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校友施天涛教授来母校评述新公司法

学工在线 2006年11月24日

11月19日下午三时整,由我校主办,校科研处、民商法学院承办的大型学术讲座在雁塔校区研究生楼四楼多功能报告厅举行。此次讲座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施天涛教授担任主讲,由民商法学院院长高在敏教授主持。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李少伟教授及民商法学院部分教师、辅导员、研究生,和各级本科生共计300余人到场听取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高在敏教授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对施天涛教授曾在我校读书执教的经历及对我校的人情关怀做了简单介绍。三点十分左右,讲座正式开始。首先,施天涛教授用“两手都抓,两手都抓得比较彻底”对新公司法修改的情况和总体思想作了精辟概述。接着,施教授主要从公司法修改的自由主义和公司法的强化治理两方面展开深刻剖析。在讲述公司法修改的自由主义时,施教授从公司法修改的国际背景和立法背景出发,提到了公司是什么,如何在法律上给公司定位,世界各国公司法的发展方向如何,公司的分类,新公司法对国家直接干预的排除,公司人格自由的扩张,设立公司的自由,资本制度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在讲到公司法的强化治理时,施教授则重点介绍了如何强化对公司股东的保护,如何加强股东的知情权,如何强化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如何强化审计制度等问题,指出了加强对公司利益本身的保护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尤其是董事会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外,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施教授对公司法作了深刻阐释,他提到,公司法的确进步很大,但不可避免的是在法律政策、公司经营、转投资、派生诉讼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讲述结束后,台下同学踊跃提问,施教授就大家关注的个人意志与国家意志在公司法中的体现及公基金在公司法中的规定等问题作了精彩解答,现场气氛异常热烈。

最后,高在敏教授作了精简的点评,他指出,施教授的学术讲座客观上包括三个信息,即此次公司法的修改时刻体现着自由主义情怀与国家干预情结的博弈;公司法修改渗透的自由主义情怀和管制情怀博弈在历史上是由来已久的,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问题;新公司法实施的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却是曲折的,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下午五时,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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