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 (栗翘楚)16日上午,由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法学会、中国统计信息咨询中心首页大数据共同主办的陕西省法学会传媒法治研究年会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学术报告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漆思,陕西省法学会党组织书记、副会长杨建军分别对会议致辞。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陕西省法学会传媒法治研究会会长孙江,中国教育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统计信息咨询中心执行主任江青分别发布2018年度陕西省公检法司系统微博微信影响力榜单、陕西平安指数榜单。2018年度陕西“双微”影响力年度榜单依据“清博大数据”WCI指数和BCI指数,综合分析包括陕西省各级公检法司部门微信公众号480余个,微博账号450余个账号,依据微信/微博两个维度,交叉产生了陕西省公、检、法、司微博微信共计8个榜单。本年度“双微”榜单呈现三个鲜明特点:一、公安系统传播力指数整体高于其他系统;二、同一榜单内部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三、区县级“双微”账号成为新的主力。会上分别发布了本年度陕西省公检法司系统“双微”影响力前五名榜单以及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成就榜。此外,本年度陕西省平安指数为70.12,全国排名第15位。铜川、延安、安康、商洛、汉中五城市分列陕西十个地级城市平安指数前5位。在105个区县级平安指数发布中,延安富县、宝鸡陇县、榆林清涧县、铜川宜君县分列前5位。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总编鲍静聚焦数字思维与数字能力,发表了题为《新时代: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旨报告。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爱军从政治传播的发展历程与特性、传统政治传播与网络政治传播异同比较、网络政治传播的政治治理三个方面进行了题为《从传统政治传播到网络传播》的主旨报告。会议主题还引发现场多位与会专家进行讨论。
2018-12-17(记者 陆航)12月7日,“《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航空法律论坛”在西安召开。来自国内外从事航空法研究的学者以及航空管理机构和从业者代表,聚焦航空法律问题,围绕“不循规旅客非法干扰行为的法律规则”“航空安保国际合作与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的法律应对”“无人机安全监管及国际航空安保法的新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积极参与全球航空安全治理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民航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提供航空整体解决方案,极大丰富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在浩瀚的天空中构架起了合作的桥梁。2018年7月,《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北京公约》)正式生效。作为国际航空安保公约缔结的重要成果,《北京公约》为民航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国际法依据和保障。“民用航空在加强世界各国互联互通、促进政治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树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加强民航领域航空安保国际合作,倡导学术界参与国际组织立法,可以促进国内法治理论探究,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法律体系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保护全球民航体系。”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告诉记者,《北京公约》中文文本为正式法律文本,是国际航空领域航空安保统一立法的重要成果,为国际社会协调立场,统一行动,加强航空安全合作,实施国际航空安全治理提供了全新的国际法律依据,将为国际社会防范民航领域的恐怖主义活动、打击民用航空非法行为,维护航空安全发挥国际法法治保障作用。黄解放表示,从第一部关于航空违法犯罪的《东京公约》通过至《北京公约》正式生效,国际航空安保公约体系发生了重大的更新。《北京公约》在国际航空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当代全球航空安全提供了全新国际法律规则体系。加深对《北京公约》与我国现行国内立法衔接关键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进一步推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民航法律制定,迈向安全、协调、绿色的国际民航新时代。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瀚介绍,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航空运输业的蓬勃发展,在国际民航组织与各缔约国的不懈努力下,诞生了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三大公约,即《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确立了关于民航安保的国际公约体系基本框架。然而,随着航空运输业的飞速发展,与民航相关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也层出不穷,例如将航空器作为武器,或实施生物、化学和核武器攻击等。在这一背景下,2010年,国际民航组织在北京举行了航空安保外交会议,目的是更新《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议定书,共有76个国家的代表和4个国际组织的观察员与会。大会通过了《北京公约》和《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的补充议定书》(以下简称《北京议定书》)。为国际民航立法提供中国经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 实现互联互通是关键,交通运输是基础。航空运输具有国际化程度高、速度快、适应性强,适合长距离的人员往来、货物流动等特点,在互联互通中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航空公司积极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航班,取得了重要进展。围绕“互联互通”“反恐安全”两大主题,中国已与100余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其中与“一带一路”沿线的60余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与东盟签订了首个区域性航空运输协定。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董超洁表示,航空运输具有速度快、覆盖面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我国现行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建立了包括安全检查、机场控制区通行证、驻停航空器专人警卫、承运行李货物专人监管等内容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基本制度,为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安全、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将为推进我国民用航空法在修订过程中落实《北京公约》精神,进一步完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民用航空安全运行,稳步迈向安全、协调的国际民航新时代发挥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航空安保合作,遵守国际公约,以负责任的态度,深入开展相关研究,为航空运输产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安全便捷的交通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不懈努力。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吕尔学表示,中国民航积极主动融入民航国际合作领域,已经批准、加入26项重要的国际民用航空多边公约。同时,中国民航一直致力于国际民航法律的跟踪、学习和研究,近30年来,深度参与了多部民航公约的制定修订。《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民航实力与地位的高度认可,体现了中国民航的高度国际化和领先的航空安保理论研究水平,希望中国民航法律建设的实践,能为国际民航立法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经验。《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与另外三大公约一起,将为打击民航领域的恐怖主义活动和其他犯罪行为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吕尔学提出,步入新时代,国际民航和中国民航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我们应当与其他缔约国一起,加强《北京公约》与《北京议定书》的研究和推广,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使更多国家能够积极加入,通过《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搭建起一个各国通力合作的平台,共同维护国际民用航空的安全。会议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与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承办。
