭示了办好教育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发展教育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十四五”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进之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坚定教育使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教育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最终“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包含了教育的“方向性和前瞻性、全面性和主导性、价值性与教育性”三个维度六个属性,是对教育的工具性、技术性的超越,体现了对教育规律、成才规律、党和国家执政规律的把握。这就要求我们,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教育服务方向上要更加注重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有机统一,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要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在人才培养途径上要更加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以正确价值观为导向培养学生的个体习性、人格品质、社会责任与担当精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学生的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 三、坚定教育目标,培养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 教育是一项育人工程,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怎样培养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方向与目标。 要实施五育并举。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坚持“健康第一”基本理念,开展体育运动、美育和劳动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养成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良好品质,实现全面发展;要构建“十全育人”体制。围绕“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个方面,不断细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三全育人大格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 四、坚定教育创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 教育要实现“教育观念、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设施、教育管理、教师素质等多要素的现代化”,必须注重推进教育创新,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培养,破解“钱学森之问”、回答“钱理群之忧”。 一是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加快产学研协同创新,尽早突破关键核心领域的“卡脖子”问题;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二是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顽瘴痼疾,切实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构建“十四五”规划建议倡导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三是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顺应科研从“个体活动—团队活动—系统活动—复杂巨系统活动”演进的世界趋势,组建跨学科交叉融合、跨机构组织协调的尖端技术攻关和复杂技术系统突破意义重大,大力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是要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的改革,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
2020-12-07
社团先后有近两万人加入,超过2000人接受法律援助培训,近千人成为法律服务中心援助员,并涌现了贾宇、汪世荣、袁义伟等众多知名的“法服人”。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西安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黄博)12月3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分别走进西安市雁塔区金泘沱小学、西安市长安初级二中等中小学校,以普法教师的身份为在校同学进行宪法知识宣讲。这是该社团第36年持续举行法律宣讲和宣传等公益服务。 本次名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中,志愿者们用视频、讲课等方式向同学们介绍宪法知识,普及抵制校园暴力的法律意识,帮助同学们了解宪法,尊重宪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制校园暴力。 西北政法大学团委书记宋白介绍说,学校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运作最规范的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组织。36年来,该社团坚持扎根基层开展法律公益服务,持续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律援助,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助力法治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建设发展。 普法支教是该校法律服务中心的品牌活动。多年来,该中心的学生志愿者,先后走进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西安欧亚学院等大专院校,以及西安北里王小学等中小学校,以普法情景剧、模拟审判、普法微电影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学生身边,也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递给广大同学。 据统计,36年来,该中心法律服务志愿者们先后在陕西、山东、河南等省份,开展大型法律宣讲咨询800余次,专题法律宣传600余次,社区矫正近百次,并帮助了数百名监外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从2015年开始,法律服务中心连续六年定期走进商洛市山阳县深度贫困乡村,通过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讲座、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法律知识,促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用法治助力脱贫攻坚。 宋白说,法律援助是法律服务中心的核心工作。36年来,该中心先后无偿接待当事人15万余人次,解答回复群众来信3万余封,代写法律文书万余份,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100余件。程园园历时5年时间,义务为六旬民工老人讨回了血汗钱。法律服务中心主办的“麻旦旦案”首次将精神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被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评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在公益服务中,该社团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法律人才。社团先后有近两万人加入,超过2000人接受法律援助培训,近千人成为法律服务中心援助员,并涌现了贾宇、汪世荣、袁义伟等众多知名的“法服人”。 近年来,该社团先后获得“全国百强社团” “全国百佳社团” “中国百个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陕西省学雷锋先进集体”“陕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等多项荣誉。
2020-12-04
