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典礼结束后,校长背起老教授 杜超英 摄尊师重教体现在平时的点滴行动中,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9月12日在开学典礼结束后,背起94岁老教授走下主席台的举动引爆朋友圈。9月12日,是西北政法大学新生开学典礼的日子,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马朱炎作为老教授的代表,受邀在主席台上就座,见证入学新生的重要时刻。热烈而充满激情的开学典礼结束,当人们纷纷散场时,由于临时搭建的主席台台阶较高,加上马老先生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无法自行走下台阶。就在此时,搀扶着马老先生的杨宗科突然俯下身子说,“老师,我背着您走。”还没等马老先生回过神来,杨宗科便将老师背了起来,平稳地背下主席台,这一瞬间正好被现场摄影师记录了下来。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杨宗科时,他淡淡地说,“马老先生既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前辈,作为晚辈,这本来就是一个无心的举动,谁遇到都会这样做的。谢谢你们的关注。”当时看到这一幕,迅速抓拍到这一暖心瞬间的学校宣传部专职摄影师杜超英老师说,当时按下快门的瞬间,我心里满是感动,这种感动溢于言表,“杨校长也是56岁的人了,他的这一举动,给我们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用行动做出了尊师重教的表率。”参加开学典礼并目睹这一瞬间的该校新闻传播学院研二学生张梦可说,从主席台到主席台下,虽然只有三五步距离,但校长用行动给我们这些年轻学子上了一堂生动地开学“第一课”。前几天刚过教师节,如何尊师重教,如何去传承这一优秀品质,杨校长用行动给我们做了生动地示范,也启迪我们年青一代,今后该如何做一个有爱心和有情怀的人。本报记者 张彦刚(三秦都市报2019年9月13日第1版)
2019-09-13■访谈嘉宾孙霄兵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执行会长杨宗科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姚建龙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李雯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申素平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孙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马焕灵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马雷军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标准研究所副所长佟丽华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张新民 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华 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会长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校闹”行为,是最让校长、教师感到头疼的事。许多学校为了避免折腾,往往会“花钱买平安”,出现“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现象,而这又进一步助长了“校闹”行为。前不久,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8种行为界定为“校闹”,并提出相应治理措施。为什么会出现“校闹”?“校闹”会带来哪些危害?对于“校闹”行为,怎样才能标本兼治?怎样才能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针对这些问题,记者约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探讨。“校闹”行为会带来哪些危害?记者:近年来,“校闹”一词时常见诸报端。“校闹”行为会带来哪些危害?佟丽华:当前学校面临的学生权益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未成年人在校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种类多样,不仅有传统的基于学生打闹、体育运动而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导致学生受到伤害,也有社会高度关注的性侵以及校园欺凌等问题。实践中,家长维护在校生权益的诉求明显提高,手段也日益多元。一些家长回避或拒绝依法维权路径,选择通过媒体曝光、围堵学校大门、到学校大吵大闹等方式维权,严重破坏了学校教学秩序。一些案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给教育系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马雷军:学校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近些年学校安全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但我们还是要注意到,一些安全问题仍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健康成长。例如,近些年学生溺水事故频繁发生,学生遭受性侵害和欺凌的事件经常见诸报端,等等。在这些问题当中,以非正规途径解决学校安全事故所引发纠纷的问题尤其值得我们关注。有的学校安全事故当事家长及其亲属采取围堵校门、占据学校场地,甚至殴打教师的方式索要赔偿,这种方式既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背离了法治理念,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杨宗科:宪法保障每一个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但是,“校闹”的肇事者为一己之私,完全漠视其他学生基本的受教育权。那些围堵校门、纠缠教师、占据办公教学场所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构成了对师生基本权利的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教育机构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涉的权利。可是在“校闹”的阴影之下,为了避免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不少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严禁基层学校组织春游、秋游等户外活动,叫停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体育运动项目,甚至连正常的课间活动和社会实践也受到限制或被取消,这严重影响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孙霄兵:“校闹”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更影响到一代人的成长,影响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所以,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尤其是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机制。这种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决不能仅仅用经济的手段息事宁人,也不能无依据、无原则、无法纪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纠纷。“校闹”事件缘何时有发生?记者:对于“校闹”行为,现实中都是怎么处理的?张新民:对于“校闹”行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尽快息事宁人,减少维稳压力,要求涉事学校尽量满足学生家长的不合理赔付要求,希望通过多花钱达到尽快解决纠纷的目的。由于无须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是非,“花钱买平安”的纠纷处理方式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争议,从而使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尽快从面临的事故困境中解脱出来,获得工作和心理上的“平安”。佟丽华:在这些基于学生权益产生的矛盾纠纷中,有些是家长小题大做、漫天要价,导致学校无可奈何;有些则是因为学校在学生权益受到伤害后,态度冷漠、敷衍塞责或者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最后小问题引发大事件。有些案件演化为长期的信访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很多校长不懂如何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所以有时回避、有时推诿、有时“花钱买平安”。记者:这种“花钱买平安”的方式,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张新民:这种做法向社会传递了“闹而得利”的错误信息,认为只要闹就有好处,“大闹多得、小闹少得、不闹不得”。所以,学生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亲属往往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非责任,先闹一通再说,给学校一个所谓的“下马威”,以此增加后续谈判的筹码。事实证明,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中花钱只能买来一时一事的平安,却会产生巨大的负面示范和逆向激励效应,引发更多麻烦和更大的社会稳定问题,层层加码、无休无止、恶性循环。