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4月6日,我校参加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陕西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团,分别在美国纽约、波士顿、旧金山和加拿大温哥华等地开展专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校党委书记宋觉、人事处处长董玮随团参加相关活动。向应聘学者讲解我校人才政策此次赴美、加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是陕西省推进高等学校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战略需要,也是我校建设“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现实需要。本次我校面向美国、加拿大等地招聘各类人才。经过前期认真筹备和广泛宣传,并在我国驻当地领事馆、北美校友、访学教师及当地媒体的大力协助下,专场招聘会吸引了一大批在当地就读和工作的优秀人才前来应聘。宋觉书记代表学校在纽约与应聘博士签署就业意向协议在招聘会现场,我校向前来应聘咨询者认真讲解学校发展现状及各类人才政策,收到了较好效果。4场招聘会共与来自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印第安纳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本杰明•卡多佐法学院、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的13位博士、专家学者现场签订了就职意向协议。宋觉书记代表学校在波士顿与应聘的外籍博士签署就职协议此次赴美、加招聘是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拓展了人才引进渠道,对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供稿:人事处)
2018-04-09为加强各学院(部)对在线开放课程的了解,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4月4日上午,学校在长安校区校务楼二楼报告厅举办了“大数据”时代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培训会。本次培训会邀请复旦大学“卓学计划”学者、博士生导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蒋玉龙教授,中山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硕士生导师、学术带头人王竹立教授,以及北京超星集团超星职业教育研究院高级讲师唐华老师做专题讲座。副校长王麟出席会议,教务处处长陈京春主持会议。 王麟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学校对三位专家及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时代的发展要求广大教师都必须具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熟练地将教育技术与本科教学进行深度融合,深入推进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法的改革,将传统的讲授型课堂转变为检验学生自学学习成果的过程。作为高校教师,要学习和适应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教学方式的转变,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积极思考,在教学实践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提高教学设计的水平,增强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形成有特色的教学风格,争做优秀教师。 蒋玉龙教授作了题为“借助在线课程,重构大学教学”的专题讲座。他结合自身教学实践,以“教学重构”为核心,介绍了借助在线平台、自助式建设慕课的基本方法,实现翻转教学的实施过程。他认为,这种翻转式教学使学生的自控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合作能力得到全面锻炼,在减轻教师教学负担的同时提高了教学质量。他还通过展示实际的课堂教学情境和教学效果的分析比对,让全场教师切实感受到这种新型教学方式的魅力所在。 王竹立教授作了题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变革——从微课、慕课到翻转课堂”的讲座。他对微课的特点,传统慕课的缺陷、出路以及翻转课堂的本质、条件等做了分析,并以“互联网+”思维从转变学习观念、掌握学习技术、培养创新思维等三个阶段对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变革做了重点说明。 唐华老师作了题为“PPT排版技巧与构图法”的讲座。他指出,生动美观的PPT作为重要的教学手段,具有一定的助教性和助学性。他着重向在座的教师培训了PPT的排版技巧与构图方法。 长安大学、西安邮电大学等兄弟院校的教师,我校各学院(部)院长(主任)、教学院长(主任)、教务秘书、全体教师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2018-04-08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以大量数据全面客观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包括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宗教关系积极健康。《光明日报》4月5日第02(要闻)版发表了我校2017级西北地区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张楠同学的文章《努力构建中国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全文转载如下: 努力构建中国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作者:张楠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05日02版) 中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信教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虽只有15%左右,但近两亿人的信教人口绝对数仍居世界各国前列。而与许多信教人口大国仅存有一种或几种宗教不同,中国长期以来就形成了多元宗教并存的客观现实。不仅有发端于中国的道教,还有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传入的世界性宗教,以及其他一些民族性、区域性宗教和民间信仰。如何正确妥善处理好不同宗教、不同信教公民、信教与不信教公民之间的关系,成为考验中国宗教政策成功与否的“试金石”。 从中国宗教关系的历史看,总体上并未出现过政教合一、政教相争、一教独大或大范围打压某种宗教的局面。中国古代思想家虽各有所尊,但也提倡“万物并育而不相害,诸道并行而不相悖”,其宽容、平和、兼收并蓄的胸怀,不仅孕育了儒释道的“三教合一”,也产生了明清之际“以东土之汉文,展天房之奥义”的伊斯兰教“以儒诠经”活动。这些历史佳话都为中国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奠定了必要基础。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同中国宗教实际相结合,通过不断实践和总结,创造性地提出和发展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宗教问题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并通过推动国家立法,为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提供法制依据。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口流动空前频繁,宗教与信教公民的分布情况也发生深刻变化,由原本相对单一、静态转向多元、动态,出现了各种宗教比邻而伴、杂居共生的新局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坚持以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为基本行为准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努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中,十分清晰地勾勒出中国宗教关系的丰富内涵,以及中国在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中所采取的基本政策及其成功实践。 一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宗教的关系,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二是正确处理社会与宗教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正确处理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间的关系,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享有同等政治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权利。