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该校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者们走出课本,走进西安市雁塔区金泘沱小学、长安初级二中,以普法教师身份为全校的孩子们进行生动形象的宪法知识宣讲,上一节意义深重的普法课。 普法支教已是法律服务中心的品牌性活动,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西安欧亚等大专院校,到西安北王里小学、西安市特立小学等中小学,志愿者们以普法情景剧、模拟审判、普法微电影等丰富多样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每一个学生身边,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递给每一个孩子。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运作最规范的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组织。36年来,该社团扎根基层开展法律公益服务,用一次次平凡、有爱的普法行动,一件件微小、正义的援助案件,诠释法学青年担当,助力法治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建设发展。 该社团36年来持续不断线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援助的事迹突出并获得社会一致好评:先后获得“全国百强社团” “全国百佳社团” “中国百个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陕西省学雷锋先进集体”“陕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等多项荣誉,并被人民日报、中国青年网、陕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躬身基层,贴近群众,小服务书写为民大情怀 该社团立足“三个坚持”,始终践行“以我所学、服务社会”宗旨,坚守法治信仰,义务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持续开展有效果的普法宣传,践行为民情怀,助推基层法治建设。 坚持以法律援助为核心,追求公平正义价值。2018年,人民日报一篇“女大学生义务为农民工讨薪”的新闻报道引发社会关注。一直以来,该社团以法律援助为核心工作,无偿接待当事人15万余人次,解答回复群众来信3万余封,代写法律文书万余份,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100余件,以生动实践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政府和弱势群体架起一座沟通桥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以送法下乡为重点,推行法治扶贫理念。脱贫攻坚必须做好贫困群体法律援助及普法工作,打牢乡村治理的法治基础。2015年始,该社团连续六年定期走进商洛市山阳县深度贫困乡村,通过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讲座、问卷调查等方式,在普法宣传上精准发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强化基层法治宣传,促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为法治助力脱贫增添动能。 坚持以普法宣讲为基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该社团深入工厂、社区、学校,聚焦禁毒防艾、校园暴力、防拐防骗等主题,常态化开展普法情景剧、模拟法庭、普法讲座、社区矫正等针对性较强且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36年来,先后在陕西、山东、河南等省份,开展大型法律宣讲咨询800余次,专题法律宣传600余次,社区矫正近百次,帮助数百名监外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该社团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帮助特殊群体再社会化,提高了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安全、有序、和谐,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立足特色、理实并重,小活动着眼法学大视野 该社团始终坚持融入学校构建“德法兼修、理实并重”高水平有特色第二课堂活动体系中,着力“两个建设”,打造专业型竞赛和开放性学术活动平台,不断拓宽法治视野。 建设实践性强的专业型竞赛活动平台,培养法律职业素养。依托学校优质资源,该社团连续六年举办了“陕西高校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西安高校联合辩论赛”等颇具影响力的地区性大型赛事,逐渐形成了省内高校法律类社团深度合作,辐射周边省份高校的发展格局,并先后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4家基层法院,陕西广播电视台及律所等单位深入合作,加强学生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互鉴,逐渐培养顺应时代潮流的法律职业素养。 建设理论面广的开放型学术活动平台,掌握法学前沿动态。该社团面向全国高校法律类专业学生征文,共刊发《西部法律评论》43期,举办“法评杯”学术论文大赛5届,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在校内,积极开展“法服大讲堂”、“法评讲坛系列讲座”、读书分享会、经典案例分析、法律播客等等一系列开放型的活动,夯实学生法律专业基础,增加法学兴趣,拓宽法律视野,体验法学乐趣。 德才兼备、德法兼修,小社团肩负法治大担当 该社团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发挥“两个作用”,引导社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发挥学生社团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该社团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以强烈责任意识着眼于社会发展变革,围绕“普法效果”、“律师制度”等社会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5次大型社会调研,调研报告在《陕西日报》连载。坚持紧随中国法治进程,团支部牵头成立大学生《民法典》宣讲队,深入基层宣传民法典知识,为群众解疑答惑,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法律服务中心主办“麻旦旦案”首次将精神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被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评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发挥学生社团在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中的生力军作用。一间不足30平米办公室里,走出一群忠于党、国家、人民、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36年来,先后近两万人加入,超过2000人接受法律援助培训,近千人成为法律服务中心援助员。程园园历时五年义务为六旬民工老人讨回血汗钱,从学生到律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信念始终如一。同样,贾宇、汪世荣、袁义伟等众多知名的“法服人”仍秉承法治信仰、服务法治建设,继续追寻法服人的初心。 该校目前正全面总结梳理法律服务中心36年来工作,逐步完成《法服大事记》《法律服务中心学术论文与实践思考汇编》《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经典案例汇编》3本大学生法律服务系列丛书,以整理总结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进一步引导法律服务中心继续扎根基层,守护公平正义,用执着和坚守做好每一次普法公益服务,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最需要的地方,助推法治中国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展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新面貌、新气象。(焦翔)
2020-12-03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省委宣讲团在各地各单位开展宣讲 本报讯 (记者 师念)12月1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宣讲团在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宣讲,上百位师生参加报告会。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理论讲师团团长党宁作宣讲报告。 党宁从深刻认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意义、有利条件和重要特征;准确把握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牢牢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和重要着力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而团结奋斗四个方面,对全会精神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刻阐释。 商学院教师周迪说:“报告会为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作为高校教师,应该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指导自身工作,同时将全会精神宣传到学生群体。” 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建梅说:“我们要将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位师生,使教师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专业优势,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着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使同学们与国家同命运、共发展,同心同德,努力成长为实现国家2035年远景目标的新主力、新动力。”
