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成炬:爱在传递中延续 ——记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边晓宏 2025年冬至后的西安,天朗气清,微寒之中透着一丝暖意。我如约来到西北政法大学老校区,走近一个温暖的故事。 远远地,一个系着墨绿色围裙的身影小跑着迎来——正是今年获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边晓宏。她伸出手又收回去,不好意思地笑了:“赶着过来,磨刀的手还没来得及洗。” 磨刀石边的温度 跟随她走进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两张桌子拼成的临时工作台前,几位老人正围观一位戴口罩的男老师磨菜刀。边晓宏向我点头示意,便接过一把待磨的刀。 她在长条磨石上淋了些水,一手紧握刀柄,一手按压刀身,上身前倾,手臂带动刀刃在石面上来回推动。时而,她用拇指轻刮刀锋,侧耳倾听划过指纹的声音。 一把锈迹斑斑、开合艰涩的旧剪刀让她格外用心。她从理发工具中找出一小瓶机油,在铆合处滴了几滴,反复用力开合。此刻的她,不像一位荣获国家级荣誉的党员干部,倒像一位巷子里手艺精湛的老师傅,眉目间尽是专注与沉静。 “嚓嚓”声在大厅里起伏,磨石、水盆、抹布错落摆放。在这追求高效的时代,还有人愿为一把旧刀、一把钝剪倾注如此的耐心,这场景朴素,却莫名让人心头一暖。 最后一位老人拿着磨好的刀具离开时,已是下午三点多。边晓宏歉然地领我走进她的办公室。 楼梯口小屋:写在墙上的信条 她的办公室在二楼楼梯拐角,不过十平方米。采访仍不时被打断——有老同志来询网络问题,有来接热水的,电话也接连响起。不到半小时,她又因为一个电话匆匆下楼。 我起身端详这间朴素的屋子。座椅后的墙面上,用铅笔写着大大小小、或深或浅的字迹: “谦逊、坚毅、真诚” “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我与学校同呼吸共命运,政法是我第二个家,我们都来爱护她!” “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要做最努力的那一个” 这些不是装饰,而是一笔一画写进墙壁、也刻进心里的准则。我忽然懂得,荣誉背后,是日复一日的坚守与自我砥砺。 下楼找她时,她正握着理发剪,为一位银发老人修剪头发,动作轻柔而娴熟。“今天本来不是理发日,但老太太想来修一修,就顺便了。”她向我解释。 刚才一起磨刀的男老师走来,面色有些苍白:“小边,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 “您快去休息,剩下的我来收拾,放心!”她应声答道,又不好意思地朝我一笑,“今天真是不凑巧……” 原定两小时的采访,悄然延至三个多小时。而这,不过是边晓宏十六年为老服务工作中一个平常的下午。 十六年守护:老校区的“定心石” “站在这里,我心里踏实,也自豪。”说这话时,边晓宏身后是她坚守了十六年的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这里不是学校的行政中枢,却是六百余位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与情感依托。 从她办公室的窗口,能望见自家的窗子。当初选择住在老校区,理由很简单:“老同志们都在这儿,有事我能马上到。” 尤其在疫情艰难时期,边晓宏成了大家最信赖的“主心骨”。她日夜奔波,协调配送物资、代购药品、代办燃气充值,牢牢守护着每个人的健康与日常。 寒夜里,一名研究生突发肠梗阻,痛苦中向她求助。正在开会的边晓宏立刻离场,向一位老教师借来药,赶去送到学生手中。三小时后情况未缓,她又敲开另一家门,取来第二种药,在凹凸不平的小路上小跑着送到宿舍栅栏外。凌晨时分,夜色漆黑,她却不觉害怕,直到学生回复“好多了,没事了”,才放下心来。 一位带着造瘘管的老人急需更换导管,医护无法前来。边晓宏叫来儿子帮忙,母子俩对着教学视频反复学习,小心翼翼完成了两次更换——那需要极大的勇气与细心。 每当有老人紧急送医,不论清晨未梳洗,还是傍晚刚端起碗,她总是果断回应:“我带上钱,马上到!” 无数个被需要的时刻,垒成她肩头沉甸甸的责任。老同志们常说:“有小边在,心里就踏实。” 从“边审”到“小边” 2009年,边晓宏从工作十年的审计处调任离退休管理处副处长。有人笑言:“从‘边审’变成‘小边’了。”从严谨的审计转向琐碎细致的为老服务,挑战不言而喻。 但她渐渐发现,审计培养的细致,正可用于服务老人的点滴;而对文艺的热爱,也能化为丰富老同志生活的源泉。她与同事陆续搭建起九项特色服务:义务理发、磨刀、卡拉OK、朗读、合唱、肌力训练、舞蹈、简谱视唱、艺术鉴赏……如涓涓暖流,润泽着老人们的心田。 她尤其关爱那些性情孤僻、少人问津的老同志。一位独居校外、几乎不与外界往来的老教师,经她一次次上门、一通通电话的耐心劝说,终于戒了白酒,同意搬离堆满杂物的旧屋,住进校园。 她贴心地为一位女老师网购三款内衣,让她留下最合身的那件,并鼓励她通过慢跑、节食和唱歌重拾自信;她也耐心劝导一位爱捡囤垃圾的老师,带动她学习朗读和舞蹈,逐步清理家居,拥抱新生活。 这些“上不了典型材料”的付出,恰恰照见她的仁爱之心,——护弱者周全的善意与毫无分别心的慈悲。 匠心服务:温暖的接力 “理发让我显年轻,精神多了!”“边老师,又麻烦您啦,谢谢!”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和最后一周的周四,是活动中心最热闹的日子——义务理发与磨刀服务日。 几年前冬日,一位老师拿着自家推子请她帮忙理发,旁边一位女老师也说“我会理发”,于是三人一拍即合。边晓宏自费购置了三套理发工具,“义务理发服务队”就此成立。不久,她又联合其他党支部组建“义务磨刀服务队”。 两项服务至今已开展百余次,惠及千余人次。社区老人、师生、物业环卫人员,甚至校外居民,她都真诚相待。在她眼中,没有身份之别,只有一张张值得善待的面孔。 桑榆未晚:艺术点亮时光 边晓宏常说,“老有所养”之外,更要“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她把个人兴趣,都化作送给老同志们的礼物。 在“喜马拉雅”上,她的账号“政法晓宏”播放量已超24万次。她用业余时间,一字一句录制完成十余万字的《民法典》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语音版,成为许多人的“法律随身听”。 她还是一位剪纸能手。连续多年,她为老同志送上亲手剪制的生肖作品。她的《八十周年校庆》剪纸设计新颖、寓意深远,被校图书馆收藏。 她每周带领老人朗读、唱歌、跳舞;周日下午教唱简谱;每周一至两次晚间赴新校区辅导合唱团;她还发起“跑起来试试”健身小队,陪着老人“超慢跑”,也带动部分师生跑步。 “人老了,容易感到被时代落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牵着他们的手,一起跟上时代。”边晓宏说。 微光成炬:爱在传递中延续 她的温暖,如石入静水,涟漪荡漾。 读研的儿子主动加入“送药小分队”和物资搬运队伍;身为教授的丈夫不仅包揽大部分家务,全力支持她的工作,还常在学生群分享妻子助人的点滴。 去年底,边晓宏从领导岗位退下,却毫不犹豫选择留在离退处,继续耕耘这份挚爱的事业。“我要和老同志们一起,把‘文化养老’‘艺术养老’‘活力养老’做得更实、更细、更暖。” 情系桑榆,躬耕不辍。十六年,足以让孩童长大成人,也让一份初心淬炼成金。 此心安处是吾乡 采访结束,夕阳西下,为老校区涂上一层温暖的金晖。边晓宏送我至校门口。 在这个崇尚宏大叙事、仰慕耀眼成就的时代,边晓宏的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伟大,往往藏于平凡的坚守;最动人的光芒,常发自细微的善举。 边晓宏不是太阳,她是一束温暖而恒久的微光——不刺眼,不张扬,只是静静地、持续地照亮着政法校园里那片绚烂的“夕阳红”。这束光,经十六年打磨,愈显温润明亮。 此心安处,便是吾乡。在老校区这片深爱的土地上,边晓宏的守护,仍在继续。而这份守护,早已超越职责,成为生命与生命之间最质朴、最深情的守候。
2026-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施行。3月27日,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的“国家发展规划法:制度创新与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西安举行。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行政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的2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交流。以下精选了6位专家的会议发言,以飨读者。 以法治推动国家发展规划制度完善 西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副校长 孙昊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等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发展规划法作为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正是为顺应党中央相关要求而出台的最新立法成果。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内容涉及总则、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等。在“十五五”这个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面、系统且深入地研究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基础理论、主要制度及其重要作用,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重要政治优势。研究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背景和理论基础,对于深刻理解党中央对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如何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发展优势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在国家发展规划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研究国家发展规划法的编制、实现路径及效果评估机制等,有助于揭示更加丰富的民主参与形式和渠道,更好地理解和诠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需要,研究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审批理论及其核心制度内容,有利于提高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更全面和精准地揭示将党的相关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方式和途径。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内在要求,研究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宏观调控法学科属性及其理论体现,有利于探讨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提升国家规划体系的整体效能、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规范宏观经济调控权运行等一系列前沿热点理论问题。 