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宇,汉族,1963年生,青海省贵德县人,法学博士。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和犯罪学。学术兼职有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等。学术著作有《国际刑法学》、《死刑研究》、《罪与刑的思辨》等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在原属司法部主管的五所政法院校中,唯有西北政法的主要领导没有接受过《茶座》的访谈,这不能不说是《茶座》读者的一个遗憾。2006年11月11日上午,这个遗憾得到了弥补。在西单一所宾馆里,采访者对贾校长进行了专访。鉴于西部开发的背景以及主流声音对西部法学教育和西部法治发展的相对忽视,专访特以西部法学和法治为主题。访谈进行了三小时,时间虽短,但从贾校长言谈中能深刻感受到责任与激情,看到西部开发的美好前景与希望。现将访谈整理如下,以与广大读者共飨。 廖明(以下简称问):首先,感谢您于百忙之中接受《法学家茶座》采访。作为西北政法大学的校长,请先简单介绍一下您所领导的这所大学。 贾宇(以下简称贾):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西北政法不是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她是正宗正源地从1937年中共中央创立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创办的延安大学发展而来的。陕北公学是党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培养了上万名抗日干部。毛泽东主席亲自在陕北公学讲课,豪迈地说,“有了陕公,中国就不会亡”。延安大学是中国共产党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1949年南迁西安,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后经西安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阶段,到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定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1980年后成为司法部主管的全国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1983年,增加了中南政法学院,成为五所)。2000年,学校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主管。 谈到辉煌的历史,谈到对国家建设特别是法治建设发挥过并仍在发挥着的重要作用,西北政法大学的六万多名校友和师生是自信的、也是自豪的。 问:祝贺贵校由原来的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近十年,国内大学或者纷纷合并,或者将学院改名为大学,或者将校名中的地域升级。贵校将校名由学院改为大学,出于何种考虑? 贾:今年11月,教育部批准西北政法由学院更名为大学,对学校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国家教育部对大学和学院的定位是不一样的,对二者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研究生比例、科研工作等都是分层级进行管理和要求的,从学院更名为大学意味着大学的规模和管理都上了更高层次。学院更名为大学要经过教育部的严格审查,不是学校能随意决定的,更名的过程也是学校各方面建设和提高的过程。其次,从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内部管理体制来说,学院改大学后意味着一系列大的改革和变化。现在的西北政法大学,已经不是一个单科性的法学院校,而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并且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除了法学,我们的哲学、管理、经济、新闻、外语、公安等学院发展都很快,仅新闻学院就拥有价值一千多万元的现代传媒实验教学设备,培养的学生很受社会欢迎。学校更名后将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更大的空间里发展。至于大学合并,则是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我们没有和任何学校合并,还是自己独立办学、保持自己的特色、在自己的基础上发展。 问:作为原属司法部主管的五所政法院校之一,贵校现在是唯一没有博士点的学校,而中国政法、西南政法、华东政法、中南政法都具有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您认为贵校与他们是否有差距?如有,差距主要在哪里? 贾:这是一个尖锐的问题,也是我心中最沉重的压力。与其他四所政法院校相比,我们在学科建设方面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学校的主观原因是主要的:一是早期对学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相应的投入也不足。客观的原因也很现实。首先是评价体系问题。著名的综合性大学,是不是意味着他的法学院就是一流的?一个或者几个名教授,是否就足以说明一个法学院的学生培养能力?一个大学的法科培养过几届本科生、培养过几届硕士生,学生质量如何、都在什么地方服务,是否也应纳入评价这个大学法科水平的指标体系?其次是评审程序问题。现在博士点的评审不是光看你水平够不够,还要看有没有名额。在司法部的时候,每次评审学位办给一个指标,1999年华东和我们报,评估各有高低,华东上了,下来轮也该轮到我们了。结果2000年学校划转到陕西,各省不论大小,每省两个名额,我们要和陕西省属的几十家兄弟院校竞争。主观努力是一回事,客观的合理性是另一回事。我怎么能说我们刑法专业就一定比人家的皮革专业、纺织专业强?当然不是说没有博士点,就没有培养的能力。我们有一批教授,在各自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调到任何一所有博点的学校都能成为博导。11月18号学校更名庆典大会上,张文显教授代表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指出:西北政法大学的刑法学、法律史学、法理学、国际法学等学科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并完全具备了法学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条件和物质条件。他并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一致认为,应极早结束西北政法无博点的不合理状况。全国法学界的朋友们对西北政法大学的评价是公道的,帮助是无私的。 问:不可否认,与京沪的高校相比,地方院校,尤其是中西部高校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请以法学院校为例,谈谈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贾:这个问题,我有自己的看法,从竞争国家的资源上来说中西部高校处于劣势,比如说投入的资金少,得到的机会少,但是从培养人才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处于劣势。这里有个人才观的问题。整个国家发展必须靠各种层次的学校培养各种人才。有些院校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杰出的人才,他们到了美国和西方,为世界和平和人类发展做了贡献,也为国家争了名。但是,我认为目前国家最迫切需要的,是实实在在能够在每一个地方站好岗,能为国家的和谐发展和安全做出贡献的人。中国最需要的法律人才不是在网络上磨闲牙的,而是像我校的杰出校友、全国模范法官李增亮那样能撑起一个法庭、服务一方人民的。我自己不自卑,西北地区占国家领土的四分之一以上,这么大的地区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主要靠的就是西北的大学。西北五省的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长,我们西北政法培养了多少?我们在为国家做贡献上没有劣势,在培养人才上也不存在劣势。