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西安7月23日电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三张镇铁王村是秦岭北麓土塬上的一个小村庄,零河从它身旁静静流淌,见证它千百年的历史变迁,也见证它脱贫攻坚奔小康的点点滴滴。 铁王村辖2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387户1203人,2014年统计时,有118户是贫困户。在党和各级政府关心支持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的大力帮助下,截至2017年,铁王村“脱贫摘帽”后减少到15户,王少峰一家便是其中之一。 精准扶贫 脱贫路上一个不能少 第一次来到王少峰家,放眼望去只有两间旧房子,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墙体裂缝、墙皮脱落,房顶漏雨的痕迹十分明显,三个孩子都穿着破旧且与自己身高体型不相符的衣服。家中6口人,只有一亩地,老父亲已经丧失劳动能力,3个孩子分别上初中、小学、幼儿园,妻子整天忙于照顾家里老小而无暇分身,全家生活的重担都压在王少峰一个人身上。“我家里穷,什么都没有,恐怕你们想扶都扶不起来。”王少峰眉头紧皱,明显对脱贫信心不足。 得知这些情况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主动选择王少峰一家结对帮扶。“莺歌、佳辉这俩孩子很聪明,一定要让他们好好读书,生活上有困难随时给我说。”“快过年了,这是我给孩子买的新衣服。”“年前这段时间在家,把后院清理出来,年后咱把养鸡场办起来”……一次次的走访探望,一句句拉家常般朴实的话语,温暖了王少峰的心,也坚定了他脱贫的信心。 几年间,学校先后有5位校领导带领职能部门的同志20余次到王少峰家走访、调研、送温暖,学校和村上一起帮王少峰家加盖了二层房屋,居住安全有了保障,王少峰在外打工也更加安心,随着收入的增多,日子逐渐有了起色。 扶贫先扶智 教育脱贫拔穷根 驻村工作队的同志每次来到王少峰家,总是把几个孩子的学习当做最重要的事情,仔细了解孩子们的学习情况,帮助王少峰一家充分认识教育脱贫的重要意义,鼓励孩子刻苦学习,发奋成才。 2019年11月,学校新派驻铁王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陈同法、队长于文祥、队员朱向明入户走访时,王少峰谈到孩子上学的事情,“大女儿在镇上住校读初中,老二读四年级,小的明年要上幼儿园。家里的困难你们也看见了,大女儿怕只能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自己养活自己算了。”王少峰担心供3个孩子上学负担太重,便起了让大女儿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的心思。 驻村工作队员看出了王少峰的顾虑,于是他们多次走访,反复跟他讲解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和政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措施。细致耐心的开导,让王少峰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对孩子的未来有了新的憧憬,“一定要让孩子好好读书,让孩子们通过读书改变命运”。 王少峰家后院养的乌鸡。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小小养鸡场 生活新希望 根据王少峰家耕地少、缺劳力、无固定收入的实际情况,2019年底,学校驻村工作队为王少峰家制定了发展家庭乌鸡养殖的稳定脱贫方案。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购买乌鸡增加了很多困难,王少峰在多次寻找乌鸡货源失败后开始打退堂鼓,他给驻村工作队说,想改养市场上能买到的白羽鸡。 “养殖乌鸡目标不能变,而且要采购刚开始产蛋的乌鸡,买回来后很快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买鸡的费用不用担心,学校全包了。”驻村工作队得知王少峰的想法后,与王少峰仔细分析市场行情,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 为让王少峰安心,村上和驻村干部齐动员,不断扩大信息搜索范围,最终打听到在50公里外的蓝田县三里镇有乌鸡卖。此时王少峰在西安打工,由于工地疫情防控,无法去蓝田县考察购买乌鸡。驻村工作队几位同志毫不犹豫前去现场查看了乌鸡生长情况,问清乌鸡喂养、防疫等管理细节,预付了订金,签好合同,回到铁王村时天已大黑。 逮鸡的日子,王少峰要自己开摩托去。驻村工作队考虑到逮鸡运鸡时间须在夜晚,从铁王村到蓝田县三里镇都是山路,路陡沟深,开摩托走这么远夜路太危险,便说道:“我们开车,咱们一块儿去。” 乌鸡买回来了,学校党政办公室的党员们给王少峰家捐资1000元购买鸡饲料;后勤保障部门的同志说,卖不了的鸡蛋和更新换代的鸡,都送到我们那里来,王少峰的妻子高兴地说不出话来。 问及今后的打算,王少峰信心十足,“政府和你们这么帮我,我要争气。准备把养鸡规模扩大一些,日子定会越来越好。这里是为以后预留的小车停车位,现在还实现不了,相信以后一定会实现。”王少峰指着家门前一块空地说。 在政府和西北政法大学的帮助下,王少峰一家实现了从2014年全家总收入1.2万元,到2019年实现脱贫,再到今年总收入将达到6万元,如今,他们正用更加饱满激情的态度,在致富蓝图上勾画未来的幸福生活。(张佼)
2020-07-2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 通讯员 李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布后,西北政法大学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积极主动作为,为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做出贡献。 学习部署为前提,做宣传教育的先行者。邀请李康宁教授作题为《民法典基本问题阐释》的辅导报告,制定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在校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热潮。 教学科研为关键,做学理精神的阐释者。贯彻落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从专业课程、思政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统筹考虑、协同发力。组织教师对“民法总论”“民法分论”等教材进行修订和完善,创新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将民法典的最新精神和要求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温故·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研讨会”,推出《民法典宣示民事权利的独立价值属性》《通过民法典夯实保障绿色发展的制度根基》等科研成果。 社会服务显担当,做社会普法的践行者。成立由校长担任团长的民法典宣讲团,形成数十个宣讲专题,面向社会系统化、常态化讲解民法典,先后为企事业单位讲座报告60余场,覆盖6000余人。组织遴选专家教授和优秀骨干教师录制《解读民法典系列讲座》,向社会各界推送,被“陕西司法”“平安汉中”等官方平台广泛转载。目前已上线2期12讲,学习浏览量4500余人次。在学生群体中组织“共同学习民法典”“我们生活中的民法典”等线上主题班会,开展学习讨论,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实行精准普法、菜单式普法和定制式普法等,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0-07-10【陕西发布】浏览网址:https://weibo.com/tv/show/1034:4521465748324375
