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是西北政法大学一名副教授。去年,根据学校的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兼职政策,他在雁塔区法院任法官助理一年。一年的挂职经历,让这位年青的法学博士收获颇丰:“挂职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通过实践解决了‘法学博士不会办案的问题’。同时,也发现了很多之前想不到的问题,去掉了象牙塔里的清高气,让我不会在教学中越来越偏离现实。” 在西北政法大学,还有很多教师像张光一样,在挂职锻炼中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在法律人才培养中,西北政法大学针对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近年来,先后推行了法科研究生实训、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和本科生导师制,在全校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些重要举措,在全国处于独创或领先地位,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起在全国率先选派青年教师挂职兼职司法机关法律职业岗位,接受为期1年的司法实务锻炼。此项措施至今实施6年,先后有46名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现了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与司法实务部门司法水平的共同提升。 参加挂职兼职工作的教师在工作实践中学习的同时,进行实务调研,参加疑难案件的论证研讨,既保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又对个人教学、科研提高有很大帮助,使教师对社会法治现状的认识更加深刻,在教学研究中能够更加自觉地结合社会实际,转变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曾在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的高珊琦教授谈到,课堂上公式化教学多,而只靠纸上得来的案例分析是不够的,在实践中得到很大的锻炼。 为了让学校教学紧扣社会现实,充分接“地气”,西北政法大学还努力发挥法学学科优势,积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了一条以特色服务社会,以服务谋求发展的道路,实现了大学和社会的“互动双赢”。 目前,西北地区政法实务部门中高层次法律人才严重短缺,专门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安全稳定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专家少,有影响的、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缺乏,法学智力支撑严重不足。为此,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服务国家需求,申报成功“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培养能够专门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型法学博士人才。该培养项目的获批实施,对于西北地区的稳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填补了西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科博士点布局空白,增强了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实力,对法治陕西建设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强化应用性对策研究,为促进依法治国进程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撑。2008年学校向中央政法委提交的《法律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引起周永康同志的高度重视,所提多处建议被中央司法改革方案采纳。贾宇教授发表在人民法院报《权威与公正:法治国家司法之本》,被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批示要求将该文的主要精神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获得法学研究成果的全国性最高奖项——“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此外还产生“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研究”、“西部地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研究”、“西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一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该校教授每年为各级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讲座上百场,贾宇教授作为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主讲专家,先后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党校以及山东等10省市为各级领导干部作法制讲座。该校教授参与了多部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有多条建议在正式颁行的法案中得到采纳。与此同时,一大批学者分别担任中央政法部门咨询员、省内外政府法律顾问。副教授潘俊武在外交部挂职锻炼期间,成为国家应对某外交纠纷专家组的核心成员。 西北政法大学关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及法治保障的思路和对策。近年来,先后与诸暨市政府合作开展“枫桥经验”研究,与陇县人民法院合作开展“能动主义司法模式”研究,与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这些项目成果对推动地方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中央政法单位高度重视和学术界的充分认可,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如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所倡导的,学术研究少些宏大叙事,多关注中国司法实践。在这种理念的引导下,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师中形成了面向司法实践、扎实深入调研的新风,科研项目立项数量稳步增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位居我省前列,多项科研成果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 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西部地区的稳定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同时,通过主动服务社会,教师接通了“地气”,科研创新紧扣社会现实问题,进而为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打开新视野。
2013-04-12陕西是中华法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也是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法治建设的实践地。在美丽的西北政法大学校园里,曾发现了西汉御史大夫、《越宫律》的编订者张汤墓葬。如今在墓葬遗址上屹立起的廉亭和张汤墓遗址陈列馆,成为该校独有的法律文化景观。 西北政法大学在75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延续着陕北公学、延安大学的红色血脉。日前,本报记者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就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问题,采访了该校校长贾宇教授。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是最大的社会管理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报》:据我了解,您曾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等部门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中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为题为多地的党政领导干部作过报告。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您如何看待这一变化? 贾宇:党的十八大报告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在以往强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同时,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彰显出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保障必然使社会管理格局更加完善,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国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在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是全方位、系统化地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大方略。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法治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提供了基本的参照和依据,它是一种全方位、系统化的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大方略,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介入比较全面、深入和系统。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在国家基本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形下,我们主要依赖政策来治理国家。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管理的很多方面主要依赖完全的市场化管理,但单纯的市场化管理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特性规律表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建立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举,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是最好的社会管理创新。 需求导向 联合培养 服务大局 追求卓越 《中国社会科学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请您谈谈学校实施这一计划的体会。 贾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全国有60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在校法科学生已达数十万。