我希望引起大家关注,不仅仅是我们学校,近几年我国讲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化教育,而扩招任务主要是靠地方高校完成的。我们看问题需要更实在一些。 问:近年来,法学高层次人才纷纷往京沪集中,中西部高校一来难以留住人才,二来难以吸引人才。贵校地处西北,同样面临这个问题。而人才对于高校的发展至关重要,请以法学院校为例,谈谈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贾:高层次人才往京沪聚集,我觉得这与我国教育管理机关化和官本位的现状有关。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国外,大学不一定都要在政治经济中心。历史上的兰州大学、中山大学都是一流的好大学,都有一流的大学者。现在欧洲很多知名大学就位于小城镇。而今天的中国不是这样。我们常讲大学理念,目前最基本的就是要回归大学本位。就是说大家不该忘了大学是干什么的。大学既不是衙门也不是企业,不能按机关企业管理。人才多流往北京上海,责任不在人才而在教育管理体制。学问是否做得好与城市大小没有关系,京外一定有一流学者,但是我们的评价体系里面,排在前面的学者一定不在京外。我们也能看到,明明一个学者学术水平很高,但由于不在北京,得不到相应的学术评价。很多人到北京上海,不仅仅是为了经济利益和生活待遇,人才最为关注的是施展自己学术的平台。北京有些学校的项目做不完,在京外拿个项目却极其难,实际上京外的机构完成项目的能力不一定比北京差,根子是学术集权化、学术行政化的倾向太厉害。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人才扎堆的现象就不能解决,这也不是靠学校自身就能解决的。令我高兴的是西北政法有一批非常优秀的教授和青年教师,愿意留在西安,认可西北政法这个品牌,在这里工作的舒心,当然学校也要尽可能给他们提供好的条件。作为校长,我的理想就是要把大学办的像学校而不是机关,让每位教师扬眉吐气,学生和教授都有自豪感,感觉体面,有主人公感,有读书研究的积极性,这样我就算成功了。 问:您刚才提到大学理念,能否将您的大学理念展开谈谈? 贾:大学的理念可以在不同层面上讲。一般而言,它说的是大学的价值追求、目标定位。大家公认的大学理念,是讲传授知识—教学,创新知识—科研,再加上服务社会,这么三条。不同的大学有不同的办学理念。结合西北政法的具体情况,我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办学理念: 第一个理念是,教学和科研为中心,教师和学生为主体。在大学里,教学和科研是主战场,教师和学生就是主力军。如果教学和科研的中心地位建立不起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承认和尊重,学校存在的必要性都成了问题,学校管理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的重要性就根本无从谈起。 第二个理念是,教学和科研并重,研究生教育和本科生教育并重。我们学校在大学排名和学科建设中吃亏,最主要的就是科研。我们本科教学水平并不差,考研率、考博率不比兄弟院校差。为什么评博点就吃亏,主要是缺乏有份量的科研成果,或者有份量的科研成果量不够。从教学和科研的关系来说,科研上去了,教学才能有保障。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并重,本科生要稳定规模,重点抓质量;研究生除了抓质量外还要抓数量。 第三个理念是,提倡广纳贤才、跨越发展以建设学科,坚持立足现实、打造特色以创新学术,崇尚学术自治、学术自由以培养学者,激励博学笃行、求实创新以优化学风。人才是学科发展的核心。清华法学院发展迅速就是召集了各学科最优秀的人才。跨越式的发展要靠成名成家的学科带头人,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我们是强兵急需强将带。对于学术创新,我们提倡立足现实,打造特色。比如,学术界最近讨论得很热烈的刑事调解制度,很多学者言必称1974年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起刑事判决,认为它是世界上刑事调解制度的首创。但我发现,陕甘宁边区时期就有相当完善的刑事调解,比加拿大的早得多。当时既有理论、也有制度、还有判例。继承它来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绝对比借鉴加拿大的案例要好。再比如,西北政法有个课题组与浙江省诸暨市政府签订协议研究“枫桥经验”,学者到那里下农村到农家研究当地的法治进程,这种东西出来就是一流的学问。至于培养学者,我所想说的是崇尚学术自治、学术自由。为什么我们现在没有大师级的学者,就是思想里面的禁锢太多。现在大学里行政管理侵蚀学术管理的现象也很严重,应当强调学术自治,例如学报、学术委员会、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等学术机构的领导,我都交给德高望重的纯学者来担任,校长不兼任主席。不能让行政权力过多地干涉学术评价,学术问题应该交给学者去做。最后是优化学风。学校读书要蔚然成风,学生不能成天上网,里面非真实的东西太多。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情况,但做学问还是要认真地学习沉淀下来的纸质资料,经过慎重斟酌的字句。 第四个理念是开放式办学,全方位服务。除了继续立足西北,我们西北政法大学要大力加强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并做好开发校友资源、吸引优秀生源、拓展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促使学校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有一个大的提高。 问:在西部开发成为我国重要发展战略的背景下,西部开发可以给包括贵校在内的西部政法院校带来怎样的机遇?包括贵校在内的西部政法院校将在西部开发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贾:开发就是机遇。国家要开发西部,首先要有人才。西部开发的人才谁培养、谁提供?西部大学包括政法院校都义不容辞。包括西北政法在内的西部政法院校原本对西部地区的法治建设就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西部开发后,我们除了提供法律、政经人才外,还要扩大服务的领域,为西部提供更多的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新闻、外语等人才。我们培养人才强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例如,关于在职法律硕士招生,西北政法有一个创举,是全国第一家外语成绩没有下限的培养单位,只要总分够就可以了。经过多年观察,我们发现对法律硕士过于强调外语的积极意义不大,而且会把一批优秀的人才排除在外。因为法律硕士招收的主要是在实务部门从事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目的是要在基层培养一批骨干。他们已经有了法律实践基础,再经过硕士学习的培养,希望他们回去后能够在实务部门起到骨干作用。他们在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也没有使用外语的机会,因此外语差是必然的。招收他们并不是要他们做研究人才。有些兄弟院校,确定的外语下限为25分、30分,我看毫无意义。我们决定把外语下限取消了,很受欢迎,这对提高西北地区法官、检察官的素质会有好处。当然,这会对学校这方面的排名有影响,我们不在乎。除了培养人才、创新知识,西部政法院校还直接承担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提供各种服务的职责。我们学校就有很多教授在省、市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基层政府承担着专家咨询工作,帮助解决大量的疑难案件,学校里每周都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抱着案卷前来咨询、请教。 问:对于包括贵校、中国政法、西南政法在内的几所政法院校的院系设置,我一直有一个困惑,实际上包括两个问题:一是在设置上过于专业细致,包括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民商法学院,请问出于何种考虑,有无科学性;二是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其他专业学院,如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等,这是出于建设综合性大学的考虑,或者仅仅是为了扩大招生呢?