2018-12-13中国青年网西安12月9日电(记者 代红玉)在外人眼中,她们尚是需要保护的学生群体,然而她们却以己所学,努力捍卫他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西北政法大学19岁女大学生熊镇、李金霏公益援助四川民工王先生打官司,并成功帮忙讨回13万余元工钱的事迹获得网友纷纷点赞。熊镇(左)、李金霏(右)获得锦旗。蔺洁丽 摄看遍了图书馆所有相关书目 熬夜通宵写代理词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公寓区坐落着一栋不起眼的二层小楼,楼里有一间标识着“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的小房间,房间面积不足二十平米,服务辐射范围却覆盖西安市乃至西北部分地区。帮民工王先生讨薪的案子便产生于此。熊镇、李金霏都是“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的成员,今年4月23日,两人在“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设在未央法院的法律咨询台值班时,结识了正处于艰难处境的王先生。熊镇在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值班。蔺洁丽 摄“建筑工地不给钱,他拿自己的钱给工友垫付后,经济非常紧张。”了解情况后,李金霏给王先生留了法律援助部的名片,希望能够帮助他代理这起诉讼。王先生正式打来电话委托代理时,距离开庭只有四天时间了。时间紧、任务重,对建筑行业不熟悉、一份关键性的文件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是当时两人遇到的最大困难。“打电话问亲友建筑行业惯例,去图书馆翻看了所有相关的书目。”李金霏表示,虽然当时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但两人全力以赴收集其他辅助性材料,为了保证代理词的连贯性,两人还熬夜通宵准备材料。李金霏整理相关材料。蔺洁丽 摄过程一波三折 但只要准备充分就不害怕一审整体非常顺畅,法官支持了熊镇、李金霏提出的所有诉请。但接下来的调节却一波三折,在约好的调节时间,建筑公司负责人迟迟不到,数次放鸽子,且对总金额提出质疑,最终又提起上诉。“对方有法务公司,但是我们证据充足,我也相信法律的公正,所以并不害怕。”经过两人的努力,在二审中,王先生和建筑公司达成和解,10月31日,西安市中院下发民事调解书,王先生拿到了分期支付的第一笔3万元款项。随后在11月份,王先生又收到了第二笔款项2万元,根据约定,剩余款项将在明年2月份全部付清。许多群众来到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咨询。蔺洁丽 摄别人眼中了不起的实践 于她们而言只是日常工作为了表达对“姐妹花”的感谢,王先生特制作了锦旗,送来“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在法庭上落落大方、据理力争的“姐妹花”却对此突然表现得非常羞涩,她们说:“其实学长学姐做的更好,他们有更突出的成绩,只是我们被大家知道了。”面对网友的盛赞,她们也显得非常谦逊,“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是我们部的宗旨,大家也许觉得我们做的事很不一样,但其实对我们来说只是日常工作。”回顾整个过程,两人表示最高兴的就是帮助了有困难的人,并和当事人成为了朋友,“天冷了,他们给我发信息让多穿衣服,觉得很开心,很温暖”。据悉,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成立于1984年,是西北地区第一个由学生自发组成的法律援助团体,成立至今接访群众15万余人,代理案件41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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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12月2日,位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的西安北至机场线城际铁路施工工地,来自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者,为施工一线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天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启动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务公司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者来到工地,通过表演情景剧、开展法律常识讲座、提供法律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宪法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焦宏涛摄(陕西工人报 2018年12月4日第1版)
2018-12-042018年11月16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模拟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麻某重大抢劫一案,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庭经过当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多个环节,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麻某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麻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不上诉。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审判程序层次分明,诉讼环节井然有序,西北政法大学师生300余人参与旁听,省市电视台等十几家媒体记者对庭审进行了现场报道。现场座无虚席此次活动,是碑林法院通过对重大刑事案件公开审理,重拳出击、严惩罪犯,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彰显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同时呼吁并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到平安建设中来,共同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这次庭审也是碑林法院自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所进行的首次刑事案件公开开庭活动,碑林法院在此次庭审过程中,向广大师生们生动的展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中促进被告人认罪悔罪、鼓励退赔退赃、弥合因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创伤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庭审结束后开展了生动的交流互动庭审结束后,碑林法院办案法官以及公诉人、辩护人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交流互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向现场师生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讲解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现实表现,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依法严惩"套路贷"、"校园贷"等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的规定,从不同角度回答了师生们提出的诸多问题。现场气氛热烈,师生意犹未尽,纷纷表示在此次零距离的庭审活动中受益匪浅,不但学到了法律知识,了解了司法实践,而且熟知了国家政策,明确了法治方向,并诚挚邀请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们在适当的时侯再来学校开庭、作报告。碑林法院法官向西北政法大学师生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板宣传台前师生们人头攒动碑林法院法官向师生们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在公开开庭的同时,碑林法院将此次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两率一度”、争创“平安鼎”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在庭审现场外设置了扫黑除恶宣传台,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师生们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并针对发生在校园和青少年群体中的"套路贷"、"校园贷"等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层次的宣传和讲解,鼓励引导大家遵守法律法规,呼吁大家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中来,共同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平安鼎”的良好氛围。
