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信、微博、抖音,到游戏账号、电子会员……在当下“全民触网”的时代,人们生活的大多数场景都“嫁接”于网络上。甚至很多情感链接,也深度依赖网络媒介。 然而,近日一网友因去世近10年的父亲的微信账号被平台回收而发帖“求助”,引发了一场“数据热”背后的冷思考。 “……我和爸爸在世界上唯一的联络方式彻底消失了。”面对该网友的遭遇,其他网友也纷纷分享自己“遗失”网络账号的经历,有人担忧自己已故亲属的社交账号迟早会被收回,甚至有人紧急为自己的各种网络账号备份。 身处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人们,需要一份“账号安全感”。 ■ 虚拟账号并不“虚” “我从大二注册微博后,就一直在上面记录并分享自己的生活瞬间。但工作后的第二年,账号竟然被盗了。后来我通过官方渠道找回了账号,可里面的内容被清空了。”3月12日,回忆起自己的“倒霉”往事,在西安上班的山东人杨天祎连连叹息,她说,“那一刻,感觉自己的青春被人偷走了。” 像杨天祎一样,如今在很多人眼里,网络上的虚拟账号并不“虚”,哪怕与具体的金钱利益不挂钩,但镌刻着时光、承载着情感记忆和智慧结晶的网络账号也具有十足的价值。 “随着互联网的深度普及以及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迅速发展,如何妥善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平衡各主体间合法权益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国瀚文解释,网络虚拟财产主要指依附于网络虚拟空间、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具有一定价值的,在特定群体中传播和使用的信息产品。目前,其法律属性已得到确认——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瀚文解读,我国民法典从法律层面确认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作为价值载体的财产属性,就意味着个人网络账号作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一种形式,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数字遗产能继承吗? 国际电信联盟发布的《2024年事实与数据》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估计有55亿人使用互联网。 如此庞大的网民规模,已故人士网络账号如何处置以及数字遗产能否被继承等问题引发关注。 记者查阅到,国内某社交平台服务协议明确,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用户注册或创建账号或功能账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平台有权回收该账号,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目前大多数社交平台在用户服务协议中会明确表示账号所有权归平台,用户仅有使用权,同时也会禁止非初始申请注册人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其他方式使用。”国瀚文说,平台如此规定,一方面是基于信息管理安全考虑,另一方面是基于隐私和死者利益保护。她指出,承载着用户隐私、社交关系等的虚拟账号不能放任其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状态,而基于网络虚拟财产不同于其他有形财产的特殊属性,也不能简单参照一般财产的继承规定对账号进行直接继承,否则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和他人合法权益。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李多萌表示:“身故并不意味着隐私不再重要,基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个人社交账号,继承人一般不能直接继承,但是可以依照遗嘱继承。” 2023年度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从2017年至2023年,中华遗嘱库一共收到488份涉及虚拟财产的遗嘱。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合理分配、管理,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已有平台规定,如用户不幸逝世,其近亲属可通过官方客服渠道联系平台,以获取相关指引来行使法律规定的合法、正当权益。 ■ 公众要提高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近几年,与虚拟账号有关的纷争屡见不鲜。 “因缺乏统一的价值认定标准,如何评估网络账号的价值是个棘手的问题。”李多萌介绍,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些具有显而易见的经济价值的网络账号,如用户充值的游戏账号、淘宝店铺的账号、粉丝量众多的直播账号等,因能够实现网络交易变现,其价值较好判定。然而,普通群众在社交平台的个人账号,承载的更多的是情感价值,被侵权后,责任界定及赔偿等方面会存在一定的现实阻碍。 李多萌说,要想减少因虚拟账号引发的纠纷,网友需要提高权益保护意识。她建议,一方面,可以尝试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名下的虚拟财产进行管理;另一方面,要避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登录账号,防止账号被盗,也不要随意将账号信息透露、转借给他人。 “一些重要的数据信息,可定期进行备份,以防丢失或损坏。”李多萌还提醒,公众在注册相关账号时,要仔细了解平台管理和服务协议内容,依规合理使用账号,使用中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与账号管理运营方沟通,万一发生纠纷,要敢于通过合法手段维权。 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涉及个人数字权益、网络平台运营治理、社会公序良俗、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等的复杂议题。“期待不久的将来,我国能构建起既有效保护用户权益和平台利益,又兼顾网络安全和公序良俗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制度体系,在法治的轨道上促进网络虚拟产业和数字经济的有序发展。”国瀚文表示。 【陕西日报】虚拟账号受法律保护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901068.html?isDigital=true&isShare=true