2020-06-30王建烈士为疏散群众,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4岁。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中国青年网西安6月30日电6月12日17时许,北京市大兴区百联清城商务楼B座19层发生火灾,大兴区黄村消防救援站王建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中负伤,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将自己年仅34岁的宝贵生命,定格在了抢险救援最前线。6月23日,王建被应急管理部批准为烈士,追记个人一等功。 王建是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治安学专业2006级校友,噩耗传回母校,熟悉他的母校师生校友深感悲痛,其先进事迹传开,更让母校师生校友深受感动。英雄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深切悲伤和永久思念,更是弥足珍贵的精神。王建校友牺牲后,西北政法大学师生校友纷纷痛惜失去了一位优秀的同学、校友、学长,并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悼念。 王建烈士为疏散群众,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4岁。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针对王建的英雄事迹,西北政法大学向全校发出学习号召:王建校友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用自己闪亮的生命之光诠释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职业风范,以实际行动谱写了最美“逆行者”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一曲赞歌。他是消防救援战士舍己为人的又一光荣典范,也是西北政法大学20万校友的优秀代表。我们号召全体师生校友向王建校友学习,学习他履行责任、践行使命的崇高行为;学习他牢记宗旨,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张佼)
2020-06-30王建,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9月出生,陕西咸阳人,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治安学专业2006级校友。2010年6月参加消防救援工作,生前系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消防救援站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一级指挥员消防救援衔。先后荣获三等功2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2020年6月12日,在火灾救援任务中受伤,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于2020年6月21日离世。6月23日,王建同志被应急管理部批准为烈士,追记个人一等功。 向烈火英雄致敬 6月12日17时许,北京市大兴区百联清城商务楼B座19层发生火灾,接到火警报案后,大兴区消防队员迅速出警参与救援活动,消防指战员成功疏散被困群众82人。大兴区黄村消防救援站王建同志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中负伤,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王建同志壮烈牺牲,将自己年仅34岁的宝贵生命,定格在了抢险救援最前线。 王建同志把生命和热血倾注到党和人民赋予神圣使命,唱响彪炳千秋的忠诚之歌。北京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你们是对党忠诚、竭诚为民的人民卫士!你们是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烈火英雄!你们是赴汤蹈火、逆火而行的热血男儿!北京市民缅怀你们!家乡父老因你们而荣耀!全体消防指战员将永远铭记你们!”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噩耗传回母校,熟悉他的母校师生校友深感悲痛,其先进事迹传开,更让母校师生校友深受感动。王建校友的光荣牺牲,使消防战线失去了一名好战士,家庭失去了一名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西北政法大学失去了一名好学生、好校友。大家沉痛悼念并深切缅怀王建校友,永远铭记王建校友为人民安宁所付出的牺牲。 再见 遥遥无期 “我志愿加入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苦练本领,不畏艰险、不怕牺牲,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是王建校友成为一名消防员时的铮铮誓言。 王建校友入职以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始终牢记消防员的神圣职责,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第一位,工作中吃苦耐劳,业务上刻苦钻研,救援中勇担重任。10年来,他始终扎根基层,先后担任过采育中队副政治指导员,以及庞各庄和黄村两个消防队站的政治指导员,累计参加灭火救援战斗2000余次,先后荣获三等功2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 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次出警,却成了永别。在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王建校友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屏障,用自己英勇无畏的壮举践行了“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誓言,英雄大抵如此。 丹心映天宇,热血染忠魂。一条鲜活的生命,凝成一个永恒的英雄。剩下的只是未及告别的情感,以及漫无边际的伤痛和追思…… 英雄已逝 浩气长存 英雄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深切悲伤和永久思念,更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师生对王建校友因公牺牲深表痛惜。公安学院党委将王建校友的先进事迹转发至学生班级群里,要求同学们深入学习,将对校友的缅怀化作学习的动力、奋进的力量。 公安学院2017级学生宋梦婷在班级群里写到:“看到王建师兄的先进事迹时不禁潸然泪下,在为逝去的英雄感到惋惜之时,心底油然而生的更是一种敬佩、一种感动、一种震撼……我们的学长走了,但是他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将永远激励学弟学妹们英勇前进,无所畏惧!”