2018-11-17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1月12日第8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都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教育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10月20—21日,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承办,主题为“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第二届《法学教育研究》专题研讨会在西安召开。来自国内30余所大学、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同《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西北政法大学五个法学院、《法律科学》编辑部、高等教育研究所等部门的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学者从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大学创新教学等方面展开了研讨与交流。本报编发部分与会学者发言摘要,以飨读者。甘肃政法学院校长 李玉基教授坚持以本为本 推进四个回归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学工作应以培养“四有”好教师为抓手,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目标,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首先,要抓好师资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君子式”教师。在促进教师提升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学科建设能力的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教制度,建构教师与学生之间良性互动机制,引导教师形成主动服务学生的意识。其次,要抓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加速推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大力引进各类优质教学资源;积极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方式进行教学改革;改革学生学习评价方式,建立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以及能够反映学生独立思考与创新能力的学业评价体系,加强过程考核。最后,要抓教学质量提升与保障。制定各专业质量标准,建立完备的质量评价体系,实行院校两级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运行体系建设。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王洪才教授大学创新教学的理论旨趣与实践诀要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签署《成都宣言》,其中一个主题就是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这给教育学界提出一个问题,为何要回归常识?因为大学教学无效性已成为当今高校的一个普遍现象。宣言强调以系统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学观不再具有吸引力,学生感受不到学习的价值,从而很难进行深层次的学习。传统教学以系统知识为目标和中心的教学观,只适用于知识匮乏的时代和知识传承目的,而不适用于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尤其不适用于人工智能大发展的时代。大学创新教学理论基本旨趣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只有根据学生需求和能力水平设计教学才能事半功倍;强调知识的生成性,主张学生建构自我知识;强调以能力发展为中心,知识传授仅是手段;强调教师是学生发展的引导人、辅导者和调控者。实现“四个回归”需要创新教学,使教师回归本分、使教学回归常识、使教育回归初心。创新教学就是让教学和科研结合在一起,让教师从立德树人的角度来重新塑造自我,让教育回归到培养人的初心,让学生具有梦想。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张建文教授法学教育的根本矛盾及解决路径法学教育的根本矛盾,一是本科法学教育所面临的通识性教育和职业性教育之间的矛盾,二是教学模式改革中以教师为代表的专家意见和以学生为代表的非专家意见之间的矛盾。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技术发展对教育意味着什么?迄今为止,人的学习方式没有根本变化。新技术虽然创造了便捷的学习环境,促进激发了学习者内在的学习热情、学习动力和学习兴趣,但是未改变教育对象的根本难题,即人性的难题。在新时代,传统的教育经验并未丧失基本价值。法学教育要教会学生在面对相互冲突的主张、诉求时,做出正确、负责任的价值判断。法学教育肩负着政治责任,即教会学生始终秉持对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有益的立场。在教育设计和标准制定问题上,到底是要听以教师为代表的专家意见还是以学生为代表的非专业人士意见?以前老话叫名师出高徒、严师出高徒,现在有些人主张,无需名师、严师,照样能出好学生,然而,这是一个误区,还是要听从专业人士的意见。《法学教育研究》执行主编、西北政法大学高教所所长 闫亚林研究员紧扣新时代脉搏 服务中国法学教育发展 《法学教育研究》的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西北政法大学内部刊物《政法教育研究》。2009年,为提高办刊水平,学校对《政法教育研究》转型升级,与法律出版社合作创办《法学教育研究》。创刊至今,《法学教育研究》已连续出版21卷,发表文章560余篇,逐步形成了注重理论创新、回应实践难点、开阔学术视野、重视人文传承的鲜明特色,如连续刊发八届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高峰论坛校院长的办学治校思想,在引领法学教育研究话语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形成了刊物的品牌效应,凝聚了一批有影响有潜力的作者群,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2017年,刊物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17—2018)集刊目录,标志着刊物初步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新时代,法学教育必将获得更大的发展。关于《法学教育研究》未来的发展,首先,坚持学术创新,这是学术研究的生命。其次,借助互联网优势推动法学教育研究成果的创新转化。再次,加强与院校和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保持开放与共享。西南大学法学院 杨攀副教授 杜志红副教授“互联网+”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需求、困境与出路网络化教学环境和国外法学教育网络化灌输式法学本科教学构成深刻挑战。法学本科教学具有信息属性,需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加快教学信息流动,促进教学相长、教学创新。“互联网+”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困境主要来源于教师、学生、法学院及其背后的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三个方面。教师担心投入得不到肯定、出现差错、引起学生反感和失去权威感和成就感;学生在掌握知识、时间投入、学习压力和学习成就感方面存在疑虑;法学院及主管部门存在教学管理理念落后、人才培养质量有效评价机制和竞争机制欠缺方面的问题。推进教学改革需要树立教学互联网思维、发挥教师的全方位作用、重视基于网络的学生自主学习、运用基于网络的问题探究式教学法;需要完善法学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及竞争机制,建立有利于“互联网+”改革的教师评价机制,建立符合网络社会需求的学业评价机制。山东政法学院校长 吕涛教授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必须从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入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具有政治性、道德性、实践性、开放性特点,必须坚持德法兼修、德法交融,对接法律职业资质,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的原则。课程体系既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效落实的重要载体,也是学校教学建设的基本单元,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本科法学教育应当立足应用型法治人才定位,逐步建立完善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适度的学分要求、丰富的选择空间”法学课程体系。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可归类分成七大模块,即以思政课程为引领,以美育和体育课程为依托,以理论课程为基础,以实践课程为重点,以第二课堂为延伸,以助考课程为辅助,以个性化课程为补充,同时辅之以“互联网+教学”等先进教学方法为手段,有效传递课程内容,并推动各组成部分有机联系、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完整的课程体系。根据“一流”本科建设和“四个回归”的要求,这一模式将在实践中继续发展完善。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杨宗科教授弘扬“老延大”优良传统 培育新时代德法兼修法治人才西北政法大学有着办学育人的红色血脉和革命基因,弘扬“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培养德法兼修、理实并重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学校在新时代的根本任务和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的高等法学教育开端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延安时期,始于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初步完善于延安大学,并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西安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时期逐步形成和壮大,西北政法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高等法学教育的直接延续。