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集中反映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众多思想元素中,其中就包括“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在明德修身上焕发新风貌”。这些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明德的现实重要性。 “明德”一词源远流长,从虞舜时的“舜重之以明德”“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历经夏朝“美哉禹功,明德远矣”,商朝“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乃惟成汤……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到西周“丕显文武,克慎明德”“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时达到自觉,形成系统,逐渐具备了内涵丰富的价值意蕴。《尚书·君陈》云:“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意思是说,祭祀神的谷物不具有芳香,只有光明美好的德行才是真正的芳香。这说明,在西周时期,人们认为光明美好的道德本身具有崇高而重要的价值。而它的价值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司法活动、人格养成、人才教育等方面,有着充分的体现,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闪耀着灿烂的价值光辉。 “勤用明德”的治世价值 《尚书·君陈》有言,“至治馨香,感于神明”,就是说治世达到了最高的境界(“至治”),其浓郁的芬芳是会感动神灵的。而“至治”发出的能感动神灵的馨香源自何处呢?它并非源自祭神的黍稷,而是源自统治者的光明品德(“明德惟馨”)。《左传》描述周人的明德观云:“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这是对周时明德之治世价值的充分阐明和高度赞美。 中国古代对明德之治世价值的认识可以追溯到虞舜时代,但对明德价值的具体阐明,则是从西周初年才开始的。西周的政治家、思想家周公及其姬姓贵族中的执政者,总结了西周王朝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粗野到文明的发展历程和治世经验,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重要思想,并把这些思想概括为“明德”观念,明确提出治世要“勤用明德”,认为这是周王朝治世的纲要,也是对虞舜、商汤等历史上明君治世智慧的继承和发展,要求西周的各级官员及贵族子弟传承这一治世智慧。被视为西周史诗的《诗经·大雅·皇矣》,叙述了周族祖先的开国史、壮大史,用“明德”赞颂古公亶父、王季、文王建国治世的功德。《尚书·周书》中《康诰》《梓材》《召诰》《多士》《君奭》《多方》《君陈》《文侯之命》诸篇都明确阐发了“明德”对于治世的重要意义。按照周公等人的阐发,“明德”治世观念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敬天保民”,二是“修身律己”,三是“任贤使能”;“明德”治世的重要性在于“得天命”和“得民心”,其终极关怀就是享有天命、赢得民心、维持政权。 “明德慎罚”的司法价值 明德作为西周治世的核心,还包括一项具有独特性的价值内涵,就是“明德”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这集中体现在“明德慎罚”的观念中。 “明德慎罚”最早出自《尚书·周书》,见于《周书》中的《多方》和《康诰》。周公在三监之乱后,向各诸侯国发布诰令,首次阐明了“明德慎罚”观念。他表示,“惟天不畀纯,乃惟以尔多方之义民,不克永于多享。惟夏之恭多士,大不克明保享于民,乃胥惟虐于民。至于百为,大不克开。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慎厥丽,乃劝;厥民刑,用劝;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劝。开释无辜,亦克用劝”。意思是说,上天不把天命赐给众位诸侯,就是因为那时各国国君不能常常劝导人民,夏国的官员太不懂得保护和劝导人民,竟然都对人民施行暴虐,使得各项工作都无法顺利开展;因为各国邦君的选择,成汤代替夏桀做了君主,他慎施教令,是劝勉人;他惩罚罪人,也是劝勉人;从成汤到帝乙,没有人不宣明德教,慎施刑罚,也能够用来劝勉人;他们监禁、杀死重罪犯,也能够用来劝勉人;他们释放无罪的人,也能够用来劝勉人。在周公看来,从商汤以来的殷代明君,都是“明德慎罚”的奉行者,周人也是这一传统的继承者。他要求各诸侯国的国君都要奉行“明德慎罚”的原则。 随后,当封康叔于卫时,周公对康叔发告诫之词,即《周书》中的《康诰》篇。其内容包括对殷商遗民的政策、对康叔的道德要求和治国的基本原则。特别突出地强调了“明德慎罚”。周公明确指出,“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意思是,伟大的先父文王,能够彰显仁德、慎用刑罚;不欺侮孤老、寡母,任用该任用的人,尊敬该尊敬的人,威慑该威慑的人,使百姓都明白他的德政,从而开始缔造了我们小小的华夏,扩大了我们原有的疆域以治理我们的西部领土。 虽然周公没有具体解释明德慎罚的含义,但从上引的两篇文告和《尚书·周书》所记西周的治国理念来看,所谓明德就是实行德政,关爱百姓生存;弘扬德教,引导百姓向善。所谓慎罚就是慎重使用刑罚,尽量减少刑罚,并把刑罚引导到劝人向善的宗旨上来。其实,“明德慎罚”就是通过把司法活动置于德治的范围之内,从而切实发挥明德对司法活动的指导意义。正如《左传》所解释的:“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昭明德,而惩无礼也。”其后,儒家提出的“德主刑辅”“宽仁慎刑”等法理思想皆是对西周“明德慎罚”观念的发展。 “自昭明德”的人格价值 明德观念不但在治世、司法等政治领域有崇高的价值,而且对塑造理想人格具有重要意义。《周易·晋卦·象传》对此有明确论述。晋卦的构成是上卦离,象征太阳、光明;下卦坤,象征大地。卦象是光明的太阳升到地面上。依据此卦象,《象辞》的作者阐发了其人格修养的意义:“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意思是光明出现在大地上,普照万物,所以称为晋卦。君子应该效法此卦之精神,使自己已有的光明德性,愈加显明。由此,“自昭明德”就成为君子修养的重要内容,君子人格的重要标志。 元初易学家俞琰说:“明德,君子固有之德也。自昭者,自有此德而自明之也。”他把“自昭”解释为“自明”,而把《象辞》中的“明德”释为“君子固有之德”,这其实是受了宋儒“人性本明”的影响。其实,《象辞》中这里说的“明德”,指的就是光明美好的品德。 《象辞》明德观念的新意在于,它指出了明德对于养成君子人格的重要性,这无疑是对西周初年明德观念的重大发展。 “在明明德”的教育价值 对明德价值意蕴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就是《礼记·大学》篇。《大学》是战国时的一篇教育学著作。它通过总结概括“三纲领八条目”专门论述了如何教育培养人才。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把“明明德”作为首要纲领提出,要求在教育中弘扬、培养学生光明美好的品德。进而使学习者具有新的人格,达到至善完美的精神境界。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序论》云:“《大学》之道,明德以修己,新民以治人,人道备矣,而必申之曰‘止于至善’。不知止至善,则不定,不静,不安,而虑非所虑,未有能得者也。” 《大学》不但在首要纲领中提出了“明明德”,而且在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八条目中,把“平天下”的含义解释为“明明德于天下”。并在叙述中还引用了《尚书》中关于“明德”的论述:“《唐诰》曰:克明德”“《帝典》曰:克明峻德”。这就是说,所谓“平天下”,就是“明明德于天下”。由此,“明德”的意义就不仅如王夫之所云,是“修己”之事,而且还是“平天下”之事。 《大学》使明德观念进入教育领域,使西周初年的“明德”的价值意蕴又发生了一次重大跃升。由于宋儒把《大学》从《礼记》中独立出来,与《中庸》《论语》《孟子》合编为“四书”,作为育人的基本教材,使“明德”和“明明德”观念广为流传,影响深远,深入人心。宋以后流传的明德和明明德价值观念,主要是通过《大学》的普及化教育而形成的。今天我们知道明德、谈论明德也是受《大学》的影响。 经过长期的历史演进和积淀,明德价值日渐向诸多社会领域辐射和渗透,被进一步文化化、精神化,逐步内化为中华民族坚忍不拔的文化心理结构,至今仍能发挥强大的文化功能和精神动力作用,这也是我们今天发掘“明德”的价值意蕴、探索“明德”价值渊源的意义之所在。 (作者:赵馥洁,系西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陕西省社科联名誉主席) 【光明日报】赵馥洁:“明德”的四重价值意蕴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4-12/30/nw.D110000gmrb_20241230_2-15.htm
2024-12-31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2000多年前,张骞从长安出发前往西域 开辟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 打开东西方交流的大门 从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驼队徐行 到如今“一带一路”倡议下 中欧班列的风驰电掣 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 和“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 陕西呈现繁华盛景 规则和法治 是“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证 近日,司法部组织开展的“‘一带一路’ 法治同行” 主题采访活动走进陕西 探寻陕西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 取得的“陕”耀成果 联合出品 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 法治网 策划:余飞 赵颖 文字:胡建霞 拍摄剪辑:韩毅 美编:刁杨 鸣谢 陕西省司法厅 西北政法大学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司法局 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2024-12-24岁岁冬至,年年安暖。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居民邻里感情,12月20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饺香暖冬至 情浓聚人心”免费吃饺子活动,为社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送上冬日里的温暖和节日祝福。 活动现场,处处洋溢着欢乐,老年人们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饺子送到餐桌上,大家边吃饺子边聊家常,现场气氛十分热闹。 随后,社区青年红十字志愿者们挨家挨户地将暖心饺子送到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和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家中,为他们送上节日的关怀与祝福。 此次活动的开展,拉近了群众之间的距离,展现了和谐和美的邻里情,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西部网】饺香暖冬至 情浓聚民心 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2024年冬至吃饺子活动http://m.cnwest.com/jyzx/a/2024/12/23/22920743.html