“王建学长在烈火中战斗,虽为国殇,但也在烈火中永生。向我们英勇的学长看齐,公安学院的作风将在一届又一届学生中传承,生生不息。”“我们享受着岁月静好,而像您这样的英雄却在为我们负重前行。生命的凋零并非永别,而您的英勇事迹将作为最大的精神财富引领我们继续前行。”“王建学长为西法大的公安学子树立了一个大无畏的形象!忠诚、无畏、担当,正是我们当代大学生最应该学习的地方。”在王建校友英雄事迹的感召之下,公安学院学生纷纷写下了青春的宣言。 公安学院党委副书记寇汉军表示,这些年不断得知学院毕业生在公安、武警、消防等工作领域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勇事迹,但像王建同学这样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而光荣牺牲的噩耗还是第一次收到,很悲痛。烈士已去,精神长存!相信广大校友和同学一定能弘扬他的牺牲精神,努力工作,再立新功!时代需要英雄,时代召唤英雄,我们为有这样的好学生而骄傲! 公安学院党委书记李永宁在得知消息后瞬间红了眼眶,“王建校友满怀赤子之心,关键时刻迎难而上,挺身而出,逆火而行,把美好的青春献给祖国和人民,谱写了壮丽的青春之歌。作为西法大的学生,他始终传承学校红色基因,弘扬老延大‘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恪守“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扎根基层勤勉工作,在工作岗位日上做出了突出业绩,展现出我校学生的良好形象。王建同学的英雄事迹,必将激励公安学院的学子坚定理想、勤奋学习、锤炼品质、增长才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力拼搏。” 公安学院2006级李瑞峰校友是王建的大学同学,他听到王建校友牺牲的消息时分外震惊,很难相信这种事情竟然真的发生在自己的同学身上。“大学四年同窗的生活仿佛还在昨天,不曾想毕业短短十年,就听见他离大家远去的消息。未曾相聚便已是再见,来不及告别,天堂有路,愿兄弟一路走好,愿天堂里你不再如此辛苦,希望身边的兄弟姐妹们照顾好自己,平安康顺!”李瑞峰呜咽着说。公安学院2006级周进校友满怀对同窗的哀思,提笔写下诗句《祭王建》:四年同窗情,十年重相聚,桃李情相约,疫情受阻隔。惊闻噩耗传,天人隔一方,网祭传思辉,再续感情温。一字一泪,诉不尽离愁别意。 “王建校友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和最宝贵的生命全部奉献给了消防事业,他是抢险救援前线的优秀代表,更是西北政法大学的骄傲!”“王建校友淬火成钢,为使命而生,为人民而战,是消防员及所有‘逆行者’的骄傲。”“年仅34岁的你,用宝贵的生命践行着铮铮誓言、用赤胆忠诚铸就了永恒丰碑。”……无数校友纷纷在西北政法大学校友会公众号下方留言,向英雄表达最深的敬意。 向英雄学习 王建校友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用自己闪亮的生命之光诠释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职业风范,以实际行动谱写了最美“逆行者”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一曲赞歌。他是消防救援战士舍己为人的又一光荣典范,也是西北政法大学20万校友的优秀代表。学校号召全体师生校友向王建校友学习,学习他履行责任、践行使命的崇高行为;学习他牢记宗旨,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张佼)
2020-06-29原文网址: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006/25/103788.html
2020-06-27陕西禁毒故事《育人授业 携梦前行》2020年6月18日陕西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17:50首播
2020-06-19近日,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瑰华通过腾讯会议作“法治山阳”大讲堂线上专题辅导报告。她以《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题,梳理了法治政府的概念,系统地讲解了开展示范创建的背景、工作安排、标准及建议,结合实例对山阳县法治政府创建提出建议。 听完报告后,山阳县司法局法制宣传股股长张伟表示,“李瑰华教授的辅导报告让我明确了各级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要不折不扣地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各项权力都必须在法治框架内和法治轨道上运行。”山阳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干部吴国昕表示,“此次线上聆听高校智库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资政建言,为山阳法治政府创建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该校主动与山阳县司法局对接,制定“法治山阳”建设实施方案,以“法治山阳大讲堂”为平台,深入拓展教育扶贫工作新方式。通过推送“解读《民法典》”系列讲座课件4期24讲、开展系列法律知识讲座等线上教育培训,组织山阳县干部群众在线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理念。2020年上半年已举办2期研修班,无偿为山阳培训干部19人。 自承担教育扶贫“双百工程”工作任务以来,该校积极发挥学科优势,依托“法治山阳”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采取“送上门、请进来”的方式,为山阳县干部群众提供教育培训、专题讲座、法律咨询宣讲等服务,增强其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观念,帮助山阳县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
2020-06-16民法典,一部镌刻和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典 6月3日,我省法学会组织召开的陕西省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座谈会在西安举行,省法学会主要负责人出席并讲话。来自我省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共同解读、学习民法典颁布和实施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带头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建设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亿万人民砥砺奋进,开辟新的航程。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民法典的出台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的法学会要学习宣传好这部法典。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为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法律人应有的贡献。 