四是正确处理信教公民间的关系,公民有信仰某一种宗教的自由,也有在同一宗教中信仰某个教派的自由。五是正确处理国内不同宗教间的关系,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不以行政力量发展或禁止某个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六是正确处理中国宗教与外国宗教间的关系,支持和鼓励各宗教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流交往,建立、发展、巩固同海外宗教界的友好关系。 当前,中国各类宗教团体健全齐备,宗教活动场所得到依法保护,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宗教典籍文献依法出版,宗教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信教公民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扰乱宗教领域政策秩序的行为得到纠正。宗教界努力对教义教规作出契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阐释,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自觉抵制极端主义。宗教人士积极参政议政,社会对宗教持包容态度,各宗教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宗教领域国际交流广泛开展,信教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宗教间矛盾日益尖锐,教派间纷争不断激化,极端主义、恐怖主义一度蔓延肆虐,当地不同信仰的公民基本人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实践证明,中国坚持立足本国国情,结合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汲取国内外经验,持续稳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有效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作者:张楠,系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18-04-063月30日,由副校长王瀚教授主持的国家重要课题国际商事争端预防机制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2008-2016)、现任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ICSID)仲裁委员会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月姣,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部长、中国贸促会企业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刘超,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法律司官员(2002-2011)、中国贸促会企业权益保护中心副主任冯雪薇,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综合处处长顾源,商务部条法司合作处副处长苗宸,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杜焕芳,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姜丽丽,中国贸促会法律部综合处处长郑伟,中国贸促会法律部产业处副处长陈怀生,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王丽,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主任级高级合伙人傅东辉,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丽军,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穆忠和等专家参加此次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合作处副处长魏庆主持。王瀚教授、刘亚军教授、潘俊武教授、张光教授和王兆平博士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机制建设课题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筹建国际商事预防与解决中心系列课题之一。会上,刘亚军对课题核心内容和研究重点做了详细报告。王瀚就课题研究做补充说明,并表示学校将继续组织骨干力量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这一国家重要课题。 国际商事预防与解决中心是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联手国外的工商组织共同探讨,择机发起成立新的国际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该组织未来将开展“事前预防、事中磋商、事后解决”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一方面是争端预防,即通过宣传、培训、预警、斡旋、制定推广标准合同等各种方式帮助商事主体预防纠纷产生。另一方面,一旦纠纷产生,该组织将会根据当事人选择,提供更加符合“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特点和需求的调解或仲裁服务。(国际法学院供稿)
2018-04-043月31日,由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联合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理工大学经济与法学学院承办的“司法改革的理念、制度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陕西汉中市召开,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及师生共60余人汇聚陕西理工大学知行楼会议室,围绕会议主题,从多维视角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会议开幕式由陕西理工大学副校长程琳杰教授主持,陕西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刘保民教授致开幕词。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刘作翔教授、《中国法学》李小明编审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分别代表与会专家致辞,表达了对会议主办方的感谢,并提出了对会议的期待。闭幕式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教授总结致辞,他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指出本次会议立意宏大,研讨深刻,是一次“组织精心、发言精彩、点评精到”的高水平学术研讨会。 本次会议的研讨主题分“司法热点专题研讨”、“司法改革与司法制度”和“司法裁判与法律方法”等三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李小明编审主持,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彭中礼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王国龙教授、山东大学张伟强博士分别作了《正视社会保障权及其实现方法》《最高法院会议纪要的法理与适用》《严格司法的规则确认功能及其法治化意义》《网络交易标价错误的经济分析》的会议论文交流和发言,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刘作翔教授及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教授做了论文点评。 第二单元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主持,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侯学勇教授、郑州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魏胜强教授、陕西理工大学经济与法学学院张其鸾老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张青卫博士,分别围绕《论司法公开对法官裁判的影响》《我国生态司法的理念问题研究》《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之设立》《法官法(修订草案)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作了专题发言。西北政法大学朱继萍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魏治勋教授对论文和发言作了点评。 