2025-03-2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健全强化组织阵地;以融合渗透为导向,协同推进基层治理;以服务创新为驱动,提升治理效能水平,用“小切口”助力基层治理“大变化”。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健全强化组织阵地 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基层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红十字会参与基层治理的根本要求。为做好基层组织建设,2021年,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成立,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人;2022年,社区红十字会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为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制定了“五个一”标准,即一块“红十字服务站”标识标牌、一名热爱红十字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一支从事红十字的志愿者队伍、一个为群众提供红十字服务的平台、一个传播红十字的窗口。社区红十字会统一标识、工作职责公开上墙,实现“一眼定位”,拉近了红十字与群众间的距离。 为打造特色活动阵地,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建成了“党建引领的红十字文化主题广场”和“红十字活动室”,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宗旨,以推进“三救三献”业务提质增效为核心,以培育发展带动基层红十字骨干为主线,通过开展“红十字书籍报刊阅览”“应急救护实训”“博爱学堂”“博爱书画展”等活动,丰富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此外,社区红十字会在服务大厅配备了AED、募捐箱、急救箱、轮椅、拐杖等设备,以及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传染性疾病防控用品,在辖区内设置“红十字宣传栏”,用于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光荣历史和发展成就,以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专业知识。 以融合渗透为导向,协同推进基层治理 基层治理的核心在于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在建设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督办落实的作用,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社会企事业单位全力融入基层治理工作,逐步构建“社区引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体系。融合共治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也是红十字会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方向。 为构筑志愿服务矩阵,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通过建立“网格招募+定向邀请+驻地单位联动”机制,广泛组织动员辖区广大青年党员、团员、志愿者和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助力城市发展 贡献青春力量”系列活动。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不断深化社区“青年之家”、志愿服务站、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阵地建设,并发动招募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形成了“需求收集—服务供给—成效反馈”的志愿闭环,让“人人争当志愿者”的文明风尚成为基层治理最鲜亮的底色。 为促进群众广泛参与,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开展了以“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为主题,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动开展受到了社区广大居民的喜爱和赞扬,在营造和谐邻里关系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提高社区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真正让居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基层治理的“主力军”。 以服务创新为驱动,提升治理效能水平 基层治理的关键在于服务资源的精准对接与民生需求的动态响应。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通过建立“需求清单-资源清单-服务清单”三单联动机制,整合辖区医疗健康、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专业资源,构建“15 分钟红十字服务圈”。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形式,使健康知识普及、困难群体帮扶、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直达楼宇单元。这种将人道服务嵌入网格管理的创新模式,不仅实现了资源的高效配置,更彰显了社区红十字会在基层治理中的柔性服务特质。 为深化“博爱家园”品牌建设,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博爱送万家”和爱心服务进社区公益活动,扶危济困,为辖区居民进行健康义诊、知识讲座、免费理发。积极联系爱心企业采购农民种植的蔬菜、水果,为居民群众免费发放爱心蔬菜、水果。在助力乡村振兴,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的同时,让居民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区带来的浓浓幸福感。 为构建“朝夕守护”关怀体系,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聚焦“一老一小”群体需求,积极开展亲子观看儿童剧、少儿假期课堂,重阳节联欢、千人同吃长寿面,上门看望慰问和为独居高龄老人助洁等一系列活动。这些精准化、特色化的服务项目,既传承了红十字精神的文化内核,又构建起全龄友好的社区支持网络,让基层治理的温度通过人道关怀传递到每个家庭,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治理承诺。 通过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人道需求,红十字会完全可以在保障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和基层治理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只有不断探索和实践,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才能源源不断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让红十字的旗帜高高飘扬在人道主义的天空下,成为连接人心、传递温暖的桥梁。 (作者系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会长) 【中国红十字报】社区红十字会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与思考——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红十字会为例https://www.redcross.org.cn/redcrossol/modal.html?i=3&cla=615106147478