西北政法大学有着81年的办学历史和60年的本科教育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法学教育的主要传承者。1933年,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大学专门设立了司法班,培养法律人才。1937年,中华苏维埃政府西北办事处司法部决定设立司法讲习班。从1939年开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开始全面培训边区司法人员。1940年,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成立,设立法律、行政、财政经济三个系。1941年,延安大学正式成立,下设法学院,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办的第一所法学院。1944年,延安大学与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合并,重新组建了延安大学。1949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正式整建制转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以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四部为基础,学校主体部分组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1954年12月,学校归属国家教育部,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8年,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开始了普通高等法律学历教育。1963年,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进入新时代,继承“老延大”优良传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西北政法大学需要持之以恒的首要工作。围绕立德树人要求,学校从思想修养与职业伦理、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三个维度,进行了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实践。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 汪怿研究员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思考从人才需求角度来看,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涉及两方面问题,即为什么重视和发展法治人才,如何建设法治人才队伍。法治人才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顶层设计角度来看,依法治国过程当中需要法治人才。二是从社会进步角度说,民众越来越具备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三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提出建构创新驱动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法治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要求法治人才能深入到融合化的经济体系过程中。法治人才专业化标准日益强化,但目前法律专业的伦理标准、知识体系、话语体系与未来发展要求之间尚存在一定差距。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说,要把宽视野、广布局和远谋略深深渗透到法学教育和整个课程体系当中;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要有强大人才要素、顶尖领军人才和核心团队作支撑,要把法律和技术、信息、资本融合在一起,要有新的思想、好的制度和新的技术,要改革人才培养机制、交流机制和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骆梅英教授“卓越”导向下留学生法学本科专业课程建设与教学方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法学教育国际化呼唤供给侧改革。全英文法学本科项目的新兴发展,在促进留学生法学教育多元供给的同时,也在向世界讲好改革与法治的“中国故事”。相对于中国法LLM项目,法学英文本科项目呈现出基础性更强、学制更长、内容更综合等特点,但其面临的中国法英文教材缺乏、留学生背景多元与“前置知识”不足、实习实践教学的开展面临“制度性障碍”等问题也更为突出。进一步提升留学生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需要在课程设置上解决好“国际化”与“在地化”的关系,在教学方法上实现“原理性”与“案例式”的结合,引入普适性案例,丰富教学的“语料库”并不断革新课堂教学的方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刘坤轮副教授“学训一体”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模式的展开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韩国为参照,综合考察各国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态度,各国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开设方式、教学方法、学分设置、开课年份、职业准入考试份额等多种要素可以发现,在法学教育相对发达、规范的国家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既是法学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也构成法律人塑造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处于实质匮乏境地,应强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推进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早日融入规范的法学教育潮流之中。法律职业伦理的强化不仅需要在认知层面获得认同,也要在国家层面和行业层面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周海涛教授关于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思考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教学督导评估是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基础,探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相关问题、完善监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在教学质量标准上,存在着质量标准建设与教学改革不适应的问题,教学质量标准建设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以学定教、以学施教、以学促教、以学评教,提高教学质量标准与教学改革的契合度。在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上,面对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监控相对薄弱的问题,要坚持完善相关制度、扎实推进改革实践,充分重视实践教学的重要价值,对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作出制度安排,建立促进教师落实执行的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实践教学监控体系。在基本状态数据上,面对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认识偏差、利用不充分等问题,要坚持回到数据基本建设,正确认识数据收集的价值,发掘收集数据的管理和发展功能,重视通过数据收集捋顺保障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教学监控信息化上,面对教学质量监控思想滞后、体系落后、方式传统等问题,要坚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监控方式的创新。在教学质量监控反馈机制上,面对反馈的覆盖面不全、及时性不够、影响力不高、跟踪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充分发挥监控的发展性功能,建立集信息收集、结果反馈、实践改进为一体的闭环监控系统。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卢春龙教授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基础与路径:基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思考本科教育在人才培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各高校要想把人才培养工作做好,首先要做好本科教育。要建设好一流本科教育,高等院校需要坚持三条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及本科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地位。