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倒逼教育改革 双导师制落地生根 人民网西安9月21日电 9月20日19点30分,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5级硕士入学教育暨导师见面会在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冯冬梅、院长孙江,各位导师以及新一级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会议。学院在入学之初就为同学们准备了一份惊喜,来自陕西省广播电视台、新华社陕西分社、西部网、陕西人民出版社等单位的多名资深传媒工作者将作为实务导师参与到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之中。 2015年被称为媒介融合元年,媒介受信息技术的影响不断加深,整个传媒行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孙江院长在迎新致辞中特别指出,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务院关于文化贸易、三网融合、文化企业的意见便不断出台,文化传媒产业迫切需要实现转型发展。目前,互联网、自媒体发展势头依然强劲,传播主体、传播手段、传播内容更加多样化,这些变化不仅影响了人们的媒介接触习惯和生活方式,也通过市场对传媒人才的需求体现出来,新闻传播教育亟需在改革浪潮中重新定位自身的价值。 新闻传播学是典型的应用学科,更加需要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紧密结合的培养方式。我国的新闻传播学教育长期以来以学术型硕士的培养为主,直到2011年首次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才实现了传媒人才培养的双轨制。2013年,教育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实践教学理念的不断深入。2015年,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院校的数量已经超过100个,但高层次应用型传媒人才的断层依然存在,新闻与传播硕士的培养也还面临导师数量不足、实践培养方案难以落实、无法形成完整就业链条等诸多问题。 2015年,也是西北政法大学首次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年份,新闻传播学院结合传媒发展趋势与传媒教育特点进行了改革。为了保障实践教学的质量,按专业方向划分的导师组已经成立,在促进资源共享的前提下将导师引入学生培养的教学、实践、实习、论文、就业等全部环节,真正将“双导师制”落到实处,实现专业培养和品牌培养。同时,学院也创造性的向学术型硕士开放实务导师的选择,希望以科学研究促进实践教学“生根”,形成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的有利局面。而面对媒介融合的挑战,新闻传播学学院认为强化特色与优势具有重要意义,所以也将整合利用西北政法大学的优质资源,首次在法制新闻相关方向为学生配备法律专业导师。 会议期间,新闻传播学院为各位实务导师颁发了聘书。来自传媒、出版、文化产业等多个领域的导师们表达了对于传媒行业的真知灼见并在思维转变、刻苦求实、开阔视野、坚定理想等方面对同学们提出了期许。一个行业的根基在于人才,以人才为核心建立的产学研平台有利于行业的创新与发展。陕西广播电视台黄寿先副台长在发言中指出,传统媒体正面临着生死搏斗,在此时加强与理论界合作,加强与年轻人的交流无疑会为行业发展带来活力。而面对各种对于传媒行业走向的说法,各方都还在探索,但同学们要坚定新闻视野是永恒的,要坚定自己的选择,相信年轻,相信未来。 西部地区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发展区域,资源的对接与产业的转型升级对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互联网时代发展的西部传媒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一支兼具理论基础、专业技能与职业操守的高素质传媒人才队伍,必将成为我们相信传媒行业美好未来的最重要的依据。 适应媒介融合人才需求 西北政法新闻硕士双导师制落地 新华网西安9月21日电(记者陈昌奇)记者20日从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获悉,该院2015年在法制新闻相关方向为硕士研究生配备法律专业导师,同时,聘请多名传媒工作者作为实务导师参与研究生培养,形成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将“双导师制”落实到学生培养的教学、实践、实习、论文、就业等环节。2015年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培养,首次在法制新闻相关方向配备法律专业导师,将专业培养和品牌培养相结合。同时,向学术型硕士开放实务导师的选择,采用同步教学的方法,以科学研究促进实践教学“生根”。 2015年,全国招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院校数量超过百所,但高层次应用型传媒人才断层依然存在,新闻与传播硕士的培养仍面临导师数量不足、实践方案难落实等局面。 陕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黄寿先对此表示,传统媒体正面临变革,高等学校加强与理论界、实务界合作,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将给传媒行业带来新活力。
2015-09-22陕西传媒网讯(见习记者 谷云松)9月20日晚,一曲《保卫黄河》拉开了西北政法大学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迎新文艺晚会。 随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登台致辞,并与与合唱团合唱了《陕北公学校歌》,赢得了观众的热烈掌声。 晚会现场,西北政法大学的同学们用舞蹈向为抗日战争胜利而献身的勇士们致敬,用歌声彰显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自弹自唱的原创曲目,动感活泼的啦啦操表演,新生军训团的大合唱,一个个精彩的节目将晚会推向高潮。 据了解,此次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暨迎新晚会旨在缅怀先烈,激发同学们的爱国主义热情。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新生更快融入到学校的氛围中。 摄像/剪辑/配音:谷云松
2015-09-229月20日19时30分,西北政法大学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迎新文艺晚会在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安校区广场隆重举行。 晚会首先由陕西广播电视台陈鑫等带来助兴朗诵表演《西法大 陕公情》。之后伴随着《大刀进行曲》、《小路》、《保卫黄河》三首脍炙人口的抗战歌曲,西北政法大学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迎新文艺晚会正式拉开帷幕。其后,校长贾宇登台致辞。他特别提到,陕北公学是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为了铭记历史,传承抗战精神,发扬革命热情,西北政法有责任和义务,延续陕北公学的伟大精神内涵。经讨论决定重新为《陕北公学校歌》填词,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希望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西北政法的明天会更美好。 “努力,努力,争当国防教育的模范……”随后,贾宇校长与西北政法合唱团共同演唱了这首新编《陕北公学校歌》。 本次晚会紧紧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主题,舞蹈表演《魂铸巴山》谱写了抗战年代军民为祖国英勇奋战、不畏牺牲的慷慨悲歌,向为抗日战争胜利而献身的勇士们致敬。2015级新生军训旅五团演唱歌曲《当那一天来临》、《强军之歌》通过演唱红歌,展现了大学新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国家一级演员黄德华女士特别助阵本次晚会,她带来了《沁园春·雪》等三首革命歌曲,在纪念革命先烈同时也鼓舞了当代大学生刻苦求真的革命精神。 晚会同时充分展现大学生的青春本色与风采,艺术节歌曲大赛冠军冉璪婕带来其夺冠曲目《wrecking ball》,极具感染力的嗓音赢得全场喝彩。啦啦操表演活泼又极具张力,队员们配合默契,彰显了新时期大学生的青春活力与协作精神。个人弹唱原创曲目《指尖流淌的青春》,用动听的歌声讲述着青春的故事。此外,2015年度新生军训教员还为全体师生带来了助兴表演,赢得了在场观众的欢呼、喝彩。至此,2015届新生军训活动也宣告结束,全体新生将开始在西北政法大学的四年学习生活。 最后,校园晚会在校管弦乐团弦乐组小提琴齐奏《新春乐》的欢快乐声中落下帷幕。(杨欣) 更多晚会精彩图片,请浏览陕西传媒网http://www.sxdaily.com.cn/n/2015/0921/c375-5741851-1.html
2015-09-22暑期实践到乡村 记者 刘新武 《光明日报》( 2015年07月21日 06版) 7月20日,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利用暑期组织部分大学生来到河北省兴隆县半壁山镇开展社会调研实践活动。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大学生们将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传播技能为当地建立微信公众平台、拍摄微视频作品,帮助推销当地的土特产品和旅游资源,并借助新媒体辅助开展基层党建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图为大学生在展示他们创建的微信公众平台“半壁山之窗”。 暑期实践到乡村 2015-07-20 11:40|作者:|来源:新华社 7月19日,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指导老师(中)与河北省兴隆县半壁山镇代表共同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7月19日,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学生(右一)在兴隆县半壁山镇靳杖子村向村民们介绍新建的微信公众平台“半壁山之窗”的主要内容。 7月19日,兴隆县半壁山镇靳杖子村的村民(中)在向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几名大学生介绍当地果树的生长规律和栽培方法。 7月19日,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一名大学生在兴隆县半壁山镇展示由该院学生创建的微信公众平台“半壁山之窗”。 当日,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利用暑假期间组织部分大学生来到河北省兴隆县半壁山镇开展社会调研实践活动。据介绍,在为期半个月的时间内,大学生们除了实地向村民学习农村的生产知识外,还将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传播技能为当地建立微信公众平台,拍摄微视频作品,帮助推销当地的土特产品和旅游资源,并借助新媒体辅助开展基层党建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 新华社记者 鲁鹏 摄 半壁山镇携西法大探新媒体基层服务模式 大学生帮村民开微店 2015-07-20 10:5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新记者姓名} 责任编辑:程春雨 2015年07月20日 1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0日电 西北政法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挂牌仪式19日在半壁山镇人民政府正式揭牌。 同期,来自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专家带领优秀研究生与本科生在半壁山镇开展他们“三下乡”服务基层乡镇政府的行动,以帮助半壁山镇政府借助新媒体的作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及基层政府的服务水平,并引导农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店等新媒体技术为自己的特色农副产品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 据悉,这是双方合作的 “半壁山镇借助新媒体加强基层党建与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落地实施。