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由我校党委组织部主办,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党委承办的西北政法大学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竞赛决赛于长安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校党委副书记赵健,纪委书记肖道远,总会计师刘鹏伟,副校长李玉朝、王麟应邀出席。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副巡视员许文学,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晓荣,西安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郑大远,我校党政办公室主任赵全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周立,党委宣传部部长戴鲲、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魏奇担任本次决赛评委。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书记、师生党员代表五百余人观看了比赛。 赵健代表学校党委致辞。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带领广大师生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奋力推动学校事业追赶超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加强,管党治党水平不断提高,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他强调,在全校上下以昂扬的精神状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奋力追赶超越之际,举办全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竞赛活动,旨在发挥党课教育作用和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为学校追赶超越加油助力。希望通过展示支部书记的风采,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凝心聚力,共同提高,为推进学校党支部建设奋力拼搏。 来自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等8个二级党组织的10位支部书记,结合自身的学习和思考,为现场师生带来了各具特色、内涵丰富的党课。 经过激烈的角逐,新闻传播学院党委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李璐荣获一等奖;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逻辑学教研室党支部书记赵全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刘建国荣获二等奖;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政治学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刘文沛、机关党委培训中心党支部书记刘淑宝、新闻传播学院党委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闫洁荣获三等奖;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党支部书记赵琳、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2015级法律(非法学)1班党支部书记李明真、商学院党委审计学系党支部书记徐京平和经济法学院党委环保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陈娟丽荣获优秀奖。 十位参赛选手的精彩讲授结束后,王晓荣教授代表评委组对参赛选手进行了点评。 随后,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李燕宣布了西北政法大学“深化学与做,迎接十九大”党支部主题党日策划方案评选获奖党支部名单。现场领导和嘉宾分别为获奖支部书记和党支部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 本次竞赛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支部建设”为主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党章党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 等内容为选题,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活动自开展以来,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初赛活动,经过认真选拔,共推荐38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复赛。经过复赛激烈角逐,最终10名党支部书记入围决赛。整个赛事以赛促学、以赛促建,充分体现了我校党支部书记的精神风貌,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党课的质量和水平,激励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创先争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017-12-05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引领更多青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校共青团积极组织“弘扬传承宪法魂同心筑梦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为打造我校独具特色的高水平第二课堂“法治文化活动季”营造了良好氛围。 12月4日,校团委举行“弘扬传承宪法魂同心筑梦新时代”主题升旗活动,全校5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在庄严的升旗仪式后,全体师生在校学生会主席姚斯琦带领下做国旗下的宣誓。宣誓充分体现了我校师生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精神状态。随后,公安学院2015级学生房美莹做题为《点燃宪法之灯 照亮中国梦想》的主题演讲。 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中,我校精心组织、层层选拔,推选房美莹同学参赛,获得全国总决赛高校组个人赛三等奖、陕西赛区高校组第一名的好成绩,为我校青年学生树立了榜样。 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校团委在“青春西法大”微信公众平台上持续推出“听西法大青年讲述他们与宪法的故事”系列微视频,本次活动有来自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行政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等7个学院共70多名同学参与的近20组微视频相继被推出,受到了我校师生的广泛好评,引导我校青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达到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的宣传目标。 11月30日,我校模拟法庭校园展演活动走进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小学,校学生会实践部的同学为该校师生表演了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审判。本次活动丰富了我校青年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经验,对我校青年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情怀都有重要意义。 在 “弘扬传承宪法魂 同心筑梦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中,我校开展宪法普及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在我国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是我校作为政法类高等院校的责任担当,也是新时代下青年师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贡献自己力量的生动实践。