“花钱买平安”混淆了是非观念,使法律在处理和化解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中的作用被严重矮化和边缘化,破坏了法治秩序,扭曲了价值观,毒化了社会风气,后患无穷,无异于饮鸩止渴。马雷军:“花钱买平安”这种违规处置学校安全事故的现象,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这些做法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相违背,对于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而且,这种做法只能使广大校长和教师消极对待学校安全问题。一些地方为了平息争端,过分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法律责任,甚至出现了一些学生家长殴打辱骂教育工作者,严重侵犯教师权益的事件。孙霄兵:以往“校闹”问题比较严重,也不能完全归结于家长的法律意识低,而是相关的处置机制还存在着“不健全、不通畅”的问题,从而让一些家长有了“不闹就不能解决问题”的误解。所以,《意见》要让“不闹拿不到钱”的错误观念得到根本的扭转,建立“闹也拿不到钱,不闹也能得到应有赔偿或补助”的秩序,要强化“校闹不仅拿不到钱,反而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观念。怎样依法依规处置“校闹”行为?记者: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不当,是引发“校闹”行为的重要原因。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的关键在哪儿?杨宗科:治理“校闹”重在保护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受害方的权益。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主动关心受伤害者,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及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告知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相关规定。事实证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尊重其合理表达诉求的权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受伤害方的焦虑等非理性情绪,降低“校闹”发生的概率。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对待家长和学校一视同仁,既不因观念上认为学校强势就偏袒家长,也不因个别家长善于炒作或滥用国家公权就偏爱学校。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马焕灵:“校闹”行为多由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而引起。为减少该行为的产生,《意见》构建了“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的系统性“校闹”治理工作体系。《意见》对“校闹”行为进行了“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两种划分,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治理办法。记者:“校闹”之所以愈演愈烈,与对于“校闹”行为的界定不清晰、惩治立场不明确有着重要的关系。处理“校闹”行为,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姚建龙:此次出台的《意见》,正式将“校闹”从日常话语转化为了法律术语,明确界定了“校闹”行为的内涵和外延,特别是以列举的方式明示了何为“校闹”行为,既有利于预防“校闹”行为的发生,也为公安、司法机关制止、惩处和打击“校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意见》指出,对于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校闹”行为,学校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到达前,学校保卫部门可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于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坚决果断制止查处;对于“校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严厉打击。孙霄兵:近些年来,党和国家日益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陆续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法规与政策,对于提高学校安全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也都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从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多个角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将很多学校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保障了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出了安全事故学校一定要担责?记者:许多人认为,只要学校出了安全事故,肯定是学校工作没做好,学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观点对吗?张永华:育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学校安全是相对安全而不是绝对安全。2002年,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办法》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其中第11至14条是对不属于学校教育、管理职责或者学校过错所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情形的规定。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只要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不承担责任。显然,学校是否履行和是否恰当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是界定学校有无过错的标准。《意见》也指出,“对学校已经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行为无过错的,应当依法裁判学校不承担责任。诉讼调解、裁判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双方权利,杜绝片面加重学校赔偿责任的情形”。马雷军:在以往的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当中,往往存在着为了解决争端,而过分追究学校和教师责任的现象。这既不符合法治的理念、法律的规定,也影响到整个教师队伍的稳定。所以,在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过程中,既要维护当事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保证其依法得到救济和补偿,也要注意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那些殴打、辱骂教师,在网络造谣、污蔑教师的现象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杨宗科:校园安全事故类型多样,既有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甚至欺凌,也有校外人员引起的伤害,还有因为学校管理混乱造成的,只有分清责任,才能做到胜败皆服。我国法律规定,学校承担责任的范围并不是无限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与未成年学生形成以教育和管理职责为核心的教育法律关系,并不意味着成为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监护人,因此没有法定义务对一切校园伤害事故负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已履行了相应职责的情况下,学生自杀、自伤等六种情况造成的伤害可以免责;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学校、教师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使惩戒权也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在这些情况下,校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学校无须承担责任,就应该理直气壮地拒绝无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依据未成年学生年龄的不同,规定了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校方对八周岁至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的侵权事故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只有受伤害学生或其监护人能够证明校方确有过错时,学校才需要承担责任。校外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只有学校或教师有过错时,才承担补充责任。怎样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机制?记者:要从根源处化解“校闹”难题,需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机制,在这方面应该怎么做?