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西北政法大学校友座谈会暨校友论坛之法律文化沙龙活动在长安校区如期举行。田文昌、朱明勇、汪功新、杨文斌、汪少鹏、汝亚国、梁亚丽、严华丰等8位校友应邀回到母校,为母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在校学弟学妹们的学习进步倾情教诲。 上午,校友座谈会在长安校区校务楼四楼会议室举行,校长贾宇出席了会议。在三个小时的座谈中校友们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在母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事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表达了校友们对母校的拳拳之心。贾宇对校友们长期以来对母校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学校将高度重视校友们所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并将逐条梳理,尽快落实,决不辜负校友们对母校的爱护和期望。冯卫国、杜发全、王政勋、张国伟、陈京春等教师代表及校友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下午,校友论坛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校内外师生及部分校友近300人参加了论坛。论坛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聆听这些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做出积极贡献的众位学长们的事迹,不时地向他们提出各种问题。众位久经沙场的大律师犹如站在法庭辩论席上,全心投入侃侃而谈,没有丝毫懈怠,不带些许厌烦。 校友们结合自己的从业经历与人生感悟,向同学们阐明了要成为一名合格律师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人格素质、责任心、应变能力。同时告诫同学们,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要有认真的态度,要多读书,永远要保持质疑的精神;要具有足够的勇气和高超的技术,以及扎实的专业基础、敬业的精神以及一定的法律情怀;要正确定位辩护律师的角色,要明确自己的人生规划,坚守自己的岗位,要有一颗守得住寂寞、不投机取巧的心,认真做好每个环节;要跳出刑辩看刑辩,把基础知识学扎实,学会创新性的思维方式。 沙龙活动共进行了3个多小时,最后在校友和同学们的依依不舍中圆满结束。
2017-03-273月22日,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综合研判工作会议在长安校区举行。省委干部教育办公室副主任郭文超任组长的考核研判工作组一行6人到我校具体负责考核研判工作。学校党政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会委员,正处级干部,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宋觉主持。 考核研判工作组组长郭文超在讲话中介绍了本次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考核内容和方法步骤。他指出,开展考核研判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省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举措。2016年度考核研判工作要按照省属高校领导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管理办法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学校相关人员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考核研判工作的新内涵、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围绕“追赶超越”的总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考核研判工作。考核评议过程要发扬民主、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要突出从严管理,充分运用考核和综合研判结果,推动学校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校党委书记宋觉代表学校领导班子作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他指出,2016年学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追赶超越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他从顶层设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工作、内涵建设、学校内部治理、民生工程建设等七个方面对2016年度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了述职报告,对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 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环节,参会同志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测评,对学校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新提拔任用的1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会后,考核组与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并查阅了学校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支撑材料,全面完整地掌握了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体情况。本次年度考核研判情况由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教工委随后向学校反馈。
2017-03-233月17日下午,学校召开党群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党组织书记会议。在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会议重点学习传达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召开的有关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校党委书记宋觉,副书记赵健、李平安,纪委书记罗新远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赵健同志主持。 党委副书记李平安首先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娄勤俭、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娄勤俭书记的讲话强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个原则立场,把握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把握改革创新这个方式方法,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障;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需要,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需要,是助力追赶超越的需要,是维护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推动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突出“四个相统一”,着力增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要聚焦“四个正确认识”,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不折不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持续用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 毛万春副书记的讲话指出,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把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到实处,把加强思想阵地建设落到实处,把助力陕西追赶超越落到实处,把凝练大学精神落在实处,把提高师生政治素质落在实处,把用好“三项机制”落到实处,把维护高校和谐稳定落到实处。 校党委书记宋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学校2017年度工作在开学第一天已经部署,新学期各项工作进入状态早、步入正轨快。从2月份以来,省委、省委高教工委陆续召开了思想政治工作会、统战工作会、政法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会、稳定安全工作会,今天会上集中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并由党群各部门负责同志结合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和思政工作,就是要上下贯通,无缝对接,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宋觉同志结合学校实际强调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要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深入地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照党员标准约束言行,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按照“五个坚持”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和谐稳定,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按照提高“四个正确认识”的要求,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是用好“三项机制”,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振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四是聚焦“关键少数”,加强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小落细落实。充分发挥校内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作用,强化精准指导,层层传导压力,用好“四种形态”,发挥好检查督导的把关定向、校正纠偏作用。 