杨宗科 杨宗科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省法学会副会长 民法典的编纂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编纂民法典”的任务,经过五年的准备,第五次编纂工作顺利完成,新中国第一部作为“社会生活法律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颁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跨入“民法典时代”。与单行法不同,民法典是立法体系中内容全面、结构完整、逻辑严密的标志性法律,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具有基本法律地位、具有基本法性质、唯一具有“法典”名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和决定作用。民法典的内容构成了其他法律部门的制度基础,其他部门法可以说都是从不同侧面对民事法律关系和基本原则的保护、充实和发展,或者为它们的完满实现创造必要的法制条件和环境。 民法典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成果。法治的真谛是人权,“法典”是保障人权的“法治经典”。民法典规定了对人从胎儿到摇篮到墓地的私人权利的全面关怀和完整保护,它所规定的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是人的最基本权利,是法律权利制度之根。因此,民法典是“私权利”的“宣言书”,是“公权力”的防火墙,是行政权的边界。民法典实施后,各种法律制度特别是行政法律制度应当根据民法典进行法规清理,行政执法的理念、体制、方式应当进行“适应性”变革。检察机关应当更加重视民事检察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重点关注行使公权力的主体对于民法典实施的侵害。通过民法典的成功编纂和有效实施,为“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的实现提供法治体系性保障。 民法典是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文明最新成果。民法典的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回应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民事法律问题,全面落实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保护环境发展理念,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显著优势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推动良法善治,反映中华法治文明最新成果的好民法典。 汪世荣 汪世荣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的特点是重视制定成文法典。从春秋战国开始公布成文法,历代都有编订和颁布法典的活动。今天编辑出版的“中华传世法典”就包括了《唐律疏议》《宋刑统》《大元通制条格》《大明律》《大清律例》等等。编纂民法典体现了中华法系的历史传统。但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核心内容是刑法和行政法,律典和令、例等法律渊源只规定民事活动的原则和基本规范,大量的行为准则散见于乡规民约、家法族规、习俗惯例之中。而且,刑事审判中关于民事权利的保护也有特点,例如,《唐律疏议》规定:赃物“官物还官,私物还主”,并不能因为对行为人判处了刑罚就不再要求其履行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义务。将民事权利的保护融入刑事审判,这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清末变法修律,清朝政府编撰了《大清民律草案》。1929年至1930年之间,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包括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五编,共计1225条,这部民法典至今在台湾适用。虽然伴随着民法典的编撰,清朝政府和民国政府都曾进行了大规模的民事习惯调查,《中华民国民法》也规定了佃权、永典权、家族会议等内容,但中国民事立法近代转型过程中,社会建设没有与制度建设保持同步。中国传统社会中通过科举制度、致仕制度,保证人才流动,官员“告老还乡”,城市反哺乡村。近代以来,乡村文化、社会建设滞后,民法的观念淡薄。 民法典的实施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民事权利保护问题。个人信息的保护、营商环境的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中国特色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如此等等,都需要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全面改善和加强。只有将制度优势转化成为治理效能,才能凸显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 韩松 韩松 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民商法学科首席专家、二级教授、《法律科学》主编 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法规范经过编纂而成的科学化和体系化的民法,是系统化的民法文件。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借鉴了世界上发达国家得民法典结构体系,同时我们又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和时代特点进行了创新,形成总则编和分则编的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的7编结构体系。总则编与分则各编内在规范的主线是民事权利,民法典总则编提纲挈领,抽取公因式,规定了民事领域的共通性问题,例如:民事权利的主体、民事权利的种类、民事权利取得的法律事实和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保护和救济民事权利的民事责任,为分则各编的规定奠定了基础。民法典分则各编分别规定物权、合同债权、人格权、婚姻家庭中的权利、继承权等各项民事权利,分别形成了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并以侵权责任编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和救济作为民法典的结尾,确认和建立了总分结合、以总统分、内容全面、体系周延、规范合理的民事权利的主体、客体、变动、行使、保护和救济体系。我国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保护民事权利新时代的到来。认识民法典的科学体系的意义就在于学习民法,必须建立对民法典的体系化思维,系统全面掌握民法典内容,把处于不同编章的条款进行组合,把民法典与商事法、其他特别法的规定结合,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作用。 董少谋 董少谋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陕西省法学会民诉法学研究会会长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民法典无疑将极大地推动对人民权益的保护,也将成为人民权益保障的宪章。