以国家发展规划法为契机 推进经济法学科建设 西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 韩松 国家发展规划法不是一般的法,而是一部“大法”,该法的颁布代表着经济法的时代到来了。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法治意义,我主要谈的是国家发展规划法颁布实施的学科建设意义,是为经济法学科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首先,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使得经济法的学科概念有法可据,从学科意义上来讲,经济法因该法的颁布变成了有法律意义的经济法。我们多年的经济法研究和教学一直欠缺具体的、实在的经济法法律的支撑,不像民法有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 1994年,我国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计划法逐渐淡出了经济法的研究和教学领域,在经济实践当中,“计划”这个词也逐渐被“规划”所替代。虽然在实践中一直都有规划及其实现规划的各种国家行为存在,但关于规划的法律一直没有出台。 经济法学主要在学科层面上展开经济法的研究和教学。学科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对有关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的综合称谓,并没有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立法。学科意义上的经济法将其调整对象界定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国家调控宏观经济关系的实践虽然一直存在,但主要表现为政策措施,并没有专门的立法。这就使得学科意义的经济法概念长期缺少对应的法律支撑。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为国家宏观经济的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的名称当中虽然并没有“经济法”三个字,但其立法目的和内容却和我们定义的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完全契合,它就是典型的经济法。 其次,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为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新的基础。我们原先在经济法的研究与教学中,一般是以经济法原理或经济法基础理论作为基础。国家发展规划法颁布后,经济法的研究与教学便要以该法为基础展开。 国家发展规划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依据宪法制定,规范了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保障和监督实施,虽然只有六章三十八条,但地位很高,是一部“基本法律”,是一部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因为该法调整的是国家发展规划关系。国家发展规划具有鲜明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长远性,决定了该法能够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法治作用,对经济法的学科建设发挥统领和基础性的作用。国家发展规划法中的许多内容都能够成为经济法学科的建设基础,在构思经济法学科的建设思路时,应该考虑这些内容。依据国家发展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发展规划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可见,国家发展规划涉及内容极为丰富和重要,国家发展规划需要统领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协作规划等其他下位规划,其实施还需要制定年度规划,全国各类规划都要协调到国家发展规划中来,其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国家发展规划法应当成为经济法学科当中的基础性课程,可以考虑根据其丰富的内容重构经济法原理,还可以考虑以国家发展规划法为基础构建经济法的相关“课程群”。比如,金融法、财税法与国家发展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的衔接,就可以催生出一系列课程,因为规划的实施往往离不开金融和财税类措施的支持和保障。 最后,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为经济法提出了许多新的科研命题和增长点。国家发展规划法作为新的经济法立法,把长期以来国家通过规划调整国民经济的政策性手段变成了法律手段,其中的法律原理、理论有哪些,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我们要透过这部法各条文之间的结构组合去探讨其中蕴含着的诸多法理。比如,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提出了“规划法定”原则,这就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值得研究的理论命题。比如,规划体系法律制度、规划编制法律制度、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制度、规划实施中的相关规划统筹和协调法律制度、规划实施监督法律制度等该如何具体构建,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再比如,该法第二十五条所蕴含的经济法的政策性特征,以及政策与经济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等,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国家发展规划的法治建构 制度优势释放与治理效能增进 西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 张师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各个领域的治理需实现法治化转型。 我国的国家发展规划体系历经数十年的实践淬炼,形成了战略引领、全局统筹、部门协同、长期接续的独特制度优势,成为中国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志性制度成果。国家发展规划作为我国践行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统筹长远发展与全局利益的关键制度安排,其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也需要进行法治化转型,获得法治形态,以获得稳定、权威、刚性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扩展制度优势的空间,实现治理效能的持续增进。国家发展规划法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的必然法治成果,它既回应了规划治理制度优势长效化、定型化的实践需求,也破解了政策主导型规划治理的现实困境,回应了实践堵点、补齐了制度短板、畅通了优势转化通道,其背后蕴含着相互支撑、层层递进、逻辑自洽的法理逻辑,标志着中国规划治理获得了较为成熟的法治形态。 国家发展规划法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了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政治逻辑、以人民为中心为核心价值逻辑、以依宪依法施治为制度建构逻辑、以法治实施监督为运行保障逻辑的完整法治体系,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在规划治理领域的高度统一,为规划法治化打下坚实法理基础,进一步释放了规划治理的制度优势,提升了治理效能。从制度优势来看,该法在总结我国长期规划治理经验基础上,巩固并拓展了政治统领、民主协同、系统集成与接续稳定等制度优势,推动中国特色规划治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从治理效能来看,该法全方位优化了规划决策、执行、监督、预期各个环节,显著提升决策科学性权威性、执行协同性高效性、监督全面性严肃性,稳定社会与市场预期,推动了制度优势高效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国家发展规划真正成为引领战略、统筹全局、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从示范作用来看,作为重点领域治理法治化的典范,它在党的领导法治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化、重点领域系统立法、制度优势效能转化等方面,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范式。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施行,实现了规划治理从政策主导向法治引领的历史性跨越,为规划制度优势固化、权责运行规范、实施效能提升、监督问责强化提供了根本性法治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法在法理上是国家治理中制度优势法治化、治理运行规范化、治理效能制度化的必然选择,契合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双重时代要求;从制度构造来看,它构建起了地位法定、体系清晰、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监督刚性的闭环式法治体系,形成了全流程、全方位的规划治理规范;从价值效能来看,它有效打通规划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通道,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效能治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国家发展规划法重塑国家规划法治格局 西北政法大学三级教授 郑艳馨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正式颁布与施行,深刻回应了一个时代命题:在全面深化改革、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当下,我们如何用“法治之笔”描绘国家的未来蓝图?