我个人觉得,就几所政法院校而言,仿照麻省理工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模式,扬长避短,注重专业性也许是一种更好的发展思路。 贾:第一个问题其实是大家一直关注和讨论的问题,即基础和专业的关系。这与对学生知识结构的期望值有关。教育部强调对于本科教育希望是通识性的,研究生以后则往专的方向发展。这个问题要辩证地看。通识教育是基础,任何专业的学生都应该具备基本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法学本科不再分专业,教育部已经统一了。以西北政法为例,我们五个法学院都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设置课程,但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主干课程的任务后各自有专业方向。我认为原来的几所政法院校培养的法学本科生与其他综合性大学法学本科生的区别应该在专业性上。综合性大学基于多学科的渗透优势对综合人才的培养有好处,几所政法院校有专业的传统,也有专业的力量,也只有这几所院校想分还能分得清楚,综合大学很难做到,我觉得这些已有的优势不能丢了。对此,不是理论上说好就好,实践证明有好处。目前,好多省的不少民事庭法官是从我校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毕业的,不少行政庭法官是从我校行政法学院毕业的,都是业务骨干。我们培养的是实用性人才,在大学就学到很多专业知识,毕业直接可以工作。我们的每个法学院都不比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师资少,学生又术有专攻,对以后竞争会有好处。基础大家都学了,但我们在学好基础的前提之下还有专业方向,这不是更有竞争力吗?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认为一个大学有能力向多学科或综合性发展,对它自身是有好处的,对社会也是有好处的。如果一个大学有能力为社会提供多种人才,这是求之不得的,谁也没有规定一个学校只能发展一个学科。当它一个学科发展到一定程度,又有余力发展其他学科时,当然可以发展。学科的综合性有利于校园文化的形成。理科、文科都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就会达到比较好的融合。我国一些非常知名的大学,以前专业性很强,特点明显,现在都在向综合方向发展。有人认为大学的多学科、多元化在全国形成就可以了,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对培养具体人才的具体学校来说,校园的学习环境是很重要的,会影响到人才人格的完善。理工学科严谨,人文学科活跃,大学里最好都有。只严谨不活跃的人才是没有创新精神的,只活跃不严谨的人才又怕不能脚踏实地。如果二者能融合,对人才培养是非常有好处的,前提是学校有没有能力。就我校来说,我们发展的都是与法律有密切关系的人文社科方面的专业,我们近期还没有发展理工专业的设想,既没有这个基础,也担心会影响已有学科的发展。与麻省理工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不太好比,他们的教育体制与我国不一样,他们可以自主决定怎么发展。而在我国,大学建设需要听政府安排。你要只搞个理工学院,政府和社会就先把你定成三流。当前,法学院校激增到六百多家,涉及竞争问题,以及政府评价问题。政府也希望大学朝着多学科方向发展,单一学科比较难生存。 问:据我了解,不同院校人才培养的定位有所不同,如人大法学院以培养研究生为主,有的院校则以培养本科生为主;北师大刑科院以培养高层次研究人才为主,有的院校以培养司法实务人才为主。您对此有何看法? 贾:各学校处境不同,国家对你的要求也不同。罗素有句话叫做:参差多态方为幸福。我们也要努力培养管理国家和研究高深学问的人才,但不是重点,我们给自己的定位是培养法律和社会管理实务人才,学生主体是为社会大众服务的,我们的眼光在下面,不在上面。我们重点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问: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的第四个年头,有个疑问:通过司考的人数,以东部和大城市为多,西部和小城市很少,但通过司考的人员考虑到待遇和发展空间等,可能更愿意到东部和大城市工作。通过司考是从事司法职业的前提,长此以往,是否会造成西部和小城市司法人员匮乏的局面呢?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贾:这是国家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司法部的做法是西部降分。西部有些地方已经没有人办案子了,因为有的基层法院没有一个人有法官资格。从宏观上看,我国这么大,经济文化等差异这么大,采用一刀切的做法是否合理有效是值得考虑的。有一种观点认为国家司法考试要统一,线划出来就不能再动了。但我认为降分也不足以解决问题,降的少了,还是没有人通过;降的多了,司法考试缺乏严肃性。司法考试如何考,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论证。我认为司法考试不管怎么考都要确保地方有法官,有人认为降分破坏了司法的统一性,我不同意这种观点。还有人说降低了服务质量,是对那个地方的人的不公平,我也不这么认为。大家都要吃海参鲍鱼,那个地方吃不到,你如果为了等着给他提供海参鲍鱼,连馒头也不给他,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中国这么大,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2006年夏天在大连的司法考试协调会上说过,大家不要以为西北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心就不重要,一定要意识到西北是国家稳定、统一、安全的中心。不重视这里的问题,国家要出大问题。司法考试的命运也是这样,如果司法考试最后导致西部没有了法官,那么它也该终结了。司法考试是要给国家配法官而不是考高分,思维一定要多元化。降分也好,发不同的证书也好,关键是要解决那个地方的问题,解决不了就是失败的。当然,国家如果有能力,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在西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司法人员,享受应有的待遇。孔繁森的伟大,不是因为他牺牲在西藏阿里地区,而是因为他能长期工作在阿里。如果我主张,孔繁森在阿里地区拿的工资比在北京、上海的同志高一些,我想不会有人反对吧? 问:最后,祝贺您当选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被推荐为全国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作为一位在西部成长起来的法学家,想请您谈谈法律人在西部发展,在地方发展和在京沪发展的优劣势比较?并想请您总结一下自己的学术观点和研究心得。 贾:我认为,发展有一个目标的问题,在京沪发展第一个优势是酬金多,第二个是机会多,在北京机关提拔的机会多,京沪当律师办大案的机会多,这些是不能回避的,与个人志趣有关系。但是京沪人才多,生活的压力也非常大。在西安我每天可以多花几个小时读书,而在北京可能都浪费在公路堵车上了。就心态来说,在西部你可以心平气和地研究一个问题,思考一个问题,在一个领域耕耘。在北京机会多、机遇多,对人的刺激也大,而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如果你是一个学者,在西部潜心治学,留于后世的东西,不会比在大城市的少。京沪有京沪的资源,西部也有西部的资源,这事不能拿眼前的得失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生活很精彩,得失你心里知道,生活状态如何,事业是否成功,与你自己内心的体验有很大关系。在大城市有很多机会,但是西部也需要人才,如果你能对国家做出贡献,也能得到大家的认可,这就是成就感。看到自己的学生饥渴般的求知欲,当地领导、干部、群众对你真诚的信任和尊重,这时你的成就感也就实现了。我不反对在京沪创业,但在西部发展也有很广阔的天地。 今天我俩主要谈西部法学教育,恐怕没多少机会谈我的研究了。文章、著作是有一些,不能说都有大的价值。简单说来,觉得在这么几个点上还有点学术奉献:第一,较系统地搭建了一种国际刑法学的学科体系;第二,在国内较早地研究死刑问题,并关注我国死刑制度改革十余年,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发挥了一定作用;第三,对于刑法中的犯罪故意理论提出了系统的新见解,同行专家认可为领先。要说研究体会,一是要立足深厚的理论基础,而是要关注复杂的现实问题。希望有机会再细聊罢。 * 采访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师,《法学家茶座》执行主编助理。