2017-12-04为了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我校于11月16日、12月3日分别举办“西北政法大学2018届毕业生网络视频招聘会”和“西北政法大学2018届毕业生冬季大型就业洽谈会”,助推毕业生充分就业。 11月16日的网络视频招聘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网络招聘会场+视频面试”形式开展。招聘会共吸引了省内外104家单位参会,提供岗位2522个,入场学生4371人,有680人收到了用人单位面试通知,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环节。毕业生通过电脑网页或手机APP直接进入网络招聘会会场,选择单位后即可投递简历并与单位HR进行视频面试。与现场招聘会相比,网络招聘会更加便捷,毕业生不受地点约束,无论身在何地,只需一台电脑或手机即可完成简历投递和视频面试。 12月3日,我校2018届毕业生冬季大型就业洽谈会在长安校区天平楼B座召开。本场招聘会是我校面向2018届毕业生举行的第三场大型招聘会,也是本年度最后一场大型招聘会,共有来自陕西、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湖北、山西等14个省份的130家单位参加,现场提供岗位5975个,吸引了校内外2500余名毕业生参会。副校长李玉朝到会场指导工作,详细了解招聘单位信息及供需情况,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全体毕业班辅导员在洽谈会现场指导学生应聘,积极推荐毕业生。 自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学校按照 “天天有专场、月月有大型”的校园就业市场建设思路,不断提升参会单位质量,优化服务细节,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高质量、零距离的校园招聘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全校已针对2018届毕业生召开专场招聘会120余场、大型招聘会3场,累计参会单位533家、提供就业岗位18103个,供需比达到4:1。
2017-12-04近期,我校共青团喜获多项全国和省级荣誉。在团中央下发的《关于2017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报》中,商学院赴山阳县“助力电商 精准扶贫”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队荣获全国“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在全国暑期社会实践“千校千项”成果遴选活动中,刑事法学院学生郑尊洁、陈琳,商学院学生韩颖荣获全国“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下乡情怀好日记”奖。 由团省委、省委高教工委、省网信办等20余家单位联合举办的2017年陕西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中,行政法学院“禁毒尚法守护青春之花”项目荣获金奖,学生社团红十字志愿者协会的“微暖三秦志愿计划”项目、“奔跑的红十字 ‘救’在您身边”项目以及学生禁毒防艾社团联合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的“‘未来有约定,青春不毒行’青少年禁毒行动”项目荣获铜奖。 由团省委、省发改委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共同开展的推报陕西省优秀青年守信联合激励名单活动中,新闻传播学院教师苏丹上榜陕西省优秀青年守信联合激励“红名单”。 近年来我校共青团强化实践育人体系,着力服务青年健康成长,取得显著成绩。校团委依托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载体,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于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这四项基本职能,动员组织广大青年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创新实践,不断擦亮老品牌,拓展新领域,完善实践育人模式,吸引凝聚更多青年学生参与其中,强化了实践活动对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意义。
2017-12-0111月30日下午,我校迎接陕西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复查验收工作动员大会在长安校区校务楼二楼报告厅举行。有关校领导、各二级党委书记、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副校长李玉朝主持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做动员讲话。李平安指出,“文明校园”是上级政府授予学校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荣誉称号。创建“文明校园”是提升学校内涵层次与文明程度、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中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对提高社会文明水平和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我校被评为陕西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按照规定,2017年底前省委高教工委专家组将对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复查验收,这是对我校校园文明建设工作的又一次检验,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学校发展的全面促进作用,务必确保顺利通过复查验收。就做好迎接“文明校园”复查验收工作,李平安提出五点要求,第一,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各单位要将“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任务,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织骨干力量,全力投入,为做好迎接复查验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第三,要吃透指标、明确任务,准确把握“文明校园”复查验收的重点和关键;第四,认真准备各类复查验收的汇报材料和支撑材料。要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建立机制,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五,宣传部门要勇挑重担,全面统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创建文明校园的热潮。 党委宣传部部长戴鲲就做好迎接“文明校园”专家组复查验收的相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最后,李玉朝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文明校园”的复查验收。