同时,也意味着长期以来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核心角色的国家发展规划,正式从政策性文件、政治性纲领层面,跃升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长期以来,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监督主要依赖于行政权力和政策文件,缺乏统一、刚性的法律依据。这导致在实践中可能出现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不足,地方或部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协调困难,以及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将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既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国家战略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必然选择。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一部专门的国家发展规划法成为时代的迫切需求。其核心目的在于:1.规划权威的法律确认。即,将国家发展规划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统领地位,以根本大法附属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使其具备不容挑战的法律权威。2.规划程序的法治化。即,对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和评估等全流程进行法律规范,确保其决策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3.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即,为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国家战略意图能够转化为具体行动并得到贯彻执行。4.规划体系的系统整合。即,明确国家发展规划与其他各类规划(如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的关系,构建一个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 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其意义是多维度且深远的。首先,它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基石。它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治理逻辑转化为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律条文,标志着中国宏观经济治理进入了一个更加注重法治、系统性和协同性的新阶段。其次,它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填补了中国宏观调控领域的一项重大立法空白,与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共同构成了宏观经济治理的法律支柱。最后,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是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法治保障。 国家发展规划法与过去的计划法体系相比,至少在四个层面上存在根本性区别:在功能定位上,从“指令控制”到“战略引领”。在法律属性上,从“行政文件”到“根本大法”。在体系关系上,从“分割林立”到“统领协调”。在实施保障上,从“软约束”到“硬问责”。该法设立了刚性的实施保障机制,建立了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并强化了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更重要的是,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使得规划中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从过去的“软任务”变成了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刚刚诞生的国家发展规划法并非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它为我们在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中,提供了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框架,来凝聚共识、引领未来,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巨轮在法治的航道上行稳致远。 从经济史观与制度方法论理解国家发展规划法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杨为乔 针对最新颁布的国家发展规划法第一条,我尝试从经济历史观与制度方法论两个层面,提出一个初步理解。 首先,从规范结构看,该条属于典型的立法目的条款。立法目的条款不仅具有宣示功能,更承担着规范解释的优先指引功能。就其内容而言,该条集中呈现出几个关键词:“战略导向”“宏观经济治理体系”“高质量发展”“现代化”。这些表述共同指向一种明确的历史判断:当前,中国经济已经不再处于单纯的要素驱动或规模扩张阶段,而进入以结构优化与制度能力提升为核心的转型阶段。因此,该条背后所依托的,并非传统增长主义逻辑,而是一种发展阶段论与结构转型论相结合的经济历史观。规划既非传统计划逻辑的简单延续,也非市场自发秩序的单向延伸,而是一种以国家能力为基础、以结构转型为目标的制度性安排。 其次,该条如何处理“规划行为”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从立法技术上看,这一条并未将“规划”设定为对市场的替代性机制,而是将其界定为一种具有“战略导向作用”的制度安排。这意味着国家发展规划在法律性质上,更接近于一种框架性规范与指引性规范的结合体,其功能主要体现为预期引导与方向塑造,而非具体资源配置的直接命令。值得注意的是,这里隐含一种“嵌入式协调”的制度结构:市场机制仍然承担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功能,而规划则在更高层级上,对发展方向与结构进行引导与校正。 从立法学角度看,在未来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过程中,存在三个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第一,规范类型的不确定性问题。要确保规划不会替代市场信号,市场机制仍旧应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第二,立法授权与行政权扩张的边界问题。该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规范层级的模糊化。第三,规范可诉性与司法审查的可能性问题。如果规划仅被视为政策性文件,则其法律责任与救济路径将难以确立。但如果承认其规范性效力,则又必须回答其是否构成某类或某一具体权利的请求权基础,甚至是否可以进入司法审查等难题。 国家发展规划法第一条或许推动了一种立法范式的转变:即,从以行为规制为中心的传统立法,逐步转向以发展目标与治理结构塑造为导向的“目的—结构型立法”。在这一范式中,法律不再仅仅作为市场运行的外在规则,而开始承担起对发展路径进行制度性塑造的功能。这里,发展规划究竟是作为约束公共权力的规范工具,还是作为扩展公共权力的制度载体而发挥作用值得持续关注。 在今后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中,势必要在这几个理论层面给出理论回应:首先,从“宏观调控法”向“宏观治理法”的范式跃迁,即,从“工具理性”转向“制度理性”。其次,经济法律部门与经济关系的重构。传统理论认为,经济法律部门是市场的外部规则系统,而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或将催生出新的经济法学命题,经济法律无疑将成为发展路径选择的内生变量。最后,从国家发展规划法到经济法法典化的思考与尝试。 国家发展规划法在给经济法带来“利好”的同时,是否也给其他部门法的发展带来“利好”呢?人们或将对市场机制的地位、自由竞争的延续、国家治理能力的结构与边界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西部法治报】法治引领新征程 规划有矩兴经济——国家发展规划法学术研讨会发言摘登
2026-04-16
政法院校是党和人民手中“刀把子”的培育主阵地,肩负着为公安事业培养忠诚卫士、为法治建设输送专业人才的重大使命。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立足西部法治建设,紧扣新时代公安工作需求,深耕“党建+思政”融合育人模式,推动党建与思政教育、专业建设、实战育人深度融合,全力培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公安法治高素质人才。 党建领航定向,夯实公安育人办学政治根基 公安学院党委书记上官亚敏认为,党建引领是培养忠诚可靠公安后备力量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院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公安教育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立德树人、为警铸剑根本任务,将党的领导贯穿人才培养、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各方面。 她强调,切实增强公安育人办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对标省级党建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创建,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学院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联建、支部共建整合校内外资源;党员教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深耕教学、带头科研创新。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课堂、论坛、学生社团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监测研判和舆情处置。明确师德师风底线红线,重点对照课堂教学、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筑牢廉洁从教、廉洁从学的思想防线,以坚强党建引领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建赋能提质,构建思政育人新格局新体系 上官亚敏表示,面对新时代公安教育的新形势新挑战,统筹抓好课程改革、机制优化与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思政育人体系。