2025-03-19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3月18日电 当地时间3月15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中国(陕西)—吉尔吉斯斯坦高等教育论坛上,由西北政法大学和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共同建设的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吉尔吉斯斯坦分中心揭牌成立,该中心是继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后,西北政法大学在中亚地区建成的第五个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分中心。 为服务中国—中亚国家的法治需求,开展中亚国家的法律查明、科学研究与涉外法律服务工作。2023年5月中国—中亚峰会后,西北政法大学依托学科优势,成立了“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教授告诉丝路新观察全媒体记者,通过对中亚法律的翻译、查明和研究,后续中心将形成有关中亚法律的公开报告,随后,通过与企业、个人的横向合作,为在中亚的中资企业、华侨华人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 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正与西安外国语大学联合开展俄语+法律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在北京盈科哈萨克斯坦律师事务所、哈萨克斯坦Unicase律师事务所、吉尔吉斯斯坦立信律师事务所设立实践教育基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据了解,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拓展与中亚地区法律类大学和法律实务机构的合作,搭建多元化交流平台,与哈萨克斯坦阿里法拉比国立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塔吉克斯坦民族大学等十余所中亚高校和机构建立伙伴关系,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文交流等方面深化合作,携手推进区域法学教育交流和法学理论研究合作,助力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教育共同体。 【丝路新观察】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吉尔吉斯斯坦分中心成立http://www.siluxgc.com/static/content/jejsst/kgNews/2025-03-18/1351651501215350784.html
2025-03-193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纪委召开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全员学习培训会暨2025年春季学期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参加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委员,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校风廉洁信息员等15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 会议认真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再次学习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在省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教授以《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 坚持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为题对四次全会精神作了专题辅导。会议总结了学校2024年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对2025年目标任务作了安排部署。5名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校风廉洁信息员代表作了工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此次学习培训是学校纪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开展四次全会精神全员培训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具体举措,目的是通过全员培训,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修养、纪法素养,持续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本领,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压争先、努力奋进,不断汇聚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力。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学校纪委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紧盯职责、扎实履职、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一体推进“三不腐”、下大气力建设“清廉校园”、建强铁军队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5年,学校纪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牵引,坚持分层级分领域精准施训,深入开展履职通识培训和纪检业务全链条纪法培训,持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强调,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始终坚持党对高校正风肃纪反腐的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找准职责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安排部署,确保始终围绕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真刀真枪正风肃纪反腐,切实护航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化自身建设,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自觉在工作锻炼、实践历练、专业训练中,学政策、悟理论、钻业务,确保持续筑牢政治忠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坚定信心决心,心无旁骛、干好事业,努力为谱写学校事业发展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纪委)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召开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全员学习培训会https://www.qinfeng.gov.cn/info/2201/234866.htm