第三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审王申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刘风景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沈寨副教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武飞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杨建军教授分别作了《法律论辩的逻辑与展开》《裁判合理性及其寻求进路选择》《论裁判文书中的案件事实论证》《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的专题发言。中南大学彭中礼教授及沈丽飞老师对四位发言人的论文一一作了点评。 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教授主持了学术总结及闭幕式;《法学论坛》吴岩主编、华东政法大学刘风景教授做了学术总结。 本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近20篇。论文交流及会议发言,深入贯彻了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杨明德院长莅临了学术会议。4月1日,与会专家还围绕着党内法规建设等学术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供稿:西北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018-04-034月2日下午,我校在长安校区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会议。校长杨宗科出席会议,校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行政法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参加了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李平安代表学校就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工作,作了部署与安排。 1、积极发挥我校学科和人才资源优势,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家宣讲团,统一宣讲提纲、统一备课,积极为全省各级机关、各高校和社会各界提供宣讲服务 2、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 3、教务处、研究生院、行政法学院等有关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要立即开展《宪法》等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调整和补充,让最新的宪法精神和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并做好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衔接。 4、科研处要组织专家、学者利用“长安大讲堂”对学生进行宣讲、辅导,动员师生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加强学习交流。 5、举办宪法学习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杨宗科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宪法修改和颁布《监察法》,对学校来说,首先是重大的学科建设与学术创新机会。讲好、宣传好宪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其次,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无论是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宣讲活动中,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三,是重大的法治宣传活动。宣讲团成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统一大纲、统一备课,准确把握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之间的关系,圆满完成宣讲任务,展示政法风采。 据统计,全国“两会”闭幕后,我校已有一批专家学者,为中共陕西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共西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延安、咸阳、汉中等地市机关、高校进行了二十余场有关《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宣讲解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18-04-034月1日,我校2018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就业洽谈会在长安校区天平楼前广场隆重举行。 本次洽谈会邀请了来自陕西、深圳、北京、河南、广东、上海、四川、新疆等21个省市的170余家用人单位携近6000个岗位前来揽才,涉及金融、建筑业、房地产、制造业、律所、教育培训等多个行业,岗位需求涵盖法学、经济金融、新闻传播类、管理类、营销、国际贸易等专业类型,吸引了校内外5000余名毕业生参会。 洽谈会得到了学校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全体毕业班辅导员在洽谈会上指导学生应聘,积极推荐毕业生;保卫处积极与明德门派出所联系,在招聘会设立“落户西安新政”咨询点,现场为毕业生户口去向提供政策指引,现场办理落户手续。 本次洽谈会是学校针对2018届毕业生举办的第三场大型招聘会,自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展开以来,学校就业部门根据毕业生就业规律和用人单位的招聘规律,开展“时时有岗位,天天有招聘,月月有双选”活动,本学年校内将举办专场招聘会200场以上,举办大型招聘会6场以上,总体岗生比达到4:1以上,力求为毕业生提供更加全面丰富的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以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4月1日,我校2018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就业洽谈会在长安校区天平楼前广场隆重举行 本次洽谈会邀请了来自陕西、深圳、北京、河南、广东、上海、四川、新疆等21个省市的170余家用人单位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洽谈 明德门派出所干警现场为毕业生户口去向提供政策指引
2018-04-033月31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大学生《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读书会成立大会在长安校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梁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巩保雄出席会议。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等单位负责人、教师以及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骨干、学生社团代表近200人参加了会议。大会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戴鲲主持。 会上,巩保雄从四个方面向与会师生传达了全国“两会”的主要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亲身经历概括总结了全国“两会”的主要特点,介绍了陕西省代表团在“两会”期间的工作情况。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前,巩保雄在首场“代表通道”接受了采访。巩保雄的报告让与会师生对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巩保雄还结合梁家河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变化,深情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在梁家河的知青岁月,使全体参会人员进一步深入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矢志不渝的理想追求、爱国爱民的家国情怀、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深入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的深厚历史逻辑、实践基础和人民意愿。 李平安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展示了青年习近平在艰苦环境中理想信念始终不动摇,始终坚持苦学、苦熬、苦干的崇高追求和优秀品质,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助于青年学生全面了解和认识总书记的奋斗历程,具有特殊的教育意义。他要求,老师和同学们一要认真读好此书,反复研读,早读早受益、多读多受益;二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学真用、学出实效;三要精心组织,建立读书会完善的学习机制和管理制度,长期坚持研读和实践,结合新时代新思想不断领悟精神内涵。 成立大会上,李平安为读书会授旗,校团委书记宋白宣读了《关于成立西北政法大学大学生<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读书会的决定》,党委学工部部长张军政宣读了大学生 《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读书会负责人、指导教师名单,与会领导向读书会指导老师和同学赠送了巩保雄亲笔签名的《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读书会成员代表新闻传播学院2015级高阿妮作了发言。 读书会成立后,将结合新时代新发展有组织地不断深入研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并通过辅导报告、交流讨论、心得分享等形式将学习成果广泛传播,进而带动全校青年学生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供稿:校团委 摄影:学通社 王瀚翔)