该项目以半壁山镇基层党建与社会公共服务为核心,利用新媒体和高校智库资源,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梦。 半壁山镇政府领导表示,“从基层政府来讲,目前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智能手机在广大农村不断普及,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合作,就是将基层党建、政务公开和社会公共服务进行‘互联网+’的一个尝试。” “新媒体工具帮助镇政府改变此前只能通过‘大 喇叭’喊话、一个一个打电话、发短信、贴告示(未必所有人都能看到)这样低效的信息传达方式。未来通过“半壁山之窗”微信公众号以及配套的微信群,我们可以及时将上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党员学习资料等直接推送到党员群众面前,提高党建工作效率。” “在政府服务方面,新媒体的‘便民’特点,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并增加了政府和老百姓的互动。移动互联时代,不管是在外务工还是留守在家的村民,都可以在手机上第一时间收到镇政府发布的利农、惠农政策,并进行监督,这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国家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当村民有任何疑问时候,还可摆脱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及时通过微信进行反馈。” 该领导表示。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孙江教授表示,“与半壁山的这次合作,是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暑期“三下乡”的社会调研实践项目,通过和各地基层政府合作,可让我们的大学生更‘接地气’,在强化专业能力的同时,也了解中国基层的政务、经济等情况,帮助学生们快速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正贴合了当下教育改革的呼声和需求。” 据介绍,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专家和学生已经帮助半壁山镇政府建设并指导了运营“半壁山之窗”微信公众号。与此同时,通过拍摄半壁山镇形象宣传片、制作文化创意产品等方式,推广半壁山的景观与人文,在此基础上,指导农民兄弟开办系列“半壁山微店”,将其土特产品和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 资料显示,半壁山镇地处河北省兴隆县南部中心镇,也是全国重点镇及省级重点培育镇。小镇历史悠久,民风淳厚,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80%,气候宜人,环境清幽,四季瓜果飘香,矿产资源丰富。与北京、天津等一线城市距离都在两小时车程,交通便捷,地理优势鲜明,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 近年来,半壁山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镇、工贸强镇、旅游兴镇、小城镇建设带镇”的发展战略,以基层党建促进社会发展,努力打造农工贸与“生态旅游”协调发展的特色小镇。(完)
2015-08-2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特别是围绕当前社会矛盾的热点和焦点,提出了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四个“决不允许”抓住了当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和底线,掷地有声,令人振奋。但是,贯彻落实四个“决不允许”绝非一蹴而就,需要更为细致的设计与艰苦的努力。 杜绝司法不作为,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 “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护住了司法介入的源头。对群众报警在第一时间介入,既可以保护群众利益,也有助于稳住事态,平息纠纷,将解决问题与纠纷的途径及时推向法律轨道。但是,实践中,少数司法机关或者工作人员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或者推诿的现象屡有发生,损害了司法公信,伤害了群众感情。这实际上是政法工作中的玩忽职守、不作为,严重的还涉嫌犯罪。 这就要求,第一,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提高公安干警的执法理念和职业素养,提高接警和处警能力,继续推进警力下沉,实现迅速出警、处警。第二,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机制。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法院有案不接、有诉不理,检察院自侦部门有案不查的现象,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 践行司法为民,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是对司法程序公平的保障。只有让普通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该赢的官司,看得见法治的希望,群众才愿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上访缠访闹访乃至极端事件的发生。 这就要求,第一,构建科学合理的诉讼程序体系。必须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科学合理地简化诉讼流程,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群众讼累,放宽诉讼费缓、减、免的规定限制,确保普通群众能“打得起官司”,依法维权。 第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完善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不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切实落实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而且要完善对刑事被害人和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尤其是针对农民工、城市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提供司法援助。在律师或者法律志愿者的帮助下,他们能够依法维权,防止由于贫富差距导致司法不公。同时,完善被害人的国家救助制度,对于因为受到犯罪侵犯,特别是得不到犯罪人赔偿而陷入困境的被害人进行适当补偿。 第三,严格规范执行律师代理收费制度,对超标准乱收费的现象予以严格监管与处置。对一些通过坑蒙拐骗和缠诉、扰诉等不正当手段收取不明真相当事人的费用,扰乱诉讼秩序和诉讼代理服务市场秩序的黑律师、诉讼掮客等,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大取缔和打击力度。 最后,加大对普通当事人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认真做好导诉、诉讼风险提示、举证告知等工作,避免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因请不起律师而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让人民群众打得起也打得赢该赢的官司,让群众在一个个案件中看到司法为民,看到法治的希望之光。 切实规制权力,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疏通了司法公正的渠道。只有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才能扫清司法公正道路上的“拦路虎”,保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法律实施的关键,是保障权益、规制权力。法治的精髓在于“保障私权、约束公权”。四个“决不允许”的出发点是保障群众权益,落脚点则必须从规制公权力做起。群众权益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力是否尽职到位不滥用。在现行法制框架下,法律已经充分赋予公民内容广泛、形式丰富的权利,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但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知法犯法、司法不公、滥用权力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仍很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这就要求必须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釜底抽薪。首先,在权力制约方面,要规范各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政法机关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其次,在权力监督方面,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政法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事求是地说,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要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察,加强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再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权力公开方面,要推行地方各级政法机关公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后,严格惩处措施。对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机关和个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惩不贷,追究经济、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守护司法公正,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是对司法公正的最后守护。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的冤假错案问题,引发了人们对于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强烈质疑,司法公平正义受到严峻的挑战。要防止冤假错案,必须做到—— 司法人员坚守法治信仰,摒弃错误的司法观念。比如,公检法三机关应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现实情况却是配合为主、制约为辅,甚至没有制约。又比如依法办事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有的地方认为稳定压倒一切,为了稳定就可以不讲法不讲理,这种观念也必须转变。 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司法权在行使过程中不受外界特别是党政领导、行政机关、新闻媒体等的非法干扰和影响。 司法人员必须廉洁司法,提高专业司法能力。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有二:一是没有公正的立场,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二是没有公正的能力,专业水平不够。解决廉洁问题,需要建立财产公示制度。从防范角度出发,财产公示制度能够有效督促司法人员抑制贪念,克己奉公。要综合运用政策措施和法律严惩司法腐败现象。例如严打洗钱、跨国追逃、没收非法财物,筑牢反腐败的防线。解决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就要改革司法人员录用遴选机制。例如,基层法院录用法官,从取得司法资格的优秀学生中录取,减少非专业人士。法官、检察官一旦接受任命即可终身任职,非因法定事由并依法定程序不得免职。 提倡司法公开。推动司法公开,包括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公众旁听制度,推行司法文书公开制度。一切暴露在阳光下,接受民众监督,接受社会监督,这就倒逼出廉洁奉公、专业司法,为排除不公正司法、防止冤假错案打下基础。 