2025-03-14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坚持守正创新,把学生社区建设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强化党建引领,完善运行机制,汇聚育人合力,打造“三全育人”新阵地,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党建引领蓄势 筑牢社区根基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社区建设,出台建设方案,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站务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社区建设。着眼于体系化建设,学院党委研究成立“薪火工作室”,统筹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网络思政教育,理顺学生会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和《风采》编辑部的职责,开通“we经济法”视频号,构建“一网两号”的网络思政矩阵,每年发布推文超过300余篇,打造“党史讲习营”品牌,2件学生网络作品入选教育部第九届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名单。 织密组织体系,成立“一站式”学生社区临时党支部、功能型团支部,率先实现了党团组织在学生社区的全覆盖。加强理论武装,临时党支部举办“学史固初心,思悟铸红魂”微党课集体学习活动3期,举办庆祝建国75周年“光影璀璨映辉煌,岁月如歌颂华章”主题活动,引导学生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功能型团支部举办“青春向党,团心筑梦”主题学习交流活动和“我眼中的红色宝藏”主题团课活动,增强学生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发挥团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建设平安校园,守护宿舍安全”宿舍消防安全检查主题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建强运行机制 强化自我管理 学院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抓住运行体系和自我管理这两个牛鼻子,实化组织运行,推动力量下沉,形成了学院党委牵头抓总、站务委员会具体负责、社区学生自我管理的良好运行机制。 力量下沉,建强运行机制。学院党委每学期研究学生社区建设重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深入社区为学生讲党课。学院健全站务委员会具体负责,楼层长、楼层长助理和专项工作组三级体系建设,每年召开站务委员会会议4次以上,协调、落实、推动各项建设工作。推动力量下沉,发挥专兼职辅导员、专任课教师和校友的力量,协调学院行政、楼宇其他学院辅导员力量,围绕党建引领、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业帮扶、劳动教育、文化育人、就业指导等开展相关活动,实现教育资源与学生需求的精准对接与深度融合。 依托学生,强化自我管理。学院把学生社区作为学生实践锻炼的重要阵地,组织学生参与社区的日常管理事务,发挥“主人翁”作用。社区发动学生、吸纳学生、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治理,根据楼宇学生情况,选聘补充楼层长助理,定期召开楼层长助理会议。理顺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发挥楼层长助理楼宇管理、活动策划、文明宿舍创建、安全检查、意见建议收集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新路径。 打造品牌特色 厚植文化底蕴 加强协同联动,提升活动品牌。学院在完善社区功能设施的基础上,联动教研室、校友资源,定期推动学业导师、成长导师队伍力量下沉社区,开展学业导师系列论文写作指导、读书心得交流、学术研究探索等主题活动,开展成长导师系列人生规划、成长发展等方面的分享交流。开展朋辈导师系列活动,打造“朋辈引航,共话成长”、“研途引航,智启新程”、“法律人的金融从业之路”沙龙等活动40余期,提升了学生的学科素养和综合素质。学院联动公益基金会等校外力量,定期举办“呵护心灵,快乐成长”等主题心理健康讲座、沙龙,邀请专业学者、心理咨询师为学生们进行心理辅导和解答疑惑。 推动五育融合,提升育人质效。学院重视学生多元化、个性化成长,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培养自身综合素质,推动五育融合。学院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学生参加“阳光乐跑”活动,举办迎新篮球赛、趣味乒乓球赛、纪念“一二·九”运动拔河比赛等特色鲜明的学生体育活动。补齐美育短板,学院鼓励学生树立审美意识,培养审美能力,组织开展美育浸润、美育沁心和“以美育人 向美而行”等活动。积极推进劳动教育,邀请全国劳模进校园,上好劳动法诊所课程,在校内开辟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场地,开展“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认领一块地”农作物种植和“耕耘一夏,收获满满”采摘等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平凡的一天”基层劳动岗位体验活动,初步形成集价值引领、专业课程、劳动活动为核心的劳动教育体系。 用好“枫桥经验”,提升社区安全。学院积极将“枫桥经验”融入社区治理,成立学生矛盾调解小组,开通副书记信箱,制定宿舍文明公约倡议,联动宿舍长、志愿者和辅导员搭建起集矛盾“预防-排查-调解-反馈”的工作闭环机制。加强对学生矛盾调解小组成员的培训,开展“沟通无界,暖心同行”宿舍矛盾典型案例研讨活动,帮助学生调解员掌握基本的宿舍矛盾类型、调解方法,增强矛盾调解的实战能力。学院领导定期深入社区走访调研,主动了解学生诉求,做好日常信息研判,发挥朋辈之间的天然纽带作用,做到“矛盾不出楼、矛盾不上交”,引导同学们共建互助互爱、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 【陕西教育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一引二强三提升”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http://m.sxjybk.com/2025/0311/110588.html?groupval=title&textContent=%E8%A5%BF%E5%8C%97%E6%94%BF%E6%B3%95%E5%A4%A7%E5%AD%A6%E7%BB%8F%E6%B5%8E%E6%B3%95%E5%AD%A6%E9%99%A2
2025-03-1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学,信访能干什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法学院校能干什么?3月11日,省信访局与西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信访工作法治化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可就近到陕西各级信访部门实习。” “欢迎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到信访部门实务锻炼、实地调研。” “开展‘信访实务专家进校园’、‘法学名师讲信访’等活动。” “推荐法学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到信访岗位挂职。” “双方共同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等课题攻关。” “建立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法律联调工作机制。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参与信访决策咨询、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公开听证、复查复核等工作。” ……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表示,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法学教育与信访实践相互融合促进的务实行动。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定期会商、合作对接机制,努力在人才培养交流、科研协同创新、社会服务共建、数字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为服务保障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人才保障。