但是,我国法学教育存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就业形势不好;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 西北政法大学拿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三个基地,这是对我校法学教育水平的国家认证。我们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西部民族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校发展的战略定位。推进西部地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安全、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我国的重大战略需求。西北政法大学是20世纪50年代国家按大区设置的5所政法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多数毕业生扎根西北边疆和民族地区,已成为该地区政法战线上的中坚力量。2011年学校成功申报了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这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高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体系。 我个人理解,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基点是需求导向、联合培养、服务大局、追求卓越。学校在实施该计划时,首先要明确国家和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然后请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来参与设计,共同讨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研究相关的教学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联合培养。所谓“服务大局、追求卓越”是指我们要培养出既懂法律问题、又懂西部问题的卓越人才。而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就要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进行综合改革,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基础上促进学生能力全面提升。关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但要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律人才的标准,同时还要结合学校地处西部的地域特色,围绕中亚、西亚的法律问题,俄罗斯的法律问题,新疆和周边国家合作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还更要充分认识到,西部欠发达地区需要卓越的法律人才,学校要明确这一类型培养人才的目标和方向,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为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信仰 中国立场 国际视野 平民情怀 《中国社会科学报》:近年来,您在毕业典礼上对毕业生多次提到“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字分别代表什么含义? 贾宇:这16个字是我对西北政法大学的学子们提出的成才目标,也是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理念。 所谓的法治信仰就是要信仰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国立场就是国家主人翁和建设者的立场。爱国主义在任何时代都需要,很多年轻人容易隔岸观火,站在一个消极的评论者立场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指手画脚。这种立场,就决定了这样的年轻人在中国的国家发展、社会发展中一无所成,因为他是一个旁观者,不是建设者,所以看待问题必须有中国立场。要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制和文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把法治向前推进,而不能站在外人的立场对国家的发展指手画脚。国际视野就是看待任何一件事情时,不仅要有爱国的、现实主义的立场,还要有国际和历史的眼光,不能做井底之蛙。只有真正做到博览古今中外,吸取各方之长,结合实际对之改造利用,才可能站在人群的前列、立于历史的潮头。平民情怀就是要把自己定位为一名普通公民,把自身价值的体现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人才培养当然应该追求精英、一流、卓越、尖端,但这不应该意味着要养成虚幻的贵族气和自以为是的傲气,不能忽视平民情怀和敬畏生命的教育。 (实习记者高博对本次采访亦有贡献)
2013-04-11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现象很多,但诚信缺失并不是中华民族与生俱来的秉性,当前的状况是中国治理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现象。 中国社会长期是人治的社会,即依赖领袖权威和道德教化来治理的社会。在传统的中国人治社会里,还是可以保持一定的诚信水平的,长期的官场士大夫文化,对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人治模式会压制公民个体的自由和创造力,严重阻碍社会进步。所以,抛弃人治,走向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也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这也早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 问题在于,法治不是一蹴而就的。个人迷信没有了,权威崇拜没有了,理想信念没有了,而法治信仰、民主理想和科学精神还没有建立起来。恰恰在这样一个转型期,金钱至上、享乐主义实际上成为主流的价值观,于是,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中的不讲诚信、不择手段也就自然地大行其道了。 当今中国之治理,除了法治别无他途。所以,作为基本国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也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根本标志,在于宪法、法律在国家社会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司法裁决具有终局性的公信力。一个社会中的司法机关是否具有公信力,对于构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政务诚信。官场不诚信,一表现为不依法行政,二表现为以权谋私。有了司法权威与公信,“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和惩治腐败的法律体系就会产生威力,官员用权就不能不有所顾忌。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商务诚信。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就没有市场。因为市场经济要求主体平等、竞争自由、诚信守规。有了司法权威和公信,权贵经济就会无所遁形,市场欺诈者会落得人财两空,经济领域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就会改变。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社会诚信。中国人历来讲“以吏为师”,官员不诚信是全社会不诚信的坏老师。法治的关键效能,在于把权力关进笼子。当权威而有公信力的司法控制了政治权力和金钱权力的滥用,诚实、守信、守法的公民社会就可以期待。 那么,今天的中国司法具有公信力吗?答案并不乐观。司法公信力缺失的责任在于司法机关自身吗?是的,但不全是,准确地说,司法公信力缺失的主要责任不在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对于其公信力缺失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于:司法人员和司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屡有所闻,司法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低下而办错案的情况屡见不鲜。没有公平,就没有权威,这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些问题既不是司法机关独有的,也不是不可能解决的。 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是否打算真的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司法人员中有人腐败,我们就冠名叫“司法腐败”,把那些兢兢业业依法办案的司法人员都笼罩在这顶大帽子的阴影下,而政府官员中的腐败现象并不比司法机关少。还有,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访取得领导人的批示来改变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决,这在真正的法治国家里是不可思议的。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在全面论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之后,特别强调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并且对建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提出了要求。可以说,十八大报告揭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要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当务之急的前提是要建设司法公信。只有司法公信才能保障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的建设。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2013-03-25我校司法官教育院赵国栋同学在2012年11月23日共青团陕西省委组织的各界青年代表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上所提交的书面发言《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与他最近撰写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文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被人民网分别于2012年12月24日、12月26日刊发。 文章如下: 《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 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2/1224/c117092-19998765.html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2/1226/c117092-20019046.html 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院2011级法硕班班长、党小组组长 赵国栋 举世瞩目的十八大在北京隆重开幕,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作为十八大的灵魂贯穿了整个报告。这是一个让全国人民奋发团结的报告,是一个激人奋进的报告。我做为一名曾经的大学生村官,看到了国家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视。作为一名定向的基层检察院的政法干警学员,我简单谈一下自己的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体会: 坚定的党性是第一要义。