当然,四个“决不允许”的落实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政法机关的意愿、智慧和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力量共同谋划、参与和推动。四个“决不允许”的实现,核心和关键在于政法机关发挥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作用,但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配合和呵护绝不可少。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人民法院报:建设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 贾 宇 政法队伍要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政法队伍要能力过硬,以维权促维稳,践行群众路线。政法队伍建设需要理实俱进、双向互动、优势互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和基本任务,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政法队伍要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并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对政法队伍所应具备的政治性、人民性的根本要求。政法干警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这是政法队伍的政治责任与社会担当。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最近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这表明了党中央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政法战线应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信仰法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坚持法治思维,坚决依法办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而人民群众是否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的公信力。要提升司法公信力,除了要求司法人员提升专业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公正外,还必须树立司法权威。“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如果没有司法权威,社会秩序缺少法律的规范和维系,整个社会将会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没有司法权威,很难建立司法公信。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要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深化确保司法权独立行使的体制、机制以及经费、人事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排除各种法外干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 政法队伍要能力过硬,以维权促维稳,践行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这不仅是对政法队伍的政治要求,也对政法队伍的专业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贫富悬殊持续加大,民生问题突出,社会心理趋向失衡。群体性事件多发,恶性案件频发,个体之间、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化。与分裂主义、恐怖主义的斗争日益尖锐。在社会矛盾集中喷发的转型时期,政法工作十分繁重,压力巨大,提高法律职业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政法队伍要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将一般情形下的形式理性与特别案件中的实质理性紧密结合,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解决好。此外,政法干警要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引导舆论,抢占话语权,增进社会沟通能力和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并指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维权对于维稳的决定性意义。实证研究表明,诸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与官员的滥作为与不作为,群众的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得不到重视和保护有关。因此,要做好维稳工作的根本在于做好维权。而有效地维护群众合理合法的权益,需要执法者和司法者的能力和智慧。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的同时,更要探究引发社会矛盾冲突的根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的进步和完善,消解社会矛盾于无形,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了政法战线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他指出,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为新时期政法战线坚持“人民性”,走群众路线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毋庸讳言,当前政法队伍中也存在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现实问题,违背了党的性质和宗旨,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面对问题,正确的态度是不回避、不纠结,坚定地走群众路线,“一刻也不要离开群众”,“一心一意老老实实把屁股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的端端的”,只有厉行执法为民、司法为民,才能创造性地开展政法工作,为人民谋福祉。如果丧失法律信仰,道德沦丧,穷于应付,投机钻营,置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即便拥有熟练的司法技巧,这些技巧也会蜕变为“奇巧淫计”,异化为瓦解司法公正的手段。 政法队伍建设需要理实俱进、双向互动、优势互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而要实现这一建设目标,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离不开高水平的法学教育。 三十多年来,法学教育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政法院校培养的一些“人才”在实践中不会做群众工作、调解工作,机械办案,无视社会效果,法学教育长期疏离于法律职业的导向,难以满足法治建设的需要。同时,政法机关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急需培养一大批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以满足执法、司法工作的需要。但是,在职培训力量薄弱,不能满足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 面对现实困境,2012年12月,教育部、中政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吹响了深化法学教育改革的号角。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 随着卓越法律人才培育计划的实施,尤其是“双千计划”的推进,政法院校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搭建“校院合作”、“校检合作”法律职业教育平台,法科学生的法治信仰和法律职业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同时,优秀的检察官、法官赴高校任教,也为他们总结实践经验,拔高理论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有力地促进了专家型政法人才的锻造。实践证明,为了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政法院校与实务部门理实俱进、双向互动、优势互补是大势所趋。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2014-02-11在2014年1月7日至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未来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政法工作会议的规格从“全国”变为“中央”,总书记亲自出席政法工作会议,这表明政法工作已成为新的一年党中央施政的优先方向。要充分发挥政法工作对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有力保障作用,积极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处理好政法战线坚持党的领导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 政法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由政法工作的任务、追求和目标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其核心追求是促进社会公平,其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政法工作朝着正确方向前进,才能从顶层设计上把政法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上推进政法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有机统一。在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历史条件下,要更好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党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政法工作应当切实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政法工作应当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唯其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正确行使职权,这与坚持党的领导并不矛盾。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仅要坚持“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总揽大局、协调各方”等原则,还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以及守法等方面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除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外,就是做好组织和宣传教育工作,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保证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而不是包办、代替政法机关的具体业务和工作,更不能违法或不正当地干预政法机关的工作。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更要率先垂范地遵守法律。任何触碰法律红线、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任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任何违反法定干预司法的行为都不是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而是在破坏党的领导。 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体现了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体现了改善党的领导,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任务。 2014年是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启动年,在2013年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方向,勾勒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体性蓝图。只有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将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政法战线才能真正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教授)