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马骐指出,深化与西北政法大学的战略合作,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务实之举,也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现实需要。信访是法治建设的大舞台,也是法学院校师生的练武场;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也可以成为法学院校师生了解社会、读懂中国最便捷的平台;信访是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锻炼、提升法学院校师生凝聚服务群众的本领。希望双方坚持小切口、办实事,实现优势互补、双赢共赢。期待西北政法大学成为陕西信访工作的智库、信访干部培养的摇篮、信访部门与法学界沟通联系的桥梁。 随后,双方围绕加强理论研究、搭建实习实训基地、强化资源共享、创新组织方式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丰,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等参加活动。 【陕西省信访局】陕西省信访局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商战略合作https://xfj.shaanxi.gov.cn/news/xfyw/202503/t20250313_3460454.html
2025-03-13“博爱下基层”山阳县应急救护普及志愿服务项目——陕西省首届“志愿三秦”项目大赛铜奖 近日,省委社会工作部在全省组织开展的陕西省首届“志愿三秦”项目大赛结果公布。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会开展的“博爱下基层”山阳县应急救护普及志愿服务项目获大赛铜奖。 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会 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会是在陕西省红十字会指导下、校团委培育的优秀学生社团,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以“自愿自主”为原则,搭建起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融合的特色平台。 项目内容 项目团队以“人人都是急救员”为使命,历时一个月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专业筑基:赴山阳县红十字会、高新医院系统学习,夯实急救知识。 • 多元赋能:在人民广场、十里铺卫生院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开设“急救知识流动站”,让心肺复苏术走进晨光暮色。 • 全龄教育:为小太阳幼儿园定制"萌娃安全课",为孩子们开启生命教育启蒙。 • 调研学习:深入三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实践学习。 项目成效 • 覆盖8个基层点位,累计开展10场宣讲培训 • 500+群众完成急救知识系统学习,达标率突破85% • 150名实践先锋(含50名萌娃急救员)完成全流程救护学习 【陕西省红十字会】祝贺!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项目荣获陕西省首届“志愿三秦”项目大赛铜奖https://mp.weixin.qq.com/s/GEc0jl5bSUgAguEFR1dwcA
2025-03-12
为庆祝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丰富辖区女性精神文化生活,展现新时代女性风采,3月7日,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了以“巾帼绽芳华,幸福满社区”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社区近四百名女性朋友参与了活动。 3月7日上午9点,社区活动室内座无虚席,一场主题为“关爱女性健康,构建幸福家庭”的女性健康知识讲座正在进行。医院相关科室专家,围绕更年期女性常见疾病的预防、保健知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现场解答了女性朋友们提出的健康问题。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实用的健康知识,更增强了自我保健意识。同时,一场别开生面的女性心理健康沙龙活动在社区温馨开启。心理健康讲师以“和情绪对话”为主题,通过互动游戏,制作手工艺品和插花,引导女性朋友们学会释放压力、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活动现场气氛轻松愉悦,大家畅所欲言,分享生活感悟,在欢声笑语中收获了心灵的放松和愉悦。 春风和煦,阳光明媚。当天下午,社区组织的“拥抱美好春天,走出健康美丽”健步走活动在辖区内活力开启。伴随着欢快的音乐,女性朋友们精神抖擞,迈着矫健的步伐,沿着活动指定路线阔步向前。大家三五成群,一边欣赏着沿途的春色,一边畅聊着生活趣事,欢声笑语回荡在辖区内,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此次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丰富了辖区女性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展现了新时代女性积极向上、健康活力的精神风貌。今后社区将继续以服务一老一小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切实为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华商报】【108坊故事】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系列活动庆祝202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https://www.huashangtop.com/topi/1/372113.html
2025-03-12直播营销作为直播平台的一项重要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可与直播间经营者及其他用户进行语言交流、分享见解和感受的新型购物模式。在直播过程中,如果消费者被直播间经营者“拉黑”,就无法再进入该直播间,更无法进行购物。如果消费者希望解除被“拉黑”的状态,只能尝试与直播间经营者进行沟通,解除权由直播间经营者决定。在互联网技术的赋能下,直播间经营者赋予了自己一项“拉黑”消费者的权利。据统计,2024年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总量为2.27亿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其中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是被直播间经营者“拉黑”后如何恢复的问题。 “拉黑”行为的动因 法律是规定人们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体系。比较电子商务与传统销售的法律关系,两者在主体、客体和行为方面都未发生改变,所以法定权利义务也不会必然发生改变。唯一的变化在于消费场景,消费者从线下消费转移到了线上消费。在传统线下交易时,是否有经营者“拉黑”消费者的这种情况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商家不能无故拒绝消费者消费,只有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拒绝交易。例如,消费者提出无法实现的条件,或扰乱交易秩序的情形。但即使在这些极端情况下,经营者采取的也只是当时拒绝交易,如果第二天消费者进行正常交易,经营者依然不能拒绝。当然,偶尔也有商家将消费者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这种情况极为少见。“不受欢迎”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多出现在外交领域。