这次编纂民法典无疑是一个伟大的立法工程。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产物,同时对市民社会中私权利的确定与保障,对市民社会的发展与成熟有促进作用。民法典第一编用24个法条对民事权利进行了细密的规定,以保障民事权利的实现。但我们也知道,由于权利的演变与发展,民法对现实权利的确立与保障往往无法对新生权利加以确立,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对权利的限制。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民法的局限性决定了应有权利和习惯权利不可能都转化为民法上的现实权利。当这些“权利”在法定化之前受到侵害,往往通过司法解释来适应社会和价值观的变化,对法定权利以外的利益得以承认。这次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六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权益显然包括法定化的现实权利和未法定化的应有权利、习惯权利,这样就为后者受到损害时寻求司法救济途径提供了实体法上的依据,对保障人民权益具有历史性意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利用,纸上的权利终究要变为活的法律。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人民的民事权利司法救济渠道更加畅通,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类型也将会发生新的变化,产生更多的新问题,需要我们共同研究,以保障人民权益的实现。
2020-06-15文/张 翔 民法典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宗旨,是民事权利保护法。民法典跻身于我国法律体系之中这一事实,就宣示着一个判断,即民事权利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属性。 长期以来,对于“法律为什么要保护民事权利”这个问题,存在着这样一种认识,即认为保护民事权利,是社会公共利益之实现的工具。例如,财产权为什么值得保护?是因为其有利于整个社会财富的增长;专利权为什么值得保护?是因为其有利于社会科技、文化的进步。这种认识的本质,是将民事权利保护视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附庸、工具。由此所导向的结果就是,一项民事权利,如果其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则具有保护的必要;反之,倘若一项民事权利对于社会公共利益之实现没有直接的益处,那么仍要谈民事权利的保护,就会使人“碍手碍脚、不得伸展”。 于是,我们看到,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罔顾民事权利的现象,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反复上演:为了城市市容的整洁、交通的顺畅,对小摊贩加以驱逐;为了增加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对“老赖”子女的入学加以限制、在逃毒贩的家门口喷涂“毒贩家属”的标记,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民法典的颁布,则标志着民事权利保护获得了一个新的理由——保护人本身之必要,即民法典之所以保护民事权利,原因仅仅在于,这是人获得自由、尊严、生存、发展所必须。 这意味着,民法典视野中的民事权利,并非是依附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工具,而是具有了独立的价值属性。 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具有独立的价值属性,其社会意义在于,一项事关私人利益的决策,需要决策者培养起一种“双重评估”的思维方式:一方面,其决策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另一方面,其决策是否会损害民事权利。由此出发,如果一项决策会侵害民事权利,那么该项决策的合法性依据,就必须是民法典所要求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并对受到损害的民事权利进行充分的补偿。反之,该项决策即为非法。我们希望,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事权利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属性,能够在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中得到广泛认同,进而使我国的社会治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张翔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20年6月号上)
2020-06-15党建引领聚合力,凝心聚力助和谐。为切实加强党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提高居民群众金融诈骗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9月5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党支部与西安银行雁塔党支部举办党建共建签约活动,联合明德门派出所举办金融防范与反诈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双方对各自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业务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交流双方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就下一步如何建立良好的联建长效机制展开深入探讨,双方签订党建联建协议书。紧接着,银行工作人员向居民讲解了金融基础知识和投资风险防范等内容,剖析了非法吸存揽储、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代理维权等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常见行为。随后,民警以案说法,提醒居民一定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而“因小失大”,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通过此次活动,三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广泛凝聚共识,深化为民服务,增强了辖区居民的金融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接下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将继续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赵彬 【华商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开展“党建共建”签约和金融反诈宣传活动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11458716450554405/?app=news_article×tamp=1725614794&use_new_style=1&req_id=2024090617263361EF30796D6930A6E449&group_id=7411458716450554405&share_token=FF929B9E-6B8E-4EF2-8A11-72D0DCA4AF6A&tt_from=weixin&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ios&utm_campaign=client_share&wxshare_count=2&source=m_redirect&wid=1726651663027