申素平:对待“校闹”问题需要“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综合采取多种措施”的治理思路。首先,必须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服务机制,形成多元化的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机制。其次,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建立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制度,依法裁判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责任,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再其次,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最后,应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有效应对涉及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舆情,营造依法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社会氛围。杨宗科:注重程序既是实体正义的保证,也是尊重规则与权利的体现。程序思维要求学校规范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发布安全指导手册,制定事故处置预案;要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回应受伤害者及其监护人、近亲属的疑问与诉求;要有意识地搜集和固定必要证据,依照预先设定的步骤对事故进行规范化的处理。程序思维要求教育部门充分重视纠纷的协商与调解步骤。司法部门要依法裁判安全事故侵权责任。对经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起诉的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受理。在裁判过程中,只有经过合法程序固定的事实才能被用来作为认定法律责任的证据,不能将对受害人的同情与法律责任混为一谈,片面强加或加重学校的赔偿责任;对因“校闹”行为受到伤害的被侵权人依法追究不法人员侵权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李雯: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的关键是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意见》的始终:从文件发布主体看,《意见》由教育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整合了最高层面、最具权威的法治部门的专业资源和强大力量;从文件制定依据看,《意见》根据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制定各个部分的内容,其内容建立在坚实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从文件的具体内容看,也都一以贯之地强调法治的理念、措施和方法。孙洁:《意见》中提到了多个机制建设。从宏观方面,强调注重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并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微观层面,机制建设体现在事前的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的问责机制和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投诉机制,事中的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处置机制,以及事后的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救助机制、纠纷调解机制、法律服务机制和损失赔偿机制等。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重视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多元化安全事故损失赔偿机制来化解风险、减轻经济损失,引入了保险机制,鼓励学校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全社会怎样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记者:《意见》提出,要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孙霄兵:要使学校安全处理的相关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必须营造全社会关心的氛围,多环节下手、多部门配合。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就要营造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的政策法律环境。对于因人为失职导致的学校安全事故,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与学校工作人员无关的、并非因学校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的安全事故,也不要过分追究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于采用造谣、污蔑等违法方式抹黑学校工作人员的情况,地方政府不仅要及时澄清,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侮辱、谩骂甚至殴打教师的事件,有关部门一定要依法追责,坚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育工作者也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要教会学生依法维权。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就要建立多方协调、形成合力的处置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教育行政部门要勇于担责,敢于为学校和教师说话,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尊严。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办学、依规办学,将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广大教师要依法执教,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安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学生家长要建立正确的育人观念,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也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裁判,坚决制止“校闹”,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学校安全事故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地报道相关事件。相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将学校建成安全学校、法治学校。佟丽华:《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法律专业服务机构或人员,为学生提供法律服务。应该说,这是一个重大思路创新。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要依托第三方建立,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是法律类社会组织,最好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的目标是维护学生权益,但政府购买服务的性质决定了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在维护学生权益的过程中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所以,其不仅要向学生、家长和学校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更主要是要及时调查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各相关方立场,以及时对相关纠纷进行调解。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将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发展成为学生及家长信赖、学校欢迎的专业第三方力量。(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09月12日第10版)
2019-09-13今天是教师节,首先对所有笔耕不辍、默默奉献的老师们说一声:节日快乐。今天,不少学校都开展了关于教师节的活动,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自发组织,为老师献上一束百合花。(姜悦 王萱)陕视新闻的微博视频
2019-09-10本报乌鲁木齐讯(记者 张秀)8月24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和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办,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等单位协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本次研讨会分四个单元: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前瞻、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边疆建设。来自疆内外高等院校的学者、实务专家1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大家围绕新疆发展“枫桥经验”的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进行了主题发言。“我们应当深刻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直面复杂问题,找准自身切入点。”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汤啸天说。