经营者是企业,一旦失去消费者的支持,经营活动也无法实现。 直播间经营者的核心利益在于销售,无论附加何种故事,表现得多么真诚,是“跳楼价”还是“自杀价”,都不能掩盖经营者赚取利润的事实。盈利才是经营者的终极目标。 那么,在线上为何会出现直播间经营者频繁“拉黑”消费者的情况,主要源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消费者发表了直播营销平台规定的禁止性言论,这些言论容易导致直播间经营者被平台封号。这些言论可能涉及敏感词语,当这些词语频繁出现在直播间的聊天区域时,直播间经营者往往会采取忽视、劝阻、警告、最终“拉黑”的做法,而其所采取的不同做法是由消费者发表不当言论的频次决定的。 第二,消费者提出一些可能影响其他消费者判断的问题。如在茶叶直播间,消费者问上年12月份的茶是不是新茶,不是3月份才上新茶吗;在紫砂直播间,消费者问刻在壶上价值几亿的画,是不是画家画的;在服装直播间,消费者询问根据品牌样式设计,是否为品牌商品,是否侵权等。以上这些问题,在直播间每天都会发生,经营者为了在较短时间内诱导消费者下单,常常运用各种“话术”,如声称所售商品都是“破价”好物,消费者买到就是“捡漏”;把仿造说成“打版”,还美其名曰为大家着想;甚至宣称国家领导人、明星等都在使用,让消费者一定接住这“泼天的富贵”等言语进行推销。在直播销售活动中,消费者对这些充盈满目的概念、描述,经常需要询问,甚至质疑,直播间经营者在敷衍后感觉情形不妙即刻就会“拉黑”消费者,防止进一步提问。 第三,消费者的卡单、占单、退货行为。在直播间销售中,消费者能够对经营者销售产生影响的行为,主要是卡单、占单和退货。直播间经营者和营销人员作为销售者,有绩效考核指标。对于综合性直播间而言,第二天售卖的商品与前一天不同,卖不掉就无法继续在直播间销售,所以消费者频繁卡单、占单会直接影响直播间销售业绩。而专门类直播间经营者的货物可以重复售卖,在这种情况下,退货率成了影响销售的关键因素。较高的退货率不仅会损害直播间的商誉,还会影响新粉丝对直播间的整体评价。因此,对于长期卡单、占单以及频繁退货的消费者,直播间经营者往往会第一时间采取限购措施,甚至直接将其“拉黑”。 “拉黑”消费者的正当性分析 直播间经营者是否有权设置自身的权利,主要看是否有法定授权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相关权利。 从法律授权上来看,1993年颁布实施的《消法》共有八章,其中第二章为消费者的权利,第三章为经营者的义务。在《消法》的设定中,并没有设置消费者的义务和经营者的权利这两个章节,所设定的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章节也并不逐一对应。自消费者运动开展以来,消费者的权利在发展中逐渐被确立,消费者权利的设置是为了弥补消费者天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消费者权利来自民事权利,但区别于民事主体权利。《消法》的颁布以直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目的,总共设置了9项权利,并且通过法律确定经营者的义务来保障消费者更多的权益得以实现。也就是说,《消法》未专章规定经营者权利来以此强化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经营者的权利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卖方享有保留所有权和请求支付价款权。其中保留所有权是指卖方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属于卖方。若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完成特定条件或不当处分标的物,卖方有权取回标的物。请求支付价款权是指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标的物的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经营者享有经营自由权,即经营者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依法自主定价权、平等竞争权、公平交易权等。从法律规定上看,现有法律并没有赋予直播间经营者“拉黑”消费者的权利。 从约定上来看。以网络直播平台抖音为例,目前抖音平台涉及的合同主要包括《“抖音”用户服务协议》《“抖音”侵权投诉指引》《抖音社区自律公约》《抖音注销须知》,这些都是抖音平台和入驻抖音的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和管理规范,并不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同时,平台内经营者即使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消费者也不会同意让直播间经营者享有对自己进行“拉黑”的权利。即使存在直播间经营者与消费者服务合同约定中的“拉黑”权,显然也违反《消法》中所规定的消费者享有法定的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被“拉黑”后被剥夺的是一项法定权利。 同时,消费者还有权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选择特定的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或者限定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在互联网上,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经营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来更好地落实其自主选择权。无论从法定还是约定的角度看,直播间经营者都无权实施对消费者“拉黑”的行为。 对“拉黑”技术的规制 经济法是规制经济现象的法律。新经济业态依然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并接受常态化监管,任何技术都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但一些技术问题并不需要法律来解决,通过技术本身就能解决。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崭新的业态,原有的法律从线下走到线上,由于线上模式打破了线下市场监管的属地原则,就需要新的配套机制去完善。从“拉黑”技术的实际应用来看,网络直播“拉黑”技术在维护交易秩序方面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容易被滥用。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法律没有规定直播间经营者不享有“拉黑”消费者的权利。但我们应该看到,《消法》不仅要维护消费者权利,还要与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达到相对的平衡,推动经营者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设置直播间经营者“拉黑”权虽于法无据,但可以优化相关配套措施,既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同时兼顾维护直播秩序。 首先,通过严格落实消费者实名制,对于在直播间发表违反法律法规等言论的行为,要能够溯源,找到发布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直播间经营者有权对从事该类行为的消费者进行禁言,但无权禁止消费者购买商品。直播间经营者可将消费者涉及违法的证据向直播营销平台报备,以便消费者进行投诉时使用。对于情节严重的,直播间经营者和平台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其次,对于消费者实施知情权的行为,直播间经营者应该履行法定义务。直播间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直播间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在直播间,对于涉及法律规定内容的事项,直播间经营者应当予以回复或者在直播间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如所售卖产品的厂名、厂址、有效期限、使用范围等。