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校友会网编制完成的《2012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于2012年元月正式发布,这是中国校友会网大学研究团队连续第10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5月16日,中国校友会网发布最新2012中国大学杰出校友排行榜,报告显示,在陕7所高校进入前100强,西北政法大学以培养政界英才3人、社科学家4人排名总第96位。 中国校友会网2012中国大学杰出校友排行榜100强(陕西)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地区 政界英才 两院院士 社科学家 亿万富豪 校友合计 20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 6 18 8 11 43 34 西北大学 陕西 5 13 9 0 27 38 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 9 12 0 4 25 6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 1 9 1 3 14 89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0 2 7 0 9 96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3 0 4 0 7
2012-05-21日前,汉台区综治委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授予朱海华、朱腾、何冰洁和刘勇国四人“汉台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朱纪春“汉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经济奖励,以资鼓励;对积极参与救火的广大干部群众、汉中市公路机械化公司和宏达机械公司员工予以通报表彰。其中何冰洁系我校行政法学院2008级学生。 汉中日报讯(吴敏)一废旧轮胎存放点发生火灾,两名小孩被困在院内,紧急关头朱海华等人搭人梯翻墙进入院内,在火海中打出一条通道,循着哭声成功救出孩子。2012年2月1日中午13时许,宗营镇下街村一废旧轮胎存放点发生火灾,该村一组组长朱纪春及时发现后,立刻敲打存放点铁大门,大声呼喊村民前来救火。听到呼救声后,该村村民朱海华、朱腾、何冰洁和刘勇国率先赶到火灾现场,发现大门紧锁,堆满轮胎的院内浓烟滚滚,火苗已腾空升起,被困在院内的小孩哭声撕心裂肺。紧急关头,朱海华和朱腾、何冰洁、刘勇国三人搭人梯翻墙进入院内,只见满地废旧轮胎已变成火海,四人脱掉外衣打出一条通道,循着哭声在院内东南角发现了被困在屋里的男孩段亚磊(7岁)和女孩段亚宁(9岁),朱海华、朱腾分别抱起段亚磊、段亚宁,何冰洁和刘勇国用衣服在大火中辟开一条逃生通道,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成功救出两个孩子。随后汉中消防队员赶抵现场,经过消防官兵和村民近四个多小时的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
2012-03-273月23、24、25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播出贾宇校长主讲的西汉御史大夫张汤系列节目《平民墓中的高官》《陈皇后巫蛊案》《三王谋反案》。 《平民墓中的高官》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1.html 《陈皇后巫蛊案》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2.html 《三王谋反案》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3.html
2012-03-26《三王谋反案》 《平民墓中的高官》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1.html 《陈皇后巫蛊案》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2.html
2012-03-26《陈皇后巫蛊案》 《平民墓中的高官》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1.html 《三王谋反案》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3.html
2012-03-26《平民墓中的高官》 《陈皇后巫蛊案》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2.html 《三王谋反案》 http://www.nwupl.cn/2012/03/26/3413.html
2012-03-26“我个人认为吴英有罪,但罪不至死。即使浙江两级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确定的罪名都没有问题,也没有必要对吴英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这个案子也暴露出我们当前保障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不完备。” 时代人物:现在,有不少人在为吴英喊冤。作为刑法专家,您认为吴英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有罪,该定什么罪? 贾宇:首先,吴英一案涉嫌非法集资7个多亿,显然是一起情节严重的金融犯罪案件,这是没有问题的。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如果不是金融机构,就没有从事金融活动的合法资格,特别是对于从事非法集资和放高利贷行为,法律上的禁止性规定是非常清楚的。中国没有开放民间金融活动,从事这种活动就是非法的,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犯罪。其次,因为浙江两级法院是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舆论界有些人认为法院定罪不准,本案应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此罪是没有死刑的。这两个罪名的关键区别点在于被告人是否具有诈骗的故意。关于这一点,需要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作出综合判断。要评价浙江两级法院对本案的定罪是否准确,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案情。 时代人物:这个案子一审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很多专家反对,很多老百姓反对,在舆论界替吴英鸣冤叫屈的是主流。为什么会这样? 贾宇:我想有这样几个原因: 第一,很多学者,包括经济界、金融界的专家,对于现行的有关金融管理的政策是有看法的。国家对金融活动管得太死,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贷不到款,融不到资,发展非常困难。国家的大型商业银行依靠不合理的存贷款利差,坐享其成。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有的央企,赚取的是垄断暴利,贷款也方便,花钱如流水。普通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遇到因资金短缺而出现经营困难以后只好去借高利贷。之所以民间金融活动频繁,民间借贷之风盛行,不少人认为这是政策逼的。民营企业发达的浙江更是如此。既然政策需要调整,有这样一个大的背景,这个账就不应该完全算到吴英头上。 第二,从客观上来讲,吴英的案子就是一个经济犯罪,她跟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是不一样的。对于这一类案件,普通老百姓的关注度本身不大,对这类犯罪嫌疑人的愤恨也不强烈。法院判处吴英死刑主要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吴英对国家金融秩序造成的危害太大,要杀一儆百。按照刑法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的刑罚规定来看,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民众损失无法追回,是可以判死刑的。但作为广大与案件无关的普通老百姓来讲,很难感受到这种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再加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传播,人们看到的吴英是一个年轻能干的女性,和通常人们观念中十恶不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罪犯有很大的区别,因此不能接受这样一个生命将要被剥夺的事实。 第三,还有部分民众对法院判决的不信任,对司法独立性的怀疑。