2019-08-288月24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和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办,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政法委、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协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召开。来自各高等院校的学者、政府机构的学者、实务专家100余人参与此次会议。学术研讨会开幕式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党委书记刘爱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江,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彦昭,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建勇,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助理程林依次致辞。开幕式的最后,西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导郭永辉针对本次研讨会的宗旨及意义提出了深刻的见解。开幕式后,在余钊飞的主持下,西北政法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分别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政法委签署了合作协议,就人员交流、政法干部培训、平台建设等方面确定合作关系。本次研讨会会议内容共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博导冯卫国教授主持。在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环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军,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斌围绕新疆发展“枫桥经验”的大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依次进行主题发言,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汤啸天随后发言,汤教授认为,应立足新时代深刻认识“枫桥经验”的内涵,直面新疆的复杂问题找准发展“枫桥经验”的切入点,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彭中礼及青海民族大学教授、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立明对发言内容进行点评。第二单元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前瞻”,由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彤主持,《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陈东升,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博导汪世荣,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审何柏生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性问题进行主题发言。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东坡针对上述的发言内容进行点评并发表独到的见解。第三单元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张师伟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社民,新疆工信厅综合处副处长黄蓉蓉,西南政法大学在站博士后彭红军,新市区迎宾路片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崔恒俊,新市区公安分局天津路派出所所长张旭光,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董青梅,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苟震分别作题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疆网络安全治理探析》《妇委会在南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中的功能研究》《新疆地区婚姻立法现代化初探》《坚守初心,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以党建为引领、民意为导向,构建“枫桥式”派出所》《边疆治理中的文化竞争力创新——“枫桥经验”和睦文化竟优之启示》《边疆地区法律治理宗教极端主义的功能及其展开》的主题报告。余钊飞教授、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峥进行点评。第四单元为“法治边疆建设”,由彭中礼教授主持,由石东坡教授,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徐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尹军,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卫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韩新艺,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车晋刚,深圳前海法院法官陈柳波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法治建设实践分别进行主题发言。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范晓东及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杜瑾依次进行点评。最后,褚宸舸教授总结说,本次研讨会让更多的新疆本地治理经验得到有效总结和提升,让更多的学者关注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2019-08-28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8名青年组成西法大新传调研团,奔赴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开展“乡村振兴背景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的暑期社会实践。薄雾缭绕,山色空蒙。7月24日上午,调研团到达新山傈僳族乡,与乡党委副书记马晓伟、办公室主任熊银虎座谈。马晓伟从自然风光、人文历史、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四个方面介绍了新山傈僳族乡的发展状况。他表示,2016年之前,当地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截至2018年,当地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8户746人,已脱贫197户744人,未脱贫1户2人,脱贫攻坚进入巩固提升阶段。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当地政府充分挖掘自然环境、风土人情等优势,2016年在新山傈僳族乡新山村新建了3000平方米的阿考文化广场以及四川省首个傈僳族文化展示厅。作为米易县唯一的傈僳族聚居地,近年来新山村的“织布、刺绣、约德节、舞蹈斑鸠吃水和葫芦笙舞”等5项少数民族瑰宝被评为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新山村还有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7项,被中国傈僳族研究学会命名为“傈僳族祖居圣地” 、四川省文化厅命名为“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四川省政府授予“金熊猫奖”。西法大新传调研团以发展文旅为契机,融媒体矩阵为载体,帮助新山傈僳族乡打造傈僳族地区融媒体宣传矩阵,激活傈僳族贫困地区文化沉积资源,将傈僳族特色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推动傈僳族特色旅游村镇建设,进一步扩大“民间艺术之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围绕当地自然风光与民间艺术文化,调研团拍摄文化宣传片、口述历史纪录片,采写了多篇宣传稿件,为当地搭建起新媒体传播矩阵,营造了创建“民间艺术之乡”的良好文化艺术氛围。青年风华正茂踌躇满志,祖国河山大好美丽富饶。在接近一周的调研活动中,西法大新传学子秉承“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所学助力新山傈僳族乡脱贫攻坚,挖掘继承弘扬傈僳族优秀传统文化,激活傈僳族贫困地区文化沉积资源,打造傈僳族地区融媒体宣传矩阵,为当地脱贫攻坚贡献西法大智慧与力量。