作为一名定向基层检察院的青年学生党员,如何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展现个人价值、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做创先争优的表率,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认真对待这一问题。我觉得政法干警体制招录下的所有学生都必须要有一颗忠诚于党的红心,这是政法干警学员当好学生与将来从事政法工作的保证,如果我们的学生没有忠诚于党的信念,没有忠诚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没有忠诚祖国的信念,没有忠诚于政法事业的信念,即使专业知识学的再好,那也是徒劳,而且培养出这样的学生后果更是极其可怕的。同时,我们政法干警的招录学生,必须树立热爱群众的意识,必须具备奉献意识,因为我们毕业定向单位都在基层,而且大部分都在边远基层,所以在这个学习阶段就必须树立这两种意识,以便将来能够奉献自己的热情,让自己的青春在自己工作的那片热土得到充分的展现。 扎实的专业水平是立身之本。我们要珍惜国家给予我们学习的机会,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从政、专业理论和实践锻炼等方面的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中国法治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与接班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十八大报告中的第五部分的第四点,专门强调了依法治国,作为我们政法干警的学生,我们自己首先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宣传中去,尽自己所能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扎根基层的信念坚定不移。 我们这一代青年要敢于立足现实,扎根基层,贡献青春,完善自我,服务社会,这样,我们的青春才能在平凡中闪光。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作为我们政法干警培养的学生,我们就一定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响应国家号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同时这也是十八大报告中“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相吻合。目前,大城市的人才已经出现饱和,但是基层却缺乏人才,所以无论是我们政法干警培养的学生还是普通高校的其他学生,我觉得都应该去积极的转变就业观,抛弃虚荣心,一定要敢于去扎根基层,让自己学有所用,因为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促进我们青年人的成长;立足目前的国家就业现实,正确估量自己,抛弃痴迷物质享受的观念,抛弃推崇“高富帅”和抛弃羡慕“白富美”的错误人生观,坚定信念,大胆的走向基层的工作岗位,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们一定要以昂扬的斗志和高度的责任感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内涵,以优异的成绩实践十八大的精神实质,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我坚信,我们的党、我们胜利的大会一定能够引领着我们、引领着我们的国家走向更加富裕和富强!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院2011级法硕班班长、党小组组长 赵国栋 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殷切期待、肩负着继往开来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了。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成长。此次党在十八大报告的倒数第三段专门用一段谈论青年工作。这在自十一大以来的报告中属于首次,为什么党如此关心青年工作,因为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 大学生属于当代青年的主体之一。作为高校的学生青年,更应该积极的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下面就高校青年学生如何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谈自己的几点意见: 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光荣历史使命。十八大报告通过回顾和总结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走过的艰难而又光辉的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所取得的成绩,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无论是在战火纷飞的战场,还是在和平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中,都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党的十八大报告是新形势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纲领和行动纲领,报告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理论,特别是对青年工作,更是用了整整一段来阐述,足见党对我们青年的关心。所以作为当代青年主体之一的高校的大学生,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做一个有信仰有理想的人,不仅仅是党和国家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我们对自己负责的一种态度,一种有担当的表现。有了信仰,在挫折面前我们才能内心无惧,有了信仰,风雨兼程的路上我们才能走得愈加果敢。这种信仰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永不消减的热爱与忠诚,对我们今后的学习、生活都具有重要价值。同时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青年责任和光荣使命,向我们的老前辈学习,认清形势,立足现实,提高自身素质,勇于担当,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扩展为“五位一体”即在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闭幕时,党对它的执政纲领——党章进行了再一次的次修改,将“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可见在整个十八大中,处处都闪耀着科学文化的身影,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正是完成这一重要历史使命的主力军。时代在召唤大学生去坚定地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我们高校学生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是“科学发展”政策的受益者。我们在受益的同时,也应是“科学发展”的实践者和完成者,应当义不容辞地挑起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从而成为振兴祖国的中坚力量。历史的责任已一步步落到我们青年学生的身上。所以青年学生必须通过刻苦学习、勤奋努力,掌握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做到学以致用,把专业理论的学习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有意识地在实践中提高组织、协调、表达等未来职业生涯能力所必需的社会化能力,从而促进青年学生全面的发展。 转变就业观念 ,敢于深入艰苦地方。十八大报告提出“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三峰叠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加加大。然而与就业压力相对的却是西部偏远的基层却缺乏人才、呼唤人才。因此作为新时期的青年学生,一定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转变就业观念,拓宽视野、放远眼光,敢于到艰苦的地方去和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历练自己,去面对现实,客观认识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锻造不畏艰难困苦的毅力,在艰苦的磨练中成长成才,实现人生价值。“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自磨砺出”,越是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的地方,越能磨练人的意志,越能培养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品格和作风。 我们青年学生一定要响应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陆昊同志的号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发奋学习,锤炼品格,开拓进取,努力成长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012-12-27武雪丽 女,汉族,甘肃武威人,1965年9月出生,法学专业硕士, 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党支部书记、庭长。2012年4月,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 代表寄语 我始终认为老百姓打官司很不容易。每次能够帮他们成功化解纠纷和矛盾,付出再多的辛苦我也感觉值得。 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党支部书记武雪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谱写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彩篇章。 记者 苏钟 见习记者 赵秋云/文 记者 单正党/图 处理过无数棘手的案件 1992年7月,武雪丽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她报考海南法院系统并于1992年被原海南中院(2008年起改为海南第一中院)录用。武雪丽在原海南中院研究室负责调研、信息、公文处理6年多后,成为原海南中院民二庭的法官兼任党支部的廉政监督员,后来通过竞聘,被任命为民二庭副庭长兼党支部委员,再后来通过竞聘被任命为民一庭庭长、党支部书记。 武雪丽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已有13年。武雪丽面对形形色色的诉讼,各种各样的难题,任劳任怨,知难而上,凭着干练的工作作风、丰富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审判技能和忘我的工作精神,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处理过无数棘手的案件。武雪丽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现场,采取现场说法、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将纷繁复杂的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她经常帮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 武雪丽自行承办和主持合议庭办理过的案件有1562宗,平均每年超过120宗,结案率100%。武雪丽的努力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13年来,她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省优秀法官”、“海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2年4月,被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 长期关注妇女维权问题 “我始终认为老百姓打官司很不容易。每次能够帮他们成功化解纠纷和矛盾,付出再多的辛苦我也感觉值得。”武雪丽表示,她只是一名普通法官,认真审案、用心调解是她份内的事。“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事情就能办好。”武雪丽说,要对人民群众有同情心,真正体恤民情,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要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他们就会信任法官,难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 武雪丽表示,能够当选为海南省政法系统唯一的党的十八大代表,是组织对她的信任,她感到非常光荣,同时她也深知责任重大,她一定会认真履行好党代表的职责。武雪丽长期关注妇女维权问题,尤其重视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武雪丽说,目前我省妇女维权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她希望今后在这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此外,她还将把一线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警的心声带到十八大上。