2007-01-04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由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电视台主办的《“忠诚铸平安”——陕西省首届杰出三秦卫士颁奖晚会》,12月9日晚在西安市人民剧院隆重举行。省委副书记董雷,省委副书记杨永茂,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马中平,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陈时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省政协副主席石学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郭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武警陕西总队总队长贾桂武等1100余人参加了颁奖晚会。 当选我省首届杰出三秦卫士的是: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书田、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桥南中队副中队长郝晓辉、渭南市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江、延安市志丹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陈波、西安市公安局大型活动与处置突发事件处副处长王炜、宝鸡市麟游县招贤镇司法所所长郭天明、汉中市勉县公安局张家河派出所民警蒋宝生、西安市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战士江永木、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增亮、西安铁路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侦查员张红英等10名政法干警。中国移动陕西公司董事长魏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邓菊梅,陕西日报社社长杜耀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周惠芝,省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梁平,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程红妮,全国治沙英雄、联合国粮农组织杰出农民石光银,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作家陈忠实,农村优秀治安中心户长冯平安等为10名杰出三秦卫士颁了奖。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侯瑞霞、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许英、原西安市南大街派出所退休民警梁春芳、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局长张小齐、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北宽坪派出所民警刘治安、陕西省华山监狱离退休人员管理所所长貟东华、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民警刘俊兰、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局长陈静、西安市消防支队一中队中队长薛建伍、宝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李华等其余10名候选人获得首届杰出三秦卫士提名奖。 颁奖晚会前,宋洪武、赵郭海、胡太平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路志强、郭明,省公安厅厅长王锐,省司法厅厅长周铁焕,省国家安全厅厅长李宗奇等领导在剧院门外组织迎候当选的杰出三秦卫士及提名奖获得者入场。 参加颁奖晚会的领导同志还有省法学会会长杨烈及省级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各市委政法委书记等。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朱军、周涛主持了晚会。晚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观看了晚会。
2006-12-11电影播放到“马家爵”残忍行凶时同学们都一脸惊恐 本报记者 邓小卫 摄 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波)昨晚 ,一部由在校大学生自编自导,以大学校园犯罪为题材拍摄的DV电影———《马家爵》,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放映。这是继青岛之后,在西安高校内的首场放映。 昨晚7时许,记者赶到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多功能厅时,大厅已坐满了学生。据组织此次活动的学生会负责人讲,预计有近3000名学生观看。 《马家爵》取材于“马加爵” 晚8时整,《马家爵》的导演、青岛大学在校研究生洪峰,与在场等候观看影片的学生们进行了简短的见面后,电影《马家爵》正式放映。影片从马家爵与宿舍舍友打牌开始讲述,从遭受舍友的侮辱,到马家爵怒杀四个舍友,最终,放走了一个曾经帮助过自己、且从未歧视过自己的老乡结尾。整部影片约60分钟,真实地演绎了马家爵在杀人前后的心理活动。 《马家爵》导演洪峰表示,这部电影以“马加爵事件”为原型,融合了目前高校内的很多现状。2005年8月,利用暑假的时间,他以马加爵的遗书、云南大学学生发表在网上的关于马加爵事件的看法,以及媒体的报道为基础开始创作,今年4月份完成,从创作剧本,到拍摄剪辑总共用了半年的时间,拍摄所用的2万元经费,全部靠打工赚来。影片中的每个人物都是一个符号,演员也是一些在校大学生自愿参与的。 影片反映了高校存在的问题 洪峰说,他希望自己拍摄的这部电影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人们对生活重新思考。让更多的在校大学生,在看过之后,重新思考自己在学校和宿舍中的位置,重新审视个人的生存价值。 对此,西北政法大学大一学生王康生同学在观看了影片后认为,影片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大学校园内存在的一些问题。他感觉,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素质还是有问题,不少人都过于自私,不怎么富有同情心,可以说马加爵事件就是歧视埋下了暴力隐患。 据了解,电影《马家爵》共在西安高校放映10场。 来源:华商报
2006-12-05(党委宣传部刻录自陕西卫视2006年12月1日18:30陕西新闻联播) 西安市各大高校近千名学生今天来到陕西历史博物馆参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大型展览。生动的图片、感人的故事,让学生们接受了一堂生动的党课教育。 在红军强渡乌江的油画前,在红军过雪山草地的电影画面前,来自西北政法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等高校的大学生们,被深深打动。展览中上千张珍贵的历史图片,成为大学生缅怀革命先辈,坚定革命理想的生动教材。 在观看革命展览的过程中,许多高校老师也深受感染。他们在一幅幅生动的图片前和学生们一起讨论长征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霄以及该校学生接受了陕西电视台记者采访。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霄:在场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我们先辈创下的这个业绩的受益者。所以我们能够做的,就是立足我们眼前,把我们的学业搞好,把我们的事业做好。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他们经历这么多困难都能坚持走完二万五千里,这样我特别的感动,今后在我的人生当中一定坚持这种坚持的精神。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通过这个参观我觉得,到了大学不应该松懈下来,更应该坚持自己的梦想,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奋斗。 (陕西台报道)