2024-12-232024年12月14日-15日,“深化调解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暨第二届调解理论与实务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大会由陕西省调解协会和西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来自陕西省调解协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甘肃警察学院、民主与法制时报、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西北政法大学等百余位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参会。 大会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王利明,陕西省调解协会会长丁小军,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分别致辞。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赵全宇主持。 签约仪式上,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张荣刚与陕西省调解协会丁小军会长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在主旨发言环节,副校长张荣刚、陕西省调解协会副会长马异文、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张伟民、上海政法学院调解学院院长侯怀霞、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董少谋、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乾以及陕西省调解协会副会长张萌,就电商调解平台的在线纠纷调解模式,新时代陕西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调解制度在边疆治理的重要作用,我国调解制度的问题及完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完善以及商事调解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享了各自在调解领域的实务经验。主旨发言环节由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主持。 下午,会议分为两个主题分论坛研讨。“商事与金融纠纷调解”分论坛由侯怀霞院长主持,西北政法大学调解研究院副院长席晓娟、福州市台江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理事长钟晨飚、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副处长谢鹏远、陕西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吴小灵、甘肃警察学院讲师李英楠、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刘海洋、张涛涛先后作了主题发言。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院长陈志刚、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王鹏飞进行与谈。 “人民调解”分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调解研究院副院长李岚林主持。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书记徐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门司法所所长和秋奎、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一坊社区党委书记周建玲、西北政法大学校团委社团文体部部长张革、西安市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赵伟刚、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靳宇、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资深调解员周雅静、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五台司法所所长王小波先后作了主题发言。民主与法制时报编委、主任编辑薛应军,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进行与谈。 本次会议成功构筑了调解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交流平台,为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调解工作中的应用提供了创新思路和实践方案,进一步推动了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 【原点新闻】“深化调解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暨第二届调解理论与实务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https://yuandian.xiancity.cn/application/fcinformation/mobile/#/ArticleDetail/436355/undefined
2024-12-16倪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公平竞争审查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以及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四个领域,为政府在微观领域监管经营主体划定了一条红线。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要想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动能,就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作用。 在微观领域,政府对企业实施监督与管理,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确定准则。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正确处理与市场关系的能力,成为判断是否达到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依据之一。《决定》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这为政府在新时代对市场进行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质生产力以新技术深化应用为驱动,以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快速涌现为重要特征,需要有统一的市场,需要要素自由流动,需要有良好的营商环境,这些正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设立的重要作用。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代产业体系是以智慧经济为主导、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现代农业为基础,通过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知识业五大产业融合,实现产业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形态,是现代生产力的基本载体,具有智能化、融合化和绿色化等特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生产力后,最终形成新质生产力。《决定》提出,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竞争政策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助推新质生产力的主要抓手。在竞争政策保障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创新的内生动能,不断鼓励竞争。在竞争中,企业需要通过不断探索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创设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在不断创新中,使得科技、管理、制度、数据等非实体要素不断升级融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实体要素中,推动生产力要素成为新质生产力要素。在公平竞争政策保障下,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实现了劳动者的智力化、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数智化,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融入生产三要素以及三要素的组合中,推动新质生产力的产生。