要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公安专业课程与实践教学全过程,实现“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扎实开展红色文化育人工作,坚持二十六年深耕“行走的思政课”实践品牌,以红色研学、祭扫英烈等活动为载体,让学生在行走中感悟信仰力量;打造“先锋”法治文化宣讲团、公共安全法治宣讲团等普法宣讲品牌活动,依托国旗护卫队和“探案说法”法律案例研习成果等内容,厚植学生人民至上、忠诚为民的家国情怀,扣好从警生涯“第一粒扣子”。 党建融合增效,激活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新引擎 上官亚敏强调,要以党建为纽带,推动思政工作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激活公安学院育人队伍的战斗力,实现党建思政与育人工作同频共振。 坚持党建统领、思政引领,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思政教育为抓手,强化学生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与责任意识,培育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预备力量。公安学院立足新时代公安工作的现实要求,强化实战化教学、实践性育人,依托暑期专业实习实训、“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平台,组织学生深入基层公安一线参与治安维护、法治宣传等实务工作,在实战中锤炼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办好散打擂台赛、法律案例研习大赛等特色实践活动,以赛促学、以练促战,推动思政教育与专业能力培养深度融合,让学生自觉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公安学院院长助理董昊赟表示,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公安教育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完善“党建+思政”融合育人体系,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学、实战实训有机融合。要立足西部、服务大局,把党建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把思政活力转化为人才活力,着力锻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安法治人才队伍。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学院将坚持党建领航、思政铸魂不动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安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初心使命。 【中国网】党建领航强根基 思政铸魂育警才:http://yingji.china.com.cn/2026-04/14/content_43397306.shtml
2026-04-144月8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暨青年夜校揭牌仪式在长安校区举行。此次开班推出“青年夜校”这一新的理论学习载体,尝试用更贴近青年的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青年群体中的传播与落地。 仪式上,校党委书记赵万东与副校长马朝琦共同为“青年夜校”揭牌。赵万东说:“青年夜校不是简单的‘晚间课堂’,而是青年思想引领的新阵地。”他勉励在场学员,要发挥好专业优势,凸显法学特色,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随后,该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为第十七期学员代表授旗。 仪式结束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郭淼教授以《智媒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青年化阐释》为题讲授开班第一讲。她从AI深度嵌入与“赛博人”概念的演进出发,分析了智媒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路径。她强调,在智媒时代青年学子需要实现三维素养的升维:辨识力、批判力与学习力,主动完成从“受众”到“阐释者”的转变,运用短视频、社交平台讲好中国故事,并融入传统文化,释放青年力量。 “以前觉得理论离自己很远,今天才发现,它其实就藏在我们的刷屏、点赞和分享里。”一名参训学员在课后分享道,“我们不是旁观者,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理论的参与者、引领者。” 据悉,本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将打破传统课堂边界,融合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基层调研、法治宣讲、普法行动、志愿服务以及青年夜校专题研讨等多元模块。校团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青年夜校还将尝试“点单式”课程、朋辈讲师团、理论短视频大赛等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真正让马克思主义学习流行起来、生动起来。 【法治网】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七期“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
2026-04-13
4月8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暨青年夜校揭牌仪式在长安校区举行。此次开班推出“青年夜校”这一新的理论学习载体,尝试用更贴近青年的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青年群体中的传播与落地。 仪式上,校党委书记赵万东与副校长马朝琦共同为“青年夜校”揭牌。赵万东说:“青年夜校不是简单的‘晚间课堂’,而是青年思想引领的新阵地。”他勉励在场学员,要发挥好专业优势,凸显法学特色,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随后,该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为第十七期学员代表授旗。 4月8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西法大团委供图 仪式结束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郭淼教授以《智媒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青年化阐释》为题讲授开班第一讲。她从AI深度嵌入与“赛博人”概念的演进出发,分析了智媒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路径。她强调,在智媒时代青年学子需要实现三维素养的升维:辨识力、批判力与学习力,主动完成从“受众”到“阐释者”的转变,运用短视频、社交平台讲好中国故事,并融入传统文化,释放青年力量。 “以前觉得理论离自己很远,今天才发现,它其实就藏在我们的刷屏、点赞和分享里。”一名参训学员在课后分享道,“我们不是旁观者,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理论的参与者、引领者。” 据悉,本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将打破传统课堂边界,融合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基层调研、法治宣讲、普法行动、志愿服务以及青年夜校专题研讨等多元模块。校团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青年夜校还将尝试“点单式”课程、朋辈讲师团、理论短视频大赛等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真正让马克思主义学习流行起来、生动起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西北政法大学第十七期“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
2026-04-11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4月9日晚,西北政法大学第九届国家安全知识竞赛决赛在长安校区满天星学术报告厅举行,师生代表同聚一堂,以“沉浸式情境、交互式体验、角色化代入”共上一堂“全景式大思政课”。 本届竞赛以2026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为主题,自3月启动以来,历经“线上网络答题”“线下闭卷复赛”以及“决赛现场竞答”三个阶段。经过层层选拔,6支学院代表队齐聚一堂,展开最终角逐。决赛设置“参赛队员必答”“参赛队必答”“争分夺秒抢答”“团队素养展示”四个环节,内容涵盖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总体国家安全观多个重点领域。 比赛现场各队选手沉着冷静,凭借扎实的知识储备从容应对,比分交替、赛况焦灼,进入抢答题环节,现场气氛热烈,选手们不仅要“眼疾手快”,还要保证答题准确率,各环节均考验着参赛队员心理素质与综合协调能力。竞赛中,国家安全学院李明老师作《维护政治安全》教育教学展示。 作为全场焦点的“素养展示”环节,各参赛队化身“国安宣讲员”,聚焦“养龙虾”数据安全、AI换脸网络安全、秦岭生态安全等热点主题,通过情景剧、朗诵、案例分析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演绎。参赛队员的精彩表现赢得了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 2026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二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国家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对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郭武军在讲话中勉励全体学生要做国家安全的“明白人”“传播者”和“守护人”,将国家安全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竞赛现场,赛事承办合作单位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路航对学校聚焦社会需求,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营造校园育人新生态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祝贺。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激烈比拼,国家安全学院代表队荣获一等奖;新闻传播学院、经济法学院代表队荣获二等奖;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行政法学院代表队荣获三等奖。国家安全学院教师李明、张敏,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李佳欣荣获“优秀教育教学视频”奖。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李谦盛、行政法学院朱骞、经济法学院来沅晖、国家安全学院王真、马克思主义学院刘栩源、新闻传播学院王娜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陈龙、行政法学院俞志坤、经济法学院殷相濡、国家安全学院崔灿阳、马克思主义学院范福星、新闻传播学院冯珂歆荣获“优秀选手”称号。 【前方+客户端】聚焦“AI换脸”“养龙虾”等热点 西北政法大学以赛铸安上好“全景式大思政课”:https://qf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771/7389867.html?isShare=true&xyt=1775875755175