2018-03-313月30日下午,校长杨宗科在长安校区为我校青年学生干部作了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第五个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学理解读”的专题报告会。我校团干、青年学生干部共200余人参加,报告会由校团委书记宋白主持。 报告会开始前,杨宗科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让同学们提出关于对宪法修正案的问题疑惑,参会同学踊跃参与并提出了5个方面的相关问题。杨宗科从宪法修改的背景、程序、内容和意义等四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同学们的问题作了解读,并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杨宗科谈到,宪法修改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治生态转变、经济改革以及党的理论创新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伟大事业、伟大工程、伟大斗争,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行,为本次宪法修改创造了充分的思想准备、理论准备、组织准备、共识准备和法律程序准备条件,所以本次修宪准备充分,程序规范。 杨校长认为,本次宪法修改的核心内容是确立了一个指导思想,明确了一个奋斗目标,强化了四个制度保障。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明确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强化了国家根本制度,强化了国家领导制度,强化了国家监察制度,强化了宪法保障制度。 杨宗科认为,本次修改宪法时机关键,影响深远,更好地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宏伟蓝图,确定了实现蓝图的一系列方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 报告会后,同学们积极表示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奉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2018-03-313月30日,陕西省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省委书记胡和平强调,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忠实崇尚、自觉遵守、坚定捍卫宪法,为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并讲话。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时代意义等方面,对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作了讲解。 胡和平指出,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确立国家监察体制,充实和调整宪法序言和部分条文,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原则、要义,深刻认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胡和平强调,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采取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当前和未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宪法理论研究阐释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我国宪法是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维护人民利益的好宪法,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推动宪法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社会组织,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胡和平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督促所有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更加深入地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 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主动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要以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为契机,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推动法治陕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来源:西部网(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
2018-03-30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由西安市总工会、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主办,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第三期“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温情启幕。本次活动特邀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一级英雄模范、消防救援尖兵江永木同志走进校园,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有深度、有温度、有力量的沉浸式“大思政课”。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西安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张媛出席本次活动,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李永宁主持活动。 郭武军在致辞中表示,劳模精神是时代的旗帜,是最鲜活的育人教材。将劳模工匠请进校园,就是要让青年学子近距离感受榜样力量,深刻领会忠诚、担当、奉献、坚守的时代内涵,把劳模精神转化为成长成才的强大动力,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活动现场,江永木同志以《冲锋在最前面,战斗在最险处》为题,结合 29 年消防救援生涯深情分享。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到危化品险情处置,从幼童坠井生命救援到山洪泥石流抢险,他累计参与救援7300 余次,从险境中营救群众385 人,用一次次向险而行的 “最美逆行”,诠释了消防指战员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初心使命。 江永木扎根一线、无惧无畏、爱岗敬业的英雄事迹,让在场师生深受触动、备受鼓舞,现场不时响起热烈掌声。这堂特殊的思政课,以真人真事传递精神力量,让劳模精神可感可学、入脑入心。 (供稿: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撰稿:李小斐 审核:李永宁)