2014-01-21在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中间,有个名号颇为响亮的QQ群——“牛肉拉面”。这个QQ群与校长贾宇息息相关,可他本人并不知晓。 贾宇时常到学校食堂三楼学生餐厅吃午饭,每次必点牛肉拉面。碰上蹭饭的学生们,他就请大伙一起吃。 时间长了,全校学生都知道他这个习惯。于是,一群校长的“粉丝们”把那家拉面摊子命名为“校长牌”牛肉拉面,还专门为校长组建了一个“牛肉拉面群”。 “校长喜欢吃牛肉拉面,而同学们又喜欢校长,所以群当然叫‘牛肉拉面群’啦。”刑事法学院的大二学生赵倩倩说,她同时是校报“学通社”的记者。 她告诉记者,一群铁杆粉丝在网络上分享着关于校长的点点滴滴,从求学、从教、研究、改革等,无所不包。 梦想当小学老师 2013年12月21日,由“粉丝”领路,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见到了贾宇。 “校长是怎么炼成的?”记者问。 “我就是山沟沟里的农民家庭出身,‘知识改变命运’这个答案对我来说最合适了。”贾宇说。 贾宇出生在青海省贵德县,那里山清水秀,自然环境优美,素有“小江南”之称。当地人称,“贵德的黄河水可以直接捧起来喝”。在这样环境中长大的贾宇,和人们印象中的西北汉子并不相同,一米七几的身材,清秀的面貌,看起来更像是个“江南才子” “一放假不是打草、捡粪,就是放牛,童年过得单纯而快乐。”描述幼时的经历,贾宇语调轻缓愉快,富有韵律感,尽管他说自己是个急性子。 贾宇的父亲是村里的民办教师,贾宇5岁时就被领到学校上课。第一年,不管什么功课都只在作业本上画圈圈,而每次父亲也都在本子上批一个阅,“父亲也不强求我,等于在学校上了1年幼儿园。” “那个时候最纠结的事情是叫爸爸还是叫老师?印象里一直没搞清楚这件事情。”贾宇说。 贾宇称初中之前,自己是自然的孩童状态,不知道何为梦想。他留下的是“作业少,天天漫山遍野地玩”的记忆。 等到开始思考“梦想”这个名词的时候,他已经初中毕业了。 “那个时候有个梦想,就是要想办法到小学当老师去。”贾宇说。 这个梦想一经发芽,便迅速成长。但是在追梦的过程中,贾宇却几经磨砺。 高考数学9分 “开什么玩笑,化学考69分能上重点班?”高一结束,因为文科很优秀,贾宇被推荐去重点班学习,却被身为化学老师的班主任当面拒绝。 贾宇深受刺激,他花费整整一个学期钻研化学,随后顺理成章地进了重点班。 “但是数学、物理依然‘瘸腿’,学不进去。”贾宇回忆,当数学老师转身往黑板上写题的时候,他会夹着乒乓球拍偷偷溜掉。 事后,数学老师特意劝他说:“你的文科很好,是个苗子,但你知道不知道‘见零不取’啊?”当时国家高考规定,数学要是得零分,哪怕其他成绩再高也将与大学无缘。 贾宇开始担心自己的梦想能否实现。一学期后,事情出现了转机,学校决定成立一个文科班。 “我坚决要去文科班,可是班主任很生气,把全班集合起来,当着大家的面,把我逐出了重点班。”贾宇说,“当时很受伤,长大了还是挺理解他的,一个可爱老头儿,就是为学生好。” 高考的时候,贾宇涉险过关。 一道“勾股定理”的数学题目成就了贾宇的大学。“我记得很清楚,有一道题证明‘勾股定理’,一看到这道题心里很高兴,勾股定理在高二第一学期数学课本的第二页……不会是零分了!”时至今日,贾宇还能清楚地体会到34年前的“惊喜”。 出了考场,老师问他:“出来了?一道都不会吧?” “会一道……” “能得几分啊?” “9分!” 两位学术引路人 1979年,贾宇顺利考入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命运这条道路不是早早规划好的,要一步一步走着看。”贾宇说。 他认为,在求学的过程中,有两位恩师是自己法学研究的引路人:“一位是我的硕士导师,周柏森先生;第二位是博士导师,马克昌先生。” 周柏森老师对学问开放的态度,至今让贾宇难以忘却。28年前,贾宇写的名为《论流氓犯罪集团》的硕士毕业论文,为完成这一论文,他泡图书馆,跑公检法,访学者,苦苦研究当时全国“严打”出来的数以万计流氓犯罪集团的成因和对策,“但有的教授认为,我写的东西不是刑法学的内容。” 周柏森给了贾宇坚定的支持,“学问是为了研究和解决问题才存在的,学问是解决问题的工具,不要为了学问而学问,只要有助于说明和解决问题,用什么样的方法和学科知识都可以。” 贾宇顺利通过硕士论文答辩,随后他圆了自己儿时的梦想,做了一名老师。只不过不是当年想象的小学老师,而是在西北政法学院留校任教。 29岁时,贾宇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同年,贾宇遇到了自己的另一位领路人。 1992年,贾宇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马克昌教授。马克昌是新中国刑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与中国人民大学的高铭暄,被称为法学界的“北高南马”。 在马克昌教授的指导下,贾宇的学术研究水平得到更为显著的提高。 在题为《论犯罪故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他创新提出希望故意、容忍故意、放任故意和行为故意、结果故意等新分类法,首创容忍故意的概念,在犯罪故意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 “马克昌老师的学术品格,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贾宇说。 2011年6月22日,马克昌在武汉去世,享年85岁。贾宇回忆说:“先生仙逝前一个月自己曾去探望,没想到在医院病房里,先生仍在伏案写书,医院的茶几上放着一摞一摞的研究资料,一见面便跟自己说起书的进度如何。” 对此,贾宇充满敬意。“生命不息,求学不止。老先生们对国家、民族的责任心,对学问的追求,对学生视如儿女的关心,对我来说既是一种教育,也是一种表率。” 在两位恩师的传授下,贾宇醉心于刑法学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 20年前,贾宇关于我国应大力限制、减少以致最终废除死刑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已成为我国刑法学界越来越广泛的共识,也符合国家立法和司法的发展趋向。 此后,贾宇先后主持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司法部、陕西省规划等项目共16项。著有《国际刑法学》《罪与刑的思辨》《死刑研究》等学术著作,在《国际刑法评论》(英、法、西班牙三种文字出版)《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际国内知名法学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00余篇。 2010年,贾宇被确定为“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教材——《刑法学》”的首席专家。 校长给本科生当导师 2006年,贾宇成为西北政法大学的校长。 两年后,他推出的一项改革——学校与实务部门实行互聘,走在了全国法学教育的前列。 “就是为了解决教师‘不接地气’的问题。”提起改革的出发点,贾宇这样说,老师们学历越来越高,理论上优势充分发挥时,实务短板也越发突出。“作为法学教育,你不了解实务,是教不好学生的。我们找到的办法是:要教好学生,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先让老师懂得实际。” 从2008年开始,西北政法大学与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雁塔区法院等实务部门签订协议,实行让青年老师下基层1年的制度,让40岁以下的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同时聘请实务部门的一线专家到学校为学生授课。 改革收到了诸多好评。2013年10月,由中央政法委主办,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30多所著名法学院校参加的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现场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 贾宇汇报了西北政法大学改革的经验。会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评价:“西北政法大学将法学教育向司法实践延伸的工作起步早、效果好、经验丰富,值得借鉴。”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称:“学习和推广西北政法大学在法律人才互聘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很有意义。” 忙完改革,作为中国法学会的常务理事贾宇,2011年至今,还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其题为《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的报告曾在人民大会堂为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演讲,还曾在原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的主持下,向山东全省20余万干部视频直播演讲。 不同场合,贾宇有着不同的身份。但是他说:“老师、校长、学者这些角色中,我自己最看重的身份是老师。” 贾宇在西北政法大学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他本人也为本科生担任导师。 “我基本上每学年都会和一位青年教师,共同带一门《刑法学》课程,以此来维护跟本科生的接触渠道。我能随时为同学们解疑答惑。”贾宇说,“当有外来学者来学校讲座,看到学生的提问既敏锐又有高度时,我的自豪感便油然而生。” 即便如此,贾宇还依然提醒自己:“现在当校长,给学生上课的时间少了,面对的学生很多,能叫出姓名的学生很少,为此经常感到惭愧。” 他的内心深处一直希望回到1985年时的状态。“读研究生三年级,我就开始代课,那时我知道班上每个学生的情况,课堂上与学生有很多的互动,节假日很多学生经常来家里吃饭。当时虽然物质贫乏,但是精神非常充裕。” 采访接近尾声时,有几个学生敲门走进了办公室。贾宇笑着让他们稍等,“到饭点儿了,今天请你们吃饭,咱边吃边聊,就吃牛肉面。” 贾宇简介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14-01-21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韩利琳 主持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那么首先请你解释一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韩利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相应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资源有偿使用主要涉及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领域的有偿使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主要体现为环境资源税,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在开发利用资源的权利取得需要的费用等都是资源有偿使用的表现形式。如: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探矿权、采矿权的使用费等。矿业权的继受取得发生在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一般遵循的是等价有偿原则取得。 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是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补偿制度是指为了生态系统提供的环境服务能够持续供给和实现生态公平,协调利益相关者的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维护生态安全,减少贫困,国家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对破坏环境服务持续供给的行为者收费,或者对保护环境服务持续供给的行为者予以奖励的法律行为规范的总称。