商洛台讯:今天上午,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在商州举行。 会议邀请省专家宣讲团成员、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三级教授魏奇作宣讲报告。魏奇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会议概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全会《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系统宣讲和深入阐释。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内容丰富,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解读,也有联系实际的体会思考,对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商洛市妇联四级调研员党务干部 刘丹: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妇联党务干部,我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贯穿于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家庭的各个方面,积极引导妇女群众与党同行、跟党奋进,努力成为心中有梦、眼中有光、肩上有责任的新时代女性,在奋进新征程中彰显巾帼担当作为。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肖文明:要把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好,贯彻落实好,把落实全会精神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结合起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持续优化要素配置,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商洛台袁梦)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于8月10日至8月25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及周边地区开展为期15天的访谈、参观等活动。 走进老兵之家:传承红色基因,铸牢民族团结 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暑期实践团队走进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老兵之家”,开展调研访谈活动。实践团队在讲解员兼秘书长俄丽杰带领下参观老兵之家,讲解员向团队成员们生动地讲述了每一个历史文物后的故事以及老兵们的英勇事迹,在俄老师的带领下回顾那一段历史。随后与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徐淑子深入交流,学习其奉献精神与求实精神。 “国安,才能家安”。实践团队成员与老兵们进行深入交流访谈,老兵们大多是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实践团队指导老师潘璇与老兵们进行深入交流,通过采访了解老兵的亲身经历。老兵们向实践团队成员们讲述着抗美援朝战争最真实的岁月,叙述着自己的故事,展示了志愿军的风姿。 此次调研访谈活动,不仅是对红色基因的传承,更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团队成员将以自己的行动传承红色基因,积极促进民族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贡献自己的力量。 延吉社保局实践活动:重温红色精神,铭记历史使命 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延吉暑期社会实践队前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参加了“红色之‘吉’,代‘延’有我”主题活动。活动由观看延吉市社保局自制宣传片“红色之‘吉’,代延有我”拉开序幕,团队成员感受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特色的民俗文化,了解到当地民族工作开展的现实情况。在老兵风采展示环节,抗战英雄们嘹亮的军歌响彻整个会场,他们坚毅的精神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老兵同志们与社保局党员同过政治生日,同唱《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共同追忆往昔岁月。 通过本次活动,实践队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将时刻铭记历史,积极传承和发扬老兵不“老”的精神,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拓展用红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观延吉民俗园:体验朝鲜族文化,感受民族融合 走进延吉民俗园,实践团队踏入了一幅生动的朝鲜族风情画卷。一踏入园区,映入眼帘的是那些色彩斑斓、样式独特的传统建筑,每一座建筑仿佛都在诉说着朝鲜族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参观过程中,团队成员们参与了一些传统的民俗活动,欣赏了朝鲜族的传统歌舞表演,感受到了朝鲜族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通过这次参观延吉民俗园,实践团队深刻感受到了朝鲜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这里展现了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兼收并蓄,朝鲜族人民的建筑、服装、饮食等等,不仅有自己的民族特色,还有中华民族的共性。 探访延边大学:感受民族团结教育,领略延大风采 赴延吉社会实践队在参观延边大学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了这所学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所做出的积极贡献与独特魅力。这是一次对民族地区高校的探访,更是一次心灵深处的文化共鸣。 延边大学作为一所位于多民族聚居地区的综合性大学,其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都深刻体现了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尊重与融合。