2017-12-0111月25—26日,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论坛在广州召开,会议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建设”主题展开研讨。校长杨宗科受邀参加会议并作开幕式主题演讲。 杨宗科在发言中指出,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境界。他从法学角度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政治理论成果的意义,提出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他结合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重要论断,提出当前法治建设的重大矛盾是法学教育不充分、不平衡,体现在法学先进教育思想不充分、新学科体系构建不充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法律人才培养不充分等方面,而相比之下,法学人才培养资源配置和区域布局不平衡的问题则更加突出。他用数据分析了中央部属院校和地方院校在法学教育资金办学投入、师资队伍构成、高层次法学人才培养条件等方面严重不平衡的现实问题。他建议,国家法学教育资源要适当向西北地区倾斜,扭转西北地区法学教育落后的局面,解决西北地区人民对培养高层次法学人才的需求问题。 来自全国400多所高校的法学院系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2017-11-2911月27日,西北政法大学与商洛市人民政府在商洛市行政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子协议。校党委书记宋觉、校长杨宗科、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副校长王麟、王健,商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俊,商洛市市长郑光照,商洛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崇和,商洛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商洛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豫琦主持。 商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俊讲话 校党委书记宋觉讲话 校长杨宗科讲话 商洛市副市长雷雨在致辞中介绍了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依法治市、平安商洛推进情况。他表示,通过双方合作,推动地方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良性对接,努力把商洛打造成陕南法治建设高地、全省依法治市典范。 杨宗科校长介绍了学校办学历史、基本情况和服务法治陕西建设取得的成果。他指出,西北政法大学与商洛市人民政府签署法治商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我校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开放合作办学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学校将认真落实协议内容,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推动法治商洛建设,促进商洛经济社会发展。 杨宗科、郑光照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杨宗科、郑光照代表双方签署市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聚焦法治商洛建设,签订了一揽子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商洛市政法委在西北政法大学设立商洛市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基地,商洛市聘请我校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七五”普法讲师团单位,我校在商洛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双方将在法治政府建设、地方立法、法治宣传、人才培养、干部培训、教师挂职、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利用开发、精准扶贫等领域深入开展合作。李平安、王麟、王健分别代表学校接受牌匾、聘书并授牌。 宋觉代表学校对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表示祝贺。他表示,西北政法大学与商洛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一揽子合作协议,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调研时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五新”战略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双方优势、助力双方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提升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必将进一步推动法治商洛建设提档升级,为商洛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将通过扶智扶志和法治保障,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取得新的成果。他希望双方建立良性工作机制,加强联络与沟通,保障合作取得成效;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在更大领域、更大层面开展务实合作,实现共赢,共同发展;加强协同保障,为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陈俊指出,当前商洛正处在加快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务实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了市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法学教育研究与地方法治实践有机结合的生动实践,对于商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和法治管理水平,必将会产生积极促进作用。她希望以此次合作为起点,进一步加强与西北政法大学在法治商洛、平安商洛、生态商洛方面的合作交流,在教学实践、课题研究等方面为西北政法大学提供便利和保障,切实推动商洛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加快发展。 我校党政办、宣传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培训中心负责同志,商洛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7-11-2811月25日上午,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17年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本次大会由陕西省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包括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来自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宝鸡市、榆林市、铜川市、渭南市、安康市、咸阳市等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武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以及来自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陕西广合会计师事务所等十几家中介机构的代表,共计一百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成立大会由我校民商法学院杨春平副教授主持。 在成立大会上,我校民商法学院副院长程淑娟教授介绍了破产法研究会申请成立的基本情况,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王华清主任代表省法学会宣布了对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成立的批复,大会随后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了由程淑娟任会长,杜豫苏等13人任副会长,杨春平担任秘书长的理事会。 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杨建军同志代表省法学会对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从当前我国破产法的研究现状入手,对破产法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研究会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和发挥好学术平台的作用,履行好建言献策的职能。