近日,刑事证据研究院召开座谈会,会议宣布了新一批专家顾问及核心骨干的聘任名单,并围绕横向课题合作、年度品牌论坛筹备、学术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坚持以人才聘任为主,全力推动研究院学术建设提质增效。 会议现场举行了聘任仪式,研究院院长台治强教授为新聘人员逐一颁发聘书,刘仁琦教授、宋志军教授受聘为研究院专家顾问,董昊赟博士受聘为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卫燕茹副教授、胡翔博士受聘为研究院院长助理,段喆斐博士受聘为研究院研究员,构建起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核心科研团队。 台治强教授表示,平台的生命力在于真抓实干,希望全体新聘人员立足岗位职责,深耕学术研究,高效推进课题对接工作,全力保障研究院实现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并以务实作风推动研究院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助力刑事证据学科高质量发展。 (供稿: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 撰稿:赵学露 审核:上官亚敏)
4月24日,“大国形象与对外法治传播学术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副总编辑李雅芳、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琼、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等出席并致辞。来自法学界、新闻传播学界、外国语言文学界、出版界及科技企业的专家学者围绕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顶层设计、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展开研讨。我校副校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常安教授,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詹海宝副教授应邀参会并发言。 常安以《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世界意义——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谈起》为主题进行大会主旨发言。他指出,今年三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第二部基本法,亦是一部宪法性法律,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实践证明,主权完整是权利保障的基础性前提,超越零和博弈的族群政治思维、以共同现代化夯实权利的经济基础、将权利保护视为国家责任,是多民族国家权利保护的可行路径,也为世界范围内相关宪法难题的解决贡献了中国方案。 詹海宝以《中国公共话语中法治关注的历史变迁与影响机制》为主题,在“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理论与方法”主题研讨会上进行发言。他基于谷歌图书数据库约30万种汉语书籍、269亿词汇,结合经济、教育、立法、司法等宏观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与格兰杰因果检验,对1949年以来中国公共话语中的法治关注度及其影响机制进行了实证考察。该研究为对外法治传播提供了基于大数据的实证支撑。 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外文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学者参会。 (供稿: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 撰稿:詹海宝 审核:王森)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已表决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设“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专章,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治理框架。如何以法治之力促进民族团结,精准回应民族地区发展的时代需求?多位专家对此进行深度解读。 为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带来深远影响 丁赛: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围绕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规定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三个意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安边固边兴边、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成为今后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遵循,必将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制度优势加快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十五五”时期,民族地区面临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任务重、自我发展能力亟待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等发展短板,将在国家大力支持下,着重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协同发力。 在经济发展上,仍需继续提速追赶,保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速的良好态势;还需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也就是要充分挖掘增长潜力,将以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设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引领经济发展的模式转型为注重技术进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并持续强化自我发展能力。 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国家将在区域协调发展上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健全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机制,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 民族地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化工和石油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资源都较丰富,应把“资源优势”转变为“能源优势”再到“发展优势”,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发挥经济增长潜力在新发展格局中积极作为。 另一方面,要精准施策全方位推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层面,民族地区要聚焦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关键领域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质增效、迭代升级,为现代化发展打通“大动脉”、筑牢“硬支撑”。 产业发展层面,民族地区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深度挖掘自然资源与民族文化资源,重点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构建特色鲜明、绿色低碳、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稳步推动产业从“初级粗放”向“高端精细”转型提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公共服务建设层面,民族地区要以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效,着力让各族群众享有更优质、更便捷、更均等的公共服务。 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层面,民族地区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着力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协同共生。 此外,边疆民族地区要以“边稳民安、边兴民富”的核心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任务,多措并举,着力实现固边与兴边同向发力、安全与富裕同步提升,为民族地区现代化筑牢安全根基。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法治保障 常安: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教授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不断推进,民族工作的内涵、地域、领域、工作对象都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面临诸多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与全国其他地区的联系不断加深,同时在国家发展大局中也承担着对外开放前沿等新的使命。