延边大学格外注重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学校还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通过此次参观延边大学的活动,团队成员们深刻认识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应该尊重和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探索远古世界,学习科学知识 赴延吉社会实践队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参观,更是一场穿越时空、探索远古世界的科研之旅。 在参观过程中,讲解员带领实践团队了解了恐龙的种类、习性、生态环境以及它们最终的灭绝之谜。展馆详细地展示了延吉龙山恐龙化石的发现和研究历程,以及延吉地区恐龙动物群的种类特征和一系列珍贵的化石标本和科学复原图。同时,博物馆还展示了大量的古生物化石和相关的科普知识,通过生动的展示方式和丰富的互动体验,让游客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科学知识。 这次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团队成员们了解了恐龙等古生物的历史和特征,体会到了考古工作的深远意义,深刻感受到了科研工作的艰辛和伟大。 石榴花开别样红,籽籽同心一家亲。在实践过程中,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实践团队的成员将延吉这片土地作为课堂,用实践的笔触写答卷,无数个与延吉相遇的瞬间构成了本次社会实践的珍贵记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西部网】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社会实践队开展调查研究https://digi.china.com/digi/20240827/202408271566676.html
当地时间9月10日,首届中拉人权圆桌会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来自中国和16个拉美国家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将以“文明多样性与人权实现路径的选择”为主题展开研讨。 “中国和拉美进行人权对话,正逢其时、恰逢其势。”受邀参会的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日前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表示,中国与拉美远隔万里,在人权实现路径选择上有相似、共通之处也存在诸多差异。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和拉美相距万里,为何能实现人权对话? 马朝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正逢其时。今年是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十周年。十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中拉关系进入平等、互利、创新、开放、惠民的新时代。在此基础上,中拉之间加深各领域各层级的对话,都顺理成章。 当今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国家与非西方国家的力量对比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按购买力平价计算,2023年金砖国家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三分之一,创下新纪录,而七国集团经济体的比重降至29%。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世界经济重要的稳定器。世界秩序的重组不再单方面取决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中国和拉美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重要代表,有需要也有必要开展更深入的对话交流。 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恰逢其势。人类文明是由不同地区的不同种族、不同民族共同创造的,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长河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基于各自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土壤,形成了各自的文明形态。当今世界上有2500多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有着各自的发展进程,不同程度上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方面作出了贡献,各文明形态并无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一些国家将所谓文化差异描绘为“文明冲突”的观点,其底色是传统的“西方文化优越论”;个别国家习惯以“人权教师爷”自居,对包括中国和拉美一些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指点点,其实质仍是意识形态偏见。 然而文明多样性是无法消解的,国际格局正朝着完善全球治理、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方向前进。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中新社记者:您提到儒家传统的“和而不同”理念,其对当今国际交往、人文交流有何借鉴意义? 马朝琦:“和”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国人一直所追求的“和”并不是随波逐流、相互依附之“和”,而是在尊重差异基础上的多样性之“和”,这也就强调了“和而不同”理念在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中国传统“和而不同”理念,萌生于距今2800多年前的“和”“同”之辩,主要代表人物是史伯和晏婴,在此基础上由孔子正式提出了“和而不同”概念。 《国语》记载,西周末期思想家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左传》记载,晏婴曾以和羹为喻劝谏齐景公,提倡君臣之间应该存在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只有互相启发、协调和接纳,国家才能政通人和、兴旺发达。孔子则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成为儒家的核心主张之一。及至后世,“和而不同”理念更是被广泛运用于治国理政实践和处理外交关系的活动之中,其内涵也在随着社会客观环境和主观需要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 从国际交流的角度审视“和而不同”理念,可将其基本内涵概括为:尚和精神、矛盾思维、包容态度和重义轻利四个方面。 首先是尚和精神。“和而不同”理念的价值取向是“和”,实现“和”这一目标的路径在于“不同”。