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麟教授代表西北政法大学致辞,他分析了西北政法大学在破产法研究方面的优势,希望破产法研究会成为沟通高校和实务界的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提升学校的破产法教学和研究的水平。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建敏法官在致辞中指出,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的成立,对于推动我省的破产法理论研究以及理论和实务的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陕西省委高教工委书记董小龙教授发表了讲话,他对陕西省破产法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希望研究会按照党的十九大所确立的供给侧改革目标,为建设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尽到应有的责任,希望研究会不断产出成果,为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陕西做出贡献。 本次大会的第二阶段是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的2017年学术研讨会,主题为“破产法实施问题研讨会”。研讨会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富清教授主持,首都经贸大学的张世君教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杜豫苏副院长、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西蒙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杨春平副教授等四位代表分别以 “我国破产法上行政责任的衰微与再造”、 “僵尸企业退出市场的法治化方式”、“破产管理人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在供给侧改革大背景下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建设面临的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 为主题做了主题发言。
2017-11-2711月24日,“永嘉信”杯西北政法大学第五届准律师大赛决赛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大赛由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民商法学院、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民商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及《西部法苑》编辑部共同承办。此次比赛历时三个月,得到了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安广播电视台、陕西法治传媒网、西部网、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天天快报、凤凰网等多家媒体关注。决赛由《今日头条》网全程直播。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李玉朝、王麟出席本次大赛,教务处、民商法学院负责人,民商法学院部分教师代表以及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等十二家律师事务所代表现场观摩了大赛。本次决赛的评委由我校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潘俊武教授、《法律科学》编辑部付玉明研究员、律师学院副院长刘仁琦副教授、民商法学院郝佳副教授、经济法学院王浩博士、民商法学院孙政伟博士以及十二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共同组成。 来自西安市各高校法学院的近300名学子经历初赛和复赛的选拔,最终来自我校民商法学院、国际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经济学院、以及陕西师范大学的共计12名佼佼者脱颖而出,最终站上了决赛的舞台。 本次决赛共设置三个环节,分别为案例分析、法言法语、和模拟庭审。 第一环节案例分析。参赛选手随机抽取相应案例后,现场对案例事实、法律适用进行剖析,并由代表律师现场点评。每位选手用自己学习的专业知识有条不紊地应对,律师评委现场做出综合性评定也精彩万分。最终4号选手覃榆翔和9号选手刘逸凡以其从容的姿态,清晰的条理得到了评委老师们的一致认可。 第二环节法言法语。本环节旨在考察选手个人法律意识和对法律专业术语的理解、法律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律师职业伦理操守。每位选手根据自己随机抽取的题目上台,针对法律名言内容,回答评委的提问。 第二环节排名前八位的同学进入了最后的模拟庭审环节。八名选手根据抽签,临时组建控辩双方,进行模拟庭审的法庭辩论。作为控辩双方的选手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给观众带来了一场法庭辩论的盛宴。他们将个人实力发挥的淋漓尽致的同时,还展现了杰出的团队精神,令人叹服。 比赛过程中,张翔教授、百晓峰副教授代表学院与永嘉信、海普睿诚、法智、观韬、博硕、云德、至正、稼轩、华秦、锦天城、大成、标典十二家律所代表举行了民商法学院“教学实训基地”挂牌仪式。 比赛环节结束后,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陈全作总结性点评。陈全主任首先对学校领导以及民商法学院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对此次比赛的成功举办表示了祝贺,之后对比赛中选手们的表现进行了精彩点评,肯定了选手们拥有律师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赞扬了选手们的律师天分,表达了对青年律师的美好展望。 随后副校长王麟教授致辞。王麟教授对此次比赛的成功举办表达了肯定,代表学校向老师和律师朋友的辛劳付出表示感谢,希望同学们能保持自信,夯实基础,充分利用在校时间,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最终实现我们的光荣与梦想。 最终4号选手覃榆翔以其出色的表现得到了评委们的一致肯定,勇拔头筹,获得一等奖;6号选手王帅、10号选手张鹏分别获得二、三等奖。18号选手袁茹钰、11号选手胡瑾、12号选手唐小芳获得纪念奖。其中,2号选手高梦晶和11号选手胡瑾荣获优秀法律文书奖。本场比赛的优秀团队奖由陕西省华秦律师事务所和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获得,最佳团队奖由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获得。 本次准律师大赛是由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独家冠名,并获得了海普睿诚、法智、观韬、博硕、云德、至正、稼轩、华秦、锦天城、大成、标典其余11家律所积极与和鼎力支持。大赛既是对学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考察的平台,同时也是在校学生和律所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的平台。大赛以历年来修改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考查内容,以历年司法考试、各大政法院校考研试题以及法院、检察院、律所面试招聘考试题中涉及到的题目为参照,以本次参与活动的十二家律所提供的经典案例为支撑,以严谨的法学理论和知名律师的实践经验为评判标准,邀请陕西多家知名媒体加盟宣传,力争给予参赛者一个全面展示自我能力的舞台,力争搭建一个在校大学生职场求职平台和律所所需人才的储备平台。比赛为法学生搭建了一个考察法学综合素质的舞台,为法学生建立一个从理论到了解实务的平台,一个为知名律所选拔优秀人才的摇篮,一个与其他高校优秀学子同台竞技的机会,更为他们打开了解律师职业的窗口。