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生态补偿的目的、生态补偿的原则、生态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的途径、生态补偿的标准和生态补偿法律责任等内容。我国目前重点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有四个领域,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生态补偿。 主持人: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在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 韩利琳: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我国缺乏专门性的生态补偿基本法律,生态补偿政策不具延续性。就我国目前的生态补偿发展状况来看,国内尚未建成一套行之有效且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法律政策体系和补偿机制。只是散见于地方性的生态补偿立法。2. 我国对于生态补偿给付主体的规定过于单一,对于具体补偿机关的规定也存在着不明确的成分。我国现有不同位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生态补偿主体及具体补偿机关的职能划分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如《水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为补偿给付主体为国家,但补偿具体机关规定不具体。我国生态补偿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3. 我国生态补偿方式是以政府补偿为主导,而市场补偿滞后。我国的生态补偿是依靠政府采取财政补贴、行政管制等手段进行的,政府具体途径主要有:第一,资金补偿,这是我国最主要、最常采用的补偿形式,由政府直接以货币支付的形式对受偿主体予以补偿,如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第二,实物补偿,即补偿主体通过拨付实物(土地、粮食等)的方式对受偿主体的生产和生活要素进行补偿,提高受偿者的生产能力。第三,政策补偿,即政府针对生态建设者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通过减免税收、贷款优惠、帮助受损地区发展经济以及异地开发等方法进行补偿。第四,智力补偿,又称为技术补偿,通过“授人以渔”的方法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受偿主体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市场化补偿包括:森林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方式。4.生态补偿标准过低,受偿者得不到足额补偿。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各个层面都制定了一些涉及生态补偿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目前已探索建立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度等。但总体来说,生态补偿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补偿标准过低,不足额补偿问题。5. 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主持人:健全我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有哪些具体建议? 韩利琳:健全我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应该包括:1.建立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包括资源自身价格体系和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代价,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计算。2.提高资源开采权有偿取得制度执行力度。如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取得通过招标和拍卖的方式取得,价高者得。3.加强政府对环境资源税、费的监管。 健全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应该包括:1.明确生态补偿的目的。2.生态补偿的原则具体包括。 (1)污染破坏者和受益者分担补偿原则;(2)国家集中收入补偿为主和社会分散补偿为辅原则。(3)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共同发展原则。(5)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3.建立生态补偿评估体系。包括资源的生态价值的技术评估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评估体系。生态补偿技术评估体系包括:环境效益的计量、环境资源的核算等技术层面的问题,决定着生态环境的补偿标准。生态文明考核评估体系包括:考核办法、奖惩机制。4.健全不同领域生态补偿配套的法律制度。如:在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有:保证金制度、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制度、土地复垦制度、生态补偿费制度。5.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根据各领域、不同类型地区的特点,分别制定生态补偿标准,逐步提高补偿标准。6.强化生态补偿责任追究制度 主持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和个人分别扮演什么角色? 韩利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和个人是主要的参与者。公民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消费中提倡绿色消费,提高环保意识。企业在生产中,作为主要的利益的获得者,应当承担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就要求企业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和法律职责。道德层面的责任要求企业健全自律性管理机制,包括: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化、企业内部环保监测机制,行业产品环境标准制度等,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2013-12-12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李明 由于党的历届三中全会往往会对国家未来发展进行战略调整和全面布局,正如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长期的阶级斗争,规划了一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多年高速增长的改革开放道路;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推动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社会各界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抱有较高的期望,并认为给未来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定调布局。而在全会报告中,“文化”一词大约先后出现了18次之多,可见,新一届党中央对文化建设、文化强国极为重视。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而且把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并提而达到一个历史的高度,您认为这其中是否有着某种现实的必要性呢? 李明:是的。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被认为是中国改革纲领性文件,也被视作习李施政纲领的首次系统性亮相。其中把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战略性高度,我认为,党和国家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是由于存在着急迫的现实必要性。这可以从国际、国内两大背景来看。 从国内层面看,我国社会经济已经发展到新阶段,遭遇到很多新问题、新挑战,尤其是要突破片面的唯经济主义发展模式的困境,以及矫治由此而滋生的过度商业化或泛商品主义对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乃至学术生活、艺术生活、宗教生活等非经济领域几乎无所不入地侵染、腐蚀所造成的精神失所、价值失正、权力失重、公义失平、行为失范、情感失贞、人际失信、人心失向、学术失真、艺术失美等并发性弊病,这就使发挥人文精神的文化建设成为当前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中非常迫切的要求。我们党和国家近些年来在调整发展战略、系统全面地深化改革的规划当中,把文化建设、文化强国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事实上,我们要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文化艺术高度繁荣、人民的文化精神生活日益充实而健康、国家软实力的大幅提升等多方面的协同发展。也就是说,文化繁荣同经济富裕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从国际背景来说,在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疲软、增长缓慢的大形势下,中国经济一度保持高速发展,经济总量大幅上涨,从而显得一枝独秀。但是从国家的综合实力来看,在我国经济、军事等硬实力不断增长的同时,文化软实力的发展却相对滞后。这就使我们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国际秩序重建、国际大事件的处理和应对当中话语失力、作用有限。事实上,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慧命在其历史发展中凝结成的优秀成果如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协和万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智慧资源,对当今全球化时代共居地球村的人类来讲,仍然有着普遍的现代甚至未来意义。完全能够与包括西方文化在内的各民族文化在相互同情理解、相互平等交流当中共生共立,共同应对和解决整个人类的全球问题和时代病痛。这就要求党和国家领导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基于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大力发展和发挥我们的文化软实力,从而真正地改善我们的国际形象、提升我们的国际地位、强化我们的国际事务处理能力,并在新的国际秩序重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在战略规划、治国方针以及相应的理论认识上越来越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李明:是的。文化建设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或活动,而是关涉到许多方面。 首先,文化建设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科学发展不仅要求经济增长、政治文明、社会和谐、生态平衡,而且必然要求文化的相应发展繁荣。也就是说,科学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这样一来,对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讲,没有文化的传承发展、没有文化的多元繁荣,民族的历史就不能推进,国家的实力就不能提升,从而就不是有机的、全面的、科学的、真正的发展。