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四章以“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为题,系统回应了现代化进程中保障民族地区发展的时代需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劳动力、生产资料、数据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显著增强,这意味着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各民族共同繁荣无法采取孤立、封闭发展方式,而必须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各地区在经济上更加紧密地连结在一起,融为一体。 第四章九个条文对“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作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内容涵盖涉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地区发展与国家新发展格局的衔接等方面。重申了国家在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中的政治责任,强调打破区域隔离壁垒,实现民族地区的发展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资源禀赋优势、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民族事务治理基本法的形式,系统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共同繁荣发展,这一制度设计能够有效保障各族群众的受教育权、劳动权、文化权等各项权利,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平等参与、共同发展的权利,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将为全球民族事务治理和少数民族权利保障提供制度范本。 为破解各民族共同富裕制度性难题提供法律依据 倪文艳: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讲师,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的相关规定,既为破解各民族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制度性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第一,构建支撑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系统性发展框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宏观层面明确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阐明了新时代国家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国家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民族地区全面、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发展更加注重结构优化、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着力点在于使民族地区具备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促进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路径转型与机制完善。一方面,强调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国家结合民族地区发展实际,准确定位民族地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推进有效市场建设,并通过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以及健全帮扶协作机制等政策工具,为民族地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支持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差异化竞争。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推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而关于改善边境村落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的规定,将夯实边境地区的生存发展基础,让边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推动民族地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主动的作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支持民族地区在维护国家边疆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民族地区需要承担起超越本地区利益的国家战略责任,在发展中统筹好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纵深推进,广大边疆民族地区正从传统意义上的发展末梢转变为国家对外开放的前沿门户。这一转变不仅为民族地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拓展外部空间提供了机遇,更使其成为内外循环交汇的关键节点。民族地区应主动作为,将自身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与国家战略对接,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协同,有效避免了世界范围内少数民族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面临的民族地区经济边缘化、民族矛盾与冲突加剧、资源开发利益冲突等难题,更以实践证明所谓“强迫劳动”等言论是对中国民族政策的曲解和对中国发展成就的否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强调各民族不仅是现代化建设的受益者,更是积极的参与者和共同的建设者,确保各族群众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中国以法律保障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制度创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少数民族发展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统战新语】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何以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3位部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司法部部长贺荣—— 政府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 “大会刚刚审议通过3部重要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司法部部长贺荣说。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十四五”时期,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60部,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65件次、废止53件,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贺荣介绍,内容上,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22部配套规定,对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效率上,用“小快灵”立法及时回应大民生。比如,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惠及13.9亿社保卡的持有人员;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治理网络消费痛点难点,惠及9亿多网上消费者。 “开局之年,政府立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使法治更好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贺荣表示,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突出促进科技创新,突出保障民生,突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人民日报|第三场部长通道 谋发展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