2017-11-25在刚刚结束的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中,我校研究生的成果分别荣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获奖总数在所有参展高校文科组获奖成果中排名第一。 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和安排,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与首届全省高校科技成果展合并举办,旨在展示高校优秀创新成果,助推地方经济发展。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出席开幕式。我校党委书记宋觉,校长杨宗科,副校长王瀚、王健参加了开幕式。 在本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中,我校研究生院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我校研究生的优秀创新成果,突显了我校研究生的学术创新能力,体现了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受到了参展领导和现场观摩师生的广泛好评。近期研究生院还将出台一系列措施,提高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我校研究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一等奖: 作品名称 主要完成人 年级和类别 指导教师 《恐怖活动对“一带一路”实施的威胁评估与对策研究》 李 恒 2016级 博士研究生 贾 宇 朴宗根 《“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的语源和英译问题》 陆永岗 姜亚军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桑元峰 二等奖: 作品名称 主要完成人 年级 指导教师 《吉尔吉斯斯坦贸易投资法律风险调研报告》 李 娟 2015级 博士研究生 王 瀚 刘亚军 刘 冰 2014级 博士研究生 《大学生心理资本对就业质量影响的实证研究》 李 丰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闫亚林 《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之保护》 徐楠芝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戴 芳 《陕西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状况蓝皮书(2016)》 刘 慧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王周户 周 敏 三等奖: 作品名称 主要完成人 年级 指导教师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法治意蕴及当代传承》 王斌通 2014级 硕士研究生 闫晓君 《法治梯度系统下司法判决的正当性来源——基于纯粹逻辑思维与日常现实差异的言说》 侯明明 2014级 硕士研究生 宋海彬 《变革时代的美国法学院》 杨旭婷 2014级 硕士研究生 闫亚林 《媒体融合下新闻行业的版权保护》 唐 诗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孙昊亮 《版权创意产业中的思想表达二分法》 吴 凯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孙昊亮 《困境与出路:基于涉法涉诉信访研究——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实证研究为视角》 刘学涛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褚宸舸 《欧洲劳动法》(第二册)第三章 王朵朵 黄文军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付 欣 马庆林 《欧洲劳动法》(第二册)第九章 董 欢 王朵朵 黄文军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付 欣 马庆林 《论反恐怖主义调查的特点》 包文星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惠生武
2017-11-22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由西安市总工会、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主办,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第三期“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温情启幕。本次活动特邀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一级英雄模范、消防救援尖兵江永木同志走进校园,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有深度、有温度、有力量的沉浸式“大思政课”。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西安市总工会二级调研员张媛出席本次活动,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李永宁主持活动。 郭武军在致辞中表示,劳模精神是时代的旗帜,是最鲜活的育人教材。将劳模工匠请进校园,就是要让青年学子近距离感受榜样力量,深刻领会忠诚、担当、奉献、坚守的时代内涵,把劳模精神转化为成长成才的强大动力,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活动现场,江永木同志以《冲锋在最前面,战斗在最险处》为题,结合 29 年消防救援生涯深情分享。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到危化品险情处置,从幼童坠井生命救援到山洪泥石流抢险,他累计参与救援7300 余次,从险境中营救群众385 人,用一次次向险而行的 “最美逆行”,诠释了消防指战员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初心使命。 江永木扎根一线、无惧无畏、爱岗敬业的英雄事迹,让在场师生深受触动、备受鼓舞,现场不时响起热烈掌声。这堂特殊的思政课,以真人真事传递精神力量,让劳模精神可感可学、入脑入心。 (供稿: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撰稿:李小斐 审核:李永宁)
近日,刑事证据研究院召开座谈会,会议宣布了新一批专家顾问及核心骨干的聘任名单,并围绕横向课题合作、年度品牌论坛筹备、学术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坚持以人才聘任为主,全力推动研究院学术建设提质增效。 会议现场举行了聘任仪式,研究院院长台治强教授为新聘人员逐一颁发聘书,刘仁琦教授、宋志军教授受聘为研究院专家顾问,董昊赟博士受聘为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卫燕茹副教授、胡翔博士受聘为研究院院长助理,段喆斐博士受聘为研究院研究员,构建起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核心科研团队。 台治强教授表示,平台的生命力在于真抓实干,希望全体新聘人员立足岗位职责,深耕学术研究,高效推进课题对接工作,全力保障研究院实现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并以务实作风推动研究院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助力刑事证据学科高质量发展。 (供稿: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 撰稿:赵学露 审核:上官亚敏)