2012-11-16“宠物无辜,生命岂能按斤论价?”“爱护动物,望请诸位理性而为!”11月9日晚,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全国总决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自全国6大赛区38所高校中脱颖而出的两支劲旅的在此展开巅峰对决,双方围绕“航空公司托运宠物致死巨额索赔是否合理”这一热点辩题进行了一番激烈的唇枪舌战,最终,山东大学代表队获得胜利,捧走本届“联盟杯”的冠军奖杯。 图为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全国总决赛现场 图为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全国总决赛现场 从课堂辩论到高校云集 2008年,我国首家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在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并率先在西北政法大学开设了动物保护法相关课程,倡导引入课堂论辩的形式来调动学生深入探讨相关动物保护问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便是“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的雏形。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说,“辩论赛这一舞台素来群英荟萃,学子们在此能够使自身的知识水平得到拓展、思辨能力得以历练,同时能培养一种尊重生命、关爱动物的理念,这对他们将来恪守良知、践行为民宗旨大有影响。” 2010年,首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在西安启动,来自陕西、河北和山东的8所高校代表队参加了比赛,围绕相关动物保护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虽然参与学校数量有限,但富有爱心与责任感的年轻人们开始利用辩论赛这一特别的平台展现自我,宣传动物保护理念,在辩论赛期间各高校动物保护教育联盟的同学们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动物保护知识,希望用自己的力量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们尊重生命、关爱动物。 经过三年间的发展,2012年,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已经成功发展为跨越京、冀、渝、陕等八个省份的全国性大赛。来自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等全国38所高校的数万名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全国共划分西安分赛场、济南分赛场、川渝分赛场、北京A赛场、北京B赛场、石家庄分赛场等六个分赛场,给更多热爱动物的大学生们提供了展现风采的机会。同时,各高校的动物保护教育联盟以“联盟杯”全国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为契机,不断号召更多大学生加入到动物保护这一光荣的行列中,更好地利用教育的力量将动物保护以及立法的宣传教育普及向全社会。 从浅尝辄止到直面问题 从“动物保护究竟应是出于道义还是利益”到“提倡动物福利能不能提升法治意识”再到决赛的“南航公司托运宠物之地巨额赔偿是否合理”,随着“联盟杯”规模的扩大与参与者的增加,主办方对辩题的甄选更加慎重,参与者对辩题的理解也更为深入,不再浅尝辄止,浮于表面。尤其是本届“联盟杯”,比赛首次突破专业划分,参与范围覆盖文、理、工、农等多个专业,已经从一个单纯的法学课堂辩论演变成一个主题鲜明但综合性极强的复合型辩论赛,各个院校的大学生从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出发,给予辩题多维的论辩空间,也同时为我们理性看待动物保护问题、探求保护动物途径提供了更多的角度与方法。 本届“联盟杯”的全国赛阶段,辩题设计极为全面,“是否应该对流浪犬猫进行绝育”、“提高动物福利对农场主是福还是祸”、“应不应该禁绝动物表演”、“保护野生动物是否违背自然规律”等辩题几乎涵盖了国际通行动物分类中的所有类别。同时,对“任何其他动物是否平等”、“ 否应该为危重动物做安乐死”等的探讨,又要求辩手们未雨绸缪,提前考虑一些动物保护的前沿问题。 本届大赛的决赛辩题“航空公司托运宠物致死巨额索赔是否合理”则要求进入决赛的山东大学代表队和西安财经学院代表队的辩手们在直面现实存在的动物保护问题的同时,还要从从伦理、亲情、法律、哲学等多角度进行辩论。事实证明,经过前期比赛的理论积淀与实战演练,两支代表队表现出极高的论辩水平。正方山东大学代表队乘儒辩之风,展浩然正气,从宠物身上的市场价值、附加价值、精神价值入手,力证巨额索赔的合理性。而反方西安财经学院代表队几位辩手各具特色,列举大量实例呼吁保护动物应当理性,巨额索赔实不合理的观点。双方旁征博引、短兵相接,场上妙语连珠,场下掌声不断。 图为山东大学代表队辩手风采 图为西安财经学院代表队辩手风采 从一家之力到应者如云 在决赛开始前,主办方为现场观众准备了一个小话剧——《小沈阳与灰太狼》,话剧以一片原始森林为背景,为大家讲述了森林原住民灰太狼与森林导游小沈阳之间的故事。故事情节诙谐幽默,但内容却发人深省,灰太狼向小沈阳细数人类残忍猎杀野生动物的罪行,小沈阳在其控诉下也表达出看不惯这些行为的态度,但是就在两人刚结为好友之时却发生了灰太狼被被猎人打死的惨剧。面对荷枪实弹的猎人,小沈阳单枪匹马势单力薄,只能无奈悲愤继而甩手而去。看到此处,现场观众都不禁陷入沉思。正如话剧中所揭示的一样,保护动物仅凭一家之力不可能有突破性的进展,唯有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乘风破浪。 图为西北政法大学话剧社同学表演的《灰太狼与小沈阳》剧照 聚精会神的观众,边看边录影 图为第三届联盟杯全国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决赛现场观众提问 图为评委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李其瑞教授精彩点评 本届“联盟杯”的成功举办正是印证了这一道理,这一全国性比赛不仅集合了38所高校的师生力量,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作为“联盟杯”主要资助单位的动物守护神公益机构的执行总裁李桦女士曾在首届“联盟杯”说,“希望通过大赛更好地引起大家对于动物保护的关注,在高校进行智育教育的同时,更好地重视与开展德育教育”,三年来动物守护神对历届“联盟杯”的持续关注和不懈支持正是践行了这一点。同时,本届“联盟杯”还得到了北京朱国凡良子健身西安高新店、陕西风华印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加学校的特别支持,大赛组委会特别向他们颁发“大学生动物保护教育促进奖”,以感谢他们对年轻学子们的关注与对动物保护事业的肯定。我国著名书画张长锁先生、唐瑞臣先生则将一片浓情厚意融于笔端,两人各展其长,泼墨挥毫书下《顺天应人》、《大爱无声》等作品表达自己对动物保护事业的一片爱心。一直从事孤寡老人和孤儿及流浪动物救助的河北佛教慈善基金会的常辉会长也闻讯而来观摩了本场巅峰对决的比赛,并与学子们探讨了佛教文化中的动物保护思想,为大家理解动物保护理念提供了全新的角度。 图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为动物守护神公益机构颁发杰出贡献奖 图为西北政法大学经法学院强力教授向资助方代表颁发大学生动物保护教育促进奖 图为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王麟教授向支持本届大赛的著名书画家唐瑞臣和张长索先生颁发爱心公益奖 历时一月的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终落下帷幕,但是对于分布于全国各省市的数万名大学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和关爱动物、热心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而言,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并非结束。正如“联盟杯”全国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的发起主办方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院长强力教授所说:“保护动物,是国民素质提升的表现。我相信将来会有更多地区,更多院校甚至是全体国民参与进来。我期待这样一天的到来,那将会是中国崛起的表现,是青年素质想着更高层次发展的表现。”(常贝贝、王盈赢/文 杜超英 周慧珍/图)
2012-11-13立足中国关注实践 ——关于繁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思考 ------------------------------------------------------------- ( 2012-09-26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第11版 只有立足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宏伟实践,具有国际视野,并能够牢牢抓住社会发展主旋律和尊重学术自由的学术研究,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多重社会功能。 □贾宇 哲学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自然科学讲求绝对真理,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中既具有一些全球普适的原理和价值准则,同时往往还必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点、国家特征、地域特色和时代属性。因此,实现立足本国国情和世界视野相结合、理论阐释和面向实践紧密相结合、弘扬主旋律和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相结合,是我们在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中应当坚持的三项基本准则。 其一,中国立场与国际视野相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成果丰硕。但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容易套用和重复西方话语、照抄照搬或者不假思索地用西方的理论范式来对照或解释中国问题,甚至简单地用在西方社会中成长出来的某种理论来衡量或者批判中国的社会现实。