2019-07-29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中国青年网西安7月22日电(记者 代红玉 通讯员 万婧 文嘉怡)“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用实际行动投身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近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了解乡村精准扶贫工作,助力金融脱贫。 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集社会实践、课题研究、扶贫工作为一体,目的在于使同学们真正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受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同时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抵达山阳县后,在团队指导老师的带领下,队员们与山阳县扶贫局、金融办,山阳县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座谈。在初步了解山阳县扶贫小额贷款结构、贷款到期、清偿风险等基本情况与工作措施的基础上,队员们与该县金融扶贫第一线的工作者就扶贫小额贷款的不良率、风险监管、政府补偿金等深入交流。 “奋战于乡村基层的金融扶贫工作者是我们的实务导师,是山阳这方水土的一部百科全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在座谈时勉励同学们在调研活动中多听、多问、多观察,认真向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农商行的驻村客户经理学习服务基层群众,献身脱贫攻坚的实干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为实地调研山阳县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情况,了解村民对扶贫贷款的利用情况,实践队员深入高坝店镇井岗村、双寨村,法官镇姚家湾社区、法官庙村,色河铺镇桦栗沟村、陆家湾村、赵家垣村、峒峪口村,3个镇8个村,发放问卷300余份,入户调研近百余家。调研期间,课题组指导老师强力教授对实践队的调研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勉励同学们在社会实践中学习知识,增长才干。 “种茶树前期投入很大,扶贫小额贷款帮我解决了资金紧张的问题”、“我用扶贫贷款养猪,但养殖产业风险大,很难扩大规模”……队员们记录下村民对扶贫小额贷款的需求,为整理调研数据、撰写实践报告做好了前期准备。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人生之大幸。”在被调研的3个镇8个村中,队员们发现每一村都设有扶贫攻坚办公室,驻村第一书记与包村干部长期驻守,他们悉知每一户村民的情况,监督指导扶贫工作,还有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一站式的扶贫信贷服务。 “这次社会实践调研活动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了金融助力产业扶贫的价值和重要性,同时了解了国情,锻炼了自身综合能力。”实践队员、2017级本科生万婧也分享了她的感受。
2019-07-28央广网西安7月27日消息(记者雷恺)受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委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7月15日至7月25日前往秦岭深处山阳、柞水两地对“脱贫攻坚下的金融支持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法律机制”课题进行实地调研,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机制的完善与拓展专项研究。实地调研 央广网发 西北政法大学供图在为期两周的调研过程中,大学生实践队近20人先后赴两县6镇14村,共计发放问卷近700份,入户调研百余户,整体了解山阳、柞水两地扶贫小额贷款使用现状,积累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为后续课题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问卷调查和入户走访的过程中,大学生们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将金融普法活动深入到基层农村,向村民普及征信法律知识和失信后果,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带队老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副教授和调研队顾问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在与山阳扶贫局、农商行的座谈会上勉励同学们在调研活动中多听、多问、多观察,认真向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农商行的驻村客户经理学习服务基层群众,献身脱贫攻坚的实干精神。实践队员了解到,面对深度贫困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脱贫基础薄弱,大量贫困人口亟待脱贫的“硬骨头”,需要金融机构承担起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使命担当,针对深度扶贫的复杂型和特殊性,依据深度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方案,脉准支持的方向和着力点,推动新增金融资源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需要,切实采取超常规举措,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金融动力。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扶贫干部与当地贫困户结对子,帮助贫困户进行产业规划和技术指导,同时转变扶贫思路,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村干部经常过来关心我们,指导我们,教我们如何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西川村一位陈姓老乡充满感激地说。在扶贫干部的精心指导下,他用扶贫小额贷款贷来的5万元种起了苍竹,经过3年的悉心照料,还清了贷款,摆脱了贫困,日子越来越好。“国家的政策好呀,给咱老百姓提供扶贫小额贷款,一分利息也不要,还不用担保,我去年贷款种魔芋,银行帮我办齐了手续,村上还时常去地里问收成呢。”双寨村的一位村民笑着说道。实地调研 央广网发 西北政法大学供图队员们发现,尽管经过多年努力,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但这只是脱贫攻坚征程上的阶段性胜利,巩固脱贫成果、增强造血能力,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特别是解决那些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缺乏支持的问题尤为重要。从实际看,许多贫困地区脱贫人口收入还不稳定,因灾、因病、因学极易造成再次返贫,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需要金融机构把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思路和方法,采取超常规过硬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地区、一户群众掉队。在山阳县双寨村,为了防止贫困户返贫,巩固产业扶贫成果,该村将扶贫与扶志结合起来,组织了各种活动,定期评出县里的产业扶贫标兵,给他们奖励夏凉被和手袋。基层的金融扶贫干部说,产业扶贫是将“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我们仍然要将“劳动光荣”的传统美德镌刻在每一个中华人民的骨血里。本次社会实践也是一场生动的法学第二课堂。在调研的过程中,实践队员接触到信贷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实际法律问题,山阳、柞水两县农商行的行长以及驻村经理以丰富的实战履历给同学们带去感悟。队员们提出要加快推动贫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贫困地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同时,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大力推进涉农小额信贷保险,激励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调研期间,大学生实践队结合调研实际,还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不是走走过场,俯身于脚下的土地,才能有所收获。”经济法学院第二团总支书记蔡奇轩说。
2019-07-28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为3305名毕业生送上祝福并分享人生感悟。西部网讯(记者 张棋)“牢记实干创新是西法大人低调的性格,要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奋斗姿态,做行动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以自己的行动诠释西法大自强不息的品格。”今天(7月2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2019届毕业生典礼上,校长杨宗科为3305名毕业生送上祝福,并分享了自己的人生感悟。你们为母校争光添彩 我为你们点赞“四年前,你们乘着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的东风,带着美好的憧憬,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西法大,来圆你们大学梦,来圆我们的人才梦。”杨宗科说,2019届是西北政法大学全面提升本科生源质量后的首届毕业生,是学校在绝大部分省份一批次招收的优秀学生。四年来,你们在天平楼、图书馆、东西湖畔、运动场,在校园的每一处角落,留下了如饥似渴求学、孜孜不倦探索的身影。在创新创业的成果上,你们更是让社会刮目相看,在“理律杯”上斩获冠军,在全国性学科赛事上屡获殊荣,你们为母校争取了荣耀,学校四年按期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再创历史新高!杨宗科说,感谢同学们一直都给予学校的理解和支持,不仅展现出了政法人的理性思维,还表现出了西法大人的主人翁情怀,为3305名毕业学子点赞!西北政法大学2019届毕业生典礼现场。希望灯塔照亮逐梦道路 母校为你们壮行杨宗科还提到,西北政法大学88届本科毕业生汪世荣教授带领枫桥经验科研团队,聚焦社会和民生的痛点,持续引领枫桥经验研究14年,为社会治安防控提出了西法大方案,以此勉励毕业学子们,一定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树报国之志。杨宗科反复叮嘱毕业学子们,牢记实干创新是西法大人低调的性格,要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奋斗姿态,做行动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以自己的行动诠释西法大自强不息的品格,并祝福3305名毕业生们前程似锦、事业有成、家庭幸福、身体健康。