4月24日,“大国形象与对外法治传播学术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副总编辑李雅芳、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琼、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等出席并致辞。来自法学界、新闻传播学界、外国语言文学界、出版界及科技企业的专家学者围绕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顶层设计、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展开研讨。我校副校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常安教授,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詹海宝副教授应邀参会并发言。 常安以《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世界意义——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谈起》为主题进行大会主旨发言。他指出,今年三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第二部基本法,亦是一部宪法性法律,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实践证明,主权完整是权利保障的基础性前提,超越零和博弈的族群政治思维、以共同现代化夯实权利的经济基础、将权利保护视为国家责任,是多民族国家权利保护的可行路径,也为世界范围内相关宪法难题的解决贡献了中国方案。 詹海宝以《中国公共话语中法治关注的历史变迁与影响机制》为主题,在“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理论与方法”主题研讨会上进行发言。他基于谷歌图书数据库约30万种汉语书籍、269亿词汇,结合经济、教育、立法、司法等宏观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与格兰杰因果检验,对1949年以来中国公共话语中的法治关注度及其影响机制进行了实证考察。该研究为对外法治传播提供了基于大数据的实证支撑。 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外文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学者参会。 (供稿: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 撰稿:詹海宝 审核:王森)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已表决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设“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专章,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治理框架。如何以法治之力促进民族团结,精准回应民族地区发展的时代需求?多位专家对此进行深度解读。 为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带来深远影响 丁赛: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围绕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规定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三个意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安边固边兴边、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成为今后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遵循,必将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制度优势加快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十五五”时期,民族地区面临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任务重、自我发展能力亟待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等发展短板,将在国家大力支持下,着重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协同发力。 在经济发展上,仍需继续提速追赶,保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速的良好态势;还需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也就是要充分挖掘增长潜力,将以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设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引领经济发展的模式转型为注重技术进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并持续强化自我发展能力。 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国家将在区域协调发展上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健全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机制,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 民族地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化工和石油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资源都较丰富,应把“资源优势”转变为“能源优势”再到“发展优势”,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发挥经济增长潜力在新发展格局中积极作为。 另一方面,要精准施策全方位推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层面,民族地区要聚焦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关键领域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质增效、迭代升级,为现代化发展打通“大动脉”、筑牢“硬支撑”。 产业发展层面,民族地区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深度挖掘自然资源与民族文化资源,重点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构建特色鲜明、绿色低碳、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稳步推动产业从“初级粗放”向“高端精细”转型提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公共服务建设层面,民族地区要以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效,着力让各族群众享有更优质、更便捷、更均等的公共服务。 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层面,民族地区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着力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协同共生。 此外,边疆民族地区要以“边稳民安、边兴民富”的核心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任务,多措并举,着力实现固边与兴边同向发力、安全与富裕同步提升,为民族地区现代化筑牢安全根基。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法治保障 常安: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教授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不断推进,民族工作的内涵、地域、领域、工作对象都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面临诸多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与全国其他地区的联系不断加深,同时在国家发展大局中也承担着对外开放前沿等新的使命。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四章以“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为题,系统回应了现代化进程中保障民族地区发展的时代需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劳动力、生产资料、数据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显著增强,这意味着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各民族共同繁荣无法采取孤立、封闭发展方式,而必须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各地区在经济上更加紧密地连结在一起,融为一体。 