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四新企业”成长,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四新企业”作为新经济的表现形态,是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这些企业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工业革命以及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为核心并相互融合的新型经济形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04年前三季度,新设“四新经济”民营企业271.8万户,占同期新设民营企业总量的四成,其中“新型能源活动”企业同比增长最快。截至2024年9月底,我国“四新经济”民营企业达到2181.6万户;新设“数字经济”民营企业81.5万户,占到新设民营企业总量的13.2%,其中“数字产品服务业”增速最快,新技术新业态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但这些企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可以削弱地区资本要素错配、提高产品市场的可竞争性、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助力“四新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推动下,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能保障“四新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利于实现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为“四新企业”提供更加稳定的发展空间、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吸引来自全球的投资者和从业者投身“四新企业”建设。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产业链招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条例》的实施,改变了地方政府以往主要依靠税收奖补的招商政策,转而要形成以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营商环境优势为主要吸引力的招商模式,其中产业优势是核心,要形成产业链招商的新格局。产业链招商是指围绕一个产业的主导产品及与之配套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和包装件等产品来吸引投资,谋求共同发展,形成倍增效应,以增强产品、企业、产业乃至整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一种招商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产业链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各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联系和时空布局关系而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形态,通常可以从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和空间链四个维度予以考察。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智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数据已成为新型生产要素,影响着生产力的变革。未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政府要绘制产业图谱,打造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将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先进的算力企业布局在产业链中,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推进数智赋能。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了企业的准入和自由退出,为企业自由寻找产业集群扫清了障碍,让企业更好回归自身发展需求。同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链主”企业的稳定性,让“链主”企业更好发挥创新作用,培育更多创新企业,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西部法制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http://esb.xbfzb.com/h5/html5/2024-12/10/content_20402_1610373.htm#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2024-12-16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关键之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始终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工作摆位、弄清角色定位,紧紧围绕集中整治重点任务,系统施策、一体推进,以有力监督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扎实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协助职能,确保集中整治有力有序开展。及时汇报沟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动员部署会和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后,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第一时间向党委传达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督促学校党委3次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学校集中整治工作。协助制定方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主动担当作为,协助党委制定学校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纪委书记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细化31项工作任务65条具体措施,确保痛点找得准、问题点得深、措施提得实,力争推动抓好办成一批师生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常态推动落实。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推动召开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会议6次,及时传达学习各级领导讲话要点和会议精神,准确把握集中整治最新任务要求,确保工作推进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力度不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照单领办、依单履职,分级分类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制宜制定务实举措,合力推动学校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坚持群众路线,激发参与热情,确保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集中整治工作到不到位、师生满不满意,群众认不认可,必须由师生群众说了算。畅通反映渠道。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督促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加强宣传报道,在两校区家属区、学生公寓、食堂、教学区等区域发布公告10张,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不断提高师生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受理处置。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整治信访举报工作,坚持归口接收、统一受理、简化流程、快收快处,建立师生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要求接到群众反映后,根据反映问题内容及时转相关单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回复并获得反映人的认可,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调查研究。派专人到6所兄弟高校对学生食堂、超市、浴室价格及电动车充电等便民服务价格进行走访调研,与本校相关价格进行对比;随机抽取16个二级学院的19名教师和15名学生,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当面听取问题反映和意见建议,填写调查问卷,收集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36条,切实掌握师生最关切的现实需要和最痛恨的腐败现象,经梳理汇总形成调研报告交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作为开展工作的参考,并持续跟踪督导整改落实。 聚焦重点难点,坚持严督实导,提升集中整治工作质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始终把推动集中整治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集中整治统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主动约谈提醒。针对个别责任单位出现的对整治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排查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学校纪委书记约谈审计处、财务处和后勤保障处主要负责人,及时提醒督促,拧紧思想阀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保持高效推进。