网络上有不少人在质疑,司法是不是受到了某种左右?就像有人说的是不是把吴英杀了要灭她的口?是不是有些贪官污吏在这中间做幕后推手?这是对司法独立性、司法权威性的不信任导致的一些疑问。 这几方面的原因结合起来,就形成了法院的判决和公众立场的不同。 时代人物:在吴英被判死刑不久,83岁的法律界前辈张思之致函最高院副院长、一级大法官张军,说(吴英)集资对象是本地亲友及放贷人而非社会不确定公众,资金大多流入当地实业,经营手段和目的不仅合情且未违法。您怎么看? 贾宇:张思之先生是中国法律界德高望重的前辈,一直在为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不懈努力。我想最高院一定会认真对待张老的意见的。 我个人认为吴英有罪,但罪不至死。即使浙江两级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确定的罪名都没有问题,也没有必要对吴英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时代人物:您认为吴英罪不至死的依据是什么? 贾宇: 我说吴英罪不至死,是指这个案子没有必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一点无论从刑法规定来看,还是从社会效果和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来说都是有充分理由的。 第一,从法律规定来看,即使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本案也属于可以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情况。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根据这条规定,所有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要立即执行,就要有“必须立即执行”的理由,否则就应当判处死缓。如果说吴英案件判处死刑是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并没有说明“必须立即执行”的充分理由,因此法院目前的判决是有问题的。 第二,从社会效果来看,吴英留着比杀掉好。我们讲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追求最佳的社会效果。保留死刑,严格限制适用,对于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这是党和国家一贯的死刑政策。如前所述,发生吴英这样的案件有复杂的经济社会背景,有政策因素,目前主流舆论又普遍同情吴英,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坚持判处吴英死刑立即执行,就很难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从人类文明的走向来说,死刑的废止是历史趋势、世界潮流,国家应当积极推动死刑废除的进程。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在法律上或者实际上废除了死刑,而我国的死刑罪名和实际中执行死刑的数量一直较大。在保留死刑的国家,95%以上都是对于严重的杀人案件才适用死刑,经济犯罪案件规定死刑的非常少,执行死刑的就更少了。 我国在限制和减少死刑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遇到的阻力也很大,主要是民众的不理解。在吴英案件上有这么多的普通民众站出来反对死刑,这实在是一件大好事,表明了中国人文明程度的提高。司法机关应该走到老百姓的前面,引导这种进步。 时代人物:现在大家最大的争议就是,吴英借的这些钱用来投入到实业上,只是后来经营不善,资金链断了,这只是一种投资行为,而并没有把这些钱挥霍掉,或者转移到国外。说是人家集资诈骗,这样定罪似乎是很牵强的。 贾宇:这就需要做认真的调查、分析、研究工作。集资诈骗就是具有将集资款项非法占有的目的,具有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我借你的钱压根就没打算要还,这就叫做诈骗。从报道的情况来看,从律师的辩护意见来看,可能是觉得她缺乏诈骗的故意,她只是正常的借钱,借钱用来经营,结果链条断了,断了就是断了,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现在回过头来去推,说是她当初借这个钱就是在骗,作为检察机关,以这个为起诉理由就应该给法院说清楚,法院要认可检察机关起诉的这个罪名,法院也要查清楚。到底有什么理由就判断出,吴英一开始借钱就没打算还,就是想据为己有。或者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吴英具有了诈骗的故意,从非法集资变成了集资诈骗了。这个案子,检察院这样起诉,法院这样判,说她有诈骗的故意,一定有他们的理由,至于理由充分不充分,还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的时候,怎么认识这个问题,这牵扯到基本事实,需要认真研判全案的案卷。她前后的交代,庭审的情况,其他旁证都是非常重要的判断依据,因为是否存在诈骗的故意,完全是她内心的东西,只能通过这些外在的表现和客观证据来判断。 时代人物:张维迎说,为什么中国的中小型企业发展不上去?因为缺乏诚信,缺乏法制环境。现在抛开吴英这个问题不谈,江浙那一带民间借贷非常盛行,最近出现的老板外逃的,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层出不穷。这是否也暴露了法律监管的缺位或者说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 贾宇:这个空白你还要正确理解,不是说惩罚吴英违法、犯罪没有法律依据,而是说保障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不完备。国家禁止非法融资在法律上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回过头来说,如果民间融资活动都被严格禁止了,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怎么解决?中小企业借不到款,运转不了,工人发不了工资,该怎么办?这些问题都要有统筹的法律制度安排。 就算没有吴英案件,国家为了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为了保障民生,也需要认真研究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也要研究民间金融活动的管理问题、规范问题。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改革商业银行不合理的存贷款利差制度,建立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体系,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关于民间融资、私人信贷的法律规范问题,国外有不少经验和教训。只要有关部门对于存在的问题有充分的认识,相信这些问题都是有办法解决的。
2012-03-07来源:2012年2月28日《西安日报》第1版、《西安晚报》第3版 本报讯 (记者 张文) 昨日上午,市长董军主持召开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研究分解《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 会议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做专题讲座。《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的法律。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王周户从规范行政权法律制度概述和《行政强制法》的基本立法精神、适应范围、行政强制的原则、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董军指出,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对《行政强制法》进行集体学习,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秉承依法行政理念的高度自觉和对法律学习的高度重视。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合理防范执法风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法律要求,及时梳理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各部门要将明确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予以公告,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强制措施案件的办理和审核过程中,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为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会议对我市2012~2016五年及201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将293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市82个部门、13个区县和五区一港两基地。会议要求,市政府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尽快研究工作措施,带头抓好安排落实。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决定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会议指出,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标准体现了市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落实,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享受到政策的普惠。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12-02-282012-02-26