第四章九个条文对“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作出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内容涵盖涉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地区发展与国家新发展格局的衔接等方面。重申了国家在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中的政治责任,强调打破区域隔离壁垒,实现民族地区的发展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资源禀赋优势、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民族事务治理基本法的形式,系统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共同繁荣发展,这一制度设计能够有效保障各族群众的受教育权、劳动权、文化权等各项权利,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平等参与、共同发展的权利,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将为全球民族事务治理和少数民族权利保障提供制度范本。 为破解各民族共同富裕制度性难题提供法律依据 倪文艳: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讲师,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的相关规定,既为破解各民族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制度性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第一,构建支撑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系统性发展框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宏观层面明确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阐明了新时代国家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国家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民族地区全面、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发展更加注重结构优化、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着力点在于使民族地区具备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促进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路径转型与机制完善。一方面,强调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国家结合民族地区发展实际,准确定位民族地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推进有效市场建设,并通过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以及健全帮扶协作机制等政策工具,为民族地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支持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差异化竞争。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推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而关于改善边境村落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的规定,将夯实边境地区的生存发展基础,让边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推动民族地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主动的作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支持民族地区在维护国家边疆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民族地区需要承担起超越本地区利益的国家战略责任,在发展中统筹好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纵深推进,广大边疆民族地区正从传统意义上的发展末梢转变为国家对外开放的前沿门户。这一转变不仅为民族地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拓展外部空间提供了机遇,更使其成为内外循环交汇的关键节点。民族地区应主动作为,将自身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与国家战略对接,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协同,有效避免了世界范围内少数民族现代化进程中普遍面临的民族地区经济边缘化、民族矛盾与冲突加剧、资源开发利益冲突等难题,更以实践证明所谓“强迫劳动”等言论是对中国民族政策的曲解和对中国发展成就的否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强调各民族不仅是现代化建设的受益者,更是积极的参与者和共同的建设者,确保各族群众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中国以法律保障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制度创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少数民族发展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统战新语】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何以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3位部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司法部部长贺荣—— 政府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 “大会刚刚审议通过3部重要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司法部部长贺荣说。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十四五”时期,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60部,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65件次、废止53件,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贺荣介绍,内容上,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22部配套规定,对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效率上,用“小快灵”立法及时回应大民生。比如,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惠及13.9亿社保卡的持有人员;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治理网络消费痛点难点,惠及9亿多网上消费者。 “开局之年,政府立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使法治更好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贺荣表示,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突出促进科技创新,突出保障民生,突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人民日报|第三场部长通道 谋发展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