导致的严重后果是,理论研究失去了“中国”的主体地位,丧失了对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解释力、批判力、回应力和引导力,陷入了简单的概念推演,或者是纯粹的自说自话。 要扭转这一现状,理论研究者就必须立足中国实际,关注中国问题,关注中国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社会安定和法治建设等中国民众在改革开放的宏伟实践中面临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等具有中国特色和强烈时代特征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当然,在关注和研究中国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去关注和思考环境、生态、毒品等全球性问题。从民族国家竞争与发展的全球历史逻辑中,从不同文明的对话、交锋与合作中,从不同大国崛起及其沉浮兴衰中,从中华文明的历史辉煌和再度复兴中,从国际和国内的两个视野中,思考中国的哲学和社会科学问题,方能够实现中国问题与全球理论的对话、对接、理解乃至认同。 其二,理论阐释和面向实践相结合。学术研究中存在的第二种不良现象是,纸上谈兵的多,夸夸其谈的多,为理论而进行理论研究的多,针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真知灼见少。原因在于我们的不少理论研究者没有真正从现实出发、从生活实际出发,没有从广大民众的现实需求出发,没有从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出发去选择研究主题,没有从时代的重大特征和发展趋势出发进行理论思考和研究。 欲改变这一局面,就要求我们的广大理论工作者,在研究方法上,必须从实际出发,密切关注中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探索和思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法治发展规律的真问题。因为理论研究只有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和生命力。因此,理论研究者必须善于走出象牙塔,走向基层、走向民众和走向生活,从社会现实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和思考问题,这样的研究才真正具有价值,才是符合时代特征和实践需求的学术研究。在大量实践调研基础上开展的实证分析、研究结论,其结论也才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和持久的学术生命力。 其三,弘扬主旋律和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相结合。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中华民族再度复兴进程中的时代脉搏,用坚定的政治立场、先进的哲学社会科学文化,影响社会和民众,引领社会发展前行。 对我们法学研究者来说,就应当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指引下,通过更多的研究成果,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然,学术研究者也必须充分意识到,民主和自由的研究氛围,才能够为学术研究带来真正的活力。为此,我们应当认真践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在学术研究中,继承和发扬学术民主,尊重不同观点和学派的充分讨论,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五四运动以来形成的文化传统,做到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积极吸纳人类社会的各种精神文明成果和先进经验,才能够实现学术研究的真正繁荣。 总之,只有立足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宏伟实践,具有国际视野,并能够牢牢抓住社会发展主旋律和尊重学术自由的学术研究,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多重社会功能。 (本文为《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研究课题序言) 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 研究项目组成员 顾 问: 贾 宇 周运昌 孟 漫 谷廷兰 主持人: 汪世荣 成 员: 汪世荣 罗 展 冯卫国 杨建军 侯学华 龚会莲 郑黎晟 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大有可为 -------------------------------------------------------------------------------- ( 2012-09-26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第11版 □西北政法大学课题组 近年来,随着社会纠纷数量的急剧增长和社会冲突的加剧,人们开始思索,在诉讼之外如何更快速、便捷、有效地化解社会纠纷。在这一社会背景驱动下,学术界关于调解的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域外的最新理论成果也不断被引进。而官方,也逐步大力倡导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运用和对民间化解纠纷力量的调动,以减轻案件不断涌向法院带来的巨大司法压力。 在理论推动、现实需求和政策导引下,很多基层组织开始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人民调解方式,由此,也涌现出了很多人民调解的新做法。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就是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市福田区涌现出来的人民调解新模式。 “福田模式”的突出特点 福田区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供给模式,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中标律师事务所派遣法律专业人员进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担任调解员,经司法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随时调解派出所接警后分流出来的民事矛盾纠纷。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拓展人民调解是福田区人民调解专业化的有益探索,这一模式走出了人民调解的制度瓶颈,打破了“养机构、养人、办事”和面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财政供养人员积淀以致加重行政成本的困局,优化了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的配置,提高了专业服务质量。福田区调解这一发展模式被广东省司法厅誉为“福田模式”。 根据《人民调解法》和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中标律师事务所派遣法律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确保调解室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也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其一,政府采购而不是政府直接供给调解服务。其二,调解的专业化。其三,免费调解,矛盾化解成本低。其四,调解覆盖面宽,哪有矛盾,哪有调解。其五,24小时提供调解服务,方便快捷。其六,调处成功率和当场履行率高。其七,调解程序规范。 “福田模式”的合理性 “福田模式”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发挥出了突出的模式优势和调解成效。 一是突破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困境,释放了人民调解的活力。在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调解的制度瓶颈和入口不畅,造成专业人才难以进入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调解队伍也难以稳定,缺乏一支能打硬仗的正规军,监督管理也难以到位。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引入律师事务所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利用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和职业优势开展调解工作,优化了基层调解组织人员配置,提供了调解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 二是贴近百姓,依法调解,建立了一个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专业法律人士全天候参与人民调解,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对大部分的纠纷能做到当场受理、当场调解、当场履行、当场结案,大量分流了可能进入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特别是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在8小时之外,非工作时间内,让老百姓既充分享受到了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又确保及时、依法和有效调处矛盾纠纷,贯彻了调解优先的原则,实现了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的无缝对接,为维稳工作筑起坚固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的有效衔接,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派出所接报民事纠纷案件的70%以上在调解室得到了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40%—50%能够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更多的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盘活了基层一线警力。 “福田模式”的制度价值 “福田模式”对中国法律实施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独特而重要的价值。 一、律师事务所这种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创新了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在基层派出所、交警大队等行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可以减少法院诉讼,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政府信访。福田区通过招标购买专业的法律服务,由律师充当人民调解员,一方面,对当事人的攻心能力强,当事人的协议履行率比较高,尽可能是矛盾不通过诉讼程序,和和气气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释放了一线警力,减轻了法院压力,从而实现了“双赢”。 二、能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与法律专业知识普及的结合。调解以实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为直接目标,但是,单纯追求矛盾化解的调解追求,无疑降低了调解工作的社会价值。调解无疑要有效处理社会矛盾,使当事人受损失的利益得以维护和补偿,失去的尊严能够得到挽回,受伤害的心灵创伤能够得到抚平。但在一定意义上,调解也必须分清是非,在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开展调解。其必要性在于: 其一,社会需要公正,追求公正是人的天然需求。