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张文显教授来西北政法大学作学术报告

nwupl.edu.cn 2006年11月24日

2006年11月19日下午两点,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作为西北政法大学设置暨揭牌-学术报告会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张文显教授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当代中国法理学前沿问题”的学术报告。学术报告会由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主持,经济法学院组织。参加学术报告会的还有我校研究生处主任王健教授、科研处副处长姜建兴教授以及经济法学院的凤建军、杜小卫、何彦新等几位青年教师。
在讲座开始前,贾宇校长高度评价了吉林大学与我校在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所进行的富有成效的合作,积极赞扬了吉林大学以及张文显教授多年以来对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的建设与发展所给予的支持与关心。
随后,张文显教授首先代表教育部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吉林大学对“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认为我校这次更名,意味着一个新的时代、新的时期的开端,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竞争力与声望,为我校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
针对不久前有人提出的“取消法学本科教育”的观点,张文显教授指出,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不是职业教育,而应定位于素质教育,应该是法律的素质教育。除了人文等知识,法律思维能力、法律事实探知能力、法律职业精神的培养,都是法律素质的问题。法学教育的功能是多元的,法学教育不仅培养法律人才,为社会培养各方面的栋梁之才同样重要。并进一步指出,法学教育作为法律素质教育,着力点主要在四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教育;法律程序和法律方法方面的教育和训练。
张文显教授认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提出,不仅是针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法制理念,更重要的是针对封建主义的人治和专制理念以及我国政治生活中左的政治理念。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是当代马克思主义,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思想和命题。
对于法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的问题,张文显教授认为,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是生机勃勃充分发展的社会。为此激发活力和创造的法律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要机制。在此,张文显教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如何理解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是什么?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是什么?如何理解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
最后,张文显教授还对当代法理学的其它前沿问题,如法律与全球化、新型权利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还积极倡导部门法哲学,认为法理学应该源于生活,又能去透视生活,解释生活,法理学应该深入到部门法中去。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张文显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贾宇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王健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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