第二,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第三,坚持以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为抓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中国政法大学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具体举措包括:符合学校情况的人才培养目标与理念;坚持德法兼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综合素质与特长并重的招生制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考核聘任制度;完善人才培养综合评价体系与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及时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小班授课的比例、推广研究性的教学模式;提升本科生科研能力;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开展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陈京春教授信息时代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新走向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在全程化实践教学、同步化实践教学、情境化实践教学、协同化实践教学、课程化实践教学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实践教学资源尚不能充分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实践教学尚不能充分吸纳司法实践的新生事物,高校与实务部门尚未形成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实践课堂建设与“金课”的标准尚有差距。在信息化时代,随着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和网络化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技术将不断充实实践教学资源,促进实践教学与实务的同步性,有利于实现协同育人的无缝对接,有利于打造实践实训“金课”,有利于提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丁卫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中澳丝路班”的实践与反思西安交通大学同时拥有“应用复合基地”和“涉外基地”,是为国家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最为重要的20所政法院校之一。面向新时代,如何回应国家需求,打造具有西安交大国际化特色风格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创新“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西安交通大学立足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以“中澳丝路班”的创办及其教育教学实践为例,从培养方案的制定、招生工作的展开与教育教学的运行实践三方面总结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的成功经验,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图为新时代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提供可资参考镜鉴以及展开比较个案研究的典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 徐伟功教授中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若干问题探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系统性工程,其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具备综合素养、具有国际视野、服务对外交往、维护国家利益”;其培养目标可以概括为“德才兼备的国际化、复合型、精英式的涉外法律人才”;其实质标准包括“知识标准、能力标准和素质标准”三个方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完善法学专业(涉外经贸法方向)本科全程培养方案;加强法学专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和国际班的建设;借助“文澜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应着重以下四个方面的知识体系的建设:国际法知识体系、法学学科知识体系、涉外知识体系、涉外纠纷解决技能知识体系。吉林大学法学院 刘小平副教授法学本科生要精读原典为探讨在法学本科生中开设精读原典课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课程形式,我们结合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实验班开设的英文原典精读课程经验,得出以下结论。一是目前introduction式教学注重固化的专业知识体系的讲授,缺乏对问题语境、原理理由、精神理念和思想方法的把握,不利于培养合格法律人。二是目前的通识课程可能沦为一种introduction式课程,最多造就一些“知道分子”,无法弥补前述缺陷。三是原典精读能成就本科生问题视野、分析批判能力,引领学生跟着大师进入“知识”“观点”“思想”的生产过程。四是原典精读课程的重点在于“比慢“”较真”,由此探索出一种适合本科生的教学模式。
2018-11-14省委副书记贺荣10月20日在西北政法大学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彰显学科特色,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为实现追赶超越发展、法治陕西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贺荣说,陕西是高教大省,要深入学习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九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加强党建引领,抢抓发展机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把我省高校法学资源优势发挥出来。西北政法大学作为西北地区法学教育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要突出法学学科特色,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国内“一流学科”。要依托陕西丰富的红色资源,着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贺荣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西安成立,形成了陕西面向“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服务优势。学校要充分利用实务部门资源,加强人才培养,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为陕西发展“三个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贡献力量。(记者 田毅)
2018-10-2110月20日至21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20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陕西省委副书记贺荣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陈光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及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列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等出席会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致辞。 鲍绍坤在讲话中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及陕西省近年来的司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围绕“四个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三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发现、培养和凝聚优秀人才;四是着力推进新型法学社团建设,团结引领广大司法工作者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贺荣首先代表省委对本届年会的顺利举办表示祝贺,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她指出,陕西各级司法部门和广大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希望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广大司法工作者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陕西发展和法治建设;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充分交流新思路、新方法,共同为推进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大会为陈光中颁发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终身成就奖。(记者 田毅 图片:杜超英)