五是高度重视做好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省委“三个坚决防止”的工作要求,守住底线,强化预警,抓早抓细抓苗头,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纪委书记罗新远分别传达了省委高教工委书记董小龙在全省高校稳定安全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签署稳定安全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说明和安排。 罗新远纪委书记在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署的说明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晰责任清单,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每学期双报告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当中,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党政办、工会、团委等党群职能部门负责人,结合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对年度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周密部署和细化安排。 校党委副书记赵健同志在会议总结中要求,党群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领会学习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把广大师生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017-03-223月18日,以“跨界整合,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不良资产处置与基金投资(西安)金融法律论坛在西安浐灞生态区成功召开。来自全国各地法律界、金融界5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此次论坛由我校金融法研究中心与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陕西省律师协会、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我校法治陕西协同创新中心协办。 论坛从法学研究、政府监管、司法审判、业界实务操作等多维度研讨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创新、AMC收购重组、不良资产基金投资热点问题,并提出实务解决方案。我校经济法学院院长、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强力教授主持论坛主旨演讲阶段,并作了“不良资产处置与基金投资法律构架及问题与对策”的主题演讲。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重点阐述了不良资产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则建议金融法改革应扬长避短、避虚就实。 在主题论坛中,与会的专家、学者还就中国经济发展历史新节点不良资产投资机遇及市场化处置方式创新,不良资产证券化模式创新及实务操作,不良资产投资基金模式创新、风险控制及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实务操作等三大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2017-03-22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调剂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现将我院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汉卿 成 员:黄发建、淡新昌、张学龙 工作人员:王菡之、马军强、徐秉鹏、吴 亢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人数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31 44 66 176 全日制法律(法学) 310 44 66 123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10 44 66 50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310 44 66 50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3月24日(上午8:30——下午4:30); 2、报到地点: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4、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6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5、专业面试时间:3月25日、26日(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6、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月25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 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 五、调剂政策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上线考生数 接收调剂数 调剂条件 全日制法律(法学) 123 97 51 仅限接收报考校内(一志愿)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50 11 49 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50 7 53 1、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2)。 2、接收校内外法学学术学位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所有调剂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各专业的考生,符合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条件的,请尽快填报调剂志愿,调剂截止日期为3月22日下午5点。调剂截止后,我院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尽快回复,3月23日上午12点之前未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 调剂参加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我院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后2天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我院不做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积极争取其他学校调剂机会。 六、复试环节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专业面试:60分,专业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量化标准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各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按310分计算);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总成绩。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八、咨询电话 淡老师:85385174 王老师:85385137 九、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学校研招办为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申诉电话:029-85385134。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7-03-21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复试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参加我校各招生专业(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国际商务、法律、翻译和新闻与传播)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专业要求的最低分数线,各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为220分,单科不划线。 二、调剂安排 法学学术型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全日制法律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和公共管理专业一志愿生源数量总体充足,不接收校外调剂。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详见附件2.3.4.5,需要说明的是: 1.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法学)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附件6),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其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2.所有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 3.各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并按照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参加复试,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4.各学院将在复试结果公示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5.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按原成绩量化计算。其他各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一律按“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一区)”量化计算。 三、复试安排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布复试方案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按时参加复试,逾期学校将不再组织。