本报讯 (记者 魏伟 通讯员 肖伟)2月15日上午,灞桥区举办“科学发展观·灞桥大讲堂”六五普法专题讲座,特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法学博士、贾宇教授为广大干部作《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制保障》的专题报告,增强干部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认识。 作为中央六部委联合举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主讲人之一的贾宇教授,从分析世情、国情、社情、民情入手,深刻阐述了创新社会管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剖析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内涵,指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是走向法治化;提出了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法治保障的基本任务和应把握的主要问题,让灞桥区广大领导干部受益匪浅。 该区广大干部纷纷表示:“开年伊始,区上就举办社会管理创新专题报告,足见区委、区政府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贾教授的报告生动深刻,指导性强,对我们做好当前社会管理工作很有启发。今年,我们将立足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东部新城这一定位,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幸福灞桥’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2-02-182020年12月,西北政法大学组建“法治学院”,旨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成立以来,法治学院秉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育人理念,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法治学院承担全校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教学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成效显著。 把牢抓手不放松 2020年11月,西北政法大学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是全国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研究机制的13家创始单位之一,法治学院教师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队伍的骨干力量。该中心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推进实体化建设,完善组织结构,出台规章制度,恪守政治性与学术性并重的特殊定位,在学术研究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研究、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大众化解读、国际化传播、集成化统筹、一体化贯彻,积极推动学术研究成果向教学领域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教学工作转化。 2021年10月,西北政法大学依托法治学院开展建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虚拟教研室”获批成为陕西省首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单位。该虚拟教研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为后盾,由法学理论教研室、数字法学教研室、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打造“虚拟网络教学矩阵”,初步形成了开放动态、包容弹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发展共同体,努力成长为一支立足法学、覆盖全校、辐射全省、面向全国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学研究团队。 课堂覆盖无死角 为积极贯彻落实“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要求,法治学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积极承担这一教学任务,于2021年暑期积极备课,编写了与“马工程”教材配套使用的10余万字的教案、参考资料、课件、知识图谱和知识点记诵口诀。2021年9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面向全体法学专业本科生正式开课。2022年春季,法治学院对法学以外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通识选修课。2022年秋季,法治学院对法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业学位课,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方向课。2023年,法治学院协助教务处在《本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中设置了包含9门专业选修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教学体系。 自2022年起,法治学院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法学专业课为特色的“高等政法院校法治学系列教材”,现已出版《中华法治文明》(2023)、《区块链法学》(2023)、《中国判例制度史》(2024),《社会治理法学》已完成书稿撰写。法治学院于2023年受教育部门委托研制了《普通高等学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重点指南》并已提交验收。 见行见效结硕果 法治学院积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新文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首批国家级别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法治学教学体系创新实践研究”顺利通过中期检查。2021年,“法治学课程体系创新与教学内容改革研究”立项为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攻关项目并以优秀等次结项。2022年,“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研究”立项为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项目。2023年,“大数据、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与法治发展重要论述”立项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法治学院已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指南》等14个教学指导文件的研制工作,部分教学指导文件已在校内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实践中应用。 