2018-10-20——汪世荣教授团队“枫桥经验”系列专著出版2018年,适值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枫桥经验”55周年。为了给2018年11月即将召开的“枫桥经验”纪念大会提供理论支持,2018年10月,由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汪世荣主持的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在法律出版社一次性推出“枫桥经验”系列研究专著三本:《“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第2版)》。这三本专著是在项目主持人带领下研究人员在浙江诸暨市实地蹲点调研、集体讨论等而集体打造的成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也体现了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西北特色”。其一,采用法律社会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创造性开展基层社会法律治理领域的研究。置身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深入思考,得出客观、符合实际的结论。例如,经过项目组统一安排、精心设计,2017年7月25日至8月1日,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2日,项目组师生三次深入诸暨市集体调研。他们通过融入基层社会,以亲历者的身份,参与者的心态,观察、倾听和思考,并深入研究,从而使成果最大限度客观呈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图景。其二,重视科研过程和研究生实践教学的高度融合,推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互促互动。比如:2018年3月,经过汪世荣等教师的推动联系,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学院在诸暨市委政法委设立研究生实训基地,首批行政法学院6名研究生在诸暨市政法委顺利完成实训。实训学生中有4人直接参与项目研究,其中史凯强同学已发表相关论文3篇,并将“枫桥经验”作为硕士论文选题完成初稿。项目组中,还有意识吸收本校已毕业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工作,对团队中的后备力量进行长期的有针对性的科研培养等。其三,“走出去、引进来”重视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组积极吸收诸暨实务部门人员参加,并将研究活动与实务工作的改进提高有效衔接,诸多依托西北政法大学实体研究机构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主办相关研讨会及沙龙。例如,2017年11月19日,协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4周年暨‘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研讨会”。2018年1月26日至28日,在诸暨市召开文稿内部研讨会。2018年3月至4月,在校内主办八次“枫桥经验”系列沙龙。2018年4月14日,联合《法律科学》编辑部召开“枫桥经验选题与研究”学术研讨会。2018年5月26日,参与主办“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等。“枫桥经验”系列专著全方位、综合性地对“枫桥经验”进行写实性呈现。该系列专著撰稿团队,通过扎实、深入、长期持续的调研形成的研究成果,不但反映和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新实践探索,而且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其成果已在法律界、法学界产生重要影响。绍兴市委党校(枫桥学院)2018年9月已经聘请汪世荣教授等担任兼职教授。在系列专著出版之前,项目组师生已陆续发表“枫桥经验”相关论文25篇。(作者:褚宸舸,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2018-10-19人才是第一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需要一批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端人才。但是,目前培养出的涉外法治人才存在实践应用能力不足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培养计划内容扁平化,法学教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侧重讲授国内法,对国际法、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比较薄弱,缺乏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门化课程。二是人员与资金相对匮乏,具备国际视野、实践经验、语言能力、学术背景、教学能力、跨学科研究能力的涉外法治方向的高端师资力量短缺。同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资金有限,影响了国内外教学资源的引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三是课程体系重理论轻实践,国内对实践能力教学的重视度还有所欠缺,课程设置未能与实践较好结合,法律实践课程教学形式也较为单一,导致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不足、纠纷解决实战技能较弱、创新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偏低。四是校内外衔接合作不足,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的衔接性不强,致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出现平台少、资源整合不够、见效慢等问题。此外,国内高校与国外法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为通过培养涉外法治高端人才促进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国家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保护等关键领域有效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法律秩序,我们需要优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推进国际法学科体系建设。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为此,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健全涉外法律教育体系。要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增加国际法、比较法、涉外法治、国际关系等课程在法学教育中的占比,提升法考国际法考题比例,在法学类核心期刊开设涉外法治专栏,在高等院校开设涉外法律专业和模拟实践课程,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要加强国别法教学研究,鼓励学生掌握特定国家的法律文化与制度,以科研项目的形式撰写国别法研究报告。要探索联合培养模式,支持国内院校间举办“法学+外语”培养项目,支持国内院校与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开展交换计划、暑期交流、短期访学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加强涉外法治师资建设,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教师团队的选拔、培训与管理机制;建立高校教师与实务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一方面增加高校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另一方面聘请实务界专家进高校担任客座教授,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论证、实务教材编写、实践经验教学全过程。要实行多元化教师评价标准,优化奖励激励、资助补贴机制,保障教学效果。要广纳天下英才,从国外引进知名国际法专家加入教学团队。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虚拟仿真实验室、涉外仲裁模拟实验室等,着力研究具有重大价值的涉外法治专项课题。 坚持实践能力导向,精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要畅通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涉外法律工作、交流与实训渠道,让学生通过在国际组织、驻外使领馆、跨国公司、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等机构实习,通过分析国际法律案例以及参与国际模拟法庭、国际仲裁庭等活动,积累涉外法律实践经验,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要加强对外交、商务等领域一线实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依托高校举办涉外法治专题研修班,聚焦涉外法治实践中的专项领域,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律专家和一线实务人员授课,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参加国际法律会议、交流项目等方式,拓宽国际视野。 统筹多元联动与内外协同,深化人才培养合作。多元联动,即政府、社会、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政府可以出台鼓励和支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建立国际法律教育联盟、涉外法治人才交流中心等平台,推动和资助联合研究、短期交流等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管。社会可以整合资源,鼓励企业等非高校机构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高校可以有效利用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平台和资源,加强师资交流、学生交换、研究合作。内外协同,即加强国内与国外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国内高校可以与国外高校共同合作开发课程、共享教学资源,推动国内教师出国访学和进修,同时接收国外优秀教师前来交流,开展国内外学生的交换项目,为学生提供海外学习、实习机会,从而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西部法制报】理论研究丨探索加强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之路 https://esb.xbfzb.com/html/2024-09/24/content_20401_1323211.htm