复试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四、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3月23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五、破格要求 (一)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凡提出破格申请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所报考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 2.破格分数不得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 3.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2日12:00前将破格申请递交到相关学院,经省招办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由各学院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发放。 七、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纪委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纪检监察电话:029-88182234。 咨询监督电话:029-85385134。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 1.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复试分数线 2.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内调剂) 3.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外调剂) 4.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5.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7.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复试分数线 一、学术型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附件2 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内调剂)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 招生规模×120% -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3 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外调剂)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 招生规模×120% -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4 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 招生规模×120% -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5 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 招生规模×120% -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6 教研厅[2016]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三、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五、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安排办法,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9月14日 附件7 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2017-03-213月16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我校承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教育巡回展(西安站)信息发布会在长安校区举行。副校长王瀚、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处处长孙建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副处长韩三军以及我校相关部门代表出席了本场发布会。 发布会上,韩三军介绍了2017年国际教育巡回展的基本情况,此次参展院有来自全球2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50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包括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中学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其中,加拿大、意大利、马来西亚、新西兰、阿联酋、英国的参展院校将以国家展团形式参展。 孙建宁指出,陕西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教育国际化,积极为学生提供对外交流的平台,在积极引导优秀学生“走出去”开阔眼界的同时,更鼓励海外学子“走回来”为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而努力,为陕西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希望本次交流会能为陕西的教育和留学服务带来更多机遇。 王瀚谈到,教育国际化既是现代教育的成功经验,也是高等教育的未来趋势。教育国际化是国家的新战略,在深化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之下,高校必须具有国际化的视野,构建国际化的舞台。我校十三五计划已将国际化教育列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计划将优秀的教师与同学资助派出;尤其在一带一路的有关政策下,中国应当打开国门,让中国的人才走出去,培养国际化的视野与思想,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凤凰网陕西频道、陕西传媒网、西部网等二十余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2016年8月,我校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正式成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培训基地,开展“计划外2+2国际本科项目”。该项目可以充分发挥我校优势与资源,借鉴国际先进的教学模式,为学生平稳过渡到国外优质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使学生攻读国外本科学位更省时、更经济、更放心。结合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项目建设的政策性指导与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学生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档案存放、落户派遣、回国工作信息等一条龙配套服务。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的项目运作,将有效提高我校的国际化教育程度与教育水平。“计划外2+2国际本科项目”的开展,能够满足西北地区学生实现留学海外的需求与愿望,同时为我省乃至西北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摄影:杜超英
2017-03-173月14日,由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安市乾县商会和西北政法大学商学院联合承办的“振兴大西安商会做贡献——丝路商会经济2017春季论坛”在我校长安校区成功召开。市工商联副主席张春莹、校总会计师刘鹏伟、乾县商会会长胡智、区县工商联、各地方商会、企业界人士、我校商学院领导班子和相关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二百余人参加论坛。 刘鹏伟致开幕词,他认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和高校密切协作,已经成为引领发展新动力、消费新方式、产业新形态、创新新主体、就业新载体的基础力量和主要依托。政府、高校与商会的合作是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投身振兴大西安的积极尝试,同时也是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新范例,今后必将创造巨大的社会价值。 张春莹在主题发言中,充分肯定了高校和商会在西安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此次论坛的召开给予了高度赞誉。同时,他强调企业与高校应在“一带一路”框架思路下,结合“互联网+”的时代要求,协同创新,合作共赢,实现共同繁荣。 随后,胡智作了《发展商会经济——助推地方经济增长》报告,商学院院长张荣刚作了《2017年经济形势运行分析》报告。 论坛第二部分,西安市工商联经联处处长韩磊、西安市安康商会执行会长唐明亮、西安汇安环保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全、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杨为乔、商学院副教授徐京平分别结合“一带一路”、“商会经济”、“发展自我”、“贡献西安”的主题,对商会的服务功能、商会在本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一系列议题进行探讨。 “2017年丝路商会经济论坛”的成功举办,加强了高校和商会间的合作与交流,明确了企业为主体、高校为依托、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思路,切实促进了我校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工作。