尚“和”精神不止于春秋、不止于儒家,而是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扮演了串联始终、总揽各方的重要作用。墨子之“兼爱”、老子之“无争”、庄子之“天人合一”,最终都是将“和”的状态作为追求目标。此后的历史进程中,“和”逐渐拓新出中和、和平、和谐等等内容和含义,成为中国参与国际交往的重要标识。 其次是矛盾思维。从史伯开始,“和而不同”就逐步体现出一种对立统一的哲学理念和思维方式。一是承认“和”且认同多元状态,甚至将“不同”看作“和”的必要前提;二是认同多元并非是各自对立、隔绝或完全同质的多元,而是在多元互动中提倡相互交流、促进与转化;三是在实践目标上追求稳定与发展,即在“不同”的客观条件下争取达到“和”的目的与指向。 再次是包容态度。孔子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要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而不能忽略他人感受,将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强行推广。对他人感受和行为的尊重,既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个体自主选择权利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更获得包括广大拉美人民在内的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国籍、不同出身的人类共识,成为写入《世界人权宣言》的“金律”。这种包容态度在外交实践中也有深刻体现,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坚持自身特色的同时,积极汲取着其他国家与文明的优长,另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对不同国家与文明差异性的尊重和接受,促进世界多样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处。 最后是重义轻利。从“和”“同”之辩到“和而不同”理念的提出和发展,是一个不断人格化、实践化的过程。其中,道德品格的实质就是重义轻利的正确义利观。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秩序与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外交的一个鲜明特色。君子人格同样是一个政党、社会、国家所追求的高尚品质,中国提出并倡导的正确义利观获得广泛国际认同,证明其符合时代潮流。 中新社记者:中国与拉美,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护文明多样性,选择适合自身的人权实现路径? 马朝琦:一是在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基础上促进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间交流合作,让多样性成为人类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的源泉。任何一个文明都不是孤立发展的,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先后借鉴吸收了南亚文明、中亚西亚文明和欧洲文明的有益成分,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形成新的文明构成要素。 今天,以中国和部分拉美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崛起和国际格局变化,证明了现代化道路是一个开放的过程:不只是西方的,也是非西方的;不仅有亚洲的,也有非洲的、拉美的,同时还有中东的。开放过程中的各国各地区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必须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尊重各国各民族文明。 以民主与人权保障制度为例,各国的民主和人权实现路径和制度设计,成长于各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都是民主和人权的不同体现。世界各国需要在承认民主和人权作为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同时,承认民主和人权形态多样性与差异性,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交流互鉴。此为一。 二是通过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形态的汇聚和融通,在更高层次上升华为新的多样性,以此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文明互鉴,首要的是改变西方中心主义把控话语权的现状,让世界上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明都有平等的话语权。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对欧洲的启蒙运动曾产生重要影响,莱布尼茨、伏尔泰、卢梭等启蒙思想家都曾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思想智慧;中华文明则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种文明形态长期和谐相处,从中汲取养分。这既符合人类文明多样性和现代化道路多样性的客观实际,也有利于全球意识下世界文明的发展与繁荣。因此,应当尊重世界文明形态和文明体系的多样性,倡导开展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保护各民族文化个性,维护文化主权。 最后,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纯粹独立的文明形态已不再可能,而是在相互影响下形成文明的多元共存。中华文明是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维护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文明形态。中国在国际上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始终认为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民主与人权发展道路,愿同世界各国、各文明形态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共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受访者简介:马朝琦,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兼任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长、陕西省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等。主编或副主编学术著作4部,参编学术著作3部。 【中国新闻网】我校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https://mp.weixin.qq.com/s/KHE9xiLBDg3Z2LekqvFg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