有见于此,在我党科学发展观的具体阐述中,就空前地突出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可以说,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其次,文化建设是以人为本的充分体现。党和国家近些年来一再强调以人为本,体察民意,关注民生,并提出要把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这种小康社会在本质上不仅要让人们在物质生活上安全、富足,而且要让人民享有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可见,文化生活水平已经成为衡量民生幸福的基本标识。由于文化是人的基本生存方式或者说“生活样式”,所以对每一位普通公民来讲,如果没有真正、切实享受到精神文明成果,没有应有的充实、丰富的文化生活,这就意味着他没有实现所谓的幸福,也就没有健康、美好的人生。因此,要真正落实以人为本,要切实关注并改善民生,就必须关注文化,并积极开展文化建设。 再次,文化建设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内在要求。目前,整个世界进入了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这就使我们国家遭遇到一系列全新、复杂而又十分关键的挑战和机遇。为了提升国家地位、增强我们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在未来新的世界秩序中享有话语权,就必须调整、完备、提升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这就使国家对文化建设的要求更加紧迫。其中,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中国文化的国际感染力和影响力,就相应成为十分紧迫的需要,使党和国家把文化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具体来讲,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文化软实力,就是要加强我们的文化生命力、文化生产力、文化创造力、文化凝聚力、文化传播力、文化竞争力、文化感染力和文化影响力等一切正能量。当前,虽然我们在这一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仍然没有改变一百七十多年来“西强中弱”的格局。这就必然使我们将在很长的时间内,要坚持不懈的强化文化建设,以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最终实现我们的文化强国梦。 最后,文化建设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文化不仅塑造了一个民族的外在形象,更是凝结着民族的内在精神,从而成为一个民族内部人群共同体的精神家园。由此而在这一人群共同体内部形成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就为社会稳定与和谐提供了一种内在、持久的保障。而开展文化建设,就是整个民族积极不懈地发展本民族优秀文化,并以文化创造及其成果改善人们的生活,充实人们的精神,提升人们的心灵境界,建构人们的意义世界。这就不仅要求党和国家在宏观战略规划中注重经济、政治、社会、生态诸领域和文化发展相协调,实现彼此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五位一体”的和谐关系,而且要引导人民在生活世界里保持自然与人文、物质与精神、现实与理想、身与心 、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融洽。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创造与把握一切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中国培育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谐的政治条件以及和谐的心灵世界。 主持人:如果从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的旧传统和新传统来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是不是也有着历史的必然性呢? 李明:是的。文化强国战略确实可以说是中国式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选择。 从我们民族历史进程的旧传统来看,作为中国文化之主干的儒学,在政治活动领域,一贯性的强调“德治”、“仁政”与“力政”之分、“王道”与“霸道”之别,明确肯定并竭力推扬“德治”、“仁政”、“王道”的价值,同时极力否定并批判“力政”、“暴政”和“霸道”。从而把“德政”、“仁政”、“王道”政治模式视为好的政治,而通过人文教化推行“仁政”、“王道”的“德化”社会则是理想社会。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就已经明确地提出了相关思想。孔子认为,执政者“为政以德”、“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使民也义”而百姓相应能“有耻且格”的德化政策比单一、机械、冷漠的“导之以政”、“齐之以刑”的行政法律手段更高明、更深刻、更有效,同时主张“义以为上”的“兵、食、信”国家要素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王道外交论。其后又有孟荀进一步继承与发挥,积极倡导“仁政”、“隆礼”和“以德服人”而使人心悦诚服的“王道”思想,反对和批判“以力假仁”、“以力服人”、“以兵服人”的“力政”与“霸道”观念。在经济活动领域,儒家主张以人文教化引导经济行为,为经济活动、经济生活划定道义原则和底线。孔子认为,执政者有义务和责任“庶民”、“富民”并“因民之利而利之”,同时,还要以礼教、乐教、诗教来“教民”、“化民”,并视其为执政者落实“仁政”、“德治”的基本体现之一。这样,在经济生活中,富者“富而好礼”,穷者“安贫乐道”。财富、名利价值的追求和贫贱富贵的分别都要在“道义”、“礼节”、“仁义”的大原则下得以进行,尤其是明确反对谋取“不义”之财和“不以其道”获得名利富贵的功利行为,更担心和反对将人们个个都变成“放于利而行”的唯利是图之小人。墨家创始人墨子倡导的“兼爱、非攻”等思想在重人文、非战争方面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就是历史上的中国何以被其他民族和国家赞誉为“礼仪之邦”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天,党和国家高度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文化强国战略,可以说是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王道理想的现代自觉和转化。 从新传统来讲,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三代领导人在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各具特点又一脉相承的成就。 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早在建国之初,他就指出:“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进而强调在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的基础上,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基本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根据当时客观情况,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并相应提出一系列原则、方针和政策。江泽民同志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实践经验,提出建设与时俱进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文化建设理论。他还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总目标是大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此后,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对我国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做了进一步规划。与此相应,江泽民还提出了一系列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针原则。 总的来讲,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思想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但在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建设方针和根本原则上形成了一脉相承的思想体系。 主持人:既然当前党和国家领导的文化建设有着历史必然性、现实必要性和理论一贯性,那么对在不同岗位上以不同方式参与文化建设的每一位中国公民来说,到底应该如何自觉认识和把握文化的价值呢? 李明: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因为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而且关切着文化建设的实际行动原则问题。关于文化的价值,应该从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个方面来把握。究其基本关系而言,前者是后者的根本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外在具体化开展与落实。 目前,我们对文化在经济、政治、外交等领域能够发挥的作用或功能即所谓的外在价值已经有所认识,并在这一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创造性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或者差强人意的情况。虽然这中间有很多原因,但在根柢上还是源于对文化的内在价值认识不清,或者重视不足,甚至是人为性遮蔽、扭曲。 而文化的内在价值从究竟意义上讲,就是人本价值。具体可以从文化与人的存在方式、民族精神、国家实力以及人类意义世界的关系中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就人的现实存在方式而言,文化具有生存价值。 文化的实质内涵就是“人化”、“去自然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改造自我的同时感通、适应、化裁世界以实现自身价值的生命创造活动及其成果,从而也是人之所以为人而特有的本质性类存在方式。正是这一点为“人生在世”注入了特殊含义,使人类同宇宙其他万类、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区别,即在“生”和“在”的内容与方式上,其它物类只是生存于世界中,而人类则在生存之余更生活于世界中。易言之,停留在依赖于物质性自然境界的“生存”是人生在世的起点,而饱含政治、经济、道德、艺术、宗教等诸多人文价值并赋予人生丰赡意义的“生活”则是人生在世的目标。因为“生存”只需要满足维持生命所需的物质资料,而“生活”则是人类在生存的基础上通过种种超越自然的文化创造活动开展出来的包括精神价值和内涵的生命存在方式和持续发展方式。所以,梁漱溟视文化为人的生活样法,“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梁漱溟全集》三,第9页)著名文化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也强调“必须把个体理解为生活于他的文化中的个体,把文化理解为由个体赋予其生命的文化”。(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三联书店 , 1988. 2)文化与人类生命存在的这种直接同一性决定了“在人之外或人之前不可能有文化,同样,在文化之外或文化之前也不可能有人。文化——这是人的本质,人类的特性。”(斯比尔金:《哲学原理》,求实出版社,1990,第533页)从人——文双向互观、互化的意义上来讲,在人创造了文化并注入人类性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而赋予其慧命的同时,文化也教化、陶养了人并提撕着生命存在的人文性、主体性、超越性和精神性而彰显了人独异的类本质。由人——文并生俱化的同一性出发,只要承认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必然会肯定文化的内在价值。 其次,就民族的内在特质而言,文化具有精神价值。 “民族”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但就其要素、特质以及民族间比较与交流而言,民族是以文化为其本质属性的人群共同体。人群共同体有诸多形态,但并非都堪称为民族。