监察建议督促。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和学校对后勤管理专项审计情况,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分别就科研经费使用和规范后勤权力运行问题向学校财务处和后勤保障处下发监察建议书,推动2个职能部门针对顽瘴痼疾进行“刮骨”整改,靶向施治难点堵点。加大监督力度。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带队,多次深入校园超市、学生食堂和附属幼儿园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反馈发现问题,为精准调整整治重点掌握一手资料,实实在在办成了11件让师生群众得实惠的好事。同时,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和专项政治监督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二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不断推动集中整治走向深入。 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案件查办,带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拓宽线索来源。坚持开门抓整治,构建“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线索征集平台,持续督促鼓励各责任单位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移交问题线索。建立集中整治信访台账,对反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并进行细致筛选及时转办,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激发群众监督热情。主动发现问题。围绕集中整治重点任务,系统梳理近三年信访举报台账,重点排查师生群众反映比较集中、上级重点关注的问题线索,主动出击,对近三年审计报告、劳务费发放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逐项排查梳理可疑项目,经细致了解后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共排查出可疑项目3项,转为问题线索1项。强化案件查办。严格落实“集中整治案件查办是硬任务”要求,从严从速查办领导包抓案件,2名处级干部被给予党纪处分。积极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校通报查处的4个典型案例,向所涉及的4个二级党组织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切实让师生群众感受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关键在“治”,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完善制度机制。针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和暴露出的各类问题和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先后出台了《西北政法大学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科研经费报销的若干规定》等11项规章制度,通过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财务监管,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为长效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对合同管理、科研经费报销、工程建设项目等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强化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新提任处科级干部纪法培训班、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确保整治工作的长期效果。(西北政法大学纪委)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以有力监督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https://www.qinfeng.gov.cn/info/2201/232166.htm
2024-12-12百晓锋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随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作出部署。这在客观上对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尤其是促进法学教育国际化与本土培养机制的融合提出了内在要求。 法学教育国际化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方式 法学教育国际化是高等教育国际化在法学教育领域的具体表现,是我国推进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成果,也是培养涉外或国际化人才的重要途径。 法学教育国际化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主要路径是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其中,留学是法科生接受国际教育、培养全球化视野、理解国际规则的主要渠道。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多年中,大部分涉外法治人才都有海外留学的经历。以上海市涉外律师为例,该市在2019年从事过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有2000多人,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比例接近50%。中外合作办学有联合设立办学机构和联合设立培养项目两种形式。本科层次的联合办学主要采用项目制,学制有“4+0”(全程国内)和“3+1”(1年国外)两种。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既有联合培养项目,也有合作办学机构,前者大部分都有赴国外学习的要求,时间为1学期和1年不等,后者则通常是全程国内培养,但学生可短期赴外交流。 除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之外,各高校还有师生短期交流、课程国际化、国际实践平台建设等辅助性培养措施。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和学科评估也通常将这些辅助性措施纳入评估指标体系,督促高等院校强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不过,由于高等院校之间的资源禀赋有较大差异,这些辅助性培养措施究竟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有多大效用,尚有待系统观察。 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本土化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制定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及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设立的两个涉外法律专业硕士培养项目为引领,国内主要法学院校开启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本土化探索。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版)》明确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法学专业的基本素质要求。各高校在具体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的过程中,也高度重视思政教育和法学教育的深度融合,除了将思政课程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外,也积极探索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法学专业课程的手段和方法。 二是更加注重“法学+语言”复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属于应用复合型人才,既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又要有良好的语言应用能力。因此,各法学院校在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普遍通过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等方式,将外语(英语、俄语、德语、日语等)作为法科生或将法学作为外语专业学生的基础能力进行培养。 三是更加注重本硕博的贯通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个长期过程,除了本科阶段的基础培养之外,很多高校也注意到了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贯通培养的必要性,推出了法学本科生推免、直博,外语专业学生跨专业免试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等贯通培养的举措。 四是更加注重法治实务部门的参与。“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意见”明确提出,要破除培养机制壁垒,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各法学院校除了人员互聘、资源共享、实践教育基地共建等常规手段之外,也逐渐探索出双师同堂、课程联合开发、教材共同撰写、科研项目共同申报等多种联合培养方法。 总体来看,尽管部分高校设有留学或短期赴外交流项目作为辅助,大部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是由本土高校利用本土资源,用本土化的教育教学方法实施,尚未与国际化途径形成有效对接。 从三个方面加强国际化和本土化路径的融合 从实践需要来看,涉外法治人才的职业出口主要是两个方向:一是国内涉外法治部门和国际机构或组织的中国代表;二是涉外法律服务人员。