法治学院重视跨平台、融媒体的宣传工作,与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陕西省党校、陕西省社科院、陕西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录制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媒体宣传活动系列短视频》;与西安丝路声脉文化有限公司、丝路之声广播剧创研基地合作推出立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耳、入脑、入心的《法系天下》系列广播剧,已在全国30多家电台播出,扩大了影响力和传播范围。 未来,法治学院将继续在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深化理论研究,加强课程建设,推动实践创新,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深厚理论底蕴和突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张书友 张永林 王永恒) 【中国教育报】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学科研凝心聚力 “三进”工作铸魂育人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24-04/12/content_637793.htm?div=-1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指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说,中国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说,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在国际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时,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在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申天娇说,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契合宣言和行动纲领宗旨,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中国少数民族发展权保护、脱贫攻坚对保护人权的意义、中国人权教育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新华社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石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主题边会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边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脱贫攻坚、荒漠化治理、反恐、残疾人体育权利等议题,交流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范九利表示,中国通过不断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切实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可以将中国经验分享给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促进全球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方强认为,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法律研究和人权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具体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表示,从构建完整的脱贫攻坚法律体系,到最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持续为减贫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自摩洛哥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何晓娜表示,中国对扶贫、经济发展和法律改革的承诺,证明了其韧性、适应性和致力于促进人类尊严和福祉的奉献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郭淼表示,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通过环境政策、环境义务及责任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予以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中国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宪法精神又尊重人权的反恐法律体系,在开展反恐行动时,中国始终坚守宪法规范的基础,并将人权保护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表示,近年来,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法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成就显著。 【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f3e02e7cd24889f98e1ded4ae8b5a171×tamp=78074
4月15日,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联合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长延堡司法所、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航天六院社区、紫郡长安北社区和雁南中学等单位共同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教育宣讲团学生宣讲员和社区工作者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学校、超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专题讲座和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宣讲与普法宣传活动。 在社区和商超宣讲活动中,宣讲小组与居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防范电信诈骗,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难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在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宣讲小组详细讲解了安全生产知识,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重点强调了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宣讲小组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实用的操作指导,帮助建筑工人们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大意义。在雁南中学,宣讲员围绕学生关心的“网络安全”进行专题讲解,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通过活动的开展,西北政法大学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和居民群众深刻地认识国家安全形势,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使命,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通讯员 金山)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4-04/17/content_10657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