2026-04-11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4月9日,省民宗委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特邀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常安教授作专题授课。省民宗委副主任周艺主持,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常安教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从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立法背景与时代价值、核心要义及条文解读、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四个方面,对法律条文进行系统阐释、精准解读。授课内容逻辑严谨、重点突出,既立足法理深度解析,又紧密结合民族工作实际,为全体干部准确把握法律精神、规范履职行权提供了清晰指引。 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一致认为此次辅导精准把握了法律的立法价值、创新亮点与实践路径,论述主线鲜明、定位精准、体系完整,有效厘清了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了法治意识。 周艺强调,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化法律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省民宗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讲座
2026-04-10
4月2日,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西北政法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双方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实务实践、成果转化等方面达成合作,并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冯超、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昊亮出席活动。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合作是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学校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为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陕西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冯超指出,西北政法大学是全省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高地,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着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协同保护等职能。此次战略合作是构建校地协同保护机制的重要探索,希望双方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方面形成可落地的合作成果。 随后,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李铨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保护中心四名实务专家受聘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深化协同育人机制。 签约揭牌后,双方围绕人才协同培养、课题研究、实践平台共建等议题深入研讨,明确了常态化对接机制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表示将推动合作事项清单化、项目化推进,确保早日落地见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西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6-04-10
在地球的最南端,南极洲以一望无际的冰川、凛冽的极风和长久的静谧,被世人称为“第七大陆”。多年来,来自世界各国的考察队前赴后继奔赴南极,希望在这片土地上探寻生物栖居与全球治理的答案。 在中国第42次南极考察中,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王泽林作为考察队一员,成功完成了在长城站的调研任务,为极地研究贡献了“西安智慧”。 为极地科考寻找法理支撑 王泽林与极地法学结缘,始于在厦门大学攻读博士期间学习的一门课程。 “当时,国内极地法学研究仍有待拓展,北极航道法律制度课程中理论与实践的碰撞,给了我很大启发。在导师鼓励下,我将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作为博士论文选题,论文出版后获得了广泛认可,也为我此后从事极地法学研究打开了一扇窗。”王泽林回忆道。 1985年,中国在南极乔治王岛建成第一座科考站——长城站,由此开启了南极科考之路。40年来,一批批科研人员往返于祖国与极地之间,不辞辛劳开展研究,逐步揭开了南极的神秘面纱。2025年11月,中国第42次南极科考正式启航,作为极地法学学者,王泽林于2026年1月6日至17日随队赴南极调研考察,也成为西北政法大学首位登陆南极的教师。 “南极是国际协作的舞台” 《南极条约》生效后,对南极的所有主权声索均被冻结,各国依据以《南极条约》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在南极开展活动。随着极地研究不断深入,如何在极端环境下保障规则有效实施,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 作为《南极条约》协商国之一,中国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开展科学研究等方式参与南极秩序构建,为南极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抵达南极后,王泽林随队驻扎在长城站,实地考察南极科研协作模式与法律运行情况。 为更深入地理解《南极条约》体系的运作机制,他跟随科研人员深入野外,全程观摩生态采样及生物多样性调研的操作方法。 “南极景色很美,我们去的时候正是夏天,气候温和,海天相接,一望无际。这里的企鹅、海豹等野生动物也很亲人。但南极地形复杂,调研途中稍有不慎就会坠入冰裂缝,往往需要众人通力协作,才能化险为夷。” “即便环境艰险,科研人员也始终严格遵守《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相关规范,产生的垃圾均按规定分类打包、压缩处理,沿途发现遗弃的垃圾也会随手捡拾。在这样极端的环境下,大家依然坚守规则意识,这也为极地研究提供了有力保障。”王泽林告诉记者。 调研期间,为深入了解各国参与南极治理的不同路径,王泽林还在长城站与来自智利、葡萄牙、厄瓜多尔等国的学者深入交流,并随队走访了韩国世宗大王站和俄罗斯别林斯高晋站。目前,长城站已搭建起了国际化科研协作平台,经常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吸引了不少外国考察站的学者参与研究,我国南极科考“朋友圈”也因此不断扩大。在跨国界的学术对话中,王泽林系统地了解了南极常态化国际科研协作模式,为后续研究积累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跳出理论框架后,我真切体会到,严谨治学与恪守法律边界是相辅相成的:法律为科研提供了规则保障,而严谨治学本身也是推动法律落地实施的路径之一。极地研究是各国科学家共同参与的‘大合唱’,人员往来互动不仅为科研提供了新思路,也促进了国际规则的交流与探讨,这些经验将为我后续的研究提供有力支撑。”王泽林说。 做“南极精神”的践行者 科考期间,王泽林还调研了长城站的文化建设工作。目前,长城站已形成以“爱国、求实、创新、拼搏”为核心内涵的“南极精神”,与法律条文互为补充,为南极科考注入精神动力。 在长城站,队员们不仅专注于科研,还参与南极旅游接待、医疗救护等工作,共同守护这片纯净大陆。工作之余,大家还一起收看新闻关注国内动态、共同开展体育联谊活动,丰富的文化生活让长城站成了队员们的“小家”,有效缓解了大家远离故土的孤寂感。长城站办公楼内也随处可见各国文化元素,墙上悬挂着小学生们创作的南极主题绘画,宛如一座迷你地球村。 “在长城站,我还和队员们一起下厨,我们一边做饭一边聊天,气氛很热闹。”王泽林笑着说。 其间,王泽林还受聘担任“南极大学”长城站分校讲师,为队员们带来了一场关于国际法与极地条约体系的专题报告。他在报告中把国际法准则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行为规范,引导大家在极端环境下坚守规则底线、秉持人文关怀,做“南极精神”的践行者。 南极科考也为王泽林的法学研究带来新启发。我国即将出台首部南极环境保护专项法律,对我国公民在南极的相关活动作出规范。王泽林表示,他将系统整理科考期间收集的资料并开展深入研究,争取为国家立法提出好的建议。 为极地研究贡献西安智慧 多年来,我国极地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持续拓展,目前已在南极建立起三座沿海常年考察站和两座内陆夏季站,跻身全球极地研究的“第一梯队”,也为各学科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搭建了广阔平台。 西安持续为极地研究注入力量、贡献智慧。近年来,来自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的科研人员往返于西安与极地之间,在海量文献与皑皑冰川间寻找答案。极地建筑研究已成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绿色建筑全国重点实验室的重点研究方向之一;西安工业大学青年学子成功研发“电磁曙光”智能救援系统,为极地救援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物理观测、建筑研究、极地法学研究……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我国极地研究的领域不断拓展,也为提升南极治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长期的极地法学研究中,王泽林始终密切关注国家极地政策与科研动态,同时也鼓励学生们关注时事、保持学习热情,以开阔的视野开展国际法学习与研究。“极地的壮美与多元价值难以用语言概括,唯有永葆好奇之心、常怀对自然的敬畏,才能在研究道路上行稳致远。” 调研期间,王泽林手持西北政法大学校旗在南极长城站合影留念,定格下学校服务国家极地治理的历史瞬间。“南极调研的结束也是新征程的起点。我将继续在涉外法治研究道路上深耕不辍,努力为极地治理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卜安冬 图/受访者提供 【西安日报】西法大教授参与南极科考为极地研究贡献“西安智慧”