即便在简易案件、细微案件中,分清是非,也才有助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其二,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普及。而在自己为当事人的纠纷当中,最能够实现法律的“教育”功能。 其三,通过法律上的是非判断,有助于当事人感受和明了法律的惩罚,在此过程中,反思自己的行为选择,进而有助于提升市民素质,促进社会的进步。 其四,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调解纠纷,开展了生动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提高了纠纷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探索了人民调解的新型模式,创新了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福田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社会纠纷,更重要的是为中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探索了一种新模式,积累了一整套可供推广的制度和经验,实现了法律专业化社会服务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良性结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福田模式”的贡献,具有了创新司法制度的重大贡献。 四、“福田模式”具有很大的普适价值。当前,虽然全国都在推行人民调解,但是,在总体思路上,依然没有脱离既有调解模式的路径依赖,因此,很多地方的人民调解的所谓“创新”,不过是既有调解模式的变形或者重新包装,大多数没有脱离“政府操控”或者是过度“民间化”的调解模式。就前者而言,政府的介入过度,难免丧失调解的中立性、公正性等基本要求。 就后者而言,也难免会降低调解的专业性和法律性。而且过度“行政化”和过度“民间化”的调解,都难免存在以下致命缺陷:队伍不稳定、专业知识不足、和稀泥和就事论事多于是非判断、过分集中于纠纷化解而丧失了对公民的法律警醒。 而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则突破了上述局限,如:政府仅仅成为了公共产品的采购方和调解服务质量的监督者和考核者,队伍稳定乃至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有助于增进民众对人民调解的信赖感、全天候24小时的调解服务符合了细微纠纷随时发生及时调解的社会需求、把纠纷化解和分清是非结合起来促进了民众的社会公正感、细致规范的档案管理有助于为全国的人民调解累积经验和调解人员素质的训练提高。
2012-09-26传统文化视域下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贾 宇 核心价值观是整个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是一个人、一个集团乃至国家和民族长期秉承的一整套根本原则。它从深层次稳定而又恒久地影响着个体或群体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并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南宋理学家朱熹说:“学之道,必先明诸心,知所往,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自明而诚也。”德国哲学巨擘康德曾发出感慨:“有两样东西最能深深地震撼我的心灵: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人民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司法职业群体,也需要拥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人民法官的“精神名片”和动力源泉,作为这个职业群体的纽带和精神旗帜,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促使该职业群体的全体成员为实现共同职业目标而努力奋斗。人民法官心中共同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就是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一、忠诚是前提 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忠诚是前提。没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就会迷失方向。“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这是人民法官的一种政治责任与社会担当。现在社会普遍面临着信仰缺失,究其根源是社会成员间缺乏一种忠诚和信任。古人讲“精忠报国”,这种忠诚把个人的生命系于祖国,显得铁骨铮铮。忠诚也一直为我国传统文化所推崇,忠、孝、信、义、勇,“忠”是儒家思想倡导的核心价值之一。唯有忠诚,才能全心全意;也唯有忠诚,才能甘愿牺牲。 二、为民是目的 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为民是落脚点和目标。没有为民,忠诚、公正、廉洁就会失去意义。 为民司法的历史文化渊源就是民本思想。在我国,夏代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尚书·康诰》中载“若保赤子,惟民其康”,意为要像保护婴儿一样,关心民生疾苦。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主张“仁者爱人”、“推己及人”,而“仁者爱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则是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精华。《荀子·王制》有云“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夫霸王之所使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延续至西汉贾谊的“民为国本”、唐太宗的“君依于国,国依于民”,一直发展到明代黄宗羲提出的“天之生斯民也,以教养托之于君”。 七十年前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从中央最高法院到地方各级裁判部,审判干部手中都掌握着司法权力,他们自觉地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勤勤恳恳地为人民谋利益,兢兢业业搞好司法审判工作。1937年7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陕甘分庭成立时,毛泽东就题词:“一刻也不要脱离群众。”马锡五在实践中将它具体化为“人民是我们的活菩萨”、“老百姓的命比天大”,其创立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内容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也都可以用“为民”二字来概括。 在西方法治文化发展的长河中,从古罗马“人民的福祉就是最高的法律”,到近代“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等关于公民权利的名谚,为法治文明的繁荣昌盛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人本思想在现今民主国家也已经成为一种主流执政理念。由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思想发展而来的人本思想,成为近代法律制度产生的理论根基。通过法定程序,将公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将公民权利奉为宪法第一权利,为近代法治国家发展之通途。正如培根所言:“法官们应该懂得,若不以保障人民幸福为目标,法律就只是刁难人的陋规。”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曾说过:“只有在人民中活着的法才是唯一合理的法。” 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为民”理念,自然不同于封建时代的朴素民本思想,也不同于西方的人本思想,可以说有云泥之别,就是与七十年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司法为民”的形式和内容,也有着很大不同。但是,如果从历史的传承关系来看,从东西方司法文化相互渗透的层面看,从普世价值的角度看,其借鉴作用与道德价值是不可忽视的,我们提倡的为民价值观正是对这些思想的继承和弘扬。 今天,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为民”理念具有十分强烈的时代精神,具有十分强烈的务实精神。 “司法为民”要求我们的法官,要为人民群众办点事,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己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本领,没有好的本领也可能会好心办坏事。要把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高超的司法实务能力,并在两者结合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司法为民”要求我们的法官,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但人民群众的满意需要找到一种科学的度量和评价机制(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科学的民意收集、判断机制等),不能简单将媒体、网络的非理性宣泄认定为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不能只讲利益,不论是非;不能只听舆论,不顾对错;不能一味迎合,不计代价。当然,我们也要尽可能用诉讼程序和人文关怀消弭当事人特别是民事败诉方、刑事被告人的抗拒,抚平被害人的伤痛,化解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敌对,以实现社会的和谐。 “司法为民”要求我们的法官,既要避免司法神秘化,避免脱离人民群众的衙门化;也要避免司法庸俗化,避免无视司法规律的从众司法,要注意司法职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的协调统一。 三、公正是基石 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公正是基石,是判断忠诚、为民、廉洁的标准。离开公正,忠诚、为民、廉洁就会“跑偏”,久而久之就会形成“离心力”,最终会成为忠诚、为民、廉洁的“阻力”。 法,在中国古老的象形文字中代表一种能体现公平正义的神兽,拉丁文中“法”兼指“权利”、“正义”、“公平”之意,古罗马人把法律视作善良公平之艺术。可见,法律肇始的制度价值就在于公平正义。哈特曾说:“在对法律调整进行道德评论方面,公正是一个‘占有最为显赫之地位’的概念。”罗尔斯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公正文化,在我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古代的《官箴》中载“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阐释了“公生明”的内涵所在;儒家有“大同社会”、“天下为公”、“仁者爱人”的公平正义观;墨家有“天下人兼相爱、交相利”的公平正义主张;《礼记》中的无自私自利之心;荀子的“公生明,偏生暗”、“公平者,职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刘向在《说苑·至公》中的“不偏不党”、“去私立公”;唐朝著名的宰相姚崇曾说过“心苟至公;人将大同”;宋朝的苏轼也曾说过“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等等。孙中山以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构筑其公平正义思想。 实现公平正义是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为了实现司法公正,苏区审判机关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审判原则,不仅苏区普通公民犯法要绳之以法,党政军干部犯法也同样要受法律制裁。