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学者,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西方法哲学研究所所长邓正来先生近日在我校讲学。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9月25日,适逢中秋,邓先生不顾路途劳顿,与法学理论专业的部分师生进行座谈,大家与先生共同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月圆之夜。
26日上午九时,在我校雁塔校区研究生楼二楼会议室,邓先生与法学理论专业的师生进行了座谈。座谈会由法理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朱继萍副教授主持,围绕现场的提问,邓先生结合自己多年的治学与教学经验,强调读书人的气象,并就学术体制化、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宪政道路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当天下午三时,邓先生在我校长安校区模拟法庭为本科生作了题为“如何进行法学研究”的学术报告,劝诫青年学子要坚守读书立场,多读书。
27日下午三时,在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四楼报告厅,邓先生作了题为“中国法学研究中的若干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我校教务处处长、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杨宗科教授主持。校科研处处长汪世荣教授、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严存生教授、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李其瑞教授在前台就座同400余名师生一同听取了讲座。
邓先生从“法学研究与学术传统”、“法学研究与学术批判”、“学术研究与问题意识”、“学术研究的具体层面”等四个层面展开论说,他指出中国的法学研究缺乏学术传统与真正的学术批判,认为我国法学研究中缺乏真正的问题意识,并做了成因上的剖析。在邓先生看来,中国学术研究大致有五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关注著作中的枝节观点;第二个层面关注某本书,某篇文章的某个结论。这样存在的问题一是不知道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二是以为把结论推翻了,就把前提推翻了;第三个层面是不关心结论,也不关心前提,关心的是从这个前提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第四个层面是对前提展开质疑和研究。如学者对罗尔斯无知之幕的批判;第五个层面是不关注结论,不关注论证方式,更关注前提的前设。对于以上五个层面的问题,邓先生强调:“我们要意识到我们阅读的文本是在哪个层面展开的,我们要知道我们在哪里。”报告结束后,邓先生听取并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7月2日上午,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学术讲座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举行。本期活动邀请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作专题讲座。校长范九利主持讲座。 张...【详细】
6月29日,由西安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山西省社科院等黄河流域15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智库发起、主办的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建设论坛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东校区举行。河南财经...【详细】