2026-04-07
■常安受访者/供图 ■严庆受访者/供图 ◇本报记者 陈雅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该法共65条,采用“序言+七章”体例。为深入解读这部法律的实践路径与时代价值,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西北政法大学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常安和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执行院长严庆。 完善民族工作立法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民族工作领域哪些空白? 常安:这部法律有助于更好明晰民族工作在我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重要意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的神圣使命。该法全面关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让民族工作立法更全面。在政策法治化层面,该法将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理念、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与实践经验,转化为国家法律规范,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法治支撑。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当前历史方位下,出台这部法律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严庆:当前,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围绕这一中心任务,迫切需要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主体的中华民族凝心聚力,实现和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实现大团结,旨在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因此,制定和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引导与规约,让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全国、全域、全员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法律首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写入,这在制度设计上是如何体现的? 常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首先体现在立法宗旨的根本确立上。该法序言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总则第一条更是直接明确规定,立法目的就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立法层面的核心定调。其次实现了政策到制度的转化,这部法律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理念和论断,从党的文件转化为国家法律,成为推进民族工作的法治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如何理解“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一重要原则? 严庆:“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方法论,也是这部法律处理共同性与差异性关系的基本遵循。共同性是主导、是方向,差异性是补充、是特色。“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是各民族都要加强、恪守的共同性,主要体现在价值和精神层面。对于一个超大规模国家而言,文化多样、事务繁杂,更要注重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包得住、容得下,才会凝心聚力。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主要是指尊重合法权益、包容合理多样性,包括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语言文字使用权利,尊重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等。 以法治激活民族团结内生动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范化发展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严庆:统一的多民族国情决定了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端于基层、成熟于实践、推进于官方、受益于社会,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近年来,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国家民委出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发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起到了良好的引导效应。地方上也出台了一些条例、规划给予积极响应,如《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日益重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助于地方创建工作对标对表、锚定主线,实现创新有据、走深走实。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应如何细化落实举措,真正让共有精神家园理念深入人心? 常安: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这部法律最突出的内容,核心是通过多方面工作,让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教育。 首先是教育体系的全覆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干部、青少年、全体社会成员都是教育对象,实现了教育无死角。其次是教育内容的明确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核心是实现各民族的“五个认同”;同时将中华民族发展史纳入“五史”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在文化建设上,明确要发展、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打造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完善中华文明标识体系。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要强化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让各民族的沟通更顺畅。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前我国在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有哪些鲜活可感的具体实践,能让各族群众真正实现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常安: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这部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而法律中的相关规定,都是基于全国多地的实践经验总结而来的。新时代以来,各地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多丰富且有效的实践案例,尤其是在多民族城市社区,各地将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融入区域环境建设,打造了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比如,各民族群众邻里互助,子女同校就读,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活动,日常的交往让各民族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为民族地区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社会科学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既有政策引导性条款,也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在落实过程中,应该如何平衡“引导”与“约束”? 严庆:这部法律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倡导性与禁止性规范相结合、正向引导与刚性约束相统一。