据不完全统计,仅临时最高法庭审判县团级以上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就达近百件。 在西方,亚里士多德指出,“正义恰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英国法学家西奥多·贝克尔把公正视为法院得以存续所不可缺少的“司法程序的心脏”。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经说过:“法官的职责不是实现法律,而是实现公正”,“国家一旦没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 公正是现代司法制度永恒的生命基础,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是人类的永恒追求。联合国《司法独立准则》规定:法官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不受任何限制,不正当的影响、引诱、压力、威胁、干预的妨碍,无论是来自何地、针对何人,对有关争议作出公正无私的裁判。《美国司法行为守则》规定:法官应该本着提高司法机构在老百姓中的公信力来履行职责,所有法官必须具备正直、公正的品行。《德国法官法》在法官誓词中写道:法官仅服务于真理和公正的事业。 可以看出,古今中外,无论是先哲的公平正义思想,还是当代的公平正义思想;无论是古代中国的官箴,还是今天的西方法官守则,其本质是一脉相承的,都体现了对人的权利和利益的满足与保护,表明了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体现了人类对公平正义孜孜不倦的追求与努力。没有公正,司法就失去了灵魂,故将其视为法官的核心价值观理所当然。 在今天的中国,在司法中实现公正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首先,强调程序正义。正义的内容,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把二者割裂开来都是不可取的。程序是实现结果公正的根本保证,结果则是程序公正的最终结果,二者的合理平衡,才能最终实现司法的公正。长期以来,我国在整个司法建设中,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甚至“程序虚无主义”的现象,这种现象散见于司法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如立法上意欲简化程序、实务中试图松弛程序的现象屡见不鲜。“轻程序”的实质是轻视甚至忽视程序法所具有的内在价值。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应当被发现,它是公正的必然要求和题中之义,是通往实体公正的一把钥匙,须知“正义应当被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如美国法学家迈克尔·D·贝勒斯教授所指出的,“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因此,对我国来说,当前强调程序公正更显重要。 其次,强调法官的专业程度和责任心。司法要如何才能实现正义?一个基本认识是,司法活动具有严格的法律依附性,不折不扣地遵行法律是司法机关的义务,也是实现正义的必要条件。司法不公经常表现为对事实的误认,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对证据规律陌生,等等。因此,法官的专业程度和责任心是实现公正这一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如果选任制度不能将低素质的人员拒之于法律的殿堂之外,法官专业水准低下就会戕害了司法公正。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要想在每个个案中追求公正、输送正义,就必须加强学习,做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并要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法律武器捍卫正义和公平。 最后,强调法官须独立、中立、消极。在司法中,最可怕的不公还不在于判断失误,而在于歪曲事实和枉法裁判,如果法官不能尊重事实、证据和法律,将法律玩于股掌之上,司法的灵魂被掏空,反而会成为大量制造不公的机器。这就要求法官在审判中保持独立性、中立性和消极性,只有这样,法律才可能真正定分止争,值得人们尊重,法官才可以真正树立裁判者的社会权威性。 四、廉洁是保障 司法之根本在公正,公正之基础在清廉。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廉洁是人民法官的道德底线和行为标准,是基本保障。没有廉洁,忠诚、为民、公正就得不到保障。 “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廉政文化在我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传统,廉洁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伟大诗人屈原的《楚辞·招魂》中:“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末沫。” 4000多年前,在我国父系氏族社会中,就形成了原始社会的民主监督制度。到西周,“廉”已成为一种道德观念和治国思想。西周以廉为本考察群吏的政绩,裁断高下优劣。到了春秋战国,各诸侯国将“不慈孝父母,不长弟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纳入巡察之列,要求官员清正廉洁。《论语·颜渊》中载:“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法家则把礼义廉耻作为立国的四大纲要。《晏子春秋·问下四》中载:“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汉朝王充说:“案古纂畔之臣,希清白廉洁之人。”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唐朝魏征说:“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在北宋,“清如镜水”的匾额、“宽一分,民多受一分赐;取一文,官不值一文钱”的楹联以及包公深入人心的“青天”形象,体现了古代对于官员清廉的要求。明代廉吏郭允礼曾在石头上镌刻《居官座右铭》,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清代有廉政诗歌云:“头上有青天,作事要循天理。眼前是瘠地,存心不刮地皮。”在制度上,我国历朝历代都设立了各种监察与反贪机构,出台种种法典奖廉罚贪。以上构成了内容丰富的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体系,其中贯穿了“百行德为先,治政廉为首”的思想。 中共中央早在1926年8月,就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主张“奖励廉洁,禁绝贪污”,它要求各级革命政权必须廉洁清明。在苏区时期,从最高法院到各级地方、军事裁判部(科、所),广大审判干部高度自觉地与群众同甘共苦,勤勤恳恳地为群众谋利益。当时的苏区,各级审判机关既没有宽敞明亮的审判场所,更没有什么交通工具,审判干部随时面临着饥饿和危险,但他们都把自己当作工农群众的公仆,与群众打成一片。他们就是凭着一种对革命事业的追求和对广大工农群众的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跋山涉水,不畏艰难,深入千家万户,打击罪犯,保护人民,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廉洁是古今中外司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将廉洁视为法官的核心价值观,既具有应然性,也具有必要性。古人说,“治乱安危之所寄,诚在于贪廉之人一用一舍之间耳。”阿克顿勋爵曾不无忧虑地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历史雄辩地证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乃是最大的腐败。虽然廉洁是对所有公务人员的要求,但之于司法工作人员,这种要求要更高一些,廉洁性要更纯正。“没有比不廉洁更有害于司法的社会公信力的了。”再精密的逻辑设计、再高深的推理,如果离开了廉洁的品质保障,司法无从发挥其应有功能,甚至可能沦为法官徇私枉法的工具,导致严重的司法不公。“如果说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便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哪怕只有一个守门人出现失误,整个防线和信赖体系都会崩溃,其后果不是其他部门所能比拟的。因此,必须强调道德修养,严格规范司法权力,内外兼修,防止司法腐败,保持司法工作人员的廉洁。 在“自律”方面,法官应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加强道德自律,坚固自身防线。古人云: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法官应树立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情操,强化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人生信念。 在“他律”方面,应建立配套的倡廉、防腐、惩腐的制度体系。首先,需要加强人民法官薪金、福利待遇等制度以养廉。养廉制度可以免除司法人员物质生活压迫的后顾之忧,虽然不是拒腐的唯一有效措施,但绝对是重要有效的措施,对于优良品性的颐养有着促进作用,衣食足,知荣辱。其次,需要建立财产公示制度以防腐。反腐倡廉的核心机制是监督机制,离开有效的监督,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形同虚设,从防范角度出发,财产公示制度能够有效督促司法人员抑制贪念,克己奉公。再次,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和法律严惩司法腐败现象。例如严打洗钱、跨国追逃、没收非法财物,筑牢反腐行为的最后防线。
2012-07-23本报讯 通讯员何娟 记者台建林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举行2012届学生毕业典礼,并为赴西藏、新疆工作的百名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今年西藏武警边防、消防部队到该大学招录应届毕业生,得到学生积极响应,67名本科毕业生、9名研究生毕业生将到西藏工作,23名本科毕业生、8名研究生毕业生到新疆工作。
2012-07-10本报讯 (记者 万君 实习生 王芙坤)“走进边疆,走进雪山,走进高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施展青春才华”,这已经成为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浪潮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今年西藏自治区政法系统、西藏自治区武警边防消防部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武警边防消防部队到西北政法大学招录应届毕业生得到学生的积极响应,最终有67名本科生毕业生、9名研究生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工作,23名本科毕业生、8名研究生毕业生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作,其中48名同学分配到西藏自治区县级公安机关,28名毕业生到武警西藏和新疆边防、消防部队工作,他们将为边疆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奉献自己的青春,为民族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 7月4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毕业典礼,对赴西藏、新疆就业的优秀毕业生进行了表彰,送上纪念品。 校党委副书记马永侠宣读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我校67名本科毕业生、9名研究生毕业生到西藏,23名本科毕业生、8名研究生毕业生到新疆工作 (文/陕西日报 配图/网宣办)