2006-12-012006年11月18日,西北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69年前,党中央决定在延安成立陕北公学,吸引了千百万全国各地和海外的进步青年奔赴这里,毛泽东主席亲自给陕北公学学员讲课,并说:“有了陕公,中国就不会亡!”四年后,在陕北公学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创办了第一所综合大学——延安大学,而这就是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69年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练,被誉为“政法干部的摇篮”、见证了党的发展历程和我国法制发展进程的西北政法大学,如今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大雁塔旁,终南山下,占地一千多亩的西北政法大学校园内,掩映在园林中的教学楼、实验中心、宿舍楼不时扑入眼帘。建有法医、物证技术、法律诊所、广播电视、计算机、模拟法庭、心理测试等众多实验室的西北政法大学目前是一所以法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刑法学科、法制史学科、哲学学科等都已经成为全国实力领先的学术团队,教师队伍中有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司法部优秀教师等一批享有各种荣誉、奖励和称号的专家教授。学校同时也是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西北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中心。学校设有哲学学院、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教育院等13个学院和体育部。每个学院各有特色,其中的新闻传播学院,现为全国两大法制新闻人才培养地之一。学校高度重视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国汉堡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40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关系和学术联系。大学党委书记朱开平介绍说,在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和百废待兴的建国初期,学校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设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革命干部,仅是在陕北公学时期,就培养了13000名干部,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学校开创了党办高等干部学校之先河,为党的干部高等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69年来,学校传承老延大“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恪守“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培养了一批批栋梁之材,为社会政治、经济、法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朱开平说,工作就是拼搏,工作就是奋斗。建设全国一流的教学研究型政法大学是我们的阶段性目标。 42岁的贾宇现在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校长,是我国久负盛名的刑法学专家。他把现代法学中民主、自由、平等、秩序、公正的精神运用到大学管理中,将法治精神、人文传统融入到大学管理中去,大力倡导服务型管理。贾宇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实现了学校发展史上历史性跨越,为学校可持续发展赢得了更广阔的空间,也对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国家对高层次法学人才的迫切需要,起到积极作用。我们提倡广纳贤才、跨越发展以建设学科,坚持立足现实、打造特色以创新学术,崇尚学术自治、学术自由以培养学者,激励博学笃行、求实创新以优化学风,站在新起点上的西北政法大学正在以蓬勃的生机迎接美好的未来。
2006-11-26前身为陕北公学、延安大学的西北政法学院11月18日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从延大时期就在学校工作的几位老教授来到校史室,高兴地让06级新生为他们佩戴上新校徽,并为大家讲述校史。 本报记者 杜江 摄 《人民日报》 ( 2006-11-23 第13版 )
2006-11-24740)this.width=740" border=1> 740)this.width=740" border=1>740)this.width=740" border=1>740)this.width=740" border=1> 740)this.width=740" border=1>740)this.width=740" border=1>740)this.width=740" border=1>740)this.width=740" border=1>740)this.width=740" border=1>740)this.width=740" border=1> 740)this.width=740" border=1> 740)this.width=740" border=1>
2006-11-22本报讯(记者杨永林)西北政法学院与浙江省诸暨市政府日前签订协议,共同进行“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项目研究。项目首次将“枫桥经验”放到法治学术角度进行研究,以期从理论的高度解读“枫桥经验”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法制建设的关系,推动“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和完善,使“枫桥经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特别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枫桥经验”形成于1963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也在不断发展创新,但其依靠群众,立足预防,以人为本,就地解决大量纠纷矛盾和一般治安问题的基本主线一直没有变。 40多年来一直没有人从法治学术和理论的高度系统地对“枫桥经验”进行总结和研究。这次西北政法学院与诸暨市政府合作进行“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项目研究,目的就是将“枫桥经验”予以系统化、理论化,并以严谨的学术表达方式总结“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独特方法、完整内涵,推动“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与完善。
2006-11-21本报讯(记者黄博)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北政法学院正式更名升格为西北政法大学。11月18日上午,西北政法大学隆重举行设置暨揭牌仪式。 西北政法大学前身是1937年诞生的陕北公学,历经调整合并,于1958年成立了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截至目前,学校专业涵盖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商学、工学四大学科门类,学校在校本科生近1.5万人,研究生2400多人。 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袁纯清,副书记杨永茂,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等参加了设置暨揭牌仪式。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党委宣传部配图 摄影 杜超英)