2020-12-034月25日,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期刊社承办。全国检察机关、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参会。会议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推动检察理论研究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 与会专家围绕检察学学科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基础理论及前沿问题等议题深入交流。专家认为,检察学学科建设应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实践,加强概念提炼、知识谱系梳理和方法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在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强化规范分析和实证支撑,促进理论成果向办案规则、治理机制和制度完善转化。围绕办案实践,专家建议,应完善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执法司法衔接、跨区域协作等机制,在网络空间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深化系统治理与协同治理。 会议认为,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协同支撑。下一步,应以检校协同为抓手,搭建常态化学术交流平台,深化基础理论、重点领域和支持体系研究,拓展数字检察、涉外检察、文化遗产保护等新兴领域研究,推动形成更多原创性、实践性成果,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和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检察日报】立足实践探究前沿 积极推动检察学学科建设
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筹建签约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4月25日,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暨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该校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等多单位联合承办,聚焦检察学学科发展与公益诉讼实务前沿,汇聚全国80余位检察实务界、高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共研学术议题。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常安主持。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推动新时代检察理论创新的重要实践,学校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检校协同育人、协同研究,助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研究要坚持实践导向与问题导向,强化检校合作与成果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筑牢理论根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了陕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成果,提出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推动实务经验向理论成果转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 开幕式后,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同步举行,与会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常安副校长宣读获奖名单,充分肯定本次征文大赛的学术价值与人才培育意义。 主题研讨环节,多位实务专家与学者围绕检察学自主概念体系建构、学科知识谱系、网络公益诉讼、基层公益诉讼监督、区域环境公益诉讼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来自多地检察机关及高校的参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与学术研究,分享前沿观点、剖析实务难题。评议嘉宾从学术规范、理论深度、实务对接等角度,为相关研究提出优化建议,助力检察学研究提质增效。 研究生论坛为青年学子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来自国内多所知名高校的博硕士研究生,围绕生态环境、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热点问题分享研究成果。点评专家充分肯定青年学子的学术潜力,鼓励其立足实务、夯实理论,提升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与针对性,培育检察公益诉讼领域青年学术人才。 闭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挂职副厅长、西北政法大学期刊社社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付玉明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会议研讨深入、成果丰硕,达成多项学术共识,未来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拓展数字检察、涉外检察等新兴领域研究,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提升成果转化效能。 此次研讨会搭建起理论界与实务界交流互鉴的优质平台,有效推进了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对深化检校协同、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将持续发挥专业研究优势,打造集科研、教学、实践于一体的高水平法学研究基地,助力国家公益诉讼法治建设。 【中国日报网】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
新闻传播教育如何与行业前沿同频共振?学生如何在校期间就能触碰到真实的职场脉搏? 4月29日下午,“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活动走进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这不是单向输出的宣讲活动,而是一次媒体、高校与新兴行业之间的深度“能量交换”。 本次活动由群众新闻网与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共同主办。作为该系列活动的首次高校之行,首站选择了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旨在将主流媒体资源与高校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为在校学子搭建起连接校园与职场的桥梁。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王森、院长陈琦,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以及学院和媒体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帅、子午时空无人机培训学校校长李杰等企业代表也应邀参加。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陈琦在致辞中表示,面对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行业趋势,高校人才培养亟需与一线实践深度对接,此次与群众新闻网的互动正是推动产教融合的一次积极尝试。 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围绕传媒职业素养与行业前沿趋势展开授课。她结合自身从业经历,从内容生产逻辑的迭代、主流媒体如何拥抱新技术等角度切入,与现场师生分享了对当下新闻传播岗位核心能力的观察。 活动现场穿插了三轮抽奖环节,以轻松互动调动氛围。奖品均由群众新闻网及合作方提供,涵盖新媒体工具礼包、行业培训名额等。 除授课与交流外,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无人机培训的具体情况。随着无人机航拍、低空数字采集等技术在新闻报道中日益普及,相关实操能力正成为传媒人才的职场加分项。 群众新闻网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新闻”客户端的核心价值与产品业务进行了系统介绍,帮助在场学生更直观地了解主流新媒体平台的运营逻辑与岗位需求。 作为陕西省重要的主流新媒体平台,群众新闻网近年来持续探索“新闻+服务+育人”的融合发展路径。此次走进西北政法大学,是该系列职场服务活动的一次具体落地。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在人才培养、内容共创、实习实践等方面加强协作,助力新闻传播后备力量成长成才。 【群众新闻客户端】“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走进西北政法大学:https://app.sxdaily.com.cn/sxrbs/site1/mweb/ja9id/content_20016834.html?xyt=177751310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