2012-07-05湖南自修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一所最早的干部学校,在革新教育理念、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党团干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21年8月,毛泽东、何叔衡出席党的一大后返回湖南长沙,在船山学社社长贺民范的帮助下,利用学社旧址与经费创办了湖南自修大学,贺民范出任首任校长,毛泽东任指导主任。 1921年8月16日,毛泽东在湖南《大公报》上公开发表了《湖南自修大学组织大纲》,学校正式成立。为使教育能够普及平民,毛泽东起草了《湖南自修大学创立宣言》,主张“自修大学为一种平民主义的大学”,总结为三点:一是除住校学生外,校外学生凡有志向学均可入学;二是打破学术限制,面向大众公开,使平民研究学术如同吃“粗茶淡饭”一样容易;三是学习场合不限,不收学费,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建党初期,革命形势发展急需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干部人才,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1921年11月,李达应毛泽东邀请担任湖南自修大学校长,并为学生讲授马克思主义。李达在学校授课主要包括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科学社会主义等内容,编写《马克思主义名词解释》等教学资料,供学生参考理解马克思主义原理。学校还引进大量经典著作、介绍马克思主义与十月革命的著作等,如《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及资本》《阶级斗争》,供学生研读。同时,学校结合古今教育模式优缺、变学习由被动为主动。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学生“自修”的独立性。学校开设以中西文学等为主的文科课程和以法律学等为主的法科课程,学生从中任选一科,以自学为主,而教师负责解答疑问、辅助指导,不再一味灌输。学生的学习方法主要分为单独研究与团体研究两种:单独研究指学生自拟课表,单独学习所选学科,不限时间范围;团体研究指学生自行组织各类研究会,进行商榷辩论,自定组织事务。 1923年4月,湖南自修大学创办了《新时代》刊物,毛泽东在发刊词中提出,该刊物的宗旨是为将来改造国家、推翻旧制度、打倒帝国主义与改革文学艺术等问题贡献研究成果与主张。《新时代》校刊共出4期,登载的第一篇就是毛泽东的《外力、军阀与革命》,文中毛泽东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了中国革命局势,提出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主张。《新时代》上还发表了李达的《何为帝国主义》《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李维汉的《观念史观批评》、罗学瓒翻译的《共产主义与经济的进化》等一系列文章,通过对中国革命问题的深刻阐释,加深了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解和认识。 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湖南自修大学积极引导学生参与革命运动“革新社会”。1922年9月,湖南自修大学附设补习学校及初中班吸纳进步青年,第一期学生120余人。同时,许多自修大学学生也参与到补习学校的教学工作中,引导进步学生加入党的组织,参与革命斗争。学校专门组织设立社团领导学生运动,1922年12月重组整顿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夏曦任主任,夏明翰任湖南学生联合会周刊主编,秘密宣传中共湘区党委政策主张;1923年4月,设立湖南外交后援会,郭亮任主席,领导多次学生罢课活动,实行对日经济绝交;设立湖南青年救国团,学员罗学瓒任主席,姜梦周任主任,组织开展反日爱国宣传运动。为激发广大工人的革命意识,学校还组织学生开办粤汉铁路新河工人夜校、长沙泥木工人夜校等工人夜校,并广泛参与到粤汉铁路、长沙泥木、水口山铅锌矿等一系列工人罢工运动的领导组织中, 如罗学瓒任长沙人力车工会秘书、郭亮任粤汉铁路工人罢工总指挥。 1923年11月,因传播革命思想、组织革命运动,赵恒惕政府以“该校所倡学说不正,有碍治安”为由,查封了自修大学及附设补习学校,大部分学生转入湘江学校学习。学校办学历时两年零三个月,培养了来自湖南34个县和外省4个县的200多名革命青年,其中大多数人成为党的杰出领导人才和革命干部,它也被誉为“湖南革命策源地”。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腊八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不仅是岁末年初的重要节点,更是传递温情、凝聚邻里的美好时节。1月26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腊八热粥暖人心,浓浓温情满社区”公益送粥活动,以一碗热粥为纽带,拉近了邻里距离。 当日清晨,天刚破晓,社区党群服务大厅内,精心熬制的腊八粥热气腾腾,翻滚飘香。上午8时许,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们开始为现场到访的居民免费发放腊八粥,居民们有序排队,脸上洋溢着期待与喜悦。送上的一碗碗热气腾腾的腊八粥,不仅是节气的问候与关怀,更是寒冬腊月里社区大家庭的关爱与温暖。老人们围坐在一起,一边品尝香甜软糯的腊八粥,一边拉家常、话家常,分享生活中的点滴趣事与新年期盼。 与此同时,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还专程为社区独居、行动不便老年人上门送腊八粥,敲开一扇扇家门,递上一碗碗热粥,送上一声声关怀,让无法到场的他们也能及时品尝到传统美食,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一碗热粥,虽朴实无华,却蕴含着浓浓的温情,它连接起了社区与居民的心,让邻里关系更加紧密。未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将继续秉持为居民服务的理念,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陕西网】“腊八热粥暖人心 浓浓温情满社区”——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腊八节送粥活动
1月10日,由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主办的“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暨 2025年年会”在西安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以及来自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文化企业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研究会秘书长、长安大学副教授崔艳天主持开幕式。 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2025年研究会在文旅开发、会展策划、媒体运营、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面向“十五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文化产业法治化建设也肩负着更为重要的使命。希望研究会继续发挥平台优势,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深化法律研究、强化法律服务、拓展国际合作,为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智库支撑。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致辞 常淳在致辞中表示,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西安文化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研究、法律工作者,在新兴业态法律规制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希望研究会继续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和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针对文物保护中的司法实践、文化产业数据资产的研究、传统工艺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寻求破解之道;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贡献真知灼见。 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致辞 沙庆超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肯定了研究会2025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本次研讨会碰撞出的“智慧火花”。他指出,研究会要强化政治站位,聚焦文化产业发展前沿问题,推进新兴文化业态法律问题研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乱象,要探索构建长效法律治理机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要深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学科建设,着力培育高素质文化法治专门人才。 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 党雷在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研究会2025年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产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机遇,研究会将持续开展文化产业相关法律研究,推动产学研协同,搭建高端合作平台,加强与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为推动西安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作工作报告 学术研讨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栋主持。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分别围绕《多方联动守护历史文脉,多元赋能文化产业发展》与《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主旨演讲。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爱国、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维娟作为与谈人作了交流发言。现场学术交流氛围浓厚。 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作主旨演讲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作主旨演讲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为助推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建设凝聚了共识、集聚了智慧。 【政法新闻网】“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www.xbfzb.com/2026-01/11/content_11482225.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西安发布】“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552/7318737.html?isShare=true 【奋斗陕西】“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https://www.ersanli.cn/longtext/detail.html?feedId=226531111063890&type=11&app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