2006-11-2111月18日,前身为陕北公学、延安大学的西北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从延大时期就在这所学校工作的马朱炎(前左2)、路鸿斌(前中)、韩凯(前右1)等几位老教授来到校史室,高兴地让2006级的新生为他们佩带上新校徽,并为大家讲述学校的历史。 1937年,陕北公学在延安成立,毛泽东主席为即将奔赴抗日前线的学员们说:“因为有陕公,中国不会亡!”4年后,在陕北公学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创办了第一所综合大学——延安大学。从陕北公学、延安大学、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西安政法学院、西安政治经济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到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69年来,学校见证了党的发展历程、见证了我国法制发展进程。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学校占地1347亩,在校本科生1.5万人,研究生2400多人,被誉为“政法干部的摇篮”,是一所以法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西北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中心。 (本报记者 杨永林 刘新武 摄影/报道)
2006-11-20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继2023年12月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一次大规模、集中性、系统性、纵深化发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也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党中央对《条例》进行第三次修订后,面向全党发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警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着重强调,“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是摆在全党同志面前的一个战略性问题”。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无疑是对这一战略性问题的生动回答。 回溯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中国共产党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光荣传统和鲜明特色。在延安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的不断发展壮大,党在明纪律严执纪、立制度定规矩、重垂范抓具体等方面获得长足发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内集中性纪律教育的主要形式和重要载体,对于巩固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革命性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延安时期党纪学习教育也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提供了深厚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充分凸显了在不同时期的主题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时,党员人数在曲折艰苦的长征中已骤减到原先的十分之一。193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提出:“必须大数量的培养干部。党要有成千成万的新干部,一批又一批地送到各方面的战线上去。”毛泽东同志指出:“提高老干部的程度,创造许多新的干部,这是大红军大战争面前的迫切任务。”伴随着中共中央吸纳大量青年知识分子和工农群众,党员数量和军队人数得以迅速扩增。但彼时党的干部队伍素质与革命斗争发展需要之间存在直接矛盾,新、老干部在能力方面都暴露出较大问题——“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干部特别缺乏”。其中,新进党员未经系统规范的纪律教育培训,对于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够熟悉了解,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亟待提高。一部分党员干部放松政治警觉,衍生出自由主义、享乐主义和分散主义等错误思想倾向。1937年9月,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指出,“革命的集体组织中的自由主义是十分有害的。它是一种腐蚀剂,使团结涣散,关系松懈,工作消极,意见分歧。它使革命队伍失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政策不能贯彻到底,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群众发生隔离。这是一种严重的恶劣倾向。”党员干部出现的这些错误思想倾向造成根据地内部在不同程度上暴露出纪律松散、贪腐严重等问题,对根据地政治社会稳定和革命事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解放日报》社论指出:“干部的品质,所关就已经不是一事之成败、一地之得失,而乃是整个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了。” 毛泽东同志分析指出,“党的领导机关对于这些不正确的思想缺乏一致的坚决的斗争,缺乏对党员作正确路线的教育,也是使这些不正确思想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对此,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开展了系统全面深入的纪律教育,其直接目的就在于在全体党员中以党纪统一思想、以党纪锤炼党性、以党纪淬化精神,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强化全体党员遵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破解党的队伍建设中的难点、重点、关键点问题,促使全体党员自觉融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来。 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延安时期的党纪学习教育以强化党的纪律为首要任务。1938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理论学习、严明党的纪律和统一。同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论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节的论述中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纪律教育的问题,强调“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避免再发生张国焘事件”。为此,中央专门成立党内教育管理机构,如干部教育部、高级学习小组和学习委员会等,积极创办了干部学校、高级研究班、在职干部培训班,并在课程中增加了诸如“党的建设”“军队政治工作”等内容,中央党校课程中还开设有《中国共产党》《党员》《党的基本组织原则》等专题。1940年1月和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相继发出《关于干部学习的指示》和《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中央宣传部颁布《关于加强干部策略教育的指示》《关于抗日根据地在职干部教育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关于提高延安在职干部教育质量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系统性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的深刻认识。 