法条中使用“应当、鼓励、支持、推动、倡导”等字眼之处,体现了对相关内容及行为的正向引导、鼓励促进;而使用“禁止、不得、严禁”等字眼之处,则是对相关行为、现象进行刚性约束,划定底线红线。这体现了法律条文刚柔并济的力量,既以倡导凝聚共识、激发自觉,又以禁止划清底线、防范风险。在落实过程中,对于引导性的指向要积极实践、努力作为;对于约束的内容要自觉不做、不碰,并监督他人不做、不碰。 《中国社会科学报》:怎样理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是我国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严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从政策推动变为了法律规定。这部法律标志着我国民族事务治理从政策主导向法治引领的演进、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的转变、从经验治理向科学治理的转型,在民族事务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以宪法为核心、民族区域自治法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双轮驱动的中华民族建设法治体系,有助于把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随之提升的是风险防控能力、协同共治能力、精准施策能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民族团结的建设,最终还要落到发展上。这部法律如何为民族地区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发展? 常安: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重视各族人民的民生福祉,是我国在民族事务治理制度设计方面的制度初心,也是我国从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来一以贯之的立场。对于民族地区的发展,核心是精准帮扶+融入全国发展大局。一方面,国家在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给予民族地区更多倾斜,完善区域协调机制、差别化支持政策,持续落实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帮扶机制。另一方面,引导各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产业链和供应链布局,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好参与国内大循环,同时借助共建“一带一路”,融入国际大循环,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在民生保障上,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重点改善边疆民族地区村落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在发展中推进移风易俗、公民道德建设,普及法治和科技知识,既实现物质富裕,也打造现代文明新风尚,让民族地区的发展更全面。 《中国社会科学报》:法律的落地实施离不开全社会的协同发力。社科界应如何充分发挥自身学术优势,为法律的有效落实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 常安:社科界在推动法律贯彻落实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一是强化理论研究,加快推进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建设,深入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大基础性问题,阐释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全党全社会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大趋势和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二是做好人才培养,民族工作的研究和实践归根结底靠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社科界要承担起民族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职责,为法律落实和民族工作发展储备力量。三是践行与宣传并重,社科界工作者要身体力行,做践行民族团结进步的表率。四是加强国际传播,通过国际交流合作,让世界更好了解中国的民族工作。 同时,还要加强跨学科交流与合作,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方面,民族学界、法学界都应从服务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方略、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人才培养机制、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高度来推动。要从学科资源配置角度,进一步加强分类管理与精准施策,在智库培育、交叉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充分发挥相关行业类院校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领域的长期积累与研究优势。 《中国社会科学报》: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生根、深入人心,需要做哪些工作? 严庆:需要围绕知法、依法,进一步开展解释宣讲,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就有关条款展开精准解读与循证。建议在具体的法律宣传中,将禁止类内容改编为顺口溜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围绕懂法、践行,社会各界要立足本职,自觉思考、查找相关法律条文中的要点,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与行动融入经济文化活动、社会生活之中。 【中国社会科学报】以法治力量夯实民族团结根基——学者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2026-04-07微光成炬:爱在传递中延续 ——记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边晓宏 2025年冬至后的西安,天朗气清,微寒之中透着一丝暖意。我如约来到西北政法大学老校区,走近一个温暖的故事。 远远地,一个系着墨绿色围裙的身影小跑着迎来——正是今年获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边晓宏。她伸出手又收回去,不好意思地笑了:“赶着过来,磨刀的手还没来得及洗。” 磨刀石边的温度 跟随她走进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两张桌子拼成的临时工作台前,几位老人正围观一位戴口罩的男老师磨菜刀。边晓宏向我点头示意,便接过一把待磨的刀。 她在长条磨石上淋了些水,一手紧握刀柄,一手按压刀身,上身前倾,手臂带动刀刃在石面上来回推动。时而,她用拇指轻刮刀锋,侧耳倾听划过指纹的声音。 一把锈迹斑斑、开合艰涩的旧剪刀让她格外用心。她从理发工具中找出一小瓶机油,在铆合处滴了几滴,反复用力开合。此刻的她,不像一位荣获国家级荣誉的党员干部,倒像一位巷子里手艺精湛的老师傅,眉目间尽是专注与沉静。 “嚓嚓”声在大厅里起伏,磨石、水盆、抹布错落摆放。在这追求高效的时代,还有人愿为一把旧刀、一把钝剪倾注如此的耐心,这场景朴素,却莫名让人心头一暖。 最后一位老人拿着磨好的刀具离开时,已是下午三点多。边晓宏歉然地领我走进她的办公室。 楼梯口小屋:写在墙上的信条 她的办公室在二楼楼梯拐角,不过十平方米。采访仍不时被打断——有老同志来询网络问题,有来接热水的,电话也接连响起。不到半小时,她又因为一个电话匆匆下楼。 我起身端详这间朴素的屋子。座椅后的墙面上,用铅笔写着大大小小、或深或浅的字迹: “谦逊、坚毅、真诚” “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我与学校同呼吸共命运,政法是我第二个家,我们都来爱护她!” “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要做最努力的那一个” 这些不是装饰,而是一笔一画写进墙壁、也刻进心里的准则。我忽然懂得,荣誉背后,是日复一日的坚守与自我砥砺。 下楼找她时,她正握着理发剪,为一位银发老人修剪头发,动作轻柔而娴熟。“今天本来不是理发日,但老太太想来修一修,就顺便了。”她向我解释。 刚才一起磨刀的男老师走来,面色有些苍白:“小边,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 “您快去休息,剩下的我来收拾,放心!”她应声答道,又不好意思地朝我一笑,“今天真是不凑巧……” 原定两小时的采访,悄然延至三个多小时。而这,不过是边晓宏十六年为老服务工作中一个平常的下午。 十六年守护:老校区的“定心石” “站在这里,我心里踏实,也自豪。”说这话时,边晓宏身后是她坚守了十六年的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这里不是学校的行政中枢,却是六百余位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与情感依托。 从她办公室的窗口,能望见自家的窗子。当初选择住在老校区,理由很简单:“老同志们都在这儿,有事我能马上到。” 尤其在疫情艰难时期,边晓宏成了大家最信赖的“主心骨”。她日夜奔波,协调配送物资、代购药品、代办燃气充值,牢牢守护着每个人的健康与日常。 寒夜里,一名研究生突发肠梗阻,痛苦中向她求助。正在开会的边晓宏立刻离场,向一位老教师借来药,赶去送到学生手中。三小时后情况未缓,她又敲开另一家门,取来第二种药,在凹凸不平的小路上小跑着送到宿舍栅栏外。凌晨时分,夜色漆黑,她却不觉害怕,直到学生回复“好多了,没事了”,才放下心来。 一位带着造瘘管的老人急需更换导管,医护无法前来。边晓宏叫来儿子帮忙,母子俩对着教学视频反复学习,小心翼翼完成了两次更换——那需要极大的勇气与细心。 每当有老人紧急送医,不论清晨未梳洗,还是傍晚刚端起碗,她总是果断回应:“我带上钱,马上到!” 无数个被需要的时刻,垒成她肩头沉甸甸的责任。老同志们常说:“有小边在,心里就踏实。” 从“边审”到“小边” 2009年,边晓宏从工作十年的审计处调任离退休管理处副处长。有人笑言:“从‘边审’变成‘小边’了。”从严谨的审计转向琐碎细致的为老服务,挑战不言而喻。 但她渐渐发现,审计培养的细致,正可用于服务老人的点滴;而对文艺的热爱,也能化为丰富老同志生活的源泉。她与同事陆续搭建起九项特色服务:义务理发、磨刀、卡拉OK、朗读、合唱、肌力训练、舞蹈、简谱视唱、艺术鉴赏……如涓涓暖流,润泽着老人们的心田。 她尤其关爱那些性情孤僻、少人问津的老同志。一位独居校外、几乎不与外界往来的老教师,经她一次次上门、一通通电话的耐心劝说,终于戒了白酒,同意搬离堆满杂物的旧屋,住进校园。 