对于“带节奏”、扰乱直播秩序或者有证据证明是同行竞争的行为,直播间经营者可以进行禁言,并向平台举报,被禁言的消费者可以申诉。如果禁言错误,应立即恢复消费者相关权利。 再其次,对于卡单、占单以及退货率较高的消费者,直播间经营者不得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无权将消费者“拉黑”。但经营者可以建立自主的信用等级,如给予购买单数较高或退货率较低的消费者一定的奖励,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消费信誉,防止恶意占单、卡单、频繁退货。同时,应当遵循综合治理和协同治理以及线上、线下同一标准。鼓励头部企业、大型企业开设网络销售直播渠道,为消费者了解品牌创造渠道。鼓励中小直播间合规经营,通过优质商品和品牌服务维系稳定的消费群体,实现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平台要加强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击直播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擦边行为,形成预警和信用体系,全面评价直播间经营者。 最后,监管部门须出台标准,加大抽查与执法力度,引导直播间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其法律意识,鼓励直播间经营者成长为懂法律、有知识,既能实现经济价值,又能传播社会正能量,力求成为始终坚守文化自信的优质经营者。面对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监管部门应增加技术投入,通过“以网管网”,实现自身监管技术的迭代更新,有效实施对直播间的全流程检测、治理。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法学会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会长 倪 楠 【中国市场监管报】倪楠:直播间经营权是否有权“拉黑”消费者http://pc.cmrnn.com.cn/shtml/zggsb/20250306/122128.html 【新浪财经】https://cj.sina.com.cn/article/norm_detail?url=http%3A%2F%2Ffinance.sina.cn%2F2025-03-06%2Fdetail-inensmtv1107701.d.html&autocallup=no&isfromsina=yes
2025-03-072月25日,西北政法大学纪委召开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谋划部署2025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主持会议,校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巡察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在省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传达了2025年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和2024年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考核有关情况的通报。与会同志紧盯目标任务,立足岗位职责,逐一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全年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发出了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坚定号召。省纪委监委在开年举办机关全体干部会议,释放了“起步即冲刺”“一年早知道”的节奏信号,吹响了奋力跑好新年开局第一棒的集结号,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总结工作,明确重点,加压奋进。 会议要求,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根本遵循,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要全面对标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聚焦学校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实化措施,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不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扎实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下大力气建设清廉校园,示范引领全体党员干部鼓足干劲、奋力拼搏,确保以坚定信心开好局,蓄力实干起好步,不断汇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西北政法大学纪委)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召开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https://www.qinfeng.gov.cn/info/2201/234512.htm
2025-02-27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从黄土高原上“双膝为桌”的求学少年,到培育出大批法治人才的“功勋教授”,一位百岁学者的世纪守望,见证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的发展之路。他,就是学校法学理论学科奠基人之一——马朱炎教授。他以坚定的理想与不懈的坚守,将自己的生命轨迹深深嵌入西法大的发展年轮,用70余载教坛坚守,书写了一段与中国法学教育同频共振的世纪篇章。 与马朱炎老师的相识,始于一场饶有意味的对话。“你来认认,这个字是什么?”他提笔在纸上一挥而就,一个结构繁复的“灋”字跃然纸上。我尚在沉吟之间,马老师已娓娓道出其深意:“这是‘法’字的古体。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是个会意字。”就这样,围绕一个“灋”字,马朱炎将他与西法大绵长而深切的故事从容展开。 从延安走来:黄土坡上播下法治信仰的种子 时间回溯到1949年1月,寒风裹着黄土掠过陕西蒲城的田野。23岁的马朱炎怀揣着“追求真理、渴望光明”的理想,在中共地下党的指引下,悄悄避开封锁线,徒步三天三夜奔向延安大学韩城分校。彼时的课堂,没有窗明几净的教室——打麦场当操场,空地作课堂,膝盖垫着书本就是“课桌”,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便是“板书”。 “延大的日子苦,但心里亮堂!”晚年回忆起这段岁月,马朱炎总说那是“终身受益的一课”。他不仅将“为人民服务”的红色基因深深融入教育事业,转化为扎根中国大地的法学教育方法论,更在艰苦环境中磨砺出“求真务实”的学术品格。“那时候就想着,将来要做些实在事,让更多人懂法、守法,让法治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发芽。” 重建学科:在“百废待兴”中搭起法学教育骨架 1949年6月,刚走出延大校门的马朱炎,转身站上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的讲台,完成了从“求知者”到“育人者”的蜕变。此后数十年,他的命运始终与西北法学教育的起伏紧密相连。 1979 年,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恢复招生,法学教育迎来“破冰”时刻,却也面临“无教材、无师资、无体系”的困境。时任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负责人的马朱炎,主动扛起重建学科的重担。