在阐论氏族、胞族、部落与民族的关系并断定“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515页)的思想中,恩格斯已经从广义上揭示了民族的文化性和历史性等基本属性。斯大林则进一步提出权威性的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文化特点上共同的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选集》上卷第64页)其中,“共同地域”为自然因素,其它要素则都凸显出民族的文化特质。同样,在孙中山的“民族五要素论”中,除了血统以外,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诸因素都属于文化领域。所以,民族在本质上是文化共同体。 文化是民族的内在特质,民族则是文化的载体。民族是个历史性范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产生、形成、发展甚至消亡的过程。一个稳定的人群共同体世世代代在共同地域上生活、交往的过程中创造着文化,并形成特定的文化模式,同时这一文化模式又将该人群共同体教化和濡染成具有特定文化特征的民族。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不仅是该民族据以发展和建制的基础,而且是其内部认同、外部区别的标识。尽管不同民族在地理、肤色等自然因素上或同或异,但真正的民族间差异性心理体验、比较或沟通、交流,大都基于文化的个性或共性而展开。民族的文化个性与活力即其形象之所在,前者之有无决定着后者之明晦,以及实质上的民族存亡。 文化创造并凝聚了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及其民族精神。正因为民族之所以为民族的根本在于其文化,所以一个民族如果缺乏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自信、认同和创造力的话,就无法在精神上自立自强于竞争激烈、风云变幻的世界,并最终被它民族奴役、宰割而淹没于世界化或全球化的洪流之中。即使是开放胸怀以师法他人,也要在创造性转化和发展中保持自身民族文化的本位,以免“邯郸学步”,亦步亦趋。也正是在此意义上,现代新儒家才将近现代整体性的“中国危机”归结为中华民族文化危机,并在文化民族主义的立场上以世界主义情怀和眼光倡扬文化救国的主张。 再次,就国家的实力结构与要素而言,文化具有实力价值。 对民族国家自身存在、发展以及国际间力量对比而言,作为软实力的文化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本国硬实力与综合国力的发展和壮大、国家形象的展现、国际地位的变化以及影响力的发挥至关重要。法国著名作家马尔罗曾断言:"21世纪的发展无非是文化的发展。”随着全球化进程中人类文明程度的普遍提升和各民族国家的自觉自立,特别是西方大国对其殖民主义策略从军事、经济向文化转型的隐性化、深入化调整,国际交往中的实力形态变得不再那么单一、有形或硬性,这就使人们的实力观发生转变,即对直入人心而产生观念导引、思想植入的隐性软实力的关注和发掘。对此,我们国家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在西方,马克思·韦伯宗教的经济伦理观、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冯·皮尔森的“文化战略”论、安东尼·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等等都强调了文化力对经济、政治与国际关系的重要性。到上世纪90年代初,约瑟夫·奈则首创“软实力”概念,并从强化美国国际主宰力的战略高度把软实力、军事、经济同视为国家力量的三大来源。这种无形实力资源包括有吸引力的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等,但其基础则是价值观——这些价值观通过文化、国家政策和外交活动表现出来。其实,如果跳出霸权主义思维模式的话,软实力就是以具有根基性、创化性、导向性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观念文化为核心而外现、化用和赅遍于军事、经济、政治、外交、社会、传媒、国民素质、民族精神及国家形象等各个领域和层次,并对他人发生吸引力、影响力的现实存在的内源性文化力量系统。就此而言,两千多年前孔子主张的“兵、食、信”国家要素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王道外交论和墨子倡导的“兼爱、非攻”等思想都早已言及今人热论的“文化软实力问题”。在当代国家发展与国际交往中,软实力的自觉实质上是民族国家对其民族文化、国家身份的更进自觉和反省,也是国家规划科学的发展战略、模式与道路的前提。在此意义上,强调人文主义软实力与科学技术所支撑的军事、经济等硬实力共同提升、协调发展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 最后,就人类意义图景的生成而言,文化具有意义价值。 人类是创造价值、追问意义的生命存在,而人类通过其文化活动和成果则赋予人类自身和天地万物以无限意义。这种赋义行为及其结果是文化特有的内在价值。一个人生存于其中的文化,无论是何种形态——古代文明还是现代文明,无论什么地位——主流文化还是亚文化,无论何种区域——东方还是西方,无论什么品质——雅文化还是俗文化,等等,都会按照其逻辑内构的分类系统和历史形成的文化符号秩序给我们的世界及其万物指派不同的位置和相互差异的标识,并参照其评价系统进行形色有别、大小不等的价值评价而赋予其意义;进而根据所指派的位置和赋予的意义安排世界的秩序,包括人与物、人与人、人与心、人与神的关系;最终,这种文化为生活于其中的人勾绘出一幅整个世界的轮廓和意义图景。在此意义上,文化决定了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即决定了人本身。所以才说,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人。正因为文化成为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乃至世界的符号表征系统或意义图景,才使身处全球化时代的人类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文化身份,并通过文化身份的确认自觉和挺立其民族身份、国家身份、国际地位和话语权力。 当今,人类面临着一个时代的弔诡现象:全球化在成就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又繁荣了文化多元化,在鼓吹世界主义号角的同时又拨动了民族主义琴弦。国际聚焦也从曾经硝烟弥漫的战场、尔虞我诈的商场逐渐转向充满竞争的文化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各民族国家或利益集团(由种族、阶级、性别、年龄等构成)以各自不同的文化符号或文化形态表达着自己对世界图景、国际问题的理解方式和意义系统,甚至试图强加于他者。因此,无论对一个现实的人或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乃至整个人类来讲,一个优秀、先进而代表人类最高文明理念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文化是何等的重要。只有这样的文化才能真正帮助人类“协和万邦”并走出精神迷失和意义危机而抵达安生立命之境。 只有对文化的内在价值有了如实、充分的认识和肯定,才有可能保证文化自身内在的独立性、自主性,进而才能合理有效地发挥文化在经济、政治和外交等领域的外在价值,而我们当前所实施的文化强国战略,也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王道理想。
2013-12-1211月27日,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和陕西日报联合举办的陕西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西安召开。与会专家学者结合我省实际,畅谈学习体会。陕西日报特整理部分发言摘登,供广大读者学习参考。 以下是陕西日报刊载的我校副校长王瀚教授的发言摘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王瀚(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设计和规划,对推进和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决定明确了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原则,为建构依法公正独立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破解了难题,是今后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点。构建依法公正独立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总体目标,在依法公正独立的司法原则关系中,依法是前提,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目标,独立是公正司法的保证,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在司法权力运行活动中缺一不可。但是司法机关在执法中时常受到地方利益影响和地方势力牵制,难以独立行使裁判权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强化了司法权力运行的国家意识和宪法意识,对建构依法公正独立为核心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司法机关在全国统一执行和实施法律将起到破冰之效。 二、明确司法审判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制度改革,建构依法公正独立的审判权利运行机制。首先,改革合议庭审制度,强化合议庭内部审判员之间的监督制约,明确合议庭成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裁判的共同责任,改变审判长常任制,实行审判长资格制,改革合议庭审判权利管理模式;其次,加强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对疑难案件、大案要案的评议规则,提高审委会委员直接担任审判长的比率,逐步消除审判活动中的审判分离状况,强化对审委会议决案件的监督;再次,是取消司法裁判中的案件请示制度,强化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和再审程序对下级法院实施监督。 三、改革司法公开制度,强化司法裁判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审判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执行公开,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程序各个环节的监督,保证司法权力依法公正独立行使。
2013-12-02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以良法促善治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传统西方中心主义法治叙事难以应对人类共同挑战,中国以恢宏的法治实践和独特治理效能,为法治文明对话提供了新视角。提炼并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的必然之举。立足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分析其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探索法治实践深化与法治传播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时代呼唤中国法治叙事 全球化使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成为时代主题。有学者提出,“文明冲突”并非历史必然,以平等、尊重为基础的“文明对话”才是人间正道。“叙事”作为传递价值理念、塑造集体认同、解释实践逻辑的核心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法治领域,长期以来,西方现代化模式被塑造为“唯一成功叙事”,非西方世界的法治探索则被视为例外或偏离。然而,金融危机、地缘冲突等暴露了西方治理模式的深层矛盾,其法治叙事的光芒日渐黯淡。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法治现代化道路不止一条。系统提炼中国法治实践经验,形成既能解释自身成功之道又能与世界沟通的中国叙事,是紧迫的时代课题。这并非制造新的话语霸权,而是丰富人类法治文明,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参考与可能。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体现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卓越成就。