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统一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先后在中共中央党校开学典礼和延安干部会议上作《整顿党的作风》和《反对党八股》的报告,其主要指向在于通过整顿党内作风强化党的队伍建设,即“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其中,在中央党校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重点精读了中央规定的22个文件,“自己钻文件,又用文件钻自己”,采用逐字逐句地读,联系自己思想实际地读,联系党的历史、路线的读等方法,并通过组织漫谈会、小组谈论会、支部谈论会、答疑与考试等形式将个人自学与集中讨论结合起来,是这一时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方法探索。1945年4月,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整风运动和党史学习“从思想根源上纠正了党的历史上历次‘左’倾以及右倾的错误”。整风运动作为一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教育”,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纪律要求的思想认识,促使党的纪律成为全党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使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军事上达到空前的团结统一。 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的警示性 延安时期党纪学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辅相成,总的实践倾向是坚持从重惩处、树立典型、形成震慑,促使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1937年10月,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针对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1938年8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府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将克扣或截留应行发给或缴纳之财物、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买卖公用物品从中舞弊、盗窃侵吞公有财物等10项行为定为贪污罪。1939年1月至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召开的三届参议会分别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等一系列法规条例。它们虽然各有侧重,但都将“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作为重要内容。根据上述相关法令,1939年5月,中央党务委员会向全党通报了开除不遵守党的纪律的刘力功党籍处分的决定。通报发出后,党中央要求各机关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讨论活动,从刘力功案例中接受警示教育。陈云对此强调,“不仅在课堂上要教育党员遵守纪律,而且要在每个具体违犯纪律的问题上给以纪律的教育”。 1940年陕甘宁边区党委在《关于开除党员党籍问题的决定》中规定:违纪党员,不论出身如何,党龄长短,贡献大小,一律依纪严惩不贷。1942年1月15日,林伯渠亲自处理了边区税务总局科员冯维贤与现役军人郭树华贩藏烟土一百七十五两的案件,将其依法撤职查办。林伯渠指出,“如政府机关藏此败类,贻害匪浅”,并希望通过这一案件“以期惩一儆百,并应以此教育所有同志,以造成廉洁奉公之美德”。曾是八路军合作社副主任的赵文源对婚姻问题缺乏正确态度,结婚时不报告党组织,婚后虐待妻子,雇工人打窑洞时扣工人工资,结婚私用公款四百二十元。党组织在进行谈话教育无效后对其进行处分。1943年6月22日,第十八集团军总支委员会发出《关于开除赵文源党籍的决定》。再如,肖玉璧在担任陕西省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时,与他人合伙做生意,甚至将根据地奇缺的粮、油卖给国民党军队,贪污公款三千零五十块大洋。案发后,边区政府依法判处其死刑。通过法治实践,使全体党员明确了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推动党内形成知敬畏、严纪律、守规矩的清风正气。 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的规范性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注重完善组织建设,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长期性、稳定性、规范性奠定了坚实基础。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规定,强调要把纪律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一课”,对中央领导机构和地方各级党委的组织机构、职责任务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尤其强调了对党内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通过的《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则对党内政治生活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进行了阐释,明确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最根本的组织纪律,规范了党的领导制度、工作制度以及纪律制度。193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今后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是巩固党的组织。而巩固党的中心一环,是加强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阶级教育和党的教育。同时,必须建立新老干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的和谐关系,巩固党内团结和组织纪律。1941年2月和5月,党中央分别颁布的《关于发表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与对内指示的规定》《关于统一各根据地内对外宣传的指示》是延安时期关于党内规范宣传教育方面的主要规定,强调了正确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纪律要求,确保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同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指明了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指出党内要严格遵守“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1945年5月,在党的七大上刘少奇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指出“党章,党的法规,不仅是要规定党的基本原则,而且要根据这些原则规定党的组织之实际行动的方法,规定党的组织形式与党的内部生活的规则。” 延安时期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党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新时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启示意义。