她贴心地为一位女老师网购三款内衣,让她留下最合身的那件,并鼓励她通过慢跑、节食和唱歌重拾自信;她也耐心劝导一位爱捡囤垃圾的老师,带动她学习朗读和舞蹈,逐步清理家居,拥抱新生活。 这些“上不了典型材料”的付出,恰恰照见她的仁爱之心,——护弱者周全的善意与毫无分别心的慈悲。 匠心服务:温暖的接力 “理发让我显年轻,精神多了!”“边老师,又麻烦您啦,谢谢!”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和最后一周的周四,是活动中心最热闹的日子——义务理发与磨刀服务日。 几年前冬日,一位老师拿着自家推子请她帮忙理发,旁边一位女老师也说“我会理发”,于是三人一拍即合。边晓宏自费购置了三套理发工具,“义务理发服务队”就此成立。不久,她又联合其他党支部组建“义务磨刀服务队”。 两项服务至今已开展百余次,惠及千余人次。社区老人、师生、物业环卫人员,甚至校外居民,她都真诚相待。在她眼中,没有身份之别,只有一张张值得善待的面孔。 桑榆未晚:艺术点亮时光 边晓宏常说,“老有所养”之外,更要“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她把个人兴趣,都化作送给老同志们的礼物。 在“喜马拉雅”上,她的账号“政法晓宏”播放量已超24万次。她用业余时间,一字一句录制完成十余万字的《民法典》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语音版,成为许多人的“法律随身听”。 她还是一位剪纸能手。连续多年,她为老同志送上亲手剪制的生肖作品。她的《八十周年校庆》剪纸设计新颖、寓意深远,被校图书馆收藏。 她每周带领老人朗读、唱歌、跳舞;周日下午教唱简谱;每周一至两次晚间赴新校区辅导合唱团;她还发起“跑起来试试”健身小队,陪着老人“超慢跑”,也带动部分师生跑步。 “人老了,容易感到被时代落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牵着他们的手,一起跟上时代。”边晓宏说。 微光成炬:爱在传递中延续 她的温暖,如石入静水,涟漪荡漾。 读研的儿子主动加入“送药小分队”和物资搬运队伍;身为教授的丈夫不仅包揽大部分家务,全力支持她的工作,还常在学生群分享妻子助人的点滴。 去年底,边晓宏从领导岗位退下,却毫不犹豫选择留在离退处,继续耕耘这份挚爱的事业。“我要和老同志们一起,把‘文化养老’‘艺术养老’‘活力养老’做得更实、更细、更暖。” 情系桑榆,躬耕不辍。十六年,足以让孩童长大成人,也让一份初心淬炼成金。 此心安处是吾乡 采访结束,夕阳西下,为老校区涂上一层温暖的金晖。边晓宏送我至校门口。 在这个崇尚宏大叙事、仰慕耀眼成就的时代,边晓宏的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伟大,往往藏于平凡的坚守;最动人的光芒,常发自细微的善举。 边晓宏不是太阳,她是一束温暖而恒久的微光——不刺眼,不张扬,只是静静地、持续地照亮着政法校园里那片绚烂的“夕阳红”。这束光,经十六年打磨,愈显温润明亮。 此心安处,便是吾乡。在老校区这片深爱的土地上,边晓宏的守护,仍在继续。而这份守护,早已超越职责,成为生命与生命之间最质朴、最深情的守候。
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政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教育深度融合,让思政课堂走出教室、走进艺术现场,4月26日,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组织百名师生共同走进陕西省戏曲研究院,集中观看大型秦腔史诗剧《红河谷》,以文艺实景研学的形式,打造沉浸式“行走的思政课”,推动思政教育入脑入心。 由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倾力打造的秦腔《红河谷》,是入选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史诗级力作,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1900年西藏江孜抗英斗争为历史背景,取材于藏汉儿女同仇敌忾抵御外侮的悲壮史诗,将雪域高原的人文风情与秦腔雄浑苍劲的艺术韵味完美融合。该剧由著名导演黄定山执导,二度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李梅领衔主演,多位梅花奖得主联袂加盟,主创团队以精益求精的态度打磨作品,创新性构建“双主线交织+三重时空”的叙事结构,融合戏曲写意美学与电影史诗感,在舞台呈现上极具感染力。 在艺术表达上,该剧实现了多重创新突破:以秦腔为骨架,创新融合藏地音乐的辽阔曲风、陕北民歌乃至西洋交响元素,形成独特的听觉体验,让秦腔的豪迈与藏地的韵味和谐共鸣;舞台上巧妙运用电影蒙太奇手法,通过多光区切换,在有限时空内呈现丰富场景与人物心境;演员将秦腔传统程式功法与藏舞韵律精妙融合,生动刻画了以丹珠为核心的人物群像,展现出“敢爱敢恨、舍生取义”的民族气节。这场演出不仅是一场视听盛宴,更以艺术化的方式再现了百年前的民族抗争史,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场兼具思想性与艺术性的文化大餐。 “雪山女神有三个儿子,黄河、长江和雅鲁藏布江,他们抱在一起,谁也分不开。我真切感受到了民族团结的力量。秦腔的慷慨激昂与历史的厚重感相融,让百年前的悲壮史诗仿佛就在眼前。这部剧不仅是一场视听盛宴,更让我读懂了家国情怀与民族大义。先辈们用血肉守护家园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与传承。”2025级法外1班候鑫尧在观剧后激动地说。观演过程中,师生们全神贯注、沉浸其中,跟随剧情体悟汉藏儿女放下个人情愫、共赴国难的家国大义,直观感受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团结奋进的精神血脉,深刻理解家国安宁的来之不易,接受了爱国主义与传统文化的双重熏陶。大家纷纷表示,秦腔独特的艺术魅力让厚重红色历史可看可感可共情,这种实景剧目研学的形式,比传统课堂更具感染力,让大家真切体悟到百年前中华儿女同心同德、誓死捍卫家国疆域的坚定信念,也更加清晰地明确了新时代青年立足校园、心系家国、勇担使命的责任坐标。 此次组织观看秦腔《红河谷》,是西北政法大学探索“行走的思政课”、构建“大思政课”一体化育人格局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学校始终深耕思政教育创新路径,通过“专题+艺术”“实践研修+现场教学”等新模式,推动思政教育与文艺实景实践、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校外社会实践深度相融。今后,学校将持续依托各类优质文化资源,丰富思政教育形式,让校园思政教育更有温度、更具活力、更富实效,常态化引导广大青年学子铭记峥嵘历史、坚守初心本色,以青春之力弘扬民族精神,以奋斗之姿践行强国复兴的青春使命。 【陕西网】西北政法大学组织师生观看秦腔《红河谷》,打造沉浸式“行走的思政课”
今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陕西全省各地各部门紧扣“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主题,精心组织、全域联动,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入脑入心,营造全社会共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活动期间,省委国安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部署,全省司法行政、教育、生态环境、网信等系统协同发力,聚焦群众关切,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反邪教、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内容,开展“法治下乡”“普法进万家”等活动百余场。 4月14日,西安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保密宣传月启动活动上,司法行政干警自创并表演评书《铁血丹心护国安》。 4月14日,西安市司法局联合西安市委机要和保密局、西安市国家安全局等多家单位共同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保密宣传月启动活动。活动现场,司法行政干警自创评书《铁血丹心护国安》,驻陕部队官兵结合军营保密工作表演小品《保密风波》,西安市国家安全智库专家马瑞映教授作了《把握国家安全,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报告……创新构建的政、校、军三方协同宣教模式,有效推动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与此同时,在榆林市,榆林市委政法委、榆林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暨个人安全防范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视频形式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全市两万余名基层干部、“法律明白人”同步参加培训。 4月8日、15日,省司法厅邀请国家安全领域专家通过融媒体栏目《律师说法》《我是法律明白人》,重点宣传普及法治宣传教育法、种子法、粮食安全保障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国家安全的相关规定。此外,全省28个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宣传挂图、布置海报展板、利用户外大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优秀作品和宣传标语等,让国家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4月9日,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第九届国家安全知识竞赛决赛。 国家安全,根基在人民,力量在青年。连日来,陕西各高校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立足专业特色,打造校园国家安全普法新高地。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知识竞赛、专题法治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30余场;组建大学生普法志愿服务队,深入中小学、社区、乡村及基层司法所开展宣讲,并挂牌建立校地共建普法工作站,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基层。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同步开设国家安全教育法治公开课,开展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吸引学生积极参与。陕西广大青年学子以行动践行法治使命,以青春力量筑牢国家安全思想防线,共同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高校智慧与时代担当。 【陕西司法】以法护航 共筑国安——陕西省扎实开展2026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