2019-07-02法制网讯 (见习记者 孙立 昊洋 通讯员 张佼)近日,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纪检监察学院成立揭牌仪式。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表示,学院将着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党内法规科研队伍和复合型党内法规学的教师队伍;努力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凝练特色研究方向,明确发展目标,提升自身实力,积极打造国内党内法规学及监察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高地。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宋觉说:“成立纪检监察学院,是西北政法大学长期学术积淀和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契合学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战略的慎重选择,也是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觉选择。”
2019-06-25人才是第一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需要一批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端人才。但是,目前培养出的涉外法治人才存在实践应用能力不足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培养计划内容扁平化,法学教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侧重讲授国内法,对国际法、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比较薄弱,缺乏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专门化课程。二是人员与资金相对匮乏,具备国际视野、实践经验、语言能力、学术背景、教学能力、跨学科研究能力的涉外法治方向的高端师资力量短缺。同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资金有限,影响了国内外教学资源的引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三是课程体系重理论轻实践,国内对实践能力教学的重视度还有所欠缺,课程设置未能与实践较好结合,法律实践课程教学形式也较为单一,导致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不足、纠纷解决实战技能较弱、创新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偏低。四是校内外衔接合作不足,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的衔接性不强,致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出现平台少、资源整合不够、见效慢等问题。此外,国内高校与国外法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为通过培养涉外法治高端人才促进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国家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保护等关键领域有效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法律秩序,我们需要优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推进国际法学科体系建设。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为此,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健全涉外法律教育体系。要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增加国际法、比较法、涉外法治、国际关系等课程在法学教育中的占比,提升法考国际法考题比例,在法学类核心期刊开设涉外法治专栏,在高等院校开设涉外法律专业和模拟实践课程,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要加强国别法教学研究,鼓励学生掌握特定国家的法律文化与制度,以科研项目的形式撰写国别法研究报告。要探索联合培养模式,支持国内院校间举办“法学+外语”培养项目,支持国内院校与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开展交换计划、暑期交流、短期访学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加强涉外法治师资建设,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教师团队的选拔、培训与管理机制;建立高校教师与实务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一方面增加高校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另一方面聘请实务界专家进高校担任客座教授,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论证、实务教材编写、实践经验教学全过程。要实行多元化教师评价标准,优化奖励激励、资助补贴机制,保障教学效果。要广纳天下英才,从国外引进知名国际法专家加入教学团队。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虚拟仿真实验室、涉外仲裁模拟实验室等,着力研究具有重大价值的涉外法治专项课题。 坚持实践能力导向,精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要畅通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涉外法律工作、交流与实训渠道,让学生通过在国际组织、驻外使领馆、跨国公司、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等机构实习,通过分析国际法律案例以及参与国际模拟法庭、国际仲裁庭等活动,积累涉外法律实践经验,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要加强对外交、商务等领域一线实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依托高校举办涉外法治专题研修班,聚焦涉外法治实践中的专项领域,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律专家和一线实务人员授课,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参加国际法律会议、交流项目等方式,拓宽国际视野。 统筹多元联动与内外协同,深化人才培养合作。多元联动,即政府、社会、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政府可以出台鼓励和支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建立国际法律教育联盟、涉外法治人才交流中心等平台,推动和资助联合研究、短期交流等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管。社会可以整合资源,鼓励企业等非高校机构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专业机构建立合作。高校可以有效利用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平台和资源,加强师资交流、学生交换、研究合作。内外协同,即加强国内与国外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国内高校可以与国外高校共同合作开发课程、共享教学资源,推动国内教师出国访学和进修,同时接收国外优秀教师前来交流,开展国内外学生的交换项目,为学生提供海外学习、实习机会,从而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西部法制报】理论研究丨探索加强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之路 https://esb.xbfzb.com/html/2024-09/24/content_20401_1323211.htm