对于后者,司法部等四部门《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确定的任务为四个方面,即服务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共建,服务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服务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无论是何种职业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都不可能离开国际化而仅靠本土化途径完成。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涉外法治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改革部署,今后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国际化和本土化路径的融合: 其一,应注重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相较于国家涉外法治部门和国际组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具平民性和开放性,且可兼顾跨境国际化和在地国际化的双重需求——据司法部统计,中国律师事务所已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7家分支机构。若能使这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形成合力,无疑将大幅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效性和国际化水平。 其二,应探索法学教育新型国际化道路,推进海外中国法和中外比较法研究机构布局,并强化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引导作用。目前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更关注域外发达国家法律制度和知识的引入,而忽视中国法的宣传和传播。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有必要主动作为,推进海外法治研究机构布局,加强与相关国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联合研究和比较研究,同时加强与这些国家的立法合作和立法调研协作,进而引领高层次国际法、区域法、国别法和比较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其三,应强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分类培养,尤其是国际法和其他部门法涉外法治人才的区分。中办和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支持能够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高等学校设置国际法学相关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支持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等学校按程序自主设置国际法学相关二级学科。该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国际法和其他部门法的涉外法治人才进行了区分,并提出了涉外法治人才分类培养的内在要求。考虑到国际法人才更多服务于跨国交往,故应更加注重留学、中外合作办学、赴国际组织实习等跨境国际化途径的作用,而其他部门法人才则既可通过跨境国际化途径,也可通过“国内语言能力培养+在地国际化”的方式培养。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法治网】百晓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发挥国际化和本土化路径的合力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4-10/10/content_9065808.html
2024-12-10今年,司法部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与改革发展高校法学教育紧密结合,有力促进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我们将以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宣传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近年来,各地积极落实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鼓励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援助实践相融合,为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有力贡献。 据了解,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已依托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00余个,全国共有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6.2万名。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西南政法大学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是全国首个培养面向困难群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特殊法治人才班集体。自2020年起,实验班已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招募有志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学生近160名……”谈及此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张伟难掩心中的喜悦。 “针对听障人士缺乏专门法律服务人才的现状,西南政法大学于2021年1月开设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旨在培养一批既懂法律、又懂手语,能够为听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张伟告诉记者。 据了解,首届西南政法大学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学生毕业后,有的选择继续考研深造,有的进入律师行业或在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在首批毕业的38名学生中,12人入选重庆市聋哑人法律援助手语翻译人才库。 在张伟看来,这些既懂法律、又懂手语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能用一双“会说话”的手,传递法治温暖,让优质法律服务向更多特殊群体延伸。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项焱介绍说,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培养专业法治人才,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于2021年12月开发了数字化实训平台,平台汇聚法律咨询实时数据以及中心成立以来的电子案卷等数字资源,切实促进了学生从课堂训练到社会实践的知行合一,努力缩短学校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之间的距离,不断提升学生的“实战”能力水平。以谭佐财为代表的2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获得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等奖项。 打造人才“蓄水池”,积蓄发展“源动力”。各大高校纷纷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为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充实了有生力量。 此外,记者注意到,当前一些高校已经构建起志愿服务记录评价体系,灵活采用记录式、学分式、星级式等评价方法,形成科学评价结果,并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师生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升学就业以及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等的重要参考,鼓励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到法律援助事业当中。 各地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贡献“高校力量”,司法行政机关也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举措,为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平台。 据了解,黑龙江省司法厅与省内高校法学院建立沟通对接机制,连续6年实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项目启动以来,13所高校181名优秀志愿者赴36个偏远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培养了一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援助人才。 云南省实施大学生志愿者项目,每年招募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并在入学就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有效提高了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您好,这里是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这是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每次接到求助者来电时的开场白。 