白天,他带着年轻教师跑图书馆、查资料,在堆满旧书的办公室里梳理学科框架;夜晚,台灯下的他一笔一画撰写讲义,常常忙到后半夜。 马朱炎不负众望,主持重建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编著了《法学基础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述要》等多部教材、讲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教材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起到了奠基作用。 1984年,一则喜讯传遍校园:西北政法学院获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成为全国较早培养法理学高层次人才的院校之一。这一里程碑式的突破,与马朱炎及所有老教师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的成功申报,标志着学校的学科建设实现了从“积蓄力量”到“获得认可”,再到“自主赋能”的历史性跨越,为西北政法大学实现可持续的“学术造血”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此,一支扎根西部的学术生力军开始集结,学术薪火自此燎原。 桃李满天下:把“法治火种”传给一代代年轻人 作为学校首批硕士生导师,马朱炎认为法学教育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做学问不能‘照着讲’,而要‘接着讲’。”马朱炎常说,“要鼓励学生突破既定理论框架,从中国法治实践中提炼新观点、新概括,推动法学教育的创新与传承。” 时至今日,他依旧可以清楚地回忆起课堂上发生的趣事,甚至不需反应地叫出许多学生的名字。哪个学生上课时因为不同的观点和自己争论、哪个学生为了省钱买书四天都没有吃饭、哪个学生毕业后又到了哪个单位工作……多年前的件件往事都记在心里。 在马朱炎的悉心培养下,贺小荣、刘作翔、葛洪义、陈金钊、贺海仁、德全英、朱继萍等一批法学理论素养高、法律实践能力强的法学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了西北力量。 经过多年深耕,6名“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3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4名“全国模范法官”从西法大校园走出。对此马朱炎很是欣慰,他说:“看到同学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各自岗位上做出卓越贡献,我感到无比骄傲。希望后辈永远保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多到基层去、到司法一线去,了解中国的国情、社情、民情,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实践,将学术研究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作为马朱炎的弟子及后来的同事,朱继萍教授像马老师一样,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实践精神。她鼓励同学们走出教室,深入基层、投身一线,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马老师常说,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和社会责任感。这一理念一直指导着我的教学实践。”朱继萍在访谈中表示。在她眼中,马朱炎老师不仅是自己学术上的引路人,更是人生道路上的灯塔,“他严谨的治学态度、深厚的学术造诣,还有对法学教育始终如一的热忱,值得我终身学习。” 世纪守望:百岁初心照亮法治教育前路 2018年,西北政法大学喜迎本科教育60周年,庆典现场掌声如潮。马朱炎与其他六位教授缓步登台,接过“功勋教授” 荣誉证书。这沉甸甸的证书,是对他们深耕学术、伏案著述的肯定,更是对他们甘当人梯、培育法治人才的礼赞,为后辈学人树起了鲜活的榜样。 如今,马朱炎的书架上井然有序地摆放着他当年主持编纂的教材、悉心批改过的学生论文,以及弟子们陆续寄来的最新著作。尽管年事已高,他依然坚持每日两小时的专注阅读,无论是《环球时报》上的时政要闻,还是学术期刊中的理论新探,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功课”,早已内化为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西法大校长范九利高度赞誉马朱炎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深厚的育人情怀,“希望全体教育工作者以马老为楷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深化法学教育创新,推动学科融合发展,努力培养更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在马朱炎百岁寿辰之际,亲友与弟子从四面八方赶来,为这位世纪老人送上真挚祝福。这不仅是对他百年人生的礼赞,更是对其教育生涯的崇高致敬。正如学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所言:作为学校第一位百岁学者,马老就是西法大的“活校史”,更是我们的精神灯塔。马朱炎身上“听党指挥、忠诚不渝”的政治品格,“潜心学术、甘为人梯”的师者风范,“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学术担当,正是老一辈教育工作者留给后辈最宝贵的财富。 栀子花年复一年地开满校园,芬芳如初。马朱炎教授的身影与教诲,已深深刻入校园的年轮。书桌前的那盏灯,虽静默无言,却是无数教育者信仰的缩影——以生命之火,点燃法治中国建设的璀璨星河。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张佼) 【中国日报网】西法大百岁学者马朱炎:七秩教坛守初心,一生点亮法治星 https://shx.chinadaily.com.cn/a/202510/16/WS68f0d53aa310c4deea5ecb6d.html
10月28日,西北政法大学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学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参加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即将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学校纪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果的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全会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把握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坚定不移忠诚履职尽责,持之以恒净化校园政治生态。要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定不移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新动力。要坚持聚焦“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找准找实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确保以有力监督推动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要求在学校落地落实。(西北政法大学纪委)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https://www.qinfeng.gov.cn/info/2201/2396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