商洛台讯:今天上午,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在商州举行。 会议邀请省专家宣讲团成员、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三级教授魏奇作宣讲报告。魏奇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会议概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全会《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系统宣讲和深入阐释。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内容丰富,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解读,也有联系实际的体会思考,对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商洛市妇联四级调研员党务干部 刘丹: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妇联党务干部,我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贯穿于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家庭的各个方面,积极引导妇女群众与党同行、跟党奋进,努力成为心中有梦、眼中有光、肩上有责任的新时代女性,在奋进新征程中彰显巾帼担当作为。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肖文明:要把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好,贯彻落实好,把落实全会精神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结合起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持续优化要素配置,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商洛台袁梦)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于8月10日至8月25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及周边地区开展为期15天的访谈、参观等活动。 走进老兵之家:传承红色基因,铸牢民族团结 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暑期实践团队走进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老兵之家”,开展调研访谈活动。实践团队在讲解员兼秘书长俄丽杰带领下参观老兵之家,讲解员向团队成员们生动地讲述了每一个历史文物后的故事以及老兵们的英勇事迹,在俄老师的带领下回顾那一段历史。随后与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徐淑子深入交流,学习其奉献精神与求实精神。 “国安,才能家安”。实践团队成员与老兵们进行深入交流访谈,老兵们大多是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实践团队指导老师潘璇与老兵们进行深入交流,通过采访了解老兵的亲身经历。老兵们向实践团队成员们讲述着抗美援朝战争最真实的岁月,叙述着自己的故事,展示了志愿军的风姿。 此次调研访谈活动,不仅是对红色基因的传承,更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团队成员将以自己的行动传承红色基因,积极促进民族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贡献自己的力量。 延吉社保局实践活动:重温红色精神,铭记历史使命 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延吉暑期社会实践队前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参加了“红色之‘吉’,代‘延’有我”主题活动。活动由观看延吉市社保局自制宣传片“红色之‘吉’,代延有我”拉开序幕,团队成员感受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特色的民俗文化,了解到当地民族工作开展的现实情况。在老兵风采展示环节,抗战英雄们嘹亮的军歌响彻整个会场,他们坚毅的精神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老兵同志们与社保局党员同过政治生日,同唱《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共同追忆往昔岁月。 通过本次活动,实践队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将时刻铭记历史,积极传承和发扬老兵不“老”的精神,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拓展用红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观延吉民俗园:体验朝鲜族文化,感受民族融合 走进延吉民俗园,实践团队踏入了一幅生动的朝鲜族风情画卷。一踏入园区,映入眼帘的是那些色彩斑斓、样式独特的传统建筑,每一座建筑仿佛都在诉说着朝鲜族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参观过程中,团队成员们参与了一些传统的民俗活动,欣赏了朝鲜族的传统歌舞表演,感受到了朝鲜族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通过这次参观延吉民俗园,实践团队深刻感受到了朝鲜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这里展现了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兼收并蓄,朝鲜族人民的建筑、服装、饮食等等,不仅有自己的民族特色,还有中华民族的共性。 探访延边大学:感受民族团结教育,领略延大风采 赴延吉社会实践队在参观延边大学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了这所学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所做出的积极贡献与独特魅力。这是一次对民族地区高校的探访,更是一次心灵深处的文化共鸣。 延边大学作为一所位于多民族聚居地区的综合性大学,其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都深刻体现了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尊重与融合。延边大学格外注重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学校还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通过此次参观延边大学的活动,团队成员们深刻认识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应该尊重和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探索远古世界,学习科学知识 赴延吉社会实践队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参观,更是一场穿越时空、探索远古世界的科研之旅。 在参观过程中,讲解员带领实践团队了解了恐龙的种类、习性、生态环境以及它们最终的灭绝之谜。展馆详细地展示了延吉龙山恐龙化石的发现和研究历程,以及延吉地区恐龙动物群的种类特征和一系列珍贵的化石标本和科学复原图。同时,博物馆还展示了大量的古生物化石和相关的科普知识,通过生动的展示方式和丰富的互动体验,让游客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科学知识。 这次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团队成员们了解了恐龙等古生物的历史和特征,体会到了考古工作的深远意义,深刻感受到了科研工作的艰辛和伟大。 石榴花开别样红,籽籽同心一家亲。在实践过程中,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实践团队的成员将延吉这片土地作为课堂,用实践的笔触写答卷,无数个与延吉相遇的瞬间构成了本次社会实践的珍贵记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西部网】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社会实践队开展调查研究https://digi.china.com/digi/20240827/202408271566676.html
当地时间9月10日,首届中拉人权圆桌会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来自中国和16个拉美国家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将以“文明多样性与人权实现路径的选择”为主题展开研讨。 “中国和拉美进行人权对话,正逢其时、恰逢其势。”受邀参会的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日前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表示,中国与拉美远隔万里,在人权实现路径选择上有相似、共通之处也存在诸多差异。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和拉美相距万里,为何能实现人权对话? 马朝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正逢其时。今年是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十周年。十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中拉关系进入平等、互利、创新、开放、惠民的新时代。在此基础上,中拉之间加深各领域各层级的对话,都顺理成章。 当今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国家与非西方国家的力量对比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按购买力平价计算,2023年金砖国家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三分之一,创下新纪录,而七国集团经济体的比重降至29%。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世界经济重要的稳定器。世界秩序的重组不再单方面取决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中国和拉美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重要代表,有需要也有必要开展更深入的对话交流。 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恰逢其势。