多年来,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以“学以致用,践行公益,服务社会,弘扬法治”为宗旨,为困难群众竭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服务、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让法治阳光照亮服务对象的前行之路。 在理发店“办了张卡”,后因理发店搬到别的地方导致使用不便,理发店又拒绝退款,这该如何处理?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就曾接到过此类求助。 2023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一居民在一家理发店充值办卡,理过几次发后卡内剩余一定金额。后理发店搬至较远的地方,原有余额转移至新店可以继续消费。居民认为新的店太远不方便,要求理发店返还余额,却被理发店拒绝。 接到求助后,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小组成员立即了解相关情况,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持续跟进此案,后经法院调解,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工作人员如此细致认真地为我解答法律疑问,帮助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发来电子邮件感谢道。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冬雪是指导创办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老师之一,她告诉记者,2023年,该中心共收案73件,正式受理并成功办结56件,获得了诸多当事人的感谢与赞誉。 “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竭尽全力为每位上门寻求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途径,力求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许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依法维护了自身权益,走出了无助的困境。”项焱介绍说,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至今,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6万余次,代写法律文书1万余份,代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3599件,为许多困难群众送来了法治温暖。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成立至今,共接待来访群众18万余人次,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两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数1.2万余份,代理案件5500余起,为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贡献了高校师生的一份绵薄之力。”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指导教师张革告诉记者。 “2024暑期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行”实践活动是陕西省司法厅与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开展的专项活动,动员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返乡到法律人才短缺地区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维护偏远地区群众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陕西省还将“法律援助志愿行”纳入省委宣传部组织的陕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基层偏远地区群众送去关怀。 黑龙江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高校教师、学生等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强化法学实践教育。自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以来,大学生志愿者共参与办理案件54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7万余人次,起草法律文书3200余份,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西南政法大学卓越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实验班培养出来的法治人才不仅参与听力障碍群体的法律服务项目,还着眼于给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为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添砖加瓦。 “学生们除了参与听力障碍群体法律服务项目外,还会主动制作一些普法短剧、短视频。如他们紧盯‘八五’普法规划‘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要求,聚焦听障群体网络普法短板弱项,联合司法机关、残联组织、律师事务所、特殊教育学校等社会力量,结合听障群体沟通习惯,创新开展‘沉浸式’无声普法,综合运用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听障群体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强化普法效果。”张伟说。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有助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举办“明法致公”系列活动,与杭州市工会建立长期普法宣传合作关系,连续多年参加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普法宣传活动。 截至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先后组织举办法律讲座百余次、校内外模拟审判百余次;在陕西多个城市及山东、河南等地开展法律咨询800余次、专题法律宣传600余次,努力营造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良好风貌。 在此基础上,一些院校强化志愿服务成果运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其中,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长期深入基层普及法律知识,并通过研究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研究报告,适时向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提供有关困难群体权益保障的法律建议,推动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相关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等重大奖项。 记者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5所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这些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凝聚志愿者力量,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将法律援助的温暖和力量以更生动的形式传递给群众。 陕西“法律援助志愿行”专项活动将大学生志愿服务与实践调研相结合,以大学生志愿者视角,实地调研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情况,通过调研报告的方式将基层情况反馈到相关立法、司法部门,不断促进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在司法部的有力指导和各省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推动下,来自各省高校的法治力量积沙成塔,握指成拳,汇聚成服务群众的强大法治合力,惠民生暖民心,喜结累累硕果,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工作保障,强化与社会工作和教育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2025年基本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按期完成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目标。同时,配套建立实施‘法援西部’‘法援基层’计划,为广大高校法学毕业生拓展就业出路,为西部地区输送、储备一批较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最终实现全国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 【司法部】法治日报丨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迈上新台阶 来自高校的法治力量惠民生暖民心https://mp.weixin.qq.com/s/eVGZpiK5lo2yXXWREemDiA