商洛台讯:今天上午,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在商州举行。 会议邀请省专家宣讲团成员、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三级教授魏奇作宣讲报告。魏奇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会议概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全会《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系统宣讲和深入阐释。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内容丰富,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解读,也有联系实际的体会思考,对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商洛市妇联四级调研员党务干部 刘丹: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妇联党务干部,我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贯穿于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家庭的各个方面,积极引导妇女群众与党同行、跟党奋进,努力成为心中有梦、眼中有光、肩上有责任的新时代女性,在奋进新征程中彰显巾帼担当作为。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肖文明:要把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好,贯彻落实好,把落实全会精神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结合起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持续优化要素配置,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商洛台袁梦)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于8月10日至8月25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及周边地区开展为期15天的访谈、参观等活动。 走进老兵之家:传承红色基因,铸牢民族团结 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暑期实践团队走进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老兵之家”,开展调研访谈活动。实践团队在讲解员兼秘书长俄丽杰带领下参观老兵之家,讲解员向团队成员们生动地讲述了每一个历史文物后的故事以及老兵们的英勇事迹,在俄老师的带领下回顾那一段历史。随后与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徐淑子深入交流,学习其奉献精神与求实精神。 “国安,才能家安”。实践团队成员与老兵们进行深入交流访谈,老兵们大多是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实践团队指导老师潘璇与老兵们进行深入交流,通过采访了解老兵的亲身经历。老兵们向实践团队成员们讲述着抗美援朝战争最真实的岁月,叙述着自己的故事,展示了志愿军的风姿。 此次调研访谈活动,不仅是对红色基因的传承,更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团队成员将以自己的行动传承红色基因,积极促进民族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贡献自己的力量。 延吉社保局实践活动:重温红色精神,铭记历史使命 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延吉暑期社会实践队前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参加了“红色之‘吉’,代‘延’有我”主题活动。活动由观看延吉市社保局自制宣传片“红色之‘吉’,代延有我”拉开序幕,团队成员感受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特色的民俗文化,了解到当地民族工作开展的现实情况。在老兵风采展示环节,抗战英雄们嘹亮的军歌响彻整个会场,他们坚毅的精神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老兵同志们与社保局党员同过政治生日,同唱《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共同追忆往昔岁月。 通过本次活动,实践队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将时刻铭记历史,积极传承和发扬老兵不“老”的精神,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拓展用红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观延吉民俗园:体验朝鲜族文化,感受民族融合 走进延吉民俗园,实践团队踏入了一幅生动的朝鲜族风情画卷。一踏入园区,映入眼帘的是那些色彩斑斓、样式独特的传统建筑,每一座建筑仿佛都在诉说着朝鲜族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参观过程中,团队成员们参与了一些传统的民俗活动,欣赏了朝鲜族的传统歌舞表演,感受到了朝鲜族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通过这次参观延吉民俗园,实践团队深刻感受到了朝鲜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这里展现了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兼收并蓄,朝鲜族人民的建筑、服装、饮食等等,不仅有自己的民族特色,还有中华民族的共性。 探访延边大学:感受民族团结教育,领略延大风采 赴延吉社会实践队在参观延边大学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了这所学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所做出的积极贡献与独特魅力。这是一次对民族地区高校的探访,更是一次心灵深处的文化共鸣。 延边大学作为一所位于多民族聚居地区的综合性大学,其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都深刻体现了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尊重与融合。延边大学格外注重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学校还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通过此次参观延边大学的活动,团队成员们深刻认识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应该尊重和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探索远古世界,学习科学知识 赴延吉社会实践队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参观,更是一场穿越时空、探索远古世界的科研之旅。 在参观过程中,讲解员带领实践团队了解了恐龙的种类、习性、生态环境以及它们最终的灭绝之谜。展馆详细地展示了延吉龙山恐龙化石的发现和研究历程,以及延吉地区恐龙动物群的种类特征和一系列珍贵的化石标本和科学复原图。同时,博物馆还展示了大量的古生物化石和相关的科普知识,通过生动的展示方式和丰富的互动体验,让游客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科学知识。 这次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团队成员们了解了恐龙等古生物的历史和特征,体会到了考古工作的深远意义,深刻感受到了科研工作的艰辛和伟大。 石榴花开别样红,籽籽同心一家亲。在实践过程中,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实践团队的成员将延吉这片土地作为课堂,用实践的笔触写答卷,无数个与延吉相遇的瞬间构成了本次社会实践的珍贵记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西部网】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社会实践队开展调查研究https://digi.china.com/digi/20240827/202408271566676.html
当地时间9月10日,首届中拉人权圆桌会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来自中国和16个拉美国家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将以“文明多样性与人权实现路径的选择”为主题展开研讨。 “中国和拉美进行人权对话,正逢其时、恰逢其势。”受邀参会的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日前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表示,中国与拉美远隔万里,在人权实现路径选择上有相似、共通之处也存在诸多差异。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和拉美相距万里,为何能实现人权对话? 马朝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正逢其时。今年是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十周年。十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中拉关系进入平等、互利、创新、开放、惠民的新时代。在此基础上,中拉之间加深各领域各层级的对话,都顺理成章。 当今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国家与非西方国家的力量对比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按购买力平价计算,2023年金砖国家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三分之一,创下新纪录,而七国集团经济体的比重降至29%。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世界经济重要的稳定器。世界秩序的重组不再单方面取决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中国和拉美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重要代表,有需要也有必要开展更深入的对话交流。 