人类文明是由不同地区的不同种族、不同民族共同创造的,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长河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基于各自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土壤,形成了各自的文明形态。当今世界上有2500多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有着各自的发展进程,不同程度上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方面作出了贡献,各文明形态并无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一些国家将所谓文化差异描绘为“文明冲突”的观点,其底色是传统的“西方文化优越论”;个别国家习惯以“人权教师爷”自居,对包括中国和拉美一些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指点点,其实质仍是意识形态偏见。 然而文明多样性是无法消解的,国际格局正朝着完善全球治理、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方向前进。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中新社记者:您提到儒家传统的“和而不同”理念,其对当今国际交往、人文交流有何借鉴意义? 马朝琦:“和”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国人一直所追求的“和”并不是随波逐流、相互依附之“和”,而是在尊重差异基础上的多样性之“和”,这也就强调了“和而不同”理念在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中国传统“和而不同”理念,萌生于距今2800多年前的“和”“同”之辩,主要代表人物是史伯和晏婴,在此基础上由孔子正式提出了“和而不同”概念。 《国语》记载,西周末期思想家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左传》记载,晏婴曾以和羹为喻劝谏齐景公,提倡君臣之间应该存在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只有互相启发、协调和接纳,国家才能政通人和、兴旺发达。孔子则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成为儒家的核心主张之一。及至后世,“和而不同”理念更是被广泛运用于治国理政实践和处理外交关系的活动之中,其内涵也在随着社会客观环境和主观需要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 从国际交流的角度审视“和而不同”理念,可将其基本内涵概括为:尚和精神、矛盾思维、包容态度和重义轻利四个方面。 首先是尚和精神。“和而不同”理念的价值取向是“和”,实现“和”这一目标的路径在于“不同”。尚“和”精神不止于春秋、不止于儒家,而是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扮演了串联始终、总揽各方的重要作用。墨子之“兼爱”、老子之“无争”、庄子之“天人合一”,最终都是将“和”的状态作为追求目标。此后的历史进程中,“和”逐渐拓新出中和、和平、和谐等等内容和含义,成为中国参与国际交往的重要标识。 其次是矛盾思维。从史伯开始,“和而不同”就逐步体现出一种对立统一的哲学理念和思维方式。一是承认“和”且认同多元状态,甚至将“不同”看作“和”的必要前提;二是认同多元并非是各自对立、隔绝或完全同质的多元,而是在多元互动中提倡相互交流、促进与转化;三是在实践目标上追求稳定与发展,即在“不同”的客观条件下争取达到“和”的目的与指向。 再次是包容态度。孔子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要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而不能忽略他人感受,将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强行推广。对他人感受和行为的尊重,既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个体自主选择权利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更获得包括广大拉美人民在内的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国籍、不同出身的人类共识,成为写入《世界人权宣言》的“金律”。这种包容态度在外交实践中也有深刻体现,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坚持自身特色的同时,积极汲取着其他国家与文明的优长,另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对不同国家与文明差异性的尊重和接受,促进世界多样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处。 最后是重义轻利。从“和”“同”之辩到“和而不同”理念的提出和发展,是一个不断人格化、实践化的过程。其中,道德品格的实质就是重义轻利的正确义利观。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秩序与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外交的一个鲜明特色。君子人格同样是一个政党、社会、国家所追求的高尚品质,中国提出并倡导的正确义利观获得广泛国际认同,证明其符合时代潮流。 中新社记者:中国与拉美,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护文明多样性,选择适合自身的人权实现路径? 马朝琦:一是在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基础上促进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间交流合作,让多样性成为人类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的源泉。任何一个文明都不是孤立发展的,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先后借鉴吸收了南亚文明、中亚西亚文明和欧洲文明的有益成分,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形成新的文明构成要素。 今天,以中国和部分拉美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崛起和国际格局变化,证明了现代化道路是一个开放的过程:不只是西方的,也是非西方的;不仅有亚洲的,也有非洲的、拉美的,同时还有中东的。开放过程中的各国各地区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必须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尊重各国各民族文明。 以民主与人权保障制度为例,各国的民主和人权实现路径和制度设计,成长于各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都是民主和人权的不同体现。世界各国需要在承认民主和人权作为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同时,承认民主和人权形态多样性与差异性,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交流互鉴。此为一。 二是通过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形态的汇聚和融通,在更高层次上升华为新的多样性,以此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文明互鉴,首要的是改变西方中心主义把控话语权的现状,让世界上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明都有平等的话语权。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对欧洲的启蒙运动曾产生重要影响,莱布尼茨、伏尔泰、卢梭等启蒙思想家都曾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思想智慧;中华文明则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种文明形态长期和谐相处,从中汲取养分。这既符合人类文明多样性和现代化道路多样性的客观实际,也有利于全球意识下世界文明的发展与繁荣。因此,应当尊重世界文明形态和文明体系的多样性,倡导开展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保护各民族文化个性,维护文化主权。 最后,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纯粹独立的文明形态已不再可能,而是在相互影响下形成文明的多元共存。中华文明是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维护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文明形态。中国在国际上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始终认为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民主与人权发展道路,愿同世界各国、各文明形态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共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受访者简介:马朝琦,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兼任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长、陕西省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等。主编或副主编学术著作4部,参编学术著作3部。 【中国新闻网】我校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https://mp.weixin.qq.com/s/KHE9xiLBDg3Z2LekqvFg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