2024-12-0711月29日,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指导下,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立仪式暨首场宣讲活动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 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由108名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组成,并聘请5名优秀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成立仪式上,参会领导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授旗,并为指导教师代表颁发聘书。宣讲团指导教师代表和宣讲团成员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据了解,此前,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组建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工作方案》,在全国选取8所法学教育基础好的高校,组建全国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西北政法大学成功入选。 “希望宣讲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传播作用,切实提高宣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与学校法学教育双融双促,为法治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表示。 下一步,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将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面向校园内外开展法治宣讲,打造精品宣讲项目,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活动现场,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员通过法治宣讲、快板、情景剧等方式进行了首场示范宣讲。 【陕西日报】陕西省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立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890363.html?isDigital=true&isShare=true
2024-12-02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强调“要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使其在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绽放异彩”。历史文化街区镌刻着城市的过往记忆,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陕西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历史文化街区众多,目前拥有包括古建筑、历史街巷、遗址在内的历史文化街区68片。这些文化资源都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必须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顺应时代需求,以文化数字化建设为依托,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激发中华传统文化的内生动力,让历史文化街区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是融合了静态历史与鲜活生活的综合动态体系,在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使城市能够留住其发展的轨迹,另一方面,要关注居民生活的延续性,让街区焕发新的时代活力。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要在传统与现实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既要尊重历史、传承文化,也要兼顾实际、改善民生;既要保持建筑的独特风貌,也要让街区的发展与时俱进,焕发新的生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数字文化资源,是历史文化街区资源活化的必要手段。目前,历史文化街区的数字化包括数字化测绘与建档、数字化展示与宣传、数字化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历史文化街区在数字化的过程中要秉持自身文化特色,利用好数字媒介技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要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加强科学引领,实现科学布局。促进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力和吸引力,实现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把我省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打造历史特色与现代科技交相辉映的文化地标,为新时代文化强省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以数字化赋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加大投入,运用先进技术加强文物保护和研究。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统筹运用数字技术、数字思维和数字工具,可以更好地保护和传播文化资源。通过使用数字技术、数字媒体和数字存储等手段来保护、管理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创新实践,还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必然要求。陕西立足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一方面着力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另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技术转换发展动能,积极打造现代文明的“数字传承体系”,推进历史文化与城市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互促共进。一是要持续完善历史文化街区的数字资源库,实现从物质载体到文化基因的全要素记录。二是要进一步构建高水平数字化保护与管理团队,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积极培养有地方特色的既懂传统文化又善用现代科技工具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要加快建立健全数字化保护的标准规范与政策保障体系,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发现—预警—处置”的闭环管理,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数字化保护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 以数字化赋能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数字化是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重要趋势。数字技术不仅能够为文物和遗址提供精确的数字化记录,还能通过虚拟重建、智能监控等手段加强遗产的保护和修复。以数字化赋能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一是要通过数字化赋能文化资源形态转化。运用三维激光扫描与高精度建模等数字化手段,对街区内的历史建筑、街道布局、景观小品等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记录,把实物形态转化为数字形态,实现文化资源的长期保存。二是要通过数字化创新文化资源呈现方式。发挥数字技术强大的数据采集与运算分析能力,对街区内的文物古迹进行高精度复原,实现对街区文化历史形态的重现。三是要通过数字化丰富文化资源的展示方式。通过打造数字场景,利用“无人机+VR”的可穿戴设备等手段,让游客在交互中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实现文化资源从静态保存到活态传承的转变。 以数字化赋能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这就要求我们系统梳理街区的历史文化资源,把握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脉络,将文化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达出来,将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为传承历史文脉和讲述人文精神的文化空间。一方面要突破传统观展模式,利用数字技术打造“虚实共生”的沉浸式新型文化体验场景,推动技术赋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培育数字文化新形态,创新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支持数字藏品、元宇宙剧场等创新形态与街区历史文化融合发展。 要树立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新理念,以“文物+”“数字+”思维主动融合现代消费、旅游观光、文化创意等产业,开发沉浸式数字消费产品、文旅IP及文创产品,鼓励用原创IP讲好陕西故事,实现文化资源的不断增值和可持续发展。支持街区引入数字文娱、影视创作、演艺直播等新业态,推动文化街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增强文化资源活力与创新能力。 要促进文化资源与产业融合发展,从“浅融合”不断向“深融合”迈进。文化资源的开发不仅局限于文化本身,还应与街区内的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协同创新。将文化资源与旅游业、商业、创意产业等相结合,打造具有独特文化魅力与地域特色的商业街区、旅游目的地或创意产业园区。实施“文化+”战略,充分发挥数字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培育特色数字文化产业群。在此过程中,既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又要强化顶层设计,确保文化数字化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日报】姚倩: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508/11/content_915876.html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用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维护和塑造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是一个新的时代命题。