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中国法治叙事的核心所在。其一,明确了根本保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确保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避免了陷入“党争纷沓、决策僵局”的治理困境。其二,确立了价值旨归,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超越了形式法治的局限,追求实质性的公平正义。其三,体现了系统观念,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展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其四,具备了全球视野,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是以法治实践构建中国叙事。新时代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是中国叙事最可信的素材。在法治国家层面,宪法权威得到有力维护,宪法实施和监督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成果斐然。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互联网法院的先行探索以及智慧法院的全面建设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效率。 在法治政府层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各级政府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行政决策的程序法治化有效遏制了“任性用权”。 在法治社会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活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日益完善,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逐渐形成。这些全方位、开创性的法治实践构成了中国法治叙事。 中国法治叙事面临的挑战 我国拥有丰厚的法治实践基础,但中国法治叙事融入全球对话仍面临挑战,存在“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等问题。 “他者”视角的误读与偏见。国际舆论惯用“民主—威权”二元框架裁剪和评判政治、法律实践,忽视了中国法治道路在特定历史社会条件下蕴含的治理逻辑与显著效能。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见阻碍了全球南方的叙事传播。 “自我”叙事能力的短板。概念话语“翻译”困境突出,如“全过程人民民主”“诉源治理”等概念的翻译难以准确对应西方法学话语,直译易致误解。叙事方式有时较生硬,缺乏具体、生动案例,以贴近对象国民众习惯的叙事话语与方式传递理念和价值的叙事能力较弱。学术、政策与传播话语转换融合尚不充分。 对话平台的“西强我弱”。多数国际学术平台、主流媒体仍由西方主导,中国设置议题、传播理念常处于被动回应地位,较难掌握话语主动权。 构建中国法治叙事体系 要构建与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叙事体系。理念层面:坚守“文明对话”的平等与包容立场。倡导互学互鉴,尊重各国法治多样性。既要向世界阐明中国道路,又要提炼应对人类共同治理难题的普遍规律,以引发共鸣。 内容层面:提炼融通中外的标识性概念。挖掘中华法系“礼法共治”“德主刑辅”等精髓,赋予其现代内涵。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具体国际法治规则,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外空治理等新兴领域提出中国方案。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具体故事传递中国法治理念。 方法层面:创新叙事传播的路径与方式。推动叙事主体多元化,鼓励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通过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民间交往等多渠道讲述中国法治故事。搭建利用多边平台,主办高端论坛、民间对话,推动中国学术与法治文化“走出去”。精通话语转换,培养深谙中国法治精髓、通晓国际传播规律的专业人才队伍,创新策略与方法,借助社交媒体、文化产品等形式,增强叙事亲和力。 法治文明对话不应由一种声音垄断,中国以成功的法治实践为全球对话提供了新的叙事可能。这一叙事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扎根中国实践,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与世界平等交流。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法治叙事能力,才能阐明中国法治道路、展现中国法治故事背后的思想力量。这不仅关乎国际话语权,更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责任。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译介与传播研究”(2022K02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法治叙事为全球对话注入新动力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3月13日上午,“《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 赵万东表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举措,希望宣讲团迅速架起法典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扛起时代责任,全方位、多层次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坚持研以致用、深学细讲,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确立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迈向了系统化、集成化、法典化的全新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建设,由专业教师、在读学生与校友共同参与。 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团长韩利琳教授、副团长薛亮教授表示,将立即行动,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到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的力量。 【西部法治报】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成立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网络安全治理要求、推进网络犯罪防治工作,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董昊赟指出,坚持党建引领是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保证。唯有以党建为核心牵引,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空间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与现代治理机制系统性变革,才能持续优化网络空间环境,更好履行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使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网络安全屏障。 党建领航定向,夯实公安网络治理政治根基 董昊赟认为,党建引领是公安机关激活新质战斗力、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党的领导贯穿网络犯罪治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她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引导公安民警增强网络犯罪治理的政治、思想与行动自觉;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数据泄露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打击犯罪、守护民生的实际行动中,确保公安网络犯罪治理工作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党建赋能提质,构建警务发展新形态新体系 针对数字化、信息化带来的公安工作新挑战,董昊赟表示,需以党建引领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推动党建与警务模式创新深度融合,统筹技术革新、机制优化与人才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联建、支部共建打破警种壁垒、整合内部资源,引导党员民警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中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网络犯罪侦查、技术防控党员攻坚突击队,推动警务工作实现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静态管控向动态治理、粗放作业向精准打击的转变,构建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精准打击的全链条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网络犯罪治理专业能力。 党建融合数智,推进主动警务模式提档升级 董昊赟强调,智能化、数智化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的关键支撑,党建引领为数智融合驱动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与动力源泉。 各级公安机关要推动党建与数智化建设深度融合,将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数智化警务发展优势;强化民警数据赋能意识,把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能力纳入党员民警教育培训和考核体系,引导党员民警带头学用数智化技术;以党建引领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阻断,从源头遏制网络犯罪,让数智化成为提升警务处置能力的核心抓手。 党建聚力协同,织密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董昊赟指出,仅靠公安机关单一力量难以适配新时代治理要求,党建是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协同治理的核心纽带。 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主动牵头,与网信、工信、金融、司法等部门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建立跨部门党建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推动资源共享,搭建数据共享与智能化研判平台;以党建凝聚全社会治理力量,消除防控漏洞,构建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参与、全社会协同的综合治理格局,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董昊赟总结,网络犯罪治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核心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激活新质战斗力,推动警务工作转型升级,将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犯罪治理实际效能,为保障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公安保障。 【中国日报网】董昊赟:坚持党建领航 筑牢网络安全治理根基:https://cnews.chinadaily.com.cn/a/202603/11/WS69b1213da310942cc49a29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