重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大特色,是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成效的基础性工程和重要保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这是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的必然之举,也是我们持续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有效手段。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的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报】李伟弟: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践经验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4-05/10/content_239693.htm?div=-1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指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说,中国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说,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在国际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时,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在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申天娇说,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契合宣言和行动纲领宗旨,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中国少数民族发展权保护、脱贫攻坚对保护人权的意义、中国人权教育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新华社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石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主题边会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边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脱贫攻坚、荒漠化治理、反恐、残疾人体育权利等议题,交流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范九利表示,中国通过不断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切实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可以将中国经验分享给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促进全球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方强认为,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法律研究和人权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具体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表示,从构建完整的脱贫攻坚法律体系,到最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持续为减贫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自摩洛哥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何晓娜表示,中国对扶贫、经济发展和法律改革的承诺,证明了其韧性、适应性和致力于促进人类尊严和福祉的奉献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郭淼表示,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通过环境政策、环境义务及责任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予以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中国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宪法精神又尊重人权的反恐法律体系,在开展反恐行动时,中国始终坚守宪法规范的基础,并将人权保护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表示,近年来,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法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成就显著。 【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f3e02e7cd24889f98e1ded4ae8b5a171×tamp=78074
4月15日,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联合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长延堡司法所、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航天六院社区、紫郡长安北社区和雁南中学等单位共同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教育宣讲团学生宣讲员和社区工作者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学校、超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专题讲座和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宣讲与普法宣传活动。 在社区和商超宣讲活动中,宣讲小组与居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防范电信诈骗,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难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在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宣讲小组详细讲解了安全生产知识,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重点强调了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宣讲小组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实用的操作指导,帮助建筑工人们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大意义。在雁南中学,宣讲员围绕学生关心的“网络安全”进行专题讲解,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通过活动的开展,西北政法大学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和居民群众深刻地认识国家安全形势,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使命,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通讯员 金山)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4-04/17/content_10657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