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恰逢其势。人类文明是由不同地区的不同种族、不同民族共同创造的,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长河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基于各自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土壤,形成了各自的文明形态。当今世界上有2500多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有着各自的发展进程,不同程度上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方面作出了贡献,各文明形态并无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一些国家将所谓文化差异描绘为“文明冲突”的观点,其底色是传统的“西方文化优越论”;个别国家习惯以“人权教师爷”自居,对包括中国和拉美一些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指点点,其实质仍是意识形态偏见。 然而文明多样性是无法消解的,国际格局正朝着完善全球治理、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方向前进。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中新社记者:您提到儒家传统的“和而不同”理念,其对当今国际交往、人文交流有何借鉴意义? 马朝琦:“和”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国人一直所追求的“和”并不是随波逐流、相互依附之“和”,而是在尊重差异基础上的多样性之“和”,这也就强调了“和而不同”理念在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中国传统“和而不同”理念,萌生于距今2800多年前的“和”“同”之辩,主要代表人物是史伯和晏婴,在此基础上由孔子正式提出了“和而不同”概念。 《国语》记载,西周末期思想家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左传》记载,晏婴曾以和羹为喻劝谏齐景公,提倡君臣之间应该存在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只有互相启发、协调和接纳,国家才能政通人和、兴旺发达。孔子则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成为儒家的核心主张之一。及至后世,“和而不同”理念更是被广泛运用于治国理政实践和处理外交关系的活动之中,其内涵也在随着社会客观环境和主观需要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 从国际交流的角度审视“和而不同”理念,可将其基本内涵概括为:尚和精神、矛盾思维、包容态度和重义轻利四个方面。 首先是尚和精神。“和而不同”理念的价值取向是“和”,实现“和”这一目标的路径在于“不同”。尚“和”精神不止于春秋、不止于儒家,而是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扮演了串联始终、总揽各方的重要作用。墨子之“兼爱”、老子之“无争”、庄子之“天人合一”,最终都是将“和”的状态作为追求目标。此后的历史进程中,“和”逐渐拓新出中和、和平、和谐等等内容和含义,成为中国参与国际交往的重要标识。 其次是矛盾思维。从史伯开始,“和而不同”就逐步体现出一种对立统一的哲学理念和思维方式。一是承认“和”且认同多元状态,甚至将“不同”看作“和”的必要前提;二是认同多元并非是各自对立、隔绝或完全同质的多元,而是在多元互动中提倡相互交流、促进与转化;三是在实践目标上追求稳定与发展,即在“不同”的客观条件下争取达到“和”的目的与指向。 再次是包容态度。孔子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要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而不能忽略他人感受,将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强行推广。对他人感受和行为的尊重,既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个体自主选择权利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更获得包括广大拉美人民在内的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国籍、不同出身的人类共识,成为写入《世界人权宣言》的“金律”。这种包容态度在外交实践中也有深刻体现,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坚持自身特色的同时,积极汲取着其他国家与文明的优长,另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对不同国家与文明差异性的尊重和接受,促进世界多样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处。 最后是重义轻利。从“和”“同”之辩到“和而不同”理念的提出和发展,是一个不断人格化、实践化的过程。其中,道德品格的实质就是重义轻利的正确义利观。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秩序与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外交的一个鲜明特色。君子人格同样是一个政党、社会、国家所追求的高尚品质,中国提出并倡导的正确义利观获得广泛国际认同,证明其符合时代潮流。 中新社记者:中国与拉美,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护文明多样性,选择适合自身的人权实现路径? 马朝琦:一是在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基础上促进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间交流合作,让多样性成为人类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的源泉。任何一个文明都不是孤立发展的,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先后借鉴吸收了南亚文明、中亚西亚文明和欧洲文明的有益成分,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形成新的文明构成要素。 今天,以中国和部分拉美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崛起和国际格局变化,证明了现代化道路是一个开放的过程:不只是西方的,也是非西方的;不仅有亚洲的,也有非洲的、拉美的,同时还有中东的。开放过程中的各国各地区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必须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尊重各国各民族文明。 以民主与人权保障制度为例,各国的民主和人权实现路径和制度设计,成长于各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都是民主和人权的不同体现。世界各国需要在承认民主和人权作为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同时,承认民主和人权形态多样性与差异性,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交流互鉴。此为一。 二是通过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形态的汇聚和融通,在更高层次上升华为新的多样性,以此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文明互鉴,首要的是改变西方中心主义把控话语权的现状,让世界上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明都有平等的话语权。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对欧洲的启蒙运动曾产生重要影响,莱布尼茨、伏尔泰、卢梭等启蒙思想家都曾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思想智慧;中华文明则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种文明形态长期和谐相处,从中汲取养分。这既符合人类文明多样性和现代化道路多样性的客观实际,也有利于全球意识下世界文明的发展与繁荣。因此,应当尊重世界文明形态和文明体系的多样性,倡导开展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保护各民族文化个性,维护文化主权。 最后,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纯粹独立的文明形态已不再可能,而是在相互影响下形成文明的多元共存。中华文明是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维护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文明形态。中国在国际上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始终认为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民主与人权发展道路,愿同世界各国、各文明形态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共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受访者简介:马朝琦,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兼任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长、陕西省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等。主编或副主编学术著作4部,参编学术著作3部。 【中国新闻网】我校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https://mp.weixin.qq.com/s/KHE9xiLBDg3Z2LekqvFg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