2017-03-163月14日,“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研讨会在我校雁塔校区举办。会议由法治陕西协同中心、行政法学院主办。陕西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处长张宏德、陕西省检察院、西安市铁路检察院、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榆林市检察院代表以及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副院长李瑰华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等相关专业教师代表共三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为行政法学院彭涛副教授主持的未央区检察院专项研究项目“行政公益诉讼研究”专题研讨会。 会议分为实践问题探讨和理论研究解答两部分。在实践问题探讨部分,张宏德从行政公益诉讼试点的基本情况入手,提出了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中存在与法院沟通不畅、检察机关地位不明、举证责任模糊、线索取得困难等方面的问题。陕西省检察院杨辉处长认为行政公益诉讼推行困难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社会共识、司法共识和理论共识。未央区检察院樊永明科长总结行政公益诉讼具体操作中的问题,提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确定被告难、鉴定费用高以及民、行公益诉讼是否可以竞合等问题。榆林市检察院文斌认为行政公益诉讼实施中存在的一系列技术问题根源在于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的地位不明确。陕西省检察院刘高鹏、田银辉、刘艳容围绕行政公益诉讼分别提出了行政处理与刑事处理是否冲突、公益诉讼损害确定标准、行政公益诉讼类型化以及约束机制等问题。西安铁路检察院分院党军提出了具体行政法律适用的问题。 会议第二部分由西北政法大学专业教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彭涛分别从检察权与司法权的关系、行政公益诉讼理论、行政公益诉讼被告的确定标准、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竟合、程序等五个角度对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李瑰华从自身实践经验出发,对司法审查范围、鉴定费用、行政处理与刑事犯罪是否牵连等问题进行探讨。张佐国从现有法律出发,针对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地位,提出检察权应当与司法权、行政权协作配合,共同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王玉楼、周敏、谢鹏远、胡晓玲等分别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讨。 王周户和张宏德总结发言中提出,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种监督方式,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当事人来讲是不合适的,检察权作为一种重权,是必要的手段,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使用。同时认为行政公益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的特别类型,只要立场清楚,技术不是问题。
2017-03-15为满足法院、检察院系统对司法辅助人才的迫切需求,3月10日,我校与华可教育研究院共建的全国首家“司法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在雁塔校区揭牌成立。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华可教育研究院院长著名诉讼法学专家徐静村教授、华可教育负责人胡平及兄弟院校、新闻媒体、相关学院领导50多人出席了揭牌仪式。仪式由培训中心主任义海忠教授主持。 李平安代表学校致辞。他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及办学特色,认为创建“司法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既与我校培养服务社会需求人才的目标相一致,又符合国家司法改革的要求。培训基地应在司法辅助人才的招录聘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职务序列、职业保障等方面,进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完善和提高司法人才的执法能力及执法水平,为全面法治社会建设服务。 徐静村充分肯定了适时成立“司法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的重要意义,认为华可教育研究院具有成熟的司法辅助师资队伍和完整系统的培训教材,能有效地提升基地的研究能力及培训水平,满足司法改革对专业化司法辅助人员普遍需求。 华可教育负责人胡平表示,华可教育将以“西北政法大学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为教育平台,为司法辅助人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最后,李平安与胡平共同为“司法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揭牌。 摄影:杜超英
2017-03-13春回大地,万物竞发。3月12日下午,后勤保障处联合校团委在长安校区体育部北侧开展“植树护生态,携手向未来”植树护绿主题活动。后勤保障处、校团委、西安校友会代表及部分师生共同参与此次活动。 师生在主题横幅上郑重签名,表达对绿色校园建设的支持与承诺。随后,大家分组协作,挥锹铲土、扶苗培土、提水浇灌,现场热火朝天、秩序井然。学生代表表示,亲手种下一棵树,就像是许下一个绿色的约定,在培土浇水中感受到劳动的充实,更体会到建设美丽校园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校友会代表也感慨道,重返母校参与植树倍感亲切,植树活动不仅美化了校园环境,更传承了爱校荣校的深厚情怀,未来将继续关心支持学校的绿色发展。 (供稿:后勤保障处 撰稿:王泽坤 审核:朱锋 )
3月13日上午,离退休管理处党委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各项任务。党委书记马光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学校“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要把正确政绩观融入离退休服务保障各项工作,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老同志们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务实作风提升离退休管理服务水平,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供稿:离退处 撰稿:王星泽 审核:马光明)
3月12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国家宗教事务局课题申报辅导会,公安学院院长刘仁琦教授、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李锋教授担任指导专家,统战部、科研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统战部副部长吕凌表示,此次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组织,国家安全学院、公安学院等多个学院参与,是开展有组织科研的重要表现,希望课题申报人珍惜此次辅导机会,精心打磨课题申报书,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彭瑞花向大家介绍了招标课题的申报要求、课题撰写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相关政策等。11位课题申报人围绕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基本思路、研究方案、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等核心内容依次进行汇报。 刘仁琦、李锋两位指导专家结合每份申报书的优缺点,就选题立意、科学问题凝练、基本观点、创新之处等关键环节进行了一对一的辅导,并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李锋教授还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了项目申报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科研处项目科秦远就如何规范填写课题申报书进行介绍,并就格式方面应当注意的事项做了提示。 (供稿: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 撰稿:王雨婷 审核:李锋)
3月13日上午,“《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 赵万东表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举措,希望宣讲团迅速架起法典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扛起时代责任,全方位、多层次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坚持研以致用、深学细讲,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确立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迈向了系统化、集成化、法典化的全新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建设,由专业教师、在读学生与校友共同参与。 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团长韩利琳教授、副团长薛亮教授表示,将立即行动,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到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的力量。 【西部法治报】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成立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3位部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司法部部长贺荣—— 政府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 “大会刚刚审议通过3部重要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司法部部长贺荣说。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十四五”时期,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60部,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65件次、废止53件,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贺荣介绍,内容上,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22部配套规定,对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效率上,用“小快灵”立法及时回应大民生。比如,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惠及13.9亿社保卡的持有人员;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治理网络消费痛点难点,惠及9亿多网上消费者。 “开局之年,政府立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使法治更好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贺荣表示,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突出促进科技创新,突出保障民生,突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人民日报|第三场部长通道 谋发展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