文化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又极其抽象的概念,在关于文化的定义中,被引用最多和影响最为广泛的是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的定义:“文化是人们作为社会成员习得的复杂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俗和其他能力与习性。”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文化的内涵非常丰富,包括各种社会现象;文化是社会成员后天习得的;文化在性质上具有复杂性和整体性。国家安全文化兼具文化的共性和国家安全的特殊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笔者在本文中使用了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的表述,而没有使用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理论、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思想此类的表述,主要有以下两个理由:一是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呼应,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用语上要保持一致;二是考虑到文化和理论、思想相比,文化的内涵更丰富,更具整体性和系统性,更能涵盖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的内容。 用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维护和塑造新时代的国家安全,要在理论上厘清二者的关系,搞清楚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和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是否有内在的契合性。 国家安全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历史延续性。虽然我国历史上的国家形态和当代的国家形态存在差别,但是国家安全问题却是每一个国家都要面对和解决的。例如,大禹通过“五服”制度建立的是天下国家,虽然它和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是存在区别的,但是都存在国家安全问题;以“封建”为统治方式的周王朝和以郡县制为统治方式的秦朝,以及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的汉朝,统治方式虽然不同,但是国家安全问题都伴随着王朝从建立到灭亡的始终;无论是中原王朝政权还是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也都面临着国家安全问题。这些都反映出国家安全问题在我国历史上的普遍性。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的新时代国家安全包括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等属于传统安全的范畴,我国古代王朝也都存在这些国家安全问题,每个王朝的统治者也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王朝的国家安全。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我国古代王朝还不存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这也反映出国家安全问题的发展性。 国家安全问题除了具有普遍性,还具有历史延续性特征。国家安全问题特别是政治、军事、经济等传统国家安全问题,并不是某个朝代、某个时期特有的。前一个朝代或时期的国家安全问题,会影响到后一个朝代或时期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形成和解决。例如,汉武帝时期创立的内外朝制度对明清时期的内阁和军机处的出现产生了重要影响,体现出政治安全问题的延续性。 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渊源。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渊源,不但在内容上决定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也从深层次上形塑了其精神品质和理论品格。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渊源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一部分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内容都可以在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中找到原型,另一部分则是为了和新时代国家安全形势更加契合,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结果。但是治国理念、安全文化并不能直接指导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而是会给我国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产生以下启示:一是要依据国内外安全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国家安全政策和理论,从“新安全观”到“总体国家安全观”就是对国家安全问题深化认识的结果,以及“发展”和“安全”关系的适时调整,也反映出国家安全理论的发展变化性。二是可以抽象出更高理念层面的世界观、方法论和思维方式,可以发挥对新时代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指导作用。 由于历史时空的转换,维护国家安全的背景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需要一个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过程。在提炼、归纳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核心内容的前提下,探索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面临的机遇与问题、原则与内容、遵循的规律、机制与途径、价值及新时代发展趋势等。通过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找到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之间的内在契合性,抵制和批驳国家安全思想领域的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也为新时代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实践提供历史借鉴。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要高度重视国家安全问题,通过维护和塑造新时代的国家安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稳定的国内外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国家安全文化,挖掘、提炼、总结、传承、发展这些优秀的国家安全文化,对维护和塑造新时代的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不但可以为新时代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提供精神内涵上的指引,还可以为新时代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提供方法论上的具体指导。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的研究力度,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网】王林: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国家安全文化https://www.cssn.cn/gjaqx/202508/t20250807_5909742.shtml
7月 10 日,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瑾带队抵达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开展为期10天的暑期实践活动。 活动伊始,实践团成员来到陕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接受红色教育,重温革命历史,坚定理想信念。随后,师生一行前往西李村乡人民政府,与地方干部开展座谈交流。会上,双方就资助政策讲解、法治宣传、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入交流,探讨合作新路径。最后,师生一行深入玉露香梨种植基地调研,为后续的双语直播带货和品牌推广做准备。 本次实践活动外国语学院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学生入户开展英语支教活动,提升乡村学生的外语水平,同时面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玉露香梨,实践团还将开展外包装翻译、产品宣传文案撰写以及双语直播带货等服务,助力农产品拓展更广市场。 此次实践活动响应国家“三下乡”号召,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社会实践平台,也为西李村乡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双方表示,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顶端三门峡】学党史 话合作!西北政法大学学子为三门峡陕州区香梨“译”路搭桥https://m.topnews.cn/news/1458D5E445B14E71?categoryId=10244 【大河报·豫视频】支教+助农,知名高校走进三门峡陕州区https://news.dahebao.cn/dahe/appcommunity/2194472?newsId=2194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